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相较于其它音乐,其自身有很多独特之处:
1、从大音阶来讲,它的第三级(Mi)音和第七级(Si)音经常是降低一些(平时讲是降半音,实际上不到半音)。有时第五级(Sol)音也降半音。这些降音还常辅以滑音和颤音,因而更加强了歌曲忧郁、悲伤的色彩;由于有以上这些特点,按这种方法形成的音阶,人们称之为"布鲁斯音阶"。
2、旋律中多用切分节奏和三连音,形成轻重音颠倒;
3、节奏多为双拍,通常为4/4拍,也有部分是2/4拍 ;
4、从歌词、曲调结构上讲,布鲁斯多采用对称的、带音韵的两行词。第一句重复一遍。每段曲调12小节,每句4小节,从而形成:‖∶ A ∶‖+B三句的固式曲式结构 。
5、和弦常用主和弦(Ⅰ)、属和弦(Ⅴ)和下属和弦。(Ⅳ),因此,和声听起来很和谐,而且朴素。
扩展资料: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
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
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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