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和女生结婚什么时候结婚合法

男生和女生结婚什么时候结婚合法,第1张

法律分析: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山东淄博结婚风俗:聘 媒

旧时男婚女嫁皆由家长包办,通媒结亲,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些穷苦人家因生活所迫,有的将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亦有的实行换亲,即互易其女为儿媳。婚龄一般男大女小,男的到十五、六岁,甚至十二、三岁即有父母央人求亲,更有甚者“指腹为婚”,订“娃娃亲”。也有女方托媒说婆家的,叫“倒提媒”。媒人受托后,往返男女两家串通撮合,双方家庭为慎重起见,暗中打听情况,并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如无相克和不中意处,即可订亲。也有通过串门子、走亲戚等方式相亲的。淄川的情况稍有不同,待媒人把亲事说定后,须再请一媒成为双数后,才送柬订婚。

建国后,男女结婚多为自由恋爱,亦有靠人从中牵线的,叫“介绍人”或“红娘”,双方经过了解后商定婚事。

 

山东淄博结婚风俗:订 亲

旧时又称“送柬”或“换帖”,是双方初步落实婚姻意图的一种书面形式。男家请人用红纸将求亲之意写成小帖,封面再写上吉祥的祝词,以及“敬求金诺”、“恭侯金诺”之类表示求亲的字样,由媒人连同男家准备的衣料、首饰、化妆品、聘金等“彩礼”,用一对大红包袱包裹,送往女家。女家收到柬帖后即回帖,加“谨遵台命”、“仰遵玉言”等表示同意结亲的字样,并附回礼,由媒人带回男家。多以鞋帽、文房四宝等作回礼,淄川则回以香、艾(意为相爱)、盐(意为有缘)、麦(意有福),每样用红纸包成两包。临淄则以糕若干(按新娘年龄,每岁1对)、茶碗1对、10双高粱莛、9双筷子作回礼,取意“十停九稳”。然后男家备席答谢媒人。

订亲这一习俗至今仍然沿用,一般男女双方同意后,再由双方家长出面走动,以示承认,并向女方赠送聘礼,即算订婚。近年来,在部分人中要彩礼之风大盛。

 

山东淄博结婚风俗:择 吉

即男方选定举行婚礼的日期。一般男家须托媒人到女家“要媳妇”,女方将嫁女的生辰八字用大红纸写好(博山叫“年命帖”)交媒人带回男家,男方据此请卜人选定“行嫁月”、“吉日良辰”和喜神所在的方向,叫“查日子”。同时还要算出迎亲、送亲之人在属相上的忌讳,用大红纸一式两份写好,叫“年命帖”,由媒人送往女家,叫“送日子”,而且还要向女方送聘礼。博山多习惯送钱一宗,叫“盒子钞”,女家用其中一部分置办嫁妆,留一部分给嫁女压柜子,叫“子孙钱”。桓台县则惯以鸡、鱼、肉、菜、面、枣、栗子等,随“年命帖”用食盒抬送女家,上贴“禧”字,俗称送“上头盒”。“送日子”之后男女双方即准备婚嫁物品,男家所缝制的被子多在四角放少许棉籽,取“辈辈有子”之意;女家亦请儿女双全的妇女帮助“棉被子”,多在四角放些红枣、花生、制钱、栗子等物,取意“早生贵子”。

如今,在一些比较封建保守的家庭里,尤其是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儿孙结婚仍沿用“查日子”、“送日子”这一习俗,许多禁忌也沿袭至今。部分青年人多选在“五一”、“十一”、元旦等节假日结婚。

 

山东淄博结婚风俗:送严房

亦有叫送圆房、送缘方的。一般是在结婚前一日,女家派人把嫁妆送至男家,叫送严房,桓台俗称“下妆奁”。临淄多是在吉日前最后一个双日送嫁妆。博山居民多是由男方派人到女家搬取嫁妆,叫“搬严房”。淄川居民在此之前还有“催妆”的习惯,即在结婚前两三日内男方送食盆一架给女家,内装酒、肉、栗、枣等物,皆为双数,此后女家才派人“送严房”。从前的嫁妆,一般人家多是两铺两盖、桌椅、箱柜、座钟、脸盆等,贫穷者从简,只送茶具等桌上用品。无论贫富,“长命灯”一对是必不可少的,就是现在有了电灯,也作为摆设照送不误。嫁女妆奁内多贮枣、栗,谓之“早立子”(亦说取“夙兴”、“慎栗”之义)。送取严房所用的工具皆饰以浓厚的吉庆色彩,所用的绳子要染一段红色,用的车辆、扁担、盒、柜等要贴上写有“喜”字的红纸帖,底面用红纸铺垫,桌、椅、床、柜等陪嫁木器上要挂以角形红布等。这一日亲朋邻里多持礼品往贺,称“贺喜”(旧时称“添饭”),向待嫁的女子家里送喜礼叫“ 填箱”。礼品过去多以馒头等食品相送,现多送现金、喜幛等。喜礼要一笔不漏地记入帐簿,俗称“喜簿”,以备将来还礼。无论何种形式的喜礼,都要讲吉利,不送谐音不雅的物品,如钟(终)、梨(离)、缎子(断子)等。一般也不送单数。男家要备宴酬谢宾客(多在宴前先下请帖,后再派专人敬请),博山叫作“待行人”。这天一般都要请亲朋邻居共同帮忙,主持操办喜事的头目叫“大总”,由他按照主家的意图来安排各项事宜,“大总”一般由懂这套礼仪的长者担任。

搬送嫁妆、贺喜、宴请宾客这些习俗相沿至今。

山东淄博结婚风俗:娶 亲

旧时娶亲一般有“大娶”、“小娶”之分,但其含义各地又稍有不同。“大娶”,男家备官轿、花轿两乘,吹鼓手、彩旗前引迎娶。新郎换上新装,多是身穿长袍马褂,头戴瓜皮帽或大礼帽,胸佩大红花,乘官轿在先。另一乘花轿为新娘备用,去时由幼童或新郎之弟或妹乘坐,名曰“压轿”,轿门上要贴写有“吉星高照”的红符。“大娶”一般白天进行,只有少数阔少结婚采用。“小娶”,男家只发花轿一乘和灯笼火把到女家迎亲,多为平民百姓结婚采用。淄川的“小娶”多在夜间进行,博山则均在夜间进行。关于夜间娶亲,有这样一个传说:旧时,博山有一个恶霸翟三胡,是一个色魔,不论谁家娶亲,他都享受初夜权,百姓为逃脱这一厄运,便在夜间偷偷将新娘娶回家。相沿成俗,直至今日。不论大娶、小娶,男方到女家迎亲必须带皮袄、红毡,否则女家不发人。至女家,行“求婚礼”,新娘头蒙红纱,由父辈或兄长抱入轿内,亦有用椅抬入轿内,意思是脚不沾娘家的土。并有兄弟或近亲的两人相送,名曰“送客”。临淄还有“押轿”的习惯,有小辈二人提水壶扶轿杆跟在两旁。旧时,博山一带新娘上轿有被“抢 ”上轿的传说。结婚那天,新郎带车或轿,跟着一帮人到女家去“抢亲”,新娘的兄弟背着她跑,伴娘在后面卫护,新郎则带人追赶,经过一阵象征性地争夺后,才把新娘请上轿子。上轿前,新娘手中多要拿些东西,桓台多是手抱书和如意钩(用红纸包装),博山的新娘多要带些手帕,以备应付闹房的人。起轿后,一路不能落轿,路遇坟墓、庙宇、奇石、怪树等,均以红毡遮蔽。桓台县居民还有沿途送“过街面”的习俗,进村燃火把迎之。轿至男家门前,花轿面对喜神所在的方位落定,有的地方这时故意将大门关闭,让花轿在门前停一会儿,谓之“顿性子”,目的是使新娘的性格绵软,进门后服婆家的管教。待男家大门顶压一对红砖、两双筷子,门框贴“青龙”、“赤虎”,红毡铺地后,时辰已到,鞭炮齐鸣,新娘由两“架女”相扶下轿,新郎在前引导,路过门坎时门坎放一红纸裱糊的马鞍子,新娘由嫁女搀扶迈过,叫“过门”,意在“前进平安”。在新娘向院内走时,一路有人向其身撒五谷杂粮、彩色纸屑,目的在于驱邪。院内摆放香案,夫妻拜天地,抛“长命火烧”。此后,新郎要用一条红绸牵着新娘走向洞房,到洞房门口,新郎给新娘挑去“蒙头红”。桓台居民还惯以把蒙头红抛到房上去,然后才入洞房。新娘进入洞房后,朝喜神所在的方位坐下,谓之“坐时辰”,同时吃随身饭——从娘家带来的面条——在开水锅里一烫即捞出,不能煮熟,此时有人会问“生不生”,新娘只能说“生”字,取生养孩子之意。傍晚,新郎新娘喝合卺酒,俗称“交心酒”、“合婚酒”,亲朋开始闹房。

与此同时,新郎家须设宴招待女方的送客,并约定新娘归家的日期,后返回(淄川境内送客返回时还要将新娘之套脚红袜带回)。有的地方是次日女家携礼来探望,议回门期,名曰“圆饭”。周村的居民女方来“圆饭”的人所带的礼物必须有一对鲜鱼,男家回礼亦必须有一条鲜鱼,叫“两头子有鱼”。

新婚第二天,新郎新娘上坟祭祖,博山、桓台多在第三天祭祖,谓之“上喜坟”。三日这天,博山的新娘还要送婆婆一条新裤,有“待要富,三日给婆婆做条裤”的谚语。

建国后,迎亲习俗逐步有了一些改革。不再用轿迎娶。50年代境内农村多用马车,城区多用自行车,“送客”亦随车陪行,新娘亦不再蒙红头巾。还有以彩旗鼓乐为先导,秧歌队迎娶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曾一度实行“革命”结婚,农村多以锄、镰、锨、镢为嫁妆;城区则以赠“红宝书”为时髦,且多半步行至婆家。近年来用面包车、小轿车迎娶的渐多。但一些禁忌、讲究,如夜间娶亲、持红毡迎亲、“顿性子”、闹洞房、上喜坟等习俗仍沿袭至今。

夫妇“拜天地”之俗在农村一些地区仍保留。现在绝大多数地区结婚典礼多是向主婚人致敬、向父母致敬、互相敬礼,主婚人、来宾、新人讲话即大礼告成。进入80年代,又提倡举行集体婚礼,新郎新娘们欢聚一堂,由单位领导当主婚人表示祝贺,分发喜糖、喜烟,此外还有“旅行结婚”等形式。

 

山东淄博结婚风俗:住日子

一般是新婚第3天,新娘返回娘家,多由女家接送,男家须备席招待。当天返回的叫“回门”,亦有在娘家住6日或8日的,叫“住日子”。返回婆家时,女家备礼多在一早返回,意在吉利。至此,大礼告成。这种“回门”、“住日子”的习俗依旧流传。

 

以上就是山东淄博传统婚嫁习俗,现在某写习俗已经简化,不过传统的婚嫁习俗还是很有意思的吧。

其实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结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无论是女人对男人还是男人对女人。以本人的粗略之见,我觉得一个男人会因以下的原因跟一个女人结婚:

1当然是很多人觉得很普遍的原因--因为爱情,这听起来很美好,但在我看来,其实这是很难得也很少的。两个人从相识相恋相爱再到结婚,一路上可能会有许多的艰辛,一起努力一起勇往直前真的很不容易,我一直觉得这是有爱神的眷顾才有的让人羡慕的爱情,因为这个原因而结婚的人,我相信他们会比常人幸福一些,因为他们知道这份情缘来的不易,所以更懂得珍惜,男人的品性也不会容易变坏,小心翼翼的维持这段婚姻,仿佛每天都有初恋一般甜蜜。

2上面是很多人觉得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却是确实存在的普遍原因---因为年龄到了应该结婚的年纪,嗯,是时候找个人来陪我度过余生了,我也不能做一个另类的人,就随着时代的潮流嘛,不做剩女剩男,该相亲的相亲,该凑合的凑合,这样子的结婚刚开始可能会辛苦点,因为没有爱情就把一个女人娶回家,可是到后来也不一定会不幸福,因为你们是因为适合而在一起,门当户对等等让你不会争吵太多。

3就是因为孩子了,因为孩子也是分为两个方面的。第一,结婚前就有了孩子,这一个男人不想做一个渣男,因为他知道自己捅出来的事情作为一个男人要负责,因此也就奉子成婚了,此时有爱无爱都无所谓;还有第二个就是,家里人催的急了,老一辈的想抱孙子了,所以你不得不结婚,偶尔可能还会被压的喘不过气来,我觉得这样子的婚姻更像是完成一个使命,比较的无奈。

4因为女方家庭有钱有事业有背景,其实很多人可能会说那是男方家庭有这些才好吧,可是我觉得这个社会早就变畸形了,无论男女都这样,有拜金女也会有拜金男,出现这么一个家里有钱有事业有背景的人跟你结婚,会为你的前途助一臂之力,即使老点难看点可能你都会觉得这无妨啊,何乐而不为呢?

5因为一个女生长得好看,身材好,你觉得娶了她倍有面子,即使她很矫情,无理取闹,你对她完全没有爱,但就是你太注意世俗的眼光看法了,你觉得迁就一下自己也没什么,但我始终觉得这样的婚姻不会很幸福,毕竟你是通过外在美去娶一个人,而不是她内在有什么好品质深深的吸引了你,矛盾可能会比较多,你也比较痛苦。

世界上的人因为千千万万的原因而结婚,有幸福的,不幸福的,自愿的,不自愿的,愿每一个女人都嫁给爱情,每一个男人娶一个自己最爱,最适合的女人。

这个至今仍保持夫妻同的国家是日本,若是结婚以后不夫姓,也等同于违法看林志玲嫁到日本改成男方姓氏,改成黑泽志玲就知道了。

“冠夫姓”在古代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女子的地位也比较低,虽然现在很多国家都是夫妻两个人的孩子只随夫姓就可以了,但是在日本婚后需要夫妻同姓的传统还是延续到如今。

日本在很早之前女性一般都是没有姓氏的,直到经过改革以后,她们才算是拥有了自己的姓氏,但国家又下令夫妻必须保持同姓,除非嫁给外国人。现行日本《民法》稍微放宽了政策,虽然规定夫妻婚后必须同姓,但是没有规定必须随男方姓,男方随女方姓也是可以的,但是受传统习俗影响,男方随女姓的非常的少,因为难免会让人想到是倒插门女婿。

日本男性们一致认为,统一姓氏才真的算是一家人,都一个姓氏大家才能齐心过日子。日本政府还有倾向夫妻同姓的福利政策,如果已婚的夫妻改为同姓,夫妻两个人可以拥有相同的减税优惠,如果两个人改成同姓,到手的工资就会更多一些,所以大家都遵守着这个制度。

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了,很多女性越来越觉得婚后随夫姓就抹去了身份,例如银行卡,身份证信息等都需要更改,特别麻烦,所以更多的女性选择单身。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应该有个客观的认知,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传承数年的精湛技术需要流传,但是陈旧和落后的传统观念应该摒弃。就像老太太裹小脚一样,是无法适应新时代的,是需要丢弃的传统观念。

法律分析: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山东龙口旧称黄县或老黄县,民间婚俗跟胶东其他地区大致相同,女方“送亲”中的男性称“送亲客”,也是你所说的“女方出的男送”,而陪新郎到女家娶亲的两个男子,旧称为“毡迎客”。

无论“送亲客”和“毡迎客”,多由本家本族长相好、有口才的青壮男子担任。

过去娶亲,途中若遇白事(殡丧)、枯井、怪石等,毡迎客便手执红毡遮挡“辟邪”。如今毡迎客一般拿块红台布,象征性而已。新娘兜里有时会装点葱和蒜,希望途中不吉利的事都能被“冲散”。

“送亲客”也一样,女方亲友们会在迎接新娘的喜车的前面,仔细捆绑上一捆大葱,意寓在接亲的道路上,“冲”掉一切邪佞。

陪送新娘的两个青壮男子称作“送亲客”,亦称“送闺女”的。双方见面客套寒暄,送亲客说“闺女哪些地方做得不好,请多原谅”等等,毡迎客和公婆则说“今后会待媳妇像亲闺女一样”云云,颇似两国外交使者在表态。

所以,“女方出的男送该干嘛?”现在看来,我认为:送亲的男士代表女方家族男性的风采,应该长相不错,穿着得体;他能代表女方的父亲,传达父辈对一对新人的祝愿和期待,嘱托“亲家”家族对咱闺女的宽待和厚爱;他们在男方婚礼婚宴上,应该庄重不失礼仪,善言不必多言,得体不必拘谨;酒席上也千万不可开怀畅饮,造成一见如故的“酒鬼”的印象。实际上,“男送”也是做给男方家族看的,特别是给新郎和男方父母看的一个优秀男性形象,一种模范模板,好像是一位“护花使者”——亲善大使,去男方递交“家书”的。

更多知识建议参考-送亲。

当然可以的,毕竟婚礼一生只有一次,与众不同的就是自己最深的记忆和回忆

巴西的一个新娘(理工科的)就请了自己的大学同学担任了伴娘,而且

她的“伴娘”们都太配合了,

不仅愿意和她一起凹造型,

还附带提供各种创意的点子。

下面就是一波“香艳”~

搞笑,但这将是多么特殊的一段回忆啊

这样的事情,上了全球的新闻榜,若是你这样,说不定也会的哟

一般情况结婚的时候,伴娘的份子钱是送到女方家这边的。

1、根据礼金来源分配

比较公正的分配方式是根据礼金来源分配,也就是分开收礼,男方家长收男方的,女方家长收女方的,新人收自己的。来宾在参加婚礼时,由男方家长邀请来的宾客给的礼金就归男方家长,同理,女方家长邀请来的宾客礼金由女方家长收,新人的朋友同学以及婚礼现场的改口费就由小俩口收,互不影响。

2、根据婚礼筹办出资分配

有的婚礼是由其中一方出资办理的,男方全部包揽或者女方全部包揽。这样一来,婚礼上来的宾客给的份子钱就由出资方全部收纳。不过大部分是由其中一方全部收纳后作为新人婚后的生活基因,两人共同打理。由于其中一方没有出资,花的也就少一点。

3、根据用途进行分配

经济适用性比较高的分配方式是将来宾们给的份子钱用作婚礼当天酒席、婚庆以及婚后蜜月的部分开支。如果礼金不足以支撑这些全部费用,就可以填补结婚期间资金的空缺,如果礼金还有剩余那就作为婚后的生活基金。

总而言之,结婚份子钱来源于婚礼宾客的赠与,在分配方式上新人要根据地方风俗、家庭成员与来宾的关系以及双方家庭的共同商议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对礼金做出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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