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交往,但不能恋爱国家规定近亲不能结婚而你们就在这近亲里面早点收手,到时候真谈出感情来没有好结果的道德和法律都不允许
近亲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
因为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到外人家受苦,与其嫁给陌生人,不如嫁给自己的亲戚熟人。出嫁时新娘放声痛哭已经说明了出嫁并非是好事,为了把不好的事变成好事,所以选择最可靠的方法,把女儿嫁给亲戚家的孩子。
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可是古人并不知道,他们只想着眼前的日子,让女儿过上好日子。近亲结婚是包办婚姻制度下的产物,是当时的形势决定的,而现在婚姻自由,再没有女人在结婚时难过地痛哭,也不用近亲结婚了。
在古时候,人们近亲结婚仅限于表亲之间,明令禁止堂兄妹结婚。至于表亲都有哪些人呢,其实表亲就是爸爸的姐姐或者妹妹家的孩子,还有妈妈这边兄弟姐妹家的孩子。我们都知道在汉朝,当年的汉武帝就是娶了自己的表妹,也就是自己姑姑的女儿陈阿娇。
当时,馆陶带着一群宫女,挨个问刘彻哪个宫女最好看,但刘彻都不喜欢,于是她就把自己的女儿带到刘彻面前问:“那你喜欢阿娇吗?想不想阿娇给你做老婆?”刘彻非常喜欢她,还说要给她建一个金屋把她藏进去,这也就有了我们后来常说的一个成语“金屋藏娇”。
古代人,通常结婚之后都会生很多孩子,这样也就减少了智障儿的几率。他们当时近亲结婚一般都是在表亲之间,所以他们基因的相似度并不是很高,所以生出来的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或者是有缺陷的也只有四分之一的样子。
古时候的医疗条件和水平我们都了解,得一个天花都能要了人命,那个何况是一个刚出生具有先天缺陷的新生儿呢,所以这样的孩子大部分都夭折了。
在古代,人们有非常强烈的宗族观念,每个家族也有自己的家规,所以家里对自己族人怎么处罚,官府是根本不能干涉的。
因此,家里如果一旦出现这样有缺陷的孩子,他们都会直接扼杀在摇篮里。再加上古时候男人都妻妾成群,生下的孩子谁能说的准到底是不是这家人的纯正血脉,所以近亲结婚影响也就会降低一点。
第四代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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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
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近亲通婚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在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近代更有大量资料证明,表亲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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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则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亲、堂亲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
某些遗传性疾病的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后代才发病。
-近亲结婚
因为近亲结婚生的孩子很有可能会不健康,新生儿畸形,脑瘫的概率会比较大,如果家族有遗传病的话,新生儿患上遗传病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到了现在就不允许近亲结婚了,而古代的时候封建观念比较重,再加上古代医疗卫生条件不是很好,所以新生儿夭折的几率比较大,所以也就看不来近亲结婚的弊端。
其实在古代的时候越是地位高的家庭越喜欢近亲结婚,因为古代在封建思想的作用下,他们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家的人互相结婚,才能保留住自己家族的家产,不管后来谁做了家族继承人,反正都是他们自己人。在古代这样的思想并不是少数人,绝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想。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中就是这样的,林黛玉其实是贾宝玉的表妹,同样薛宝钗和贾宝玉也有血缘关系,可见在古代近亲结婚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不仅仅普通老百姓是这样,就连皇氏以也是这样认为的,吕雉曾经就把自己的外孙女嫁给自己的儿子,这样一来他们的辈分全部都乱了,但是他们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对他们的行为真的是很不理解。
其实近亲结婚有两个弊端一个是道德问题,还有一个就是新生儿健康问题,近亲结婚的新生儿的确是不太健康,新生儿夭折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但是古代的医疗卫生水平很落后,所以新生儿夭折是很正常的现象,就算是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不健康甚至还夭折了,古人也不会想到是近亲结婚的缘故,因为那时候大家都这样做,也没有人提出近亲结婚生的孩子会不健康的观念,所以这个传统直到现在才改了过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释义 本条是关于禁止结婚的条件的规定,其中第(二)项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修改。
根据本条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我国台湾“民法”禁止下列亲属结婚:(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2)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3)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内,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在立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在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的划分上,应适用国际上通用的“亲等”计算法。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即一世代为一亲等,亲等数越多,关系越远,亲等数越少,关系越近。国际上通用的亲等计算方法主要有:
1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1)直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往上数,每经一代为一等亲;从己身往下数,每经一代也是一等亲。比如,往上数,自己与父母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二亲等直系血亲;往下数,自己与子女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二亲等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上数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由共同的直系血亲下数至所要计算的亲属,其世代相加之数,就是己身与所指亲属的亲等数。比如,自己与同胞兄弟姐妹的共同直系血亲是父母为一亲等,再由父母数至兄弟姐妹也为一亲等,一加一等于二,自己与兄弟姐妹便为二亲等旁系血亲。自己与伯、叔、姑、舅、姨的共同直系血亲均上数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均为三亲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间为四亲等直系血亲。
一般认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算是近亲了,原因是因为怕家族里面携带有隐性的疾病遗传基因,虽然暂时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如果两两结合的话,隐性基因就会在后代身上体现出来,出现家族遗传病,这样子不利于后代的发展,所以从科学角度讲,国家才会明文规定禁止近亲结婚。
你们现在算是四代的旁系血亲了,按理说其实是可以结婚的,而且我也感觉你们如果相爱的话可以结。但你的说法不对,说没有血缘关系,但你第一句话就说你外公和他外婆是亲兄妹,这就证明了你们有血缘关系,不过是比较远的血缘关系而已。这样的话,后代健康的可能性蛮大。呵呵,这东西什么可以不可以的,从大了说那肯定是不行的啊,你们的宝宝可能会不建康啊
你们家里人说可以,那原因是多源化的,主要是你怎么看,还有就是爱或不爱,你要是真爱上这样的人了,那其实我挺替你担心的,这个其实真的不太好你想啊,要是真的宝宝不太好,那两人多郁闷啊是不
三思后行吧,祝你幸福近亲结婚也许能生个天才,但也可能生个傻瓜,两个极端,你要是爱她就结婚,要是父母之命就算了,还是去和别人自由恋爱吧《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所以就要看这个远亲有多远了~第一代:同父或母,与父母属二代以内
第二代:同(外)祖父或母,与(外)祖父或母属三代以内
第三代:同曾(外)祖父或母与曾(外)祖父或母属四代以内
从叙述上看你们父亲是三代以内,你们是四代以内,应该可以结婚。
中国原来讲究出五服不亲,也就是说出五服才可以结婚。
下一代有缺陷的几率比一般的大些。五代以内的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有缺陷的几率很大,从优生的角度讲,国家不支持近亲结婚。当然你也有选择权。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般来说远亲在血缘关系上肯定都是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了 法律并不禁止通婚的 只要家庭和社会没给你们什么压力就行了一、法律规定的禁止近亲结婚的人群划分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3、如何判断是第几代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亲姐妹)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
所以综合来看,你会发现亲戚之间是否能结婚,还要看两个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情况才能做出决定。
二、近亲结婚的危害
1、白血病
近亲结婚夫妻生育的后代比非近亲结婚夫妻生育的后代,患上白化病的可能性要高135倍,患上先天性鱼鳞病的概率前者是后者的635倍,远远的高于后者。
1、智力低下
近亲结婚夫妻所生小孩的智力问题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一般近亲结婚会容易导致小孩的智力低下,出现先天异常的情况也比非近亲结婚夫妻生育的小孩要多。
2、先天畸形
近亲结婚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比如,近亲结婚的夫妻,生育的后代很可能会早期死亡,死亡概率是非近亲结婚夫妻所生子女的三倍不止,并且近亲结婚还会使生育的小孩先天畸形率大大提高,近亲结婚夫妻所生育的子女会容易出现先天畸形的情况,小孩会出现多指或者并指等问题。
亲戚之间能否结婚最终还是要看血亲关系,近亲结婚可是千万不行的哦,不然以后对自己和对后代都是有着很大的影响!
1、新人结婚前,在征求父或母意见的情况下,依然要通知离异一方的父或母自己结婚的信息,即便他们不能参加婚礼,也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并且在婚后一定要抽出时间去看望他们,一方面是联络感情,另一方面也是保持法律上和血缘上的权利和义务。
2、新人就一定要动员所有的资源和能力,劝导离异的父母都参加自己的婚礼,并动员离异父母的所有亲戚参加婚礼,新人也一定要把离异的父母安排在主桌就坐,因为他们是你的亲生父母,一定要给父母创造一个再接触的机会,一家人因为孩子的结婚而重新团聚,很可能就找回原先的感情,新人也就可以找回一个完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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