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古代,女子处于从属地位,出嫁前只有乳名和闺名,出嫁后在自己姓氏前加上丈夫姓氏,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旦男女结婚,女方就脱离了自己的宗族,而成为男方宗族的正式成员,是要改随男方的姓氏。
妻冠夫姓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成风气,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内一切成员之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
其实这个传统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还保留着。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各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随着家族制度的彻底解体,其余的目前仅存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一部分海外侨胞中。
扩展资料
西方国家对于双方婚后姓氏有不同的习俗。
例如在美国,以往需要妻从夫姓或者保留原有姓氏,现在通用的习俗是夫妻双方同时在本人姓氏前加上对方的姓氏;夫从妻姓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时尚。
在英国,因其王室与贵族阶层未被推翻,较美国保留了更多封建时代的旧习俗,如冠夫姓等,但也可以选择不冠夫姓,这是个人的自由,并且当女性是家族的继承人时,常常保留原有姓氏,她所生的子女,作为她的继承人,也使用母亲的姓氏。不少女性主义者反对女性必须在婚后改从夫姓。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高度西化,也照搬了这种习俗。至今,日本《民法典》里仍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同姓”,现实中绝大部分日本家庭都是妻随夫姓。近些年来,日本社会亦有要求修法改变这种习俗的声音,但至今未果。
中国新闻网--“子随父姓”观念遭挑战 李杨、张梁等新造姓受捧
--妇随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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