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没结婚可以领低保是真的吗

25岁没结婚可以领低保是真的吗,第1张

法律分析:是假的。领取低保的条件不是以年龄和是否结婚来决定的,而是要看本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低保条件,具体到每个城市,每个区域,是否农村户口,每个地方执行的政策皆不一致,具体需了解当地的政策。如果题主28岁,但身体健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一般也无法领取低保,低保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提供的最基础的保障,而不是全民福利。最终还是要靠个人的努力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不可以。领取低保的条件不是以年龄和是否结婚来决定的,而是要看本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低保条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条 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我国没有规定低保的年龄限制。

只要符合以下低保条件,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就可以办理低保。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申请流程:先提交申请,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经过审查后,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满足以上条件的居民,可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低保资格。

1、书面低保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

(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低保户的年龄标准是什么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低保户登记结婚并不会取消低保。低保户的认定与婚姻状况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国家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以下情况下会被取消低保户资格:

1、在享受低保补贴的期限内,自己购买或修建过住宅的情况;对自己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改造的也会被取消享受低保的资格;

2、对于有工作能力但是好吃懒做的人,有劳动能力且有耕地的,但是不愿意付出努力,好好劳动的也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这一类就是属于好逸恶劳者,不会自力更生;除此之外拒绝村委会等机构提供工作机会不愿劳动也不再享受低保;

3、低保人员是不能有高档的生活消费,只能拥有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发现低保人员赌博、进出高消费场所,是必须要取消低保资格。家庭有高档消费品如私家车、名牌手机或是拥有存款等等,按变现后计算,超过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取消低保资格。

综上,登记结婚并不会取消低保的资格,只有对自己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改造或者经常出入高端场所之类的,才会取消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享受补贴待遇的。贫困户脱贫之后,是能够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低保并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不管多少岁都可以办理。

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均可申请低保,无年龄限制。在年满18周岁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不能办理低保。

低保以户为申请单位,如果未成年人有父母等监护人,要监护人申请低保。如果未成年人单独立户,可以申请低保。低保的认证依据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即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我国办低保没有年龄限制。但有条件的,我国办低保条件如下: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我国办低保没有年龄限制。但有条件的,我国办低保条件如下: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对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办理、领取低保没有年龄限制,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在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当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的赡养抚养的义务人,或者他的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没有能力去履行赡养义务,这些人按照申请审核审批之后,才可以获得特困人员待遇。其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2、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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