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嫁北京户口怎么办?

外地人嫁北京户口怎么办?,第1张

法律分析:户口可以迁入北京。

办理条件: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残疾人员夫妻投靠(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三)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夫妻入户口新政策: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条件:

(一)夫妻投靠北京户籍政策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子女投靠继父母

第一个条件是投靠子女的年龄限制,投靠时未满18周岁。因为还有别的条件限制,建议操作时不超过14周岁。

1、夫妻结婚满3年,任何一方之前离过婚,离婚协议需公证满3年。这两项可同时进行;

2、北京人名下无子女,之前的子女要判给对方,最多一个,并且不过14岁。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三)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计划生育北京落户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和北京人结婚孩子可以入北京户口。入户条件是和北京人结婚满10年,年龄满45周岁。和北京人结婚,配偶单位可以解决两地分居问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父母一方为北京户口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可以入户。其他入户北京的条件是硕士以上学历,被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连续3年担任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北京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职工中的北京市人员连,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的;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的。

法律依据:《北京户籍管理条例》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饥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法律主观:

结婚后可以不迁户。法律未规定结婚了户口就一定要迁入男方或者女方家,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自主决定。,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的户口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结婚户口不迁没有影响。我国法律并没有硬性规定结婚户口必须随夫/妻迁移。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迁移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同时,各地都规定了结婚后夫妻的随迁规定。以山西省为例,结婚后即可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结婚后还可以把户口迁回父母家。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你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你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迁回。,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最好在辖区居委会那里也开张居住证明,要是把你户口跟你父母户口一起的话就带上他们的户口本。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后多长时间可以转入北京户口可以分为如下情况:

1、非农业户口,需要夫妻结婚满十年;

2、城八区的农业户口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如果一方是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户口又称户籍,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

户口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户口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夫妻投靠的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

2、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

3、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

4、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法律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

一、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45 周岁,且结婚满 10 年;

(2)申请人年满 4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结婚应满 5年;申请人年满 55 周岁以上,结婚应满 2 年;

(3)随迁子女系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 25 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3.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 25 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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