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离婚、婚姻生活和背叛,以下是一些建议:
在结婚前慎重考虑:结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自己的感受和对方的品质,尽可能选择适合自己的人。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对于婚姻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双方要尽可能的理解对方,并且相互坦诚。
学会妥协和包容:在婚姻中,双方不可能完全相同,需要学会妥协和包容,尊重彼此的不同意见和习惯。
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在婚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让问题越积越重。
不要轻易放弃:婚姻是需要经营的,不能轻易放弃。即使发生了矛盾和问题,也要尽可能互相理解和支持。
背叛是不可原谅的:对于背叛行为,不仅仅是对于婚姻的背叛,更是对于对方的伤害和背叛。如果不能接受对方的行为,就要勇敢地离开,不要为难自己和对方。
总之,婚姻是需要经营的,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和付出。当然,如果婚姻生活已经无法维持,离婚也是一种选择。
如果说两个相爱的人现在想要结婚的话,一个是没有离婚,一个是目前为止还是单身的话,那么如果说你们两个不打算领结婚证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在法律意义上你们算是夫妻的不领结婚证你们是不能够称之为夫妻的,而且你们如果说打算要结婚的话,肯定是首先那一个没有离婚的要办理离婚手续啊,离婚手续都不办理,那么你们之间肯定是去民政局办不了结婚的呀,所以说首先要有一方办理离婚以后你们领了结婚证以后才能够称之为结婚的。
今天听到一个朋友的故事。他和他老婆是高中同学,毕业几年后的同学聚会中互相有了好感,然后就在一起了,之后就结婚。他和他老婆都是很开朗也很放得开的人,两个人都有点“开心果”的感觉,但同时两个人各自也很爱玩耍。
男方家庭条件很好,有种纨绔子弟的感觉。女方家庭条件一般,但很有自己的个性,也很大方。她结婚对男方家庭没有提任何条件,一切都是中规中矩,顺其自然。
结婚前,女方家人主要在大城市做生意,男方家人在家乡小城市过着小康生活,女方也算是为了男方回到了小城市,然后考上了县里的公务员,县里提供住宿,女方主要住在县里,周末才回市里和男方相聚。结婚后,男方有去到另一个更好的城市发展,前景不错,但是因为女方在家乡,所以后来又回到这个小城市,两个人安安稳稳的过了两年日子,但一直没怀上孩子,虽然我听说他们都很想要孩子。
女方特别忙,因为自身努力,在岗位上提升的很快,但也意味着她把时间基本上都花在工作上。本来两个人只有周末相聚,但女方常常加班到有时一个月都没回来。男方工作上很清闲,时间一大把,有时会去女方单位陪她,但主要都是消磨在电脑游戏或者打桌球上。
聚少离多,交流自然就少了,算是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但变化主要出现在女方在体制里似乎如鱼得水,县里不好的氛围,也逐渐让她变得越来越“世俗”,常常应酬。而男方则突然有天慢慢喜欢看书了,于是两个人的价值观便开始走向不同。
最终就是两人闹离婚,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说给我30万,我就签字离婚。男方虽然家庭可以,但一直都挺自立的,自己投资赚了钱买了车,还存了30万左右,算是一个有潜力的青年。他不想和父母要钱,但是他不想把自己所有的存款都给她,他需要原始资本做投资,于是没同意,两人就打着夫妻的名号,各过各的生活。
过了一年,男方再次提出离婚,并且答应他们的婚房(男方父母的名下)可以给她一半(价值80万左右)。女方没同意,也不说理由,反正就是不同意。于是两个人还是这样继续,各过各的,各玩各的,名存实亡的夫妻。
我这个朋友觉得他和她已经没有共同语言了,他很想离婚。他说自己一个已婚人过着单身的生活,很难受。女方,我不知道她的想法,但我想要么她对他还有感情,要么就是对他未来的潜力更感兴趣吧。对了,两个人长相都很一般很一般很一般……女方已发福很多……
我参加过他们的婚礼,当时男方对着女方说誓词的时候还痛苦流涕。现在看到他提到他老婆时的悲愤和无奈,我心里也是觉得“无奈”。
想到罗胖说过的一句话,想要让婚姻持久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和伴侣朝一个方向共同成长。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话真是一点儿也没错。
你好!两个人结婚,但是没办结婚证,有一个孩子,现在又要闹分手,女方想要抚养权,女方刚满十八周岁。你们虽然没办理登记手续没有结婚证,但是你们属于事实婚姻,按照婚姻法,你们的孩子两个人都有抚养权。女方年满十八就是成年人,成年人就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子女赡养父母。不过法律是法律,还得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做出更好的决定。可以考虑孩子跟着谁会更好点,孩子喜欢跟着谁来决定,孩子不论跟着谁父亲母亲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和权利,并不是跟着谁谁就不让另一个亲人见了,不让另一个亲人管了。所以孩子适合跟着谁可以跟着谁,父母都需要尽自己的义务负起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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