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公寓》
任飞儿考舞团失败,只得去一家三流的艺校当老师。裔天也因IT行业缩水失去了在XX公司发展的机会。裔天决定自己创业,设计游戏软件。为了能与康平所在的XX公司合作,他打算回美国注册一个公司。
裔天刚走,他中学时代的初恋情人韩逸从美国回来找裔天,看到任飞儿,她凭直觉觉得任飞儿与裔天之间肯定会有故事发生,失望地走了。并决定回美国结婚。裔天得知韩逸与他错过,很失落。回到家,正赶上任飞儿在家与学生们狂欢,一向注重个人空间的他忍无可忍,借机冲飞儿大发脾气。好强的飞儿冲走了。康平劝裔天找回任飞儿,因为飞儿是他们设计游戏软件时最好的模特人选。裔天找到飞儿,给他讲了自己与韩逸的故事,飞儿对他有所理解,答应给他做模特。裔天指导飞儿动作,身体的接触让两人产生很微妙的情感变化。刘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康平却劝刘恋打消对裔天的追求,因为在裔天心里根本就没有她的位置。由于刘恋从中作梗,飞儿和裔天的感情经历了好一番周折。当两人好不容易相爱,韩逸因与美国的丈夫感情不和回国了。
韩逸的回来,在裔天心里激起了不小的涟漪。在事业上,韩逸也能给他出不少主意,帮他一起将软件做到成功。看到他们为共同的成功庆祝,飞儿觉得韩逸才是真正适合裔天的,她决定退出。韩逸也不想再次与裔天错过,对他表露了心迹。想起往事,裔天一时情不自禁,可当韩逸告诉他飞儿正在带领学生举办晚会时,裔天立即冲向剧场,他知道,这台晚会凝聚着飞儿的很多梦想。
舞台上,飞儿正独自起舞,这时,空中飘起了漫天的丁香花瓣------
1、都梁《血色浪漫》
都梁最有名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亮剑》,这部长篇小说也因为被拍成了同名电视剧,从而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相比较而言,他的长篇《血色浪漫》虽然也拍成过电视剧,但是影响力有限。从电视剧上来说,虽然大体忠于原著,但还算不上精彩。但回到原著本身,简单来说,这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似乎是80后作家的专属,韩寒、郭敬明,两面大旗在青春小说的概念里唱主角。我也曾一度迷过他们的小说,但随着年龄增大,对他们小说的感触就会越来越淡。再回头看,觉得的青春小说,都不是这些80后写的,我觉得是都梁的《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写了一帮时期年轻人的成长及命运。从他们少不经事,写到历经沧桑,阅尽风尘。主角钟跃民号称是个“挎着菜刀的诗人”,热血,勇敢,不羁,而富有诗意。能温情似水的念诗,更能拎着菜刀上街上干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帮人有着特殊的青春,崇尚武力,冷兵器,上山下乡,参军,创业,命运被时代摇摆,爱恨纠葛。小说人物对白精彩、生动,情节紧凑,一波三折。当时读得手不释卷,还差点被其中几个感人桥段催下眼泪,真是使劲咬着牙挺着才不至于哭出来。
2、余华《兄弟》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之前就阅读完了他所有的作品,后面偶有新作上市,我也是第一时间关注的。说起余华,人们最多想到的《活着》。这部小说被认定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张艺谋排成了**,但是被禁了。也有人说,他的《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他的作品。这些没有定论,但我认为,要论他的小说,最精彩的一部,肯定不是《活着》,而是《兄弟》。虽然这部作品饱受争议,但丝毫不妨碍我最它的偏爱。小说《兄弟》中以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命运为主线,贯穿了从到改革开放以后,长达40年的叙事长度。其中对年代的,以及对改革开放后群魔乱舞的社会百态,进行了深入刻画,笔法直接而奇崛,叙事简单而极富有感染力。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不经意就被其中的人物对话逗笑,但又时常被其中的悲剧触动。我依旧记得当时阅读这本书的几个夜晚,读到动容时,总是长长的唏嘘,久久难以释怀,也根本舍不得读得太快。
3、天下霸唱《贼猫》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然是已经很有名了,如今也被拍成了**。这一系列的盗墓小说本身具有很高的热度,就不再推荐了。我要推荐的是他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贼猫》。这部小说相对《鬼吹灯》,其知名度并不高,但其精彩的程度却也不亚于前者。小说讲叙了一个清末年间的诡奇故事,其中唱主角的不是人,反倒是猫狗。这也是有别与其他小说的独特之处。小说以明清小说的章回体叙事,如说书般娓娓道来,情节布局之精巧、诡异,难以捉摸,堪称一绝。以盗墓为始,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为线索,穿插离奇、惊险、诡奇的人物经历,最后识破一场生死攸关的大阴谋。其中人和猫一同历险,多种奇猫异种悬念重重。其中筷子楼,闹宅童子,造畜,渡水葫芦猫等章节,看起来诡谲莫测,引人入胜,其民间传奇色彩浓重,都是听起来大为过瘾好故事。
4、姜戎《狼图腾》
说起来,这部小说算是热门已久了。在前几年的图书畅销榜上,这部小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名次。到后来被拍成了同名**,又更提高了知名度。尽管或许已经被熟知,但还是很想推荐这部小说。因为以草原狼为主题材的小说实在不多,能达到这样水平的就更是难得。姜戎在小说中讲了一系列人与狼的故事,他的叙事笔法稳健而准确,对于场景的再现,文字解构层次分明,缜密而具有调度性,很大程度上能带动读者的想象视觉。他所写的草原,人狼大战,尽管只限于文字当中,但却让人感觉到情景宛如亲见。追踪狼迹,狼群猎马,纵马套狼,这些桥段无一不写得扣人心弦,精彩纷呈。即便是最开头的,主人公骑马误入狼群,侥幸脱险的桥段,虽然没有真正拉开战幕,但对其惊险的细腻刻画,人、马和狼的惊心对峙,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冷汗暗流。小说展现了已经逝去的一片原始大草原,以及人狼在敌对中共存、共生的生态哲学。即便除去所有立意、思想、价值方面的成分,单就是小说情节,都尤为值得一读。
5、古龙《七种武器》系列
古龙作为武侠小说中的“个人风格化”代表,其小说的创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和笔法。他优秀作品并不少,但要论哪部最精彩,“楚留香系列”和“陆小凤系列”其中渗透悬疑、推理小说的元素,情节诡奇,悬念重重,是足够精彩的。但我还是更推荐《七种武器》系列。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都是武林中或精巧,或霸道,或优雅的名器。但古龙借助它们写的却是另外一些形而上的武器:笑、自信、诚实、仇恨、相聚、勇气、不放弃。在他的这个系列里,武器不再只是某种道具,而已经化成了人心和风神。譬如他所表达的:一个女人的笑,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他在《离别钩》中强调的不是杀戮,而是“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这样的生活哲理。在这个系列里,冰刃只是外在的武器,而人心各种信念、信条才是内在的武器。他将整个系列的小说都上升到一种寓言式的武侠创作层次。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尤为独特的一脉。因为独特,再加上古龙的才华,其中的情节跌宕,对人心描绘从各种“弱”角度的切入,构建了一个精彩而发人深思的江湖世界。
6、九把刀《杀手》系列
九把刀是个创作能力极强的作家。对于各种题材,形式,元素的把握都有其卓越而独到的地方,若论单一类型的小说创作,他都不见得是秀的,但论其创作的全能性,在同代作家当中,他却无可匹敌。看他的小说,驾驭多种截然不同的题材,运用多种截然不同的笔法,都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这种作家天生就是写作的材料,对文字的把控力万中选一。自从他的《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大热之后,声名更上一层楼。他精彩的小说并不少,我其中较为喜欢的有《功夫》、《少林寺第八铜人》,但首推的还是《杀手》系列。这个系列由12篇单元式的小说组合而成,其中人物,情节相互渗透,牵连,篇篇精彩。在《杀手,阳台上的波斯菊》中,我就感觉到他叙事的笔法和结构在致敬古龙。但他写出了自己的风味,把杀手的神秘、孤高、冷漠、脆弱放置到一个人心险恶,生死难料的环境里,又用其他普通人物的独特风韵,进行烘托、映衬,相互交融出一种别样的残酷现实和凄冷诗意。12个单篇风格都不尽相同,其中的杀手都性格迥异,其情节都满富趣味与深意,当时是整个系列不看完,绝不罢手。
7、沧月《七夜雪》
沧月的小说看得并不多,但对于这篇《七夜雪》印象深刻。这是她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借着一个武侠的世界,讲叙了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其实这篇小说从文学角度上来说,能称得上优秀,但并未不见得有多独到。即便是在武侠小说里,能与之媲美的也还有很多。但我偏爱沧月在这篇小说里注入的灵性,诗意和情怀。他的章节以“第一夜”、“第二夜”这样的形式来命名。而全篇也是以七个雪夜为背景舒展开故事。他的小说笔法灵巧,有漫画的特质,精工场景,画面感极强。他写的人物对白也随性而不羁,有着一种小女生的小任性和小调皮。其内核其实与现代人更为贴合。所以他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武侠世界里,但各种人物的感情、际遇,更像是映射着现实。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塑造鲜明,各种唯美环境渲染到位,尤其是最后几个生死诀别,擦肩而过的桥段,写起来如诗如画,凄婉动人。整个小说读起来仿佛在看一场古风浓郁的**,精彩,唯美,让人为之感动,心存遗憾。
8、凤歌《沧海》
凤歌的武侠“山海经”大系列是继金、古二人之后,能在武侠界称得上扛鼎之作的作品了。在他的首部大长篇《昆仑》当中,还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借鉴金庸小说的痕迹,但是难掩其才华,到了些这部《沧海》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在传统的武侠小说当中渗透了玄幻的元素,让这部小说既有着武侠的风骨,又有着玄幻的血肉。凤歌写小说,笔法严谨,可谓有板有眼,尤为讲究炼词造句。这种缜密类似金庸的笔法,单独看几段,几句,未见得有什么亮点,但从整体看,文字严密之间编织出的气象宏大,他人难以逾越。凤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有较深较杂的涉猎,他将这些奇趣的元素融入到小说当中,增添了不少精彩看点。这篇小说篇幅较长,但人物结构,江湖体系的设定较为清晰,各种神奇武功的描写,配合文采飞扬的语句,让整部小说读来可谓酣畅淋漓。
9、马里奥·普佐《教父》
这部小说作为美国出版的头号畅销书,讲叙了意大利黑手党的故事,受到了各国读者普遍的热捧。早就1972年就被拍成了**,此后马龙·白兰度饰演的教父形象深入人心。虽然是对黑帮人物进行塑造,但马龙·白兰度在影片中所展现出来的雍容,沉静,睿智以及内敛的大气,很大程度上涵盖了一个成熟,有担当,有智慧的优秀男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原著中的教父虽然是黑手党的头目,但与其他黑帮看起来就面目狰狞的形象截然不同。教父处事冷静,擅于分析,勇敢果断,即便夺人性命,也不露杀气。这部小说经过翻译后,仍然散发着让人着迷的气质。整篇小说围绕教父的家族展开,权势之争,血雨腥风,其中的江湖不像是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而是另一种隐忍,三思而后行的兵戈相见。阅读这部小说,不仅被精彩的描写而吸引,更多的是被教父这个深具魔力的人物所触动。
10、麦家《暗算》
麦家是写谍战题材小说的能手,这部《暗算》也曾经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除了深具文学的造诣之外,其所写的人物、情节皆引人入胜。小说分为了《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三部分,以七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叙事,展示了几个不同特工的特异技能及悲剧宿命。此后梁朝伟主演的**《听风者》便是选取了小说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加工创作。就原著而言,麦家的笔法诡秘,幽暗当中透着一种“处处是玄机”的神秘感。他构建小说的结构独特,以讲叙者的口吻与读者无限拉进距离,以无尽的悬念带着读者走进他所设置的情景当中,一旦进入,便无法自拔。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起伏,却好似不动声色,叙述冷静而不刻意,关键的转折水到渠成,但出人意外。小说所展现出的叙事、推理能力让读者欲罢不能,不看到最终,如鲠在喉,必须要看完全篇方才罢休。
秦岭。周小白试图用她的方式来束缚和改变钟跃民那种高姿态并不是钟跃民所理想的秦岭是个聪明的女孩。
有主见。有敏锐的洞析力。我觉得正是她的桀骜和睿智吸引着钟跃民。钟跃民本来就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可秦岭更是一副游戏人生的姿态。在某些地方秦岭的洒脱钟跃民是不可及的。他们都不喜欢平庸的生活,他们看重的都是过程。在这一点上看的出来他们是有共同语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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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在那个动荡疯狂迷惘不安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他从一个满身流氓气息整天尽耍贫嘴的北京机关大院里有名的顽主在经历了一系列不同的生活方式后渐渐成为一个更为理智更加成熟的青年。他有理想,有思想,敢说敢做,身上迸发出激情。血的红色,在他所处的年代无处不充满了殷红鲜血的红色,红色代表了激情,一种令人亢奋鲜活的激情,在这种血色世界里去创造浪漫其实是一件令人多么充满遐想的事情呵。
一个动作决定一种习惯,一种习惯决定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注定一种命运。正是因为钟跃民那桀骜不驯不甘平庸义薄云天的性格使得他左右逢源,在他认识的人里边很吃得开。正如高琦所说"怎么什么事都和这钟跃民有关啊",高琦这厮也忒蠢了,钟是本书书胆,要是都与他没关系,要他还干嘛呀。
钟跃民身边不乏女人,他那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使他身旁的女人都为之倾倒。但最后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秦岭随另外一个男人走了,秘书何眉害得他蹲了监狱,而高玥由于年龄比较小似乎还没像周晓白那样彻底觉悟,随着性子在等钟跃民哪天玩累了玩不动了,再回去和她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毕竟她还小经得起耽误,可这对高玥公平吗?虽然她自己口口声声说她和跃民是平等的,哪天等她对钟跃民厌烦了也可以休了他,但女人的青春不经起岁月碾车的折磨刻划,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可爱又可恨,这是所有钟跃民身边的女人对他的评价。钟跃民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命运。他,自尊心很强,思维敏捷,敢想敢做,最重要的是他极其理性,这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理性使他得到了很多长辈上级对他的赏识,使他干什么事都能干出点名堂。“胜,不妄喜;败,不惶馁;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大军出行,车千乘,载燕南赵北,侠客奇才。”钟跃民具备这种素质,他是能成大事的人;海洋跟袁军去火车站送去陕北插队的钟跃民跟郑桐,站里好多人因分别而流泪他们彼此开着玩笑,其实心里肯定伤感,因为要离别钟跃民说:哭什么,又不是上刑场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儿还没开始呢好一个大丈夫,语言在这里都显得苍白,那气概难得。但过度的理性对幻想着温馨浪漫爱情的女孩却是很危险的。他所追求的只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他创造着享受着并快乐着。“小日子过着 小美人陪着 小煎饼滩着 小温暖享受着~~~~~美!!@##$#”这才是他所要的。对女孩来说,钟跃民就似张爱玲笔下的那红玫瑰,跟他过日子充满了阳光充满了鲜活,但久而久之他只能成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钟跃民对周晓白认识的动机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允郑桐那句“色大胆小了吧”的挖苦,当然也有很大成分是因为晓白的美貌,他对周晓白曾说:你要是长得猪不叼狗不啃的,我招你干嘛呀,躲还来不及呢。其实由于周的漂亮而上去搭讪倒也无可厚非,哪段爱情不是先建立在视觉认同之上的。后来他俩正式在一起了之后,在围剿小混蛋时,晓白曾要求跃民能不能为了她不去了,但跃民为了他兄弟拂袖甩倒晓白不顾危险只身去救李奎勇,而后又想方设法的筹钱为其治病。说明在他心中爱情、生命都没有义气重要。反过来看周晓白。这一个在爱情方面爱钻牛角尖的女孩,任性、纯情,而后却越来越俗,她和跃民两人性格根本不配,这点跃民在她当兵时就知道了,所以对晓白越来越冷淡,最后只以普通朋友的身份处之。很多人会觉得钟跃民始乱终弃喜新厌旧,为周晓白鸣不平。其实应该看到,第一,跃民已经和她讲清楚了要分手,并没有脚踏两只船;第二,他俩也确实不合适(钟跃民追求的是不同的生活状态,不断变换更新的环境新的刺激,就算要他去讨饭蹲监狱他也乐意;而周晓白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只是想过那种平淡似水的生活)。再看原因,其实跃民是爱晓白的,所以不想伤害她更深,不想勘误了她的青春。这也是出于好心。当然他提出分手与遇见秦岭也并非没有关系。
秦岭跟钟跃民有很多同共点,她具有一般女孩少有的极强的理性,她和跃民一样都喜欢陕北的信天游,也正因为山歌使他们认识了。说起这么多女人中跃民最爱的,应该就是秦岭了,她和跃民很相似很投机也很了解跃民。只是她的那种过度的理智使她成了另类,这并非是一般男人所喜欢的。
钟跃民与高玥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居然是俩卖煎饼的合伙人。高玥没有周晓白后期的专横和固执,也没有秦岭的另类,会做家务能干,会撒娇,专情,很通情达理,也很漂亮,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孩。周晓白曾对高玥说:你认命吗?认命的话就把对他的感情埋在心里去接受另一份感情,不认命的话只能辛苦的继续挂着他..高玥回答说我不认命。我想只有她才比较适合钟跃民,因为钟跃民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正因为他的优秀,他的不俗,使他有种高处不胜寒之感。这种感觉来自于孤独,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 我独自在行走 何处是归程”钟跃民身边不乏有好朋友好兄弟,但这种孤独之感一直伴随着他折磨着他,他需要寻找不同生活方式来使自己觉得不孤独,使自己不为此而烦恼。他是一个令人快乐的人,表面上他也是快乐的,但在他心灵深处,孤独寂寞之感却不停在咬噬着他的心,酸楚却也无奈。
……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苦痛,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增殖,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
……啊,我的灵魂,
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
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我的舌头一卷就接纳了大千世界……
(郑桐的诗)
白居易的 <长恨歌>
长恨歌
作者: 白居易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
天旋日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夜,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为感君王展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到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揽衣推枕起徘回,珠箔银屏逦迤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风吹仙袂飘摇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他是一个有着深刻痛苦的人,这种痛苦永难排解。他渴望爱,追寻爱,得到爱,拥有爱,却始终无法守护爱享受爱珍惜爱,因为他是钟跃民,他爱一个女人,可以用情至深,可以等待多年,可以埋藏心底,几乎是可以不惜一切,但一定是得除了他的自尊,他的自由,他的希望,他的永不停止的新的渴望。
他爱周晓白,从一见钟情到大胆追求到得偿所愿,周晓白也爱上了这个让她一生无法忘怀的男人,但钟跃民可以爱她吻她拥抱她陪伴她却不愿面对和她婚姻,因为钟跃民的心在远处,即便可以通过与周晓白的结合换来可以预期的坦荡前程,他也不肯放弃自己对未知世界与人生变数的渴望,他要的不是个人前途而是更多体验,他要的不是家庭而是自由,他要的不是稳定而是变数。他爱周晓白,他离开他放弃,不是因为周晓白不好,不是因为周晓白的**脾气,不是因为周晓白的家庭可能伤及他的自尊,不是因为他们真有什么不合适,那些都只是表面的借口或他们之所以分手的理由,真正的原因是钟跃民是一个变数太大的人,他是一个选择变数并视变数为生命的人。他与周晓白之间二十多年爱恨离别百转千回的感情纠葛,带给他的只有矛盾和痛苦,他放不下也只有放下,他想放下却又难放下,他最终放下其实也不过是因为有了别的女人终于可以代替。
陕北插队时第一个出现在钟跃民视线里的女人其实并不是秦岭,而是蒋碧云,如果不是后来与秦岭的相遇相识,蒋碧云铁定会被钟跃民收掉,那也就没有后来郑桐的什么事了。钟跃民在哪里都能成为焦点,荒凉清苦的黄土坡上自然也不例外。在那样寂寞落泊的岁月里,对于蒋碧云或是其他任何一个稍稍正常的女人,积极乐观率性阳光的钟跃民就像是穷山沟的黑夜里燃起了一团哔吧作响的篝火,谁都想去靠近以消解寒冷和孤寂。最应该感谢编剧及时安排秦岭出场的人应该是郑桐,虽然他也能算是一根火柴或是一束火把,但钟跃民这团篝火燃亮,郑桐怎么说也只有添柴助旺的份。
秦岭的几首信天游让表面嘻哈内心无奈的钟跃民感觉找到了同类,隔着远远的山沟,要说钟跃民对秦岭一见钟情,也绝对不是因为看清了秦岭的长相或外貌,而是秦岭放声高歌信天游时她那腔调背后的悲凉、激情和希望,让钟跃民矛盾复杂的内心得到了共鸣。所以,钟跃民爱秦岭,其实只是爱一种感觉,一种自我得到肯定得到理解得到交流得到融合的感觉,只有秦岭,或者说只有秦岭的歌声,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他内心的孤独和落寞,而这一点,对于身处在那种清贫艰苦的环境中的钟跃民来说,已如雪中送炭无法抗拒。
秦岭是个智慧型的女人,在她后来与钟跃民悲欢离合的情感纠结中,她比后者看得更清楚,而钟跃民却显得理性不足,经历枪林弹雨命运坎坷,他始终念念不忘秦岭,因为那是他的希望,他的寄托,他的理想,说到底其实不过是一种感觉。秦岭在他们分别之后经历了什么,他根本不关心不在乎,这本身就已不是爱情了。多年以后的再次相遇,他以为可以重新找回从前当年的那种消解渴望慰藉心灵的情感,事实上已经不再可能了。环境变了,人也变了,他们都再也无法回头,无法重头。秦岭懂得这个道理,宁愿与钟上床以慰当年之情,也不可能真的把钟跃民再次引入她自己的生活,在她看来,能够把一段旧情牢牢埋藏在心底,就像在重逢之前多年以来一直暗锁在心中对钟跃民的牵挂一样,也比时过境迁之后再彼此回忆和找寻当年心动的感觉要好一些要理性一些现实一些,当然,她不是没有矛盾没有痛苦地权衡过,最后她的离开与其说是发现楚良是一个爱她的好男人,不如说是她才真正知道钟跃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当熟悉的信天游在多年以后的知青怀旧演唱会上被秦岭饱含深情地唱出,台下伫立后排的钟跃民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再次见到牵肠挂肚的女人在台上唱出当年离别时的那首《走西口》和当年初识时的那首《满天的花哟满天的云》,钟跃民没有情难自控地流下热泪都算是导演的失败。
秦岭,你跟我开了个大玩笑,我真是报应啊。
钟跃民很少这样袒露自己的无奈。秦岭出国临行前给了钟跃民一个轻轻的拥抱,然后转身离去,一段让人唏嘘的情事终于尘埃落定。我想在那一刻,他们内心除了伤感,也都会有一丝如释重负的感觉吧。
钟跃民把周晓白推给了张海洋,自己却被秦岭推给了高月。他爱周晓白,他爱秦岭,却不爱高月,或者说,前两者都是钟跃民主动追求,而后者却是细水长流慢慢的追求到了钟跃民。高月一直以一种聪明的爱包容和理解钟跃民,钟跃民才逐渐半推半就接受了高月,因为除了高月,他没有人可以爱了,他不是那种可以少了爱或少了女人的男人,他所有的信心来自内心,但女人却可以更加激发他的自信。
当然,钟跃民是情种但不是情圣,他重感情,也不欺骗女人的感情,然而编剧为了让他作为一个男人更显真实,还是特意给他安排了一个小秘何眉。钟跃民宁愿上当和一个并不喜欢的女人上床,这合乎常理,在钟跃民后来和何眉翻脸时说出的喜欢两个字,其实并不是指喜欢,只是不讨厌的意思罢了,一个还算漂亮风骚的女人主动勾搭献身于你,谁都自然不会讨厌的,至少在事后之前的当时是可以肯定的。
说到这里,想起印象很深的一段剧情,是钟跃民在一次应酬喝醉后的深夜,小秘何眉与秦岭两个女人都各自在房间等他,可他喝多了,独自一人游走在马路上,给高月打电话。那种浮华热闹之后的孤独寂寥,我看了几近感同身受,找不到自己爱的人可以打个电话,找不到可以随时回去的温暖的家。在那一刻,他的痛苦是无须掩饰的,也是无法掩饰的,周晓白已经嫁给了好友张海洋,秦岭被别的男人包养着,前者他无法打扰,后者他心存芥蒂,和自己爱的两个人都无法相伴,但无论如何,幸好还有高月。高月客观上是一个坐收渔利的女人,但对于钟跃民来说,也只有高月这样的好女人,钟跃民才会由感动而一步一步地依恋她爱上她。
当然,钟跃民最爱的始终是他自己。周晓白对钟跃民说过一句话:你这人啊,心里都清楚,却装作什么都不明白,你怎么这样我的天,钟跃民能怎么样,他只有装糊涂,他能说他最爱你周晓白么,他能说他内心一直放不下的就是你秦岭么,他能说在他眼里你何眉就是一个玩物么,他能说你高月只不过是一个懂得照顾迁就我的女人么。他不能,这些话不是伤人就是伤已,他谁都不愿意伤害,因为他真正懂得,伤人便是伤已,要保护好自己,便不能伤害别人。
你周晓白看我那眼神,再傻的呆子都看得出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关于周晓白看钟跃民的眼神,我会特别在点评周晓白时详细描绘),但我不能说爱你,因为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我说了没有意义,只会告诉自己不能和真爱的人在一起而徒增伤感。我能放下自尊求你秦岭不要走么,我能告诉你我不在乎你所经历的一切而娶你相伴到老么,我不能,我不能放下自尊,更不能保证一生只爱你秦岭一个人,我不能承诺,不能乞求,我只能轻描淡写的告诉你我爱你,但还得看你的选择,我是男人,我尊重你的选择。我确实是对你情结,但非要失去你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失去过很多了,再失去你秦岭算不了什么,我钟跃民还有很多路要走,何况还有高月在等着我呢。而你高月愿意等就等着我吧,她周晓白等了我那么多年,你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但我是个变数太大的人,我无法给你任何保证任何诺言,当然我也不说谎,我心安理得,谁叫你愿意呢,又谁叫我钟跃民是一个这样将永远在路上的人。何眉你就不用说了,我早知道你是李援朝暗设来盯我的眼线,无聊的时候大家玩玩开心也就算了,如果你懂事我也不会亏待你,当然我是不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如果你让我烦也就一拍两散吧,你要报复我,我也认了,谁叫我和你上了床,而没发现你是这样放不开的人,妈的哄你开心我还不会吗,不过对你丫值得吗,对谁俺都不放在心上,何况是一个我并不喜欢的女人。
唉,我钟跃民命犯桃花,我苦啊,自作孽不可活,又改不了,没办法啊,我他妈怎么会是一个这样的人
这人啊,还真得结婚,得有个老婆,得过家庭生活,你也赶紧结了吧。张海洋终于回归到家庭生活、享受着成家立业的舒坦,这样对仍一事无成的钟跃民语重心长地说。
在钟跃民看来,要过婚姻与家庭生活也许还不如让他身在牢狱,因为后者只能囚禁他的身体,而前者却会影响他的精神。他要的生活必须是具有不断的新鲜感和刺激性,在他看来,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更有意义,才不枉一生,而所有过程中的经历,包括女人,都不过是路边的风景,头顶的浮云,他只为自己而活,只为自己而生。
钟跃民的洒脱若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无人可以模仿。前途、身份、地位、金钱,有的工作好的衣着好的家庭好的环境,等等,在他看来都不值得一提,至少他并不看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时时处处适当的情况之下他总有贵人相助,却从不珍惜和把握,到头来一事未成无家无业。他的理想不在事业,或者说他的事业不在物质,这是一个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寻到的范本。而事实上,哪怕是让他历尽种种磨难,编剧对他都是足够宽容的。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恐怕他大多时候都是),他的女人从来没有背弃他,他的朋友从来没有鄙视他,而且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得到朋友或对手的尊重。这一点也是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你钟跃民再有个性再有魅力再有义气和情商,却时常落泊成无业游民,试问在物欲横流势利世俗的现实社会中,又真能赢得多少无欲无求的仰慕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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