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什么风格的音乐?

美国有什么风格的音乐?,第1张

  流行音乐的日期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通常分为不同流派。不同的流派常常吸引不同年龄组。大乐队相较RAP音乐听众可能是一个老年组。以下是我带来的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一起来看看吧! 叮砰巷歌曲 叮砰巷是个地名,位于纽约第28街(第五大道与百老汇街之间)。从19世纪末起,那里集中了很多音乐出版公司,各公司都有歌曲推销员整天弹琴,吸引顾客。由于钢琴使用过度,音色疲塌,像敲击洋铁盘子似的,于是有人戏称这个地方为"叮砰巷"(或译为"廷潘胡同")。叮砰巷不仅是流行音乐出版中心,也成为流行音乐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一种风格的代表。它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多世纪。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不管国内外发生什么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现生活中阳光的一面,好像美国人都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人生;从表现形式来看,歌唱性的旋律、不复杂的节奏、自然音体系的和声(有时也出现变化和弦和乐句之间的转调),大都采用"节歌—叠歌"(Verse—Chorus,即主歌加副歌)形式(例18)。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职业歌手按谱演唱,讲究声乐技巧,有乐队或小合唱队伴奏,经常采用弦乐群作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当时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劳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为主。叮砰巷歌曲流传的范围主要是城里的白人,很少扩展到黑人或下层人民中去。50年代摇滚乐的出现,使传统的叮砰巷歌曲在整个流行音乐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 蓝调 布鲁斯产生于19世纪90年代。爵士与蓝调有密不可分的渊源,那是因为爵士乐有一部分是建立在蓝调音乐的基础上,有些爵士乐则是直接从蓝调音乐转化而来,它们使用传统蓝调音乐的歌曲结构,也就是所谓的十二小节蓝调。用嘻哈的蓝调精神来过二胡一样的生活: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悲惨的生活,蓝调音乐很着重自我情感的宣泄和原创性或即兴性,嘻哈文化又与其相仿,注重享受自由的快乐,而二胡的声音很悲伤;这就代表了“用嘻哈的蓝调精神来过二胡一样的生活”引用鲁迅的话说就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19世纪这个词被用来表示震颤谵妄和警察。在美国黑人音乐中这个词的应用可能更老。1912年孟菲斯威廉·克里斯托弗·汉迪的《孟菲斯蓝调》是这个词在音乐中最早的书面纪录。布鲁斯的发展主要经过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世纪末到二战结束以前的“传统布鲁斯时期”,主要以乡村布鲁斯、古典布鲁斯、城市布鲁斯三种风格为代表;第二阶段是“节奏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二战后四五十年代盛行的节奏布鲁斯风格;第三阶段是六七十年代的“摇滚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摇滚乐和布鲁斯的融合形态;第四阶段是“现代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80年代后的电声布鲁斯,以及采用当时主流流行音乐编曲方式创作的流行歌曲。 爵士乐 爵士乐以其极具动感的切分节奏,个性十足的爵士和声和不失章法的即兴演奏(或演唱),赢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同时也得到了音乐领域各界人士的认可。它是在布鲁斯和拉格泰姆(Ragtime)的基础上,融合了某些白人的音乐成分,以小型管乐队的形式即兴演奏而逐渐形成的。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如今已是异彩纷呈,百花齐放。拉格泰姆最初是一种钢琴音乐。盛行于19世纪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主要流行于克里奥尔人中,它既有欧洲古典音乐的严格标准,又具有黑人音乐的即兴理念。被认为是爵士乐的雏形。19世纪末,新奥尔良的“公娼”制度为大量的钢琴师提供了谋生的机会,他们为妓女与嫖客伴奏。很多克里奥尔钢琴师受过良好的古典音乐教育,他们演奏古典音乐作品的技巧炉火纯青。但是在那种花天酒地的环境中,听众的主要目的并不在音乐,也没有太多的音乐素养,所以对于钢琴师们演奏什么样的音乐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另外再加上演出时间较长(一般都是从傍晚到次日清晨),长期乏味的工作使钢琴师们厌烦了传统的音乐标准。于是他们开始自由发挥,随意修改曲目,甚至尝试新的创作与作曲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出了“切分”、“即兴”两种演奏模式,这对后来的爵士乐和大部分流行音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了爵士乐的主要特征。也同时奠定了爵士和声体系的出现。一般认为爵士乐的`发源地是新奥尔良(New Orleans)爵士乐出现在19世纪90年代。但是历史上第一张爵士唱片问世于1917年,是由“正宗迪克西兰爵士乐队”(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在新奥尔良录制的。因此,1917年以前的爵士乐究竟具有什么特点,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但是根据当时的乐谱记载以及摄影证明,早期爵士乐的速度大约介于中速与快速之间,初次接触爵士乐的人对这种音乐的感觉是充满生机和令人兴奋。早期新奥尔良爵士乐的另一特点,也许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集体即兴演奏。彼此之间自发地互相谦让与合作,只受和弦进行结构的限制。这种演奏最吸引人的是乐队成员既竞争又合作,对于强加给他们的限制既重视又视而不见。这种新的声音在20世纪初期,任何听众一听就能辨认得出,这就是“爵士乐”。 乡村音乐 乡村音乐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它来源于美国南方农业地区的民间音乐,最早受到英国传统民谣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最早的乡村音乐是传统的山区音乐(Hillbilly Music),它的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述性,与城市里的伤感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山区音乐开始汇人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并涌现出最早的一批乡村歌手,如吉米·罗杰斯(jimmie Rodgers,1897~1933)融合的布鲁斯、白人山区歌谣(Yodels)以及民谣(Folk)等多种音乐风格,被认为是乡村音乐的开创者,并冠以“乡村音乐之王”的称号。“卡特家族”(The Caner family,由AJvin Carter,1891一l960,和他的妻子、弟媳妇三人组成)以一种安逸、谐和的曲风和着眼于家园、上帝和信仰等题材而赢得了听众的喜爱。对于像“卡特家族”这样的艺人,演唱只是一种业余的谋生方式。但是在乡村音乐的初级阶段,他们的确为乡村音乐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为早期乡村音乐留下了宝贵的录音资料。很多乡村音乐家对于把乡村音乐带出南部或中西部都作出了贡献,其中贡献最大的是汉克·威廉姆斯,威廉姆斯最有名的代表作品《什锦菜》 (Jambalaya)成了世界上家喻户晓的经典歌曲。最著名的是泰勒·斯威夫特、连续得了很多的乡村音乐大奖。乡村音乐进入20世纪90年代可以说已完全融入了流行音乐的主流。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它的流行色彩更浓了。到了20世纪末,几乎没有一种音乐不带流行色彩,反之会被看作“异类”。另一个特征是歌手和他们演唱的歌曲跨榜获奖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几乎很少有人固守一块阵地。这是商业炒作的结果,经济杠杆在起调节作用,人们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于是跟风也成了一种时髦。20世纪90年代的乡村音乐也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这和经济全球化有关。世界已成为了一个地球村,“走巷串门”也就再平常不过了。乡村音乐不再是美国的专利,在世界各个角落都能听到它,只是少了一些原始味,多了一些时代感。这种焕然一新的乡村音乐已成为地球村民共同的乡音。毫无疑问,这一时期的歌手大都是跨世纪的。他们年轻,充满希望,是新世纪的先锋。 摇滚乐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种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到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很好的业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备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从而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被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问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诞生了一种新的风格音乐——摇滚乐。早期的摇滚乐(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摇滚乐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幼儿迅速地成长起来,使摇滚乐舞台显现了一片繁荣盛景。首先是两位先行者为摇滚乐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比尔·哈利(Bill Haley,1925~1981),是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被人称作“摇滚乐之父”。他的音乐风格涉及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和波普三个方面,也正好说明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摇滚乐产生的三个源头。作为摇滚乐先行者之一,比尔·哈利对摇滚乐的产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早期摇滚乐歌手有普雷斯利、贝里、多米诺、刘弗斯、埃弗利兄弟等。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国“披头士”乐队(也有人译作“甲壳虫”乐队)首次在美国做访问演出,引起狂热反应。他们的演唱主要内容是表现爱情,也有反战、反暴力等内容。正好当时美国国内反越战、反种族歧视浪潮涌现,摇滚乐在这一浪潮中起了很大的作用,60年代成长起来的美国人,很少有与摇滚乐不发生联系的。摇滚乐的歌声影响了现代美国人的艺术趣味。70至80年代在美国形成的著名摇滚乐队有蓬克、滚石、索尔、重金属、雷普、波普等。摇滚乐史上最辉煌的一页是1985年7月13日在伦敦温布莱体育场和费城肯尼迪体育场同时举行的现场直播赈灾义演音乐会,并向全世界转播,观众超过15亿人。80多支一流的摇滚乐队登台亮相,为遭受严重饥荒的非洲募捐。这场规模空前的义演不仅为摇滚乐找到了一个全新的而且极其壮观的表现形式,还使它获得了全球性的意义。 迪斯科 迪斯科是7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流行舞曲,音乐比较简单,具有强劲的节拍和强烈的动感。“Disco”这个词是“Discotheque”的简称,原意是指“供人跳舞的舞厅”,60年代初源于法国。60年代,随着音乐设备的更新,舞厅里只要拥有一套唱片播放机就可以完成原来乐队的工作,并且还可以随时得到各种不同的音乐,即经济又实惠。因此,各大舞厅不再雇佣乐队来伴奏,而是雇佣一名唱片播放员通过播放唱片来提供伴舞音乐。慢慢的,人们把这种由唱片播放出来的跳舞音乐也称作迪斯科。60年代中期,迪斯科传入美国,最初只是在纽约的一些黑人俱乐部里流传,70年代初逐渐发展成具有全国影响的一种音乐形式,并于70年代中期以后风靡世界。从音乐上看,迪斯科一般以4/4拍为主,具有强劲的节拍,并且每一拍都很突出;它的速度大约在每分钟120拍左右;它的结构短小,歌词简单,又很多段落的重复。其实,所有的曲子,只要调整一下速度,改成每一拍都很突出的节拍,都可以变成迪斯科舞曲。 索尔音乐 索尔,又译“灵魂乐”或“灵歌”。它于20世纪60年代盛行于美国,以黑人宗教音乐福音歌(Gospel)为基础,融入了节奏布鲁斯、摇滚乐等风格,是美国黑人音乐的重要代表。索尔音乐讲究自由、即兴,在音乐上激情与深情并重,在演唱方面,它是一种发自灵魂的演唱,感情色彩十分浓烈。作为美国黑人音乐的代表,它对摩城音乐(Motown)、放克(Funk)、当代R&B、Hip—Hop等音乐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演唱时较少演奏乐器。索尔的著名歌手有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查尔斯(Ray Charles)、雷丁(Ons Redding)、史蒂夫·旺德(Stevle Wonder)、普林斯(Prince)等。 拉丁音乐 所谓的拉丁音乐,指的是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的格兰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间的拉丁美洲地区的流行音乐。拉丁美洲是一个多民族的组合,因此,拉丁音乐是以多种音乐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混合型音乐。无论是欧洲的白人音乐、非洲的黑人音乐还是美洲的印第安音乐,甚至是东方的亚洲音乐,都对拉丁音乐作出过不同的贡献。它们经过长期的沉淀,在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同时又大量地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种因素,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姿多彩、充满活力、充满动感的拉丁文化。在拉丁美洲的众多国家中,以巴西和古巴为首的拉丁音乐,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乐的前列。拉丁音乐以独具特色的节奏动感和历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备受世界乐坛的关注,拉丁音乐家也层出不穷。近几年流行乐坛中出现的瑞奇·马丁(Ricky Martin)、马克·安东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莱西亚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极具个性的新生代拉丁音乐代表,Shakira已经成为了拉丁天后。当今世界的流行音乐文化,来源于人民群众生活这片沃土,紧系人民群众喜怒哀乐,它是世界多元化的结合体,它以不同的流派、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演唱形式被人们所接受,并发展成为国际音乐文化不可缺少而且必备的音乐文化套餐。流行音乐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它是一种群体意识的体现。具有不可代替的独特魅力,更是多种文化的结晶。“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whatever happens”也是一首拉丁风格的歌曲。 说唱乐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下面是我整理的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欢迎大家阅读。说唱乐一词(有时又译“雷普”或“莱普”),原意为黑人俚语中相当于说话(Talking)或交谈(Chatting)的意思。作为一种流行音乐形式,它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纽约的贫困黑人住宅区。主要特点是以机械的节奏为背景,快速地念诵一连串押韵的词句。从音乐上看,它的音乐比较简单,有很多重复,多半没有旋律,只有低音线条和有力的节奏,它的来源之一是迪斯科舞会上DJ(唱片播放员)为了介绍唱片,按着舞蹈节奏所插入的说白。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半说半唱的风格,通常使其被认为是说唱乐的先驱者之一。说唱乐的盛行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再此以后,它一直以地下音乐的形式活跃于歌坛。1986年,Run—D·M·C的专辑《升起的地狱》(Raising Hell)获第一名,表明说唱乐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并有了全国性的影响。说唱乐从形式上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反叛性的,如“人民公敌”(Public Enimy),因经常采取挑战性的姿态,有时也被称作“匪徒说唱”(Gangster Rap),因此,这类歌曲经常引起社会的争议,所以很难进入排行榜;另一种是温和型的,如M·C哈默演唱的歌曲。哈默(M·c·Hammer)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那是个毒品泛滥、充满暴力的地方。他早年的很多朋友都干过走私毒品这一行,其中有的成了富翁,有的蹲了监狱。他认识到年轻人必须结识正直的人,选择正确的道路。他的说唱乐反对吸毒、反对暴力,从正面向黑人年轻一代说话。因此,他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嘻哈乐 hip—hop是20多年前始于美国街头的一种黑人文化,也泛指rap(说唱乐)。hip—hop文化的四种表现方式包括rap(有节奏、押韵地说话)、b—boying(街舞)、dj—ing(玩唱片及唱盘技巧)、raffiti writing(涂鸦艺术)。因此rap(说唱乐)只是hip—hop文化中的一种元素,要加上其它舞蹈、服饰、生活态度等才构成完整的hip—hop文化。随着文化的发展,包括Beatbox等一些新的街头文化及艺术形式也融入了Hiphop之中,Hiphop里的舞蹈形式也开始包括更多的舞种而不仅仅是B Boying(Breaking)说唱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这是一种完全自由式即兴式的音乐。这种音乐不带有任何程式化,拘束的成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都可以炫Hip hop只要你high。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摇摆,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是以前美国的蹦迪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即Hip—Hop文化。 新世纪音乐 新世纪音乐,也有译作新纪元音乐的。是一种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音乐形式,兴起于80年代,具有轻音乐的某些特征,但有十分流行。原本的用途在于帮助冥思及作心灵的洁净,但后期的创作者不少已不再抱有这种出发点。有一种说法,由于其丰富多彩、富于变换,不同于以前任何一种音乐:它并非单指一个类别,而是一个范畴,一切不同以往,象征时代更替、诠释精神内涵的改良音乐都可归于此内,所以被命名为New Age,即新世纪音乐。其实,正确的原因,在于提倡这种利用音乐心灵洁净的人,源自一个叫作新纪元运动的异端宗教派别。60年代末期,德国一些音乐家将电子合成器音响的概念融入原音演奏或即兴表演方式,启迪了许多新进音乐家运用更多元的手法开拓新的领域。该时期的音乐己具备了New Age的发展雏形。到了1973年,在旧金山一群素昧平生的音乐家在某个音乐节上相会,这些人忽然发现虽然他们以前没交流过,可是互相之间的音乐却有很多共通之处。他们的音乐都是从冥思和心灵作为出发点而创作的,这种类型不同于以前的任何一种音乐,具有实验性质的音乐风格取名为New Age,它指的是一种“划时代、新世纪的音乐”。90年代的今天,New Age音乐呈现出了多样化的风貌。音乐界已形成一股百家争鸣、各拥其妙的新势力。正因如此,New Age不只是一个单纯界定乐风区别的名词,而是象征着时代的演变、精神内涵改良的世纪新风貌。

不知道你喜欢那一种爵士乐的类型,说来如此,我也听爵士乐有两年多了,我听爵士乐从来就只是听类型,而很少听某某乐团或者某某乐手的爵士乐,爵士乐很有很多的分支,不一定所有的爵士乐都适合你,或者是你都喜欢的,我这里的爵士乐还算比较海量的,可以传给你,或者发给你,也或者可以给你一点爵士乐资料的咨询解答,先给你看看我电脑里部分的爵士乐吧

蓝调(Blues) 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 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

  繁音拍子(Ragtime) 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纽奥尔良,而后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繁音拍子后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滋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黑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大号、班卓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纽奥尔良:Nick LaRocca(***、短号)、Larry Shield(竖笛)、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后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这是1917-1923年间,在新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觞。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 DukeEllington)、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於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Sextet)。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咆哮乐(Bebop or Bop) 以字面上看,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时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乐队吹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无人使用了。咆哮乐是一种反叛性的爵士乐,它不只承袭纽奥尔良爵士乐与摇摆乐的传统音乐元素,并在创作概念上创新、突破和革命。它最重要的特质是在于强调高度变化、富层次感的节奏部,同时,咆哮乐手也发明新的和声,以更自由宽广的空间,发挥音乐上的潜力与创造力。咆哮乐的的代表人物是C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乐团为主流,后来也有大乐团的演出。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 一般而言指1949-1950年间,由小喇叭手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乐风,从咆哮乐风的“热”,转向另一个反方向酷派乐风的“冷”,这是一种180度大逆转的历史性发展。酷派爵士乐代表一种内敛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种轻柔、清凉与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铜管器那样亮丽夺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优美。若说咆哮乐是代表热情奔放,那么酷派爵士乐就是内敛自省。 简而言之,酷派爵士乐是对咆哮乐的反抗与检讨,同时也唤醒美国西岸一些白人乐手的自觉运动,形成一股新兴的爵士乐潮流-西岸酷派爵士乐(West 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著名的作品,即是迈尔士戴维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改良咆哮乐(Hard Bop) 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昏昏欲睡的酷派爵士乐感到疲倦时,一度曾经失势,并趁机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式诞生。改良咆哮乐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演奏的爵士乐风格,它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亚特布莱基(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Max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也有人把“Hard Bop”译成“硬式咆哮”。改良咆哮乐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少的即兴独奏,并且加入大量的蓝调、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50年代后期,改良咆哮乐发展成二个支派:与灵魂、福音音乐结合的“灵魂爵士乐”(Soul-Jazz);而结合节奏蓝调、摇摆乐、灵魂音乐的一派,则成为“放克爵士乐”(Funk)。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此乐风是以创始人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人物包括Cecil Taylor和Albert Ayler等人,后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自由爵士乐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型态。它不照本宣科,不重覆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的音乐风格常夹杂着人声的哭号、小喇叭或萨克斯风的乐器悲鸣。自由爵士乐的诞生有其政治上与种族上的背景因素,因为它曾是黑人争取人权与自觉运动的战歌,因此与60年代初期黑人民权运动息息相关。

  摇滚爵士乐与融合爵士乐(Jazz-Rock & Fusion) 60年代中期,摇滚乐天王“批头四”受到乐迷的热烈欢迎,并逐渐侵蚀爵士乐的江山。在无法抵挡这股强大的新音乐潮流,并挽救日渐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乐,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就以加入摇滚乐作为策略,推出2张结合摇滚乐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的成功专辑《In A SilentWay》、《Bitches Brew》,为爵士乐开启一个色彩缤纷的崭新大门,透过这扇大门,所有的音乐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随着Miles Davis所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开启之后,随之而起的就是所谓的“融合乐”(Fusion),直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风格的爵士乐,被称为摇滚融合爵士乐(Jazz-Rock-Fusion)。

  新咆哮乐与后现代咆哮乐(Neo-Bop & Post-Modern Bop) 80年代,除了融合爵士乐与一息尚存的自由爵士乐之外,爵士音乐的发展,似乎已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欲振乏力的爵士乐已经失去它原有的焦点与重心。面对一个每一种音乐型态都被先辈们探涉过的局面,让80年代的爵士乐手们只能重新回到过去,从经典爵士乐中找寻新的题材和创造灵感。在这一波风潮中,以小喇叭手温顿马沙利斯(Wynton Marsalis)为首的回规传统热潮中:一个以咆哮乐风为基调,有纽奥尔良爵士乐、摇摆乐与灵魂乐色彩,高度强调演奏技巧与典雅旋律的所谓“新古典主义”或“新咆哮乐”被制造出来。新古典主义是80年代爵士乐的主流风格,但还有新的爵士乐风会成为90年代的爵士乐风格,或许就是“后现代咆哮乐”(Post-Modern Bop),这就有待事实去验证了。

  波萨诺瓦(Bossa Nova):提到波萨诺瓦,又要将爵士发展的里程又提前到“摇摆大乐队”时代,“摇摆大乐队”受到经济萧条而难以生存,实际上成为了“摇摆小乐队”。“摇摆小乐队”结合了诸如加力索(calypso)、曼波(mambo)、索沙(salsa)、恰恰(cha-cha-cha)等拉丁音乐音乐元素催生了“拉丁爵士”。波萨诺瓦改变了“拉丁爵士”中巴西风格的强烈节奏,用轻快自若的节奏与演唱引人入胜。波萨诺瓦的含义中,bossa为才华特殊的含义,nova为葡萄牙语,意为无拘无束。波萨诺瓦可以解释为无拘无束有创意的爵士乐。 融合爵士(Fusion):60年代末,全球掀起摇滚浪潮,年轻人都痴迷摇滚乐,摇滚开始侵蚀爵士乐的领域。Miles Davis在其爵士越中加入了摇滚乐,产生了“融合爵士”。由于融合爵士同时吸收了爵士与摇滚的概念,所以也称做“爵士摇滚”(Jazz rock)。融合爵士早期有2中形态,一种以歌唱为主,器乐部分以管乐来即兴演奏,另一种是以纯乐器作为演奏单位,加入爵士曲风。

  方克(Funk):一种结合现代爵士乐与早期黑人音乐形式,如福音音乐、蓝调等乐风。 

  后波谱(Post-modern Bop):80年代爵士乐的发展又一次开始衰退,爵士乐手开始重新回到过去来吸收创作灵感和找寻创作题材。在此种回归风潮下,Wynton Marsalis创造出以比波谱为基调,有新奥尔良爵士、摇摆乐、灵魂乐色彩,高度强调演奏技巧与典雅演奏旋律的乐风,这类风格被定义为“后波谱”。后波谱可以说是比波谱与自由爵士的再度流行。

  酸爵士(Acid Jazz):酸爵士于80年代诞生于英国伦敦舞厅,是一种动感而流畅的音乐,形成的主要目的就是将爵士乐与商业结合,以打开爵士乐市场,让更多的人喜欢爵士乐。酸爵士柔合了60年代到70年代的方克爵士、嘻哈乐、安魂音乐,内容有点迷幻,有点hip-hop。

  现代爵士(Modern Jazz):多半是用来形容40年代初期至60年代中期的爵士乐风格,但不包括自由爵士在内。

爵士乐的起源

爵士乐(Jazz)以其极具动感的切分节奏、个性十足的爵士音阶和不失章法的即兴演奏(或演唱)赢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同时也得到了音乐领域各界人士的认可。它以布鲁斯和拉格泰姆为源头,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如今已是异彩纷呈、百花齐放。自从1917年第一张爵士唱片诞生以来,它便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20世纪初的新奥尔良爵士乐 、30 年代大乐队演奏的摇摆乐、40年代的比博普爵士、40 年代末的冷爵士、50年代的硬博普、60 年代的自由爵士、70 年代以后的摇滚爵士,而后拉丁爵士、融合爵士、爵士放克…… 一张张不同风格的爵士唱片汇成了一部爵士乐发展史。

爵士乐的来源--布鲁斯和拉格泰姆

爵士乐是在布鲁斯和拉格泰姆的基础上,融合了某些白人的音乐成份,以小型管乐队的形式即兴演奏而逐渐形成的

布鲁斯(Blues)

布鲁斯是南北战争后,黑人民间产生的一种演唱形式,它的来源已无从考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它与黑人的种植园歌曲(劳动时集体合唱的无伴奏歌曲)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后来,由于种植园经济的衰落,黑奴逐渐变得自由,大多数成了独立的雇工,因此集体劳动歌曲失去了生存的环境。此时一种被称田间呼喊"的独唱形式代替了种植园歌曲,最原始的布鲁斯形式也因此而生了。后来黑人进了城市,把这种呼喊带到了城里,对所有的黑人音乐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原始的呼喊形式与早期的农村布鲁斯(Country blues)对比之下相差无几,都是在即兴演唱中形成的,每次演唱都不相同。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田间呼喊"是一种个人内心情感的释放,而农村布鲁斯一般都是歌手为商家推销产品时为吸引顾客而演唱的。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谋生方式竟然为布鲁斯的发展树立了模板。农村布鲁斯保留了"田间呼喊"中上升或下降的自然滑音特点,它的段落一般都是三句构成一段,但是没有固定的段数,可以即兴演唱很多段,它有时还经常采用班卓琴和吉他来进行伴奏。由于农村布鲁斯出现于 20世纪以前,所以它的流传只能靠文字记载而没有录音资料(现存最早的布鲁斯录音资料产生于1920年)。进入20世纪20年代,最流行的布鲁斯是古典布鲁斯,与农村布鲁斯相比,它的演唱风格更加流行化。古典布鲁斯常常有作曲者参与,不完全靠歌手即兴演唱,它的曲式显得更加规整,经常由爵士乐队伴奏。这个时期女歌手占据了布鲁斯舞台,他们经常和爵士乐队一起演出,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比如最早的布鲁斯歌手"妈"·雷尼("Ma" Rainey,1886~1939)就是在这个时期确定了她的明星地位。30年代,当黑人为了谋生而涌向工业中心时,农村布鲁斯也随之走进了城市,从而形成了都市特点的城市布鲁斯。城市布鲁斯主要反映城市生活的感受,它的结构固定,4/4拍,12小节分成三句,每4小节为一句,第一、二句重复。伴奏可能是乐队,也有的用钢琴,伴奏和声趋于规范。

曲式: A | A' | B |

小节: 1 2 3 4 | 5 6 7 8 | 9 10 11 12 |

和声: I- - - | IV - I - | V- I - |

如威廉·汉迪(W·C·Handy)于1912年发表的《孟菲斯布鲁斯》(Memphis Blues)的第一段(例1)。

这种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为乐手和歌手的即兴发挥提供了极大的自由空间,在这样的结构框架中,布鲁斯以它独特的音阶和节奏特点让人一听便能分辨这就是布鲁斯。布鲁斯音阶是最能体现布鲁斯风格的特征之一,在自然大调音阶上增加降三音和降七音(例2)以此来体现出布鲁斯的忧伤成分。布鲁斯节奏以三连音为基础,然后作不断地变化(例3)。因此想演奏(或演唱)布鲁斯的乐手(或歌手)必须建立起良好的三连音概念。

布鲁斯历史上最著名的作曲家是威廉·汉迪(William Christopher Handy ,1873~1958),拥有"布鲁斯之父"的称号。他把布鲁斯与拉格泰姆相结合,使原来只在黑人中流传的布鲁斯被不同阶层的听众所接受。他为布鲁斯的推广和流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60年,美国邮政部发行了他的纪念邮票,以表彰他对黑人音乐做出的巨大贡献。

布鲁斯一方面被爵士乐所吸收,成为爵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作为流行音乐的一个分支自身还在发展,并继续影响着爵士乐。

另:

源自美国黑人的爵士乐19世纪末发祥于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市,至今已有百年历史。从最早期的“拉格泰姆”和“民间蓝调”到颇具规模的新奥尔良爵士乐;从20年代著名的以集体即兴演奏为主的“迪克西兰”到30年代以伴舞为主要职能的“摇摆乐”;从40年代追求高超的以和弦演奏为基础做即兴演奏的“比波普”到50、60年代风格迥异的“比波普”和“酷”以及随后的“自由”派;从70、80年代“摇滚”和爵士乐的融合,“合成”的出现到90 年代“新经典主义”的诞生;直至今天,每一种爵士风格都活跃在舞台上。具有

强烈持久生命力的爵士乐经过百年的演变和融合,早已突破了地域、种族和国界的局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音乐。

爵士乐在中国的历史可追溯到半个多世纪之前。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就是爵士乐在中国的栖息地,曾出现过相当规模的爵士乐演出和一些颇具水准的爵士乐音乐家。不过那时的爵士乐主要是为舞厅伴舞。几十年的沧桑变迁,爵士乐在中国几乎销声匿迹,出现了近四十年的断层。而这期间正是爵士乐重要的发展阶段。爵士乐早已摆脱了四平八稳的伴舞的音乐形式,融合了丰富的音乐风格、文化特质和演奏技巧,最具音乐自身的魅力、表现力和感染力,早已置身于高雅艺术的行列。八十年代末以来,爵士乐在中国复兴,并赢得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今天的爵士乐早已超越了各种单一的音乐文化形式,发展成为一种属于精神范畴的音乐,它最能体现音乐家灵感和和创新,它既有个人独奏、小乐团,也有类似交响乐团的大乐队编制。在当今世上能与古典音乐相提并论的恐怕唯有爵士乐了。因为爵士乐不仅旋律、和声和节奏方面极具特色,更主要的是它复活了古典音乐失传已久的即兴演奏。此外,爵士乐强劲的节奏、复杂的和弦体系以及高超的演奏技巧等等都因音乐家不同的喜好、文化背景和生活的体验而有不同的反映和表现。爵士乐通过它独特的音乐语言,从不重复的、饱涵丰富文化特征的、极具个性的灵活的音乐演奏,时而低沉忧伤,如泣如诉,时而强劲高亢,激动奔放,直探听者的心底,给人深刻的精神体验和心灵的喜悦。

如何欣赏爵士乐

爵士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的新奥尔良(New Orleans),它吸取了布鲁斯(Blues)和拉格泰姆

(Ragtime)的特点以丰富的切分和自由的即兴为其赢得了流行音乐"王者"的地位。爵士乐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但是不了解爵士乐的朋友在欣赏这种音乐时的感觉总是觉得有点乱而且还不知该从何入手,因此无法领会爵士乐的精华所在。所以,要向开启通往爵士乐的大门,首先需要了解爵士乐的各种风格与流派以及它们的基本特点及背景;其次对爵士乐的演唱特点、乐队形式以及节奏、音阶与和声等具体因素也需要一个初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的去熟悉不同时代的爵士名人并分析他们的演奏(演唱)特征。通过这样quot;分解欣赏法"将它分解之后再将其组装起来,爵士乐的面貌便一目了然了。

一、 爵士乐的分支

1、 新奥尔良爵士(New Orleans Jazz)

新奥尔良爵士是指三十年代(指二十世纪,下文中如未作注明均指二十世纪)以前的传统爵士乐,兴起于新奥尔良,盛行于芝加哥,是迪克西兰爵士(Dixieland Jazz)和芝加哥爵士(Chicago Jazz)的总称。我们所能听到的最早的爵士乐就是新奥尔良爵士,它出现于1917年(第一张爵士乐唱片诞生于1917年)。从唱片的音质上辨认,这个时期的唱片大多数都是用留声机播放的密纹唱片,音质较差,带有沙沙的噪声,并且缺乏立体感(第一批立体声唱片诞生于1958年)。从音乐形象上辨认,新奥尔良爵士讲究合奏,给人的感觉是激烈、兴奋并充满生机的。乐队编制一般为小号(或短号)一至二人吹奏主旋律,单簧管一人吹奏副旋律,长号一人吹奏固定低音,贝司(或大管)、鼓各一人担任节奏。后来又增加了萨克斯,使其从此成为爵士乐队的一大特色。新奥尔良爵士作为最早的传统爵士乐已被历史永久记载,但是作为有声爵士乐的源头,如今听起来还是别具一番风味。

代表人物及乐队:

“正宗迪克西兰”爵士乐队(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查尔斯·博尔顿(Charles Bolden,1868~1931,擅长乐器:短号)

杰利·罗尔·莫顿(Jelly Roll Morton,1890~1941,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金·奥利佛(King Oliver,1885~1938,擅长乐器:短号)

西德尼·贝彻(Sidney Bechet,1897~1959,擅长乐器:高音萨克斯、单簧管)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1901~1971,歌手,擅长乐器:小号)

比克斯·贝德白克(Bix Beiderbecke,1903~1931,擅长乐器:短号)

范茨·沃勒(Fats Waller,1904~1943,歌手、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基德·奥赖(Kid Ory,1886~1973,擅长乐器:长号)

2、 摇摆乐(Swing)

摇摆乐盛行于三十年代,经常采用20~30人的大乐队(Big Band)形式,因此三十年代又被称为爵士乐历史上的大乐队时期。从音乐上分析,摇摆乐最明显的特征是让你一听便想随之舞动的摇摆节奏()。所以摇摆乐被认为是当时最好的伴舞音乐。摇摆乐的乐队一般都由萨克斯、铜管和打击乐等几个部分组成,按谱演奏不同的声部。从音响上分辨,铜管乐的明亮音色以及大乐队的庞大气势,让人一听便能认出这就是摇摆乐。

代表人物:

弗莱切·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编曲,擅长乐器:钢琴)

本尼·古德曼(Benny Goodman,1909~1986,擅长乐器:单簧管)

贝西伯爵(Count Basie,1904~1984,擅长乐器:钢琴)

科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1904~1969,擅长乐器:次中音萨克斯)

格伦·米勒(Glenn Miller,1904~1944,擅长乐器:长号)

奈特·金·科尔(Nat King Cole,1919~1965 ,歌手,擅长乐器:钢琴)

莱奥纳尔·汉普顿(Lionel Hampton,1909~ ,擅长乐器:颤音琴)

莱斯特·扬(Lester Young,1909~1959,擅长乐器:次中音萨克斯)

比莉·霍利迪(Billie Holiday,1915~1959,歌手)

艾拉·菲茨杰拉德(Ella Fitzgerald,1918~1996,歌手)

3、 比博普(Bebop)和硬博普(Hard Bop)

比博普出现于四十年代,它强调和声变化和个人即兴。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比博普的艺术标准,即"高技术、快速度"。比博普乐手们凭着极高的演奏技术,极力地张扬自己的音乐个性以此来体现他们的个人意识。从乐队编制上看,通常由3~6名乐手组成,每位乐手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对和声、调性进行大胆的尝试和改革。因此,比博普乐曲的和声往往是爵士和声中分析和研究的主要对象。比博普给人的第一映象总是各种乐器在不断地、交替地做着快速的即兴独奏(Solo),让人越听越兴奋。

硬博普出现于五十年代,是比博普的延续,由于盛行于美国东海岸一带,所以又称“东海岸爵士”(East Coast Jazz)。从音乐上看,它与比博普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在比博普的基础上变得更加狂放和自由了。

代表人物:

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1920~1955,作曲家,擅长乐器:中音萨克斯)

迪齐·吉列斯匹(Dizzy Gillespie,1917~1993,作曲家,擅长乐器:小号)

塞洛纽斯·蒙克(Thelonious Monk,1917~1982,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索尼·罗林斯(Sonny Rollings,1930~ ,擅长乐器:次中音萨克斯)

阿特·布雷基(Art Blakey,1919~1990,鼓手)

比尔·伊文斯(Bill Evans,1929~1980,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埃尔文·琼斯(Elvin Jones,1927~ ,鼓手)

索尼·斯蒂特(Sonny Stitt,1924~1982,擅长乐器:中音萨克斯、次中音萨克斯)

奥斯卡·彼得森(Oscar Peterson,1925~ ,擅长乐器:钢琴)

查尔斯·明戈斯(Charles Mingus,1922~1979,作曲家,擅长乐器:贝司)

4、 冷爵士(Cool Jazz)

冷爵士出现于四十年代末,盛行于五十年代,是一种柔美的爵士乐风格。由于集中在美国西海岸,故又称“西海岸爵士”(West Coast Jazz)。对于冷爵士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温馨、典雅、舒缓、放松”。从演奏形式上看,冷爵士有点类似于古典音乐中的室内乐,乐队一般由3~6名乐手组成,其中最典型的是由钢琴、贝司、鼓组成的爵士三重奏。萨克斯、小号、颤音琴等乐器也经常在冷爵士中作为主奏乐器出现。从音响上分辨,冷爵士总是给人一种松弛、悦耳的感觉,每种乐器互不干扰"点到为止"。冷爵士的另一特色体现在鼓的演奏技巧上,鼓手一般都用钢丝制成的鼓刷进行演奏,对音色的控制极为细腻。因此,成千上万的酒吧、咖啡厅里至今仍然以冷爵士作为背景音乐洗尽尘世的喧嚣,为人们提供着清新自然的"柔美之音"。

代表人物:

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1926~1991,作曲家,擅长乐器:小号)

戴夫·布鲁贝克(Dave·布鲁贝克,1920~ ,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切特·贝克(Chet Baker,1929~1988,擅长乐器:小号)

盖瑞·穆里根(Gerry Mulligan,1927~1996,作曲家,编曲,擅长乐器:上低音萨克斯)

吉尔·伊文斯(Gil Evans,1912~1988,作曲家,编曲,擅长乐器:钢琴)

5、 自由爵士(Free Jazz)

自由爵士出现于六十年代,一批先锋派乐手使爵士乐达到了一种“无法之法乃为至法”的境界。他们反对以往爵士乐的一切传统,采用惊人的自由调性,犹如现代派音乐中的机遇音乐和偶然音乐,极力地破坏音乐的结构和调性,引进意外因素。从乐队编制上看,自由爵士和以往的爵士乐没有太大的区别,最大的差别在于他们的演奏是完全自由的,美学标准是抽象的。从表面上看显得杂乱而无序,但是内在的和声结构却是十分严谨的,乐手之间的合作精神是自由爵士最重要的技术依托。

虽然自由爵士将爵士乐推向了一个极高的思想境界,但是由于它那极难理解的音乐形象和美学标准,最终使它只能成为专业人士探讨和分析的对象而与普通听众无缘。

代表人物:

奥内特·科尔曼(Ornette Coleman,1930~ ,作曲家,擅长乐器:中音萨克斯)

约翰·科尔特兰(John Coltrane,1926~1967,作曲家,擅长乐器:次中音萨克斯)

埃里克·杜菲(Eric Dolphy,1928~1964,擅长乐器:中音萨克斯、长笛)

塞西尔·泰勒(Cecil Taylor,1929~ ,擅长乐器:钢琴)

罗兰德·科克(Roland Kirk,1936~1977,擅长乐器:中音萨克斯、长笛、单簧管、小号)

6、 拉丁爵士(Latin Jazz)

拉丁音乐与爵士乐的结合早在三十年代就开始了,但是拉丁爵士真正的盛行则是在六、七十年代以后。拉丁爵士的特点是在爵士乐的基础上融入了大量的打击乐器,同时也将复杂的拉丁节奏渗入到爵士乐之中。从乐队上看,除了爵士乐原有的乐器之外,像康加鼓、邦戈鼓、沙锤、牛铃等打击乐器成了乐队的重要配置。从节奏上看,各种复杂的拉丁节奏(如曼波、探戈、伦巴等)和爵士乐的结合使其呈现出更加丰富的节奏色彩。其中以兴起于巴西波萨诺瓦(Bossa Nova)最为典型。

波萨诺瓦是曼波(Mambo)与冷爵士融合的结果,同时也吸取了一些桑巴(Samba)音乐的特点。它的音响效果不喧闹,给人的直觉好像是歌手与听众聊天时的窃窃私语。波萨诺瓦的旋律性不强,而且带有很多的变化音,但是它那典型的节奏型()却在流行音乐中被广泛的得到运用。因此说拉丁爵士的吸引力主要来自于丰富的节奏律动。热情奔放的拉丁人民用他们的聪颖和智慧为爵士乐增添了一道带有热带风情的异域之景。

代表人物:

斯坦·盖茨(Stan Getz,1927~1991,擅长乐器:次中音萨克斯)

乔安·吉尔巴托(Joao Gilberto,巴西人,擅长乐器:吉他)

阿斯特鲁德·吉尔巴托(Astrud Giberto,巴西人,歌手)

安东尼·卡洛斯·乔宾(Antonio Carlos Jobim,巴西人,擅长乐器:钢琴)

查理·拜尔德(Charlie Byrd,擅长乐器:吉他)

巴顿·鲍威尔(Baden Powell,擅长乐器:吉他) 7、 融合爵士(Fusion Jazz)

融合爵士兴起于七十年代,是爵士乐的分支之一。只要你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胆量,任何音乐都可以成为爵士乐的调料。如今所谓的融合爵士一般是指在爵士乐的基础上融合了摇滚乐、世界音乐等成分,同时也融进一些流行音乐元素的爵士风格。因此,融合爵士给人的感觉是既新鲜又流行,而又不失爵士乐的色彩。从乐队上看,融合爵士打破了传统爵士乐队一直以原声乐器为主体的原则,它大量的使用电声乐器和电子乐器,使其更具现代气息。比如用电贝司代替原声贝司,用电子合成器代替钢琴,电吉他使用效果器(传统爵士乐一般不使用使用效果器)等做法都是一次大胆的创新。从节奏形态上看,融合爵士经常加强鼓和贝司的力度,制造出奔腾不息的节奏律动,钢琴和吉他也从原来演奏旋律声部转变为节奏乐器。这种不规则的低音线条,疯狂的贝司击弦,厚重的摇滚节拍加上爵士乐的规则,有时又被称为爵士放克(Jazz Funk)。总之,融合爵士的电气味重了,流行味浓了,因此被人接受的可能度也就大了。

代表人物:

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1926~1991,作曲家,擅长乐器:小号)

赫比·汉恩考克(Herbie Hancock,1940~ ,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奇克·考瑞阿(Chick Corea,1941~ ,作曲家,擅长乐器:钢琴)

韦恩·肖特(Wayne Shorter,1933~ ,作曲家,擅长乐器:次中音萨克斯、高音萨克斯)

约翰·麦克劳林(John Mclaughlin,1942~ ,擅长乐器:吉他)

鲍勃·詹姆斯(Bob James,擅长乐器:钢琴)

戴夫·万科尔(Dave Weckl,鼓手)

8、 酸爵士(Acid Jazz)

酸爵士兴起于80年代末,它将爵士乐与嬉蹦乐(Hip-Hop)结合到了一起,使其更加流行化、商业化。从乐队上看,它经常采用嬉蹦乐的编曲模式,DJ的"刮擦"技术在从中得到了大量的体现。在嬉蹦乐的乐队基础上萨克斯、小号等爵士乐中常见的乐器以音乐背景的形式作即兴演奏。这种爵士乐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爵士乐的个性。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只是唱片商进行商业运作的一种手段而已。他们用爵士乐当诱饵,目的只是为了赢得更多的听众和从中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

代表人物:

吉尔斯·彼得森(Giles Peterson,DJ)

US3乐队

罗伊·埃尔斯(Roy Ayers,擅长乐器:颤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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