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很喜欢《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的,一是因为他所反应的年代,我对于那个年代的人的生活或者准确的说是年轻人的生活是很感兴趣的,二是举重演员都演的很好,能有一种代入感,虽然说因为是电视剧还有一些演义的情节,但基本上是还原了当时的一个真实状态的。但这部电视剧也仅仅是借由主人公为大家展示了当时社会的一角而已,还有一大部分没能展示出来,也算是遗憾吧。
《血色浪漫》整部剧的基调是定在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到九十年代这近是十年的历史和国家发展,人们口中常说的老三届基本上就是这代人,80后的父母也基本上都赶上了这个时候,无非就是早晚的事。在电视剧中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描述的是大院子弟的日常生活,当然也包含了一些普通人民子弟,由于赶上文革期间,大院子弟的父母几乎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被组织找去谈话或者限制行动自由了等等,这就使得孩子没人看管。
基于这样的一个实际情况,也就有了当时的学生都不上学,每天打架斗殴、调皮捣蛋,没有家长和学校的约束,他们更是得到了空前的自由,但同时也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寂寞。正值青春年少,血气方刚,再赶上后来的上山下乡和当兵入伍,也就成就了这样一批人的未来发展。总之这是一部有看点的电视剧,但问题就是基本上都是集中在北京描写大院子弟,如果能同时多角度的描写当时的全国各地,我相信会让观众更加耳目一新的。
血色浪漫 的真实性
一杯悠悠哈气的绿茶,握如掌心,热气钻入身体,暖暖的抵达心底,一种感动也顺势传遍身心,就在深深地恋上一句话,一个故事,一本书后,一个名字就已经成为一个带有诡秘色彩的标记烙在心中。
都梁,在我看来似乎已经是一朵迷人的蔷薇,在他的字里行间看到他肆意的绽放。而我却自作多情的浸染在绮丽幻想里,恋上他的文字,爱上充满他脑海的一个又一个精辟绝伦的构思。
一页一页的翻阅品味着属于别人的故事和属于自己的感动,随着夜晚的深入,我也无可救药的陷在了《血色浪漫》的文字中。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就像是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战争,其中饱含了无限的惊心动魄,无限的感动,却没有丝毫的倦意。当再次捧起都梁的这部杰作时,又一次被书中的情节带离了现实,带进了周晓白的纯白世界,钟跃民精彩无限的缤纷世界,袁军在选择了一个并不属于自己的女人后,略有凄凉的红色世界!
自己如江海中的一叶小舟,在书中一波一波袭来的海浪中起伏跌宕,在激流涌动的文字海洋中无法把握自己的心情,以至于久久恋于故事中,不情愿出来。
《血色浪漫》都梁的又一部众口介赞的作品。在这个非专业作家的笔下创造出的很多很受群众欢迎的作品,这不禁让人想去探究关于作品的背景和其中所有故事的真实性。《血色浪漫》记录了一群出生于建国初期的年轻人,他们经历了起发于北京的文化大革命,成长与并不富裕的家庭却充满了向命运挑战的斗争意识。他们不限于命运为他们框定的一切。在一句一句的对白中,人们看到了让人忍俊不已的故事。发生于他们成长中的一个又一个的意外,总会让人在领略了他们机动的智慧后笑声不止。在钟跃民、郑桐和袁军这三个铁三角的相互搭档、配合中,让我忍不住会去想他们所成长的环境。也许这就是一部成功的作品的魅力。
五十年代出生的都梁,曾经做过很多的职业,这对现在他的生存状态——自由撰稿人。是一种写作资本的积淀。这也是一种升华——一个作者对自己所有经历的一种升华!而由《血色浪漫》改编拍摄而成的同名电视剧至今还有一大部分追随者。
《血色浪漫》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特定的时代背景,有自己一批特定的描写对象。在那个大时代的历史背景下,那一群意气风发的热血青年,他们张扬的个性注定有了大起大落的命运,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书写着属于那个时代的浪漫人生。
在那个混乱而血腥的年代,钟跃民、郑桐、袁军在京城的天幕下上场了。借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和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磨合练就的铁尺钢牙绕指柔的功夫,获得了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
有人说,有些兄弟间的情谊是女人所无法了解的,而充斥了《血色浪漫》整部作品的一条主线是一种存在于真正兄弟间的义气。钟跃民在李奎勇身处绝对危险的境地时,不顾周晓白爱情的威胁,依然挺身而出。那只是儿时一起的友谊和兄弟间的仗义让钟跃民从死神的手中夺下了一条人命,做了一次英雄。吴满屯的憨厚,张海洋的义气,再加上钟跃民的机灵聪慧,让这三个同时来到一个部队上的陌生人结下了兄弟般的生死约定。在一项具有生命挑战任务面前,三个兄弟争相抢前,最后为人敦厚的吴满屯在这项任务中舍下了兄弟、父母,出色的完成了任务。那是一种让人揪心的义气,一种牺牲生命为代价的义气。也许那是只有在书中才有的故事,还是让人的心弦忍不住绷紧、颤动。
从血色浪漫的书中拉回到近在咫尺的现实,总会看到文中斑斑驳驳的影子映衬着这个社会。这个充满利益交织和金钱至上的年代,义气二字正乘着西去的流水,离我们越来越远。记得在席勒的《爱情与阴谋》中,一位人曾经这样说过,“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爬多高并不取决于你的能力大小,而是要看你可以遇上一个都有地位的女人,要看你到底有多卑鄙,多狠心。”毕竟现实中没有那么多的浪漫,也没有那么多可以消受得起浪漫的人。现实中的人在伤害、利用别人的同时,自已早已经伤痕累累。人们已经渐渐失去了相信别人的勇气。所以钟跃民这个颇有传奇色彩的男人,周晓白这个足够优秀也足够忠于自己情感的女人也就成了一个众多现实憧憬的一个集合,一个焦点。一个现实中难得一见的影子。
《血色浪漫》的魅力不止如此,在我们在生活中疲惫的奔波时,至少这部作品让我们的思维中,又多了一个被描写的有血有肉的人,在生活中也注入了一种可以期待的希望。而当我们跋山涉水,越过我们的青春,再慢慢的减退了青春宗教式的狂热时,再回首,希望可以在寸寸的光阴中品尝到我们的青春给我们留下的那一泓甘甜可口的美酒。
最后的最后,所有对这些文字的回忆都凝固了,凝固成一种毕生难忘的经历,化作压于心头的血色浪漫,焰火般怒放,盛开在我就一荒芜的心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血色浪漫》
喜欢年代剧、喜欢知青题材故事的朋友,应该看过或听说过《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我也不例外,特别钟情于这部知青题材的年代剧。电视剧狠狠看过2次不过瘾,还把书找来看,此书语言通俗易懂,风趣幽默,京味十足,让人回味、难忘!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都梁的作品,提起都梁,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提起李云龙,想必绝大多数人如雷贯耳吧。对,小说《亮剑》也是作家都梁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老三届”北京知青们的故事。所谓的老三届,就是指在文革初期,1966年、1967年、1968年在校的中学生。因为时代的原因,他们不能继续上学,不能继续参加高考。这些人有的人在家胡混、有的人去参军、有的人去下乡当知青。
故事中描写了一群性格不一的一群人,有部队高干子弟,有老师后代,有普通贫困家庭的小孩,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他们经历了热血的青春、各自不同的人生磨炼,以及不同的尘埃落地的中年。
浓浓的年代感与特殊的时代背景,特别吸引人。按照他们的成长轨迹为主线,故事可以分为3个阶段:
一、热血而混乱的青春时光
一群北京老三届,来自不同的家庭和阶级,因为文革,他们无所事事,大家穿着各式各样的军装,不伦不类的,每日就是瞎逛、打群架、追女孩。
主人公钟越民,父亲是年轻的师长,却被隔离审查,母亲早逝,性格放浪不羁、能说会讲、有魄力,有领导能力,是那群孩子的头儿。也是很多女孩喜欢的样子。
我想很多人之所以喜欢这部小说,也是从他们这群人的身上或多或少看到了一些自己的青春缩影,虽然年代不一样,虽然事件不一样,但是那种迷茫、放浪、放飞自我的感觉,谁的身上多多少少没有一点呢?
这就是青春!一辈子只有一次的青春!
钟跃民他们在无所事事之后,命运又有了不同的去向,他们家里有关系的人,去当了兵,没有关系的、成分不好的就去祖国的边缘农村当了知青。这也是命运给他们各自的磨炼和成长。
二、迷茫甚至有点绝望的知青时光
当了知青的钟跃民,被火车拉到祖国的陕北一带。从北京大城市一下子来到贫瘠的农村,好比一下子从天堂跌到地域。在那里,钟越民感到巨大的落差和绝望。他以为自己可能一辈子就要待在这漫天的黄土地上了,每日就要与一群群的牛和羊相伴一生了。
所以,他变得更加的放浪形骸,游戏人生。这可能就是一种绝望到极点的反应吧,他拒绝了对他一往情深的初恋女友周晓白的爱恋,因为周晓白在大城市当医生,俩人身份产生了巨大的悬殊。而在那里,因为寂寞、因为绝望,爱上了同为知情的女孩秦岭。
很多人都对周晓白的痴情、对钟跃民的十分惋惜。明明是那么登对的一对,却因为时代原因相隔两地、断了关系,有过感情经历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多么痛的经历,更是一种自己无能为力的无奈感,一切都是时代和大背景造成的,个人在这个时代的大潮中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力。
如果你去过陕北一带的农村,如果你见过漫天的黄土、重重栾栾的大山,你就能体会当时在那儿当知情的一群人的苦闷。闭塞的信息与原始的交通工具,从农村走出来谈何容易。透过文字,都能感觉到深深的窒息感和无助感。
好在时代有变动,一部分知情可以返城,有的可以继续考大学,有的可以参军。钟越民因为父亲的关系,终于从农村走出来当上了军人。
三、跌宕的奋斗时光与尘埃落定的中年
钟越民当兵一段时间,觉得没意思,又退伍卖煎饼摊,后来又经商。其他的几位小伙伴,有的当了警察队长,有的当了教授,有的沦为阶下囚。这一群人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方式。
这就像我们和自己曾经的老同学,曾经一起仗剑走天涯,曾经一起走过苦涩的时光,而后各自重新又找到了各自的圈子和生活。再次相聚,有欣喜、有伤感、有各种不同的回忆,可是,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这就是人生。
钟跃民在这些伙伴中间仍然是那个最不安分的人,其他人都过上平静的正常生活,只有他还一直在不断的折腾,正如年轻时的他一样,对于他来讲,不同的生活经历,也许只是各种不同的人生而已吧。
这又会让我们想起我们身边的某一个个性鲜明的老同学,岁月并没有让他改变多少,活出了自我,于我们而言,也许只有羡慕的感觉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活的那么肆意!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吧,读别人的故事,思索自己的人生。在别人的故事里,仿佛经历了另一种人生,这也是对自己人生的一种丰富和补充吧!
这两天又看了一遍刘烨演的血色浪漫。记得刚开始听到这个电视剧的名字时以为它是一部韩国的爱情剧。我不大喜欢这类电视剧,所以没怎么注意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这部电视剧,才知道它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反而是我喜欢的那类电视剧。我买了碟,一气儿看完。刘烨在剧中所扮演的钟跃民很有型,也为很多女孩子喜欢。但我觉得喜欢刘烨的女孩子中,秦岭的选择是最正确的。她非常理智,知道和钟跃民在一起不会有什么结果。钟跃民在当兵时候写给秦岭的信,秦岭直接撕掉,根本就不拆开。相对来说,周晓白就太过固执。甚至为了和钟跃民赌气而嫁给张海洋。对自己和海洋都造成很大的伤害。其实在周晓白带钟跃民到自己家的那次,周母就对钟跃民做出了很好的评价:你可能会成就一番事业,但你不会对家庭负责。我反对你和晓白在一起。而在后来,作为钟跃民出生入死的哥们儿海洋更是对钟跃民作出了很客观的分析:钟跃民爱国周晓白,爱国秦岭,还爱国其他的女孩。他每次都是真诚的。但,他不会对爱负责。我观剧中的钟跃民,先后爱过周晓白、秦岭、高月三个女孩。在这部电视剧结束的时候,是这样一个镜头:高月在给钟跃民打电话,电话那头的钟跃民在可可西里探险,他在电话里并无一句对高月的关心,只是在对高月讲述他的冒险生活。很多看过这部电视剧的人认为钟跃民会和高月结婚。可我不这么认为。这最后一个镜头其实也告诉了我们答案:钟跃民是不会和谁结婚的。他会去爱一个人,但也仅限于爱。他不会去对爱国的女孩负责,不会和爱国的女孩结婚。周晓白如此,秦岭如此,高月也不会例外。就算以后再出现别的女孩,也都是如此。想要个家的女孩,不能去爱钟跃民。郑桐、张海洋都比钟跃民对家的责任感强得多。
我比较喜欢这部电视剧。而剧中穿插的那一段段陕北信天游更是让我欲罢不能。在钟跃民他们下乡插队时,放羊的杜老汉唱出了剧中的第一曲信天游。当时,我的心头没来由的一阵酸。而当钟跃民和秦岭对歌的时候,我再无法控制自己,一种人性最原始的感动弥漫在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后来,钟跃民专门找到秦岭,听秦岭唱歌。当那首绣荷包被唱出来后,我彻底的被征服了。信天游,那是怎杨的一种艺术形式啊。我实在是太佩服陕北这块土地了。是它孕育出了信天游,这种荡人心魄的歌曲形式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任何承诺在时间面前都是苍白的。
《血色浪漫》
胜不妄喜,败不妄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血色浪漫》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很难想象他会忠于爱情。
《血色浪漫》
您别客气想要什么尽管说,我是真心实意想心动你!
《血色浪漫》
这世上还有比人更坏的动物吗?
《血色浪漫》
世界上所有的劝慰之言,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发自内心的期盼,另一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敷衍。
《血色浪漫》
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不要做出承诺。
《血色浪漫》
文/书虫
讲真的,这部长篇小说给我的震撼蛮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看得出作者是一个生活阅历丰富,视野开阔,经常独立自考的人。我不敢说这部小说有多伟大,但我可以说的确值得阅读。电视剧就算了,电视剧根本没拍出小说里的精髓,可以翻拍试试。书里有很多独立思想,我只是写了其中几部分,篇幅有限,就先写这些吧。
我经常想,一个人的一生究竟怎样才像一棵庄稼苗那样风调雨顺,要风时就有风,要雨时就有雨,要运气和机遇时,老天就给运气和机遇。似乎不仅植物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人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事实上,不是每个人如此幸运有这么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经历磕磕绊绊,生死考验。
工作的时候,人最苦逼的就是工作。当我写作以后,我发现最苦的还是活着。这个活着并不是简单的活着,而是有滋有味的活着,身体和心灵一起成长品味人生百般滋味。这时我才明白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就数做人最难还不如一头撞死了算。母亲发完牢骚,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依旧忙碌,睁开眼忙着给孩子丈夫做饭,忙着给孩子丈夫洗衣服,忙着给孩子丈夫缝缝补补。说实话,我感觉家里最忙的就是我的母亲。就算这样,母亲照样和我们一起下地干活,而且还能干好几个人的农活。
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她有着农村劳动妇女身上所有优点,勤俭持家,孝顺父母,把所有的爱无私奉献给家里每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她还有最典型的缺点,那就是爱唠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她身上具备传统优良品德,关爱孩子,对丈夫忠诚,一心一意帮助丈夫,干什么都想着这个家。
我不知道怎么就写到我母亲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母亲了。我只想说我从母亲身上看出生活艰辛,生活艰辛到母亲一边抱怨一边前行。抱怨归抱怨,人只要活着睁开两眼就是吃喝拉撒。
当时,我并未体会到在地里干农活艰辛,只是当父母开口求人办事时的那种放低姿态,让我心里难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暗自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有本事,不能降低自己尊严求人办事。谁知道在城市工作总是遇到各种恶心事恶心恶人,活儿不累糟心的事不少。说实在的,我之前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农民,我喜欢在地里晒太阳,更喜欢在地里顶着日头大汗淋漓的感觉。这种感觉距离我太遥远了,仔细一算,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不在地里顶着日头薅草锄地。我想起这种感觉时总是一种模糊,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做梦。当时我是个孩子,过早体会生活不易,越是这样越激发出我对未来无限憧憬,整天盼望自己长大,赶快长大,长大以后挣钱养家,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当时我不懂父母深陷水深火热的状态和其中各种滋味。只是当时我除了寄托于未来,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实在不知道怎么做心里才能好受一点。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上学读书,这个想法成了我的希望,让我心怀美好。
生活,是一份重量,这份重量像一座又一座大山压着我们喘不过气,就算我们喘不过气,我们也要硬要挺起脊梁站起来像个人一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孩子时懂父母不易,说实话,这种不易并没有刻在骨子里,也就无法做到和父母感同身受。
人都说,孩子不知父母恩,只有自己当父母以后才懂父母不易,当大人不易。长大以后发现,我们正在悄悄走父母的老路,沿着他们往前走,像是前后车轮。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咬着牙硬抗,忍受各种煎熬,像中草药在火炉上慢火煨着,无止境,看不到尽头。
这段人生之路最难走,最艰苦,最有味道,五味杂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我们眼前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有一份说不出道不尽的苦楚。这种苦楚让我们成长,真正长大,真正变成一个大人,像个大人一样站起来,面对人生各种苦难,考验,纷争。
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大问题有小问题不断,就像一个人大病少小病小灾没停过。这也和工作一样,每天都有烦恼,各种各样的烦恼。这些烦恼让我们想要逃离,甚至让我们退缩不前。我们开始抱怨,抱怨别人,抱怨环境,很少抱怨自己,很少自己审视自己。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够不幸,从小到大好像没有一件顺心如意的事,甚至自己可怜起自己,自怨自艾,感觉没一个人同情自己,没一个人理解自己,甚至觉得自己活的特没意思,特别没劲。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在不断给我们提示——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想要改变别人,第一个就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环境,弥补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让自己变的更好,更优秀,更受欢迎。也许我们缺乏灵活变通,也许我们缺乏倔强坚持,也许我们还有很多未发现的缺点。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件事——找到自己。找到自己,也就意味着自己认识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这时我们的大脑起了关键性作用。我们不能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我们不仅四肢发达,还要懂脑子还要学会灵活,更要灵活应用,不能生搬硬套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学习还是生活,我们都要学会举一反三。不管到什么时候,多动脑子对我们都是有益无害。脑袋不用,日子久了会生锈,会木纳,会不运转。
如何找到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还不算,还要深刻反省自己哪儿做的不对,哪儿做的对,老话说一日三省吾身,这句话流传千年,说明已经经得住时间检验,但凡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都是真理。在反省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身不足,发现天生擅长的地方,做到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不要说我对什么都感兴趣,相当于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否真正感兴趣也需要时间检验,在此我想说世上一切检验标准都是时间,我们不用任何评判标准,只需时间来说真话。我们真正感兴趣的点并非一天两天,三月五月,更不是三年五载,也许你认为我夸张,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凡是真正热爱的东西都是热爱一生一世,一生一世热爱,它不是时间长短评判,而是只要你活着你就爱它,哪怕你死的时候依然爱它,想着它,心里依然放不下它。
这就像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就像母亲爱一个孩子,不计任何代价,更不计任何回报。这种爱是不讲回报报酬,甚至不讲任何条条框框。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这种热爱是一种原始驱动力,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动力,让你付出的同时内心依然很快乐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种原始动力支持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管小风小浪还是大风大浪。这份热爱足以让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没办法,这就是热爱,这就是热爱无法抵抗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内心热爱,这种热爱发自内心,这种热爱给我们能量,动力,没油了自动蓄油,没热血了就自动满血复活。
如果你没有这种热爱带来的深刻感受,那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找到自己心中所爱,你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热爱。
如果你有这种深刻的感受,我想就算我不恭喜你,你也会觉得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四射,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神采飞扬,毫无疑问,你会忍受各种不能忍受的,经历各种别人不能经历的,这时候你就赢了,真的赢了,是一个真正的赢家。
我们不难发现,人只要活着就是赢家,那句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才是真正的笑,同样适用于谁活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这点想必不用我说了,当然人各有志,当人心中无牵无挂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到时间的尽头。哪怕阎王老子再多给十年活头,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继续活着。活着,心中得有份牵挂,得为一份爱活着,也得为自己活着。
小说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老生常谈的题目:穷,人明明知道自己穷却走不出穷的怪圈。小说里有一个笑话,钟跃民问放羊娃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钟跃民又问娶媳妇干什么,放羊娃说生孩子,钟跃民又问生孩子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仿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放羊娃却没想过走出这个贫困落后的地方,更没想过如何走出去。如果放羊娃说自己攒钱读书,说不定会引人反思。虽然钟跃民针对这个穷的怪圈独立思考,但他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如何逃出宿命,钟跃民当兵走了以后,那些知青只有郑桐一边看书一边反思,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出路。郑桐想来想去,要想走出这个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读书,不停学习知识,准备好自己随时抓住机遇,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当时郑桐要求村支书推荐他参加县里考试时,村支书不屑一顾地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来他们这个穷地方当知青。
这本书也提到了社会阶层,间接描写了社会每个阶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时代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往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存在的漏洞,尤其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断健全。任何时代都有人打法律擦边球,但是任何时代都在不断推动向前发展,谁都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往哪个方向发展才算正确,譬如下海经商还是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时代像是一把看不见的操盘手,推动着每个人前进,谁原地不动谁就会落后挨打,谁就会被时代淘汰。
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打破社会早已固定阶层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是子承父业,不管是处在社会上层还是底层的人物,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为明显的就是那些出身名门世家的孩子还未出生家里早已安排好出路,哪怕孩子不按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他们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多选择权,他们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普通人就不一样,普通人想要往上走,每走一步都要经历千锤百炼,都要历经层层选拔,严格要求和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回原形。
小说里最为明显的例子,周晓白的父亲是将军,毫无意外周晓白家里的人都和当兵有关,周晓白的哥哥姐姐都是将军,虽然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将来也是将军。从他们一出生,他们就能参军入伍一步一步往上走,最后建功立业。这要是换成平民百姓家,怎么可能,对于当时来说不是谁都想当兵谁就能当兵,需要走后门托关系送礼。就拿宁伟来说,宁伟天生的将才,他比他们军队里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在军队发展,天生是个军人,对他来说想要战功赫赫简直易如反掌,偏偏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他没有任何家庭背景,没有强硬的后台,没有送礼,最后被赶出部队走上犯罪道路。李奎勇的父亲拉板车,到了李奎勇成了出租车司机。
所以,人的出身注定未来人生道路。但是人可以改变命运,人要改变命运,就得让自己优秀,就得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看书,不断思考,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丰富自己的心,修护自己的心,不断完善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走这条艰难道路之前,我们应该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要期望过高,这不是打击自己自信心,而是告诫自己不要一味盲目乐观,更不要一味求快,欲速则不达。既然想做成一件事,就要磨砺自己,在最艰苦的环境下造就自己。毕竟从无到有,需要付出常人十倍的心血努力,需要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觉得历史上最励志的创业不是刘邦,也不是朱元璋,而是秦朝。秦始皇为了统一天下经历几代人呕心沥血,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为了实现统一天下这个宏伟目标,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代都付出不少心血,在此期间也历经内部不少权力斗争。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以后,甚至还有看以后的以后,这就需要一个人有开创未来的决心毅力,还要有长远的目光。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放眼未来。
既然我们有了这个糟糕的心理准备,就要敞开怀抱接纳这种考验,不抱怨,敢于正视自身不足,修炼自己,丰富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石头缝里开花,吸取天地日月精华。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活着,不是和别人斗,也不是和天斗,而是和自己斗。那句话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挑战自己成功了,才算真正的成功。我看风景时,经常注意到这样的场景,越是不能生存的环境,发现植物生长的越是旺盛,看起来越精神,甚至还能开出娇艳的花儿。这让我为之钦佩,这份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看见并学习,反思自己。
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我们都要和自己斗争,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不仅要活下来,还要活出精彩,开出好看的花儿让人瞧瞧。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更需要这样一份坚定信念和力量。谁都不可以把我们打败,唯有我们自己打败自己。
说到这点,我不得不说,小说中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钟跃民身上苦中作乐的精神。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他却给所有人带来笑容。我们不仅看到生活艰辛,更要看到生活另一面,哪怕再苦,也要苦中做乐。这份苦中做乐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并想尽一切办法改善生活环境。我想如果我们生活或工作中有钟跃民这样的人作伴,那太有趣了,太有意思了。不仅我这样想,书里的那些知青也这样想。其中有个知青说钟跃民离开以后,把他们知青的灵气也带走了。不夸张地说,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是那些知青的灵气,魂魄,精神,甚至是希望。钟跃民在的时候,他们那些知青并未意识到钟跃民的重要性。钟跃民离开以后,他们发现了钟跃民身上的闪光点。确实是,我们能遇到钟跃民这样的朋友是我们的幸运。钟跃民身上有一种天生的乐观主义,准确地说,天生有一种浪漫主义。他总能给人制造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惊喜,虽然有时惊喜变成惊吓。
不管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活着总要给别人带来点什么,哪怕物质上没办法帮助别人,我们也可以在精神上鼓励别人,让人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好好生活,努力向上看,努力向前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钟跃民一直崇尚在路上,我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他说的在路上说白了就是不希望生活一潭死水,不希望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他不按套路出牌,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是激情,也许是热血,也是体验,也许是浪漫。他总能把生活不好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魔力。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血色浪漫。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浪漫的生活,毕竟浪漫给人带来愉悦的身心感受,我们的生活又不允许我们完全生活在浪漫之中。毕竟我们都是人,而且都是一个大俗人。从我们出生那天起,生活早已磨刀霍霍向牛羊,我们就是生活早就想被宰的那头牛羊。如果我们不振奋精神和生活对抗,我们就会被生活吃的骨头渣儿不剩。
这时,我们的生活到处刀光剑影。我们被生活捉弄,戏谑,剥削,压榨,到处是我们洒下的热血。这种热血像残阳如血。那天,我和妹妹从老家回北京时正好见到西边的落日残阳如血,火红火红的,红的让人感动震撼,仿佛那是一颗火红的心脏。
生活让我们绝望,同时又让我们生出新希望。也许到了任何时刻,人都不能自我放弃,不能自暴自弃。不管怎样,天无绝人之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书中写道钟跃民在古轮城见到如血残阳,我想虽然我们不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空间,但我却觉得钟跃面见过的残阳如血应该和我见过的残阳如血是同一个画面。尽管是日落,仍然能给人无限遐想,像是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车轮,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我们活着就要自己给自己希望,自己给自己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如果一个人没了希望,等同于混吃等死,浪费资源不说,还荒废时间,更荒废生命,就别提给身边的人带来正能量。
尽管我们生活一地鸡毛,还是要有浪漫,没有浪漫自己制造浪漫,没有美好,自己创造美好。如果有手就用手创造美好,如果有脑子就用智慧创造美好。说来说去,我们没脑子就出力气,我们没力气就用脑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做一个创造者。我们创造的一切根源动力都来自我们的大脑和双手,而不是坐享其成。
小说中钟跃民也在思考如何产生创造力,也是因为钟跃民不断产生创造力,才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真心帮助他,心甘情愿和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想,我们都应当反思自己,如何才能做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握好自己手中的刻刀,把一块璞玉雕刻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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