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可能性,或许她想结束两人的关系,又不想直接说,所以找了一个借口,希望这个女生可以离开自己
第二种可能性,或许她想要试探一下女生对自己的态度,也许平时他并不能感觉到女生的心意,所以他编一个谎话,希望利用这个谎话可以看出女生对他的真实态度
第三种可能性,这个男生纯粹是逗女生寻开心的,呵呵
对于假结婚证的判刑一般是三年的。关于“办假证”,刑法有明确规定,即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没有对制作或购买假证在数量上规定明确的触刑标准。正因如此,从司法实践上看,只要制作一张假证、一枚假公章,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以及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有《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则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两高于2001年7月颁布《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而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今社会用人单位对证件过分依赖,鉴别证件真伪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这也是假证大行其道的原因。制售和使用假证,属于严重违规,甚至违法,应进行严肃处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针对假证违法行为,除了制售假证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之外,对于使用假证的单位和个人,鲜见有受到查处的例子。可见,假证现象泛滥,缘于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禁上严重缺位,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无序状态,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
因此,治理假证现象,不但要从打击制假源头做起,还要从防范体制漏洞做起。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在办理初始注册时,应严把准入关,将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并作为必要条件,堵住使用假证的漏洞。同时,通过执业信息网的信用档案,建立执业师信用档案及不良行为记录,加大对执业师监管力度。特别是,认真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执业监管制度及市场清除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惩戒制度等,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使依法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执业管理有序运行。
对于假结婚证的处罚,首先涉及办理假结婚证的相关人员,是需要被罚款的,然后根据案件的严重性,看有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根据此案件是否带来不好的社会反映。如果证据确凿,并且社会舆论较大的话,那么涉案人员都是会被处以刑事处罚的,一般是三年刑期的。
已婚男子骗15岁的在校女生同居,要求结婚,这是违法的,因为15岁的女孩还未成年,即使是女孩自愿的,也属于强奸,女孩儿还未到成人的年龄,别说骗女孩,就是女孩自愿也是违法,女孩家长可以去法院起诉他,犯重婚罪,强奸幼女罪,两罪并行,男的是要受到惩罚的。
如果男朋友骗你给他转账,并且这种行为多次发生,那么这可能是一种诈骗行为。你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公安机关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了解你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重庆男子伪装公司老总骗女子“结婚”,并诈骗女方亲友上千万。
伪造的房产证。
近日,重庆南滨路派出所抓获一名涉 嫌诈 骗的男子刘某,该男子冒充自己是公司老总,谎称父母均为成功人士,把自己伪装得很高端,获取一女子及其亲属朋友的信任后,不但与女子“结婚”生子,还以投 资工程等名义,骗取该女子及其家人、朋友的钱财用于挥霍,维持其“高大上”形象,总涉案金 额达上千万元。
2018年6月,南岸区南滨路派出所接到事主杜女士(化名,下同)报 警,称自己在2016年2月认识了一个名叫刘某的男子,两年时间里,自己和刘某结婚生子,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被骗走1000余万元。接警后,民 警迅速调查核实情况。
经了解,民 警得知原来在两年前,杜女士曾在一间酒 店上班,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前来用餐的顾客刘某,并相互留了电 话。过了几天,杜女士因心情不佳在朋友圈发文诉苦,刘某一句关切的回复,使双方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在聊天过程中,刘某告诉杜**,他是几个公司的老总,主要做工程项目投 资、放 贷等工作,而且父母都是成功人士。经常看见刘某在朋友圈晒出各种炫富和接洽大型工程业务的照片(后经证实全部属于编 造欺 骗),杜女士信以为真。两人接触后,刘某以给杜女士的弟弟介绍一份“条件优厚”的工作,需要四处打点关系为由,从中获得好处费20万元。
伪造的离 婚 证
随后,刘某告诉杜女士,自己妻子不能生育,所以已经离了婚,打算和杜女士结婚。刘某为此特意办了一张假 离 婚 证,还谎称自己在民 政 局有熟人,结婚不需要当事人在场就能办理(后查实,刘某和受害人的结 婚 证是其花钱购 买的假 证)。杜某都信了。
“结婚”后,刘某又编造理由,称自己父母涉及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所以无法见这个儿媳妇。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杜女士,被刘某购 买的假 结 婚 证和假信息蒙混过关,为其生下了一名男孩。“结婚”后,刘某为了让杜女士相信自己的能力,还给她和儿子分别办理了一份 假 的北 京 户 口。为证 明自己的经济实力,刘某还带着杜女士前去 买 房。在看了样板房后,刘某伪 造了三份房 产 证交给杜女士,并全部写上了杜女士的名字。
2016年10月,刘某又“想办法找关系”把杜女士的姐夫介绍进了政 府部 门工作(经核实属编 造 欺 骗),并谎称要等该单位职位空缺出来后才能去上班,并用诈 骗得来的钱财每月按时给其发放工 资。刘某的行为,逐渐赢得了杜女士及其亲戚朋友的信任,纷纷投 资其所谓的“工程 贷 款”。为了使谎言得以延续,刘某将骗来的钱以利润和分红的方式返还给了亲戚们,让他们可以再次“投 资”更多的钱给自己。一来二去,刘某诈 骗所得的金 额竟达千万以上。刘某将骗来的钱财用于日常的巨大开销、支 付虚构工程高额利润、支 付借款高额利息、还房 贷、车 贷、租房等,以此维持其高额的开 销和“高大上”的形象。
可惜再漂亮的谎言泡沫也有被戳破的一天,杜女士逐渐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情况,在其再三追问下,刘某承认了自己虚构的一切,并承诺会尽快还钱。在陆续还了几百万后,刘某再也填补不了这个巨大的窟窿,杜女士只好选择报 警。
据警方调查,刘某1980年出生,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有妻子,也从未离婚,为了协调好妻子和杜女士,刘某和杜女士在一起的时候,每天凌晨三点必须离开杜女士住处,谎称公司业务需要,实际上是回到妻子的住处。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南岸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凤凰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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