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认为的浪漫?

你所认为的浪漫?,第1张

浪漫可以分为两种。广义上的浪漫,意为纵情;富有诗意,充满幻想;不拘小节(情侣关系而言)。狭义上的浪漫来源于19世纪20年代至19世纪末诞生于西欧的浪漫主义,这里的浪漫特指对现实世界感到不满,对未来充满期望和追求,理想远大,不甘堕落的个人英雄主义情怀。

但是我现在现在广义的浪漫的角度来谈谈我所谓的浪漫是什么:

1、情侣间最浪漫的事是一起共筑爱巢。

爱情就像一所房屋,需要一砖一瓦的堆砌,需要耐心和毅力;房屋就像爱情,足够坚固就能享用一生。恋人共同筑起爱的小巢,生活其中也便有了浓浓的爱意。在两个人共同的努力下建造好自己的爱巢,一起努力。

2、朋友间最浪漫的事是一起去旅行。

带着她一起去旅行,沿途都是美丽的风景。伴随着甜蜜的心情,欣赏美景的同时,也在内心留下了深刻的足迹。旅途留下的照片,旅途日记,旅途心情都是日后两人不断比肩回忆的浪漫。

3、同学之间最浪漫的事就是一起考研上岸。

在大学上,高考决定了你的出身学校,但是如果你不满意这个学校你可以通过考研的方式去达到更高的目标,所以在大学,不论是同学还是室友一起考研然后达到自己的目标真的是一件很浪漫的事,虽然这个过程是很痛苦,但是每次回忆起来这段时光应该也会很开心吧。

4、家人之间的浪漫就是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会在。

不管你在哪,家人永远是我们坚强的后盾,最喜欢的就是我们一家人坐在一起聊聊家常,畅想一下未来,虽然很普通,但是也很浪漫。

在我们遇见了不同的人就会享受不同的浪漫,浪漫至死不渝。

浪漫的定义

我曾经把爱情的本质说是浪漫,而且还说爱情是由浪漫唯一确定的。但究竟什么是浪漫呢?看来我得定义。

何谓浪漫呢?我们的古人为我们定义了浪漫二字,自然有其定义啦。在我的知识范畴里面,我认为浪漫是首先用在诗人屈原身上的,说他是浪漫主义诗人。我是承认他的浪漫的。一个无家无国的诗人,吟唱于那一片荒漠田野之中,行走于滚滚大江之岸,身穿奇彩异服,谓之:“世人皆醉为我独醒。”首先,他是无所拘束的,这就是他的浪漫,虽然最后他投江自尽,但是也许他认为这个“投江自尽”是他能干的最后一件浪漫之事了。另外也有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不过李白就风流快活了,装醉恃才令诸侯,山水遍游吟诗对,洋洋洒洒,虽不得志,也是赢得万世名。他的诗的浪漫我就不作评价,前人已经评论了很多了。这里面的浪漫就是前人给我们下的浪漫的定义。

也许,我们现在所说的浪漫,却是多指男女之间的爱情的浪漫,也许男女之间的浪漫跟上面提到的浪漫根本不相干。真的吗?难道我们之中的认识不会被误导吗?

我首先开始对浪漫一次有真正认识的时候是高三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无法上自修,于是便写了一张请假条,让同学转交班主任。那张请假条,倒是一时看小说看的兴起,写作如下:

请假条

因为今日病毒流行,本人不幸感染,以至于CPU发热过大,硬盘空转时间过长,无法继续工作,因此请求关机休息一个晚上。

请假人:周仁建

其实,自己那时只是觉得有趣。结果第二天,同学就告诉我说,昨天晚上,班主任(语文老师)看完我的请假条后评价是:“怎么这么浪漫呀?”我那个时候还一时想不明白,这个“浪漫”二字是属于褒呢还是属于贬呢。后来也就慢慢地想,其实浪漫就一种不受陈规旧矩的约束,敢于用自己的新的方式去实现,或表现自己。

其实浪漫的也是有程度的,例如,就有说法:“这个人很浪漫。”“这个人一点也不浪漫。”“这个人很普通,不够浪漫。”那又怎样去衡量这个浪漫呢?

首先,我们从**中的浪漫入手。其实我们生活之中也有很多的浪漫,只是因为我们不怎么去注意,很多的浪漫也不够典型,也不为众人所知道。而**中的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则为人们所熟悉。好,先来一个俗例。《泰坦尼克号》的男女主人公的浪漫在于,他们在豪华的“泰坦尼克号”的船头的飞翔。《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爱情浪漫在于一开始以一种新兴事物——网络的方式来表达爱情。《You have got mail》也是在于这个网络与实际生活中两种不同的形式。《大话西游》中至尊宝和紫霞的浪漫在于他们能够承诺一万年的爱。《浪漫樱花》的浪漫在于“刘德华”在月光下教“张伯芝”跳舞。《心动》的浪漫在于那个男主人公在想女主人公的时候留下来的天空照片。《西雅图不眠之夜》的浪漫在于千里的约会于世贸的楼顶。其实还有一种很普遍的类型就是在打打杀杀中建立起来的死对头的爱情火花,要不就是男主人公怎样怎样在险恶的环境下保护女主人公。这种浪漫我们应该经常在**中碰到。

再来看看小说中的浪漫。《七彩雨》的浪漫在于男主人公的黑客和在论坛上跟女孩子对诗。《神雕侠侣》的浪漫在于杨过的断臂和小龙女的跳崖。

浪漫,如果一个爱情故事里面没有浪漫,别人也就是看过读过之后,转眼就会忘记。我在bbs上也读了不少的爱情故事,但是我差不多都是过了几天之后就忘了,为什么,没有浪漫,怎叫我记呢?所有的恩恩爱爱,花前月下,或是打情骂俏,牵牵手,拥拥抱,再不来几个山盟海誓。可惜前人太多,海誓山盟的词语都给别人给用光了,于是也就只好借用别人说过的词语来跟别人说。

或许,我们在这个世界中,会发觉我们有时其实是在重复着别人的已经做过的事情。在我的定义里面,别人做过了的事情就已经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了。也有一句话这样说:“第一个人去这样做的人是天才,第二个去这样做的人是人才,第三个去这样做的人是庸才。”我想同样也可以用浪漫来代替如此的说法:“第一个想到如此做的人,做的事情称之为浪漫;第二个如此做的人,做的事情称之为时髦;第三个如此做的人,做的事情称之为平凡;第四个如此做的人,做的事情称之为泛滥。”

这也许就是浪漫吧。我已经想不清楚,怎样才是真正的浪漫了。因为,只有浪漫的时候才想浪漫的事情。而当吃饭这种不见得是浪漫的事情出现在脑海的时候,我想我还是不要亵渎浪漫了。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失望,有时c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 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人会瘦,因为他思念着别人。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侯,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 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 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别离,是为了重聚。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 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 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 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旳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程,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尚上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 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 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 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你喜欢那些呢?有什么感悟呢? 是不是这 样觉得?

爱情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概念,虽然已经有无数科学研究证明,爱意产生之时,人脑内会产生大量诸如多巴胺、苯基乙胺、内啡肽等激素,但这些激素和大脑的波动并不是爱,所以,爱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我们做个假设,当有一天你加班回家, 刚一进门就被对象拥入怀中,这时你心中定然会升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温暖,这种温暖被呵护的感觉就是爱,但如果这种给你温暖的人实际上刚刚进行了多人运动,屁股上的正字还没来得及擦掉,你还能感觉到爱吗?能,只要你不知道这一切,但是,如果你发现,他身上留有的香水味比你的还贵,窗帘后面藏着的人哪哪都没你翘时,这种感觉就没了,在爱消失前后,其实这个人的所作所为从来都没有变过,变的只是你自己,所以爱不是那个爱你的人给你的,而是你给你自己的。

爱是一种幻想,它是你被这个社会调教过后,基于他人的所作所为而产生的一种自嗨式的狂欢,它是不确定的,可以被塑造的。再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所有的**小说,都宣扬一夫多妻才是真爱,男人不出轨就是没有男子气概,那么当你发现他金屋藏娇之时所感受到的只怕就不是爱的幻灭,而是暴涨了。

当然这种观念反人性,不可能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但人类对于爱情的幻想,确实是随着时代而变化的。想一下你自己的择偶标准和父母之间有多大差异,你和对象的相处方式和你父母年轻时的相处方式是不是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我们现在流行的爱情观实际是从西方传过来的浪漫主义的那一套,它鼓吹自由、平等、真爱至上,是听起来很美好的东西,但在这一套理论的引领下,我们这一代人的感情生活并没有变得更幸福。这其中固然有很多复杂的因素,但这套爱情观要背很大的锅,因为它本质上经不住推敲,首先真爱至上,浪漫主义相信世间有真爱,或者说灵魂伴侣,那是一个路过的人只能看到你的烟,但他却能看到你的火的人。当你们相遇,目光交错的火花,会超过十万伏特的皮卡丘,之后他又会无限制的理解你、体贴你,就好像是在你的口罩里藏了5G天线,以每秒500G的速度读取着你的思维。但这种灵魂伴侣明显是不可能存在,就算6G出来也没用,未来没有人可能会无限制的理解你、体贴你,事实上人和人靠近的过程,本身就宛如两团荆棘在跳舞,少不了摩擦和碰撞。

如果他人即地狱,那么我们每个人也都是地狱本身,浪漫主义的爱情观之所以会有这么天真的幻想,只不过因为这种爱情观源自一些诗人或者作家的文学作品,在他们的作品里,那些所谓的爱情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一场露水情缘或者是婚外恋。

在18世纪那个新旧制度交替、男女婚姻被家族捆绑、情人情妇遍地走的时代是没问题的,因为它代表了对自由的渴望,本能的解放,但是现在就有些不合时宜,这种稍纵即逝的浪漫幻觉,更适合用于一场短暂的酒后狂欢,或者打着一场真爱的名头骗那啥,见色起意就见色起意,扯什么情情爱爱?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老色批,总有人想要认认真真过日子,但这种浪漫主义对于现实生活亦是缺乏指导,因为在这种灵魂伴侣存在的前提下,生活中所有存在的摩擦和争吵,都可以作为这个人不是你灵魂伴侣的证据,用一句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他不是对的人。

这就不可避免的要谈到浪漫主义爱情观的另一个扯淡之处,那就是认为:爱是万能的,为什么那个灵魂伴侣能够无限理解你,因为他爱你,因为在一个浪漫主义的逻辑下,如果一个人爱你,他自然而然就会懂你,当对方无意识中做了一件让你不开心的事,你只需要窝在一边生闷气,一言不发,爱你的人自然就会明白你的意思,然后将问题顺利解决。奇怪!人类为什么要花几万年的时间进化出一套语言系统呢?明明只要大家相爱就可以成为三体人了嘛!爱不是万能的,它与理解无关。

家人肯定是爱你的,但是仍然有因为不理解而存在的争执,正如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父母需要学习,成为一名好的恋人同样也需要。一段好的恋爱关系是需要用时间耐心和智慧加以打磨和调整的,不存在生下来就合适的一对,所有你看起来的美满不过是两团荆棘,地狱收敛了自己的锋芒。

我想说的核心思想很简单,就是认清现实放弃幻想。爱情在现在社会中被描绘得太过美好了,到处都充斥着只要你得到了爱情就能永远摆脱孤独、沉溺于幸福之中的暗示,但爱情并没有那么神圣,它只是人类诸多追求的一种,和工作、事业、梦想、宗教信仰、友情、亲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很多不婚主义者,他们认为婚姻只是人生的一个选修项,而不是一个必修项。那为什么爱情就一定要是一个必修项而不是一个选修项呢?一个不想谈恋爱或者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被施予异样的眼光,好像这个人有什么问题一样。总有人说大学一定要谈一场甜甜的恋爱,否则就好像错失了什么一样,但凭什么呢?,难道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为一项伟大的事业献身过、没有曾全心全意的沉迷学习过、没有无所顾忌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过,不难道也是一种遗憾吗?牛顿一辈子没有结婚,在他眼中别人不是傻逼就是大傻逼,但并不妨碍他这一生活得有意义有追求。

其实爱情已经在无形中成为了一种暴政,哪怕有人真的无法感受到那种甜甜的恋爱,无法学习到这种浪漫主义下的情愫言语,他也要学会假装理解。它已经成了一种现代社会的新宗教,浪漫主义崛起的时代,恰逢旧宗教的衰落,当有人回归世俗他必须有某种精神追求,成为自己灵魂的支撑,而爱情填补了现代人的这片空白。最好的例子就在于,西方人喜欢称呼自己的爱人为天使,这并不是一个巧合,不过这符合时代发展对现实生活没有指导的思想潮流,终究会被抛弃。事实上你会发现,我们现在又一次开始谈起了门当户对,以前的深情也开始被称之为舔狗,这恰恰是无意中社会对于旧有不合时宜爱情观的一种调整。

我反驳旧有的浪漫主义爱情观,因为只有认识到主流爱情观中的缺点,我们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浪漫主义是很美好的东西,它铸造了无数美丽的作品。但正如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所言:

“ 猛虎比绵阳更美丽,但我们宁愿把它关在笼子里,但浪漫主义却要把笼子打开,欣赏猛虎消灭绵阳时那幕壮丽的纵身一跃。 ”

他鼓励着人们想象自己是猛虎,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绵阳。

其实对于每个人而言,心中都有一份向往的爱情。当然,小编也不例外。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能够维持的。是需要彼此尊重、互相信任,都愿意为对方而付出的。爱情的世界便是如此。毕竟每个人的认知不同,看法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每个人对于爱情的定义也就会不同,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分享一波我认为的爱情的样子。

美好的爱情的开始,是源于两个人之间。无论爱情的样子如何,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的话。这段感情也将会越来越美好。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吵架是属于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刻意逃避。共同面对,才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爱情亦是如此。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只有不想解决矛盾的人!

所以小编认为的爱情是美好的,幸福的。我希望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因为可以相互照顾对方;也害怕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毕竟时间久了也会有所嫌弃。当然,还是喜欢在一起时的感觉,毕竟很多事情两个人可以共同去完成。但这份爱情里,更需要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这也是爱情里非常忌讳的事情。没有信任和理解的爱情注定不会长久。所以爱情的样子,就是彼此相互理解,信任,尊重,小矛盾不断,偶尔也会吵吵架,拌拌嘴,但都深爱着对方,愿意为对方付出且毫无保留。

就像小编开头讲到的,爱情属于双方的,如果只是一个人无休止的付出,那么这样的爱情也支撑不久。你为对方做多少,才会得到同等的回报或更多的回报,爱情不是交易,是两个人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就可以,最后小编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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