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是一部怎样的剧?

《我的团长我的团》是一部怎样的剧?,第1张

进退维谷、奄奄一息的惨烈收场与穿越回现代的美好憧憬构成了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充满奇幻色彩的结局,虽然参加最终之战的大多数人都活着走到了最后,但活的生不如死。套用片中伪团座龙文章的那句口头禅:事情就是它本该有的样子,战争本该就如此惨烈。

《我的团长我的团》的结局是现实与梦幻的统一体。

在南天门,他们是在绝望中挣扎的残兵,是可以为大的占据牺牲的“炮灰”。

唐基一遍遍给虞啸卿讲该如何选择,其实此时的虞啸卿已然跟唐基成了同类人,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

第三十七天,在主力部队终于能腾出手的时候,终于相当了这帮残兵,也许主力部队是去给他们收尸的,却没想到这些“炮灰”的生命力如此顽强。

回到现代,成了一场梦幻。载誉者万人簇拥,而当年的这些杂兵却落得五湖四海,过着不好不坏的生活。剧里采用了闪回的手法,导演康洪雷这么说过:

我觉得这是能给他们唯一合理的可能的结尾……我觉得唯独这份平静,唯独这份孑然一身,唯独这份在南天门下的生活,让他们撑到了今天……

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其实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烂尾剧”,正如它就是一部“胡编滥造”的战争剧一样。

它更像是一个仅存在于话剧舞台之上的“尤物”,以自说自话的形式,将一个个充满哲学意味的话题和盘托出,借助演员的嘴脸和形态进行激烈的辩驳,最后,再给出一个带有强烈情绪的模糊结果,这就是《我的团长我的团》的独特魅力所在。

我们总说艺术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的团长我的团》正是这样的存在,它以战争中的人为主题,将超出常人的认知和荒诞、夸张的表现方式,放在残酷无情、灭绝人性的恶劣环境中,任其放大、重构,最终成为虚无缥缈却历历在目的战争经历。

《我的团长我的团》太像一出舞台剧了,再加上天马行空甚至充满奇幻色彩的剧本,剧中每一名演员都得到了足够的施展空间,可以由着性子将鲜活立体的人物塑造出来。其中最带节奏的,要属龙文章这个人物。

团座龙文章的出现,就像天上掉下来的,剧中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带着变幻莫测的诡异味道,就像一个虚拟出来的人物。他就是俗称“不按套路出牌”的主儿。比如打仗是一件严肃的事,龙文章却总能以匪夷所思的方式,将战争引向不可思议的结果。

同时,他还是一个现实的人,他似乎精通各地方言,能将很多不相关的事融会贯通,甚至为了活命做一些不得已的脏活累活,始终处在一种折腾自己和别人的状态。

到了最后大家也看不明白,一个时而疯疯癫癫,时而冷静沉着的人,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也不想光耀门楣,不懂政治也不太懂军事,甚至关键时刻不惧生死,却在乎谁都没见过的家人。

谁不希望过太平日子,但战争就会把人逼疯。

战争中人的状态其实就跟龙文章一样,在极度自负和极度自卑中,被生存的巨大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成为一个身心矛盾的个体——在疯癫狂躁的放飞自我与谨小慎微的苟活人世中,不断寻找着生存的意义。

龙文章是一个纯粹的爱国者,清醒的军人,他要的不是胜利,而是生存,因为在强大的敌人面前,只要一息尚存,才有卧薪尝胆、绝地反击的机会。

就像《亮剑》中的那句台词:一支部队的气质和性格,与首任军事主官息息相关。龙文章带领的团,就是个鱼龙混杂的杂牌军,稀里哗啦的没什么战斗力,还鸟事儿不少,然而就凭一个龙文章,这样一个公认的炮灰团,愣是硬挺着坚守到最惨烈的战斗结束。

小太爷孟烦是唯一看懂龙文章的人。他本该是一介书生,却不得不拿起了武器,这绝非才子佳人报效祖国般的浪漫,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被逼入死角的无奈与叛逆。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龙文章的滑稽、夸张背后,是一颗充满赤城的心,这一点孟烦早就看透了,所以,他虽然是个总是嘴下不留的、损人不利己的怪胎,却对龙文章始终保持着谨慎的尊重和信任。因为,读过书的他清醒的认识到,在一片灰暗的人生中,寻找到哪怕一点光明和希望,是多么弥足珍贵。

《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可贵之处,在于将真实的人性,摊开来让观众去品头论足,与其说,它是反战争、反英雄的影视作品,不如说,它回归到人性最光明和最黑暗的所在。战争本就如此,人性本就如此。

1、他以漫长的一生证明她的偶像王尔德的一句话是正确的: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

2、人生如梦,让我们枕着月亮。

3、奥斯卡  王尔德写下这样的话:“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4、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约等于人民币六毛钱)深陷在泥里,代表世俗的生活。

5、为天上的月亮倾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

7、他不断战胜内心的欲望和生活的艰辛,去摸索、去创作,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8、这不仅是艺术的感召,生活的呼唤,原始的回归,更有一种莫名其妙、难以说清的精神诉求,可以让一个人不惜任何代价,铤而走险,他的激情驱使他像朝圣者一样艰难跋涉,不远万里,去寻找心中的圣地。

9、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的荒谬和污秽,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

10、旅行往往有目的,但也需要懂得享受落花流水、走走停停的意外之美。

11、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

12、爱是港湾,也是枷锁;爱是欲望,也是灵魂寻求的另一种更高的爱或自由的表象。

13、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

14、这是一个谜,仿佛天地万物,没有来由。

15、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像那些出类拔萃的名人,人们总是对他们生活中的意外或神秘紧抓不放,深信不疑,缔造传奇,无限狂热。这是对平凡生活的浪漫抗议。传奇事件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

16、一个画家的纪念碑只能是他的作品。

17、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生而不自由,便是此间道理。)

18、我想,他们的生活,没有艰难险阻的困扰,诚实,体面,两个孩子善良可爱,所以必然继承他们的地位和传统;不知不觉,他们老了;他们将看到儿女们成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个,姑娘家,将来会是生养健康孩子的妈妈;另一个,男子汉,英俊潇洒,肯定会成为一名军人;最后,他们功成身退,子孙满堂,其乐融融,当他们年事已高,他们将步入坟墓。

19、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写照。这种生活模式给出的是天伦之美。它让人联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溪,蜿蜒流过青青的牧场,被浓荫遮蔽,最后汇入苍茫大海;但是,大海如此平静,始终沉默,不动声色,你会突然心生烦恼,感到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怪诞想法,这些天来一直在心头作祟,我总感觉,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不大对劲儿。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20、只有诗人和圣贤才会相信,在柏油马路上辛勤浇灌,能培育出百合花来。

21、凡人一举一动,便是社会准则。

22、我的印象是,这个人一直饥寒交迫,东奔西走;但是我发现,对大多数人来说无法忍受的事情,他却毫不在乎。斯特里克兰的卓越之处在于,和大多数英国人不同,他完全漠视生活的舒适。让他一直住在一间破屋子里,他也不会恼怒,他不需要周围都是漂亮的摆设。我觉得,他从来没注意到那些墙纸是多么肮脏,就是我第一次拜访他时的那个屋子。他不需要扶手椅,坐在硬背椅上也觉得挺舒服。他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但吃什么,根本无所谓;对他来说,吞下的食物只是用来充饥,没有吃的,他也能挨饿。我了解到,有六个月,他每天只靠一个面包、一瓶牛奶过活。他是一个沉迷于感官享受的人,但对这些东西又无动于衷。挨饿受冻,在他不算苦。他完完全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真是令人钦佩。

23、如果你不在乎一个人的那点儿看法,一群人对你的看法又有什么关系?

24、我不想过去。唯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25、他们的生活,自得其乐,仿佛一首牧歌,抵达了一种奇异的美。

26、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样工具,需要通过某种外在的目的来抵达他的自我。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里克兰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吃这一套的人。

27、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智慧,永远踩着父亲的脚印走下去,不用左顾右盼。

28、“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求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29、人们随随便便谈论美,却不知美为何物,这个词已被用滥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鸡零狗碎都以美为名,使美本身的含义荡然无存。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辞,都很美,但当人们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认不出。人们极力掩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这种虚伪的夸张,让他们的感觉变得迟钝。就像一个伪造事物的精神价值的骗子,连他自己有时也觉得是在骗人,因为胡编乱造,早已失去了他们的鉴赏力。

30、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

31、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我们就像身在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对他们的语言知之甚少,想表达那些美妙而深刻的事物,只能局限于会话指南上一点平庸的词句。我们的大脑充满了奇想,却只会说“花匠的姑姑有把雨伞在屋里”。

32、同样坠入情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谈恋爱,而男人只有几分钟。

33、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

34、每当一个人有了意外之举,他周围的人总会认定,原因肯定很丢脸。

35、“你从来没有后悔过吗?”

“从来没有,一分钟也没有。我赚的钱刚好养活自己,心满意足。我一无所求,就希望这样活下去,一直到老。我过得非常好。”

36、个性?我以为,一个人因为看到另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过片刻思索就抛弃大好前程,这才需要足够的个性。勇敢走出这一步,绝不后悔,这才真有个性。

37、但是这里寂静无声,空气里弥漫着在夜晚绽放的白色花朵的芬芳。夜晚如此美丽,你的灵魂仿佛再也无法忍受肉体的桎梏。你感觉,你的灵魂随时都会飘升到浩渺的天际,死神就像一位老朋友那样和你知根知底。

38、但人们知道,一个人往往不是他想成为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

39、活着真不容易,有时候,大自然竟折磨她的孩子,以此为乐趣。

40、魔鬼要行凶,总是会引用《圣经》。

好的作品,总是句句璀璨!搜集整理,以表对本作品的崇敬!

方磊被扒,有网友爆料方磊有问题,疑似骗婚。

节目中方磊还曾带王琳参观公司,有网友猜测方磊来节目,目的不纯,本身取向有问题,怎么能跟女的结婚,在节目中大方追求王琳,就是为了骗取流量,为公司做广告的。现在想想方磊在节目中的表现,就感觉恶心。本来觉得节目中的他就有点娘,现在被爆,更觉得他有问题。

有网友晒出方磊的照片,并称方磊性取向有问题,疑似是gay。从照片中也可以看出来,方磊身穿异服,和男同事勾肩搭背,上身衣冠楚楚,下身禽兽不如,举止动作略感不适。当时王琳拒绝得挺干脆,网友猜测王琳可能知道了什么内幕。

另外还有网友爆料王子文约会对象吴永恩也是一个撩妹高手,并非是口中所讲述的不玩社交媒体。

对于这些爆料当然无法考证,但是尤其方磊的照片确实非常明显,不得不让人怀疑其性取向。虽然节目中王琳已经提前拒绝了方磊,但是在最后一期二人又牵手离开,表示愿意继续做朋友了解彼此。

如今方磊被曝出骗婚问题,对于事实真相并不了解,但是对于王琳来说确实应该谨慎对待。毕竟历经过婚姻的创伤,对于婚姻并没有那么太大的奢求。因为自身条件影响,让王琳变得异常谨慎。

女人到了中年,最需要的婚姻是什么样的?

沉稳,且真诚。女人经历了真正的生活,并且看透生活的时候,就不太容易相信那些所谓的小情小爱,即便能让她们觉得浪漫,依然能激发她们对生活的信念与欣喜,但再也不会让荷尔蒙上头,清醒成了中年失婚妇女的人间真实。

踏实,善良,有责任心。任何年纪的女人到最后的归宿都是能让自己觉得踏实安心的男人,只有让她们觉得背后有人,不空,任何时候都有人帮她们托底,她们才会觉得男人的责任感到位了。行动上的付出大于一切,那些口头上情情爱爱,但是不付出实际行动的男人,对中年女人而言其实已经没了意义。

希望她能放松下来,先让自己消除对情感的恐惧,打碎自己给自己的枷锁,也希望她能遇到真正爱她,纯粹只是因为爱愿意牵手她,并且给予耐心、爱心的成熟男人,接纳她和她身上的不安全感与脆弱,善待她与她的孩子,让她放下对世间对抗的所有疲惫与不易,真正做个安心被照顾的小女人,享受爱情的甜和婚姻的幸福感。

初读《月亮与六便士》时,我很惊奇甚至说不可思议,而这惊奇中也带有一丝批判的意味;“怎么可以有人这样不管不顾地生活着。”后来又忽然明白过来,《月亮与六便士》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把人性之中潜藏的本质都放大出来,用极端的人物、极端的事件去让你感受到生活中也许只是稍有趋势的特质。比如在女人为何爱关注男人的一举一动这个问题上,抛却在乎的表象其实是想拼命把他拉回与自己同一水平。而这种控制欲的本质目的其实是为了让他一直处于能被自己吸引的水平里。在毛姆的笔下,一切问题都一针见血,让你的心情做过山车似的从一开始的惊讶、到“怎么会呢”的质疑、到细细想来的“好像是这么回事儿”、到最后“真有点羞愧”。

天知道,一本书要花费多少心思,经历多少磨难,忍受多少辛酸,只是为了让偶尔读到它的人消磨时间,在旅途中解闷儿。如果我能正当地加以评判,那很多书真的是作者精益求精、呕心沥血,甚至终其一生的成功。而我从中得到的教训是: 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 ;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正好那段时间听闻了《斯通纳》的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故事,真的很感慨,一本书要花费作者多少心思,经历多少磨难才能偶尔让读到的人解解闷儿呢?那时候还想着:还好我不是一个作家,要不憋屈死了。这话真是来得太及时了。其实我偶尔也很犹豫,一开始是为了记录自己得所思所想,使自己的成长有迹可寻而开的公众号。但慢慢地也很纠结,发还是不发?宣传还是不宣传?要不要精细排版?这些事儿一思考吧就远离了一开始的初心。考虑到他人观后感受的写作真是麻烦的要死,毕竟我还并不是在朝着一个作家的方向前进,仅仅能称得上是一个生活记录者。那,就应该简化成单单记录生活的码字而已,从记录本身, 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 。至于其他,全看心情。

我想,在过去的那些日子,我们都羞于表达,因为怕人嘲笑,所以尽量约束自己,不让人觉得骄傲自大。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找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 想让别人认可,这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 。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礼仪,招惹了明枪暗箭的非议,没谁比她跑得更快,去寻求体面的庇护。 那些告诉我,自己毫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我绝不相信。这只不过是无知,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仅仅是:他们不怕别人非议,因为他们确信没有人会发现。 但是,这里真有一个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传统与他无可奈何。他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我还记得,我对他说:

“你看,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地球就不转了。”

“真是蠢话。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这样。大多数人,平平淡淡,知足常乐。”

他是一个沉迷于感官享受的人,但对这些东西又无动于衷。挨饿受冻,在他不算苦。他完完全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真是令人钦佩。

这很像是两个反面,为了不在别人不认同的状态下生活,就那样隐忍着吧;但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偏偏不,他不仅仅是拒绝所谓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他毫不在乎,所以他最后让阿塔在他去世之后放火把房子烧个干净,要看着烧光再离开。但我们终究做不了像斯特里克兰先生那样的不顾一切,总有一些包袱要背在肩头,也许在这“月亮”与“六便士”之间找寻一个能让自己幸福的平衡点,才是生活的智慧。

想不起来是谁说过: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话的,是个聪明人,对于这一点我始终严格遵守:每天我都早上起床,晚上睡觉。

可不是嘛。这也像极了我的自我安慰法。我始终认为,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必定是靠着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积累起来的。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 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

人们随随便便谈论美,却不知美为何物,这个词已被用滥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鸡零狗碎都以美为名,使美本身的含义荡然无存。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辞,都很美, 但当人们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认不出 。人们极力掩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这种虚伪的夸张,让他们的感觉变得迟钝。就像一个伪造事物的精神价值的骗子,连他自己有时也觉得是在骗人, 因为胡编乱造,早已失去了他们的鉴赏力 。

这像极了网络上的看客,不点开全文报道,不看完视频,便轻易被编辑的几句话带偏,开始大骂特骂。对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从来都不敢有自信去谈论。这是对无知事物的敬畏之心。感受美,欣赏美,是需要积累与智慧的。胡乱评论,只会失去欣赏的能力。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我依然闭口不言,我有什么资格和一位爵士争辩呢?

要从别人的一生中去找寻自己的活法,或者是生活在别人的观点里,都是不太可取的。我其实很欣赏这最后一句话“但我依然闭口不言,我有什么资格和一位爵士争辩呢?”是呀,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只关于自己的相当私密的问题,怎么还能拿来探讨呢?怎么看待生活、怎么对待生活都只取决于自己,根本无需与他人争辩。

在“读书无用论”当中,最常被拿来比较的就是读书时候班上的学霸和学渣,一个班里的同学,学习成绩最好的学霸,将来的发展往往只是中上水平,最有成就的人,往往是班上成绩不怎么样的人。关于这个观点,罗振宇说过这样一段话:这其实只是理性选择的结果。班上成绩最好的同学,往往选择去了那些稳定的地方,这更 有助于他们把自己智力优势、先发优势稳定地发挥出来 ,当然,也就不太可能有什么意外之喜,往往会过比较不错但是平淡的一生, 这是他们的理性选择,而不是他们的无奈 。而那些有大惊喜的人呢?你看起来他们起点低,比如创业者一般原本处在主流边缘,但是他们的成就的实质,往往是和因为和命运赌了一把的结果。绝大多数人在这样的赌局里都输了,少数赢了的人比较显眼而已。

我那时和今天不同,认为人性单纯如一,那时我还不明白,人性其实非常复杂。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现在,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

在**《小偷家族》中,我所解读到的也正是这一点,人性的复杂性。我们不要去祈求百分百的善意,大部分的人都是在保全自己冷暖之后利用余力去帮助他人,这就足够称以为善良了。**中奶奶也许是为了每月拿钱但她的确收留了亚纪;爸爸也许是为了偷东西,但他的确也刚好救了祥太。不能最初的目的而否认掉后续的善意。人的感情、感觉都是相当复杂的,驱使行为的往往不只一种情感,甚至是几种相互矛盾的情绪冲突后的结果。但那有如何,我感知到了善就好了。我常常想,人人看见善,人人被看到善,这世界的善会不会就更多了起来。毕竟积极看待比消极要好得多。

年轻一代,思维活跃,性情激扬,早已不再将老家伙们的门敲响。他们闯进屋子,坐到我们的宝座上,空气中满是他们的嚷嚷。而一些老年人,装腔作势,滑稽模仿,努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时代并没有谢幕;他们拼命呐喊,但喊声卡在喉咙里;他们犹如可怜的荡妇,涂脂抹粉,想通过刺耳的欢乐,找回花枝招展的青春感觉。聪明点儿的,则尽量摆出姿态,显得温文儒雅。他们莞尔一笑,脸上闪过宽容的讥讽。他们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样把老一辈踩在脚下,也是这样狂喊乱叫,无法无天;他们预见,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有朝一日也会将自己的宝座拱手相让。 世界在变,永无定论 。

人们惧怕的从来都不是变化本身,而是惧怕自己跟不上变化。接受变化很容易,但一旦这变化和自己相关,便接受由这变化带来的脱节。这种惧怕一部分转化成为学习的驱动力,而另一部分在那些乐于从环境找原因的身上则转化成为装腔作势、狂喊乱叫。

也许,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我们很看重自己对别人的影响,别人是否重视我们对他的看法很重要,如果我们对他的看法没有影响到他,我们就很讨厌他。我想,这正是 人性虚荣最痛的创伤 。

这也大概是大众往往无法轻易接受特立独行的原因,因为他们的不在乎惹怒了自我的自尊心。认为自己的意见受到了冷落,因而转为愤怒和谩骂。

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装腔作势,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虚。 滥竽充数,最终会被发现。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 。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一个人最漫不经心的创作,也会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

虚假是藏不住的,越是试图掩盖越是暴露自己的空虚。 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 。这句话相当中肯了。与其为了那些与自身不符的特质花费心思,不如去沉下心来把那精力用来接受自己、爱上自己并成就自己,让“ I came into my own "的那个时刻自然到来。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比想象中的更加丰富,哪怕是简简单单的”晚安“两个字在不同的人那里也蕴藏着不同的含义和情绪。因为这些不同,我们常常不能清楚地表达出心意;但我们又何尝不是因为这些不同才那样渴望同行呢?

斯特里克兰夫人在书中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角色,她很懂得保持上流社会的体面,即使在丈夫忽然抛弃她,也仍懂得诉说自己的诸多不幸,很快会惹人生厌,所以她情愿避而不谈。对待他人的不幸也能表现得非常明智,她让你觉得,接受她的同情,于她而言也是恩惠。而大部分不懂得人,他们一看到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施展自己全部的灵巧,猛扑到他们身上来。同情心应该像一口油井;惯爱表现同情的人却让它喷涌而出,反而让不幸的人受不了。 有人胸前已沾满泪水,我不忍再洒上我的 。

人性已经如此复杂,两个复杂的人凑在一起形成的爱情更是有着千万种形态。关于这部分我不做评论,只做书摘。

“为什么漂亮的女人总是嫁给无趣的男人?”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不娶漂亮的女人。”

“岂有此理,总不能一分钱不给,就把女人蹬了吧。”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生活?”

“我已经养活了她十七年。为什么不能变一变,自己养活自己?”

“她不行。”

“让她试试。”

我对布兰奇·斯特洛夫的行为感到迷惑不解,因为我看出,这仅仅来自肉体的诱惑。我不认为她曾真正喜欢过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爱,往往只是亲昵和安慰,大多数女人都是这种反应。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曼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 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

爱时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即使头脑最清醒的人,也可能知道,要让他的爱永不停止,根本没有可能;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 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 。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样工具,需要通过某种外在的目的来抵达他的自我。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里克兰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吃这一套的人。我不相信,任何时候,他会去忍受爱的痴狂,他永远都受不了外在的枷锁。如果有什么东西阻碍了他那无人理解、怂恿他奔向未知事物的热望,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将它从心中连根拔除,哪怕让他痛苦,让他遍体鳞伤,鲜血淋淋。

我觉得斯特里克兰在爱情这件事上,既过分,又贫乏。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你,除非拥有了你的灵魂,她才肯罢休。因为她很软弱,控制欲极强,没有什么能让她满足。她心胸狭窄,憎恶她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满脑子现实,嫉妒理想。男人的灵魂在天际游荡,女人却想把它囚禁在自己的账本儿里。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现布兰奇也是一点一点,在玩我妻子的那套把戏。她千方百计布下罗网,就是想捆住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她一点儿都不关心我,只想占有我。为了我,她什么事情都愿去做,除了一件,我求之不得:赶紧离开我。”

即便恋爱的时间非常短,男人也会三心二意,干些别的:赚钱谋生他们在一,体育运动他们专心,艺术创作也有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诸事并行,都不耽搁,但也专心致志,要追求这个,就先放下那个。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如果一个打搅了另一个,他们会大为恼火。同样坠入情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恋爱,而男人只有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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