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音乐指欧洲在文艺复兴之後开始兴起,且在古典主义音乐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乐类型,延续期间大约从1600年到1750年之间的150年。
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源於葡萄牙语「Barocco」,意指形态不够圆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後逐渐用於艺术和音乐领域。在艺术领域方面,巴洛克风格的特徵是精致细腻的装饰以及华丽的风格,造成这种现象的主因,是因为巴洛克时期是贵族掌权的时代,富丽堂皇的宫廷里奢华的排场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艺术的发展中心,而这个大环境的改变也直接的影响到了音乐家的创作。十七、八世纪宫廷乐师所写的音乐作品,绝大部分是为上流社会的社交所需而做,为了炫燿贵族的权势以及财富,当时的宫廷音乐必定得呈现出炫燿的音乐以及不凡的气度,以营造愉悦气氛。[1]
巴洛克音乐的特点是极尽奢华,加入大量装饰性的音符。节奏强烈、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复调音乐(复音音乐)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大小调取代了教会调式,同时主调音乐也在蓬勃发展。於是复调的和声性越来越明显。复调在 JS巴赫时代发展到极至。<br/><br/>数字低音及即兴创作是巴洛克重要的部分,并且管弦乐团编制尚未标准化。<br/><br/>目录 [隐藏]<br/>1 主要作曲家 <br/>2 音乐创作 <br/>21 乐器作品类型 <br/>22 创作技法 <br/>3 参考书目 <br/>4 附注 <br/>5 参见 <br/><br/><br/><br/>[编辑] 主要作曲家<br/>义大利:<br/><br/>科莱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 <br/>A史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 <br/>韦瓦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 <br/>D史卡拉第(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 <br/>德国:<br/><br/>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 <br/>韩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 1685-1759) <br/>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 <br/>法国:<br/><br/>吕利(Jean-Baptiste Lully, 1632-1687) <br/>F库普兰(Francois Couperin, 1668-1733) <br/>拉摩(Jean-Philippe Rameau, 1683-1764) <br/>英国:<br/><br/>珀赛尔(Henry Purcell, 1659-1695) <br/><br/>[编辑] 音乐创作<br/>巴洛克音乐创作的发展中心以贵族的宫廷、私人组织的学会以及天主教教会为主,其中又以宫廷最具影响力。此时期的音乐创作除了适合在宫廷里演奏的大协奏曲(concerto grosso)以外,还有贵族沙龙里带有私密气氛的小规模乐器奏鸣曲(Sonata);弥撒、神剧、受难曲以及丰富的管风琴曲目,令教堂充满了圣神的光彩;另外,歌剧在威尼斯快速兴起,藉著音乐和戏剧的结合将情感抒发到最高点。音乐创作从此步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2]
[编辑] 乐器作品类型
当时富有的贵族大多都拥有专属的乐团,以便在宫廷中娱乐宾客,而变化多样又音乐宽广的乐器曲就广受青睐。乐器曲崛起後,音乐的创意更有了发挥空间,音乐家开始发展出不同的乐曲类型:[3]
组曲(Suite)
奏鸣曲(Sonata)
协奏曲(Concerto)
赋格曲(Fugue)
罗曼尼斯卡(Romanesca)
[编辑] 创作技法
数字低音(basso continuo)
顽固低音(basso ostinato)
赋格(fugual polyphony)
竞奏(concertato medium)
即兴演奏(improvisation)
浪漫主义音乐、文学
浪漫主义在艺术上的兴起,最早见于十八世纪的文学作品中,这些作品将一切个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表现得淋漓尽致。在音乐方面,浪漫主义作曲家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癖好,这与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义格格不入。古典主义音乐象线条一样鲜明;而浪漫主义音乐则偏重于色彩和感情,并含有许多主观、空想的因素。
然而,这只是原则上的区别,要想在不同的创作风格之间,譬如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按照那些讲究条理的音乐史家的愿望划一道泾渭分明的界线,从来不是那么容易的。简单地下定义行不通,这些定义总是因为忽视了很多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过于简单化。
例如,假使断言古典主义音乐是客观的,浪漫主义音乐是主观的,那么岂不是说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某种程度上像电脑一样,从不创作反映自己个人感情的作品了?这显然是非常荒谬的。同样地,如果说浪漫主义作曲家“摆脱”了传统形式的原则,那么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他们在继续使用这些形式,甚至在未必可能的场合下使用古典形式。
例如威尔第就用赋格曲式结束他的喜歌剧《法尔斯塔夫》。另外还需明确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这两种风格曾经共存了一段时期,重要的浪漫主义歌剧作曲家、德国理想主义者韦伯就先贝多芬一年逝世,舒伯特的死也仅比贝多芬晚一年。可是,在这两种乐派之间实际上又存在着我们很容易把握的区别,这些区别大多是源于非音乐的原因。到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在社会上的地位已有根本的改变,他们已不再是一个城市、宫廷或教堂的雇员。
贝多芬也只是赢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真正独立,因为不管那些贵人们多么慷慨地让他自行其是,他的大部分生计仍维系于贵族的庇护。而现在,理论上说作曲家完全是他自己的主人,实际上也就是大众的仆人。
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各种各样的音乐会社团和音乐节网络迅速地发展起来。如果一个作曲家,比如门德尔松,能为这个众多的占统治地位的中等阶层提供他们所喜闻乐听的音乐,他就是成功的;反之,如果他忽视时代的审美观,只为自己或他理想中的后代创作,那么他在公众的心目中就必然是个“怪里怪气”的孤僻艺术家。这一类作曲家常以为他们是出类拔萃的杰出人物,是未来艺术的预言者。
“艺术家”一词的使用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整个十九世纪的作曲家都这样看待自己。他们这样称谓自己很有理由,因为一旦摆脱了私人的庇护,投身到社会中去,他们便开始和文学作家等富于创造精神的同行有了接触。
事实上,韦伯、舒曼、柏辽兹除了作曲还写过一些有关音乐的书,而瓦格纳不仅自己写剧本,还写出了许多关于音乐、戏剧和哲学的著作和论文,真难以想象他何以还有时间创作出那么多的乐曲来。这新的一代作曲家对弥漫在社会上的各种新思想有着浓厚的兴趣,不管是科学的、民族的、还是艺术的。最重要的是,他们对文学的陶醉到了如痴如狂的程度。他们的前辈仅满足于用器乐表达纯粹的音乐思想,浪漫主义音乐家则致力于让音乐在表达的广度上与语言并驾齐驱。
当然,给歌词谱曲一直是作曲家们的实践之一,可是当时流行的是用器乐表达或描绘一种特定的场面,甚至讲述一个故事。这起始于贝多芬的同代人韦伯,后来又被李斯特、理查德·施特劳斯发展为描述性的交响诗。
十九世纪上半叶,自然的、乡村的浪漫主义文学转变为幻想的、比生活更加广阔的浪漫主义文学,分别以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1813年)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1847年)为代表。这两部英国小说有天壤之别,这种区别在沃尔特·佩特(W·Pater)给浪漫主义下的定义中可以得到概括,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给美添上了怪诞的色彩”。
因此,毫不奇怪,浪漫主义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同样表现了一种奇异的超自然的东西,如柏辽兹在他1830年所作的《幻想交响曲》中所表现的那样。作曲家们很快就对周围的大自然发生了新的兴趣,这种自然已经不是贝多芬《田园》中的那种简单的自然,而是大写的“自然”,一种因为他们超脱于芸芸众生才与他们有着特殊联系的力量。不管是文学还是音乐,浪漫主义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单个的人,而不是那种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被仔细地划入某个阶层而根本无法摆脱其束缚的人。
因此,对独立个性的重视使作曲家们有意识地追求个人的特点,有时成了自我主义。这样,他们离那些因为循规蹈矩而压抑了自己部分创造才能的古典主义作曲家就越来越远了。
想用寥寥数语概括浪漫主义音乐的特点,其结果非常容易使读者误以为浪漫主义作曲家都是放浪形骸之徒。虽然他们中间有人确有行为出轨的时候,但是总地来说,他们有足够的自控能力使自由不致逾越界限。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仍继续运用传统的交响曲、奏鸣曲、四重奏等形式,虽然在这些形式里出现了与莫扎特不同、会使他的审美观受到侵害的新东西需要记住的是,审美的好恶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这一代认为“过分”的行为在下一代眼里却是规范,昨天的“顽皮的孩子”,逐渐长成为今日受尊重的“老伯伯”。[注:法国诗人戈蒂耶早年参加浪漫主义运动时被称为“顽皮的孩子”、“老伯伯”则是英国人对曾经担任首相的政治家格莱斯的尊称]。浪漫主义运动内部也一直存在两个不同的流派,一个是以柏辽兹、李斯特、瓦格纳为代表的激进派,另一个是以门德尔松、勃拉姆斯、布鲁克纳为代表的保守派。研究早期浪漫主义可以说明分裂是怎样产生的,也可以把那些重要性在管弦乐曲的作曲家(门德尔松、柏辽兹)和那些重要性在其他方面的作曲家(如歌曲方面的舒伯特、歌曲与钢琴曲方面的舒曼、歌剧方面的韦伯)区别开来。
浪漫乐派的音乐家一般偏重于幻想的题材,着重抒发主观的内心感受,使音乐创作得到了新的进展。浪漫乐派的特质乃是把音乐与文学结合,作曲家根据这种构思,创作出许多新的音乐,如艺术歌曲、音乐会序曲、交响曲、狂想曲、幻想曲、芭蕾音乐等。
古典主义音乐时期的旋律多为严谨、典雅、端庄的风格,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则主观性相对更强,强烈、自由、奔放等等是这个时期的主要风格;而民族乐派最鲜明的特点是调式,旋律及和声。在调式上,许多作品以大小调为主,同时间插民族民间音乐中特有的各种调式和音阶,如各种民间自然调式、升高四级音或七级音的小调、五声音阶、大小调交替以及少量的全音音阶等;在旋律上,不仅具有各自不同的民族风格和个性特征;同时也具有共同的特性,如旋律线大多以自然音进行为主,以有别于晚期浪漫主义音乐中常见的变化音进行,给人以质朴亲切之感。其节奏复杂多变,节拍不对称,变换亦不规则;在和声上,穆索尔斯基和格里格的表现手法尤为大胆、新颖,富于描绘性和色彩性。在他们的作品中,出于不同表现的需要,创造性地使用特殊结构的和弦、复和弦,以及各种和弦的意外性连接,有时突出传统或民间调式功能和声,有时又故意模糊其功能作用,造成调式与和声不明确或朦胧等,其中在某些方面预示了印象派的和声语言。
古典音乐: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原指古代留传下来堪称经典的音乐作品,后广指一切将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的典范音乐作品。在这种意义上,这一概念不受时间和地 域的限制,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国家、民族的高度艺术性的民间或专业的音乐均可称为古典音乐。在欧美音乐中,古典音乐的概念具有多种解释: ①专指德奥18世纪下半叶~19世纪20年代以J海顿、WA莫扎特和Lvan贝多芬为代表的音乐,即所谓“维也纳古典音乐” (亦称“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或“维也纳古典乐派音乐”)。在这里,古典音乐的概念是狭义的,它具有地理和历史的范畴,特指具体的音乐风格和流派(见维也 纳古典主义音乐)。 ②从维也纳古典音乐的历史时期往前推移到CW格鲁克、GF亨德尔和JS巴赫的音乐,甚至再往前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各国专业音乐。在这种意义上,这一概念扩大了地域和时间的范围,突破了特指的音乐风格和流派的限定。 ③从维也纳古典音乐的历史时期往后延伸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专业音乐,即将浪漫主义乐派和民族主义乐派作曲家的创作均包括在内。在这个意义 上,古典音乐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的现代音乐形成了两个对应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音乐语言和艺术手段的不同。 前者遵循传统的调式、调性、和声功能体系等创作技法,后者则突破了这一传统创作方法。 ④将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非纯粹娱乐性质的现代专业音乐包括在古典音乐这一概念所指的范围之内。在这种意义上,古典音乐与严肃音乐的概念合而为一,而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单纯娱乐性质的轻音乐、流行音乐或其他通俗音乐。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译成“古典音乐”。有人认为"古典"给人的感觉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称“经典音乐”。也有人根据牛津英文辞典里对古典的定义,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称其为“严肃音乐”。于是,“古典音乐”又被戴上了“严肃”的帽子,让人更不敢靠近。但下此定义的人一定没有好好查字典,因为 serious的第二条义项是这样给出定义的:(指书、音乐等)启发思考的,不仅为消遣的。因此我们知道原来古典音乐不同于流行音乐的地方是它内涵深刻, 能发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于低俗。再来看一下朗文辞典对古典音乐的解释: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见,古典音乐是历经岁月考验,久盛不衰,为众人喜爱的音乐。如此看来,译成”经典音乐“的确更妥当一点。只是大家都说惯了,要改口总觉得别 扭,还是称其为”古典音乐“吧,要怪只怪当时第一个翻译的人,怎么没想到“古典”会带来这么多的误解。还好,没有意译成”严肃音乐“,否则真的是要贻笑大 方了。 当我们听到巴赫、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的音乐时,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优美的旋律,充满意趣的乐思,还有最真挚的情感,或宁静、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欢喜、快乐,或悲伤、惆怅 音乐是一种文化现象,欧洲古典音乐是欧洲文化的结晶,它包括交响乐、管弦乐、歌剧协奏曲、器乐独奏等,欣赏欧洲古典音乐,可以培养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和审美能力。 浪漫: 浪漫主义这一词的含义,原来是指用罗曼语(Roman)书写的故事,进而专指长篇小说或骑士故事,后来也包括传奇小说等。浪漫主义在艺术上的兴起,首先出现于十八世纪的文学中。在作品里,将一切个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完全不受限制地表现出来。就是说,作曲家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癖好。这与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义在理论上相对立。古典主义的音乐是线条式的而且是鲜明的,浪漫主义的音乐富于色彩和感情,含有许多主观、空想的因素。然而,这只是原则上的区别,实际上在古典主义音乐中,已含有浪漫主义的因素,而浪漫派的作品中,也多有古典式的内容。 更多浪漫在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4611450100c5tn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补充: 民族音乐 民乐 最突出的特点是写意性,也就是烘托一种精神氛围,一种心灵感受。比如 《高山》 、 《流水》 ,并非直接 对景 色进行细致的写,而是写情,以情见景。正如子期说----“巍巍乎志在高山”、荡荡乎志在流水”,是 “志在”,而非景在也。在这里,有人会认为我把写意(和写实相对)和写情混为一谈了。但 实际上,写描绘了客观事物经过心灵投影之后的影象,在很大程度上经过了人的感情的加工,并进一步抽象化为音乐形式表露出来,落在纸上而为谱,发于声则为乐。 民乐的这种写意性与民乐体裁大多为独奏或量乐器合奏,而很少有乐队合奏、协奏这一事实十分吻合。大型乐队长于细致入微的景物、色彩描写,精于大范围气氛的烘托,而 心灵深处 的意所至,则是独奏和少量乐器合奏的专利。在西洋古典体裁中,最贴近心灵的是 室内乐 ,如 弦乐四重奏 之类,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民乐的另一个特点是 个体性 ----写个人之意,抒个人之情。这与西洋音中的室内乐很相似,但在民乐中似乎没有,或者说很少有与西洋交响音乐相匹配的体裁与作品。不只沉浸在个人情致里,而是反映更为广阔的外部 世界的音乐 作品有 《十面埋伏》 、 《霸王卸甲》 、 《江河水》 等,但是这样的作品并不是很多。应当说,过于强调意境,过分地沉浸在个人世界中严重地限制了民乐的发展,使民乐的音体系没有达到西方音乐体系的广度和繁荣程度。这是十分可惜的。 那么,民乐与古典的最易表现出来的差别是什么呢?这么说吧,你听民乐,部分时间不会感到 酣畅淋漓 、热血沸腾,也不太经常感到 缠绵悱恻 ,美得醉人,但它却能充分调动起你的心灵(如果你真的在听的话),让你产生一种意境、氛围,并融化在其中,从心底里产生最细致、最真挚的感。这就是民乐,我们中华民族自己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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