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刘勇军
摘录:
人类天生具有制造神话的特性,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人们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闻逸事往往好奇心极强,编造出一个个传奇故事,然后对此深信不疑,达到近乎狂热的地步。这其实是浪漫主义对平庸生活的一种抗议。因此,一些传奇故事顺理成章地成为铸就不朽英雄的通行证。
艺术家将作品展现在你面前,同时也将比作品更伟大的人格展现出来。
“女人爱上了你,除非拥有你的灵魂,否则她们不会满足。因为她们很软弱,所以妄图成为主宰者,不达目的决决不罢休。女人心眼小,憎恨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对理想心怀嫉妒。男人的灵魂游荡于宇宙中最广阔、最深远的区域,她们却想把男人的灵魂困在方寸之间。你还记得我妻子吗?我觉得布兰奇一点点地走上了她的老路。她带着无限的耐心,准备诱惑我,将我绑住。她想把我带到与她相同的水平上,她一点也不关心我,只希望让我属于她。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只除了一件我最希望的事,那就是让我一个人待着,别来打搅我。”
他心情愉快地笑了。
“你和我争吵,实际上是因为我对你对我的看法根本不屑一顾。”
我登时怒不可遏,整张脸涨得通红。根本就不可能叫他明白,他那种无情的自私会让人火冒三丈。我真想刺穿他那件完全用冷漠做成的铠甲。可我也知道,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或许我们下意识地很重视我们影响别人的能力,这个能力则透过别人对我们的意见尊重与否来体现,我们影响不了谁,便会憎恨谁。我想,这是对人类骄傲而言最惨痛的伤口。可我不会让他看出我生气了。
我瞪着他。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眼神中闪烁着嘲讽的笑意。可就在那一刹那间,我仿佛依稀看到一个激昂且备受折磨的灵魂正一心求得一个目标,而只要受到肉体的禁锢,就不可能想象出那个目标到底是什么。我短暂地见证了一次对不可言喻之物的追求。我看着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他有一个大鼻子,双眸闪闪发亮,留着红色的胡子,头发又脏又乱。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的肉体只是一个皮相,我面对的是一个脱离了躯体的灵魂。
有时候人们戴着天衣无缝的面具,以至于他们觉得,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们真的变成了那个他们假装的人。可在书或画中,人会毫无防备地呈现出自己真实的一面。虚饰只会暴露他们的空虚。再多的伪装,也掩饰不了本来面目。
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是孤身一人。每个人都被封闭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同类进行交流。这些符号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十分隐晦和不确定。我们痛苦地向别人传递我们心中的珍宝,可他们没有能力接受这些珍宝,于是我们只能孤独前行,虽然我们和别人并肩而行,却并不能彼此为伴,我们不能了解我们的同伴,他们也不了解我们。
这就是小说不真实的原因所在。一般来说,在男人心里,爱情只是个小插曲,而每天还会发生很多其他事,但小说会强调爱情,认为爱情至关重要,可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只有很少的男人觉得爱情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事,而且这些男人都很无趣;即便是女人,虽觉得爱情至上,也会对将爱情视为头等大事的男人不屑一顾。她们欣然接受那些男人的奉承,会因为他们而兴奋,但和他们在一起,她们会十分不安,认为他们是可怜的生物。即便是在他们坠入爱河的短暂期间里,男人也会去做其他事情,来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他们谋生的工作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很喜欢运动,还对艺术充满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在不同的空间进行不同的活动,在进行一项活动时,可以暂时忘记另一种活动。他们有本事将注意力放在当下吸引他们的活动上,如果一项活动影响了另一项,他们就会十分厌烦。作为情人,男女之间的差距在于,女人可以不停地爱,而男人只会偶尔去爱。
对于斯特里克兰来说,性欲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它不光不重要,还很讨厌。他的灵魂在别处。他有着强烈的热情,偶尔欲望会控制他的身体,这样他就会受到无节制的欲望的驱使,可他憎恨那些让他无法自制的本能。依我看,他甚至憎恨那些与他有过性关系的人。等他可以再次控制自己时,一看到供他取乐的女人,他就会颤抖。此时,他的思绪安详地飘浮在苍穹之上,他从她身上体会到的恐惧,就和颜色鲜艳的蝴蝶盘旋在花朵之上,对肮脏的蛹感觉到的恐惧一样。而蝴蝶正是从那些蛹转化而来。我觉得,艺术是性本能的一种表现形式。这就跟漂亮女人、金色月光下的那不勒斯湾、提香名画《埋葬基督》在人们心里引发的情感一样。斯特里克兰很有可能憎恨通过性来获得解脱这种很普通的方式,因为他或许觉得,相比通过艺术创作获得的满足,这种方式十分野蛮。如果我塑造了一个残忍、自私、冷酷无情、好色的角色,可我偏偏说他是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这种说法就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可事实正是如此。
他对他认识的人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他们离他远远的。他专心致志地追寻目标,为此,他不仅愿意牺牲他自己(很多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还会牺牲别人。他有他的理想。
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直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个性?在我看来,只考虑半个小时,就决定抛弃似锦的前途,只有很有个性的人才干得出来,因为你要能看得出,另一种生活方式是否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只有更有个性的人才不会因为突然走这一步而后悔。
我并不认为亚伯拉罕弄糟了他自己的生活。做最想做的事,生活在惬意的环境里,内心祥和,是弄糟了自己的生活?那么,成为优秀的医生,每月赚一万英镑,娶个漂亮妻子,就是成功?我觉得答案如何,取决于每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对社会的要求,对个人的要求。可我依旧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
“曾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忘记斯特里克兰在墙上画的那些奇妙的画。”他沉思道。
其实我也一直想着这件事。在我看来,斯特里克兰终于把内心世界全部表达出来了。他一直在默默地画着,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我想斯特里克兰可能在那幅画里把他所理解的生活,他所领悟的世界全都展现了出来。我想他在那幅画里终于找到了心里的那片宁静。他终于将附在他身上的恶灵祛除,他穷其一生只不过是在为这幅壁画做准备,那幅画完成后,他远离尘世、饱受折磨的灵魂终于得到安息。他死亦甘心,因为他的人生使命已经完成。
“我想斯特里克兰也知道那是一幅杰作。他的心愿达成了,也算是死而无憾。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亲眼见证了它的美妙。然后又在骄傲和轻蔑中把它毁掉。”
评:
月亮与六便士,最先在没看这本书前我以为它是个有点浪漫主义色彩的故事。看完看到一半发现这个故事充满着野蛮,惨烈的气息。斯特里克兰对于画作之外的一切都带着淡漠的态度,包括传统的家庭,温馨的生活,让他感觉到束缚的爱情,自私,冷漠,无情,唯一想抓住的是那个让人感觉虚无缥缈,玄之又玄的也许是关于灵魂的世界。
“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亲眼见证了它的美妙。然后又在骄傲和轻蔑中把它毁掉。”
2017年7月,我在翻阅电子书的时候,看到了《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这是我第一次读到毛姆先生的书,在这之前,我读的都是简奥斯汀写的比较适合女性阅读的文学作品。初次接触毛姆先生的作品时,我并不是很能适应毛姆先生的笔风,他的文字有些直白,也很有穿透力,而我也许是读惯了那些浪漫文学作品,一时不太适应,而当我开始读了一部分的时候,仅仅是一段话便将我吸引着读了下去。
当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从未想过原来世界上有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竟如此懂我,就像你的心中有着从不敢说出口的秘密,后来发现有一个人实现了这个秘密,并且如此坚定而又引以为傲,在这之前,偶尔我会怀疑自己,是否在逃避这井然有序的生活,是否在为自己的不如意找借口,后来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只希望未来的生活里,有诗有酒有知音,随心而随性 。
这本书以西方著名画家保罗·高更为人物原型,大致讲述了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后半生,思特里克兰德本是一位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突然着了艺术的魔,重拾自己儿时的梦想——画画。他抛妻弃子,放弃了旁人看来丰裕美满的生活,义无反顾地奔向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追求人生最原始的意义,最后用圆笔绘画出自己光辉灿烂又放荡不羁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完整地注入在绚烂画布的故事。书名中“六便士”代表金钱和现实,“月亮”则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梦想。
喜欢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我要当多么伟大的人物,也不是要重拾什么儿时的梦想,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肯定了我内心的想法,它明白很多人不能理解的,它也在和我交流着。我们也许曾经也有过一闪而过的瞬间,会想要成为思特里克兰德,那不是一个三思而后的梦想,那是自然发生的最原始的冲动。生活中, 我们也许会叛逆,也许会抗议,我们越是被要求成为正人君子大家闺秀,就越是迷恋那些光怪陆离的传说。越是不同寻常,越是热情高涨 ,因为我们,也曾经或正在闪过那样的念头。
月亮,它不一定是某一件必须完成的事情,它也可能是藏在我们心中的秘密,我们想要去追寻它,想要做一个新的自己,我们对生活足够热爱,对自己足够坦诚。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而当夜晚来临时,抬头便能看到大大的月亮,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致敬毛姆先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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