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红字》作品讲述了一个叫海丝特的女人非婚生女所引发的悲剧故事,在海丝特对丈夫罗杰起争执时说了“爱,让人智慧,恨,让人愚蠢"这句话。《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
《红字》十九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崔桑的第一部作品,同时也是他最优秀的作品,这部经典在岁月的洗礼下越发闪耀,先后被译为多种文字,改编成影视作品。
虽然这部作品过去了很多年,但是其中体现出的对爱情、对婚姻以及人性的思考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去思考。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霍桑在这部小说中,不只肯定了那“可能从来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讨人喜欢……却是基督教神学中唯一能真正得到验证的”原罪观念,而且预示了救赎的可能,以及从罪的奴役走向赦罪的自由的高昂代价,并充分表现了对受制于“人性脆弱”的凡人的悲悯情怀。
这一切无不反映着基督教伦理思想的印迹,就这个意义上而言,说“霍桑的作品鲜明地体现出福音派教义的内容”也并不为过。但同时,霍桑在作品中又确实表现了对清教传统的矛盾心理和站在这一传统主流上的审慎反思。
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红字》是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著作。相对于众人瞩目的女主角海丝特·白兰,人们对故事的另外一个主角阿瑟·丁梅斯代尔几乎一致持批判的态度,认为他只有伪善的面孔和脆弱的心灵。[1]但这种评价对丁梅斯代尔是很不公平的,也不符合霍桑塑造这个角色的初衷。霍桑的本意是想通过这篇小说为那个时代的人送去一些道德之花的香甜。相比于海丝特,丁梅斯代尔承受的痛苦更为沉重,因为海丝特胸前的红字只是摧残着她的生活,并不能啃噬她的心灵。但丁梅斯代尔的红字却是深深地灼烧在他的心底。尽管我们可以清晰地从丁梅斯代尔身上看到人性的丑恶,但他的不懈努力最终使他超越自我走向了煎熬的终点,走向了痛苦的解脱。作为一个时代的悲剧,丁梅斯代尔从罪恶走向解脱的内心演变值得我们细细去分析。
一、背景介绍
(一)红字简介
纳撒尼尔·霍桑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熟练地运用独特的写作手法将庄严的人性道德与真实的历史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红字》作为霍桑的代表作,其深刻的主题、丰富的想象力和独特的写作技巧是美国长篇小说史上的一大突破。
《红字》出版于1850年。19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鼎盛时期,这个时代的美国人有着鲜明的特征:信心与焦虑的特殊结合。一方面,他们对当时的社会充满自信;另一方面,社会的急速变迁、奴隶制的残酷和宗教的排斥异己等,又给他们带来种种焦虑。在这种特殊的社会环境下,人性已经被人们察觉并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神性和人性之间的斗争也越来越白热化。在诸多反映这段特殊时期下社会现状的著作中,《红字》是最具代表性的,它鲜明地折射了强烈的人性,更对伪善作出了深刻的批判。
(二)清教主义
清教主义起源于16世纪晚期的英国。当时,清教徒试图简化罗马天主教中繁缛的礼节、复杂的仪式和严苛的等级结构。但因为清教的提议违背了国王和国教利益,他们的多次提议都不被批准。1660年,查理二世为了巩固自身政权,驱逐了那些异己的清教徒,许多清教徒迁徙至美国。由于清教牧师一般都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此清教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们的理想价值观。但他们遵守严苛的道德准则,并一直警戒邪恶思想,在他们眼里,教规永远是公正的,甚至有时在没有一丝一毫罪恶存在的地方,人们都杯弓蛇影地聒噪一番。
《红字》从一个批判甚至是蔑视的角度去描写清教主义。作者描述了在没有自由、偏激残酷的清教徒社会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海丝特·白兰。在海丝特出狱这个场景中,作者将镇上警官描述成“清教徒法典那种阴森森的威严” [2]34的代表,相反,作者用“颇能表明尊严和人格力量的动作……出于她自己的意志” [2]34来赞扬海丝特。在保守的清教徒眼里,这些自由的气息是被压制的,但作者却用自己的笔墨对这些不屈的坚持表示了无比的尊敬。
二、丁梅斯代尔人性和神性的分析
在霍桑的描述中,阿瑟·丁梅斯代尔“眼睛呈褐色,大而略显忧郁,嘴唇在不用力紧闭时微微颤动,表明他既具有神经质的敏感,又有巨大的自制力”[2]41。他是人性和神性的矛盾体:一方面,他是一个普通人,出于人的本性他背叛了他的信仰;另一方面,狂热的宗教信仰和自身性格的软弱,他又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过。
(一)丁梅斯代尔的人性
丁梅斯代尔终归是一个人,偶尔也会用非正统的观点看世界。因而当“身材颀长,体态优美绝伦” [2]34的海斯特·白兰出现时,他被压抑的人性的释放给了他冲破宗教束缚的冲动,他一时忘记了不可亵渎的上帝和他心中神圣的宗教职责,他和海丝特通奸并有了私生女。可当海丝特因通奸被羞辱时,他却没有足够的勇气站出来。之后的七年,他一直为内心的矛盾所纠缠,而矛盾的根源正是他人性的耸动。再次和海丝特和珠儿见面,他的人性主宰了他的思想,他想要和她们在一起,甚至一时冲动做了逃离的决定。虽然最后他选择留下来,但是作为一个虔诚的清教牧师,他能做到这些已经是对自己人性的最大容忍。
可是,丁梅斯代尔的人性终归是扭曲的,他虚伪、怯弱、自私,是宗教信仰可悲的受害者。为了忏悔,他在房间里用鞭子抽打自己,希冀借此稍许平息内心的不安和愧疚,然而他的良心并没有因此变得平和。他“肉体上备受疾病的痛苦,精神上忍受灵魂深处不可告人的烦恼的煎熬与折磨,行动上又只得听他死敌的任意摆布” [2]76。
对于丁梅斯代尔,人类本性的回归是短暂的,人类本性的扭曲却是永远的。他将宗教信仰作为终身的事业,甚至在答应和海丝特一起逃跑之后依然如此。因此,在布道那天,他在队列中被教徒、绅士和官员围绕着,他“那么精力充沛,精社抖擞,步履矫健” [2]124。他笔直地目视着前方,想着和海丝特逃跑的约定,但不予理会地和她擦肩而过,以至于海丝特觉得“他离她自己的天地是那么的遥远”[2]124。在最后一刻,他依旧对海丝特说:“我们犯了法!犯下了在这里被可怕地揭露出来的罪孽!……我怕!我怕呀!”[2]132最终他还是带着深深的宗教罪恶感离开了。
(二)丁梅斯代尔的神性
丁梅斯代尔作为教徒们心中的完美牧师,他带着沉重的心理镣铐说教布道。贯穿整部小说,更多的是对丁梅斯代尔被迫隐藏罪行的描写。实际上,他没有被任何人强迫,他的内心煎熬是作为一个清教徒对自己行为的自责。在他的一生中,神性是一直存在的,甚至在他神性与人性的斗争中,他神性的一面更是逐渐膨胀占尽上风。当然,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清教徒,他的信仰不允许他背叛他的神性;而且作为一个有着无限尊荣、被无数人尊崇的完美牧师,他的虚荣心也不会允许他亵渎自己的神性。因此,在饱受煎熬的七年中,丁梅斯代尔始终坚持维持着他神性的一面。即使在和海丝特约定一起远走高飞之后,为了自己神圣的职业,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虽然,最后丁梅斯代尔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他付出的代价是死亡。他不能允许自己背叛自己的信仰,对于神性在心底已深深扎根的丁梅斯代尔,也许死去才是他最好的结局。
三、丁梅斯代尔在人性和神性中的挣扎
在别人眼里,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正统的修道士。但在他的世界里,他是一个罪人。尽管没有像海丝特那样被拷问、被羞辱,但他的良心、他的清教徒道德观念以及他对海丝特的愧疚,一直在心底被自己的信仰无尽的审问,相对于海丝特的高贵、典雅,“这个牧师为着赎罪而生” [3]。他想要承认自己的罪行,但又被自己脆弱的本性所束缚以及齐灵渥斯明里暗里疯狂地审讯、残忍地折磨,这一切最终摧毁了他脆弱的神经和身体。在这七年间,他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信念与现实、个人与社会的矛盾的重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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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撒纳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著名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人之一。他善于运用浪漫主义的想像、象征寓意和大量主观色彩浓重的心理分析描写来突出主题、烘托人物的内心世界,同时亦表现出神秘主义的晦涩。在其代表作《红字》中,霍桑更是将这一语言技巧发挥的淋漓尽致,赋予了红色字母“A”丰富的内涵。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字母“A”在小说中的各种象征意义来理解《红字》这部经典著作。
[关键词] 《红字》 字母“A” 象征意义
象征是文学创作中的一种艺术手法,借助具体的事物、形象来揭示抽象的概念或含义,从而诱发读者的想像力和联想力。“撒纳尼尔•霍桑善于运用象征性的事物来揭示具体事物背后的深层涵义”,被视为现代文学象征主义的先驱。在小说《红字》中,霍桑运用最为娴熟的艺术手法也是象征。他赋予了字母“A”及赫丝特等四位主人公丰富多样的深层意义,本文着重对贯穿整部作品始末的字母“A”加以分析,以此加深对作品的理解。
作为小说名字的“红字”贯穿于故事的全过程,并带有不同的象征含义。在小说的最开始,字母“A”是女主人公赫丝特罪恶的象征,随着故事的发展,字母“A”最终成为了“能干”、“受钦佩”、“天使”的代名词。
小说伊始主人公赫丝特•普林在差役的押解下,怀抱婴儿走上了波士顿议会厅外的示众台被教庭示众。因犯有通奸罪,赫丝特被判处终身佩戴红色的“A”字(Adultery的第一个字母,意为通奸),无论什么时候她走在大街上都将被其他教会会员鄙视。在众多清教徒的眼中,赫丝特胸前佩戴的“A”无疑是罪恶和耻辱的标记。然而霍桑对红色字母“A”的描写却似乎想要赋予它另外一种涵义,“她的胸前有一个用漂亮的红布缝制的A形标记,而标记的饰边却是以金**的线精心刺绣出的华美图案。”
尽管深受清教思想毒害的清教徒们把红字“A”看作是通奸的标记,事实上,它具有更深层的象征意义。“A”不仅是赫丝特深爱着的恋人丁梅斯代尔(Arthur Dimmesdale)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也是法语中爱情(Amour)这个词的首字母,因此,红字“A”相应地代表了赫丝特对丁梅斯代尔的忠贞爱情。这一点从赫丝特被带往示众台的过程中她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于是,她将孩子移开,耽在胳膊上,面孔泛出滚烫的红晕,且挂着高傲的微笑,以一种不容蔑视的目光环顾了一下四周的市民以及邻人。”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赫丝特甘愿受罚,独自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独自承受着众人恶毒的语言及唾沫和白眼;监禁期满后,赫丝特完全可以扔掉胸前的“A”、离开新英格兰那个让她饱受屈辱的地方,但是她选择了留下,因为她心爱的“那个人就住在这里,此处有他踏出的脚印。她自认为和那个人结成了一种在这个世界上得不到承认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将把他们一道送上末日审判席,并将审判席变为他们婚礼的祭坛,使他们在茫无涯际的来世结合在一起。”这也正说明了在她的心中仍然保有对丁梅斯代尔的爱。正是这份爱给了她勇气和力量得以忍受巨大的痛苦,也正是这份爱支持她仍然留在了新英格兰期待美好的生活。因此可以说,霍桑展示给我们的红色字母“A”并不仅仅是罪恶的标记,它也象征着赫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而伟大的爱情。
赫丝特能做一手好活计,她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胸前佩戴的A形标记就可以看出,她的`针线活真是巧夺天工。凭借这种活计就是女红,海丝特仍可以养活自己以及一天天长大的孩子,过着衣食不愁的生活。除了维持生计,赫丝特别无所求,把余出的钱拿出一点打扮自己的孩子,而其余的则捐献给慈善事业,施舍给比她幸运的穷苦百姓,尽管这些受了恩惠的人时常侮辱她。赫丝特天性善良,在人们遇到困难时,她都尽可能地给以帮助,“没有任何人能像她那样乐善好施,那样喜欢周济贫困者。”“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灾难发生,她都会立刻找到自己的位置,服务于公众或造福于个人。”“那刺绣的红字闪射出非凡的光芒,给人带来慰藉。在别的地方它是罪恶的标志,但在病房里却成为蜡烛。”
久而久之,赫丝特表现出的温暖和宝贵的天性逐渐赢得了人们普遍的好感,而她胸前所佩戴带的红色字母“A”在众人的心中也有了另外一番含义:“红字成了她事业的象征。她乐于助人,而且精明强干和富于同情之心,最后,许多人都拒绝再用原来的意思解释红色的‘A’字了。他们说那字的意思是‘能干’(Able),因为赫丝特•普林虽然是个妇道人家,但却无比坚强有力。”他们不再把红字看作罪恶的标记——一种对她的漫长和凄惨的惩罚——而是视为她积德行善的象征。
看到丁梅斯代尔饱受折磨的痛苦,赫丝特最初试图说服前夫老罗杰•齐林沃思放弃报复行为;劝说失败之后她就与丁梅斯代尔在树林中会面,告知丁梅斯代尔事实真相后,又劝说他和她们母女一起离开此地,并为这次旅行做好了准备。丁梅斯代尔在大庭广众之下要她和珠儿一起再次站到令她受辱的刑台后,她又站在了上面,帮助牧师完成了用生命所作的对上帝的赎罪。丁梅斯代尔先生去世不久,老罗杰•齐林沃思便一命乌呼了,这之后红字的佩戴者赫丝特•普林也不知了去向。然而多年后,她又回到了波士顿,重捡起了久别的耻辱,又戴上了那个给我们讲述了一段如此悲惨故事的标记。“在悠悠的岁月里,赫丝特的生活充满了辛勤劳作、对他人的体贴以及自我献身精神,因此,红字不再是一种招致世人嘲笑和唾弃的标记,而变成了引人哀伤,令人望而生畏、肃然起敬的东西。”[2]赫丝特•普林无私无怨,在生活中尽己所能帮助别人,尤其是女人,在她们感情经受磨难时,“或是由于不受重视和无人追求,心里想不开,产生了忧郁的负担”时,[2]赫丝特总是尽全力安慰她们,为她们出谋划策,从而又给红字赋予了天使(Angel)这一全新的象征意义。正如任晓晋和魏玲在他们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赫丝特通过她的美德赢得了小镇人的尊敬,她的行为为红色字母‘A’赋予了神圣的意义。在人们的心中,它就像修女胸前的十字架,是天使的象征。”
本书出现于美国本土文学的初创期,也就是所谓美国的文艺复兴时期,霍桑与爱默生、麦尔维尔、梭罗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标志了美国在精神上的独立及文学上的成熟。
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是美国19世纪一部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其隐晦的主题思想、超常的形式及巧妙的文学艺术手法使其一直成为文学界研究的对象。《红字》不仅涉及当时一个严肃而敏感的婚外情话题.而且还触及到了有争议和激进的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撰写这样的小说是对当时基督教价值判断的颠覆和挑战。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那么阅读完后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我在此整理了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1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2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3
《红字》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_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_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4
关于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我是从老师的介绍中才想去细读这本书的,它以1650年前后第一批清教徒在波士顿的移民生活为背景,描述了一段为世人所不容的禁忌之恋。不是多么惊天动地,也不是多么情深不寿,却发人深省,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不得不敬佩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人性之美。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虽美丽无比,却嫁给了外表畸形的老头罗杰·齐灵渥斯,两人也丝毫没有爱情可言。在丈夫长时期漂泊海外的情况下,她和当地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开始了幸福的恋爱,然而没多久事情便暴露了。海丝特怀孕被抓,被判为有罪。她需要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面对压抑的外部环境和沉重的精神压力,她用超乎寻常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始终没有说出丁梅斯代尔的名字,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
海丝特是勇敢的,她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也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救赎她的灵魂。她努力地投身社会公益服务,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事实上,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各有特点。珠儿年龄幼小却懂得颇多,美丽可爱而不失勇敢。像一只美丽的野鸟,自由翱翔,无拘无束。牧师丁梅斯代尔有些许的软弱,他算是"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在宗教和人性之间来回徘徊。最终在布道词会上勇敢地承认自己即是珠儿的父亲,海丝特的同犯后,便悲惨地死去。罗杰·齐灵渥斯则被仇恨驱使,把一切推向了毁灭的地步,他的灵魂已然丧失,恶毒卑劣。
坚定地做自己,我就是我,不论你们会怎么想我。最后的最后,海丝特终于赢得了他人的理解和应有的尊重。我也一直觉得,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它而从此丧失生活的希望,为什么不能将别人认为的耻辱标记转换为自己的人性光辉呢不要让别人的定位打乱自己的人生轨迹,勇敢地做自己。红色的A字,也能变成人生中最闪亮的色彩!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去。"用一颗坚定的心指引生活的航行,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到达自己向往的彼岸。
经典小说红字的读后感5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子”“是珠儿叫我活在这个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惩罚”----霍桑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霍桑的《红字》时才19岁,带着青春的朝气,纯洁的气息,天真的浪漫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还流着眼泪写了读书笔记,现在拿出笔记来再看简直是用两个字概括--幼稚。
从书柜里又找出了这本书,“久违的朋友,让我再感受一次19岁可笑的幼稚吧。”那模糊又清晰的故事内容让我又全神贯注身临其境,“血红的A子,永恒的光斑。”
我读过许多描写爱情的古典小说,大部分写的是女主角为了爱情牺牲了青春,尊严,甚至生命。海丝特白兰只是其中的一个,可是男主人公绝大多数在初期爱的很深,一出现风吹草动他们就会退却,明哲保身。当事情发生的不可挽回,女主角已经受到最大伤害,甚至女方为了爱已经命在旦夕,或者已经死亡时,男方姗姗来迟的良心才发作或者误会解开,只有痛苦的后悔,或一下子衰老了,忏悔了,也来不及了。
丁梅斯代尔就是所有爱情小说里的其中一个男主人公(也是此书里的那个男牧师,就是他和海丝特白兰相爱引发的故事。)丁梅斯代尔牧师生性羞赧和敏感,他们两人的爱情暴露之后,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使他备受煎熬。当自责的冲动催促他到达坦白的边缘时,“怯懦”就一定会用颤抖的双手托他回去。与此相比海丝特白兰一开始就被惩处在刑台上罚站示众。裙袍的前胸绣着象征犯有奸*罪大大血红的A子,为了爱人的名声,她始终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和耻辱。为了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直到她死后也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一个天使般的女性,
珠儿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导火索,可以这么说没有珠儿的出生,可能海丝特白兰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出轨不可能被发现,正如书中所说小家伙是秉承着高深莫测的天意而诞生的,是在一次罪恶的情欲泛滥中开放的一株可爱而不谢的花朵。海丝特白兰把她看做唯一的财富和全部的天地,也可以这么讲;天父把珠儿送给海丝特白兰,就是让她受到惩罚。同时也考验着牧师丁梅斯代尔对天父,对如此爱戴和热爱他的人们。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
奇灵渥斯也就是海丝特白兰的丈夫。本来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一个受害者。他有权知道真相,有权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但他被复仇扭曲了心灵。他无时无刻的在精神上折磨着丁梅斯代尔,在牧师把全盘托出时奇灵渥斯跪在身旁表情呆滞:“你总算逃过了我”这个再没有魔鬼给的任务可以进行时,他的全部精力活力枯萎了。是爱走向极端的恨,还是恨到最后出现了黄金般的热爱他的遗嘱告诉了我们。是海丝特白兰唤醒了他的良知。
海丝特白兰的赎罪全过程,丁梅斯代尔从懦弱到真诚承担起自己的耻辱,奇灵渥斯从寻找真相到复仇--最后死亡的遗嘱,都体现了海丝特白兰在全书中天使般的仁慈。心灵的高尚,他对天父真正的敬畏所必须接受的惩罚。直到最后又佩戴红字回到原地,这儿有她的罪,有她的悲伤,也还会有她的忏悔。死后虽然他们的坟中间留有一块空地,然而两座坟却共用一块墓碑。真正体现了海丝特白兰对丁梅斯代尔无私的爱。
现在才真正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站在宗教的教义上和作者当时的创作的环境上去理解,去刨析人物,分析人物。诗一般的语言,哲学的独白,细腻的刻画人物,真正感受到了爱的伟大。一个阴暗的故事,一段凄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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