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家庭成员就要填妻子或者丈夫
结婚后家庭成员一栏怎么填写?结婚了后,由两个陌生的新人组合成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有句老话讲"树大开枝人大分家"。意思是说儿女们长大成年结婚后,各自为"政",不再和父母一起住一起吃了,另起炉灶。靠自己成家立业了。
恭喜自己升级了!为人夫为人父了,自己是户主了,成为了这个新家庭的顶梁柱主心骨呐!自己脸上既荣光又深感责任重大。那么,结婚后家庭成员这一栏也变得微妙起来。跟未结婚前不同了,现在应当这样填写了:夫写你的名字,户主填写你的名号,妻,就写新娘的名字,喜得贵子或千金了,就分别填上儿、女的小名。嗯,这样子oK啦。
法律分析:可以的,出生证明填写资料: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一、无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正常情况,没有结婚证属于非婚生育,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
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提交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三、出生证明包括哪些内容
出生证明包括医生填写的部分和父母自填的部分,自填内容包括: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会填写XXX之子、XXX之女字样,待宝宝出生3个月内,父母需要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上面要填写孩子的正式名字,一经出具很难再更改。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男女青年没有结婚就生孩子,到医院生育后,需要一个月内办好出生证明。目前办这个手续不需要结婚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即可。当然,未婚生育违反了计生政策,当事人会被计生部门征收一笔罚款。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