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有什么样的家世?

武侠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有什么样的家世?,第1张

李寻欢虽然是江湖侠士,武功极高,但他其实是出生于书香之家,他的祖上全部都是考取功名的读书人,李家一门出了七个进士,三个探花。在书中,李寻欢和文人吟诗作对、出口成章,可见李寻欢从小就是读书的,所以,在江湖上行走的人,都喜欢叫李寻欢李探花,毕竟在江湖上心走的人士,很少有他这么高的文化,在那个时代,读书人还是很受江湖人崇拜的,因为这是很难求的人才。

李寻欢出身书香门第,年纪轻轻就考取了功名

李寻欢在很年轻的时候就考取了探花,其实如果他愿意,他是可以进朝廷做官的,可李寻欢习惯了行走江湖的逍遥日子,所以他不愿意去做官,但是江湖人却知道他是有才之人,处处恭敬他,如果李寻欢生活在现代,估计是会很抢手的人物,李寻欢长得帅,有文化,武功还好,最重要的是用情还专一,真是集合了完美男人的所有优点,所以在古龙笔下,连国色天香、德才兼备的惊鸿仙子都爱上了李寻欢。

李寻欢考取探花,他是个智商很高的侠士

李寻欢在将林诗音让给龙啸天的时候,以他的智商和情商,他非常了解龙啸天对林诗音是别有用心,也识破了龙啸天的阴险狡诈,但这个龙啸天藏得很深,李寻欢在未深入了解他前,就贸然与他结拜,毕竟龙啸天对他有救命之恩,为了江湖道义,也怕传出去难听,所以他只能牺牲掉林诗音,而在他回到李家园的时候,看到龙啸天和林诗音感情不睦,他内心也是很挣扎的,但在江湖行走,义字大过情字,因此,他不能带林诗音摆脱苦海,他非常清楚,龙啸天是个小人,如果他真的带林诗音走,不知道他会编造出什么难听的话诋毁林诗音。

龙啸天设计“梅花盗”陷害李寻欢,李寻欢知道自己是遭龙啸天陷害,但是他不能让龙啸天死在自己手里,为了那个义字,李寻欢一直活得很累,但好在最终他还是收获了两位美人小红和惊鸿仙子的爱。

傅红雪,古龙武侠小说《边城浪子》和《天涯明月刀》中的人物,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刀客。在古龙的小说中写到他叫红雪,是因为出生当天的流血,将满地的雪都染红。

《多情剑客无情剑》主要人物: 李寻欢 林诗音 阿飞 孙小红

《九月鹰飞》主要人物:叶开 上官小仙 丁灵琳

《边城浪子》主要人物:傅红雪 叶开 丁灵琳 翠浓

《天涯明月刀》主要人物:傅红雪 燕南飞 明月心 公子羽

《飞刀又见飞刀》主要人物:李坏 薛彩月 方可可

103010开始:

寒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雪飞千里,把天空变成火炉,把一切都融化成银。

雪会停,风不确定。一辆马车从北方开来。滚滚车轮碾压着地上的冰雪,却无法碾压天地间的孤独。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时,我被吸引住了。这段话几乎可以背出来。它写得那么好,那么优美,那么富有诗意,又那么符合李寻欢的心情和生活处境。

有人说古文要对天地残忍,把万物当草狗,把天地当火炉,把自然当作品,把阴阳当碳,把万物当铜,这里抄了。

我否认李白和《登高望远》完全抄袭崔豪的黄鹤楼,那也是千古名句。用好了就是自己的。抄古往今来的文章,看能不能抄。

首先,冷风如刀,真的是神来之笔。小学生喜欢写作文。北风像刀子一样吹在他们脸上,然后就没有了。我们都在寒风中独自走过,我们知道那是什么感觉。那种被自然力震撼的感觉,那种彻骨的寒冷,那种没人会管你的感觉,只不过是人在为鱼而杀我。我们都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上天对我们一视同仁。吹断树枝和肢解尸体没有区别。在地球的砧板上,我们都是等待命运审判的人。

今年很多地方都下了大雪,几千里的雪想必也有同感。广阔的原野上满是耀眼的白色。世界是一个烤箱,把不同的东西变成一个东西,变成一个整体,比如银。

这简单的一句话,描绘了茫茫雪原上漫天飞雪,北风呼啸的无尽景象。这样的文字,这样的比喻,带着武侠的气息,带着刀锋的锋利,一下子把人拉近了那个世界。

看到这样的文字,就知道这风是江湖之风,这雪是武林之雪。这是一个长歌沉湎于饮酒的时代。

那辆马车的出现从远处带来了一个传奇,像是整个故事的关键。雪域的感觉是冰冷的,孤独的,雪域唯一的马车无限放大了这种孤独。马车是孤独的,独自行走的,李寻欢也是如此,他的前半生都是独自生活的。

我觉得如果和整本书有关的话就像一个比喻。李寻欢从孤独、荒凉、寒冷的冰天雪地中走来,告别了让他伤心痛苦的过去,终于见到了孙小红阿飞。孤独消失了,冰雪也消失了。他们离开了冬天,去了温暖的地方。

这也是我非常喜欢古龙先生小说的原因。每次看到最后,心里都充满了希望和热情。他把人从低谷中拯救出来,指引我们前进、上升。

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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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祁门小谢

《多情剑客无情剑》,书名已是最能概括李寻欢的句子,然我还是得抒发下自己的感想。

世上何人能称英雄?嗜血如命的狂徒?仗剑天涯的侠客?乱世风雨的雄主?或是战场洒血的战士?这些“英雄”或许都是塑造成功的“英雄”,但一个纯粹的英雄反而脱离“人”这个层次而渐渐成为象征意义。

李寻欢是我所读过所见过最真实的英雄。

喜、怒、哀、乐、爱、恶、欲,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情感,而情感又是人的痛苦的最大的源泉。小说中李寻欢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痛苦,他总是时刻想着别人,于是别人的痛苦成了他的痛苦,他的痛苦只是变得更深了。即使承受着如此的痛苦,他还是愿意继续想着他人,因为似乎他本就因别人而存在着,他的存在感仿佛也依存于别人身上。

从遇到阿飞,应该说在阿飞之前还有一个龙啸云,他被友情锁住,青梅竹马的林诗音,他被爱情锁住,被背负越来越多的情债,不知英雄是否都是如此潇洒的,还有他的义气。李寻欢是那么一个聪明的人,在被自己最信任的兄弟背叛时,他一句话也不说,却还是认这个兄弟。他总是从别人的立场来思量事情,就忽略了自己所受的伤害。

阿飞像一个刚出社会的人,他容易被感情控制自己,即使他是一个聪明的人,爱情或者说阿飞的圣洁爱情是他奉为至理的信念,林仙儿一直的利用控制却未能让他对她生出恨意,他只是认为她是正确的,她有苦衷。一个人若是丧失最初的信念,那么他就成为了空心人,因为他活着的所有意义也随着信念的丢失而失去。

情节到后面,三方势力的复杂对抗进入白热化,以李寻欢、天机老人、郭嵩阳为主的正义势力步伐坚稳,以林仙儿为首的中间势力一直在浑水中寻找机会出击,以上官金虹、荆无命为首的恶势力步步紧逼,当然在小李飞刀中不能这么明确的分隔势力,每个人都是复杂的,小说最突出的就是将人性的复杂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李寻欢与上官金虹之间的对抗或许是故事最大的冲击点,荆无命对上阿飞,这是最强大的两方势力,然而李寻欢最终胜了。但胜利并不是最大的快乐,正如文中说的“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世上所有的事都有相反的两个面,正如太极一样,阴阳平衡,小李飞刀中一直贯穿这种思想,你想要做一件好事,或许对于他人来说就是一件差得不能再差得事。正如孙小红说的“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矛盾存在的最根源之处在于让人能坚定的活下去,要人生中充满希望与向往。

看过很多古龙小说排行榜,《多情剑客无情剑》往往不出三甲,我深以为然。 这部小说应该是古龙式文体已将定型而还未定型时的颠峰之作。语言的畅达诗化,意境气氛的营造,情节的奇诡跳脱,已臻化境。随便一个场面,一个句子拎出来,几乎都是诗,而且和叙事、人物塑造,融合得滴水不漏。

这也是古龙最巅峰时的语言,丝毫没有他后来的矫揉造作。真如十七八岁的少女,初通人事又未历风尘。又像刚摘下来的葡萄,虽然上面还带着露水,但毕竟是成熟了。

比如小说那个脍炙人口的开场: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这样的语言风格真的很古龙,古龙也堪称现代白话文的大师之一。他就是以这样一个开头,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代表性作品的叙述。《多情剑客无情剑》在古龙小说里,是毫无疑问的巅峰上的巅峰。

楚留香系列特别奇怪,很多人都评价不高,甚至认为不如陆小凤系列。其实陆小凤系列不过是楚留香系列的影子,原创性并不强。我倒认为楚留香前三部,上承《铁血大旗门》,下启《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前期的集大成之作。

事实上,此套书和由其改编的电视剧一出,风靡整个东南亚,古龙开始奠定他在台湾武侠小说家中的一哥地位。

这部小说,古龙风格的语言尚未完全成形,但已呼之欲出。小说结构完整,一改古龙以前的作品虎头蛇尾的老毛病。情节布局奇崛,营造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江湖格局。全书一百多万字,几无一句败笔,完成度之高,是古龙此前任何一部作品都没法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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