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都市言情小说

找都市言情小说,第1张

心素如简 作者:陆观澜

文案

岁月的手,拂过心间,

相爱的人,淡如秋菊。

心素如简,

简单的都市爱情故事。

或许,它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点评:

慢热型文

尽管是故事,但看着愉悦,调整心情,

必竟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岁月风霜,还能保有这样的爱情\感情,实属不易

霸道的庭涛

迷糊的心素

完美的柯旭

温文的柯轩

痴情的萧姨

幼稚的青岚

能干的简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

每个人都需演好自己的角色

同样每个人都有该做和不该做的事!

原来你还在这里 作者:辛夷坞

文案:

苏韵锦: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

程铮: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

点评:

这是辛大的文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文中时间宽度很大,从中学到最后的工作,记录了青春年少,印刻了锦绣年华,细水长流的感情。我觉得小说的开头写得很好,很能反映高中时代的压抑生活,心理描写很到位物质上匮乏的人往往自尊心会显得特别强,正是这个原因才让女主如此敏感,庆幸男主总是先低头,否则以女主的性格,两个人永远都不会有交集

黑的就是你 作者:比路

文案:

女人喜欢有品味的色狼。而黒里程更是个“有贼心,有贼胆,有贼地,有贼钱”的终极混帐。

一物降一物,这个曾经本着“生命不息,猎艳不止,替天□”的风流男人,终于遇见了命中的煞星,或者也可以说,终于寻找到令他可以安心停泊的温柔港湾。

范美人曾经说:黒里程,我不喜欢你,不是在吊你胃口,而是你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而如今,这个美丽娴淑的迷人模特,却在这个土匪身边,以一个情人的身份做着一个妻子该做的事,一心一意,毫无怨言。

两个时尚强悍的摩登璧人,不知到底是谁,俘虏了谁~~~

点评:

这篇高干文让我很郁闷

虽然两个人最后在一起了,但是觉得男主好没道德底线

东南西北 作者:宁夏333

文案:

后来,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错过就不再……

点评:

我觉得女主的选择太正确了!那个江南太失败了,没有男子应该有的硬派作风,

这个男主角没有发挥它的应有的作用,塑造的类型不是很逗人喜欢,

但是林晨树就不一样了,又可爱,又纯情的,给人感觉相当好,

而且又执著的喜欢着女主,发脾气的时候,尤其是医院那一段相当Q,

不错不错!支持女主。。。

我们都有秘密 作者:诺言

文案:

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连小朋友都不例外,8岁孩子最大的秘密是这次月考成绩不好,成绩单成了烫手山芋无处掩藏。林婉的秘密是在她过着幸福日子的时候,初恋情人的意外出现打破了平静;董翼的秘密是他过往的一切,曾经令人忌惮的身份让他不敢向爱人坦诚;苏可的秘密是她爱上了好友的另一半,却还昧着良心帮好友一起欺骗丈夫;唐进的秘密是他要隐瞒所有人,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当秘密终归有一天天下大白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每个人都有秘密。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少年时代,青涩懵懂,或多或少都会做些不靠谱的事情,但是人生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却是自己的选择。

点评:

好喜欢这书的封面阿

纯真的人喜欢纯真的人,彼此间没有欺骗,复杂的人喜欢纯真的人,不必担心对方骗了自己。所以,希望所有纯真的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的结局,譬如林婉。

这是一部小囡囡的成长史。

有血有泪,有笑有歌。

就像苏可说的::“果然是会赌怕不会赌的,不会赌的怕乱赌的,你这种傻打傻闹的性子,倒是给你赢了个不错的老公。”

傻傻的囡囡遇到了精明的成熟男人董先生,开始时是他耐心地提点她,保护她。到后来是相互扶持,磕磕绊绊地走着。就这样慢慢长大。

现任配偶 作者:右右

文案:

他们两个,是夫妻,

更是执行“婚姻”这项工作的合作伙伴

是继续维持现状,还是开辟各自的新视野?

别着急,

这事还不一定他们两个说了算呢

点评:

看完这文觉得没有给我太大的惊喜,

只是女主比绢大的女主有个性

静园 作者:诺言

文案:

她,是骄傲任性、眼高于顶的大**。

她说:他太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的

他,是精明冷静、集上天宠爱于一身的精英男人

他说: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只是想爱你,但是不能让你知道,因为你是个坏女孩,会用我最狂热的感情来要挟我

当骄傲遇上骄傲,当精明遇上精明,一段本就不被看好的婚姻更加风雨飘摇……

直到一切事过境迁之后,才发现原来谁对谁错,在爱情中已经不再重要……

点评:

将故园的描写穿插进故事的叙述,甚至将这个园子作为主人公精神的化身,很有一点《蝴蝶梦》的味道。不管是之牧一直以来无条件的包容与爱护,还是后来静仪的主动释怀,让人感觉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世间最美好的感情失掉它的色彩。

雪融化后是春天 作者:目非

文案:

最美的爱情如潮汐起落,

在偶然中蕴涵着必然。

不是插在瓶里的鲜花,

而是被冬雪孕育的春芽。

点评:

说真的这本书看到第三页最后那几部分。。。让我觉得揪心的痛。。。

排山倒海的。。。。好象有什么爬满了我的面前。。。女人是感性动物。我想是吧。

剪不断的缘 作者:淡月小鱼

文案:

人生的河流上,缘份是一张冲不破的网,方静言和叶子航的就是这网里的两尾鱼。

“我讨厌和你一个班。”方静言说。

“我也不愿意,是老师分的。”叶子航答。

“我讨厌和你做邻居!”方静言说。

“我也不愿意,是父母决定的。”叶子航答。

“我讨厌总是遇见你!”方静言说。

“我也不愿意,是上天安排的。”叶子航笑。

点评:不知道是不是年轻的友情永远是那么的纯粹,感动于安安与女主之间的感情,同时也为他们能珍惜而不觉得遗憾~~~里面的每一个长辈都好可爱啊

啊,青梅竹马啊青梅竹马,大爱啊~~~

好温馨的文啊,虽然中间有一点坎坷,可是文中的两只很甜蜜呢。超喜欢这种优质男主从小时候就宠爱迟钝女主的文。觉得这两只小时候堆雪人的时候很温馨,果然是注定就要在一起的。

两家父母也挺好玩的,一直再撮合这两人,尤其是后面那段两位妈妈时不时打电话汇报两位主角的进展情况。

很适合心情不好的时候看,温馨甜蜜的好文啊~~~

出人意料 作者:撒如也

文案:

“这是什么?”冉傲蹲下身子,平视着我。

我镇定地看向他:“体温计。”

“卫净雅!”他眼睛危险地眯上。

“验孕棒。”声音小如蚊吟。

“说明书呢?”一只手伸出来。

“放心,我已经验过了,没有怀孕!”我握住他的手,笑容可掬。

他宛然一笑,抽出手来重新放在我面前:“说明书。”

心不甘情不愿地将说明书拿给他,再惴惴不安地观察着他的神色。

只见冉傲拿起验孕棒仔细对照着,慢慢地嘴角开始往两边上扬,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他慢慢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卫净雅,该是你实现诺言的时候了。”

点评:

万能女主啊~

虽然没说冷雅长的如何,但性格还是很可爱和耍宝的~不过,为什么总出现男人看见一个就要爱一个的状况啊?

冉傲还是很不错的,天才、专一、长的不错、家里有钱,完美的男主啊~

可怜我们的林野和funeral,深情有余而魅力不足,一个先来的没先说,失了先机;一个后来的来得太晚,错失良缘~

都市的童话~

就是喜欢勾引你 作者:小朵

文案:

我是孤儿站在福利院门口,我深深吸了口气,大步走了进去。这时,心里竟有了解脱,我,终于摆脱以前的噩梦……

点评:

这文有点另类可以这么说吧因为女主有心理阴影

冤家宜结不宜解 作者:陆观澜

文案: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MY GOD!

点评:

好文啊~我最喜欢这种温馨,没有男女配角,没有大虐情节但又不小白的故事了。

不过如作者所说,里面最高深莫测的人物就是孝庄婆婆了。不过里面她偷偷收集那些票据的一幕有点让我怕怕~但总的来说这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物。

末路相逢 作者:晴空蓝兮

文案:

他说:“你要的一切,我都可以给你,就这样待在我身边,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她说:“谢谢你,给我了几乎是万众艳羡的宠爱,可是,现在,我要离开你了。”

很久之后,你是否还会记得那个午后,那是我最爱你、而你也爱着我的时刻。

点评:

一直觉得徐止安并不适合林诺,大学校园里的爱情虽然甜美,却在真正的爱情面前不堪一击,两人的性格都是如此的骄傲,9算在一起日后的生活也必然充满了摩擦

喜欢江的霸气和他对林诺的宠爱,细致入微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作者:笙离

文案

年少的时候,青春懵懂

你有没有这样关注一个人:

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有时候他会在那儿出现;想认识他,却总是无法上前一步

随着岁月的流逝,你能不能记得当初让你隐隐牵挂的人

你会不会在茫茫人海中留意他的身影

南京十月的秋天,在我心里一直是最美的风景。

每次穿越王府大街,看到那些鳞次栉比美轮美奂的酒店,我都忍不住在你面前长吁短叹,你拍拍我的肩,很严肃的对我说:对于爱情,我们也要坚持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简单、相信、自强不息。这就是你教会我的爱的意义。

点评:

很温柔很深情的男主啊~虽然有点腹黑~(啊啊~是我第二喜欢的男主类型阿~)比较轻松的文,但绝不小白~

亲前婚后 作者:anan

文案:

关于我们的初遇,当我叫嚣着那是一见白牙误终身时,老公看了我半天,冒出一句,"如果你能改掉漱口后吃东西的坏习惯,你的牙齿也会变白"的70

这算是冷笑话吗 为什么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咳,咳,言归正传啦, 炫耀了半天,故事的重点就是我, 和我的帅哥老公, 成亲前,结婚后

什么叫一见白牙误终身?安安是最明白的,谁让她第一次见到缇墨非先生那一口白牙的时候就被迷得七荤八素,心如小鹿乱撞,不知今昔是何昔呢。尽管缇先生那关于牙齿的冷笑话让她寒到不能再寒。

什么叫小惩不足以立威?安安也是最明白的,谁让她自己玩火招惹到缇先生,让他火山爆发,对自己小惩大戒呢。尽管是某先生被妖女勾搭在先却毫无自觉,让她气煞了心肝。

什么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安安还是最明白的,谁让她和缇先生恰好就是这句话的现实经典版外加优越升级版呢。尽管她安安外在平凡,内在平庸,是个从里到外的平凡女人;缇先生皮相英俊,内涵高深,是个从外到里的优质男人

点评:

以前就看过这一篇了,现在重温,仍然是温暖的不可思议,那样美好,那样的。。。可遇不可求

好幸福。好羡慕。很喜欢这种小小的平凡的幸福。而且将幸福的结局提到开头。让人看了,有舒了一口气的感觉。

每次看到文中提到“白牙”就忍不住笑出声。

原来以为会以始终轻松的氛围结束这篇文,但是看完最后的部分还是忍不住哭了,再美好的感情圆满的人生,最后总有一个终结……

难以想象在身边的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离开自己时是什么样的心境,感觉自己很软弱的,总是会害怕这种设想。所以为了以后不会后悔,我们都应该珍惜现在的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或是友情。

天使之城 作者:苏小禾

文案:

我一直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位命定的守护天使。

它有两只光滑洁白的羽翼,和一双明亮的眼睛。

它会用它全部的心意,给你最温柔的呵护。

只是,有的时候,你真的认得出它来吗?

记得哦,请注视它的眼睛。

点评:

误会从来都是年轻人的大敌,而所谓的自尊又总是那么轻易地让爱情流逝。本来以为遗忘,却不料转身之后仍是无尽的牵绊,还有云开月明之后不悔的初衷。

开始听人介绍说是模仿流星花园写的~出于好奇去看了看~上部的确随处可见其影子~但是难得下部,作者慢慢开始走出自己的风格来了~抱着看小白文的心态,看了一篇绝对不会后悔的好文~

幸好再次遇见你

文案:

小航在微露的晨曦中,张开双臂大大的喊,“旭阳,我爱你,你快点出来吧!”

一个低低的声音,似被山风叹息的送过来。“我也爱你。”

这文吧,是上下部的

文笔不错,男主很搞笑~很浪漫很温馨的文文,但是也只能幻想下,太像童话了反而不真实,不过看多了勾心斗角的穿越文和虐心的现代文,这篇文能让人的心安定下来,就像是吃惯了海鲜后突然来点清新香甜小粥,让心情沉淀下来

风舞 作者:安宁

文案:

他不是像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

没有心,没有灵魂,没有感情,

就连身上流着的血都是冷凝的,

他不会独独怜惜谁,

普天下的女人都是他爱的子民。

为什么要下凡来?待在绝世的浮雕群中,

作壁画上那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祗,

受尽世人一代接一代敬仰虔诚的瞩目,不是很好吗?

为什么要下凡来?为什么要下来为惑人间?为什么?

她流着泪,笑着,不断地摇着头……

她到底怎么回事?

点评:

安宁的老文~同样是虐文,不过这篇程度好多啦~个人认为不及“温暖”~

在我肩膀上哭泣 作者:晓杏绿

文案:

当牵绊开始滋长

再迥异的世界也会有交汇点

再顺直的平行线也会倾斜

她在温暖中倍受呵护,不经意间,对上刺眼的血,深藏的孤寂,但她知道,冰冷中也会有温软的心

他在黑暗中沉沦,习惯在僻静的角落舔拭伤口,纵使不该渴求一丝光线,却贪恋地不舍放手

他有不堪回想的过往,以自己的方式寻求爱,即使放弃自由也要让那笑颜专属于自己

那一刻的彩虹 作者:米林

文案:

人生总有我们所不能预料的转变,为了曾经的快乐,我们继续向前,只是希望寻找曾经让你我惊喜的彩虹。

点评:

豪门里的家族恩怨~晚上看的,看到苏夫人惨死,不知怎么的毛骨悚然~

为了恩怨而故意刻画的痕迹太浓。

看不明白谁才是真正明眼的人,每个人都很精明,可又不够精明。那么多的事情都是悬案,故事不够丰满

寂寞杏花红 作者:兰思思

文案:

我想红杏儿出墙一回。”严佳说。

“知道为什么叫红杏出墙吗?”方振乾问。

严佳摇头。

“红杏是一种美丽而高贵的植物,所以有机会出墙。至于你嘛,”他的眼神充满了笑意,“充其量就是一枝喇叭花,恐怕怎么爬也爬不过墙头滴。”

点评:

其实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

婚姻嘛,总不是一帆风顺的,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它

喜欢男主为女主所做的,即使那一刻吻了前女友,但怎么说呢,没有道理的,就是觉得男主很棒,是个好丈夫

后来,旧欢如梦 作者:疯狂的猪头

文案:

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人,到最后,还是免不了相隔天涯。再相遇又如何,历史无法改变,污垢隐留痕迹,陆湛鸣还是那个陆湛鸣,但沈嘉培已不是那个沈嘉培……

点评:

席慕容的一句诗句:我只是一个戏子,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他觉得做戏子是很好很好的,至少下了戏,眼泪一擦,就可以笑逐颜开了。哪里像有些人,悲欢都由不了己。

人其实不过是命运的一只宠物,它爱你时,掏心挖肺地对你好,它腻了你时,就会把你晾在一旁,不理你的死活。

这是我喜欢文中的两句话,喜欢女主的骨气更喜欢她后面的坚强特别跟她妈妈的对话不卑不亢~超棒~`

流云劫 作者:晚云归

文案:

他们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爱的路上,你就是我的劫,而你却说,在劫难逃。

这样的故事会是怎样的开始,又会是怎样的结局?

翻译官 作者:缪娟

君子一诺 by皎皎

苏措是个幸运的让人嫉妒的女孩,也是个命运多舛的女孩。

她美丽,聪明,善良,却又与人疏离,看不透摸不着。

几乎没有人知道她这么个璀璨如钻石的女孩,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如此的多才多艺,却又刻意隐瞒。

大家都说她是个没心的人,因为但凡见过的男生都会被她吸引,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她,

可是她却在躲,躲来躲去,究竟为了什么?

一张照片,揭开了尘封的往事,大家愕然

命运的车轮开始转动,究竟驶向何方

淑女本色by鲜橙

文案:

三个女人,三种性格,会贪财,会世俗,会虚荣,会装傻,会玩点小心思,有女人的小聪明,也懂女人的小手段;有爱情,有亲情,也有友情。

淑女本色么?

第三种爱情 by:自由行走andrea

他爱上了她,在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

他想给她一切,只是他需要时间。

她也一样,她甚至无法抵抗他的清澈的眼神。

不该开始的,往往都会开始,一旦开始了,就只能在甜蜜与伤痛中沉沦。

他说:不要想将来,将来让我来想。

她说:我不要将来,我只要现在。

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是一个曾经爱过的人,如果你是个曾经迷惘过的人,如果你希望在小说里看到自己曾有过的心情,曾经历的事,可以读一读这部小说。

爱,就这么简单 作者:粮食与思想 点击超过100万的小说

雁归 作者:诺言

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20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雁归,提起她里仁巷所有的邻居都会竖起大拇指:那姑娘,真仁义。

家人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懂事了。

老师说:一个宜家宜室的孩子。

同事说: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有爱心的人。

第一任婆婆说:如果她走了,我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

第二任公公说:她完全有资格做我家的儿媳妇!

第一任丈夫说:世界上的女人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上你!

第二任丈夫说:世界上我只会爱你一个!

俞家明说:你很可怕!

钟爱说:你是魔鬼!

叶筠说:你有一双恶魔的眼睛!

为什么她会受到这么多争议?她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或者她天生的本能让她能在这两种身份中自如的转换?

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她都只是微微一笑,因为她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空间里还有很多,喜欢可以来看看http://hibaiducom/bitter_candy/blog/item/f9f40f12d497cbd8f7039eb7html

文 / 陈红华

文史学者、出版人梁由之在《汪曾祺文存》前记里,写到他和汪曾祺的一次美好的、终身难忘的邂逅。少年的他,在长江大堤边的候船室,一个旧书刊的地摊上,翻阅杂志,不经意间,读到这样一段话: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

少年的心乱了,却也傻了。如此美妙不可方物,如此清新俊逸动人心弦的文字,让他心跳加速,他记住了作者和篇名:汪曾祺,《受戒》 ,这本杂志是1980年第12期《小说月报》。

我眼前的这全六卷《汪曾祺文存的》纪念珍藏版,梁由之编。卷一、卷二为小说,卷三为散文,卷四为随笔,卷五为文论,卷六为书信、剧本、杂缀等。

这位深受业师沈从文赏识和喜爱的汪曾祺,是怎样一个人呢?为人为文,梁由之最欣赏汪老的“随便”,一以贯之的真诚朴素,惊叹他观察描述平民百姓和生活细节的温馨细致,佩服他下笔如有神的不羁才气。

他写人物,写地方风情,写花鸟虫草,写吃喝,写山水,写掌故……惯于淡淡笔墨,却又有那么一股说不清道不明、回甘独特的韵味。

从尽可能搜罗各种汪曾祺生前自编文集,做汪曾祺著作读者,到出版人的转化,梁由之用十二字评价汪老:活得实在,干得漂亮,走得潇洒。

散文卷《昆明的雨》,其中“草木春秋”52篇;“故人偶记”21篇;“西南联大”4篇;“彩云集散”33篇,“昆明的雨”22篇,51万余字。悠然心会,妙处自与君说。

我选“草木春秋”,并挑着题读。

《人间草木》里记载了三种东西:记得自己岁数的“山丹丹”——长一年,多开一朵花,这东西,能活,皮实;到处都有的枸杞,家门头口种一丛枸杞,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好看极了;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雪,白得耀眼,养蜂人来了,后来槐花落了。

这位可爱老头儿笔下的人间草木,孰能无情?

《山丹丹》里,汪老和招待他的老堡垒户,有两次对话,说的是大青山的花,隐喻的是扎根在这里的人,和对这土地的情深。“山丹丹花开花又落,一年又一年……”写歌和唱歌的人,是体会不到的。

《枸杞》篇里写一对老夫妻,穿得很整齐干净,气色很好,在一个山包下的草从里捡枸杞,“一边走着,一边捡枸杞子,这比单纯的散步要更有意思。”

“您慢慢捡着!”

“慢慢捡着!”

回归自然的慢生活,其实只是玩,从生活中寻找乐趣。就像汪老对枸杞做美食的发现,“采摘枸杞的嫩头,略焯过,切碎,与香干丁同拌,浇酱油醋香油;或入油锅爆炒,皆极清香。

《槐花》里,“槐花”是引子,仅在开篇和结尾一句,由花及人,讲的是养蜂夫妇的故事。“哪里有鲜花,两口子就到哪里去。”

三十出头的四川女人,跟了五十岁的石家庄男人,很满意,不后悔。女人有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跟着脾气好的男人,东南西北到处跑, “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槐花的盛开又落了,平和有爱的人生还在继续。

一草一木,凡人小事,独到的捕捉,小视角切入,乡情民俗,于不经意间,妙笔传神。

“我以为,最美的日子,当是晨起侍花,闲来煮茶,阳光下打盹,细雨中漫步,夜灯下读书,在这清浅时光里,一手烟火一手诗意,任窗外花开花落,云来云往,自是余味无尽,万般惬意。”

谁都会喜欢汪老的这段话。

《四方食事》里讲“口味”与“切脍”,还提到“河豚”和“野菜”。

“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好吃的东西大家都爱吃。羊肉是很好吃的,但不吃羊肉的不在少数。汪老以为最好吃的羊肉是手把羊肉,几次到内蒙,吃得很过瘾。同行的一位女同志却真是苦煞,闻到羊肉就想吐,只好每顿开水泡饭,吃咸菜。一对比,说尽了“口味”。

大暑日,来一碟白切羊肉,蘸一点小米椒醋料,实为下酒之美味,与“醉虾”有一比。冬日入夜,偶有大雪,炖一锅羊肉,一家子围坐,暖了整个屋子。

“鱼羊为鲜”,对“鲜”的理解也各有不同。有人吃羊肉,觉得东西吃着“香”就是鲜。汪老说最能代表鲜味的是家乡的虾子,虾子豆腐羹、虾子冬笋,都很鲜。我的理解,“鲜”,首先是新鲜,食材本身新鲜;然后是口味、口感;再是河鲜、海鲜;至于如何提鲜,看厨子们的手艺了。

爱吃辣椒的省份不少。四川不怕辣,贵州辣不怕,湖南怕不辣。这三个地方的人们,几乎每一个人吃饭都离不开辣椒。汪老随剧团到重庆体验生活,这里无菜不辣,重口味,有人实在受不了,去吃汤圆,进门就嚷,“不要放辣椒!”店主白了她一眼:“汤圆没有放辣椒的。”汪老的故事里都是幽默。

人说吃辣椒爱上火,我爷爷吃辣椒下饭,顿顿如此,后来胃就不好了。偏于江南一隅,我等也好辣。炒粉干,来碗面,放点辣,又蘸点桌上店家备的辣酱,才爽。学校里人多,口味不一,有人说菜偏辣,大家朝她看看,心里嘀咕着,“入乡随俗,将就一下吧。”有一段时间,后厨也做了些改变,菜里不放辣,只备罐辣酱,没玩几天,惹了众怒,罢了。

北方人爱吃生葱生蒜。山东人吃葱饼、锅盔,没有葱是不行的。他们的大葱,是甜的,葱白长至半尺,的确好吃。汪老讲了个笑话,婆媳吵架,儿媳跳了井。儿子回来了,婆婆说,“可了不得啦,你媳妇跳井了!”儿子说“不咋!”拿根葱,在井口逛了一下,媳妇就上来了。

  有些东西,本来不吃,吃吃也就习惯了。汪老说到自己曾经夸下海口,说什么都吃。第一次吃香菜、苦瓜,尴尬了,没法子,一咬牙,吃下第一口,还行,后来吃吃,也就习惯了。

  我小时候不吃面,只吃粉干;也不吃鸡蛋,还有臭豆腐,现在一点也不挑食。正如汪老说的:“一个人口味宽一点,杂一点,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也有犟头的,譬如我四弟,“四只脚的不吃”,“臭豆腐”碰也不碰的,着实辜负了人间美味。

再说“切脍”。

《论语 · 乡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中国的切脍,不知始于何时。汪老引经据典,从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杜甫诗句“无声细下飞碎雪”,谈到《东京梦华录》及关汉卿“望江楼中秋切脍”,再言《金瓶梅》与《红楼梦》中未提及。纯粹的文人士子之言,用词用典皆讲究,必无虚妄。

那么,脍是什么?汪老引杜诗邵注:“脍,即今之鱼生、肉生。”他记得北京西四牌楼的朝鲜冷面馆卖过,切成一寸见方、厚约二分的鱼片,蘸极辣的作料吃。

与“切脍”有关联的,是“生吃螃蟹活吃虾”。汪老以为醉蟹是天下第一美味,说到解放前杭州楼外楼呛虾,“是酒醉而不待其死,活虾置于大盘中,上覆大碗,上桌揭碗,虾蹦得满桌,客人捉而食之。”

真是“生猛”,又着实有趣。醉蟹、醉虾、醉泥螺,都是用白酒“醉”过的,但这些都还是生的。因此,都很好吃。这汪老头儿,整一个吃客,曰:存其本味。

江南谚云:“拼死吃河豚”,豁出命去,也要吃,可见其美味。据说整治得法,是不会中毒的。我的郎姓学生在杭州做车行,一次请我吃饭,特意从西湖边的一家酒店,叫人打包“河豚”送过来,热气腾腾的,味道真是好。而汪老说他在江阴读书两年,竟未吃过河豚,引为憾事,足见其老饕本色。

春天到了,踏青挑菜,是很好的风俗。家乡的野菜,有荠菜、马兰头、兰鸡头……因为新鲜,所以“这是吃春天”。

《四方食事》,有意思,勾人味。

煮一锅小米粥、几根玉米棒子,炒碗腌干豆、晒黄瓜,冰箱里还有西瓜、李子等水果,一天的伙食足矣。趁着晨间凉快读,蒸着午后热气读——读“草木春秋”,如寻一处清凉,度一场清欢。

一个高邮的酒徒,对“故乡的食物”笃定是情有独钟的,从选文的题目可见一斑。除了入选初中教材的《端午的鸭蛋》,诸如《炒米和焦屑》《咸菜慈姑汤》《虎头鲨 · 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汪老对故乡的食物如数家珍,且颇有历数品鉴之味。

“ 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我教《端午的鸭蛋》,这几句是必细读细品,作句子赏析的。那种绘声绘色、那种动感,以及快感,从一个“吱字中得到了活灵活现的表现。“吱”,形象地描摹出筷子扎进咸鸭蛋时红油从中冒出来的情态,生动地写出了家乡咸鸭蛋的美味可口。

“一早起来,看见雪花飘了,我就知道:今天中午是咸菜汤。”

“我小时候对慈姑实在没有什么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

“我很想喝一碗咸菜慈姑汤。”

“我想念家乡的雪。”

十九岁离乡,辗转漂流的汪老,因为久违,对咸菜,对慈姑,对沈从文和师母张兆和,都寄予着自己素朴的感情。

说到故乡的虎头鲨,汪老谈及《随园食单》: "杭州以土步鱼为上品,而金陵人贱之,目为虎头蛇,可发一笑。" 虎头蛇即虎头鲨。这种鱼样子不好看,而且有点凶恶。通常的吃法是氽汤,加醋、胡椒。虎头鲨氽汤,鱼肉极细嫩,松而不散,汤味极鲜,开胃。

“昂嗤鱼的样子也很怪,头扁嘴阔,无鳞,皮色黄,有浅黑色的不规整的大斑。无背鳍。而背上有一根很硬的尖锐的骨刺。用手捏起这根骨刺,它就发出昂嗤昂嗤小小的声音。这种鱼没有很大的,七八寸长的,就算难得的了。这种鱼也很贱,连乡下人也看不起。” 昂嗤要吃活的,也极细嫩,不加醋,汤白如牛乳,堪称至味——汪老很清楚这一点,对昂嗤鱼的鲜味自是拿捏到位。

我的家乡桐庐,乡间河溪间,亦多见昂嗤鱼,红烧,或是腌菜炖煮,皆是美味。

读苏东坡《惠崇春江晚景》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此蒌蒿生于水边,与芦芽为伴,分明是我的家乡人所吃的蒌蒿。 汪老在他的小说《大淖记事》写道:"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就是一片翠绿了。"

三句不离本行,说“枸杞”,汪老又说到“吃食”上了: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那滋味,也只能说"极清香"。所谓"清香",汪老解释说,即食时如坐在河边闻到新涨的春水的气味。

在汪老的“草木春秋”里,多半的篇幅较短,譬如“昆明的果品”写到的梨、石榴、桃、木瓜、杨梅地瓜、胡萝卜、糖炒栗子等,还有“昆明的花”茶花、樱花、兰花、报春花等,而“故乡的食物”,文字就多得分明,也多半是情之所至。

“相看两不厌,唯有汪曾祺”,52篇“草木春秋”,如霁月清风,翻阅静读,其乐融融。浮光掠影间,窥其一隅,只待时日,抱朴守拙,静影成璧。

“我不在作品里喊叫。人总是要把自己生命的精华都调动出来,倾力一搏,像干将、莫邪一样,把自己炼进自己的剑里,这,才叫活着。”

瞧,这个人,可爱的老头儿,大名鼎鼎的美食家,喜茶,嗜烟,尤好酒。斯人邈矣,他的气味留在空气里,那些野性的向往,寂寞人世间。

一手烟火一手诗意,跟汪曾祺交个朋友吧。

野性浪漫。

《野性浪漫》作者是浅藏春秋,该小说截止到2022年9月9日已经完结了。小说内容丰富多彩,鼓动心弦,是一部非常好看的作品。

小说,是一种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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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灰鸽

作者:四法

前奏

更新时间2011-10-5 13:34:31 字数:4078

 一

  “真可怜呢,那些鸽子。因为不是白色的,就丧失了象征和平的资格。”方中天说这话的时候斜靠在图书馆楼顶的屋顶房门口。我把玩着手里的相机,没仔细听。

  学校的第二次古建筑翻修以后增添了不少新鲜玩意儿,图书馆楼顶的这群灰鸽就是其中之一。往常是有一位吝啬神经质但挺和蔼的校工大叔负责打理的,不过今天好像……没来?

  那是十月中旬的一天,晨雨过后的校园里,秋风微冷却不刺人。朦胧的日光从云后渗出,只一点,却将大地照得透彻。

  “学校这几天挺热闹的么。”方中天道。

  “不是开放日么,得有三天呢。”我把相机对着来回跳动的灰鸽,前后拉动着焦距,“古建筑翻修刚结束,开放日……是惯例吧。”

  “古建筑……没什么兴趣。倒是这群鸽子,有点新意。”

  “真难得,你也有这情调。”我笑着调侃他,毕竟在我看来他是个只懂理性思考而不会享受生活的家伙。

  “我记得鸽子好像是象征和平的吧。”他往门框上一靠。

  “那是白鸽,兄弟唉。”

  “哦,是么。”他轻叹一口气,“真可怜呢,那些鸽子。因为不是白色的,就丧失了象征和平的资格……”

  二

  “走,吃点儿东西?”我问道。他心情不好和心情特好的时候都不愿意吃东西,我可不一样。他看我掏出钱包,微微一笑,露出了那种人畜无害的笑容:“你请客。”

  是是,又是我请客……这家伙什么时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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