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仿斯宾塞》、《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许佩里恩》、《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白天逝去了》等。
写作特点:
济慈所独有的对大自然的感爱、想象以及生动表现这一切的卓越才华,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表现了反古典主义的进步倾向。
简介:
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0月31日-1821年2月23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1] 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1795年10月29日生,1821年2月病逝,只活了25岁。他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却留下了不少壮丽的诗篇,为英国和世界文学宣言增添了光辉。
忧郁颂
1
哦,不.不要去那忘川,也不要榨挤附子草
深扎土中的根茎,那可是一杯毒酒,
也不要让地狱女王红玉色的葡萄——
龙葵的一吻印上你苍白的额头;
不要用水松果壳串成你的念珠,
也别让那甲虫,和垂死的飞蛾
充作灵魂的化身,也别让阴险的
夜枭相陪伴.待悲哀之隐秘透露;
因为阴影叠加只会更加困厄,
苦闷的灵魂永无清醒的一天。
2
当忧郁的情绪骤然间降下,
仿佛来自天空的悲泣的云团,
滋润着垂头丧气的小花,
四月的白雾笼罩着青山,
将你的哀愁滋养于早晨的玫瑰,
波光粼粼的海面虹霓.
或者是花团锦簇的牡丹丛;
或者,倘若你的恋人对你怨怼,
切莫争辩,只须将她的柔手执起,
深深地,深深地啜饮她美眸的清纯。
3
她与美共居一处—一美呀,有着必死的劫数,
还有欢乐,总是将手指放在唇间,随时
准备飞吻道别;毗邻的还有痛楚的愉悦,
只要蜜蜂来吮吸.它就变成毒汁。
哦.在快乐居住的殿堂里面,
隐匿的忧郁有一至尊的偶像,
尽管唯有咀嚼过欢乐之酸果,
味觉灵敏的人方才有缘看见,
灵魂一旦触及她悲伤的力量,
立即束手就擒.在白云纪碑上悬浮。
1818年,是济慈整个生活的转折点。这一年,他发表了长诗《安迪米恩》。从1818年末到1820年初,他先后写出了长诗《拉米亚》、《依莎贝拉》、《圣亚尼节的前夕》、《海坡里安》等。他最著名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
《忧郁颂》都是这个时期的作品,这些诗表现了济慈所独有的对大自然的感爱、想象以及生动表现这一切的卓越才华。
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年仅25岁,可是他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代表作 《仿斯宾塞》、《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许佩里恩》、《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等。济慈故居在伦敦北部汉普斯泰德公园附近,在一个相当安静的居民区里。济慈在这里也仅仅住了十八个月而 济慈故居已,但是就是这十八个月,是这位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创作最高峰的时期,因为在这里他碰到了他一生的至爱--范妮·布朗。济慈故居的管理人员绘声绘色地向我们讲述这位大诗人短暂一生的故事,浑厚的男中音描述着诗人对自己爱人"但求曾经拥有"的爱情,让我们这些听者都为之感动。"1820年的初春,济慈去了伦敦城,那天他没有穿大衣。回来的时候为了省钱,他坐在马车的外面,结果全身都被雨淋透了。等他回到家里,他的恋人范妮为他打开门,他几乎是倒在范妮的怀中。那天晚上,他开始咳血,(济慈早年曾经看护他得了肺结核的母亲,后来他的弟弟也因肺结核,最后死在他的怀里)。他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并从此不让范妮再接近他。他每天坐在窗前,看着范妮在院子里玩耍,他每天给范妮写信,尽管她就住在自己的隔壁。到秋天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必须住到比较温暖的地方去。他在友人的陪伴下,来到罗马。1821年2月,济慈在罗马病逝。消息传回伦敦,范妮悲痛欲绝,她那个时候只有19岁, 她为济慈服丧长达7年的时间,直到她去世都一直带着济慈送给她的订婚戒指。这栋房子,可以让后人凭吊、怀古。伦敦金融城1997年拥有了这栋房子,当时这栋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整个二楼几近坍塌,楼上最多只能上5个 人。金融城花了50万英镑对楼房的结构进行了加固。今年,他们又从文化遗产**基金获得了50万英镑,将要开始对楼房内部进行整修。为此他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包括从济慈的诗歌和大量的通信里寻找所有有关当年这栋房子的描述,包括当年的墙壁的颜色、地毯的花样、花园里的植物等等。从今年11月1日起,济慈故居就将关闭一年进行整修,希望在明年诗人诞辰纪念日,10月31日的时候,这栋房子就可以以全新,或者说更"原始"的面貌来迎接人们。 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 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夜莺颂 约翰·济慈 我的心在痛,困顿和麻木 刺进了感官,有如饮过毒鸠, 又象是刚刚把鸦片吞服, 于是向着列斯忘川下沉: 并不是我嫉妒你的好运, 而是你的快乐使我太欢欣—— 因为在林间嘹亮的天地里, 你呵,轻翅的仙灵, 你躲进山毛榉的葱绿和荫影, 放开歌喉,歌唱着夏季。 哎,要是有一口酒!那冷藏 在地下多年的清醇饮料, 一尝就令人想起绿色之邦, 想起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 要是有一杯南国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明灭着珍珠的泡沫, 给嘴唇染上紫斑; 哦,我要一饮而离开尘寰, 和你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 远远地、远远隐没,让我忘掉 你在树叶间从不知道的一切, 忘记这疲劳、热病、和焦躁, 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 在这里,青春苍白、消瘦、死亡, 而“瘫痪”有几根白发在摇摆; 在这里,稍一思索就充满了 忧伤和灰色的绝望, 而“美”保持不住明眸的光彩, 新生的爱情活不到明天就枯凋。 去吧!去吧!我要朝你飞去, 不用和酒神坐文豹的车驾, 我要展开诗歌底无形羽翼, 尽管这头脑已经困顿、疲乏; 去了!呵,我已经和你同往! 夜这般温柔,月后正登上宝座, 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 但这儿却不甚明亮, 除了有一线天光,被微风带过, 葱绿的幽暗,和苔藓的曲径。 我看不出是哪种花草在脚旁, 什么清香的花挂在树枝上; 在温馨的幽暗里,我只能猜想 这个时令该把哪种芬芳 赋予这果树,林莽,和草丛, 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 这绿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 还有五月中旬的娇宠, 这缀满了露酒的麝香蔷薇, 它成了夏夜蚊蚋的嗡萦的港湾。 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 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 我在诗思里用尽了好的言辞, 求他把我的一息散入空茫; 而现在,哦,死更是多么富丽: 在午夜里溘然魂离人间, 当你正倾泻着你的心怀 发出这般的狂喜! 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 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永生的鸟呵,你不会死去! 饥饿的世代无法将你蹂躏; 今夜,我偶然听到的歌曲 曾使古代的帝王和村夫喜悦; 或许这同样的歌也曾激荡 露丝忧郁的心,使她不禁落泪, 站在异邦的谷田里想着家; 就是这声音常常 在失掉了的仙域里引动窗扉: 一个美女望着大海险恶的浪花。 呵,失掉了!这句话好比一声钟 使我猛醒到我站脚的地方! 别了!幻想,这骗人的妖童, 不能老耍弄它盛传的伎俩。 别了!别了!你怨诉的歌声 流过草坪,越过幽静的溪水, 溜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附近的溪谷中: 噫,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是睡?是醒?
诗人济慈的十四行诗《须与你同住》表达了爱情的强烈感受和对永恒的渴望。诗人用生动的形象、美丽的语言描述了他们相聚、相爱的美好时光,同时也展示了他们分离带来的痛苦和悲伤。诗人感叹世事无常,但仍然渴望与爱人相伴,共度余生,不愿孤独终老。这首诗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情感和对爱情的执着追求,表达了人类对真爱的渴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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