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的极致浪漫作者

宇宙的极致浪漫作者,第1张

《宇宙的极致浪漫》是一部由彼得·桥创作的科幻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太空探险和人类的命运之谜的故事。彼得·桥(Peter F Hamilton)是英国著名科幻小说作家,他是当下科幻小说领域中最重要的作者之一。他的作品以宏大的叙事、详细的描述和人物塑造广受读者喜爱。

彼得·桥出生于1960年,曾经从事过科技工作。他的作品以细节入微的科学描写和独特的宇宙观点受到广泛赞誉。除了《宇宙的极致浪漫》,彼得·桥的其他代表作品还包括《皇后的光辉》系列、《尼尔福格的秘密》系列等。他的作品虽然宏大,但也不失温柔,展现出人性的美好和感人的情感。

《宇宙的极致浪漫》作为彼得·桥的代表作之一,以其独特的宇宙观、新奇的故事情节和细腻的人物刻画,成为了许多科幻小说爱好者的经典之一。在小说中,彼得·桥巧妙地融合了宇宙、科技和人性的多种因素,演绎了一场关于命运、爱与劫数之间的战争,赋予科幻小说以更深刻的针对人类社会的思考,从而得到了更广泛的读者群体的支持。

1人类何其渺小,我们只不过是乘着地球在宇宙流浪

2在浩瀚的宇宙竞技场上,地球只是一个极小的舞台。想一想那些血流成河,只为那些帝王将相的光荣与胜利,让他们得以短暂地主宰这个点上的一小片;想一想这个像素点上某个角落,那里的居民曾把无尽的残酷施加于另一个角落里与其没有多少分别的其他同类,他们的误解何其多也,他们多么急于互相残杀,他们的仇恨何其强烈

3我们的装腔作势,我们的妄自尊大,我们自以为在宇宙中享有独特地位的错觉,都受到这颗暗淡的光点的挑战。在宇宙包罗万象的无垠黑暗中,我们的行星是一个孤独的斑点 。我们无从知晓,在这广袤宇宙中是否会有来自别处的帮助把我们从自己手中拯救

4天文学是一门教人谦卑、陶冶情操的学问

5这世界是一个醉汉的幻想,而宇宙是一瓶香槟的泡沫,想在黎明时纵火,裂开它矜持的沉默

6你身体里的每一个原子都来自一颗爆炸了的恒星,你左手的原子与右手的原子也许来自不同的恒星,这实在是我知道的物理学中最富诗意的东西,你的一切都是星辰

7每一次握手,都是两个星球的相融

8宇宙磅礴而冷漠,我们的爱微小却闪烁

9打翻了牛奶,哭也没用,因为宇宙间的一切力量都在处心积虑要把牛奶打翻

10如果可以克服引力去往宇宙,唯独被你吸引留在地球

11在进入你的轨道之前,我流浪了很久

12少年时代的忧郁,是对整个宇宙的傲慢

13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进坟墓,你被挫折践踏得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是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的跳动的心。我们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地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它们变成无边黑暗里的小小星辰。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14就在那儿。那是家园,那就是我们。在这上面,每个你爱的人,每个你认识的人,每个你听说过的人,每个曾生活过的人,都在这里度过了他们的一生。我们全部的喜悦与痛苦,成百上千种坚定的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各种经济学说,每个猎人与觅食者、每个英雄与懦夫、每个文明的缔造者与毁灭者、每个国王与农夫、每对年轻的恋人、每个母亲父亲和前途无量的孩子、发明家和探险家、每个德高望重的导师、每个腐败的政客、每个超级明星、每个最高领袖、人类历史上的每一个圣人与罪人 ,都生活在这里——在那颗悬浮在一缕阳光中的微尘之上

15寄给你全宇宙的爱和自太古至永劫的思念

16我们知晓地球到星辰的广袤空间,却在地面到头骨之间迷失了方向

17你我皆为星辰之子,当你凝视自己,也望见了宇宙的轮廓

18我们组成身体的元素都是曾经大爆炸时的万千星辰散落后形成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星辰

19我们都是星尘

20我常会想那些原子,用百亿年穿越时间和空间来创造我们,为的是让我们彼此相遇,完整对方

21其实分别也没有那么可怕,65万个小时之后,当我们氧化成风,就能变成同一杯啤酒上两朵相邻的泡沫,就能变成同一盏路灯下两颗依偎的尘埃,宇宙中的原子并不会湮灭,而我们,也终究会在一起

22或许我们死后就能抵达星辰之上,而离开人间不过是踏上了,走向星辰的路

23这世间最好的玫瑰,星辰为泥,银河滋养,永远不会枯萎,永远在沉静的宇宙中绽放

不趋时媚俗的诗歌革新者

——试论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创作与成就

生活在19世纪的沃尔特·惠特曼(1819-92)和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86)是游荡在美国乃至世界现当代诗歌原野上声势赫赫的幽灵。可以这么说,任何美国当代诗人不管如何后现代,如何先锋,起步时没有一个不在他(她)俩的抚育下长大的,其影响之大,如同中国诗人无不受李白和杜甫的荫庇。斯坦利·威廉斯 (Stanley TWilliams)说:“在迄今为止反映在诗歌里人迹罕至的精神领域里,他(她)俩代表19世纪美国心灵拓荒最远的才智。”[1] 美国的一些著名文学选集和诗歌选集现代部分往往以这两位美国心灵拓荒最远的才智当带头人。[2] 2001年来华参加美国文学研讨会[3]的美国诗人朱迪思·约翰逊(Judith Johnson)教授[4]在谈到这两位诗人时,俏皮地称他(她)俩为艾米莉·惠特曼。这一有见地的断语立刻受到中美学者的赞赏。这真是一对同一时代天造地设而风格各异的诗歌创新者。如果说在风格上,惠特曼是大海长河滔滔,骄阳当空,迪金森则是小桥流水,月明星稀。众所周知,他,大气磅礴,更多关心的是宏观世界,而她,细致入微,更多注重的是微观世界。正如唐纳德·巴洛·斯托弗(Donald Barlow Stauffer)说:“惠特曼的诗歌是通过他持续的、为了包罗万象而向外冲刺努力取得的,而迪金森的诗歌是通过她迅疾的、零散的洞察取得的。”[5] 然而,她(他)俩有着一个鲜明的共同点:在诗歌艺术上的追求是执着的,勇敢的,在任何时候决不趋时媚俗,宁可遭受占主流地位的保守诗人、诗评家、编辑、出版家乃至读者的误解,讽刺,嘲笑,甚至抨击,却毫不妥协地与传统的诗美学作彻底的决裂,表现了任何革命者、创新者所具备的胆略和气魄。这也是世界上从古至今任何独领风骚的伟大诗人所必具的基本品质。有了这样的品质,她(他)们的诗篇才“超越着时代,穿越着时空,昭示着一个跨越时代的精神向度。”[6]

这两位大诗人尽管都经过了不平坦的或者说坎坷的创作道路,但惠特曼生前最后得到诗界的承认,获得了一个伟大诗人应该获得的荣耀,而迪金森则没有他幸运,终身受到冷遇,生前只发表了少数几首诗,她的诗歌天才是逐渐被世人发现的,直到20世纪中叶以后才被完全确立为美国主要诗人。从追求一时盛名的世俗观点来看,这也许是她的不幸,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是她的幸运。我们若从她生前到目前为止的整个评论界、学术界对她及其诗歌评介和研究的演变来看,她是何等的幸运:她似乎成了超越时空的诗圣,虽生在19世纪,但经过轰轰烈烈的20世纪,依然活在21世纪,从新英格兰走向全美国,从美国走向全世界。

各个历史时期美国学术界和批评界对迪金森诗歌评价的演变

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准确把握艾米莉·迪金森这位大诗人如此丰厚而又如此难懂的诗歌,不是靠我们个别人勤奋的精读和聪慧的理解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要建立在一代代前人考证和研究的基础之上。正如詹姆斯·伍德雷斯(James Woodress)在介绍迪金森诗歌批评接受的情况时所说:“如今美国文学的学生或教师在研读迪金森诗歌时面临的大问题是紧跟学术的和批评的探究,考察。”[7] 何况不是生长在美国文化语境中的我们这些中国学人?因此,我们在着手研究她的诗歌之前,更有必要了解迪金森诗歌在美国学术界研究的情况和趋势。

从玛丽埃塔·梅斯梅尔的最新调查中[8],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批评界和学术界对迪金森评论和学术研究的走向。根据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提供的有关研究迪金森诗歌的学术著作和论文的条目,平均每年50多种,1986年最多,达到83多种之多,其中的研究包括多种用外语写的论著,除了英语之外,还有日语、波兰语、德语、法语、斯洛文尼亚语、俄语、西班牙语、马其顿语、葡萄牙语等。虽然玛丽埃塔·梅斯梅尔在她的调查清单上没有提及被世界上最多的人使用的语言—汉语,但事实上迪金森也进入了汉语著作和中译本之中了,只是比起惠特曼对中国文学界的影响,她是一个迟到者,比他迟到了差不多70年。1919年田汉先生首次把惠特曼介绍到中国,而中国学者开始陆续介绍迪金森则在20世纪80年代[9]。她的诗歌天才在美国真正被发现和普遍重视也不过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学者和译着对迪金森诗歌的深入研究和翻译,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必将对新世纪的中国文学界和学术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19世纪60年代到世纪末,对迪金森的诗歌的接受基本上处于报刊的贬褒不一的评价性评论的初级阶段。个别的读者和女性评论员对她的诗歌和书信持热情的肯定的态度[10],文论界占主导地位的少数男性文学记者、编辑和作家,由于坚持传统的诗美学,对迪金森诗歌形式的“不规范”进行挑剔,批评,说她的韵脚、节奏、句法都错。1890年以后,贬低迪金森的批评基本上占了上风。

然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显赫的银行家、早期超验主义者、作家、艾默生和梭罗的亲密朋友塞缪·沃德(Samuel G Ward)别具慧眼,在1891年10月11日给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 1823-1911)写的一封著名的信中说:“我同世界一道,对艾米莉·迪金森怀有浓厚的兴趣。难怪她的六版诗选都销售完了,我想,每一本都卖给新英格兰人了。她也许会世界闻名,也许决不会走出新英格兰。”他在信的结尾,称迪金森为“表达力强的缄默者”,并认为“这就是为什么她吸引许多新英格兰的魅力之所在”。当时评论界对迪金森诗歌的尖锐批评使本来就奉行传统诗美学的希金森很受影响,以至他不愿意再继续编辑她的诗选。但沃德的信给他鼓起了勇气,建立了信心。

希金森和梅布尔·卢米斯·托德(Mabel Loomis Todd)主编的迪金森的第一版《诗选》(Poems by Emily Dickinson, 1890)和第二版《诗选》(Poems, Second Series,1891)面世时,虽然报刊的专业评论者对迪金森诗歌非同寻常的艺术形式和主题,在“理解、美学评价、比较、分类和传记推测方面感到有困难”,但希金森对迪金森不规范的形式和独创性的内容的一分为二的评论在评论界和读者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时著名的评论家托马斯·贝利·奥尔德里奇(Thomas Bailey Aldrich, 1836-1907)在他的著名论文《关于艾米莉·迪金森》(In Re Emily Dickinson, 1892)中对迪金森诗歌也提出了一分为二的看法,他说,他从迪金森“诗歌的混乱”中,找到了“一首小诗”,“为了使它值得加入海涅抒情诗怪燕的飞翔中,需要对开头的一个诗节加以小小的修改。”但当时最具权威性的作家、评论家威廉·迪安· 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 1837-1920)则对迪金森作了少有的高度评价:“在艾米莉·迪金森的作品里,美国,或者更多的是新英格兰,对世界文学作出了显著的增添,不可能被世界文学的任何记载所能漏掉。”这一具有民族自豪感的评价却引起了英国评论家们敌对的反响。1891年,一个叫做安德鲁·兰(Andrew Lang)的英国评论家认定迪金森的语法不通,把它视为美国不文明状态的表征,并挖苦说:

我们也许被告知:民主(指美国—笔者)不象欧洲那样注重语法。但即使民主跳过了头,又落在原始状态,我相信我们的野蛮继承者将会使他们的诗歌在语法上狗屁不通,虽然他们这样做是无意识的。

次年,一个叫做艾丽斯·詹姆斯(Alice James)的美国女学人针锋相对,反唇相讥:

听到英国宣布艾米莉·迪金森为五流诗人,我疑虑顿消,释然于怀:他们有着如此失察优秀品格的能力。

诸如此类的笔战见诸于当时的报刊,不管贬褒如何,至少说明当时迪金森备受关注。当然我们不能忽视对推出艾米莉·迪金森诗歌不可或缺的人物梅布尔·卢米斯·托德[11],她后来独自编辑出版了迪金森第三版《诗选》(Poems, Third Series, 1896)。但可惜的是,后来她和艾米莉胞妹拉维尼娅[12]因土地诉讼纠纷产生不和而在1897年突然终止了迪金森诗歌的编辑工作,由此影响了评论界对迪金森诗歌关注的热度。直至艾米莉的侄女玛莎· 迪金森·比安奇(Martha Dickinson Bianch)编辑艾米莉·迪金森的新诗选《独一的猎狗》(The Single Hound)在1914年的出版,评论界才又开始对她的诗歌产生兴趣。当年,《诗刊》主编哈丽特·门罗(Harriet Monroe)在评论《独一的猎狗》时视迪金森为“一位无意识的未列入意象派队伍的意象派诗人”。她的这一看法正好与伊丽莎白·谢普利·萨金特(Elizabeth Shepley Sergeant)称迪金森为“早期意象派诗人”的看法不谋而合[13]。她俩的评论对研究迪金森诗歌无疑地起了促进作用,开辟了研究迪金森诗歌的新潮流。紧接而来的是,评论家纷纷从新英格兰超验主义、清教主义等不同的视角对迪金森诗歌进行研究。更令人注目的是,越来越的评论者把她的诗歌归于欧洲文化传统,尤其是归到TS艾略特所推崇的玄学派诗歌传统。美国著名诗人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1889-1973)称赞迪金森诗歌为“也许是女诗人中所写的最好的英文诗”。马丁·阿姆斯特朗(Martin Armstrong)同意他对她的诗歌的评价,但建议把“也许”去掉。艾肯为他编选的《艾米莉·迪金森诗选》评价性的批评转入到阐释性批评。换言之,到了这个时候,评论界不再在她的诗歌品格的好坏上打圈子,而是在承认她的诗歌是优秀的前提下进行阐释,解读。

从1930年到1955年,对迪金森诗歌的研究进一步从报刊的评价性评论转入学术的阐释。这一发展趋势是由玛莎和艾尔弗雷德·利特·汉普森(Alfred Leete Hampson)主编的《艾米莉·迪金森诗续编》(Further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1929)和《艾米莉·迪金森未发表的诗》(Unpublished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1935)推动和巩固的。这时恰好与新批评派的兴起巧合。新批评派评论家主要对迪金森单篇的诗作细致的阐释,而不是对迪金森这位诗人作整个的评价。这就牢牢地巩固了她作为具有机智的玄学诗人和神秘主义诗人的地位。这是对一个诗人的高度评价。只是在中国,玄学不太受重视,因为它带有我们不少人一向蔑视的唯心主义色彩,而且它似乎偏离我们许多人一向重视的现实主义。须知大诗人TS艾略特得益于英国17世纪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 1572-1963),而且经过他的大力提倡,才使得曾在18世纪受到冷落的多恩和其他玄学派诗人在20世纪流行了起来。[14] 至于神秘主义,在中国, 也不是一个什么讨喜的好字眼。可是,在西方,神秘主义(mysticism)是一种信仰,即相信直接领悟真理或与上帝沟通是用种种难接近于理性的方法,通过沉思冥想或顿悟获得的。迪金森的诗总是通过她对在常人不起眼的小事小景小情的顿悟获得的。当然她生动地描绘死神来临和死后体验的精彩诗篇,也使她的诗歌有着神秘的色彩。我们写诗时也常常有这样一种神秘的体验:当你处于沉思冥想的状态时,你往往会把思想和感觉、现实和幻想混淆起来。迪金森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创作的。最早看出迪金森这一艺术特色的是著名新批评派评论家和诗人艾伦·塔特(Allen Tate, 1899-1997)。他在他的论文《新英格兰文化和艾米莉·迪金森》里指出她“把思想和感觉混淆了起来”,使迪金森成了新批评派的诗歌批评中的范例。其深远意义在于塔特抛弃了紧密联系作者生平的传统批评方法,把迪金森诗歌置于美国新教文化的语境里。不过,这一个时期同时存在着对迪金森作传记式批评。它的主要兴趣在于收集迪金森的生平事迹和她隐隐约约的情人。一时间,她似乎成了一个双性恋者。有的说,她的男情人是查尔斯·沃兹沃思或塞缪尔·鲍尔斯;有的说,她的男情人是乔治·古尔德或梅杰·亨特;有的说,她是女同性恋者,对象是苏珊·吉尔伯特和凯特·斯各特·特纳·安东。这是好奇者们从她的诗歌和玛莎的《艾米莉·迪金森的生活与书信》(The Life and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1924)的字里行间为这个未婚女诗人找出来的,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迪金森无论在诗里或信里从来就是若明若暗,若言辄止,扑朔迷离。一个女子有没有情人本来是一件平常事,但费力猜测迪金森的情人本身至少可以说明她受到大家关注和喜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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