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1张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07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文学、哲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本科专业12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7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1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9人(双聘7人)。

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创建于2002年元月,占地5,000亩,现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和吉林大学软件学院珠海产学研基地成。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由吉林大学申请,经教育部批准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建立的独立学院。学科涵盖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目前设立11个系27个本科专业,拥有8,200名在校本科生。

学院继承和发扬吉林大学严谨治学的优秀传统和"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的优良校风,坚持以本科教学为中心,全力培养具有优秀的思想品格、良好的人文修养、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专业技能、强烈的创业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设备一流,设施齐全。校园依山傍海,环境优雅,空气清新,风光绮丽,是广大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热情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

1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2动画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理兼招。

4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招。

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理兼招。

6市场营销专业:文理兼招。

7电子商务专业:文理兼招。

8物流管理专业:文理兼招。

9金融学专业:文理兼招。

10旅游管理专业:文理兼招。

11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

12广告学专业: 文理兼招。

1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文理兼招。

14行政管理专业: 文理兼招。

15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文理兼招。

16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1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18软件工程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20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21英语专业:文理兼招。

22日语专业:文理兼招。

23朝鲜语(韩国语)专业:文理兼招

24药物制剂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25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26应用化学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27建筑学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招生范围:

按照国家计划,面向广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三、录取批次:

在本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录取。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

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条件者,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名称具印;符合2006年12月30日吉林大学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者,颁发吉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外语语种:

部分专业课采用双语教学,适宜英语语种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六、对于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考生的说明:

设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承认所在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未设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承认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课加试合格成绩和合格证书。

七、对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组织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酌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八、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万元—16万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另外收取。

说明:

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有: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统招和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学校名称: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学校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6个校区8个校园。

第四条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吉林大学成立由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招生中的全局性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吉林大学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学校概况和专业介绍

第八条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详见《吉林大学2010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

招生专业介绍》。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吉林大学2010年招生计划共计10800人(含高职),分别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与相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按志愿投档的省,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按志愿投档的省,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1、2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

4.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该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是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按志愿投档的省,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该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符合国家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国防生: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

7.定向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相同专业培养要求和录取原则录取。若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该校投档线以下20分内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生计划,则将该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已被该校录取的定向生须在报到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特殊类型录取

凡报考该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新闻学(体育新闻)专业和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其他类型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该校录取原则及招生计划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详情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作为录取体检标准,详情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附后)。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

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与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与物理学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医学试验班(七年制)、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药学)、生物工程(五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护理学、药学、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职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科目改革及成绩要求

对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其必考、选考科目按该校分省计划和各省(除江苏省)有关成绩规定执行。

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理科选测科目物理成绩为A(含A)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含B+)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

专业录取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排序,排序依据语、数、外三门总分与六A加分之和;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一、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与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与物理学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医学试验班(七年制)、软件工程专业、物理学(中俄2+2联合培养)、国防生和定向生等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七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于女生就读。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校具体校园地址:前卫南(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前卫北(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南岭(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朝阳(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朝阳东(长春市亚泰大街4026号、邮政编码:130022)、新民(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南湖(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和平(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六条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须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该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 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该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来自:中文网)

2023年 吉林 大学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吉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绘画、设计学类专业: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实行顺序 志愿 投档的省份

(1)设计学类:投档考生的 高考 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 分数线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 强基计划 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 强基计划 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

满足我校录取相关分数要求:设计学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绘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其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1对于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于严格区分文科、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则100%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我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 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不分文、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统一排队;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对“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考生,按照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angman/335409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8-14
下一篇2023-08-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