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可以结婚吗?不同省份,不同城市区域?

同姓可以结婚吗?不同省份,不同城市区域?,第1张

完全可以!夫妻还免去了争夺子女姓氏权的麻烦,多好呀!

现行法律法规有血缘关系三代内不能结婚。其他与同姓不同姓是没有禁止的。只要男女双方有感情有意愿都是可以结婚的。

婚姻法是根据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要经历的,也是我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时刻。所以,面对自己的伴侣时,我们都会慎之又慎的挑选自己的另一半。

对于同姓能不能结婚呢?其实错误的一个概念,也没有那条法律说过同姓不能结婚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的身边,这都会出现过同姓结婚的,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像我们熟知的明星陈晓和陈妍希、包贝尔和包文婧等人,他们也都是和同姓结婚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呀!

其实对于同姓不能结婚的说法,是不够完善的。为什么说同姓不能结婚呢?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有血亲关系,一个是直系血亲,一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为在科学的依据下,这类亲属的人以后结婚后,他们的子女出现智障和畸形的人几率会大一些。所以,国家规定不让他们结婚,避免后代出现隐性遗传病。

在我们生活中,同一个地方的,他们有着同样的姓氏,大多都是亲戚关系,祖上还有可能会是同一家人。同姓的人相比异姓的人来说更有可能接近于亲属关系,可能是人们害怕以后下一代出现疾病的人,所以才会说“ 同姓的不能结婚 ”,并不代表同姓的真的就不能结婚了。

在现在我们这个 社会 里,是一个经济和科学都非常发达的时代,医疗也是非常的发达,在我们结婚之前都可以做个婚前体检,这样就能更好的查看以后会不会为下一代带来什么疾病了。所以说,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是近亲关系就有可能,不过为了下一代的 健康 考虑,我建议结婚之前还是做一个体检为好。

可以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在我们这里,因为老一辈的人都比较老封建,所以同一姓氏的男女是不能结婚的,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结果导致了很多有情人始终不能在一起,因此也有了很多因为有爱有情而不能在一起而一直单身着,后来也没再找对象。而在八十年代过后,随着改革开放,人们已抛开以前的老封建思想,已有很多同姓氏的男女结婚,就连同一个村子的同姓氏男女也都结了婚了,也不见得他们的孩子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可以啊,重名的都能结婚的好嘛。我就有遇到的,两口子重名,一个叫张杰,一个叫张洁。

同姓不婚是中国传统伦理法律的要求,中国古代人口流动性差,往往将同性之人划分为同族之人,为了人口繁衍的考虑,统治者禁止同性通婚

现在当代 社会 人口流动性极大,同时姓名可以随意变更,相同姓名已经不能成为阻碍婚姻一结的标准,只要不是三代以内血亲即可成为夫妻

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违犯《婚姻法》所规定的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以外,都可以结婚。不过为了子孙后代的先天素质,还是远一点好。有人做了调查,择婚之间近处不如远处,同一生活环境里的男女,不如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互补,同一生活环境的男女,邻居的,同村的,生活在同一环境内不存在优势互补。

我忘记了什么典籍上是有过这么一句话:同姓相配,其育不繁。我想它说的还是近亲,把同姓视做同一血统。中国的几大姓,李张王陈,每个姓氏都在几千万,多则近亿,不让他们通婚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

中国最大的姓氏是李姓,所有姓李的都是同一血统,我看未必。以灵宝函谷关为界,往东则来自鹿邑李姓,那里是老聃李耳的出生地,是不是所有姓李都是李耳的后代儿孙呢?其实不然,那时候的姓与氏是有区别的,但姓氏还没有森严的界定,有许多人可以以地区为姓,也可以慕名而姓。许多非同一血统的人而同一姓并不奇怪。

函谷关以西,至陕西,甘肃这一支李姓人都属于李广,后来的李唐王朝一支。但并不是说这些姓李的都是皇帝的后代,其中也有许多是慕名而姓。李唐王朝为了笼络人心把李姓做为国姓赐于大臣,连徐勣这样的重臣都放弃了自已的姓,以姓李为荣。当然谁也不敢,朝廷赐姓不接受就是欺君。

就这样,李唐王朝的大量赐姓,加之,一些人贪富贵,攀皇室慕名而姓。使李姓快速增长,直至今日成为中华第一大姓。

我们知道郑成功被称为国姓爷,他也是被朱明王朝赐了姓的。如果朱明王朝继续存在,恐怕郑成功也就姓朱了。

漫长的 历史 中,那一个家族都有招赘的,收养的。其实每个姓氏都是许多姓氏的大融合。

还有张王赵陈许多大的姓氏也一样并不存在什么纯正的血统。同姓同婚并不影响儿孙的体质智力,只要志趣相同,都是好婚姻。

一哥“俗眼看 社会 ”之——

姓氏与婚姻禁忌

关于同姓氏之间的婚姻禁忌问题,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即:(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并且强调“拟制血亲(收养关系)”的也不能结婚。

其实,国人对于姓氏与婚姻的禁忌是一个古老而又敏感的话题,虽说现在大都不再十分介意苛求了,现在只是说说一些应该知道的常识,供参考。

其一、同姓不通婚。同姓不婚最早是先人对于母系氏族婚姻与生育状况的原始总结,《左传》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说的是同一氏族之内的婚姻生育出现了弱化问题,后来注释周公《礼外传》中说“同姓不婚本周公礼制,百世不通,所以别于禽兽也。”其实的同姓,说的就是同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还没有出五服的一家人。这个在中原地区,一个村子里的同姓人家不管出没出五服,都是禁止结婚的。

其二、同一姓氏渊源不通婚。这种情况在某些地方、某些姓氏中还是坚守的,比如说山西的冯、同、司、马敬拜的同一祖先司马迁,他们之间是不通婚的,再比如王莽规定王、田两家不婚,因为他们是一家人,还有“敬、苟”、“韩、何、韦”等等姓氏之间不通婚。

其三、 历史 的渊源造成的不通婚。比如说朱、李两姓在 历史 上斗过两次,一次是朱温斗败了唐李,一次是李自成搞掉了明朱,再比如潘、杨两家势不两立,连开封龙庭前的两潭湖水都老死不相往来,当然还有岳飞、秦桧的后人。

其四、民俗的一些忌讳造成的不通婚。有的姓氏之间相连起来有冲突,比如“屠、朱”、“翟、于”、“郭、范”、“王、巴”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是一种民间流传,大可不必在意。

其五、“宗族仇家”造成的不通婚。在过去一些地方,一些宗族是要与相邻的宗族结盟或者是结仇的,结盟的方式最好便是通婚,结仇有时候还会发生械斗,结盟的一方亲戚连亲戚,是要帮忙的,这个在小说《白鹿原》中有描述,当然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是被顽强地保留下来。

新时代了,这些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了,大致了解一下即可,凡事不可认太真,太较真了心痛。

同姓只要不是近亲是可以结婚的,你们一个村都姓邹,要看五代内是不是亲戚,一般出了五服的同村同姓人在血缘上已经不存在近亲的问题了是可以结婚的,婚后生的孩子也是健康的宝宝,所以老一辈的人说的只能作为参考。

在我们国家流传着很多关于结婚的说法,相信有不少人听说过如果两个人同姓氏的话是不能结婚的,如果结婚的话会对自己的后代不好,那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呢?很多新人不懂,下面本网站就来给大家详细的分享下吧。

一个姓的可以结婚吗

同一个姓氏可以结婚嘛?听说同姓氏结婚对自己的后代不好?是不是真的呢?首先同姓氏在古代的话结婚确实会对自己的后代不好,因为在古代的时候,人们的活动范围是非常小的,所以身边的人只要是同姓氏,那么就几乎是自己的亲戚,那大家也知道近亲之间是不能结婚的,否则生的孩子会得基因病。但是现在随着时代得发展,出行也越来越方便了,现在你身边同姓氏的也不一定是近亲,所以只要保证这个人不是你的近亲,那么就是可以结婚的。

结婚禁忌

1、不能碰的地方。新娘男方家门时,禁忌踩门槛,需要跨过去。新娘走路时,新郎的婚鞋也不能踩。任何人包括新人,都不能碰新床。

2、结婚需要全新。结婚新人穿的衣服,鞋子,用品都要全新的。另外衣服也不能有口袋的,这个说法是容易带走娘家财运。

3、忌六月结婚。六月属于半年,如果选择六月结婚,就有半月妻的说法。半月妻有着不要寓意,意思是丈夫容易出轨。

4、忌七月结婚。七月里主要是有一个节日是中元节,俗称鬼节。是传统祭祀的日子,不宜结婚。而且鬼节结婚,有鬼夫妻的说法,不吉利。

5、忌订婚扇扇。订婚的时候,千万不能扇扇子。就算天气很热也不能扇扇子。毕竟扇子跟“散”有着谐音,容易感觉让新人散的不好寓意。

6、新床方位正。结婚新人的新床安置有讲究,不能与桌子、衣橱、柜子,或者其他有尖角的物品相对。这样容易导致新婚夫妻生活不和谐。

7、忌吃喜饼。结婚前有吃喜饼的习俗,让亲朋好友一起分享新婚的喜悦。但是新娘自己不能吃,这意思是把自己的喜气给吃了,不吉利。

8、忌孕妇送亲。新娘出门,不能让孕妇送亲。因为旧俗认为孕妇象征血光,容易给结婚新人带来灾难。孕妇也要主动回避才好。

9、忌娘家不哭。有些地方习俗中,娘家哭得越厉害,结婚新人就会越有财运。所以送亲的时候,禁忌娘家不哭,这样会不吉利。

10、禁忌说再见。婚礼结束后,新人与亲友告别的时候,千万不好说再见。再见,就是再一次见面,意思是有再婚。点头微笑挥手示意。

  在我国古代,是严禁同宗族和同姓氏男女结婚的,却为何盛行表亲属之间的“亲上做亲”?孝庄下嫁多尔衮为何成为一桩历史悬案?古代法律都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铭新引领我们跨越法制的传统与现实,“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播出。

  在我国古代,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和宗族间缔结联盟。因此,什么样的婚姻能被允许?什么样的婚姻被禁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禁忌,尤其是亲属之间的联姻更是有着种种限制,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传统礼制,对当代的人们仍然产生着影响。

  在讲到古代禁止结婚亲属的时候,我们先讲一个近代的事件。大约在20世纪的80年代末期,在湖北省的孝感市的一个山村里面,发生了一个恶性的案件。这个山村聚居着刘姓的族人,也就是两千多口人绝大部分都姓刘,属于一个大的家族。在这个刘姓族人里面,有一个女青年叫做刘荣,当年22岁,有一个男青年叫做刘元新,当年23岁。这一男一女两个青年就长期接触,开始恋爱,如果论辈分的话,刘荣还比刘元新大一个辈分,刘元新管刘荣应该叫小姑。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当远,不属于我们国家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换个角度说,他们两个恋爱结婚,在今天是合法的。在恋爱过程中间,这个女方后来怀孕了,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这个刘姓宗族的极大地振动,这个宗族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召开了一个村委会,依我看,这个村委会就是宗族委员会。在这个村委会上,竟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处死男方,逼迫女方自杀。这样一个严重违法的规定,竟然付诸实施了,在男女双方死后,他们还把他们两个埋葬在两个山头上,让他们遥遥相望,永世不得相聚。这样一个案件,经过了10年的时间,才得以破获,当然有关的犯罪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追究。这是发生在20世纪后期的事情,大家可以看到,在个别地区,宗法势力何其强大?那么我们这里要讲的一个问题就是,刘荣和刘元新最后被逼死、被杀死,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姓刘,违背了一个传统的婚姻原则,叫做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个姓氏的男女不得结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古代一直沿用的结婚原则,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在殷商时期,还没有禁止同姓结婚的规矩,形成这样一个原则,是西周时期。在西周那样一个宗法社会之下,同一个姓氏的人就是同一个宗族的人,有共同的男性的祖先,为什么要实行同姓不婚呢?

  据说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个理由叫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出于一种优生学的原理,也就是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认识到,有必须近的血缘关系、亲属之间结婚,将影响繁衍健康的后代。另外一个原因是出于宗法的原因,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人不结婚,就可以形成不同宗族之间的联姻,使不同的宗族之间建立起一种既是政治的、也是亲属的联盟。以后虽然时代发展了,但是同姓不婚这个原则一直被继承。按照唐朝法律的规定,如果同姓男女违法结婚,不但婚姻关系无效,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双方各判徒二年。如果是属于近亲属的同姓结婚,要流放两千里。

  应该说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同姓不婚,并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它毕竟禁止了一部分,有很近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对于民族的健康发展,应该说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同姓不婚”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第一个方面,“同姓不婚”过分地扩大了禁止结婚的亲属的范围。按照西周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哪怕是经过了一百代也不能结婚,其实从遗传学的原理来说,那么超过了三代以后,亲属之间的结婚,它的负面影响就已经很小很小了。另外西周这样一个原则,在西周往往同姓就是同祖,可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姓氏的变化是非常之大的。比如说在三国两晋南北朝那个时期,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之间的融合非常地迅速,很多少数民族纷纷改从汉姓,虽然他们在姓氏上和汉族人一样,可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相当相当远的。再比如说,有些人因为避祸去改姓,有些还是皇帝赐姓,比如明朝对某一个功臣,比如郑成功,你姓郑,但是你很有功劳,因此我赐你姓朱吧,虽然他的后代可能姓朱,可是和姓朱的之间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明清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就不能结婚,所以很多地方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个缺陷它所谓“同姓不婚”,并不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属结婚,这就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传统,叫做“亲上做亲”。

  串片:

  历史上的“同姓不婚”有弊端,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它避免了近亲结婚的可能,但是非同姓的近亲属结婚却不受禁止,并广为流行,如此地“亲上做亲”看似一桩好事,但它产生的危害却被人们忽视了几千年。

  大家知道,这个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姨表兄弟姐妹之间,都是不同姓的。由于他们不同姓,所以比如在西周,也就并不禁止结婚,甚至于从某种角度上说,还鼓励结婚,这个我们把它叫做“中表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西周,女人一旦结了婚,男方的父母叫做舅姑,舅舅、姑姑,说到舅姑,实际上往往指的是已婚妇女的公婆,为什么呢?女方嫁过去了,实际上她的公公往往就是她的舅舅,实际上她的婆婆往往就是她的姑姑,所以还按照原来的称呼,一般地就把公婆叫做舅姑了。大家还熟知一个词,叫做“永皆秦晋之好”,什么叫“秦晋之好”?也就是在古代秦国和晋国,这两个国家的公主们,你嫁过来她嫁过去,你嫁过来她嫁过去,形成了这样一个长期的通婚的关系,这两个国家既是近邻又是姻亲。

  那么到了唐朝呢,法律上是没有禁止中表婚的,不禁止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因此在唐朝可以说盛行中表婚。在《天平广济》这部书里面,记载了一个故事,叫做《无双传》,这个《无双传》后来给改变成了戏曲广泛地流传,也就是在唐朝的德宗年间,有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叫做刘震,刘震有个女儿,叫无双,同时他还有一个外甥,叫做王仙客,后来王仙客的父亲死了,也就是刘震的姐夫死了,他的姐姐就带着王仙客回到了刘震家里居住,这样,这个王仙客和无双两个人就叫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亲密无间。

  后来这个王仙客的母亲病了,病重期间就把自己的弟弟叫到床前,说我现在病得很重,我只牵挂一件事,就是王仙客的婚事,如果你现在答应我,把无双嫁给王仙客,我就死也瞑目了。这时候刘震跟她说:“你好好养病,你想这么多事干吗?”没有正面表态。后来王仙客的母亲死了,他就护送母亲的灵柩回了老家,守孝期满以后,又回到了舅舅刘震家。做了很多的工作,总想娶无双为妻,后来刘震的夫人就跟刘震说,应该考虑一下,王仙客和无双的婚姻问题了,刘震说,我当初并没有答应他的母亲,现在我看这桩婚事并不合适,你不要再多说。

  可是,不久,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刘震仓皇逃跑,逃跑之前,就把家业交给了王仙客,说由你来照顾我的家人、财产,事情平定以后,我就把女儿嫁给你。当然这以后也经过了许许多多、曲折的过程,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双还是嫁给了王仙客,而且据说,两个人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子孙满堂,这就是无双传讲的这个故事。

  其实我们看,这个中表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近亲结婚。这种近亲结婚对子女的生育的也会产生很不好的影响。我们如果大家有兴趣去搜索一下网站,就可以看到中表亲所带来的一些很严重后果的例证。有一个村子,就是盛行中表婚,都是近亲通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其结果影响了孩子的智力发育,这个村子几乎就成了一个傻子村。

  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叫做朱轼,朱轼是康雍乾的三朝元老,是乾隆皇帝的老师,朱轼当时就曾经明确指出过,他说这个表兄弟姐妹之间,叫做一脉骨肉,是不宜结婚的。后来近代有个著名的人物叫曾国藩,也是反对这种近亲结婚的。那么当然从历史上看,有的朝代它的法律禁止中表婚,但是实际上由于由西周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传统,往往是禁而不止。

  1950年我们制定了第一部婚姻法,考虑到民间的习俗,没有禁止中表婚,那么到了制定1980年婚姻法的时候,应该说当时社会的条件、人们的思想条件已经相对成熟,考虑到中表婚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就明确地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结婚我们就不说了,禁止直系血亲结婚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个无一例外。另外我们的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个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着比如说,不同辈分的,叔叔、伯伯、姑姑、姨、舅,说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这个之间结婚,在中国历来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民间也不结婚。那么同辈的包括着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表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得结婚的,即使领取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应该认为是无效婚姻。

  串片:

  在中国古代,除了严禁同姓氏结婚之外,还有许多亲属间结婚的禁忌,那么,唐朝的武则天再嫁唐高宗为后,清朝的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是否都违背了当时的法律呢?不同辈分的男女允许结婚吗?

  那么在中国古代法律里面,还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我在下面重点讲两个,一个就是关于收继婚的问题。收继婚主要是指的丈夫死了,妻子改嫁给丈夫的兄弟。很多人都知道,在清朝的初年,有一个重大的悬案,就是顺治皇帝福临,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是否改嫁的事情?盛传,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改嫁了,有的说没改嫁,那么我在这里只想说这样一点,就是如果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多尔衮,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这就叫做收继婚,属于收继婚的一种。

  那么在汉族聚集的地区,长期是不允许收继婚的,明清的法律更是严格禁止收继婚的。按照清朝法律的规定,如果收继自己的嫂或者弟妻,是要被判处绞刑的,处以死刑。所以即使是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也不能够笺注于史书。因为她改嫁给多尔衮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在满族人的习俗里面,并不禁止收继婚。可是,一旦进入中原,成了皇家,尽管可能有这种行为,也不会写入正史,更不能加以宣扬,这个大概就是成为悬案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亲死了以后,能不能收继他的妻妾呢?当然我这里讲这个妻,不是指的亲生母亲,是指的继母之类,也就是父亲死了以后,儿子能不能娶他父亲的妾?或者他的继母为妻呢?这在历史上是绝对禁止的,按照礼制就不允许,按照法制要处以死刑。可是从实际生活来看,这样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过,比如说曹操的儿子曹丕,曹操死了以后,曹操留下的女人他的儿子曹丕是照单全收,全部占有过来,以至于他的母亲都骂他,猪狗不如。曹丕病重的时候,他的母亲跟前都不去,远远看一眼,骂一句,猪狗不如,早就该死。曹丕死了以后,他母亲看都不看他一眼,可见得这个尽管他是在位的国君,就是这种行为也是为人所不齿的。当然还有例子了,比如说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的妾,按名分说就是唐高宗李治的叔母,可是李治上台以后,不是还娶了武则天为皇后吗?当然这仅仅是皇帝的个人行为,他许他做,但是法律上是严加禁止的。那么再一点就是关于异辈通婚的问题,大家注意,在中国古代法律上,是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不同辈分的男女结婚的,只要在五服以内,辈分不同的男女之间,严禁结婚,这不但是一个法律原则,而且在民间也形成了一个传统。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之间,不管辈分相同与否,法律上都是不禁止结婚的。比如说,表叔能不能娶表侄女做妻子?这个最高法院就曾经有过明确的解释,就是说这种婚姻是法律上所不禁止的,那么在实际上还出现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直系姻亲能不能结婚?比如说丧偶的公公和丧偶的儿媳能不能结婚?丧偶的岳母和丧偶的女婿能不能结婚?举个例子说吧,两个人结婚,后来这个妻子病重,他天天照料自己病重的妻子,在照料妻子病重期间,他的岳母,岳父已经去世,他的岳母和他一起来照料,天长日久,他和岳母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后来妻子死了,那么他要求娶这个岳母做老婆,和岳母结婚许不许?这个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条文,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虽然有的学者主张把它写进婚姻法,但是至今也没有写进去,可是习俗上,是不允许结婚的。当然说,如果他们坚持要结婚,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理由不给办理登记手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85030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3
下一篇2023-10-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