我们传统的中式婚礼一般都讲究结婚日期挑选黄道吉日的,这也是我国传统思想中比较根深蒂固的,对于即将到来的2020年最佳结婚日期也是有讲究的,对于结婚日子的挑选也是有禁忌的,我们要避开不好的挑选对自己有利的结婚日期那样结婚才有好的寓意。今天接亲网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父母生日那天可不可以结婚和结婚日子挑选禁忌,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父母生日那天可不可以结婚
按照婚假习俗来说,新人结婚的日期也是不可以是新人父母的生日,如果新人结婚的日期和父母的某一方的生日相同的话,婚后新人会不顺利。但是如果结婚的日期和新人父母的生日月份相同的话是可以结婚的,并且是适宜结婚的。
古人云 “反吟伏吟、泣哭淋淋”,意思就是喜事最好不要选择在生日月份,这是与伏吟煞有关,所以,生日月份不可以结婚。传统习俗中,结婚的吉日最好不要和与新人的生肖相冲,这个生肖主要体现在男女双方的出生年月,而且生日月份比年份重要,尤其参考的是新娘的生日月份。这个生日月份是参考新人的农历月份的,结婚日期一般是禁忌在新人的生日月份的。
二、结婚日子挑选禁忌
1、避开高峰期
如果选在生意火爆的季节和时间,例如每年的婚礼旺季,九、十、十一月份,好日子供不应求,婚宴和场地费用自然偏高。因此,在挑选婚礼日期时一定要先了解你们所要举办婚礼的城市的婚礼高峰期、高峰日,避开这些高峰日期,不仅可以省钱,婚礼质量也更有保障。
2、避开新娘月经期
如果婚礼当天正好是新娘的月经期,那将是一件让人烦恼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尽可能地让婚礼日期避开新娘的月经期。
3、避开父母生辰
在传统命理学中,父母生辰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同,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
4、避开三娘煞和杨公忌的日子
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就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人们都说,杨公的遭遇全部都是应在他自己说的丑话上。此后,人们便忌说丑话,一时说了出口,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说过一句好话。同时,十三这个数也被认为是个不祥之数。
三、非常大吉之年份
1、双春
指在年头及年尾有两个“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开枝散叶的象征意义,所以被认为特别宜嫁娶。
2、闰月
指该年在农历中有闰月,即共有十三个月份。由于“闰”有滋润、丰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爱情滋润,恩爱和睦。
3、双春兼闰月
“双春”和“闰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双春”,又有“闰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都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对于结婚日子的挑选是不能马虎的哟!以上就是接亲网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关于父母生日那天可不可以结婚和结婚日子挑选禁忌的相关内容,相信小伙伴们都会用得上。
生小孩可以不结婚。不结婚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新生孩子上户口的资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请,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当事人需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需要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
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孩子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属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应该先进行结婚登记,再生育孩子。
同时,我国对于未婚生育是有一定的处罚制度的,未婚生育孩子的情况下,孩子父母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缴纳一定额度的社会抚养金。
想要给未婚生育的子女上户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父母登记结婚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户口,另一种为以单亲孩子方式办理户口。
1、正常手续办户口的流程
(1)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内去民政局申领结婚证;
(2)去社区办理准生证;
(3)去医院办理孩子出生证明;
(4)去相关部门缴纳处罚金,后就可给孩子上户口了。
2、单亲孩子办户口的方式
(1)去村(居)委会开具其中一方与孩子关系的证明;
(2)医院开具单亲《出生医学证明》;
(3)去相关部门缴纳处罚金;
(4)去派出所办理孩子户口。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衍生问题:
不结婚生孩子怎么上户口
首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孩子的户口登记,我们知道一般生小孩的话都是需要上户口的,但是很多时候如果没有结婚证明是办理不了手续的。
幸福温馨提示---男方农历生日月结婚可以!!
怎样选择中国的结婚吉日
1、选择润年润月。中国人对结婚日期的挑选颇为看重,并且非常讲究“润月”、“润年”之说,即每隔两、三年便会出现一个润年,即该年有两个“立春”,一个“润月”。择结婚吉日,最好在有润月的年份。
2、避开三七九。三吉日最好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均为传统的“鬼节”,不宜办喜事。而在月初圆的“中秋节”月份,即农历八月是最适合办婚礼的月份。
3、避开三娘煞。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4、 杨公忌日”又称为“杨公十三忌”,世传为唐代风水宗师杨筠松所订定。这十三个“忌日”分别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这十三个“忌日”是诸事不宜。
5四离四绝不宜。
6 通常嫁娶择日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愿、三合、天喜、六合、不将日。
忌:月破、平日、收日、闭日、劫煞、灾煞、月煞、月刑、月厌、五墓、月害、大时、天吏、四废、四忌、四穷、五离、八专、厌对、亥日。
7父母的生日不宜。
8新人的具体生肖八字,五行情况。
9初一、十五不宜。
当然可以,其实婚姻的好坏并不由两个人的生日决定,在一定意义上而言,生辰八字合不合与婚姻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同年同月的两个人在意情况下生辰八字是相似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的八字都好的话也是有可能的。并且,生辰八字出现不合的一些情况,可以依靠外界的力量进行化解。
最关键的,决定婚姻关系的其实还是夫妻双方。那么怎么样的夫妻才能够维持和谐的夫妻关系呢?
1、有感情基础
感情基础是很重要的,无论是结婚前就建立的感情基础还是结婚后建立的感情,只有爱你的才会愿意为你付出,为这个家付出。
2、有责任心
责任心无论是对于一段婚姻还是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只有对家庭有责任心的两个人才能把婚姻经营的更好。
3、顾家
顾家是已婚男女都需要具备的一个特质,只有顾家才能够更加贴近彼此,事事为这个家考虑,这样子的婚姻关系才能长久。
4、互相理解
夫妻之间互相理解是很重要的,只有互相理解才能对对方的不足有所包容,才能看见对方所长,有困难互相帮助扶持。
5、经常沟通
经常沟通无论是在夫妻之间还是在家人之间都是很重要的,只有沟通才能更好地理解,才能够了解到对方的更多方面,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共同成长。
婚姻不是依靠爱情就能够长久的,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只有互相有爱,彼此付出、彼此理解才能够让婚姻关系变得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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