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以自主婚姻为主,通过社交和谈情说爱来确定。社交活动多在节目或赶场天进行,形式是小伙子同姑娘对歌,互相了解情况,沟通感情,若双方情投意合,再由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合。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也有的地区坐轿或骑马。宣恩一带新娘到夫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伴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表示同心合意。川南新娘要从东面进入夫家,说是为了纪念祖先自东方来。黔东南一些地区,夫家要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人了。在湖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结婚后要住夫家。其他地区婚后当天或次日返回娘家,以后逢节日、农忙季节或夭家婚丧娶嫁之时,才接来住一段时间,这样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苗族的婚俗文化一共有四个步骤,具有典型的苗族特点。首先苗族的男女决定结婚以后,父母双方就会选择吉利的日子来安排结婚。在确定了日期后的时间内,这对情侣就不能见面了,直到结婚的前一天,男方就需要把结婚需要使用的物品以及聘礼等都送到女方的家里,让对方的父母确认过目。
在这些聘礼中有一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糯米粑粑,但是这个糯米粑粑跟普通的还不一样,这一张糯米粑粑需要用三十斤糯米来制作,然后做成一张非常大的糯米饼,这就表示了新人在婚后可以团团圆圆,长长久久,并且也预示着这对新人可以丰衣足食,生活富足。
然后等到结婚的当天,苗族寨子里面的乡亲父老以及亲戚朋友都会聚在一起,男方就会带着几个好兄弟以及礼物到女方家去迎亲,其中需要有一个经验很丰富的长辈陪同,这一路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在迎亲的路上会有很多女方的乡亲用竹竿拦路,并且还要对歌,对完歌还需要给这些拦路的女方亲人发放礼物才可以放行。这一路上要反反复复的经历好几次才可以顺利的到达女方的家里。
有的人还会借此来捉弄新郎,会在新郎的脸上涂一些石灰让他出丑,而结婚这一天新郎要喜庆,所以说这些逗趣的方式也不能生气,也代表了相亲的祝福。然后顺利的迎娶到了新娘以后就要把她带回自己的家中,然后举行拜堂的仪式,要跟双方的父母敬酒。开饭前第一碗饭要喂给自己的父母。
而在举办婚礼的期间,凑热闹的乡亲和亲人也会抓住机会捉弄新郎,有的人会使用箩筐把新郎罩起来,这也是给婚礼增加一点喜庆的氛围,让大家乐呵乐呵。而且有些苗族人在迎亲的时候还会故意上演抢亲的戏码,这样才能显示出新娘的抢手。而且万一以后男方喜新厌旧的话,女方也有了更多的道理可以跟男方理论。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也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是完美的,各个地方的文化不同,所以结婚的时候的婚礼习俗也个不相同,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湘西苗族婚礼习俗。
在苗族婚礼习俗里,苗族的婚礼分为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包办婚姻通常是父母请的媒人做的媒妁之言,一般由对方的亲戚和好友担任。在女方了解男方的情况,获得女儿的一件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苗族婚礼习俗一般分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包办婚姻为父母媒妁说合,媒人往往是由与对方认识或是对方亲戚的人担任。待女方探明男方的情况,征求女儿的意见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在苗族婚礼中还有高唱酒歌的习俗。婚事喜庆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苗族在婚事礼仪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套需用八九小时,有时是通宵达旦地唱。在婚礼中,男女双方都得选派唱酒歌的歌手,选上的歌手称歌郎。苗族婚礼习俗还有酒歌一说,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拦路歌(也称拦门歌),当男方歌郎来到女方山寨时,女方聚众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拦路歌。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对歌,—一解答了对方请问的内容,才被放行进山寨。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双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内容反映出双方所在村寨的风土人情。第三部分叫“公爷进地”,主要唱出男女双方祖先的渊源所在和迁陡历程。
第四部分叫“结亲路”,唱出男女双方古老婚姻礼仪的形成及其形态。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双方歌郎叙唱新婚夫妇父辈、祖父辈、曾祖父辈三代的基本情况,以加深两个姻亲家族的相互了解。第六部分叫“凤亲”,歌郎用歌声介绍男女双方结婚前的恋爱经历,比如他们是如何相识的,类似代新郎汇报恋爱经过。第七部分叫“过定”,代表男女双方长辈对新婚夫妇唱出期望和祝福。第八部分叫“谢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亲家致谢。第九部分叫“龙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双方歌郎要用对唱的形式比输赢,并边对唱边由双方歌郎扯腊鸭,唱赢者即得腊鸭。
苗族古代婚姻曾经历过血缘婚、“普那路亚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态。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婚姻缔结有自主婚和包办婚两种。结婚年龄一般在16岁至23岁左右,男性婚龄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会严格恪守着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内,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过游方,双方自愿就可以互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后代),就可以结婚。姨表之间的子女均视为亲近同胞,禁止通婚。亲戚间不同辈份不能通婚。有的在历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纠纷涉及诉讼,经发誓过不通婚。过去有些苗寨男女不与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对象在本寨几个姓氏成员中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都不愿与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愿与不同服饰的苗族结亲,宁愿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饰相同的苗族通婚。
苗族婚俗“四步”
婚前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迎亲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婚礼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在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按习俗,新娘抢回新娘家后就不能再离开。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已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就不能随便回娘家。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抢到男家后,先用一把纸伞把她象征性地罩住,然后再由
哭嫁
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已揭开了哭唱的序幕。不过,开始时都是断断续续进行的。可以自由地哭。亲族乡邻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作道谢之礼节。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轿时,哭嫁达到高潮。这段时间的哭唱必须按着传统礼仪进行,不能乱哭。谁不会哭,就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总的来看,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头”、“哭祖宗”、“哭上轿”等。“歌词”既有一代代流传下来的、传统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们即兴创作的。内容主要是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和哥嫂弟妹们的关怀之情;泣诉少女时代欢乐生活即将逝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的是倾泄对婚姻的不满,对媒人对自己乱定终身的痛恨与无奈,等等。
苗族婚俗方式
台江苗族婚姻大都是当事人自主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1]
自主自由式
是青年男女在“游方”活动中,通过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姻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是当前苗族青年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1]。
说合自由式
是经过亲友说合介绍,而双方又经过游方恋爱,自愿结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节日集会或平时游方中同女方相互认识以后,可请亲友前去说合,征得女方家同意即可定亲。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解,发展感情,条件成熟,便可结婚[1]。
说合古典式
(包含有关系婚、姑舅婚两种形式):带有浓厚民族特色,至今仍流行于县境内,它均系男女双方及其父母都事先同意了的亲事[1]。
上述婚姻缔结形式,除说合古典式外,都要经过游方、说合提亲、定亲择日、接亲等四个相同与不相同的过程。
苗族青年游方
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和进行择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于古代的对偶婚姻演变而来,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阶段形成的。“游方”虽属群婚的残留,但绝不是毫无道德的私合滥交,乃是主要传统习惯在道德规范下进行的。因此,无论男女进入游方场后,都要讲文明礼貌,必须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章。[1]
游方活动不是随处可以进行,而必须在特定的地点,苗语称“嘎打良庚”,通称为“游方场”。设多少“游方场”,则依寨内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个寨子同属一个氏族,小寨的则设一个游方场,大寨可设两个以上游方场。若多姓杂居,则各姓氏设各姓氏的游方场。总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回避为原则。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动的场所,一般设在寨边或寨中,讲究的设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树,因而这些地方被视为风景名胜之地。若农闲季节,游方频繁,白天亦在进行。为了礼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游方场谈情对唱,可择在离寨子不远而人能看得到的河边、路口、桥头、树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隐蔽之处进行。[1]
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谈情说爱,苗族祖辈专给青年男女特定游方节日活动日期,如番召一带于农历二月、六月和七月这三个月,分别举行三次青年男女集体轮流坡会活动;坝场、宝贡、井洞塘、良田、革东等地,每年于农历二月十五日分别举行坡会(苗语称‘旧波’,近年有人外延为‘吃姊妹饭节’);榕山、杨家寨于农历三月十五、十六日分别举行坡会(同上);排羊、台盘于农历六月吃新节后,规定场期为青年男女进行“游卯”活动。
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届十六、七岁,都有过游方活动。十八至二十岁左右最为活跃。当他们在各种公开的社交活动中,一旦情窦初开,本能地自然会产生对恋人爱慕之情。青年男女们不但与一向倾慕的对象畅抒情爱,连素不相识的异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谈对唱,从中找到心心相爱的对象。他们通过吟唱显示歌才,披露心声,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择婚配,因而婚后离弃极少。[1]
青年男女游方有多种多样的时间与形式,各地不一。有的规定在节日才能进行,有的只许在节日的白天进行,有的只许在傍晚或晚间进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里进行,有的只许在游方场上进行。活动最频繁是农闲季节,每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后,最为活跃。过年和吃新节期间,游方场中,赶场路上,姑娘们象欢度节日那样,相邀成行。沿途穿着整齐的小伙子们,不管相识与否,不论旧交、新好,都可与她们对歌攀谈或寻觅知音,选择配偶。集镇街道旁,处处都见青年男女们聚谈的所在。在各种喜庆集会或插秧或打完谷子后,小伙子走村串寨游方活动,十天半月不归,也不带盘缠,所到之处,由姑娘招待。在对歌交往中,使青年男女都各有为数不等的朋友,有情者还结成情侣接至男家。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一、苗族婚礼流程
1 苗族婚礼的流程共有四个步骤,分别为婚前,迎亲,婚礼,哭嫁。
2 婚前由父母挑选日子,结婚前不能见面,但是在迎亲当天送30斤的糯米粑粑,寓意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3 结婚时举行拜堂仪式,而且要给父母双方长辈敬酒,还会有抢亲环节,结婚后的苗族姑娘就是男方家的家庭成员,不能再随随便便回家。
4 最后就是哭嫁了,哭嫁其实代表的是对家人和亲戚朋友的不舍,结婚前亲戚都会带上礼品来家中看望,谁来看望就会哭谁,这也算是一种道谢方式。
二、苗族婚礼的习俗
苗族到现在还保留了很多传统的婚俗习惯:
1、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2、花定情
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
3、“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4、提亲
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
5、订亲
订亲即订婚,中部方言称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鸡酒”或“吃猪酒”。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某男与某女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6、催婚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
7、婚礼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