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傲慢与偏见》有感1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感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书如其名,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2一次,我在一个QQ群部落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你一生中必须要读的三十本书。怀着一颗无比好奇的心和浓厚的兴趣,我认真地把这篇文章读完。其中,我就第一次认识了它——《傲慢与偏见》这本书。
以前,也许是自己读书少,知识储备不够,我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本书。自从看到这篇文章后,我才开始走上相识的道路。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呢为什么我们一生中必须要读难道这本书里有十分高深的智慧或者经世求财的特殊门道我不禁自问。
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决定去图书馆找找这本书。后来,我很幸运,竟然在浩瀚书海里找到了这本书。翻来看时,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一样,只是一本写男女之间爱情的书籍。不过,我还是觉得它应该有过人之处。在这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决定从书中找答案。
当它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刻,我坐在窗户旁的椅子上,望着窗外的教学楼,长嘘了一口气。我,不仅为自己能在这么紧张的时间里看完它而感到高兴,更为自己另一个目的而欣喜。因为,我似乎从这本书里找到了当初的答案。
稍微回顾一下这本书的相关细节,这本书大体上是以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的,主要讲述了四对夫妻之间的相识、相知最后结为夫妻的成长历程。当然,这四对夫妻并不是相互独立的,相反,他们之间彼此藕断丝连。书中的主要人物是贝内特家族的五个女儿,整本书就是在写她们追求爱情的故事。其中,大儿女叫简,二女儿叫伊丽莎白,三女儿叫玛丽,四女儿叫基蒂,五女儿叫莉迪亚。虽然他们处在同一个家庭,受到家里相同的教育,但是,不同的性格也决定了她们不同的爱情轨迹,进而决定她们不同的人生命运。一次偶然的机会,梅里郡来了特殊的客人,而且是在内瑟菲尔德庄园居住。这个特殊的客人,从此打破了梅里郡往日的宁静,也开始动笔书写她们五**未来的人生。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3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4一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傲慢与偏见》。
这本书的作者是奥斯汀,她出自一个牧师家,她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英国的乡村,因此对那儿的风土人情非常了解,她的作品大都取自她所熟悉的那些生活。
《傲慢与偏见》主要写了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伊丽莎白是贝内特家的二女儿,书中的女主人公。她聪明、美丽、有头脑,渴望真正的爱情。由于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她轻易地拒绝了达西的求婚,致使二人的感情经历了许多波折。最后她终于消除了偏见。
达西是一个家产丰富、有贵族头衔的青年男子。他外表高贵、头脑灵活,心地善良,即使对他的仇敌魏肯,他也十分仁慈。然而,由于他不好结交生人,使大家认为他很傲慢。在虚心接受伊丽莎白的批评后,他赢得了伊丽莎白的爱情。
这让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因为家里富有而变得傲慢,也不能随便猜测别人,对别人心存偏见。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5每个人都有一种本性,就是不知不觉中,对某人或某物产生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述了故事主人公班纳特太太有一个毕生大志,这就是把五个闺女体面地嫁出去,故而总是把近旁有钱的单身汉看成某个女儿应得的一笔财产。于是故事中就有了几对青年男女跌岩起伏的分分合合。豪门子弟达西与聪慧机敏的二女儿伊丽莎白之间的谗言误会,富家子弟彬格莱与贤淑善良的长女吉英之间的欲说还休,还有浪荡工艺丰翰与轻佻无理的小女丽迪亚的私奔绯闻……但是,最终男女主人公都放下了各自的傲慢与偏见,做出合乎自己道德的选择。
其实,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作者其实想通过这本书表达简奥斯丁本人的婚姻价值观,强调了经济利益和门第观念对婚恋的影响。
也可以说,《傲慢与偏见》中的主人公都是一群幸福盲。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文盲,法盲,色盲等。幸福盲也是其中之一。主人公们都像一个自幼被封闭在洞穴中的人,在七彩光线下学者辨析青草和艳花,朗月和白云,体会到了那些被黑暗囚禁的盲人,手术后一且打开了遮眼的纱布,那份诧异和惊喜,那份东张西望的雀跃和喜极而泣的泪水,是多么多么的自然而然。
“生活中不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光。幸福盲如同色盲,把绚烂的世界还原成了模糊的黑白照片。拭亮你幸福的瞳孔,放下你的傲慢与偏见,就可以看到被潜藏被遮掩被蒙昧被混淆的幸福,就如美人鱼一般从深海中升起,哺育着我们。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6《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虽然,像达西和伊丽莎白这样的爱情只能是可遇不可求,但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至少要多多的充实自己,使头脑清晰,理性,理智,在理智中能够感性的对待爱情,不做只有躯壳而没有实质的人,那样爱情会得到更过心灵与情感上的结合,也许走的会更长久。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7《傲慢与偏见》原名《初次印象》,初次见面,宾利和简一见钟情,伊利莎白和达西······
简·奥斯汀用风趣幽默机智的语言刻画出不同的人物,在对比中我看到了主题。
”家财万贯而又尚未婚配的男人一定需要一位贤内助,这是一条世界上尽人皆知的真理。“而贝内特太太正是这条”真理“的忠实拥护者。正如贝内特先生认识到的那样,她只知道唠叨、逛商店、 给女儿找婆家,而且愚蠢 、没修养。我还感到她有点拜金,当然不止是她,整个社会都是那样。因此,当宾利先生搬来时,除了财产,邻居们对他一无所知,但还是马上把他当做他们哪个女儿未来的丈夫。这相当可笑啊。故事开始时,贝内特太太极其讨厌达西的傲慢,我认为她不拜金,可是结尾达西提亲,她根本不需要女儿解释达西的人品,马上同意,分明是”向钱看“。
贝内特先生的学识 、修养显然超过他的妻子,对待问题不是金钱至上。他的远亲柯林斯先生是个愚蠢、 虚伪 、谄媚的人,尽管有点钱 、、把女儿嫁给他也能减小自己死后女儿的损失,但是他不同意把伊丽莎白嫁给他。结尾达西提亲时,他首先考虑的不是达西的年收入,而是他的人品,而是女儿嫁给他会不会幸福。他是一个理智的人。
那么为什么他会娶一个如此愚蠢的太太呢初次印象,只看到她的美貌没看到她的愚蠢。因为只凭初次印象,贝内特先生一生与愚蠢的太太相伴,只能以嘲弄妻子为乐。如果他当初能多了解一下,也不会这样了。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只凭初次印象做事。
伊丽莎白和达西也真是一波三折。初次见面,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印象不好,她认为他是个傲慢无礼的人,达西也不认为她迷人。初次印象使两人多走了好多弯路。加上威克汉姆对达西的诬陷,伊丽莎白对他有很深的偏见。当达西终于抛掉对她的社会地位的考虑,向她求婚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伊丽莎白不拜金,所以她能拒绝富有的达西,但是她只凭初次印象还是误会了达西。正如父亲所说,伊丽莎白是聪慧的,看过达西的信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被初次印象蒙蔽了,感到非常愧疚。她对达西的感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此聪慧的人也会因为初次印象看错人,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人呢。因此我们不仅要慎重看待初次印象,更要及时调整对他人的看法,要理智看人,全面看人,不能片面地以貌取人 以财取人。
伊丽莎白的朋友卢卡斯**也是一个聪慧的人,可是她却选择了愚蠢的柯林斯先生。与其说她嫁人,不如说她嫁给了一种生活。她从来没有把男人或婚姻看得那么重要,但她一直打算结婚。她认为虽然婚姻并非总能带来幸福,但一个没有多少收入说过良好教育的女人要想给自己安个家,这也算是唯一体面的方法。我为她感到悲哀,她真的不能自食其力吗一定要和一个愚蠢的人相伴一生吗
结婚时考虑金钱 、地位 、声誉是个普遍现象,威克汉姆一直在”考虑“。其实所有人都在考虑。像达西和宾利那样能最终放开包袱接受爱人的一无所有的很少,因为别人在经济上不能独立。即使有经济能力,也没有勇气这样做。就初次印象的好坏来说,威克汉姆是很讨人喜欢的,但时间证明了一切,暴露了他的所有缺点。用时间来考验一个人无疑是很有效的。
不管是傲慢还是偏见,都不是用初次印象看出的,看清一个人、 一件事,需要用时间,用真心。有句古话说得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还不能以财取人 、以话取人。花时间看待一个人,全面、客观地看待一个人,不要轻易被初次印象所骗。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8《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9《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傲慢对他产生误会和偏见。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后来伊丽莎白亲眼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可见真爱的弥足珍贵。
《傲慢与偏见》——一部以爱情为主旋律的小说,但同样可以窥视到生命的寓意。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10《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 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有女颜如玉,书中车马多如簇。
——题记
十年寒窗苦,书是一位和蔼的挚友陪伴我们,度过峥嵘岁月,让我们幻变成一枝寒梅,傲霜斗雪,不畏严寒。书是夜风吹袭下远方的一豆灯光,指引前方的路途;书是江河中的一叶扁舟,将我们的心灵摆渡;书是一只外出的喜鹊,给予我们粮食与温暖。
书,那其中的方块字,令我们荡气回肠,心旷神怡。
读书可以提供我们以知识,小小的书本承载着深重的知识,《数学》让我们流连于勾股定理的玄妙;《语文》让我们听闻鲁迅先生的呐喊,了解那个时代的社会;《英语》给了我们接触国际的桥梁;《政治》让我们心生中国梦;《历史》让我们以史为鉴,避免“踏入同一条河流”;《地理》让我们了解宇宙的博大而深沉;《物理》让我们剖析表象,领悟万有引力;《化学》让我们在元素周期中放歌;《生物》让我们深明“适者生存”的道理。《中医基础理论》给予我们了解传统医学的窗口;《资本论》让我们知道阶级的矛盾。
读书可以给予我们以力量。《西游记》让我们充满正义感与斗志;《三国演义》给予我们心灵的震撼;《水浒传》让我们义气冲天;《鲁滨逊漂流记》教育我们生命力的顽强,让我们处处有生机;《史记》让我们充满危机感;《尘埃落定》让我们产生野性;《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们思维严谨;《阿Q正传》让我们蔑视“精神胜利法”;《唐诗宋词》让我们变得优雅而脱俗;《知音》让我们充满爱心;《意林》提高了我们的哲思;《楚天都市报》让我们让我们变得广博。
我们要读书,在书香中替提升自己的修养,看那一个个人物摇曳于书海。但我们要读好书,避免糟粕。如不要读那些暴力的书,不要读那些色情的书或是与色情打擦边球的书,读那些事让我们玩物丧志,让我们脱离正轨,让我们的心灵之花枯萎,糜烂。我们要读优秀的书,与高尚的人一起对话。那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是人生一大快事。
那怎样更好的吃准书的奥义呢?我想是做笔记与多读书。毛主席读书往往做笔记,写下自己的见解,一本书里漫满满的笔记,这证明他在思考,会读书;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读一本理解困难的书,如一些文言文的书,要多读几篇,慢慢地就会领悟其中奥义。
读书要与人一起交流思想,“三人行,必有我师”,与人交流让我们的视野开阔,交流让我们抛弃一些狭隘错误的东西,达到共同进步。
我们要爱惜书,不要随便撕毁,要用书签不要折页,要轻拿轻放,不要盲目扯动。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恩人,书是我们的导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书海浩瀚我遨游。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我想,不论哪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读书经历,我也有,下面,我就现身说法说说自己的经历吧!
那天,天气晴朗,我早早地到学校,一放下书包,沈琦就来叫了:“潘展烨,等会儿下午去民乐团排练,不能不来。”说完,她就走进了自己的班级。我边做值日边想:“真是太倒霉了,如果下午去的话,哎……`。”所以,我上午的课听地特别专心,作业也做地很快,可惜,作业还没做完,时间就到了,只能说我运气差了,我到了哪里,还以为是教新的歌曲或是合奏,没想到只是再熟练一下,一下午就这么白白浪费了,心里真有些过不去。回家时,我一直闷闷不乐,一直想着如何对爸爸妈妈说,如何面对作业,哎,我该怎么办呀?
回到家,我从书包里拿出作业做起来,有时还趁爸爸妈妈出去时看会儿数学书,这几道题才被我解决完,于是我起身交给爸爸,爸爸一脸严肃地改着,而我却一直注视着那枝红笔,哎呀,爸爸的红笔停在了一道应用题上,我的心咯噔一下,爸爸看了看我,我更加害怕了,连作业本也不想看,等爸爸改完后,我的心跳又加速了,只见爸爸慢悠悠的坐下,对我说:“再仔细看一下吧!”错了一道应用题,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我终于做好了。
我想,既然要去民乐团的话,那还不如上午认真听老师讲课,这样更好了。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2有一种情怀可以令人心豁达——是书香;有一种爱好能够修身明志——是书雅;有一种追求让我们以古鉴今——是书艺;有一种捷径以成人成事——是读书。——题记
书,小小的纸墨空间里蕴藏着大千世界:沧海桑田的变迁,改朝换代的兴衰,大自然界的神秘,迁客观存在骚人的情愫,成功者的血泪、失败者的昂扬……走进书的世界,便像经历了另一番人生,品尝了另一番苦乐,体味了另一层的人生思索。
曾对未来的求知迷惘过,曾一度恐惧退缩不敢向前,《藏地密码》告诉我:“为了梦想要勇敢。”那群充满血性的巾帼和男儿,毫不退缩地为了梦想、为了信仰踏上了荆棘满布的迷途,他们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进,前进,不回头。在他们心中,梦想是一把熊熊的烈火,驱除寒冷与阴云霾,燃着坚定,燃着信念,燃着永不放弃的炙热的心,照亮一路跌宕,照亮成功!读书使我懂得,要勇敢地追逐梦想,坚定不移地向着自己的人生追求进发。
曾经对困难低头,对烦恼抱怨,问命运不公,曾经被一丁点恼事搞得焦头烂额,别人相助才作罢,《苦儿浪浪记》告诉我:“困难要用自己的双手去解决。”与雷米相比,谁说自己不幸福呢?但他却用稚嫩的肩膀扛起谋生的重担,用坚强的心撑起自己的人生。他在努力中收获幸福,谁又能说自己经他更幸福呢?读书使我懂得,命运握在自己手中,谁都可以放弃你,但你绝不能放弃你自己。
曾经还贪心不满足,《浮士德》算得上是欲望的圭臬结局了;曾经心胸狭窄不恕人,《复活》让心变得博爱;曾经任性不懂珍惜,泰戈尔轻吟“如果你因为推动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读书使我懂得很多,书陪我走过曾经的少不更事,也将引我走向灿烂的未来。
读书吧,它是做人的灯塔。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3英国19世纪著名史学家卡莱尔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
书籍,对于我们这些中学生来说,是在熟悉不过的了,不知不觉中,书这个看似普通的东西,已经陪我们走过了十几个春秋,也不断充实着我们的人生。
在书中,我们穿越时空的隧道,来到茫茫的黄土高原,领略千古一帝——秦王扫六合的英雄气概;在兵荒马乱的赤壁,感受曹公与周瑜之间的较量;在民众归顺的唐朝,体验“贞观盛世”的繁荣,他无情的揭开了历史的真相,把一个个赤裸裸的社会呈现在我们面前,他又热情的颂扬,让我们这些炎黄子孙无不为祖先的聪明才智而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此所谓:读史使人明智,另外,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 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可见,读书足以长才也!
另外,书籍也可怡情,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当你烦闷时,不妨拿起一本书,因为,他会告诉你“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定,相信吧,快乐的日子总会来临!”当你孤独时,他会轻轻的对你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道理,当你无聊时,他会与你一同感受屈原“举世皆浊唯我独清,举世皆醉唯我独醒”的无奈,还有“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的执着。还有“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的快乐时光!
的确,读书的好处数不胜数,要不苏东坡为甚麽会发出“发愤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的感叹,高尔基也自称“我扑在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而发明大王爱迪生则是以书为枕。
所以,从现在开始,为了长才,为了怡情,更为了中华之崛起,我们要发奋读书!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4
前苏联伟大的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的意思是说:读书是非常重要的。我喜欢这句名言,因为它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
读书不仅会让人提升修养,也会让我们增长知识。书,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下文学的种子,让我成为一个爱看书的人。虽然,我的感情并不是很丰富,但我也被书中的人物深深感动:我曾为《小飞侠彼得·潘》中的彼得·潘获得永远长不大的机会而感到高兴,曾为《柳林风声》中的蟾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气愤,曾为《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焚诗断情而感到伤心欲绝……
记得暑假里,老师让我们写三篇读书心得,当时的我就十分苦恼,因为我不爱读书,到底该怎么写读书心得呢我焦急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新书《红楼梦》,翻开第一页读了起来。不知不觉,我就进入了曲折的故事情节中,里面的人物主要有: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等,一个个人物个性鲜明,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人生的诸多无奈。
一天,我看书正入迷,突然弟弟轻轻地走进来说:“姐姐,吃饭了。”我一听,猛地吓了一大跳,过了好一会儿才从书中惊醒。他见我这样子,很是奇怪,结果自己吃饭去。妈妈见我来的晚,很是生气,便骂了我一顿。但这些小事,都无法阻止我对书籍的热爱。
书,是黑暗中的萤火虫,有它陪伴的生活,是充实幸福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殿堂,享受读书的美妙时光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5桂花飘香,馨香阵阵。花落的瞬间,我的思绪随之飘舞,跌落在儿时那段充满墨香的至真时光。
这段充实的时光,是和书籍这个亲密无间的友人共度的。
还记得,小时候是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的。我不断地索取着来自外婆的呵护。一日,恰逢赶集日,外婆一如返顾地领着我不远几里坐车去市里赶集。温润的春风,似轻柔的丝巾微微抚摸我的脸,我顿觉全身心的愉悦,宛若喝了蜜的小蜜蜂东钻西飞。忽地,一屋神秘的气息引我跑进一家摆满书籍的“殿堂”里。拿起一本《365夜童话》,吵嚷着央求外婆给我买下。外婆摸摸身上仅余的乘车的费用,温和地安慰我说下次再买。我似乎明白了外婆的顾虑,眨巴着眼睛,拉扯着外婆的衣角,撒娇道:“外婆买嘛,我们可以不坐车走路回家呀。”看在我爱不释手的份上,外婆终于答应了。
我又如轻快的燕子,东跑西窜地向前奔去。没走几步,就累得不行了。坐在石凳上,吵着外婆给我读书中的故事。我细细地听着,汲取着、享受着读书之乐。
那以后,我更是嗜书如宝,每每发觉书的踪迹,必定欣然翻阅、收集。不久,我便创立了自个儿的藏书房,那儿积存着我最原始的快乐。我想,自己对于书籍的无限渴求,应是永无止境的。
而今,我已广泛地阅读了大量完备而精深的读物。驻足现今,回首过去,书籍,给予我的甚多。
窗外,又是一个花落的季节,我思绪翩飞,追寻着那一个个丰富的读书历程。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6书就像五味瓶,里面有着生活的酸甜苦辣,有着人生的喜怒哀乐。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快乐一辈子。小时候,我是一个野蛮、任性的小女孩。不懂什么是关心,不懂什么是讲礼貌。我只知道吃、喝、玩、睡。姐姐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送了许多礼物给姐姐,我的嫉妒心又开始发作了。看见一个个人为姐姐唱生日歌,我更是浑身不自在。
渐渐地手脚开始不听使唤,我把桌子一翻,把蛋糕弄坏。顿时,地上乱七八糟,狼狈不堪。可我不知心里为什么反而会那么开心,气也慢慢地消了。那时的我一点也不讨人喜欢。一个早晨,我早早就起床。看见桌子上堆满了书,便随手拿起一本来看。书里面全都是感人的故事,看了一两篇故事后,整个人渐渐地陶醉在书里。接下来不管要做什么,我都要把那本书读完。
我知道,书里的每一篇故事都蕴含着哲理,当我读完这本书,脑海里慢慢地回想以前所做的事,才知道自己当初是多么的任性啊!我讨厌以前那不懂事的自己,讨厌自己的小气,讨厌自己的无理取闹。现在,我开始喜欢读书,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半了。我懂得了关心、爱护身边的人,我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我更懂得孝顺父母、尊重他人。可以说,读书改变了我的人性,让我讨人喜欢。书里头充满了营养,书能扩大你的知识面。
书是打开我们智慧的钥匙,读书让我们思想升华,让我超越自己,改进自己。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7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而,读书不等于成功。那么,成功的关键因素有什么呢?
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因此,读书并不是成功的唯一条件,只有“言行合一”才会真正掌握知识。
张海迪是近代青年人学习的榜样,她身体有残疾,但不代表她不会成功。她自学课程,有结合生活中的实践经验,终于使她获得了成功。这不正印证了“读书补天然之不足”这一道理吗?
而成功,必要的因素还有经验。常在海边生活的老渔民,他们对海边特别有经验,他们知道什么时候会刮风、下雨,什么样的现象预示着海啸…而这些知识,若是只从书本上寻找,是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的,唯有自己去体验、去经历,这才算是做到了“知行合一”。可是,那些渔民只对海边生活很了解,等到了内陆呢,也有他们不了解的知识,所以,我们也要广泛读书,了解更多的信息。这不就印证了“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吗?
所以,我们不能死读书,做一个“纸上谈兵”的人,而是要到社会中去体验,不是有句话是说“大自然是人类最好的老师”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但我们又不能只经历某一部分而忽略其他部分,这也是不正确的。因此,我们要做到读书加经验,这样才会牢固地掌握知识,才会离成功更近!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8书是人类文明的使者,它寄寓着人类热切的希望,蕴藏着人类丰富的感情。有的人说读书苦,是因为古人曾有“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囊萤夜读”的苦。陶醉书中,纵可体会千古渊源,横可领略八面风情。在书的海洋里,思维在书中遨游,情感在书中起落,心灵在书中充实……
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并明月霜天高!
陶醉书中,畅游古诗天下。可以跨越时空和骆宾王一起欣赏那“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白天鹅;可以和王之涣一起去鹳雀楼看“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的壮观景象;和浪漫主义诗人“诗仙”李白一同攀登天姥山、经历蜀道之难;与王安石穿上新衣,在“爆竹声中”“换旧符”;在“梅子黄时雨”“绿肥红瘦”时,同李清照在莲花丛中争渡,跟随岳飞一起体会“怒发冲冠凭栏处”愤怒,与杜甫一起“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的喜极而泣;还可以与老子、孔子、孟子等人成为知心朋友。读书如此快乐!
陶醉书中,看历史风云。看女娲补天、瞧太康失国、谈“五朝元老”伊尹、望盘庚迁都;一起探索神秘的甲骨文,认识稀世之珍三星锤,与姜太公一起钓鱼,跟随诸葛亮一起治国,读书如此快乐!
陶醉书中,走进四大名著。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读书是如此快乐!
因此当你百无聊赖或心情郁闷之时,最好的事莫过于静下心来,仔细品味其中的韵味,体会其中的乐趣。
没有书的家是一片没有草的树林;没有书的家是一个没有草的山坡;没有书的家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家;没有书的家是一个残缺不齐的家。
朋友请你记住: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并起明月霜天高!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9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我倒背如流,到最近我才算真正领会了它的境界。
以前,我书虽读得不少,但作文表达却不怎么样。可能是因为还没有“破万卷”吧!
一年来我又开始大量阅读书籍了,每一本书都细细体会,细细咀嚼。读青山、读蓝天,我从中领会了大自然的奇异,万物的自在;我读社会、读生活,我见识了人间的丑恶与善美、拼搏与收获。自从“读书破万卷”后我惊奇的发现,我能通过书这扇窗户,去读老师、读朋友、读人生。我惊讶地发现:这世间本就是一本大书:奇异、美妙、忧伤、丑恶、善美,又蕴藏着丰富的知识源泉。人间的酸、甜、苦、辣,真实极了,灿烂极了。令我更开心的是从那以后我的作文水平越来越高。虽谈不上文声高手倒也能出口成章了。在家里,满脸秀才样,之乎者也,吹得父母笑眯了眼。文场上,我博古论今,旁征侧引,多次受到老师同学们的赞赏,成为学校“作文尖子”的佼佼者了。这么大的收获,大概都是“读书破万卷”的功劳吧!的确,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充实了我肚子中的“墨水瓶”。使我由原来的“粗口成章”变成“出口成章”了。
书,是谜;书,是奇,书是喜;书,是我们永远的生命!谁不说现在的美好生活是由书堆积起来的?春秋的晏子,清朝的纪晓岚等等伟人为什么有过人的才智?是书,正是书成就了他们的的才华,铸造了一代又一代的栋梁!那就让我们“读书破万卷,建设新生活”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06年的日子,6首的新歌,6载的光阴已匆匆走过。在6年的道路上,我一直以书为友。
与书为友的日子就如阳光般灿烂。在夏日的午后,泡一杯香茶,捧一卷诗书,在淡淡的茶香中去感受那浓浓的书香,真是茶香满口,书香满怀。在那我品味了李白的老酒,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东坡的华发;听见了长蒿划破李后主的春水;登京口北固亭,叹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与书为友的日子里日日天蓝,月月柳青。泰戈尔会在“雨天”向我讲述“孩童之道”,到“对岸”去采摘那美丽的“金色花”;冰心奶奶告诉我“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让我心中充满了爱;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走进红楼,感受四大家族的兴衰,叹惜宝黛的木石前盟,体味花魁金钗的魅力;进入阿兹卡班,同哈利·波特一同破除邪恶;与书为友,丰富了我的情感,其喜洋洋者矣!在浩瀚的书海里,我自由的抒发自己的情怀。对于好书,德国作家哥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我把我的读书视线放到文学著作上来,一面阅读,一面思考,用自己的见解去剖析作者的思想和意图,用自己的概念去消化吸收别人的言论,不断校正人生思想的座标。也许,不同的人读书有不同的目的,有的人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读过的东西如过眼云烟;有的人是为了“装潢”自己,读书仅作为高谈阔论、神聊胡侃的素材,而我读书则是拚搏、奋斗,是一种高尚的追求。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与书为友之心永不改变。因为——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1喜欢翻开书本时的那股墨香味。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一缕书香,看亲情如灯,悄无声息的照亮我们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我们潸然泪下;品人生如棋,在无常的生活中抱一颗平常心,在平凡事中领悟到蕴藏着的深情……
有很多喜欢看的书,小说,散文,诗歌,童话,漫画,历史,科学,神话,全部由我的最爱。读一本小说,我走在漫长而曲折的道路的心脏;商品散文,诗歌我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看漫画,我在幻想的世界里欢笑;科学技术的学习,我想在科学界的未来。在这本书的香气,我长大了,很高兴。
我喜欢杨红英轻松幽默的文笔,聪明机智的吴绵,调皮的马小跳,小大人卢曼,通情达理的东阳,他们的善良勇敢,他们的大胆坦率……
就像秦文俊贴近生活的语言,喜欢她出口成一章才华横溢的女人林小梅,喜欢那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女孩贾梅,也像那个心肠硬的哥哥贾莉。
还有很多很多最喜欢的作家,伍美珍,郁雨君,业务晓娜
书是路灯。当你读到更多的书,你心中的路就会宽广而明亮。书籍是路标。当你困惑的时候,他们会引导你,为你收集香味。书籍是驿站,在这里你可以放松,倾听时代的脚步,追求生活的表现。书不能说话,但它们可以一直和你的心说话。书走不动,但却时时刻刻催你思考。
在满是墨水的文字中,我行走,成长,快乐!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2我坐在窗前,凝望着远处天边的片片云霞,仿佛被带入了一个紫烟萦绕的仙境,我被这番迷人的景致吸引了。我静静地沉思着,忽然一个念头如彩虹般架起又很快消失了,我心想:彩霞真美!可转念一想:彩霞尽管绚丽,她的生命却是短暂的,有如昙花一现。与此同时,我不禁感叹其实每个人的生命也仅此一回,要是走错了路,可以再走一回那该多好!可事实是残酷的,人生只有一次。
我轻轻翻开一本书,希望书能给我快乐,带来甜蜜。在晚霞的映衬下,我翻读着《青鸟》。没过几分钟,我便被蒂蒂和咪蒂的一份纯真和勇气所打动了,我没想到,两个与我差不多大的兄妹竟决心那么坚定,再多的艰难险阻都动摇不了他们的信念,太令我敬佩了!要换作我,准会被吓坏的。很快我被故事深深地迷住了,一行行简朴而又惊心动魄的文字将我带到了那兄妹身旁,与他们共同面对心灵的挑战。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
不知不觉中,我已一口气将《青鸟》这本书看完了。读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不少。我渐渐地觉得:没错,人生只有一次。世上没有后悔药吃,所以,做事一定要三思。只要把握好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就足够了,无须奢求更多的光阴。请记住,随时随地都不要觉得“幸福离我很远”,其实正如书中所说,“幸福无处不在,就近在咫尺” 点滴中都是幸福的甜味。默默地,我似乎品尝到了这份甜蜜,源于书,源于幸福。此时,我舒心地笑了,因为我体会到了《青鸟》的真正含义。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读书,就如蜜蜂吮吸花蜜一般”,一点不错!不知你何曾体会到这份甜蜜?真的,书是甜的!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3捧着一杯异香袭人的清茶,我徐徐走到书房里,如欣赏珍宝般的,翻开了那一本本带着油墨清香的书……
《小王子》总以为童话是儿童们的奢侈品,而读了《小王子》才明白,成长后的童话其实才是最美的。忘不了这个善良、可爱、纯真的小王子,他细心呵护所有的美好,包括带刺的玫瑰,即使自己受伤,也不愿别人难过。然而他始终看不懂为什么大人的世界总是缺少快乐,他人总会为了小事而烦恼,忘记自己还会微笑。而我呢?我发现自己也开始忧愁,烦恼,于是试着像小王子一样微笑,继续微笑……《心的菩提》读惯了情节一波三折的小说,去看看林清玄的散文,是紧张忙碌以外的一种享受。菩提是佛教的象征,而信佛之人都主张修身养性,所以每篇文章都似原野间飘来的清风,空灵而飘逸。信仰往往会改变人的观念,读佛的内涵会使你顿感脱俗,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更不用去管人情世故,只需要用心静静聆听来自世外的呼唤。会有一个声音告诉你:“不计较得失便可获人间之大乐……”
《轮椅上的梦》张海迪,一个熟悉的名字,她美丽而富有才气,但她的梦,却只能在轮椅上。这部半自传半小说的作品把残疾人的奋斗过程描写得格外感人。海明威说过,人,可以摧毁,但不能打败!既然已遭受了上天不公,再屈服于命运那就是弱者中的弱者!即使不能走路,张海迪依然可以靠精神将她的梦想延续,以实力向世界证明:敢于冲撞命运才是天才!我似乎有些惭愧,我好像没有为自己的梦想付出过多少努力,尽管,我比海迪幸运……沉醉在茶香和书香中,我不由领悟到了什么。其实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总少不了一个良师益友,我找到了能伴我一生的朋友——书!因它疯狂,因它快乐,因它改变,因它成长!书香袅袅,我心悠悠……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4读书,不是读忘天书,而是神闲气静地认真细读,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法。
我知道鲁迅先生的“跳读法”,爱因斯坦的“总分合”三步读书法和英国作家毛姆的“乐趣”读书法。他们的这些读书法,我都喜欢,读不同的书,可以用不同的方法。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看了书的第一页,有整本书的介绍。读完介绍后,便大概知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什么。内容我很感兴趣,于是我便一章一章地认真看。啊!“太好看了!”我很专心、很认真地看,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过去了……很快,看完了一整本书。
我脑子里对主题思想、内容形成了条理化、系统化,对书的主要内容有了精确的回忆。原来,读这本书我采用了“总分合”的三步读书法。
上个星期天,我去同学罗彬睿家玩。在她家,我看见客厅有一大书架,便在上面找了一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坐下来看。当我看到前面最精彩的地方时,便目不转睛的。罗彬睿叫我,我都没听见。书中还讲了一些小孩看不懂的故事,我便跳开了。
我一跳开,正好翻到查理意外获得一张金券,可以一直都有巧克力吃的部分时,我的兴趣又回来了。想象着自己如果也能拥有一张这样的金券那该多好啊!
“跳读法”会让我对书的主要内容和情节记忆深刻呢。
读不同的书,是可以用不同方法的。而我呢,我会用三位大师的读书方法,来读我所喜欢的书。总之,读书很好,可以让我变得很优秀。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5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似黄金却胜过黄金,似颜如玉却胜过颜如玉的东西。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让我们找到许多现实生活中所没有的东西。
小时候,在哥哥、姐姐的陶冶下,我对那些印着花花绿绿图画的书很感兴趣。但由于小,识字不多,所以看的都是一些图画多而文字少且易懂的书籍。渐渐地,我便沉迷其中。
上小学六年级了。有一天放学回家,我看见姐姐捧着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心想:这么厚的书,上面的插图一定很丰富。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把从姐姐的手里把书抢了过来。一看,我顿时傻了眼: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像一条条小虫子在蠕动一般。“难道有这样没有图画的书?”我心里不禁泛起了疑问。我不仅没有把书还给姐姐,反而赖着脸皮向姐姐要这本书看。姐姐也同意了。
于是,只要我一有空,我都会拿出《三国演义》,细细品味书中的精华。在书中,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曹操的阴险狡诈,关羽的重情重义……在阅读《三国演义》的过程中,我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甚至连上厕所都不忘带上它翻看几页……
在看完《三国演义》后,我还不满足,我从《西游记》中看到了孙悟空一行人与妖怪斗智斗勇的场面;从《水浒传》中感受到梁山英雄的无奈;从《红楼梦》中领悟到一个家族有幸声道衰败的过程……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让我寄情于书中,找到了归宿。这就是读书的魅力。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
书,是人类文明的果实;书,是贮存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只要我们肯读书,就可以汲取几千年人类智慧的精华。牛顿从小酷爱读书,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在研究了前人著作的基础上,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从而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试想,假如没有书籍传播前人积累的知识,在当今时代,还会有遨游太空的卫星和宇宙飞船吗?!还会有让我们浏览奇妙网络的电脑吗?!
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成才”;唐代大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著名作家林语堂说:“读书能让人得新知,增学问,养性灵”。正因为这样,我酷爱读书。曾几何时,我置身书海,“无法自拔”。《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类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明白了: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一个人只有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惊人的毅力。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困难和挫折低头。〈〈细节决定成败〉〉告诉我: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从〈〈平凡的世界〉〉中,我领悟到:人,无论处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多么艰难,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能热爱生活,生活对你就是平等的。读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快乐,在读书中我不断地发现自己,检查自己,提升自己!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在浩瀚无边的书海中,鱼龙混杂,良莠难辩。在书的社会里,居住着贵族,也居住着庶民,既有善者,也有恶棍。这就要求我们在读书时要擦亮双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即:要读书,读好书,读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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