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可以单独买房。只是最好夫妻双方约定好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是使用 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就会属于共有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女方结婚后单独立户是可以的,但夫妻之间不得单独立户,因为单独立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的当事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结婚时想单独过,有孩子让父母看着,这样合理吗?
把孩子给父母照顾,比起雇别人强得多。至于父母娇惯啊。那都是片面看问题。各有利弊。毕竟父母是过来人,一定有经验可取的,再加上血缘的关系,孩子会健康成长的。老人负责孩子的白天,父母负责孩子的晚上和周末。如果可以从孩子出生就顺利进展到这一步,我认为,隔代教育没有多大的问题。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一直都在,而且也不会明显减弱。
子女也要体谅父母的辛苦付出,下班后要立即接过孩子,一起干家务,让父母休息一下,对父母的付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但是他们是自己来解决带娃问题,他们的父母没有义务也基本上不会去帮他们带孩子,甚至还会在儿女家中住上一段日子,有子女照顾,我了解到的在那里几乎每个家庭都是自己来带娃的!每当我看到母亲慈爱的望着孙女、一副疼爱的表情时,我就很欣慰:母亲很快乐,很享受,很有满足感!
大部人生活在城市,压力山大,没有时间和精力,甚至是金钱去做全职太太或爸爸。保姆市场又参差不齐,基于这几点,大部分人还是没有办法,不得不烦劳家里父母带娃。老一辈对教育孩子,观念老,思想旧,不容易改过来,容易婆媳之间,就因为孩子教育问题,产生矛盾。当看到孩子受伤时,先弄清楚原因,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指责老人,因为他们比你更心疼孩子,他们心里也不好受,我更相信他们比你更不愿意伤害事情发生。
他们的心理也会造成一种伤害,所以我的感觉是,如果自己有能力,还是尽量自己带孩子,毕竟教育之类的,还是父母来管理的好都想尽一份责,只是角度不同,说法有别。如果当事者能够处理好家庭关系,摆正自己的心态,双方父母都是你的贴己,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
法律分析:当事人已经结婚是分户的条件之一,必须同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单独立户手续: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是可以的。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结婚了可以单独立户口。分户的条件为需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分析:当事人已经结婚是分户的条件之一,必须同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单独立户手续: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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