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要去国外参加展览会的企业,如何办理相关人员的出国手续和签证自然是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鉴于我国政府目前对出入境管理还相对比较严格,展览行业的行政审批制度依然存在,参展人员如何办理出国手续还需要依据其所持有的护照类型来决定:
一、 私人护照
私人护照外观颜色为紫红色,正面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字样,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其在各地的派驻机构签发,通常有效期为5年,我国公民申请此类护照通常比较方便,由申请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从9月1日起,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居民仅凭借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按需申领护照,有些地区的公民需要提供其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函或国外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作为打算出国参展的人员,可以请国外客户帮助出具邀请函以办理私人护照),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通常会在两周后得到护照。
私人护照持有者申请签证相对手续较为简便,大致程序如下:
拿到博览会正式邀请函→拨打使馆签证预约电话,预约时间→在签证当天带齐材料按时到达使馆面试→取签证。
在此过程中,参展人员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1、 博览会正式邀请函由中国组团方统一向博览会索要,并在参展人员向组团方交齐费用后下发,参展人员也可要求国外客户帮助其出具邀请函,但签证风险相对较大。
2、 有些国家使领馆需要预约签证时间,如美国、德国等,有些国家则不需要,如英国等,参展人员可以自行安排时间前去面试。但预约签证时通常需要提供申请人护照号、姓名、出生日期,签证预约电话不需要申请人亲自拨打。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国家在签证高峰时段很难拨通电话,需要连续拨打。德国、美国等热点国家在每年年底及七、八月份为签证高峰期,申请人预约的签证时间可能为其预约时间后30天,故请提前预约,以免延误展览会。
3、 通常持私人护照的签证申请者应在其所在领区的使领馆与签证官面试(各国使领馆规定),许多国家在中国的使领馆通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也有些国家不接受本人预约,如日本,必须要求申请人将材料送至指定签证代办机构,由其统一办理。
4、 有些国家对在一段时间内去过该国的申请人提供免面谈服务,由申请人将其申请材料送交中信实业银行、德国工商大会等代办机构。
5、 有些国家要求申请人在面试当天以现金形式交纳签证费,也有些国家需提前交纳到指定代收银行,如美国需提前交纳到中信实业银行。
6、 有些国家在申请人面试结束后1小时内即可将颁发签证,如美国,也有些国家需要一周后颁发签证,如德国、意大利,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取签证。
7、 申请人面试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特指如参展之类的商务签证):
填写完整的签证表、护照、博览会主办方出具的正本邀请函、博览会参展摊位证明、博览会参展摊位费发票、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担保函、申请人名片、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书、在职证明等、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以及所从事的商务活动的证明文件、申请人曾去过其他国家并回国的签证页的复印件、申请人所拥有的财产照片,例如:住房、汽车等(如有)、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及国际信用卡等。
二、因公普通护照
因公普通护照外观颜色为棕色,正面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普通护照”字样,由外交部及其在各地人民政府外办签发,通常有效期为2年或3年,因我国政府目前对因公出国管理较严,许多私营及民营企业的参展人员尚未具备申领因公普通护照的资格,故参展人员应先向其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咨询自身企业是否具备申领因公普通护照的资格,若具有该资格,则可以按照因公护照的手续申请签证。
因公护照持有者申请签证相对手续较为繁琐,大致程序如下:
组团单位下发出国任务通知书及出国任务批件→参展单位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出国任务确认件及政审手续→办好后将材料交至当地政府外办或组团方→由当地政府外办或组团方统一送签→由当地政府外办或组团方统一取签证。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主要出展国家都是分领区受理签证,我司只有能力负责北京领区的因公签证,上海、广州及其他领区的签证需要由申请人委托当地人民政府外办送签。
一、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所需要文件:
1、提供美国结婚证扫描件
2、提供其中一方护照扫描件
二、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所流程:
1、提供结婚证扫描件和护照扫描件
2、找当地公证人认证(我司可以提供)
3、美国州务卿进行认证
4、中国驻美大使馆认证
三、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办理时间:
1、普通时间10-15个工作日
2、加急时间5-10个工作日
四、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办理费用包括:
1、律师公证人公证费用
2、美国州务卿认证费用
3、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认证费用
4、文件费、制作费
5、国际快递费
6、其他辅助费
注意:美国是属于海牙国家,因此,当美国的文件是要在其他海牙国家亦或者要在承认海牙公约的地区使用的话,如:我国香港和澳门,将文件办理海牙认证即可。而我国并不属于海牙国家也不承认海牙公约,因此只能将美国文件做使馆认证。
K1签证
K1签证是专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前来美国成婚而设立的美国签证类别。申请人必须在抵达美国九十天之内成婚,然后由其美国公民的配偶为其提出绿卡申请。为了防止虚假婚姻,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提出档案,证明双方在过去的两年中曾经见过面。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规定可以放宽。法律规定,如果因极度困难而无法见面的话,申请人可以提出有关证明材料。
其它文件,如两人的来往书信、电话账单,等等,以证明两人的关系及准备结婚的意图。在申请批准之后,移民局分区中心会将申请转至K1签证申请人所在国家处理移民签证的美国领事馆处理。美国领事馆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面谈。
在面谈时,申请人应准备如下文件:有效的护照、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体检材料、偕行子女的上述档案、经济担保档案。鉴于美国领事馆对此类申请的审查十分严格,美国公民最好能专程陪同申请人接受面谈,回答领事馆的质询。
结婚与绿卡
对于已经在美国的申请人来说,只要与美国公民结婚,一般都可以提出绿卡申请。此类申请的关键在于证明婚姻的真实性。移民法规定,如果婚姻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绿卡,这类婚姻会认为是虚假婚姻(Sham Marriage)。申请人也无法以此获得绿卡。判定婚姻是否为虚假婚姻的标准是结婚的双方在结婚之时是否有意共度此生。当然,结婚双方的主观愿望应由客观事实来证明。因此,结婚的双方应在提出绿卡申请之时,就提出双方婚前婚后的有关文件,证明其婚姻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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