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儿媳嫁公公?岳父娶婆婆?这究竟怎么回事?

荒唐!儿媳嫁公公?岳父娶婆婆?这究竟怎么回事?,第1张

一家人竟然纷纷离婚,并相互结婚?太可怕了,怎么看都觉得这是小说里的场景。不可思议的是,这竟然是真正发生的事。发生什么事了呢?

前期,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机场改扩建工程综合指挥部接到了一起匿名举报,称黄花镇村民李爱凤与公公结婚,之后也将户籍迁入该组。嫁给自己的亲公公?这一幕让每个人看起来都愣了。

反复结婚离婚之后,不出五年,六口之家就通过了这种手段,把他们的户口全部搬到了拆迁区。

在办完这一切后,他们又一次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与原配偶再次结婚。他们整个家庭,在这期间,进行了多达10次“结离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他们只不过是看上了村里的拆迁费而已。

根据媒体的报道,黄花镇负责拆迁事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占有赔偿款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而且已经涉嫌欺诈。

通过有关资料能看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是规划中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长沙县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面对巨大的金钱诱惑,动起了歪脑筋。为了得到更多的赔偿款,他们通过“假结婚”来筹集安置资金。

警方提醒,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虚假的“离婚”同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假离婚变真,一系列的问题就会出现,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

"一旦他们成功,这个家庭将获得近一百万元的收入。"目前,李爱凤和陈林都因涉嫌诈骗而被刑事拘留。刘东则被保释候审,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个家庭的行为,把我们都看晕了,为了钱而反复地结婚和离婚,真是令人费解!最后,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观念,一定不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

2012年10月和11月出现的离婚潮以前,时间区大规模宣传的农房确权政策规定,每户确权房屋不超过240平方米。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意外,并说这是村民误读了惠民政策。

一个“误读“!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其中的曲折酸甜都抛给了误读的村民!言下之意,这本是一个好的惠民政策,谁叫你自己不深刻领会呢?但事实是否真如这位负责所说呢?这就有必要还原事件的真相和过程。

原则上按“一户一宅”进行确权;每户住宅确权的控制标准为:不超过用地面积13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就是这个政策,让许多人涌向了离婚大厅。据前来离婚的村民说,确权工作结束后,未确权部分都被当作违法建筑处理。自己家庭超过了240平方米上限,多余的咋办?是否当成违章建筑处理?相关负责人并没有对此给出具体的解释,如果算违建,有何法律依据?如果不算违建,政策为啥不明示?或者政策宣传解读人员为啥不挑明?据当地村民打堆离婚的情形看,超出240平方米的肯定是要当成违章建筑处理!否则老百姓不是吃饱了没事干?非要去搞一个假离婚?

即或是村民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产生了歧义,那么连续出现一周时间的离婚潮,为啥相关部门不出来的解释说明呢?为啥非要等到媒体曝光之后,造成舆论影响之后,相关部门才想起进行政策解读呢?况且,据当地村民介绍,在实施这项所谓的惠民政策之前,该区的确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说明政策解读是应该没有问题的!所以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村民“误读”问题。

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我们在制定政策之初是否考虑周全?惠民政策是涉及老百姓民生利益的大事,一定要斟酌再斟酌、考虑再考虑!在政策出台之前,要多深入基层实际,多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看看老百姓愿不愿意,需不重要,再好的政策,如果老百姓不拥护,老百姓不愿意,结果等于圈圈。真正好的惠民政策应该是让百姓安居乐业,让百姓更加的祥和安定,而让村民争相排队离婚的所谓“惠民”政策,其实就是“扰民”政策!而将问题的原因归结于村民“误读”更是一种责任推卸。 地屡屡上演。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中也难免出现一些荒唐事,像贵阳市云岩区那些拿到离婚证的村民,不见丝毫悲伤,反而兴高采烈,还有九旬老翁坐着轮椅等待办手续。而在利益驱使下,一些更加有悖人伦道德的极端做法也被曝光,四川省宜宾市农民尹定前居然先同妻子离婚,再和丈母娘结婚,然后再离婚,再同妻子复婚,这样折腾就为了增加户头人数多领十几万元拆迁补偿,同时给丈母娘办养老保险。当然,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了。

“假离婚”也被称作恶意离婚,其背后真实的目的多种多样,但共性是为了钻政策空子捞取现实的好处。“假离婚”令人棘手之处就在于离婚是公民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对于离婚动机的真和假又不好把握,法律上难以界定。虽然“假离婚”获取的利益有大有小、好处有多有少,但总归是实实在在的,这时,道德的约束往往是苍白无力的。

“假离婚”本质上透露的是一种搭便车和占“公家”便宜的思维。延伸开去可以发现,生活中还有很多遵循类似逻辑的行为,比如,一些农民为了多领征地拆迁补偿,临时在耕地或宅基地上种树、盖房屋,这些树和房屋本来不是农民生活所需;还有高考移民,只是为了子女能够享受迁入地更优质的高考资源,而父母并没有在该地就业发展的真实需求。

不管占便宜“占”的是低保、补偿款还是住房,实质上都属于在不同范围内分配的公共资源。一些人之所以能够搭便车、钻空子,就是因为这种公共资源的分配方案还不够完善。只要这种资源是有限的、是需要设置准入资格的,那么就不会杜绝资格造假现象、不会杜绝被钻空子的可能。以拆迁补偿为例,如果是按户籍来控制资格人群,有人会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来增加人数,如果是按照土地面积及其附着物来分配,有人会通过临时种树盖房屋来牟利。实际上,现实中不会有任何完美无缺的方案来分配公共资源,即便是高度发达的北欧福利国家,也不能杜绝搭便车现象。因此,只能通过加大打击力度来尽量减少,一些地方探索的公检法与民政、计生、信贷等部门联动对付“假离婚”,值得推广。

在一些个案中,低收入群体或困难群众也有搭便车行为,同违规行为相比,他们的处境更容易引起同情。当然,这部分群体应该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予以更多的救济,但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不能以此来说明“假离婚”“假种树”等钻空子现象的合理合法性。

一家6口5年内竟“结离婚”10次为了拆迁款,儿媳嫁公公,岳父娶婆婆,都是为了将户口迁入拆迁区域。

今年6月初,长沙县黄花镇机场改扩建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协调指挥部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黄花镇村民李爱凤与亲家公刘东结婚,对方还把户口迁到了组上。

接到举报后,黄花镇“三控”工作队联合黄花派出所组成调查组,对李爱凤一家进行走访。经调查,早在2015年4月,李爱凤就与丈夫陈林办理离婚。让人咋舌的是,离婚后,李爱凤却与亲家公刘东在同月办理了结婚。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两年后,2017年5月,李爱凤的儿媳刘茜与儿子陈科也办理了离婚。两天后,儿媳刘茜又与公公陈林领了结婚证。

就这样,5年内这一家6口通过办理“结离婚”,纷纷将户口迁入到了拆迁区域。户口迁入后,李爱凤、刘茜又再次离婚,与原配复婚。一家人前后办理“结离婚”多达10次。

扩展资料

“假离婚”“假结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1、可能弄假成真

因为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假离婚”“假结婚”一说,只要是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离婚行为都是真的,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会随之改变。所以,假的经过法律确认就会变成真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2、有关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假离婚”“假结婚”都有目的,所以很多人在办理手续之前,会自以为聪明地与对方签一个协议,以确保不会弄假成真。然而,合同也好,协议也罢,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必须合法。“假离婚”“假结婚”本身不合法,违法的协议无效。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协议就是一纸空文,什么用也没有。

人民网—法制日报:婚姻神操作难以承受法律之重

凤凰网—1家6口5年"结离婚"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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