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简介,大概里面有个场景,一个邮递员经常给一个女人送东西,后来时间长了,两人有了感情,但都未表...

说个简介,大概里面有个场景,一个邮递员经常给一个女人送东西,后来时间长了,两人有了感情,但都未表...,第1张

  其实很多事情,你越是逃避,它越是在你心里。

  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这个地址每天能接到上千封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信件,邮递员刘明杰第一次走这趟线的时候,看着那一大包的信件深深地皱眉,老邮递员把自己用了二十多年的邮包留给了刘明杰,看着那个破旧的邮包刘明杰有些厌恶,他并不认识那个曾经风雨无阻送信二十年并在三年前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老邮差,却也对他的事迹有些佩服,但是再怎么也不能把这么破的一个邮包留给自己呀。上级领导下了指示,因为这是老邮差唯一的遗愿,一定要他用,不然就走人,八零后都有些逆反心理,所以刘明杰看那个邮包很不顺眼。

  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第一百三十二封。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第七十一封快递,刘杰明分配着信件,这个地址对他来说是梦魇,复读三年,他与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最终还是擦肩而过,那里是全国著名的商学院所在地,他从小的梦想起点,也是他噩梦的终结,从小家人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刘明杰的身上,明杰明杰,明日之杰。他记得自己最终一次落榜的时候,奶奶咽下最后一口气,死不瞑目,那是刘明杰看到的最恐怖的画面。尽管奶奶下葬后他家人要他继续考,但是那些学了许多年的知识在一夜间全都忘了,一点儿都想不起来。那是心理学上的一种暗示逃避。

  “小刘,快去吧,商学院信件多,以前张师傅早上七点就走了,你熟悉这趟线就好了,不累。”邮递员组长拍了拍刘明杰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刘明杰点了点头,挂上那个硕大的邮包。

  清早北陆大街来来回回的学子很多,一个个带着骄傲的笑脸,刘明杰从心底里羡慕这些能在这里上学的人,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不管自己多么努力,终究和这里有着差距,如果差距大放弃也就算了,但每次只有五分,不管他多努力。

  信被送到商学院的收发室,看着新来的邮递员。看门的大爷推了推眼镜,扫了一眼刘明杰身上挎着的帆布包道:“老张呢?”

  “张师傅三天前已经去世了。”

  听到去世两个字,看门的宋大爷楞住了,风雨无阻送了二十年信的老张死了,就这么死了!宋启正的心突然失落了下来,虽说他总和老张斗嘴,甚至两个人有时候因为一封有点损伤的信件吵起来,但是那样的生活很充实,他忘不了那老东西下雨的时候在怀里揣着饭盒给他拿嫂子亲手包的酸菜馅的水饺,突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滑出,宋启正像是想起了什么,把刘明杰送来的信件倒在了桌子上,慌乱地找了起来,找了很久,一个牛皮纸的信封被他挑了出来,拿着信封宋启正跌坐在椅子上,眼神呆滞,刘明杰不觉好奇,扫了一眼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张永贵。”

  张永贵,张永贵,那个黝黑的老头在黑白照片里笑得憨厚,邮递员的帽子带得规整,身边是一片一片的菊花,昨天是张师傅的丧礼,他也去参加了,那个紫木的排位上写的名字就是张永贵。

  看着宋启正呆滞的表情,刘明杰有些害怕,但是还是戳了戳发呆的看门大爷,回过神的宋启正把那封信揣到怀里,冲着刘明杰苦笑:“小伙子,好好干,老张这些年帮了不少人。给你留下的是康庄大道。”

  “大爷,这信……”看着那信,刘明杰打心眼里好奇。

  宋启正摸着怀里的信封道:“时间久了你就明白了。”

  2

  一个月以后北陆大街的信越来越多,从原来一天一两百封,一下到了一天七八百封,所有的地址都是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宋启正每次接过那些信件的时候,都会细心地查看,然后挑出一些来,再把剩下的分出去,每次都是这样。刘明杰本想问什么但是又觉得没必要,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耗费着。

  他已经看到那个穿白裙子的姑娘很多次了,笑起来的样子特别清淡,看着她的笑,刘明杰就能想到曾经在初中遇到的那个小姑娘,两个辫子。刘明杰没有再看他,他知道她是商学院的,一个女生能考上商学院,必然是眼高于顶。

  “喂,等一下好么?”清脆的声音,伴随着鞋跟匆忙的追赶。

  刘明杰停下自行车回头看去,拿着洋伞的女孩一身白裙子站在不远处气喘吁吁,看到他的车子停下马上就跑了过来,微风里女孩的头发微微的飘起,一点点地撩拨着刘明杰的内心。“有事么?”

  女孩停在刘明杰面前:“你能帮我邮寄这个快递么,很着急,我给快递公司打了很多个电话都没人接。”

  “行,你写好地址给我就可以了。”刘杰明从帆布的包里找出快递的袋子,又递给女孩一支笔。

  陶静。女孩一笔一划地写完,原来她叫陶静。

  陶静写完地址把快递放在了刘明杰手上,不放心地道:“这是我们给外地设计院做的策划,一定要送到。”

  刘明杰签好自己要签的姓名和物种不觉笑道:“要是不放心给我留个电话,送出去我打给你,这种快递在邮局都有跟踪系统,只要收件人签字,我就有回复。”

  陶静考虑都没考虑把自己的电话写在了刘明杰的手上:“这是我电话,有消息一定要通知我。”

  看着那个白衣服的女孩走远,刘明杰不觉一笑,哪有什么跟踪系统,要是真的有,一个快递也不能只要你八块钱,看着手心里的电话,刘明杰不觉得笑了,他从没这样向一个女孩要过电话。

  夜晚,刘明杰取出抽屉里的信纸,他喜欢写信,更喜欢给喜欢的女孩写信,就以一个莫须有的人名吧,凌厉的钢笔字下是一个少年对梦想的追寻,他写的几度叹息,也许就像很多的名人说的,生活就是一场戏,有起伏才有成败。

  信是刘明杰掺杂在那一堆送去北陆大街的信件里的。可能是心全在信上,来的时候差点儿出车祸,那个大客车真是擦着自己过去的,想到这儿刘明杰还是一身的汗。

  信依旧被宋启正倒了一桌子,依旧是挑他熟悉的人名,一开始刘明杰本不在意,直到那个特殊的紫色信封被宋启正掏出来的时候他才有些微微的触动,难道这老头认识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大爷,您每天都挑信干什么,一起送出去多省心。”

  宋启正抬头看一眼眼前的年轻人不觉说道:“你不懂,若是你懂了你也宁可你自己不懂。”说着神秘莫测地笑了。

  刘明杰送完北陆大街所有的信件后又碰到了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她拿着一把阳伞站在大钟楼的下面,笑得很开心,正在摆姿势照相。刘明杰把车放在街灯下,冲着女孩照相的地方走去,女孩的目光在恍惚间和刘明杰相遇却又平淡地错过。

  “邮件已经到了收件人的手里了。”还没等刘杰明说话,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就不见了,好像只有一瞬间就消失在了眼前。

  刘明杰好奇地看着四周,回去的路上脑子里一直都是老宋挑信时的表情还有下午在小广场前转瞬即逝的陶静,但他忽略了一点,下午广场的女孩摆着漂亮的pose,广场上却没有一个镜头是对向她的。

  3

  晚饭的时候宋启正拿出了珍藏多年的桂花酿,他是个孤寡老头,老伴前些年死了,儿女都在外地定居,在这里除了还剩个侄子外再也没了亲戚,而他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只是老张死了。

  喝了一口桂花酿,宋启正从抽屉里拿出那封一个月前寄给张永贵的信,牛皮纸的信封,上面的字有些乱,但是他认得出那是老张的笔记,这么多年他都是这么写他的名字,张字总是很大,昏暗的灯光下,宋启正打开那封信,一边打开还一边念叨:“老张,我知道你不放心这条道,有什么嘱咐就跟我说吧。”说着打开那封信,一张空白的信纸,有人说信里空白的信纸是给死人看的,烧了死人才看得见,活人看不见,要是活人看见了就离死不远了。看着那张信纸宋启正叹息了起来,喝了一口酒有拿起今天扣下的那些信件,打开都是空白的,就连刘明杰写了一个晚上的那封特殊的紫色信都是空白的,宋启正抱着那些信念叨:“死了就是死了,别再缠着活人了,你们的信我会给你们送过去的。”话说完,窗外刮起了风,今天是阴月。

  把信件放进纸箱里,老宋又喝了一口酒,算是壮胆吧,传达室门外是一片空地,顺着空地往前走是商学院已有百年历史的教学楼,教学楼左侧是一个人工湖,湖中有一座桥。汉白玉的大桥,老宋刚来这里的时觉得这桥很漂亮,在一片碧湖上有种断桥相逢的感觉,可是有些事情并不是表面所见的。

  因为那桥是一座鬼桥,这还是老张告诉他的,老张当了邮递员这么多年,从他手上投递的邮件都能绕地球一周,第五年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就是送去商学院的很多封信都被打回,后来在好奇心驱使下,老张打开了其中的几封,无一例外都是空白的,在邮递员中间本来就有一个故事,传了许多年也没人知道是真是假:三十年前有个老邮递员路过一幢房子的时候,从一个女人手里接过了一封信,就是本市的,也在他的管辖范围,他把那封信送到收信人手里的时候,突然发现那张邮票很特别,是一张印着灰色烟尘的邮票,而这张邮票在邮递员的鉴别后证实是假的,邮递员只得拿着信再去那家,要求寄信人更换邮票,可是不管他怎么敲门都没人来开,他好奇地从猫眼往里看,却只看到火红的一片,后来邮递员自己换了邮票,帮那家把信送了过去,收信的男人看了信件晕倒在地,后来邮递员才知道那个托他寄信的女人已经死了三年,而且死相凄惨,是被丈夫挖眼而死的,他看到的不是屋里装潢的红色,而是直直地对着女人没有眼珠的血眼眶!后来那封信一开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的空白信,只有格子线是红色的,带着血色,老一辈人都说空白的信是邮给死人的,不送到死人会生气。

  宋启正把一箱子的信件倒在桥边的石头上,绿色的湖水映衬的汉白玉桥散着一股冷光。

  “都投胎去吧,别害人了,死了就是死了。”宋启正喃喃自语,把一封一封的信扔进火里,他感受得到身边的怨气越来越重,而那封紫色的信不管如何烧总是好好的,宋启正急忙从火堆里掏出那封信,只见上面写着陶静两个字。猛然间,宋启正回头看去,碧波的湖面上一丝涟漪浅浅的晃动,就像迎面走来一个人,宋启正连忙从怀里掏出那个**的咒符沾了吐沫贴在自己身上,那还是他去年在寺庙里求的。

  那股阴冷的气息越来越弱,宋启正松了口气,回头的时候不觉又吓了一跳,黑灰被风吹起来在地上拼成字:回吧。

  宋启正连忙拿着那些信件往回跑,以前烧信的都是老张,这活儿真瘮人。

  4

  警察来到商学院调查情况的时候刘明杰正巧来送信,商学院死了一个学生,死在湖边,溺水死的。清早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发胀了,宋启正依旧是挑信,拿到那封紫色信的时候顿了顿,但是还是拿了起来,刘明杰再次疑惑,却没有过多的问,其实有的时候他以为他很聪明,能以那种方法要来女孩的手机号,没想到女孩更聪明,告诉他的是一个停机了一年的号码。

  刘明杰跟老宋说:“大爷,你们学校是不是有个叫陶静的女孩。”

  听到那名字宋启正皱了皱眉:“问这个干什么,有没有,与你有关么?”

  刘明杰一听这话有些生气,但还是好言地说:“前几天她托我送了快递,最后被退了回来,那天听她说这快递挺着急的。所以打听一下。”

  陶静的快递,宋启正愣了一下不觉怒道:“没有,没有这人,以后这种私活儿别乱接,小心让领导知道。”

  放下信刘明杰离开,走到大门口的是时候不觉咒骂宋启正,该死的老头,宋启正打了个喷嚏,然后把那些特殊信件放在纸箱子里。才把箱子塞进桌子下,就有人敲门,是警察,为首的警官看着宋启正,眼神锐利。

  问了一些情况,警察开车离开,宋启正看着警车走远,拿出昨晚烧不掉的信件,老张说过,第一次收到信的鬼都喜欢自己来拿,烧是烧不掉的。

  宋启正放好陶静的信,拿着那些写给正常人的信往送去大楼内的教务处,离开的时候教务处的小秘书跟宋启正说:“宋大爷你把我这封信捎走吧。”

  听到小秘书如此说宋启正吓了一跳不觉怒道:“什么捎信,是带信,捎信是……”给死人的。后四个字到了嘴边硬生生让宋启正咽了下去,小秘书一愣不觉到:“捎信和带信有什么不一样,得了大爷,你把信给我带下去吧。”看到宋启正离开,小秘书不觉笑道:“这老头脾气还不小。

  拿着那封牛皮纸的信,宋启正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老张说过,活人若是烧信就离死不远了,捎信,烧信,他给活人捎信,给死人烧信。

  回去的时候宋启正特地绕到了湖边,昨天烧信的烟灰还在,被人画了很大的一个白圆。

  “听说是被女鬼引诱下去的……”

  “才不是呢,说是博士考试没通过,自杀……”

  “都不是,我听说是家里死了亲人他昨晚来烧纸,让女鬼不小心给带下去了。”

  宋启正没有作声,看了一会儿就转身离开,脑子里总是昨晚那两个字,回吧。

  老张,那是老张的字……

  再去送信的时候刘明杰很聪明,他把信放到了大的白色信封里,依然署名陶静,但却在宋启正挑完信件之后才塞进那堆要送去教务处的信件堆里,这样这老头就不会莫名其妙地给扣下了。

  陶静打开那个大信封,里面还有一个紫色的,打开紫色的信封,信纸上却什么都没写,陶静道:“哪个缺德的恶作剧。”也许很多人不知道空白的信是写给死人的,要是陶静知道,她绝不会骂也不会老实的坐在这那里,而是早已去了拱辰大街。

  6

  下午上班的人陆续地走进教学楼,教务处的门却依旧关着,门口聚了一大群人,想必又是门锁坏了,宋启正带着来后勤修锁的人打开办公室的大门,只见小秘书躺在地上,双手狠狠地掐着自己的脖子,满脸青紫,已经死了。

  警察得到消息来到现场的时候,现场外聚满了人,陶静是新分来的大学生,刚刚毕业两年,家境也很丰厚,没有感情危机,她绝不可能自杀而死。

  宋启正看到陶静桌子上的那封信就明白了,朱砂的封线,那是给死人看的信。她收了给死人的信。

  警察问着教务领导,想查一下最近陶静有没有什么怪异的行为,领导摇头不觉想到,那天宋启正恼怒的画面,警察听完后道:“你觉得这儿有什么异常么?”

  领导道:“宋大爷在我们这已经十多年了,从没有对我们这些人发过什么脾气,那天却气得厉害,办公室的人还说这老头不知道吃了什么枪药。”

  “是吗。”警察并不在意,人在思想的支配下,过度劳累,过度刺激,都会造成一种精神压力,这种压力支配人的精神暴戾。

  又问了些情况,警方带走了那封上午陶静才收到的信,离开现场的时候警察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角落里有些胆怯的宋启正,四目相对,宋启正逃避一样低下头。

  他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和他没关系,这个陶静和那个陶静重名,碰巧收到了那个陶静的信。那些都不是他的错是鬼在作祟,可是谁又相信这世上真的有鬼?

  桂花酿喝了一杯有一杯,宋启正对着空气道:“老张,我知道你没走,你跟那些人打了一辈子的交道,你帮帮我,我给他们烧信就别再乱闹了。”

  敬老张的那杯酒洒了,酒杯也摔在了地上,宋启正听到声音吓了一跳,看过去,那撒了一地的酒分明就是老张的脸。

  “老张你真的还在,怎么着,我怎么才能像你一样和他们相安无事?”

  拱辰大街,一甲十三号,那是老张用酒水写下的,宋启正记下来,水就没了,屋里那股阴气也散了,他知道老张回来过。

  7

  刘明杰接到齐晓辉的电话时,正在给北陆大街送邮件,那个叫陶静的女孩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自己写的那么多信件也没有回复,不觉间他又望向了那天看到陶静的小花园,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功夫。白衣的陶静举着一把洋伞站在坐在雕塑下,样子有些落寞。

  放下车,刘明杰走了过去,这次他小心了很多,并没有直接就打招呼,反而陶静先道:“是你,上次的快递真是拜托你了,不然我们全组的设计都会因为我毁掉。”

  刘明杰一愣,那封邮件并没有送到已经被退回来,按时间的推算怎么应该到她手上了:“可是……。”

  陶静笑道:“有什么可是的,我真得好好谢谢你。”说着一把拉起了刘明杰,她的手很凉。

  看着这个开朗的女孩刘明杰打心眼喜欢,可是心里还是有种自卑感,离开的时候,陶静知道他要回商学院,执意要坐他的自行车一同回去,自行车上,刘明杰蹬得特别卖力,他觉得现在一定像极了言情小说里那些在田野上男女主角骑脚踏车的画面,可他不知道在他看来美好的画面,在别人看来再正常不过,邮递员的后座是两个大大的布袋,哪里有什么拿着遮阳伞的白衣少女。

  把车停到商学院的门口,陶静头也不回地一溜烟就跑进了学校里。看着陶静越跑越远,刘明杰笑得

秋日感怀

已经十二月了,树上的叶子早已枯黄,但竟还有大半都挂在枝头。

夜幕下,昏昏的街灯中,看到的竟是一树金黄的灿烂,那一瞬间,我呆住了。

看着那童话一样的金树,哗哗的拍动着他的枝叶,我竟有了一种要落泪的感动。

我一向以为秋天,枯叶,只是代表着萧索与孤寂。秋风秋雨愁杀人,古人对于秋天的描写也大都如此:

概夫秋之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 ……

其气凛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

顾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奋发。

听着秋声,看着叶子一片片落下,是一场场的别离,也是生命的枯竭与消逝。凄凉,不舍与无奈总是挥之不去的萦绕在我的心头。我欣赏秋天的风高云淡。我沉醉于她的清雅脱俗,但同时也总是不可避免的陷入凄然的情绪中去。

而今天,这种灿烂,忽然给了我一种坚强的感觉。

那棵树,一个人,执着的近乎固执的站在那里,带着满枝的金色,坚强的在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是刚强。是坚持,也是忍耐。

秋风中的花儿

今年的秋天来得早,却如二八女子姗姗的莲步轻摇,那绚烂的黄叶依依的不忍坠落,我不知道爬满篱墙的红艳艳的藤蔓植物叫什么,每回行走在这条小路上,都禁不住观望驻足,我想我的神情一定是喜悦的,在这个被古诗词渲染的萧瑟悲凉的秋天,有这样热情火辣的颜色怎不叫人心潮澎湃呢。仿佛秋风也爱恋着这个季节,柔软而温情。阳光恰到好处的暖着我裸露的肌肤,整个人不免沉醉起来。于是嗅到了”芳熏百草,色艳群芳,在幽愈馨”的菊的清香。

自陶渊明歌咏过菊花”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的贞秀之姿并于东篱种菊之后,菊花便被中国古代文人雅士引为知己。试想忽然一夜霜满碧瓦,芭蕉不展,荷败莲萎,红凋绿落,惟有”菊蕊独盈枝”,会是如何的惊喜呢。难怪明代诗人高启在”秋色苍茫人欲醉,寒香冷落蝶先知”的秋天要坐对幽轩赋诗了。这时如果有酒,有一知己,吟风弄月,把盏赏菊,对面是心爱的人,杏眼桃鳃,柳眉樱唇,素指纤纤,笑靥如春,或者他是长眉俊目,星眸微醉,衣袂飘飘,这场景该是怎样的风情万千呢。当然最好是繁花落尽之后于一山清水秀天高云淡之处寻菊之意韵,尽享生命乐趣,其中况味非尘俗庸人可体会啊。

苏轼赞誉菊花”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写出了菊花清冶秾艳的姿态,诗人屈原“朝饮秋菊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彻彻底底的将菊做为生命的汁液啜饮而流芳后世,写出了菊的极致气韵。李商隐的“暗暗淡淡紫,融融洽洽黄”点染出菊的婀娜婉转绰约柔姿。古时女子聪慧多情,也以菊喻心,如朱淑真的"土花能白又能红,晚节犹能爱此工。宁可抱香枝头老,不随黄叶舞秋风"道出了与菊同一的孤标傲世,而李清照"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暧昧已是对菊由衷的青睐了。不管怎样,古文人们写尽了菊花的幽香,风姿,异质,奇态,潇潇洒洒的装点出一个风骨无限的菊的世界。唯有唐黄巢《题菊花诗》"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和《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尽白花煞;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中赋予菊花以重重杀气,令人心有余悸而惶惶然。我终是一弱质女流,难将菊花看作金盔铁甲。而"多少天涯未归客,尽借篱落看秋风"真正想看的是那凌霜而立独立枝头的菊花,好让自己独自走完人生的旅途吧。

菊花既然有如此多的意味,它的名字也一定是超拔飘逸的, 以花色命名的有:“空谷清泉”,“黄莺出谷”,“玉蟹冰盘”,“绿衣红裳”等等。或以花瓣来辨其形而命名的如:“惊风芙蓉”,“松林挂雪”。也有以花的造型来命名的如”金线垂珠”,“十丈珠帘”等,还有以历史人物和故事命名的,如 “嫦娥奔月”,“湘妃鼓瑟”等等。总之一朵花背后隐藏着人们无数的愿望与志趣,令人遐思不已。

菊花除了可供观赏与浸*之外,还有许多实用价值。可作药,可酿酒,可制茶,可养生。当今最流行的韩国新新浪漫主义掌门人金河仁更是将菊花演绎成爱情的滋味,浪漫纯粹。

秋风秋雨愁煞人

雁过秋空夜正央

回塘风起是清狂

岁华如箭几多事

秋月秋宵秋日长。

夜已深,人不寐.

窗外有寥落的几颗星,皎洁的月圆满着,却是凄清,幽冷.明月哪会解人心中的离恨,兀自透过云层将那万点清辉漫散于高处仍蓊郁葱茏的树梢上,远处连绵的山在夜色下更显得冷峻苍茫,依依的西风不经意的拂过篱笆墙边白日里翠生生的藤萝。已是深夜了,看得见杂草丛中栖息的几点萤火虫,瑟缩着,许是做着一个关于夏季的梦吧。疏星明灭的夜空,居然飞过一只雁,怕是离群失伴了,徘徊着,盘旋着,偶尔听得一两声尖厉的鸣叫,划破了夜的衣裳,突然急急掠过树梢,倏然间消失了踪影。这时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丝竹声,侧耳细听,却是那般的惆怅清冷,如大理石柱上斑驳的斜纹。是谁家的女子将那锦瑟弹响,低低的告诉我:秋天来了。

秋天来了,洞庭湖水满溢着秋潮,涨落间淘尽了多少 英雄豪杰。虽说秋风是这样的柔弱无骨,依然吹落了洞庭湖边曾经枝繁叶茂的树木,你听:那坠落黄土的片片树叶回旋激荡的声音是否如刀枪齐鸣万马萧萧?你看:那伫立水中的长衫少年衣袂飘飘的身影是否如玉树临风悠然从容?可是他的眉宇间为什么会有淡淡的忧愁?是谁美妙的目光装满了他的心房?是谁曼妙的歌声吸引了他的目光?是一位美丽的山鬼,披着荔戴着萝含着醉吐着笑在不远处翩翩起舞,可是她的嘴角边为什么会有恍惚的哀愁?是谁和谁的爱情让她如此凄艳迷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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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铁鹫飞艇 - 举人 四级 10-19 10:36

小朋友 我来帮你 看看下面的 我感觉不错的袄

秋雨打着她们的脸。一堆堆深灰色的迷云,低低地压着大地。已经是深秋了,森林里那一望无际的林木都已光秃,老树阴郁地站着,让褐色的苔掩住它身上的皱纹。无情的秋天剥下了它们美丽的衣裳,它们只好枯秃地站在那里。

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早晨像露珠一样新鲜。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使人想听见一阵高飞的云雀的歌唱,正如望着碧海想着见一片白帆。夕阳是时间的翅膀,当它飞遁时有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于是薄暮。

大地穿上了一件金**的毛衣,枯黄的扬树叶和鲜艳的枫叶飘落下来,好象是几只彩色的蝴蝶在空中飞舞。虽然寒霜降临,可青松爷爷还穿着碧绿碧绿的长袍,显得更加苍翠。花园里,菊花争芳斗艳,红的如火,粉的似霞,白的像雪,美不胜收。柿子树上的叶子全都落了,可黄澄澄的柿子还挂在指头,像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橘黄灯笼,红通通的海棠把树枝都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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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747728499 - 试用期 一级 10-19 11:01

秋景

那一声声唧唧的知了叫声己从那树林里消失了,那一棵棵的翠绿树木,也换上了金**的睡衣,那呼呼的西风也匆匆赶到,这景象告诉我们秋天已来临了。

每当这秋天匆匆地赶来,那河边、路旁到处掉落嫣红的枫叶;天空中,那一队队的候鸟和群飞的燕子正飞向暖和的南方。

一片片金**的稻田中,辛勤的农夫不辞劳苦收割那黄金般的稻穗,心中正盼望今年有好的收成。

夜晚明亮的月光伴着我,每当中秋佳节,我总是想着这秋天的景色,吃着香甜的月饼。

啊,这美好的秋天景色,真是个读书的好季节,我要赞美它,利用它。

秋景

“一叶知秋色”,落叶飘飘成为秋色一景。

秋天的风,吹走了春季的“湿”,吹走了夏季的“闷”,带来了一阵清凉。人们都说,秋风是干燥的。我却不以为然,我喜欢秋风拌面的感觉,它可以让人头脑清醒;可以让身上的尘埃飞向远方;可以带我们的灵魂走进秋色。秋风一闪,万树都会报以热烈的掌声和优美的舞姿,那个场面隆重盛大,不亚于盛大晚会的热闹场面,满天飞舞着蝶一般的落叶。叶子之间碰撞出的响声似乎在向大地母亲报喜,离家的孩子要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激动的心情是无以用言语表达的,也不需要表达,因为秋风已经悄悄地告知大地。

秋天的叶,带走了春季的“绿”,带走了夏季的“壳”,带来了一段满天飞舞的动人场面。每一片落叶都是一个生命的结束,同时又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落叶在风中尽情地舞动着婀娜的身姿,时而偏偏下落,时而转圈,时而随风而行,身披黄衫的它们,此时是在以最优美的舞姿向大树告别。感谢大树母亲的养育之恩。秋天的叶铺满了世界各个角落,一走过,犹如在弹奏着动听的钢琴曲,此起彼伏。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气势,“余音绕梁三日”。

秋天的色,涂掸了春天的“多彩”,涂掸了夏季的“火红”,染上了一层深褐色。褐色是秋的主色调。秋的到来,天地万物以此来迎接。褐色让人产生无限暇想。我不喜欢“多彩”,不喜欢“火红”,也不喜欢“洁白”,唯独热爱褐色。它代表着一种庄重、沉稳,同时它也是人们内心深处的一颗“琥珀”,透明之中裹着一种辛酸。同时褐色也是画家们在描绘秋景时的最爱。秋天的色调朴素。不雍容华贵,不矫柔造作,以质朴征服了我。

秋天的阳光,覆盖了春季的“温暖”,覆盖了夏季的“炎热”,送来了一丝丝“爽意”,秋天的阳光醒来都是挺晚的,消失得也快。算得上“晚出早归”。但并不妨碍它的质美。它不单单照射到万物,同时把人类心灵深处照得通通透透。我想,秋天的阳光是了解我内心的秘密,我不用向谁倾吐。因为秋天的阳光已经告诉大自然的万物,它们会和我一起同喜同忧。

秋天的风,秋天的叶,秋天的色调,秋天的阳光,构成了一幅绝妙的秋景图。图画中埋藏了许许多多的秘密,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就有以揭开;图画中蕴藏了许许多多的人生哲理,只要我们积极求索,就可以领悟。图画中展现了许许多多多姿的人生,只要我们端正态度,就可以拥有。

秋景——一幅美妙的人生宏图。

喜欢哪个用哪个吧

回答者: 安静的池塘 - 秀才 二级 10-19 14:27

秋天的雨是透着一股邪气的,天地间弥漫着如愁丝的雨时,万物都在静默,承受着它无情的洗刷。将一个夏天的躁气在慢慢浸泡中彻底打扫干净,清凉伴随着暑气的逃遁而成为主流。

如果春天之叶如妙龄少女的脸那么柔嫩,夏天之叶如一位成熟女性的脸那么香滑,那么秋天之叶就像已经四、五十岁的**的脸一样,已经看不出青春的光泽,经雨的一番清洗,虽然表面上像涂上一层胭脂,有点鲜艳,但那从内到外逐渐发黄的疲态却出卖了它脆弱的灵魂,被秋雨任意肆虐的树叶的点点飘零已经宣告了秋天成为大自然的主宰。树叶飘到池塘中,鱼儿忙着赶来,用嘴轻吻了一下这刚至的来宾,可能感觉没有什么可吃的,旋即一转身,一个水花,但又游向了另一个地方。雨中的鱼儿是快乐的,那轻快地落进水中的雨点,就像一个按摩师,温柔地将鱼儿的身躯抚了又抚。

干荷叶,减了清香越添黄,已经不耐风吹雨打,大多已经贴倒于水中,剩下的几个老柄在风中无助地飘荡,在秋雨连绵中,显得分外寂寞。对于莲花总是怀有别样的感情,或许是源于周敦颐的《爱莲说》!对《爱莲说》的解释后人总是有不同的说法,也许正是内容的不确定性才成就了这篇短文的不凡,一篇文章一旦以研究的眼光去看,其实它就不美了,如这些连绵的秋雨,他们本是天地间飘动的精灵,调皮地从高高的天上飞跃,农民从中看到了丰收,气象学家从中看到了雨量大小,科学家从中看到了大气问题,而文学家则从中看到了诗或美,而有一颗敏感心灵的人们则从中发现了秋雨的生命。

于秋雨中携一两好友,信步走于村边小路,没有喧哗的城市污染,只有雨落之音,在这个浮华的世界上,还有多少天籁之音,被现代文明包围的现代人,还有多少有敏感的心灵去感受这细腻的秋雨纷飞,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秋雨是最有个性的,秋雨下的景物也分外有特点,个个卓而不凡,与命运进行无声的抵抗,虽然美好的岁月已经接近尾声,但是他们却在秋雨中欢快地唱着歌,这歌不是颓废的,是感激的,是对往事甜蜜的追忆。其中一友曰:“秋雨真是缠绵,这种不慌不忙的气魄倒真是最符合人的智慧了,春雨凄迷、夏雨嚣张、冬雨却最无情,只有秋雨最体贴人意,最像一位古典美女了。”我等点头称是,是呀,秋雨是最具特色的,秋天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季节,即有前一季的热情又有后一季的冷峻,糅合了两季之长而丢弃了两季之短,表现的恰到好处,成为了最迷人的季节,而秋雨就成了最能代表其特点的景致之一,秋雨中的景物静心且安详地与秋雨交流,那份闲适正与秋雨呼应,构成了天地间最美丽的一幕。

喜欢秋雨的纡缓细腻,从容不迫,举手投足间显现出的大家风范,点点飘落的不是雨丝,而是心灵上的甘泉,不知洗涤去了人身上多少的俗情杂念!漫步于乡间幽静小路上,听雨轻挠片片绿叶,无由地生出对乡村无限的向往,真想告别人际上的纷争,寻一偏僻所在,盖一所别致院落,其间种上各种菊花,深秋之时,采得菊花置于杯中,品菊之隐逸,人生之苦短。

忽尔想到,秋雨的闲适早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一种奢侈行为,自然之美渐渐消失于众人视野,各种现代诱惑早已将人所俘获,人之眼界大多限于一个小单位上的纷争,能逃出现代文明的围追堵截的毕竟是少数,而能始终保持一颗平淡之心,在尘世中活得从容有趣的,恐怕是少之又少了。

秋雨,你是天地间的智者,人因你的存在而清醒,因你的智慧而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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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秋分,秋的兴致渐浓。落叶时候,红衰翠减,冉冉物华休。北风吹紧,雁阵惊寒。围湖的枫林在风鸣中渐渐憔悴了,以血色照亮这暗淡的仲秋。狂风卷地,铅云压城,色色豪华尽去,不见光辉气象。日月躲开了,任风云勾勒秋的形容。惴惴地酝酿,不承望竟淅淅沥沥地下起一场秋雨来。

雨丝如梦如幻,飘飘洒洒,稀稀疏疏地时有时无,仿佛清晨薄衫的秋气。雨落无声,渐渐将苍白的大地染上浅浅的眉黛。长街静默,延续着秋忧郁的性情;风情脉脉,不无企盼地向怀人敞开凄清的愁思。不论悲喜,不带炎寒,只那一股凉意吹去,淡淡地摩挲着肌肤,仿佛微微的雨丝落在心间,为激烈的热血降温。碧水扬波,层林微低。风未止,雨未尽,衣未温,思绪的温度与云的暗色相随。于是惆怅,叹流年如梦,去日苦多。而今朝之思混混沌沌,无头无绪,无有尽期,飘然如潇潇秋雨,轻盈灵动,辗转缠绵,似有还无,落在幽空,和清风共醉。

雨打秋叶,如离人幽语,窃窃相闻,如泣如诉:此一别又当是山高路迥,会面无期,山重水复,望断秋波。纤影微动,漫游秋意,向雨幽咽的口边聆听秋韵秋声。昔年的小伞又撑起了,仿佛流动的温情的居所,朵朵彩云飘飞,追忆逝去的春梦。天空阴翳,暮色裹住层云,连同风雨一并落入夜的深邃。风更猖獗起来,雨也变得震怒,无边的黑夜落入恐惧中。

风狂雨骤的夜晚,是毛毛草草地狱般的黑暗。虽然视而不见,摸而不着,但我们并不觉得它空洞而纯净。它模糊得就像一个喝了八百坛高度烈酒而跄跄踉踉的吐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它并不温柔娴静,并不像恬淡和顺的处子般细腻清新,却像个豹眼环睁虎须如戟声似惊雷的沙场骁将,在刀光剑影鼓角争鸣的混战中左冲右突手起刀落。它不修边幅,仿佛三个月没有洗过一次头面,五年没换过一身衣服,并又在腥臭的泥水间过了几个滚。我们并不能看清它的面容,却已经感觉到它的粗糙,感觉到它扎人的体毛。它让人惴惴不安,不敢亲近。疯狂的雨夜,兵荒马乱的世界,让我们感受自然的杀伐气象与无助的惊慌。

关上窗子,让我们从现实中逃脱,远离狼牙密布四面杀机的夺命之旅。椅窗而坐,听雨,也是一种极富情趣的享受。窗外噪声如潮,仿佛万马奔腾,三军呐喊。响羽从九天上飞射而下,发出心悸的颤音。一缕缕的音丝从云端悬挂下来,仿佛竖琴上的音弦,相激相和,摄人心扉。风声大作,卷得音丝交错紊乱,尖音兀起,刺人耳膜。一时之间,声势滔天,鬼哭狼嚎,此起彼伏,延绵不绝。隐约间,就仿佛沉沉的闷雷嗡嗡作响,似乎发于千里之外,但依旧惊心动魄,有一股无法宣泄而强烈至极的抑郁之气在躁动,却又始终积聚不成一个霹雳,徘徘徊徊,最终窜上高空。于是石破天惊,哗然秋雨,心魂俱碎。

清晨是夜的尾巴,是梦的延续。我们单衣瘦体去体察秋雨的韵趣。“斜风细雨不须归”,任大自然的灵气与我们做最亲密的接触。清冷的晨风吹宽我的腰带,肌脂减却三分。在阴云的环抱中豪怀受到压抑,荡胸之中徒然四壁,空空如野,惟有如秋寒一般的落寞,却又无穷无尽,莫可名状。天空依旧飞些珠玉的碎末,紊乱的头发扫过空洞的眼神。上有漫天之飞雨,下有彻地之波澜,我精灵般的处在其间,若虚若实。路边飘零的柳色寒伧而苦涩,是那种美人迟暮的憔悴与无助。池中的莲叶衰败了,耷拉着脑袋任凭风雨的洗礼。“留得残荷听雨声”,雨声自然是有的,细细腻腻,听起来苏苏痒痒的,就像诗的声音在心灵中回荡,是凄清的美的触动。大路上坑坑洼洼有大片的积水,淹没着凋零的枫叶,隐约透着血的颜色。

“秋天摧残了自己,以凄寒的姿容向大自然昭示哲理。而生命不解风情,沉溺于永不释怀的萧衰与不自信,最终让白雪飞霜来填补视觉的空白。”这大概就是秋色需要惋叹的东西,而我们的思想却已被浸染,连带微温的躯体卤泡在无边的秋水之间。

重新走回去,我经历旧时的风光,但岁月已经不再。我只剩下躯壳。秋雨潇潇,依旧打人眉睫,但我并不看它,只向自己索要情怀,以维系虚拟的真实与忧愁的欢乐。雨并不很大,但风却十分的猖狂,我拉紧衣裳,掩实胸腹,逆着风雨从狭小的街巷中孤寂的走去。

“风如奔腾的野马,

卷得浮云散了,

散了又聚来,

终究又飘去;

仿佛了无牵挂,

秋把欢乐肃杀,

展示原始的情趣,

荒凉而孤寂;

生命应趋于淡漠,

但无聊而失落。”

秋之神韵:

我爱秋。不只爱它令人赞美的硕果,不只爱它奉献一生的落叶,我最爱它令人神往的神韵。

没有春的缠绵,夏的狂热,冬的冷漠;你如原野上时而奔跑跳跃,时而戛然而止的骏马,犹如饱经沧桑豁达开朗的将军,犹如从容飘逸划过夜空的流星……

秋天是清爽的。头上是高阔的天空,蓝蓝的不杂一丝云彩;脚下是平坦的大地,处处有成熟的金黄,恬静的街道。风中飘洒黄叶的飒飒声,与清澈透底欢愉跳跃的小溪轻声伴和。一切都是那样的请纯与洒脱。

秋天是热情的。因酷暑而萎顿的人们,在微微的凉意里振作起来了。学生们又满怀信心地开始了新的学年;年轻人也兴高采烈地重阳远眺,一个个步履轻快,神采飞扬,他们又有了新的期待。

秋天是真诚的。一阵秋风,吹散了平日的虚伪与私心,人们胸怀坦荡,以诚相待,在这自自然然爽爽快快的季节里又怎么会容得下猜疑与做作呢?

清爽、热情和真诚,不加雕琢的自然流露,行云流水般的抒发自如,透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新意,这就是秋的高洁与潇洒的神韵。噢,秋之高洁,我钦佩你,秋之潇洒,我欣赏你。

作文书上的。嘻嘻,以前打下来玩的。

回答者: yong远的天使 - 童生 一级 10-19 16:18

故都的秋 天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雕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沈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象样。

在灰沈沈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曲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象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沈,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象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回答者: 水晶の蝶儿 - 魔法学徒 一级 10-2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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