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法律和政策制定时都会有所倾斜。但在有些事上,男人也会处于下风,如在生育方面,妇女具有绝对的权力。女同志说,我想生就生,不生就去流产,你们男人无权干涉。这句听起来不顺耳,等你查遍法典会发现,这句还真没错。于是乎,不愿俯首称臣的男人们泪流满面说:谁来替我们男人维权?
一、男人维权也艰难!
叶某男和朱某女系夫妻。 朱某未经叶某同意,擅自到医院将腹中胎儿流产。叶某认为朱某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生育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朱某称,流产是因为与叶某之间长期的感情不和,使其对叶某丧失信心之下的无奈之举。故请求驳回叶某诉请。法院审理后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故判决驳回原告叶某的诉讼请求。
二、此案引出的法律问题:
1、女方对生育问题是否有绝对的决定权?有!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男性是否有生育权?有,依赖女性来实现。
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来自于自身的人身权。而对于男性来说,生育权必须依赖配偶来实现,却又不能强制实现。试想,如果男方想要孩子而女方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由男方来决定,就意味着丈夫对妻子身体和意志有强制的权力,是对女性身心的摧残,这也与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精神相违背。
3、让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生育权行吗?难以实现。
如果让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生育权,出现纠纷时如何解决?申请法院判决,估计这边还没有开庭,那边孩子就来到人世间了。再说,法院调整的是民事纠纷,而不调整基于感情的家庭纠纷。所以,让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生育权的愿望也难以实行,只能将生育决定权赋予女方,委屈男同志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好的办法,可以在评论区讨论。
4、男方非要实现生育权怎么办?离婚,再去结婚。
如果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矛盾而不可调和,男方非要生育怎么办?对不起,法律给你出不了主意,自己去离婚,重新选择其他愿意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吧!记住,结婚前一定要把自己生育的想法告诉女方。
三、其它法律规定对男性的限制:
1、丈夫不得以妻子流产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2、流产六个月内,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维权,去找丈母娘!
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男同志要想在这方面维权,不能去找法院,是产品问题,需要找厂家、找丈母娘。
不违法但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在法律框架内无法解决只能是家庭内部解决
另外,不论谁先提出离婚,都不需要返还彩礼。至于其他的财产分割,这是整理出来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祝你有个美好未来!
你好,不违法,这是女方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约定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当然,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一般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来解决。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三个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可以考虑起诉离婚。
其次如果选择了诉讼离婚,一般的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即你们的资料、诉讼请求和证据,按照婚姻法,有以下条件,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准予离婚后,会对你们的夫妻财产债务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
对于财产分割,离婚时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现实情况的的复杂性,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弱者利益,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房产时,还要考虑到首付和还贷的具体情况,双方父母给予经济支持的情况。在生活中还会存在一方父母婚后赠房的情形,所以,房产分割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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