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一
教学目标:
1、会认5个生字,会写12个生字,正确读写“精心、希望、依然、飞舞、拼命、奔跑、大惊失色、千呼万唤、寻找、垂头丧气、磨坊、继续”等词语。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读懂课文内容,找出文中描写心情的词语和句子,体会秋天里的风筝给孩子们带来的乐趣。
4、引导学生把自己喜欢的句子抄下来。
教学重难点:
重点:引导学生体会在做风筝、放风筝、找风筝的过程中,伙伴们的心情起伏变化,并找出描写心情的词语和句子。
难点:引导理解孩子们的心情变化的同时,体会作者怎样把孩子们的心情的变化写具体。
学习准备:预习课文,搜集有关风筝的资料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激发兴趣,导入新课
同学们,你们喜欢放风筝吗?(点击课文主题图)
你看,当小朋友唱着欢快的歌儿,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秀丽的郊外,放飞满载希望和梦想的风筝,这是一幅多么美的画面,著名作家贾平凹就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下了他小时侯放风筝的美好情景,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他的童年,感受童年的快乐。
齐谈课题,教师板书
二、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1、请大家打开课本,认真地读一遍课文,想想课文写了风筝的哪些事情?
2、检查词语,认识词语朋友
点击词语:
幢憬、依然、一紧一松、凌空飞起、翩翩飞舞、大惊失色、千呼万唤、垂头丧气、半沉半浮
3、读了课文,你知道了文中写了关于风筝的哪些事?
相机板书:做风筝、放风筝、找风筝
三、学习课文,感悟情感
1、你对课文的哪一部分最感兴趣?并找出那一段中描写他们心情的句子,划一划。
2、学生自主读喜欢的部分。
3、个别汇报:集体学习。
做风筝板块
出示:
我们精心做着,心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
我们依然快活,把它叫做“幸福鸟”,还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上面。
(1)从这句子中你能感受到作者和这些孩子,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
(2)“依然”这个词语我们第一次遇上,它还能用哪个词作替(依旧、仍然、还是)
(3)原来做风筝的快乐就在于它充满着憧憬和希望。让我们带着自己的体验和感受(向往、渴望、喜悦)朗读这一段。
虽然他们做的风筝一点都不像当初希望做的蝴蝶那样漂亮,但是他们每个人的心中却还是快乐的不得了。
放风筝板块
(1)学生自由读第3自然段,把课文读正确,读通顺。
(2)指名读,和学生一起发现朗读中的问题。
(3)谈谈感受到的放风筝的心情。
(4)联系生活,深究文本。
理解“快活地喊叫”、“拼命地奔跑”等词语的意思,体会放飞风筝时快乐的心情。
欣赏同学们放风筝比赛中的一组照片,访谈:同学们,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最不开心的是什么?(风筝一下子就能飞起来而且飞得很高很高。)
是啊,风筝飞得高高的,那是最快乐的事情了!你们和文中的孩子们的心完全一致的。我们来看看课文,这段话中哪些词语告诉我们风筝飞起来了。请大家划一划。
讨论交流,随机点红词语:凌空飞起 高过树梢 越飞越高 翩翩飞舞
品读词语:
凌空飞起——风筝离开地面,开始飞起来了!你觉得此刻飞起来的仅仅只是风筝吗?随着风筝一起飞起来的还有什么?
讨论明确:
风筝飞起来了,我们的快乐也飞起来了!
风筝飞起来了,我们的激动也飞起来了!
风筝飞起来了,我们的自豪也飞起来了!
风筝飞起来了,我们的幸福也飞起来了!
师引导:
风筝越飞越高,他们的快乐也就——越飞越高;
风筝越飞越高,他们的幸福也就——越飞越高;……
(5)带着这越来越浓的快乐,读读这段话。
过渡:越飞越高的风筝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快乐啊!
出示:
我们快活地喊叫着,在田野上拼命地奔跑。
结合你放风筝的体会,说说他们此时会“快活地喊叫”什么呢?
A 幸福鸟!幸福鸟!世界上最伟大的幸福鸟!
B 幸福鸟!飞吧!飞到白云上面去!
师:那我们就一起来快活地喊一喊吧!你想喊什么就喊什么!师读:风筝越飞越高,在空中翩翩飞舞着,我们快活地喊叫着——(生)
多么开心啊!谁还想来开开心心地读读这段话?
(6)欣赏放风筝的片段,感受快乐的心情
看到这样的情景,不禁想起了清代诗人高鼎的诗《村居》,和学生齐背诵。
找风筝板块
(1)风筝找到了吗?他们当时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从哪些地方可以知道?哪些词语(伤心、失落、大惊失色、千呼万唤、哭了、垂头丧气)。
(2)风筝还准备继续寻找,他们会找到吗?
(3)布置小练笔,回去写一写《风筝》的续写,把这个故事再编下去好吗?
教师小结:幸福鸟!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快乐和痛苦。你就是我们童年时代最亲的亲人!
教案二
创意说明:
从情感角度切入,说说读读,初识人物,把握情感基调,让学生整体感知全文,从而带动对全篇的深入研读和领悟。有些难句除了指导学生多朗读,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外,还要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培养发问精神,采用自主合作的方式深入研读。
这篇散文诗思想深刻,主题的理解是多向的,要引导学生多角度理解主题,学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本设计创设了一个与作品中人物对话的活动,让学生进入文本,充分解读,理解作品的思想感情,领会写作意图。
一、导入 新课
听歌激情:放歌曲《三月三》,“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牵着我的思念和梦幻,走回到童年……”,引发学生对放风筝的美好感受的回忆。
简谈感受:你们喜欢放风筝吗?能和大家谈谈放风筝时的感受吗?
引入正课:风筝带给你们以无尽的梦想和快乐,是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尽情享受这份放飞风筝的自由和快乐呢?让我们走近文坛巨匠鲁迅先生的兄弟之间,来了解一段关于风筝的故事。
二、整体感知
1、概括故事。要求从时间、人物、事件、情感等角度用一句话概括:这是一个______的故事。
2、略说人物
自由朗读集中写风筝事件的两段后,说说这两个人物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学生大致会这样说:
从“体弱多病”可以看出小弟是病弱的,需要锻炼的。(可见小弟走出户外去活动,对健康有多重要。)
从“惊惶,失了色瑟缩着”可以看出小弟是软弱的,胆小的;
从“可鄙”一句看出,“我”是老成古板的;
从“惊呼、跳跃”即可看出小弟痴迷于风筝、热切向往放风筝;
从“做出蝴蝶风筝”看出小弟是心灵手巧、聪明的;
从“伸手抓断”、“踏扁”、“傲然走出”可以看出“我”是粗暴专横的,活脱脱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
三、研读“悲哀”
1、朗读体会
提问:读全文,我们能感受到全篇都笼罩着一种怎样的感情?(悲哀)
把全篇抒写悲哀心情的句子找出来朗读,体会作者感情。指名学生朗读,教师相机指导,及时点评。个别表演读后,四个小组连缀读完所有抒写“悲哀”心情的句子。
2、合作探究
学生从抒写“悲哀”的句子中就表达隐晦含蓄、不合常情的语句进行自主提问,教师将提出的问题归纳成以下几个,先由四人小组合作探讨,然后在全班进行交流。
①教师示范提问:看见风筝本是令人快乐的,为什么在我却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②“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久经诀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怎么说春天“久经逝去”?为什么又说春天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③我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为什么说是“不幸”的?
④文章结尾为什么说“悲哀”是无可把握的?我为什么要躲到“肃杀的严冬中去”? “四面正给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气”有没有别的含义?
四、思维延展
1、讨论主题 感悟警句
①引导思考:一件记录着某种遗憾的往事,兄长追悔莫及,小弟为何全忘了呢?对鲁迅先生而言,小兄弟不怨恨好不好?
②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是想告诉读者什么道理呢?文中有一个警句,请找出来,齐读。
③你赞同这个道理吗?谈谈自己的理解。
例如:
多玩游戏能使儿童活泼、聪明、健康。
玩游戏(如搭房子、过家家等),能放飞人的想象,想像的世界奇妙无穷。
爱玩的孩子显得机灵、活泼,而在家长管束下老实安静听话的“乖孩子”,可能因天性被抹杀而缺少头脑和灵性,依赖性强。
玩玩具或游戏过程中,人是要仔细动脑筋的,要观察要思考,这将有利于孩子智力的开发。
2、联系生活 讲述故事
回忆你玩玩具、玩游戏的快乐与忧伤,选一个最难忘的,讲给大家听。
教师小结:玩具与游戏能让孩子得到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快乐、思考、创造和智慧,难怪偶然明白道理的兄长心底的悲哀久久拂之不去,受尽一生的内心折磨。
3、进入文本 与人对话
学过课文,了解了兄弟二人的行为和内心情感后,你想对哥哥或弟弟说些什么呢?说劝慰、鼓励、理解、敬佩的话都可以。
老师范例:对兄长,我想说,你是那么严厉地自责,反省自己,我分明看到了你的美德。(敬佩)
学生四人一组进行第二次合作交流,然后在全班进行交流。
学生的对话会从兄长的善良、严于自省,小弟的怯弱、纯真、宽容,兄弟间的手足情深,封建教育思想的弊端等角度展开,在与人物对话中多角度地理解主题,把握文章的思想内容。
结束语:
一出风筝事件,牵动千千万万读者的心,兄长严于自责,小弟全无怨恨,这兄弟间的情谊因风筝事件而显得更美、更和谐。鲁迅先生在这篇散文里不仅揭示了传统观念对儿童的毒害,也为我们吹奏了一曲人情美的温馨之歌。还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童心的浪漫,自由的可贵,愿同学们都能拥有自己自由、快乐发展的天地,让我们一起来背诵清朝高鼎的一首《风筝》的诗吧!
学生十分愉悦地、无限向往地齐背“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放纸鸢”,结束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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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困惑的浪漫I(Nekromantik 1)》
2、《困惑的浪漫II(Nekromantik 2)》
3、《日本豚鼠系列地下实验**:恶魔试验(Devil’s Experiment)》
4、《日本豚鼠系列地下实验**:血肉之花(Flower Of Flesh And Blood)》
5、《日本豚鼠系列地下实验**:不死人(He Never Dies)》
6、《日本豚鼠系列地下实验**:下水道人鱼》(Mermaid In A Manhole)》
7、《日本豚鼠系列地下实验**:圣母机器人》(Androids Of The Notre Dame)》
8、《日本豚鼠系列地下实验**:恶魔女医(Devil Women Doctor)》
9、《黑太阳731 (Men Behind The Sun 731)》
10、《昏迷》
11、《隔山有眼》
困惑的浪漫1、2,十大禁片之一,影片《困惑的浪漫》是一部关于“尸恋”的经典**,它向全人类的审美和健康精神进行挑衅,不仅让观众大圩眼界,给无数人充当了催吐剂,更大的影响是让不少**人惊叹:**也可以拍得这样“惊天地,泣鬼神”。
说不尽的狗 [阅读:2611]
孙绍振
歌德曾作著名散文《说不尽的莎士比亚》,竟然引发我的灵感作《说不尽的狗》,事非亵渎,实出无奈。香港岭南大学翻译系的陈德鸿博士,请我为他们系作报告,我实在心有惴惴,因为,在我看来,世界上的事除了中六和彩,翻译最难。难不难在从字面上找到适当的对应,而是难在字面以外的文化意味,那几乎是不可言传,又很难完全意会的。比如说,英语中的dog粗看觉得很好翻:狗也。但是在英语中,狗是人类的朋友,骂人的意思是很少用的,“dog like”并不象汉语“狗一样的”难听,倒是有忠实于主人的意思。一九九○年,我在西德,看到有报导说他们前一年全国增加两万人口,就认为是一伟大成就,乃大肆庆祝。原因是他们那里的人口老有负增长的记录。我和一个德国教授探讨,他讲了一大车子话,怪新一代的德国青壮年缺乏家庭责任感,根本懒得生孩子操劳。我反驳说,他们看来还是有责任感的。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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