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殡仪馆回应月薪4万8招扛尸工,谣言!造谣者是否需承担责任?

上海殡仪馆回应月薪4万8招扛尸工,谣言!造谣者是否需承担责任?,第1张

河南新乡一女子在网上发了一条在殡仪馆上班一个晚上可以挣1600的言论,河南新乡殡仪馆已经辟谣。现在又有上海殡仪馆招聘搬尸工人月薪48万元的谣言,关于殡仪馆赚钱特别多的这种谣言在网上已经传播了很多年。这就是有人想要借这种话题来骗取流量。官方给出的回应是,这完全就是谣言。

关于殡葬业的话题一直都有,这个行业对于普通人来说本就是个很神秘的职业,所以凭借一个“高薪待遇”的话题就能上热搜。主要还是因为河南新乡的一个主播在网上发的视频,说自己上班一天1600。新乡殡仪馆官方辟谣,并表示已经向平台举报,律师进行下一步处理,准备法律诉讼。尽管已经辟谣,却也激起了人们对这个行业的求知欲。

点开一些网站和招聘网站,就会搜到关于上海殡仪馆月薪48万招聘搬尸工等多条此类招聘内容。但这些只是一些标题,点击后无法找到相关内容,或是关于白事服务的广告。这些殡仪馆也从来没有发布过招聘信息。殡仪馆属于事业单位,招聘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本不存在“日结”的形式。所以关于这种殡仪馆招聘日薪多少钱或月薪多少万的信息都是用来吸引人们眼球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还需要谨慎发言,针对网络造谣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网上造谣者有法必依,会根据造谣者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果进行定罪处罚。如果是侵犯了企业的商业信誉等,有可能侵犯刑法,根据刑法的相关法规,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的,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于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不就是啤酒嘛,不知道你的牌子是大众的还是受众面不是很广的,啤酒还是要主打能吃海鲜的,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是不是这个啤酒配海鲜特别好吃,还是海鲜有这个啤酒特别好吃呢?

如果要推广的话,你们不如和海鲜酒楼合作,靠口碑推广比较实际。我个人认为,购买啤酒,很多顾客是具有品牌忠诚度的。

如果一定要送创意的东西,瓶启器和环保袋是最实用的,一个可以开啤酒,一个可以拎买来的啤酒,或者你就在瓶盖上印一点东西,收集一定数额可以得奖什么的。

其实殡葬业的薪水和普通工作的薪水都差不多,但是这样的广告明显还是假的,因为真的有这么高的工资,还需要到处张贴广告吗,毕竟殡葬行业也是属于事业单位的,所以像这样的假广告还是不攻自破了。

而且面对这样高的薪资的广告,其实殡仪馆也出来做过解释,作为隶属国企的事业编制的工作,其实就是总多的事业编制当中的一种一个普通的工作,所以工资的话也是普通的工资,没有现在传说中那么高的工资。

在正规的招聘网上可以看出,殡葬业的工资也就是3000左右,因为工作的种类不一样,所以大家拿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最高的工资也就是刚刚打到6000元的工资,所以说真实的殡葬业工资就是这么多,大家在选择这个行业的时候还是要考虑清楚的。

这个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为现在有很多殡葬店。就是开在居民楼下的商铺里面。这也没什么呀。和开一家其他用品商店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经营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看到了关于河北在家门口开殡葬用品店受到阻挠的新闻。我觉得阻挠人家开店的人。没有道理。或者说阻挠了,这些人自我修养就不怎么样?所以才不让人家开殡葬用品店。殡葬用品店怎么了?那不很好吗?谁家都用的到?逢年过节的。家家都需要购买一些殡葬用品来祭祖或者缅怀自己已经逝去的亲人。有了这家店,你购买商品的时候不是很方便吗?何必要限制他。

再说人家在哪开店?也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有经营许可证的。在哪里都是可以开店的?国家法律已经允许人家开店。你有什么权利限制。难道你的个人感受还能大于国家的法律吗?再说那也没什么不好的感受。一家殡葬店。就是经营一些殡葬用品。也不在店门前。搞一些殡葬活动。所以对大家没有任何影响。反而给周边的居民。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阻挠的这一部分可能是觉得殡葬业在自己家门口显得有点晦气。这就是一种封建残余思想在作怪。我看很多片子里演的古代。一些棺材铺也就是开在居民旁边啊,自古我们国家就有殡葬的传统。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大致差不多。殡葬用品在全国各地的用法也都差不多。所以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它不会影响你什么。我是完全支持的。

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第三章 第十九条 扰乱公共场所只需;第二十四条 贴小广告如为非个人行为,而且其团体未经注册登记,是否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是否污损、损毁公共设施、草坪、花卉、树木。

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 第三十二条 影响公共设施 在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禁止设置广告的区域 损害市容市貌。

是否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七条

是否违反《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第三十条

是否违反《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 第十七条

是否违反《秦皇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 第十九条

是否违反《秦皇岛市城镇公共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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