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13岁能不能结婚?

在日本13岁能不能结婚?,第1张

按日本法律规定不能结婚。日本规足男的18岁,女的16岁可以结婚注册。 不过现在日本有很多女的一辈子不想结婚,相反的,也有想结婚却找不到好的也有。 在日本,未婚妈妈很多,未婚爸爸也不少。这早就成了社会问题了。

各朝代结婚年龄,最低的居然只有13岁?还有逼婚的?

一、周朝

最晚期限:男性30岁娶妻,女性20岁婚嫁。

《周礼·地官·媒氏》: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二、战国

1男子20岁可以娶妻,最晚不能过30岁;女子15可以嫁人,最晚不能超过20岁。

战国时期的《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 》记载: 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

2墨子主张,男二十,女十五就应当成婚。

《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

三、汉代

汉惠帝曾下令:女子过了15岁就可以嫁人了,30岁不嫁人,要罚五倍的算赋。

《汉书》: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四、晋代

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强行逼嫁。

《晋书》:冬十月辛巳,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五、南北朝

1刘宋:女子到了15岁还不嫁人,对家人进行处罚。野鸡的长尾毛就可以下聘。大块的布就可以作为嫁妆。如果因为聘礼问题而不结婚的,就要加以纠正。

南北朝《宋书》: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特雉可以娉妻妾,大布可以事舅姑,若待足而行,则有司加纠。

2北周:

周武帝曾下诏说,男子15以上,女子13以上就可以结婚了。

而且丧偶的也可以结婚。并且提出婚嫁从俭。

《周书》:癸酉,诏 :“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务从节俭,勿为财币稽留 。

六、唐朝

1李世民曾下诏:男子到了20以上,女子15以上没有结婚的,州县政府要负责聘礼。没有钱结婚的,家乡的富人和亲戚要进行资助。

《新唐书》: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贫不能自行者,乡里富人及亲戚资送之;

2开元二十二年,唐玄宗下令,要求男子15岁以上,女子13岁以上可以婚嫁。

《新唐书·食货志》:二十二年,诏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

七、宋朝

男子16至30岁,女子14至20岁。

朱文公家礼:议婚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

八、明朝

男子16至30岁,女子14至20岁。

《明会典》:凡民间嫁娶并依文公家礼行。

看了楼主的问题,很高兴为楼主解答问题。

可以结婚得,但是不能领结婚证,就算成年了也不能领结婚证,因为中国婚姻法规定,男的22岁,女的20岁,才能领结婚证。只是他们结婚没有结婚证而已,法律是不需要负责的。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如果楼主觉得可以,请采纳一下,这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

关于古代女子结婚年龄:

《黄帝内经素问》:“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就是说男子16岁、女子14岁之后就具备生育能力,可以结婚。

齐恒公曾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孔子主张“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墨子说:“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不敢毋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

因此,古代女子结婚年龄其实比现在早多了。通常,统治者还会用法律来设置结婚上限年龄(现在的婚姻法却是设置结婚下限年龄),防止晚婚。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 )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早结婚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就是帮手;要是像现在30岁才结婚,一方面完不成生育六七个孩子的任务,一方面很多人在孩子未成年就会死亡,孩子便成孤儿了。并且早育对晚育更有利于优生(使得大多数孩子都在母亲黄金生育年龄出生)。

在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模式下,男子20岁、女子17岁已经接近人生中物质再生产能力的鼎盛时期,具备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这个时候生殖能力也接近最佳,无论从物质再生产还是人口再生产角度,这个年龄结婚都是比较理想的。

由于古代夭折率高,瘟疫、战乱常使得人口剧减,早生、多生就显得极为重要。那么,女子十来岁出嫁便成家常便饭了。

众所周知,古代素来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因此,早婚早育对维持中华民族人口的数量非常重要(很多古代与中华民族势均力敌的民族都消失了)。

这一点,我们从历史资料和电视**剧本中可以看到。

举一些例子来说:孝庄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孝庄13岁,皇太极34岁;康熙的母亲佟佳氏生康熙的时候13岁;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嫁给唐太宗时13岁……

关于古代人在女子贞操问题上的一些分歧:

我们所熟悉的贞操观,在宋代才被妇女所崇尚且形成俗规。实际上,除了宋代,历朝历代对女子的贞操观并不是非常严格。

妇女贞节观念,宋代以前的统治者都倡导过,但是并非视为十分严重之事。

从总体上看,从秦汉以来一直到宋代程朱理学兴起之前,对妇女的贞节观念还是较为宽泛的,女子再嫁、寡妇再嫁决不会被视为不符合礼教的规范而严加指责或禁止。

如前汉朱买臣妻离婚再嫁,是个人人皆知的故事,况且朱买臣发达后,还优厚地对待前妻夫妇。著名的《孔雀东南飞》,焦仲卿妻被罗母休回娘家后,也无人嫌弃,反而是太守、县令一再遣媒议婚。到后汉,寡妇或弃妇再嫁更视若为常,如著名的蔡文姬,嫁三次,也并没有被人们轻贱,可见汉代对贞节观是较为淡薄的。

唐代不甚注重贞节观念,从皇宫公主后妃到民间,妇女改嫁和再嫁较为普遍。

至宋代,由于出了一班儒者,形成理学,改变了中国的学术思想以及风俗制度,也使妇女的贞节观念在崇古的基础上愈演愈烈。

在宋代开国初期,对于贞节观念还是很宽泛的。如范仲淹在“义庄”《田约》中,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而男子再娶反而不给,他也从无指责妇女再嫁,范仲淹的母亲就曾再嫁,他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

而王安石的贞节观念是很宽容的。他当儿子在时,就把媳妇改嫁了。

宋代从程子传到朱子(朱熹),已是宋儒理学的集大成者了,对于妇女来说,至少要受到四种压迫:第一,女子必须柔顺,服从男子,曲不可争,直不可讼,不许干涉外事,只安心做家庭奴仆。第二,丈夫死时,无论有饭吃无饭吃,都要守节,守到饿死也不能失节;而且,守节妇女不但不能涉及性要求,就连皮肤手臂也不能与男子触碰。第三,男子有休妻的自由,为博得男子欢心,不被遗弃,妇女的一切言行举止、服饰妆扮都要以男子好恶为准。第四,处女的贞操是极其重要的,贞操是女子第一生命,如贞操与性命不能两全时,唯舍命而保住贞操。宋代与以前历代王朝比,是对妇女束缚最多和对于妇女贞节的态度极为严厉的一个朝代。夫死守节已成为妇女应尽的义务,并且,这种观念深为妇女所崇尚,已成为下意识的一种俗规了。

明代中后期,对贞操的轻视与性解放程度绝不亚于今天。只要去看看三言二拍、《金瓶梅》等明清小说就一目了然。

清代的统治者本来就是外来民族,在贞操观念上更不一样。孝庄下嫁多尔衮这个疑案就能很好地说明当时的情况,兄死嫁弟,父死嫁儿是满族入关前的风俗。

可见,对于女子的贞操问题,实际上都是视情况而定,并非一味地严打。

先不说民间如何,就算是统治者,也不能例外。举几个例子:

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在嫁给汉武帝的父亲汉景帝刘启之前已经嫁给别人了,而且还生了孩子,连婚都没有离就悄悄地参加了宫女选拔赛,最后成了皇后;杨贵妃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甄洛原本是袁绍的儿子袁熙的妻子,后来做了曹丕的皇后;羊献容还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做过两个国家皇后的女人,等等。

可见,现代人经常误以为古代人在贞操观上十分保守,其实是极端错误的。

因此,大家在看书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这两个问题,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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