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后去男方家还是婚宴后去?

登记后去男方家还是婚宴后去?,第1张

姑娘,登记之后,虽然你们法律上已经是夫妻了,但是还没有举行婚礼之前,建议你不要去男方家住,应该等办理了婚礼之后再去男方家住,这样对你的名声好,毕竟人家不知道你们已经领结婚证,之后举办婚礼才知道你们已经结婚了的。

很少做梦,典型的没梦想的人。

昨晚,竟然做了个梦。

而且,梦的内容也有些荒唐,竟然是……竟然是娶媳妇

醒了后,依稀记得是娶媳妇的事儿,娶的是谁,是白是黑,是丑是俊,不记得了。

很想知道,但确实记不起来具体细节了。

能记得的,是很多同事跟着忙活,人物关系混乱,一些以前的同学,包括高中、大学的同学,竟然是同事身份。

人物身份混乱,整个场面也混乱,乱七八糟,乱作一团。

还没娶完,醒了,没有后面的事。

有句歇后语,做梦娶媳妇——想好事儿。

似乎说,娶媳妇是件好事;做梦娶媳妇,就有点挖苦人,说别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意思。

真正体验了一把做梦娶媳妇,也不是美梦,只是乱,只是累。

梦中没有美好的场景,可能与缺乏这方面的体验有关。

当年我们结婚,就是俩不同性别的穷学生住到了一起,由一个人的艰难,变成了俩人的艰苦。

谈了不是很长时间的恋爱,因为分房,就决定登记结婚。

登记时缺乏经验,没想到还需要买结婚纪念币,只带了糖,俩人都没带钱,把老婆押(留在)在登记的地方,又回去取的。

好在不远,三五里地。

为了分房登了记,登完记却也没解决房子问题。

还是同事帮忙在附近村里租了一间房子。

没有房子,没有车子,也没有什么婚纱照,甚至没有像样的仪式,只是回两边老家看了看,同事们凑份子吃了个饭,就完成了结婚这件人生大事。

好像也没花多少钱,主要是没钱。

俩人的结余加一起,也不到两千。

就置办了床厨桌椅几件必须的东西,没有任何电器,结婚一年后,才攒了些钱,又买了台14的小电视,打发饭后睡前的时间。

我们结婚,基本没有像样的仪式。

若干年后,参加过若干别人的结婚典礼,各种隆重,各种热烈,各种美轮美奂。

有时和老婆闲扯,也说到过婚礼这个问题。

她的意见,别人办的婚礼很好,我们没有婚礼也好。

办婚礼很折腾人,好看无用。

我也觉得婚礼是件很费心劳力的事儿。

一对怕麻烦的懒人。

曾经就此事与其他人交流过意见。

有老兄点评,那个年代,就那个条件,都差不多。

又说,你们那是结婚,不是娶媳妇,娶媳妇就得正儿八经的。

好像我们婚结的不正经似的。

很多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感觉很不靠谱。

梦就是个乱七八糟很没道理的东西。

对老婆虽然多有不满,却也从无再娶媳妇的念头。

太折腾人,太麻烦。

醒了后,告诉老婆,说做了个梦,娶媳妇。

老婆嗯了一声,让我赶紧起床做饭,她再迷糊一会儿。

迷糊好。

有登记证就等于结过婚了,吗再婚的话电脑上会有记录可以查出来的。

中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⑴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⑵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⑷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刚登完记就买房子,如果能证明是婚前财产购买则属于婚前财产,否则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协议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结果很多,但我归之两种

1继续你们不正常不光明的婚姻。忍受不能在他的家人面前不光明不正大,做好即便是生了小孩也要在小孩的面前展示你在他的父亲的家乡是个不被允可的不面见光的母亲的准备,随时提防A的母亲出现在你们面前的准备和老公不能在你需要的时候保护你的准备。把自己变成望夫石,当然,只是让你继续吃苦耐操,做好不能起义的大长今的准备(注意,做的好可以翻身也说不定)

2分手。 女人要自立,自信,更要自强。考虑的太多,时间也过的越快。谁说三十就嫁不了,我也是30了,我感觉一个人过更好。当然,你可能和我不一样,终感觉要嫁人,那么就嫁吧。初恋只是让人怀念,对的老公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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