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生孩子,但是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
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可以合法生孩子, 不过有很多麻烦。
生孩子时需要准备的证件,对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医院也会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常常需要准备身份证、准生证、医疗保险、户口本等。
1、身份证:携带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以证明孕妇的身份。如果由于特殊情况身份证不在身边,可使用护照、户口等证明材料自证;
2、准生证:如果首次妊娠,孕妈妈需携带准生证的原件和准生证的复印件。准生证指的是一孩生育登记单,如果准备生育二胎、三胎,需要准备多孩生育登记单。但是不同的地区,对于准生证的要求有所差异;
3、医疗保险:如果孕妇有医疗保险,需要准备医保卡的原件。在报销时还需要复印病历,一般来说需要复印手术记录、分娩记录、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诊断书,以及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等,具体需要准备报销的材料,不同的单位和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要求;
4、户口本:生完孩子后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因此生孩子的时候,最好能将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带着。
结婚是否要生孩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看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但是,我认为婚姻和生孩子之间有联系,但是不是必然的联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第一,婚姻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社会现象。人类社会作为一个物种的存在,必须要延续下去。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最初实行的是母系社会,也就是以目前作为维系家庭的主要依据。所以,从人类繁衍的角度来看,结婚是生孩子的一个前提。但是并不意味着不结婚就不能生孩子。
第二,婚姻是爱情的一个结果。爱情是人类社会非常宝贵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其产生额最初动力也是人类为了延续后代,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爱情需要一个法律的证明,这个证明就是婚姻。特别是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只有具有这一纸婚约,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可以保证爱情的唯一性和正式性。
第三,生不生孩子与结婚没有必然的联系。生不生孩子是可以选择的,当前社会,并没有法律规定结婚就一定生孩子,不能生孩子就不能结婚。这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两个人感情到位,就可以结婚。如果商量好了不要孩子,是可以接受的, 这个社会上丁克家族就是不要孩子的家庭。
所以说,婚姻从原始意义上来讲是人类的延续的一种保证。现代意义上,结婚与生不生孩子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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