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lyn Manson
Marilyn Manson乐队是近年哥德摇滚的杰出典范。(1990年组成时原叫Marilyn Manson AndTheSpookyKids,后缩短为Marilyn Manson)乐队共有五名成员组成,除主唱Marilyn Manson外,还有吉他手Zim Zum,鼓手Ginger Fish键盘手Madonna Wayne Gacy,以及低音歌手兼贝司手Twiggy Ramivez。有意思的是每位队员的名字皆由一美女及一变态杀人狂组合,主唱Marilyn Manson便是由Marilyn Monroe (玛丽莲梦露)加Charles Manson(超级杀人王),又如键盘手Madonna Wayne Gacy ,亦是由Madonna (麦当娜)与John Wayne Gacy(曾杀死3名男童)混合而成。队中灵魂人物Marilyn Manson眼中只有撒旦,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天使。 Manson原名Brian Warner,成长于典行的 美国破碎家庭,自幼便困在地牢,被一堆堆杂物困绕着,家人从不关心他,甚至将他当成玩偶,种种不幸令Manson眼中不再有神,看见的只有创伤,在他的心路历程里只有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因此,他的摇滚哲学是离经叛道反基督。Marilyn Manson正循Galm Rock 路线进行转变,昔日哥德摇滚的有血有肉不见了,随之是一身金光闪闪,连他自己都承认这一点。打从过往推出的3张大碟《Potrait Of American Family》,《Smile LikeChildren》《Antichrist Superstar》开始,他们便被卫道士公开指责。Manson在他的第四张大碟《Mechanical Animals》玩无性别概念,但由于太过招摇,被唱片店拒绝出售。讽刺的是,大碟一经推出,即登美国大碟榜榜首,销量数字更是可观。Marilyn Manson虽是降世邪魔,可歌迷们仍旧疯狂的支持他。1998年他推出了一本名为《The Long Hard Road Out Of Hell》的自传,很多年轻女孩为了得到他的亲笔签名,不惜在寒冷的3月徘徊在受书场,一等就是数十个小时,可见,这个乐队在乐迷心目中的地位之高绝不亚于当年的Nirvana!
Marilyn Manson既是一支来自佛罗里达的乐队的名称,又是该乐队主音歌手的名字。 这个来自美国中西部的歌手原名Brian Warner,在俄亥俄州的Canton度过孩提时代。他从小不和父母同住,向往着有朝一日成为象Ozzy Osbourne一样的个性英雄。18岁时,移居佛罗里达,在当地的Tampa湾地区从事音乐评论工作。1989年他化名Manson,遇到了吉他手Scott Mitchell(真名为Scott Putesky)。这两人一拍即合,彼此发现其对南佛罗里达音乐景象的看法极其相似。根据Manson在小型谈话节目中得到的经验和由60年代两个着名名词组合而来的名字的启发,他给Scott起名Daisy Berkowitz,分别来源于公爵Daisy的爵士乐组合和杀手David Berkowitz。在贝司手Gidget Gein和键盘手Madonna Wayne-Gracy加入之后,名为Marilyn Manson & the Spooky kids的乐队正式成立。
组建之初,他们出演一些付费预定的演出,录制了自己的盒带并自创些特殊的声响效果。很快他们找到了合适的鼓手Sara Lee Lucas替代原先采用的电子鼓机,稍后又以Ginger Fish替换了Sara。他们的风格也逐渐从工业转向硬核。在1992年他们被当地乐迷提名为南佛罗里达州Slammie奖的最佳非主流硬摇滚乐队和年度最佳乐队奖。乐队成员认为名字太长而难以被记住,一致决定去掉后缀,简称为Marilyn Manson。但这并没有使他们的歌迷有所混淆,1993年夏,他们获得了5个Slammie奖提名,并且最终赢得了份量很重的荣誉枣年度最佳乐队。更重要的是Nine Inch Nails的Trent Reznor把Marilyn Manson召入他的Nothing唱片旗下签订合约,并达成在1994年春为Nine Inch Nails乐队的巡演做开场演出的意向。首张专辑《Portrait Of An American Family》(美国家庭的写照)也顺利于1994年7月推出。
Nine Inch Nails的巡演开始给Marilyn Manson足够的表现机会,与此同时,Twiggy Ramirez出任新的贝司手替代陷入毒瘾中的Gidget Gein。这次巡演中,不安分的Marilyn Manson显现出其肆无忌惮的个性,引出了不少插曲。除了在犹他州的盐湖城的Delta中心被禁演,Manson在受Nine Inch Nails的邀请上台表演时,他撕碎了一本名为《摩门教之典》的宗教书籍,这导致了服装室被愤怒的人们疯狂地捣毁。同年10月,他安排了与撒旦教堂的创建人Anton Szandor LaVey博士的会面,并被贯以'可尊敬'的称号。在Manson结束巡演回到佛罗里达后,他就因在Jacksonville的裸体演出中的涉嫌强奸指控而被送入监狱。当他一获保释,乐队继续开始独立巡演,这次他们成了真正的主角。在南卡罗莱那州,他们又卷入了由'小鸡事件'引起的争论。事情起因于乐队决定在演出时从台上扔只小鸡到台下的歌迷中,以期引起更疯狂火爆的场面。但实际上,这只小鸡并没有被好战的歌迷所撕碎,反而被一个歌迷搭救。可是,小动物的最终命运并没有驱散Manson借此向撒旦敬献祭礼的流言。由此,Manson也逐渐与邪恶主义联系了起来。 1995年10月,EP专辑'Smells Like Children'(孩子气息)推出,并且经典作品'Sweet Dreams'(甜梦)受到MTV在内的众多媒体的关注。突然之间,Marilyn Manson开始被广泛报道。但历时5个月的巡演中,乐队既逐日声望大增,又面临了内部爆发的矛盾,其中暴戾的Manson在纽约竟把Berkowitz推下舞台。
在他们回到佛罗里达后,Berkowitz退出乐队。虽然后来一些内部人士宣称Berkowitz没有参与创作Marilyn Manson1996年推出的专辑《Antichrist Superstar》(反基督超级明星),但他的名字后来还是出现在专辑的出演名单上,致使此后Berkowitz控告Manson,要求享有应支付的版税。纠纷后,为寻找合适吉他手,乐队在《乡村之声》杂志上刊登广告,经过在150名应征者中的筛选,选中了Zim Zum。专辑于1996年10月推出,迅速在Billboard排行榜上获得第3名的成绩,并大受好评。这些歌与他们早先狂欢式的效果相比,在词作上注入了更深更多的热情,也更具严肃的效果
我觉得是奥黛丽赫本,在众多的欧美女性中我觉得他是最美的一个。她的美无以伦比,我觉得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可以和她相媲美,她的五官特别特别的精致,又大又深的眼睛让人看着特别有魅力,好像在和别人放电一样。
还有因为她是比利时人,所以他的眼睛也是蓝色的,看了之后给人一种大海的感觉,特别的深邃,并且他的鼻子也是特别挺的,非常的有立体感,她那樱桃的小嘴也特别的漂亮,给人一种特别倾城倾国的感觉。
她的身材也是特别的好,尤其是在他剪完了短发之后,整个人看起来都是非常的小巧精致,并且特别的利索,看起来特别的轻盈和小巧,像一个永远十八岁的少女,在人们心目中少女的印象永不磨灭。
我认为她是最美的女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她的外表美,而且她的演技也是特别的漂亮,他在《罗马假日》中扮演女主角,而且这部**也是他第一次作为演员出道,他把这个角色挥洒的淋漓尽致,表演的津津有味。
而且这种美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变的,并且时间越长,在经过时间的沉淀之后他也会越来越美,虽然奥黛丽赫本已经去世了很多年,但是它还是人们心目中的经典,多少年来一直到今天没有改变。
她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她就是我的女神,并且她的美也是永不磨灭的。所以在众多的欧美女星中我也是比较喜欢她的。
要说欧美风格的搭配,说得比较多的搭配。基础款白衬衫是中性风的典型代表,而套头款的衬衫女人味浓郁,这两套造型的配饰搭配比较有心机,从包包到鞋子和帽子都是同色系,甚至项链的颜色都能与整体统一。
背带裤可以说是非常减龄的裤子了,背带裤除了不好上厕所之外,简直挑不出什么毛病,碎花的雪纺背带裤,清爽不会觉得闷,特别适合夏季,搭配一双尖头鞋,彰显出好看的脚踝骨,再搭配一些锁骨链,增加穿搭的细节感,时髦感上升。而且设计的款式也都比较沉闷。在秋冬其实我们有很多颜色可以挑选,如果你喜欢简约欧美的风格,白色可以让你又有气质,又给人一种灵动的感觉。
内搭白色高领打底衫配上短裤,打造下半身失踪的感觉,脚上再搭配一双黑色短靴,穿出高级又时尚的感觉,配上一副墨镜,又多了几分酷酷的感觉。利用黑色风衣内搭短T配上高腰皮裤,再搭配一双黑色丝袜。修身九分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对于腿形优秀的女生来说绝对是扬长避短的神器,夏秋交际,简单一件九分牛仔小脚裤,搭配白色短袖T、或者外搭一件白色西装、浅灰色T甚至各种颜色的上装都没问题,脚踩小白鞋。
在春夏天最简单的欧美风穿搭莫过于一件修身短款T恤搭配一件紧身牛仔裤,或者是各种各样的紧身吊带搭配宽松牛仔裤,在春夏,欧美风的穿搭确实有点“炫腹狂魔”凹曲线的感觉。欧美风最大的特点就是衣服剪裁立体感比较强,衣服直线条比曲线条多,简约的纯色T恤搭配修身的牛仔裤是夏天最常见的搭配,全身都是休闲单品,因此鞋子会选择女人味十足的高跟鞋,气场一下子就出来了。
1,Joe Jonas(当红青春偶像组合Jonas Brothers中最帅的)
2,Chris Pine(公主日记2中的男主角)
3,Zac Efron(新片重返十七岁无敌帅)
4,Nick Jonas(Jonas Brothers里第二帅的,据说还曾是Miley Cyrus的BF)
5,Alex Pettyfer(野孩子,风暴突击者主演,很帅)
6,James McAvoy (算得上新生代了,他在真爱之吻里的造型很不错,尤其是最后坐在树枝上沉思的那一段很符合你的要求,但其他的楼主就不要关注了)
恩,我知道的差不多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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