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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每当看到开着奔驰s600、宝马760挺着大腹便便的暴富人群(以下简称“暴发富”)在大街上炫耀着他们的“财富”,副驾驶还坐着衣着光鲜,浓妆艳抹的“摩登女郎”,我就开始仇富了久而久之,这种思想渐渐改变了我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

我和张春燕有染,没有染在床上,而是染在了八六九八三部队门口的路沟里。

那是个惠风和畅的下午,天上的白云像我的心情,很轻很飘,其中有一片云的颜色,很像我们厂门口那尊毛主席站像的颜色。

孙有炳骑着车,我坐在后面,哼着刚从俱乐部看完的**《流浪者》主题歌《拉兹之歌》:“阿巴拉咕”我正唱的来劲,孙有炳非常急促地介绍了前方发生的情况:有七八个流氓,在八六九八三部队门的东边,拽着我班张春燕和四班邱红的车把,纠缠不休,问我管不管。我一歪身看了看前方那帮流氓地痞,心里又怕又气。怕的是这七八个人一看就比我们玩的猖多了,他们当中有三个和我们班杨兴_、王大力个头差不多,剩下的矮也矮不了哪儿去,全穿一身板绿,一人一个军挎,还有四个人戴着墨镜,在那个年代这就是专业玩主儿,我哪惹的起呀。气的是刚散**的时候,我在**院门口碰到她俩,我和邱红开玩笑说:“孙有炳的车坏了,顺路带我一段。”我拉着邱红的后车架假装要上去。她和张春燕推着车,回头恶狠狠地说:“谁跟你一路!”并学着《流浪者》里扎克对拉兹说的一句话:“你只有一条路,去偷,去抢,去杀人,去放火。这是你父亲的愿望。”说完她转过身上来就是一脚,我转身一躲,正好踢在我尾巴骨上,这给我疼的,她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撩起大长腿和张春燕消失在人群中。

我催促孙有炳快骑,不知是心急还是他将车速放慢了,反正车速越来越慢,慢到张春燕没跑几步就拽住了后车座。并说:“帮帮我,帮帮我。”不知是孙有炳有意停的,还是张春燕拽停的,总之车子不走了。我不得不下车,十分恐怖地瞪了孙有炳一眼,他低着头,小声说:“你拖住他们几分钟,我回北苑叫人。”话声未落,人车已经没了影子。我心里这个怕呀,那七八个流氓扇子面一样向我围上来。一个又黑又壮的大个子,挥舞着弹簧锁向我脑袋猛抽,我用胳膊搪着,雨点般的拳脚,从前后左右向我袭来。我双手抱头左冲右撞,随着一声大喝,那些拳脚骤停,我恍惚看到这些人撒丫子朝新华大街的方向狂奔。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后面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班同学张东旗的姐夫。他一米八七的个头,身穿一身藏蓝,手提警用公文包。我明白了,这帮小子把张东旗的姐夫当便衣警察了。姐夫将我从路沟里搀了上来,看我并无大碍,说了几句横话,并劝我赶紧回家,别在外头惹事生非,然后一偏腿上了拔得很高的车座子,倒划了一下飞轮,走了。那一天,我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夜里做了很多恶梦,说了许多梦话,弄得我弟弟一夜没睡,吓得他上了一夜厕所。大早儿起就问:“哥,你是不是有病了?”我问:“怎么了?”他说:“你喊了一夜的爷爷,让人家饶了你这条狗命。”

我听了这话,当时就把他嘴捂住了,说:“记住,你什么都没听见。”说完从兜里摸出一分钱放在他手里,他攥着一分钱深深地点着头。

第二天下午,孙有炳放学来到我家,一进门,先问候了几句,然后转过话头说:“今天早上一上学,我就找张春燕邱红她俩,说你被打伤了,上不了学。她俩听了特着急,非要过来看你,现在在楼下副食店给你买东西呢。我先上来给你报个信儿,让你有个准备。”说完他扒着我的脑袋看伤情,并自言自语道:“这么大包,怎么就没流血呢?”他用手挤着大紫包,疼的我破口大骂:“孙子,你给我挤流血喽。”说着给他一拳,他后退几步。我说:“你昨天去唐山叫人去了。”

他说:“杨_子、三逼、逼四都没找到,等我回来,你早没影儿了,去县医院也没找到你,我想没什么大事。”

我气哄哄说:“火葬场你没去看看?”

他听完,憋不住乐了,说:“赶紧化化妆,我跟人家说打得不轻,再不给你的大紫包放点血,这样兴许好的更快些。”

我说:“去你妈的,就这样,跟我妈那儿说谎还没说圆呢。”他听了我的骂,没说话,在抽屉里乱翻着,时不时还嘟哝:“我记得抽屉里有卷纱布,这不,红药水,紫药水还在,纱布哪儿去了?我早就想跟她俩交个朋友,只是没有机会,这回正好,这俩你挑一个,剩下给我。”我听完他大言不惭的话,气就不打一处来,我承认我非常喜欢她俩,可这事一出,马上就跟人家提那种事,就是趁人之危。更阳损的是他要给我脑袋上绷纱布,这不明摆着拿我受伤要胁人家,坐收渔翁之利吗?这小子昨天分明是给我卖了,我捂着脑袋,说:“昨天谁叫你把车停下的?”我的话音没落,有人敲门,接着门开了,张春燕和邱红站在了我9平米小屋的门口。孙有炳忙不迭的打招呼。张春燕上身穿一件短袖红汗衫,下身穿一条乳白色的真丝裙子。我想这条裙子应该是她妈年轻时穿的,那时候小姑娘穿这么贵重的衣服不可能,她脚下穿一双白凉鞋,一双比肉色重一点的丝袜,那个年代这就叫时髦,就叫高雅华贵,她的身条长相酷似那时候刚刚上影的日本**《望乡》里的女主角粟原小卷,她比粟原小卷更淑女,更天真,更怜爱,不像粟原小卷那么有原则,有使命感。看完《望乡》以后,我盼着张春燕穿一条粟原小卷穿过的白裤子,这个愿望一直等了十多年后才得以实现。那时她已经是京城小有名气的模特,而且在《时装》杂志还上了封面。上述这些描写,在当时那么慌乱的情况下是无法看清的。那为什么我能一样一样清晰地描写出来呢?很简单,那时候我每天一进校门,就开始踅摸我们年级几个漂亮女生。像我们班的张春燕、赵恒、崔颖、白丽、四班的邱红。我到学校根本不好好学习,所有时间都盯着这几个漂亮女生。在她们身上乱踅摸,她们的身影除了上厕所能离开我的视线,剩下的时间全在我的掌控之中。

此时,真正映入我眼帘的是张春燕和邱红每人手里拿着的一瓶水果罐头,和她俩怀里抱着的那束野花。那束野花在朝西北的小屋里叶子显得有点墨绿,花朵深红,叶子和花朵都有点叫劲地挺着,好像刚被人从地里拔出来很生气,我当时真想浪漫一下,发出惊讶声,叫出那束野花的名字,用**里女主角常用的口气说:这是送给我的吗?太美了!可我对花卉的知识和对数理化的知识一样,基本上等于零。1/15123456下一页尾页

  我和老公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说起我们的爱情故事,感觉就像是童话中的故事一样,仿佛这一切就是在做梦。在我印象中我一直幻想着自己的爱情会是什么样,但我从来我会和农民工交往。当时上大学的时候,我好歹也是校花级别的,身边追我的人虽然很多,但我最后却选择了农民工。身边同学常常调侃校花和农民工的爱情故事会走到最后吗

 从小出生于教育家庭的我,家人对我的自身修养要求是很高的。父母对我的教育也是相当严格,我在上大学之前一直都是学习学习,从来没有时间让我想着去谈个恋爱。现在终于到了大学,我想我终于可以好好谈一次恋爱了。

 有一次学校举行校花选美大赛,我感觉自己的颜值并不是很高,当时我对这个活动一定也不感兴趣,后来舍友偷偷的帮我报名。比赛当天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平时不喜欢浓妆艳抹,我喜欢淡妆。那天上台前我也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和往常一样的打扮。

 本来我对这个活动也不感兴趣,我没想到最后比赛结果一出来,我竟然是最后的校花得主,我自己都惊呆了。在颁奖的时候才得知,校花的真正主题就是真实、素颜美。从那以后我在学校的知名度瞬间提高,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但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如既往地朴素。

 在那天夏天,我和我们学校的学长恋爱了。其实这也算是我单恋,因为恋爱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对他起初是属于暗恋,他个子高高的,而且长得十分帅气,又是打篮球的,十分阳光。当时我刚来大学的时候,就暗恋他很久了。

  我在做美术系的系主任时,我记得我们那个系最漂亮的女孩子,有好多男生在追她。

 有一天我们正在上课,她忽然冲进来,说某某你给我的那个信,我要念给大家听!就撕开念,然后那个男孩子,他就是我刚才讲的永远没有自信的男生,他低着头摸着鼻子走出去了。

 我忽然想到贾瑞,也忽然想到王熙凤,所以我不觉得我们这个校花这么坏,我不觉得她没有善意。 我就把她叫到办公室,我说有一首唐诗念给你听。

 我说唐朝的张籍写过一首诗,用女性的第一人称说:“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你知道我有丈夫,你又送我这么重的礼……我觉得第三句、第四句好有趣:“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我都结了婚,还有人爱我,把它系在那个大红色的裙子上;“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我家里是有家教的,是有身份的人,我的丈夫是有头有脸的人;接着赶快转了一句,真了不起:“知君用心如日月”——我后来跟很多女学生讲这句话,你一定要学会这一句话,你要跟那个男生说:“知君用心如日月”——你就是爱我,爱很单纯;“事夫誓拟同生死”——我已经发誓要跟我的丈夫共生死,我爱他,这个是重点。“还君明珠双泪垂”——就觉得好遗憾,人生是有遗憾的;“何不相逢未嫁时”——我没结婚的时候怎么没有碰到你……

 我跟美丽的校花讲了这首诗,她哭了,说老师我懂了——可是,我想,那个摸着鼻子走的“贾瑞”还是受伤了。

晚上十点半的地铁,人已经不多,如往常一样,我加完班,乘上地铁,从浦东最繁华的地方往俺们村赶路,是啊,我住郊区,繁华地段租不起。

 我坐在地铁上,疲惫地欣赏着坐在对面几个“心灵丑”的女生。

 嗯,盯了一天电脑,缓解一下视觉疲劳。

 手机来电打断了我审判丑恶心灵的过程,是哥们儿的来电。

 在这个城市,我是孤独的。同事之外的朋友寥寥无几,因此,哥们儿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着很大的意义。

 我虽然是个男人,但孤零零在一个城市,也真的难免会有孤独无助的时候。

 在这种孤单一人身处他乡的时候,哥们儿不只是陪自己聊天喝酒吃饭的人,有时候也是亲人,是依靠,甚至某些时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女朋友的作用。

 咦?我怎么感觉这个表述方式不太合适。

 当我没说。

 总之,五年来,有欢喜有心酸,男儿有泪不轻弹,而这五年来,当我留下眼泪的时候,他一定是唯一的见证者。

 真兄弟啊!

 对了,他叫什么来着?一时间想不起来名字了,以后再说吧。

 当然,虽然介绍了他这么多,但实际我是很快接通电话的:“喂,大半夜打什么骚扰电话。”

 他说:“这么晚还接电话,一看你就没有性生活。”

 “说正事。”

 “没什么正事,就是检查一下你有没有性生活。”

 “有啊,昨天刚刚认识了范兵兵,很贵的,纯硅胶。”我说完后,对面有一个女生抬头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这应该是这几个女生里,心灵最丑的一个了。

 我微笑着对她眨了一下左眼,吓得她赶紧抱住旁边女生的胳膊。

 “那我就放心了,再见。”说完,他挂掉电话。

 莫名其妙。

 五秒钟后,电话又打过来。

 “你真忘了?”他说。

 “忘什么了?安全措施?硅胶还要套啊?”我问。

 说完,我又看了一眼那位“心灵丑”,她的眉头已经皱得连成一条线,故意以侧脸对着我。我心里“切”了一声,心想,没幽默细胞。

 “明天周六啊!”电话里说道。

 “周六怎么了,你能不能把屁一次性放完。”

 “你加班加傻了吧,校友会!”

 哦对,校友会,我突然想起来了,明天周六,有我们大学的校友会。由于工作忙,前几年的聚会我都没有参加过。

 哦又对了,我终于想起了电话那边的人叫什么名字,他叫许松,是我大学最好的哥们儿。

 惭愧惭愧,真是惭愧,最好的兄弟,刚想起他名字的好兄弟。

 许松说:“你小子,明天可别再加班了,打扮精神点去凑凑热闹,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可别再错过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去年聚会里还单身的几个姑娘今年可已经有人结婚了。”

 我想了想,问:“你叫什么来着?”

 我想确定一下我记起来的名字对不对。

 “贾斯汀比伯。”他说完挂了电话。

 

 妈的,这么凶干什么。我只不过开个玩笑。

 周六,起一大早去公司加班。

 下午四点的时候,忽然想起来晚上七点有同学会。

 我走到卫生间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嗯,没刮胡子,头发蓬乱,衣服皱巴巴。

 同学会,要不要去参加呢。

 参加,我肯定是角落里的那个人。不参加,我还真有点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急。毕竟一把年纪了,就怕再过两年就会被形容成“风韵犹存”或者“老当益壮”了,再生个宝宝就得叫老来得子了。

 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造型,邋遢鬼。

 Whatever,说实话,我长相并不差,较真讲起来还算清秀,以前收拾得整洁干净不照样没找到合适的另一半。

 步入社会,你会越来越发现,如果长相是X,其他乱起八遭是Y,你的个人综合分数=0001X+1000Y,长相对一个男人来说,确实不那么重要。

 所以,我差点就踩着拖鞋去参加同学会了,还好我今天没穿拖鞋。

 当然,不管长相怎样,把自己收拾整洁一点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我并不认为我今天可以遇到我心里那个对的人,而且,我觉得,凭借我英俊的五官,迷人的身材,吹弹可破好像美颜过一样婴儿般的水嫩皮肤,一定能弥补我邋遢的着装,迷倒那个在爱情起跑线上等我的男人,不,女人。

 聚会定在杨浦区国定路的一家餐厅,我风风火火赶到,刚好七点。

 虽然并不很想参加,迟到也总是不好的。

 在电梯门口,许松打电话来问我到哪里了,他说人基本都到齐了。

 我说,在楼下等电梯。

 我低着头打着电话等着电梯,耳边忽然传来快速而急促的“哒哒哒”高跟鞋声,紧接着一个女声“啊!”

 然后我的手机被撞掉在了地上。

 我被人撞了。

 我先是一懵,紧接着便是气愤。

 走路也能撞人,这人别是个傻子吧?

 手机屏幕不会碎了吧?这可是我刚换的手机,为了买它,差点卖了颗肾。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赶时间。”撞我的“傻子”开了口。

 我捡起手机看了一眼,还好没碎。

 我内心生气表面淡定而友好地说了句“没事”,然后瞟了她一眼,身材匀称高挑,五官清秀,皮肤白皙姣好,妆容清淡,是个绝对的美女,甚至可以用惊艳来形容。

 有啥用?人傻啊!

 电梯门开了,我俩跟着人流走进电梯。

 电梯里往往是大家集体犯尴尬症的时刻,还好我在三楼就下了电梯,然后寻找聚会包间。

 我注意到,她也是在三楼下了电梯,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房间名叫“七彩祥云”。

 吃个饭还搞得这么风情万种,佩服佩服。

 凭借我极烂的方向感判断,我一定是转了大半圈,然后停在了“七彩祥云”门口。

 我抬头再次确认了一下,突然听到“哒哒哒”的高跟鞋声也停在了我旁边。

 我转过头,“傻子”也正抬头看着“七彩祥云”。

 这时候,包间门突然开了。

 “哎刚刚好,你们来了,来来来,进来。”

 这时,“傻子”也发现了我,满是惊讶和不好意思地对我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然后进了包间。

 圆桌。剩下两个座位,我和“傻子”一人一个座位,正好彼此正对面。

 聚餐开始,大家聊了一会儿开始轮圈自我介绍。

 我注意到对面的“傻子”一直面带微笑略显紧张,看起来有点青涩。

 一个不小心,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有点尴尬,我微微笑了笑,准备移开眼睛,没想到,我一笑,她忽然满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皱起眉头满是不可思议的样子,最后表情很复杂地瞪了我一眼。

 我心里一万个我勒个去,这是什么情况,你撞了我,刚才还满是羞涩和不好意思,现在对我瞪眼?

 这人不会真是个傻子吧,我一脸蒙圈,刚想以微笑眨左眼回击,突然也愣住了。

 这,这这是昨天晚上加完班我在地铁上给许松讲关于“硅胶和范兵兵”的爱情故事时,正坐在我对面那个“心灵最丑”的女生吧

 内心一瞬间爆发出一句“Oh my god”,完了完了,尴尬症范了,尴尬癌晚期,在校友圈即将名声难保,干脆单手捂住脸做沉思状,顺便真的沉思。

 脸大,一只手捂不过来,干脆两只手。

 嗯,我真是闲的了,今天来参加什么聚会,好好加班不好么。

 “哎陈恒,到你了。”许松悄声用手推了推我。

 “我”我放下手微笑地看着大家,大脑空白,内心处于蒙圈状态,接近崩溃边缘。

 “我”我又面带微笑地开了个头,却又连个屁都没放出来,我保持着僵硬的微笑看着面无表情looking at me的所有人,包括身边一脸蒙圈的许松,心里一万头草泥马。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整个房间一片寂静,我依旧保持着微笑。

 “我是来蹭饭的。”憋了半天,鬼知道我为什么飞出这么一句神经质的话来,大概是我的潜意识里想撇清和这个圈子的联系,以不让自己感觉尴尬。

 这句话出口后,我看到了围着圆桌的一圈黑人问号脸。

 幸好在更丢人之前,我终于回过了神。

 “开玩笑开玩笑,啊哈哈。”我尴尬地给自己打了个圆场,然后开始了正经的自我介绍,甚至慷慨激昂差点翻出了家谱。

 一圈介绍完后,我终于知道了对面那个姑娘叫于暖暖,刚毕业一年,其他信息我就没听进去。

 可能由于她长得漂亮,一些成熟校友开始张罗着给于暖暖介绍男朋友,甚至有的搬出了自己家还在上大学的孩子。

 许松见状推了我一把,意思大概是你特么倒是上啊,别被抢了啊。

 我踢了他一脚,想告诉他今天就算母猪有戏这姑娘都没戏。

 很明显,他并没有get到我的意思,反踢了我一脚不说话了。

 可能年轻漂亮小姑娘很容易成为焦点,所以,又有人问:“哎暖暖,你看我刚才说的怎么样啊,我认识个小男孩真挺不错的,要不要给你介绍介绍,你看看你有什么要求。”

 于暖暖很明显没太经历过这种场面,显得有些尴尬和局促,她静了一会儿,似乎是镇定了一下,然后回以微笑,接着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对那人说:“是个正经人就好,其他要看缘分的。”

 我呸,我怎么就不正经了,我聊天时候开个荤段子玩笑就不正经了?哥们儿我可正经着呢,比不知道多少看似道貌岸然的人要正经一万倍,老子五年压根没碰过女人,硅胶的除外。

 我也附和着低声应和着:“哈哈,是啊,人正经最重要,正经最重要。”

 这一顿饭吃得那叫一个尴尬,事业成就的牛吹不出来,家庭幸福的牛吹不出来,对面还有一个仙人掌时不时瞟眼过来刺我一下。

 人艰不拆,连许松这小子都计划着生娃了,你说我今天到底来这凑什么热闹。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既然昨天在下班后的地铁上遇到了于暖暖,那么,我用脚大拇指推理了一下,她今天回去肯定也是跟我顺路的,这不免就有点尴尬了吧。

 我想,要不要找个什么借口先溜掉,免得一会儿一起走尴尬,然后,突然间,聚会结束了。

 

 鼓掌,散会真及时。

 我扫了一眼周围,却意外发现于暖暖已经不在了,我松了一口气,但是以防万一,我决定还是坐公交车回去吧。

 接近公交车站的时候,我发现那一路车刚刚到,几个人还在三三两两排队上车。

 来得及!我赶紧一路狂奔,拿出大学期间体育测试的劲头,以百米两分钟的速度赶上了公交车。

 一上车,眼睛开启雷达模式,一秒钟锁定空座位,两秒钟坐了上去,得意地长舒一口气,瞥了一眼身旁的座位,拿出手机,以度过漫长车程。

 不对,麻烦镜头回放一下。

 是不是有点眼熟

 我拿着手机愣了两秒钟,缓缓转过头,发现于暖暖正一脸绝望地看着我。

 我面无表情,内心的湖面也波澜不惊,除了湖边那片草原正在奔腾着一万只名叫“草泥马”的可爱马儿。

 公交车像兰博基尼般弹射起步,有强烈的推背感。而时间却仿佛定格在这一刻,周围好似一片寂静。

 我咽了下口水,强行挤出一丝微笑:“这么巧。”

 于暖暖也眯着眼礼貌性地微微笑了笑,然后转回头不再看我。

 漫长车程在这种时刻显得更加漫长,我甚至有点坐立难安,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要解释一下昨天的误会,但我又怕越描越黑,而且,她也一直没说什么,只是戴着耳机看着窗外。

 算了,有什么好解释的,不就是开了个荤段子被听到,今天过后便是陌路,生活节奏快,大家都这么忙,谁有闲功夫管谁啊。

 我靠在椅背上眯了一会儿,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斜眼瞄了一眼,发现她还在看窗外。

 车窗上映出戴着耳机的清丽女子,车窗外是色彩斑斓的上海,那么美丽迷人,连突然飘在车窗上的那一片落叶都不舍得再飘走,只是挂在车窗上,随风轻轻跳动。

 我突然有种错觉,我在和我的女朋友一起坐车回家。

 我自嘲地笑了笑,心想,半点形象都没有了,还什么女朋友,再说了,这种女生,我hold不住的,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想想就心累,完全提不起兴趣。

 不出意外地,她和我一样,在世纪大道站下了车,准备换乘。

 彼此好像蛮自觉地并肩走着,但就是谁也不跟谁说话。

 她不说话,我也懒得理她,她的高跟鞋啪哒啪哒踩在路上,形成有规律的节奏,我无聊地听着这个节拍,规律的节拍忽然伴随着一声“啊!”截然而止,她的鞋跟插进排水口里了,哈哈哈哈哈,Perfect,大快人心,让你自命清高。

 要不说生活就是一部电视剧,这电视剧里的情节今天不正不歪砸到了我的头上,但后续发展应该是不一样的,因为我没心思和她玩浪漫。

 我瞅了瞅她,她蹲坐在地上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扭了脚,她抬起头看了看我,仿佛在求助,表情好像蛮痛。

 我心里顿时畅快,假装没看到,甩手继续往前走,还差点蹦跳着走。

 可是才走了两步,在良心的谴责下,我忍不住回了回头,我看着她可怜娇弱的身躯,想起公交车窗上映出的清丽面庞。

 是我自己感觉尴尬羞愧而已啊,她有什么错呢。

 我毅然转身回到她的身边,帮她拔出高跟鞋。

 “脚扭了?”我问。

 “扭了,不严重。”她的语气像是在强忍疼痛。

 “需要人工呼吸吗?”我问。

 “你!要死啊你!扭脚为什么要人工呼吸!”

 “这么激动干什么,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

 我半蹲下,说:“上来。”

 “不了,谢谢。”

 “客气什么,我背你。”

 “真不用了,谢谢,我自己可以的。”

 “你扭捏什么啊,我不背你你怎么走啊,别逞强。”我说完,准备拉她。

 “哎哎哎,流氓!”她忽然急了。

 WTF!什么鬼。我好心背你,你说我流氓?

 哈?亏我刚才还自觉愧疚,亏我还心生怜悯,简直是良心喂狗啊!

 自己在这蹲一晚上吧,看有没有好心人救你,没有的话算你倒霉。

 我愤愤不平准备走,可是又于心不忍,干脆强行扶她起来,然后背过身把她背了起来。

 好在她也没真的再猛烈挣扎,不然要多消耗我至少一倍的体力。

 上海的夜晚很美,尤其是陆家嘴。

 九月底的风已经有些微凉,十点多的陆家嘴依然车流人流交错,道路两边高楼林立,流光溢彩,路边树木郁郁葱葱,我背着她,走在车灯路灯交错的世纪大道,身后是变幻着迷人色彩的东方明珠。

 这里的道路禁止鸣笛,因此虽然车流不息,却依然透着夜的宁静,这是陆家嘴的夜晚特有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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