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乃至世界的浪漫主义运动是与当时世界性的革命运动思潮息息相关的,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它对浪漫主义运动首先发生在欧洲负有直接责任,对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蓬勃开展更是产生了重大影响。追根溯源,浪漫主义作家在思想上深受德国唯心主义古典哲学的影响,开始重视人的自由、自在和自为性,并开始重新去认识“自我”、审视“自我”,从而进一步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正是由于对“自我”内心情感的抒发和追求,英国的浪漫主义作家才与欧洲各国的先驱们一起开始以作品为宣泄口,追求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张扬个性解放,以锐不可当之势冲垮了理性统制长达100多年的文学大堤。
英国的浪漫主义使英国文学作品的创作摆脱了理性的束缚。由传统的描摹自然、重视理性转向了描摹自我的内心世界、重视自我情感的抒发,崇尚自然,以“自我”为中心来构建自我的浪漫世界是英国乃至世界浪漫主义文学的三大突出特征。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英国的浪漫主义作家高举“回到中世纪”的大旗,从中世纪的民间文学创作中大量汲取营养,从而摆脱了古典主义的种中束缚,开始发挥自由的想象,表达强烈的情感,并从内容、语言、形式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新的改革尝试,这一切都构成了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甜甜的爱情是现实世界常见的生活人生存在的现象,也是恋爱世界经常拥有的存在感,虽然不如电视剧的爱情有浪漫气氛,但是比电视剧的爱情要有吸引力。
一对恋人都有甜美的爱情,不然两个人不会走到一起,只有爱情甜甜蜜蜜了才能长长久久,与电视剧的甜甜爱情一样,需要经历爱情世界的交往。
两个人的爱情只有和和美美了才有以后的生活人生,否则就是单相思的凄苦世界了,与电视剧的爱情无异,都是发生浪漫世界的你侬我侬。
现实爱情比电视剧的爱情都甜出一种永远。
二、甜甜的爱情是两个人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现象,电视剧的爱情都是以现实爱情为基础,而且现实爱情更有和和美美的存在感,比电视剧的爱情都丰富多彩。
两个人的爱情只有甜甜蜜蜜了才是两颗心朝朝暮暮的完美无瑕,否则就是暗恋世界的独角戏了,现实爱情也是电视剧爱情的由来,而且现实爱情更有时光岁月。
两个人的缘分因为甜甜的爱情成全了彼此的生活人生,要没有甜甜的爱情就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了,现实爱情也有电视剧爱情的秘笈,而且比电视剧都美好。
现实爱情让电视剧爱情有了现实世界的存在感。
三、现实爱情都是从甜甜的爱情开始的,哪怕最后没有电视剧爱情的圆满幸福感,也有生活人生的重要方向,现实爱情是电视剧爱情的演绎方向。
现实生活有很多恋人始终都是腻腻歪歪的亲亲我我,也是最常见的年轻的爱情。生活人生有很多爱人始终都是不离不弃的甜甜美美,也是最经典的白头的爱情。
现实爱情完美收官了电视剧爱情的生活人生,电视剧爱情永远给予了现实爱情独一无二的浪漫世界。
李寻欢一般把他的飞刀放在那儿?
放在袖子里不就成了袖里剑了吗。难道有专门的小口袋?随手乱放容易割破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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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袖子里不就成了袖里剑了吗。难道有专门的小口袋?随手乱放容易割破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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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lo学姐
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第八回里,有这样一段描写: “李寻欢箭一般退了出去,身子几乎已和地面平行,他的手似乎并没有什么动作,但飞刀已射出去。 刀光一闪,如黑夜中的流星! 黑衣人忽然狂吼一声,冲天飞起,凌空转了个身,“飞鸟投林”向梅林后飞奔逃了出去。 李寻欢脚跟一点地,身子就站了起来,他像是很悠闲地站在那里,居然并没有追赶之意。 但那黑衣人还未冲出梅林,就已倒下! 李寻欢摇着头,叹了口气,缓缓踱过去,雪…
330 赞同 · 70 评论 · 6 年前

不二
没有人知道他的刀放在那里,也没有人看清飞刀是如何出手 他可能有一个刀囊,也可能没有。
37 赞同 · 13 评论 · 8 年前
能不能给我讲一段很甜很甜的爱情故事

小尘

高冷男神问我要微信的时候,发现我正在看不可描述的小说,我当场社死!我厚着脸皮向他解释,他却一脸正经给我普及健康知识。算了,毁灭吧。我以为我俩没戏了,但谁能想到,有一天,我会住进他家……1「疼!」「别乱动。」霍宴行皱皱眉,把我死揪着他衣领的手拉下去,仔细地看我的牙。我嘴巴被扩嘴器撑着,本来就说不清楚话,这一疼,就更说不出来了,只能用两只泪汪汪的眼睛瞪着他,表达我的不满。上周室友告诉我,这家诊所的医生是个绝世大帅哥,还是我们同校上几届的学长。我刚好要看牙,于是火速预约,谁能想到他这么冷酷!早知道我就约一个温柔点儿的医生了。霍宴行对我的委屈视而不见:「这颗牙蛀得有点儿深,酸痛是正常情况,你不要反应太大。」言下之意是我吓到他了。像话吗,像话吗?我疼我还不能叫了?我气鼓鼓地盯着他,用眼神反抗。没一会儿,他收手,换工具,本来酸着的牙床果然没感觉了,我惊讶地眨了眨眼睛。他完全不理我,继续细致而专注地完成手中的工作。「哦?完了?」结束后,我口齿不清地问他。「不然呢?」他放下东西,轻飘飘地回了我一句。我花了那么多钱,这么快就结束了?总觉得有点儿亏呢。霍宴行仿佛听到了我的心声,身子向下倾了倾,问我:「再拔颗牙?」我连忙摇头:「不必!」旁边的助理看了我一眼,问:「你的虎牙太尖了,用不用帮你磨平?」「啊咧?」我疑惑地扭头看着她。磨平干吗?我很喜欢我的虎牙。助理笑了笑,说:「磨平的话,会美观很多呢。」「啊咧?」尖尖的虎牙哪里不美观了?「不用磨。」霍宴行把我的脑袋扭过去,伸出一根指头,在我嘴里掏了掏,眼睛里难得有了一丁点儿笑意。「挺好看的。」他实在太好看,一张脸精致得恰到好处,狭长的眼睛里冷冽与温柔并存,十分惑人。鼻梁处,微微凸起的一小块骨骼又让他帅得不至于落俗。我的心「怦怦」地跳得飞快,立刻原谅了他之前的不好,恨不得立马给室友发消息,告诉她,你说的没错,霍宴行真的真的好帅!一切结束,霍宴行不知道怎么想的,顺手给我揉了一下嘴角。「有点儿发红,一会儿就好了,别担心。」突然这么温柔……他是不是看上我了?绝对是!我两眼巴巴地盯着他,口水「哗哗」地分泌,想扑倒,想脱掉他的白大褂欺负他!可能是我的眼神太露骨,霍宴行清了下嗓子,垂眼摘手套。「加个微信吧。」他说。他要加我微信,果然是看上我了!我心里狂喜,正想娇羞一下,装装正经人。结果下一刻,他拿起手机,说道:「有一颗牙补在边缘上,有掉的风险,要是出了什么问题,你可以微信找我。」白高兴了。不对,借口,这是他的借口,他就是想借机攻略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了头,带着窃喜和小骄傲,拿起放在肚皮上的手机,按上大拇指,解锁。霍宴行靠了过来,在我屏幕解锁的那一刻,愣住了。我看着我的手机屏幕,裂开了!怎么是那种网页!救命!刚刚等叫号的时候,坐在角落里偷偷地打开看,忘记退出了!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我心脏骤停,我手抖如筛糠,我汗如雨下。在脑子终于开始运转后,我迅速地滑动屏幕想要退出。结果,这网页不仅不退出,还进入了详情页!救命!2我好想逃,可是逃不掉。抱着一颗想要钻进地缝儿的心,打开微信二维码给他扫。扫完就跑。再见了妈妈,我要换个星球生活!3我在电梯里越想越尴尬,用脑门撞墙,撞得「梆梆」响。同乘的其他人不动声色地退到角落里,表示害怕。不重要了,还有什么比被一个帅哥发现自己偷看那种小说更社死的呢?手机响了一下,发现是霍宴行的消息,我差点儿又是一个心脏骤停。点开看,原来是他的叮嘱:最近不要嚼骨头、冰块之类的东西,也不要吃过冷、过热、颜色太深的食物。没了,就好像无事发生一样。怎么可能嘛!他肯定在偷偷笑话我!「呜呜~」要不要回消息啊?不回的话,岂不是显得有点儿做贼心虚?我握着手机,生捱了三分钟,走到地铁站才咬牙,稳住心神,回他:「好的,谢谢。」一抬头,周围好多人好像隐隐地在看我,眼神千奇百怪。吓得我赶紧拿起手机偷偷地看了一眼,确定刚刚没让他们看见别的东西。虽然只是被一个人发现,可我的感觉却像是,全世界都知道我干什么了。霍宴行不会说出去吧?他现在不会正在跟同事们谈论这件事吧?他不会向全世界广播吧?完了,社死!这家诊所我再也不来了,不,我这辈子再也不看牙医了!「呜呜~」4回到咖啡店,和我一起在这里兼职的学弟看着我,眼神复杂:「学姐,你……」我一惊:「怎么了?」连他也知道我的事儿了??「你的额头怎么红红的?」「呼~」我松了口气,对着店里的玻璃照了照,应该是在电梯里磕的。我力气可真大。「撞的,走路撞电线杆了。」我敷衍着笑了笑。「怎么这么不小心啊。」他嗤笑一声,然后用毛巾包了一块冰,贴在我额头上:「敷一下吧,别肿了。」我连忙后撤:「不用,没那么严重。」他过于关切的举动,让我很惶恐。如果只是普通学弟,我当然不会想这么多,但问题是,他好像对我有意思……他叫程枫,大三,一个氛围感帅哥。本来我和他不是同一个系的,没有什么交集,但是,学校有大病,我都大四了,才突然发通知说,需要 10 个课外学分才能毕业。刚好今年要办校庆,需要志愿者,参加的话能拿 5 个课外学分,我想也没想就报名了。我被分到的是后勤组,小组第一次见面,程枫就坐在我旁边。他好像有那个社交牛逼症,什么都能聊,我被带进他的节奏里,一晚上,连幼儿园在哪儿读的都被他知道了,现在又跟着我来了咖啡店。我不讨厌他,但我的边界感比较强,和他认识也不久,所以对他的靠近,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儿抗拒。程枫意识到了我的不安,缩了手,随后把那一包冰递给我:「那你自己敷一下吧,我先过去了。」他趴在柜台上,带着一点点沮丧,研究桌上那个按一下就能跳一跳的弹簧摆件。我感觉自己伤害了一个纯情少男,内心怪不安的。当然,此时此刻的我并不知道,他远不像看起来那么干净、单纯。5校庆还有一段日子,但我们后勤组却早就已经在开始准备。那天,我们组的五六个人坐在学校的水吧讨论细节。结束以后,有人提议去夜店放松一下。虽然已经大四了,但我、阿宅,还并没有去过夜店,心里难免有点儿好奇,因此在他们邀请的时候,只纠结了一下下,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去。到夜店的时候还不到 10 点,其他人喝了点儿饮料,都跳舞去了,我身边就只剩下程枫。「你真的不去吗?」我摇摇头:「我跳不动,你想去就去吧,不用管我。」他笑:「我怎么可能不管你?没事儿,我就和你在这儿待着吧。」我以为这个夜晚会很简单。但程枫,这个社交牛逼症患者,下一秒就透过人群,看见卡座上有眼熟的人,兴高采烈地就拉着我去打招呼了。那里坐着五个男人,三个人面向我们,两个人背对我们。我几乎是被程枫半拽着走到了卡座旁边,中间那个男人看见他,兴奋地站了起来。「哟,这不小程吗?」「杨哥!」程枫跟他打招呼的时候,我无意间瞟向之前背对我们的两个男人,看清稍远处那个人的脸时,我脑子「轰」地短路了。完了!是霍宴行……他穿着白衬衣,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依稀露出一点点瓷白、细腻的肌肤。可能是因为活动不方便,正一手解另一只手腕的袖扣,动作不急不缓,像是在雕琢艺术品。在注意到我的那一刹那,他眼中迅速闪过讶异,随后淡笑,灯光明灭闪烁,掩藏了他目中的情绪。这也太尴尬了吧!我扯扯嘴角,连忙偷偷地拉程枫的衣服,想说我先离开一下,但他聊得太起兴,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动作。甚至,那位杨哥还带着程枫认识卡座上的人,我插不上话,又不好一个人走掉,只能僵硬地笑着,期待他赶紧结束。程枫跑过去,跟他们一个个地都握了个手。这还不算完,他又把我拉到了前面:「杨哥,这位是黄七阳。」杨哥瞧着我,问程枫:「小程,这位美女是你女朋友吗?」我刚想说不是,却被程枫抢答了:「还不是呢!」什么叫还不是啊,意思是以后会是吗?我被他这个抢答弄得心里有点儿不舒服,但又不好意思说什么,他今晚好心陪我,我总不能拆他的台。勉强笑着跟杨哥自我介绍之后,我被这热情氛围裹挟着,进退维艰地坐了下来,跟其他人一一地打招呼。杨哥指着霍宴行笑:「这位叫霍宴行,帅吧?你霍学长难请得很,要不是我去他办公室把他拖出来,你今晚可见不着他。」「嗯嗯,我知道,我认识。」我心情复杂,尴尬地抚了抚额头。「哟,你们认识?」杨哥惊奇地瞧着我们。霍宴行微微点了一下头:「我给她看过牙。」「缘分呀!」杨哥哈哈笑了起来。霍宴行扫了我一眼,面不改色地靠在扶手上,一副安闲的姿态,仿佛根本不记得那天的事。可我记得啊!我扭过头不敢再看他,如坐针毡。程枫和他们聊得火热、喝得畅快,只有我,仿佛坐在大雪天。待了一会儿,气氛热起来之后,杨哥提议玩游戏,我不好意思拒绝,勉强加入了,霍宴行神情淡淡的,也跟着一起玩。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有时候会感觉到霍宴行的目光,扭头去看,他却又并没有在看我。他沉静、冷冽,在这嘈杂混乱的声色场所像一个意外,总引得我忍不住偷看,他太帅了,太帅了。每偷看一眼,我的魂就被勾走一分。难以形容那是什么心情,就好像有一根弦,从心口拉到肚脐,隐隐地、钝钝地跳,霍宴行说一句话,跳一下;他看我一眼,跳一下。像考试前的紧张,又像心动时的慌张,说不清楚。也许两种感觉,差别本来就不大。霍宴行输了游戏,他选大冒险,抽到的卡片上写着:亲吻周围的某个人。大家起了哄。他端详那卡片一会儿,随后站起身,走向了我。程枫的脸色僵了僵,但这是游戏,他没有打断的道理。杨哥笑道:「霍宴行,真亲啊?人家可是有伴的哦!」霍宴行回头,轻笑道:「那怎么办?亲你?」「我?那,那可不行。」杨哥的脸一下红了。啊奇怪!你脸红什么啊喂!我慌慌张张地抬起头,望着霍宴行,眼睛眨着,不知道该不该动。他俯下身,看着我的眼睛问:「黄七阳,你不介意吧?」我的心脏狂跳着,脸涨得通红,犹豫着如何作答。他笑了笑,忽然伸手,掌心贴在我额头上,抬起下巴,在自己的手背上亲了一下。6时间在这一刻流淌得很慢很慢,我耳朵里一片轰鸣声,什么也听不清了,只有心跳「怦怦」如雷响。他直起腰,松开手的时候,还顺便把贴在我额上的一缕发丝拨到了旁边。我才知道,原来隔着一只手亲吻,也会让人有窒息感。「哎哟!霍宴行,就这?」有人起哄,说这个不算,要重来。霍宴行不搭理,淡笑着走回位置,说:「人家是有男伴的,我要真亲了,今晚可能就走不了了。」「哈哈哈对,不要瞎起哄!」杨哥拍了一下那个人,洗了洗牌,继续玩。我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魂儿,后知后觉地脸热。「学姐,你还好吗?」程枫跟人换了位置,坐在了我旁边,一边摸牌,一边笑:「学长们玩得就是比较开,你别介意哈。他们工作了几年的人就是这样的,也没别的意思,就是爱玩嘛,你别放在心上。」总觉得他这话有别的意思,但我这会儿脑子被那个吻霸占着,无暇思考他想表达什么,只点了点头,伸手摸牌。程枫帮我点了一杯饮料,说是低酒精的,但是很辣、很难喝。我尝了一口就跑进卫生间吐掉了。漱口的时候,嘴里包了一大口水。一抬头,恰好在镜子里看见霍宴行进来,白衬衣上沾了一点儿淡褐色污渍,大概是有人打翻了酒水。吐水的样子好像不太优雅哦,我思考了半秒,「咕咚咕咚」地吞了下去。霍宴行怔了一下,费解地看着我:「你在喝水?」我连忙摇头:「不是不是,漱口!」想了想,又补充道:「刚刚喝了一口酒,好难喝。」哎呀,解释这么多,他会不会觉得我是话痨?霍宴行注意不到我精彩的表情,洗着手,顺口问道:「不会喝酒?」我点点头:「嗯。」「那为什么要点?」「不是我点的……」他停顿了一下,说:「哦,男朋友点的。」「不是男朋友!我跟他认识还没多久呢!」刚吼完,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儿大了,眨眨眼,心虚地扭过头去洗手。「是这样啊。」他了然地点点头,关掉水龙头,拿了张纸擦手:「我先出去了。」「嗯嗯。」我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我和他相处很自然,完全没有被那天的事儿影响嘛。话说回来,那事儿根本就没什么,早就该翻篇了,是我想得太严重,跟自己过不去呢。我暗暗地嘲笑自己,目送镜子里的他走向门口。「黄七阳。」他忽然停了下来,转头看着我。我讶异地抬头,和镜子里的他视线相撞:「嗯?」「其实那天我不太好跟你说……」那天?我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霍宴行犹豫片刻,随后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道:「你看的那个,误导性太强了,要真像那样做的话,弄不好会进医院的。你……不要尝试。」「咔嘣!」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了,哦,是我仅剩的一点而体面啊。7「霍医生。」我深吸一口气,严肃地说:「我知道这个消息,对你来说太过离谱,但其实,我是三体人。我这些天,一直在研究你们地球的文学艺术,方方面面都在我的研究范围内。我看书,是为了学术、为了文明,希望你能理解。」霍宴行内心:尼玛。8「黄七阳,我没有要批评你,我只是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提供一点儿健康方面的建议。」「哦谢谢,我们外星人的身体构造,跟你们不一样,就不用你费心了。」「你没事儿吧?」「我很好!霍医生,请你一定,要为我保守这个秘密啊!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三体人已经入侵地球了,这个消息对你们来说,为时尚早。」「……你看着我。」「我不看。」「七阳,你看着我。」我崩溃了:「呜呜呜~我不看!」我抱头蹲在墙角,拒绝交流,我是外星人,我是硅基生物!地球人伤害不了我!霍宴行揉揉太阳穴,又头疼又好笑,半蹲下来,轻轻地拍了拍我。「我答应帮你保守这个秘密,你起来。」「呜呜呜~我不!」他浅叹了一口气,说:「你是外星人这件事,一点儿也不丢人啊,我从来都不觉得这是什么羞耻的事情。」我抽泣一下,苦哈哈地问他:「真的?」「当然是真的。」他掰过我的脑袋,拨开挡住我脸的头发,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像你一样的……外星人,你又没有违反地球法律,没有打扰到别人,为什么要自责呢?」「可是……」「只要不妨碍别人,不伤害身体,你想做什么都是你的自由。」我打了个哭嗝:「还是觉得好丢人哦。」「不许这样想,不丢人。」呜呜~他好好哦!我擦擦脸,点点头。霍宴行拉着我站起来,看了一下时间,道:「有点儿晚了,差不多也该回去了。」我再一次小鸡啄米似地点头,跟他一道出去了。9回到卡座后,他们还在吵闹着玩游戏,但除了杨哥,其他人几乎都醉了。程枫丢下牌,靠过来,脚步有点儿不稳:「怎么去了那么久?没事儿吧?」我摇头:「没事儿。」「哦,那就好。」说完,他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霍宴行,脸上的笑意有点儿勉强。「那我们走吧,去找其他人,这么晚也该回去了。杨哥,我们先走了,改天再约!」他说着,一只手搭在了我腰背上,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我脊背一僵,连忙往旁边走了半步,避开他的手,干笑着说:「嗯嗯,我们是该回去了。」程枫的手在半空顿了两秒,才尴尬地收回去。「我们送你们回去吧。」霍宴行喝了一口水,向我们走来。程枫拒绝道:「不用,我们自己回去就好了。」「算了吧,你看你都醉成什么样了。」杨哥拿起外套,招呼其他人,「我们也走吧,顺便送送这两个小东西。」我们小组的其他人正坐在吧台休息,看见我和程枫被几个学长围着走过来的时候,还以为我们两个摊上什么事儿了。霍宴行他们都有车,出去之后叫了代驾过来,一人带两个,把我们送到了学校附近。因为太晚,学校宿舍的门禁过了十二点就打不开了,我们干脆在学校旁边的酒店开了几间房。我和一个学妹住一间,霍宴行亲自送我们上去。学妹走在后面,兴奋地问我:「这这这谁呀?太帅了吧?」「同校的学长啦,已经毕业了。」她两眼放光,关门前,激动地问霍宴行:「学长!可以加个微信吗!」霍宴行冷淡地开口:「没有微信,早点休息。」他要关门,又停住,抬眼叮嘱我:「等下把锁链挂上,晚上不要给别人开门。」「嗯嗯!」他关了门。两秒后,敲门声响起,我连忙打开。霍宴行一副抓了我现行的表情。「怎么还钓鱼执法呢?知道了,锁链嘛!不能开门嘛!」我当着他的面把锁链挂好,迅速地关了门,我怕我晚关一秒,心就要跳出去了。学妹一脸花痴地在房间里鸡叫:「太帅了!天哪!」我表面上:「也就那样啦。」心里:那当然了!那可是霍宴行啊!那能不帅嘛!啊!卷进被窝,满脑子都在想着霍宴行,开心得像蛆一样拱来拱去。第二天早上醒的时候,枕头都被口水打湿了。不行啊,一觉睡醒脑子里还是他啊,好想跟他说说话呀,比饿了想吃东西还要想。已经九点多了,我抱着手机,想来想去,忐忑地给霍宴行发了消息:在忙吗?发完就有点儿后悔,想撤回,他要是不回我怎么办?他要是嫌我烦怎么办?不等我撤消息,霍宴行就回复了我:「没。」简短的一个字,却像一个甜甜的炮弹,直击心房。他回我了!他好拽,我好爱!我的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捂着烫烫的脸,回他:「昨天的事,谢谢你呀。」「不用谢。」怎么还这么冷淡呀?不想聊?我倍受打击,感觉自己有点儿多事了。下一秒,他又发来消息:「回学校了吗?」他关心我!他想跟我聊天!我连忙回复:「没呢没呢,还在睡觉。」紧接着,又噼里啪啦地问他:「你已经在上班了吗?」「好厉害哦,这么早我根本都起不来。」「今天忙不忙呀?话说你那边的预约每天都是满的,好难约哦。」……他怎么不说话了?我捏着手机,逐渐紧张。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我:「不好意思,今天很忙。」「没事没事,你忙你忙!」嗯嗯他可是在上班,很忙的。不对呀,刚刚问他在没在忙,他说没啊?难道是嫌我烦?我话太多啦?我抓起手机,却不敢再发消息问了,懊恼地在床上滚来滚去。很久没有这样在意一个人了,可是,到底要怎么跟男孩子聊天啊!谁来教教我!!!10「烈女怕缠郎,黄七阳,不要怂,就是干!」回学校后,室友得知我的病情,严肃地帮我开药方。「追男人嘛,简单!先一点点地挤进他的生活,让他习惯你,离不开你,再适时制造浪漫,让他觉得你很哇塞,从而被你吸引!」好!黄七阳,你很哇塞,不要害怕!在室友的鼓励下,我开始每天早安晚安地问候霍宴行,只是,不知道他是太忙,还是不乐意搭理我,回复我的句子总是很短。霍宴行好短!你说他不搭理吧,他每次都回复了;说他搭理吧,永远都只发几个字。他是不是不会写长难句!室友看了聊天记录直摇头:「黄七阳,这样不行啊,每天聊聊天能看出什么,你得跟他见面哪,制造浪漫,懂?」「……女孩子这么主动真的好吗?」「笨蛋,你不主动有的是人主动,到时候你就哭吧!」有道理!我转头就发消息问霍宴行:「霍医生,你家在哪里呀?」他问:「你要来我家?」他是不是觉得我变态啊?这样问,确实不太礼貌哦,上次程枫问我家在哪儿,我就不高兴了。我惊了惊,连忙解释:「没有没有,我就是问一下啦,你不说也没关系。」过了好久,他才回我:「等你什么时候真的要来,我再告诉你我家在哪儿。」长句!霍宴行他会写长句!虽然没有获得他的家庭住址,但他这次的回复比以前长了。有希望,我信心倍增。我鸡叫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我虽然不知道他住哪儿,可我知道他诊所的地址呀,就两站路,很近嘛这不是!浪漫,什么是浪漫啊?啊,花花,谁不喜欢花花呢!我火速订购了一束花,在午休时间,乘地铁跑去了霍宴行的诊所。助理看着我,眉头拧得紧紧的。「黄**,你这是?」诊所里一片森然,我十分的勇气也被压得只剩一分了。好些人正看着我,我头皮发麻,干咽了一口,哈哈笑道:「我,我来感谢霍医生,感谢他拯救了我的蛀牙……」助理看了看花,又看了看我,深觉离谱:「送玫瑰?」「呜呜呜~」好社死。我苦哈哈地笑着:「路边买的,没注意是什么花。」「那你跟我进来吧。」助理摇摇头,带我走向霍宴行的办公室,走廊有点儿长,我开始打退堂鼓,跑吧要不?我闷头走着,差点儿跟人撞上。助理停下脚步,敲了敲门。「请进。」「霍医生,黄**找你。」门开了,站在办公桌前的霍宴行脸色冰冷,一身寒气。我来的,好像不是时候?是不是打扰到他工作了?就不该这个时候来嘛,我刚刚怎么想的呀。慌张,嘤嘤。他看了看我和我手里的花,问道:「你有什么事?」我捏紧了花束,没敢说别的,忐忑道:「我来给你送花,感谢你,治好我的牙。」「感谢我?」「嗯嗯。」我狂点头,看了看玫瑰,急忙解释:「啊!这个玫瑰是随手买的,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他静默一会儿,扯扯嘴角,笑得十分勉强:「那你放桌上吧。今天有点儿累,就不招呼你坐了。」「好的好的,我走了!」我转头就走,出了房间之后,越想越尴尬,尴尬得直扣墙。看见他的时候,什么都不敢说了,什么浪漫行动,简直二度社死!房间里隐隐约约地传来霍宴行和助理的谈话声,我抬起头,忍不住听了听。「霍医生,你还好吧?」「你放她进来干什么?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那我不是想着……」「我的办公室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以后除了预约的病人,谁也不要放进来。」「好的。」我愣住了,他在说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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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rSpscH
这个没有太多可以争议的,一般都拿在手上。有时刻林诗音的画像,有时只是轻抚刀锋。 其他时候应该就在外衣下装着的,就像西服里的钢笔。 另外很多人(包括主演,导演等)都对飞刀的表现形式很苦恼。我的看法是:怎么写的就怎么拍。既然古龙不写飞刀的出处,那拍成“不用的时候不见,要用的时候镜头一转,就看见他手上拿着一把刀正在轻抚”这样的感觉多好,既符合原著意境又解决了烦恼。
24 赞同 · 3 评论 · 6 年前
大鱼吃小鱼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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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我记得焦恩俊1999年那版没这么神秘,有一次有人挑衅,他把飞刀解下来了,普通的飞刀腰带而已。
24 赞同 · 20 评论 · 6 年前

范西迪
据说, 古代蒙古人会把弓箭的箭头和马粪牛粪放在一起,以污染箭头,增强其杀伤力。看古龙小说,大家都不清楚李寻欢飞刀放在哪里。而李寻欢弟子叶开的飞刀如此描述。 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刀是怎么发出来的。 刀未出手前,谁也想象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 大家只知道一件事——刀一定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可是这种刀的神髓,却还是别人。 一个伟大的人。天上地下,你绝对找不到任何人能代替他…
13K 赞同 · 355 评论 · 6 年前


朋友们对古龙的小说感兴趣,我给大家带来了一篇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冷风如刀,以土为砧板,以鱼为生物。千里雪把天空变成了熔炉,把一切都熔成了银。”
的开篇,几十年来吸引了无数人的欣赏,这的确是古龙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
因为在这本书中,顾龙的才华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而且他还塑造了最迷人的浪子李寻欢。
/小李的飞刀一直响。
在古龙李寻欢,他来自一个书香门第。
李父子都擅长文学和笔墨。两人都是科举中的探花。在他们的家乡,他们因老李、大李和小李送花而闻名。
在李家的门上,还写着“士七科,父子三花”。
由于事业有成,李寻欢早年就成了朝廷的官员。后来由于胡的弹劾,他因淡泊名利而辞职。
从此,李寻欢闯荡江湖,成为武林中的****。以飞刀见长,在白的武库中排行第三。
他先是爱上了被誉为“武林第一美女”的林诗音,并订婚了。后来,当他得知哥哥龙啸云爱上了林诗音,想报答他的恩情,便故意纵情声色,疏远了林诗音,促成了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嫁给龙林晓芸印石后,她把自己的住所和巨额财富作为嫁妆送给了林诗音。从此,他借酒消愁,出门隐姓埋名。
十年后,李寻欢想念林诗音,想再次见到她。他回到了中原。“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梅花被盗之谜,金钱之战,“飞剑侠”阿飞、林仙儿等人的参与,最后上官锦鸿以身作则。小李探花终于不再是“无案可破”的名号了。
根据《多情剑客与无情剑》的记载,李寻欢后来谢绝了江湖,但是一旦龙族出现,他在黑暗中做了许多大事,但是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的刀就像他的痕迹,只留下感人的故事,世间再无阴影。
至于叶开的刀刃是否符合李寻欢“无刀”的情况,这个高深莫测的人物不需要深究,因为真正让你眼前一亮的是叶开的刀刃。这里的飞刀可以叫“小李”吗?
世界上只有一个李寻欢,自然也只有一个“小李飞刀”!
传奇永远不会被取代。
/圣母的话不过是歪理邪说。
但传说不一定完美。
如果有1000个人欣赏李寻欢的才华和武术,那么如果他表现出一点麦当娜的风格,就会有10000个人唾弃他。
龙小云,结拜兄弟,对林诗音爱得无以复加。李寻欢“释放”了林诗音,把他的庄园给了他们。他独自通关,变相“毁了”林诗音的生活。
之后他从世俗中回归,出现在龙的幻象中,间接导致了龙的悲剧结局。
阿飞爱上了林仙儿。为了让阿飞离开这个妖女,他命令吕奉先杀死她,却间接杀死了林仙儿的婢女林铃铃。
这一切让很多人认为李寻欢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干预和控制别人的生活。
这是一种病,源于古龙自身的浪子人格障碍和缺陷。
所以顾龙说,“李寻欢是人,不是神。
每当古龙写得精彩的时候,总有三两个地方像他一样。一般来说,他们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想法和害羞。所谓的自我否定,其实就是自虐。
这种自虐是古龙式的,浪子式的,就像小一郎“被鄙视为偏执狂”的臭味。
但这绝不是圣母玛利亚。即使李寻欢最终病倒了,情况也并非如此。
圣母院往往喜欢自我陶醉:他们以为自己与众不同,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道德原则。
但是李寻欢从来没有。
他“给”了林诗音,也“给”了他的财富,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高贵伟大。相反,他很清楚自己做得不好。他知道这会让林诗音龙小云痛苦一辈子。
但他想救奄奄一息的龙小云。他觉得他必须放弃一些东西。
回过头来看金庸,他不会轻易让自己的角色面临道德问题。
当郭靖面临忠孝抉择时,他的生母李萍自杀了。令狐冲尊重他的主人。当岳不群露出真面目时,译林也替他杀了师父。
他也不愿意在朱的死和段誉的死之间做出选择。最后他干脆牺牲了自己,成为了一个完美的人,因为他不想让读者质疑冯晓,这是金庸的短板。
然而,顾龙不同。在小李的飞刀世界里,人生的选择题不是单项选择,也不是多项选择。然而,这通常不是正确的选择。
这是李寻欢面临的一个问题。
他总是找不到完美的答案,所以他必须找到最优解,而他自虐的坏习惯往往让他毫不犹豫地感到委屈。
这是现实的无奈吗?
最终,李寻欢只是一个不被世人理解的穷人。
/幸福可能是好玩的,但是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有句话:叫侠义,其实很浪漫。叫浪漫,其实是浪子回头。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从来不在于小李的飞刀,不在于他的书香门第和文采,不在于他对幸福和一切的把握,也不在于他曾经的美国品质。
当然,这些都是李寻欢不可或缺的背景。
他的秘密在于,他是古龙的人生审美寄托,也是古龙真正在武侠内涵上超越金庸的地方。
很少有人能把自己的一生诠释为传奇,而李寻欢做到了。
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他作品的形式。他的生活充满了戏剧和篇章。
既然生活本身已经审美化了,就不能像现在这样生活,而应该根据工作的需要来处理。
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拒绝平庸,美需要改变。就像北岛说的“我好色”。
于是他做了三件世人认为不合理的事。
首先,他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是林诗音,他深爱着她,但从未得到。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的人是孙小红。
通过这种“让妻”的方式,他保证了自己对林诗音的永恒的爱和林诗音对他的永恒的爱。
同时,更重要的是,他会一直有一种感伤和难忘的感觉。
这就保证了即使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悲伤的,因为他的心总是受伤的。
他再怎么开心,也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
从此他变了,因为没人懂他的心。误会越多,伤害越大,对他越好。
然后他有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背叛了他,龙小云,一个误解了他,阿飞。
他做那件事总是有他的理由。这是他用来保护朋友的习语。
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江对朝廷的态度:“就算朝廷打得过我,我也配不上朝廷。”
这种病态的友谊是艺术家对美的通常逻辑解释。
他做的第三件事是有两个真正的对手。一个想杀他上官金鸿,一个想帮他郭松阳。
在白的军事装备成就中,他们分别排名第二和第四,小李排名第三。
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互相倾慕,死于上官之手,上官最终死于小李之手。
到目前为止,李寻欢的故事显示了完美的对称性。
以李寻欢为轴心,龙小云、上官金红、林诗音站在一边。一边是阿飞、郭松阳和孙小红。
不管这个故事有多精彩,故事的中心人物李寻欢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管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
是的,因为他与众不同。他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
“与众不同”是他自恋的前因后果。
/皮生锈了,但是脏了怎么办?
但是这种自恋和没有花是不一样的。
五花追求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李寻欢关心的是如何把他的一生变成传奇。
前者喜欢做任何事,后者喜欢自杀。
这是李寻欢。如果你说他矫情或者装腔作势,你必须承认你做不到。
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因为你承受不起那种生活的代价:耐得住寂寞,永远把生活当艺术,永远保持自己的形象。
就像真正的顾龙一样,他一生才华横溢,才华横溢,挥霍无度。
在传统观念中,金庸在学识、人品、成就上都远超古龙。
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对后者望而生畏,每每想起都觉得心酸。想到古龙的个人魅力,尤其是《蒋介石的和平》中的恢弘气势。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变态”的灵魂,但大多被尘埃和劳动禁锢。只有古龙这样的人,有更多的叛逆和自恋情结,才会浪子回头,无怨无悔。
甘龙送给陈家洛的16个字,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不长久,力大无穷,谦柔如玉”。
相比之下,古龙有着玩世不恭的青春情结,有着游手好闲的享受感,有着‘天子不上船’的势利心态。
这些东西在古龙的作品里都深深的烙印了。作品越好,味道越浓。
对于李寻欢来说,古龙倾注了他最深厚的感情,也赋予了李寻欢以灿烂的仁义。
这使得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
可惜小李飞刀大获成功,全世界都没听说过楚留香。
或许,天赋和命运都是有害的。
最近闲暇之余阅读古龙名著《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因为成就太大而改编成众多**电视剧,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认真的阅读原著!
再次静心自己,让自己短暂忘却工作的忙碌,现实的压力,偷得浮生半日闲!
再次品读古龙,让自己置身于那个敢爱敢恨,无怨无悔的江湖!
武侠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成人的童话!
初识古龙是在高二,一个朋友叫我帮他去书店租书,之后课上无聊拿出来看看,然而从此拿得起却放不下,开始惊叹其才华,再深读其中的文字感受着那背后的孤独和英雄美学。
学生时代那几年几乎阅读完所有的古龙作品(古龙60余部),虽然毕业后很多年都不曾阅读武侠小说,但是那个梦幻的江湖世界却一直根扎于心!
2005年认识古龙那时起,至今已整整十个年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个纵情声色的作家用他的个性与文字不断的影响着我,并将他视为我的偶像,视为我文艺的启蒙大师,正道言:千古文人侠客梦。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曾经的侠坛鬼才已别离我们二十多年,而他给我们留下的那一个荡气回肠的江湖至今让我们迷恋,更让我们清醒的思考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古龙的主角,就算名扬四海还具有自己的浪子味道,结交的还是下层的杀手,风尘中的英豪,在那放荡不羁的笑容背后,隐含着彻骨难忘的生命体验,浸透着血泪的沉痛思考。
浪子无根,英雄无泪,红艳寂寞编织成了一个梦幻,浪漫而又诡异的江湖。然而,我知道古龙对我而言又岂非此刻几句文字就能表达的。中学时代给我带来的快乐时光是不能抹杀的,让我用一种浪漫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在文字中去寻找那份英雄气概和浪子情怀。
红尘之中,必有性情之人,酒肉穿肠过,泪水心中藏,悲欢离合总是情,一杯浊酒,一声轻叹。
话题一 我心目中古龙十大经典系列
1小李飞刀系列(五部) :《多情剑客无情剑》《边城浪子》《九月鹰飞》《天涯明月刀》《飞刀·又见飞刀》
点评:这个系列无疑代表着古龙的巅峰,特别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和《天涯明月刀》。《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你就会被古龙这样诗意的文字吸引: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经典人物:李寻欢,阿飞,荆无命,林仙儿,傅红雪,上官金虹,叶开(李寻欢之徒),李坏(李寻欢之孙)等!
2 七种武器系列 :《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霸王枪》《离别钩》《拳头》
点评:七种武器非一般江湖武器,件件精妙绝伦。七种令人闻风丧胆、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令人叹为观止,不能掩卷!武器人人都会写,唯有古龙将笔深入到使用武器的人细致而微的心灵世界之中。古龙归纳出几种形而上的武器:笑、信心、诚实、仇恨、相聚(戒骄)、勇气、不放弃。就此意义而言,古龙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哲学家。
经典人物:小马,杨峥,白玉京,段玉
3 楚留香系列 :《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鬼恋侠情》《蝙蝠传奇》《桃花传奇》《新月传奇》《午夜兰花》
点评:人称“盗帅”,他是一个游侠,一个浪漫的贵族骑士。他来去如风,空气中只留下淡淡的郁金香气息。这是古龙笔下第一个接近神话的人,像古龙自己说的那样:优雅、冷静、瞬间的爆发力。《楚留香传奇》像看侦探小说,步步迷踪层层抽丝剥茧,让我们充分领略香帅的风采。
经典人物:楚留香,胡铁花,苏蓉蓉,中原一点红,姬冰雁,无花和尚
4《大旗英雄传》
点评:作为古龙一部跨时代巨作,标志着古龙作品开始迈向成熟,成为进入第二阶段作品的标志和分水岭。铁中棠是古龙塑造的第一位大侠形象。也是古龙塑造的众多大侠中所能找出的唯一一位形象完美的大侠,传言楚留香就是他的儿子!
经典人物:铁中棠、云铮、水灵光、温黛黛、盛存孝、司徒笑,夜帝
5 陆小凤系列 :《金鹏王朝》《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剑神一笑》
点评: 一个有着四条眉毛(其实只是嘴上多了两撇胡须)的人。喜欢喝酒,欣赏美女,总穿着一个鲜红色的斗篷。更重要的是他重情义,但风流成性,半生桃花不断。古龙先生说:“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他有很多朋友,他对友谊极为珍视,随时可以为朋友牺牲自己。他平凡,有我们每个人身上的缺点,比如懒惰。因为在生活中,只有人,没有神。这是一个鲜活的,有血肉的人物形象。
经典人物:陆小凤,花满楼,西门吹雪,叶孤城,司空摘星
6 《武林外史》
点评:本书主角是三个性格各异的少年-沈浪、王怜花、熊猫儿,更有许多江湖奇人异士纠缠其中,场景跨越中原、太行、大漠、楼兰,可称一部宏图史诗巨著!《武林外史》:诠释最义无反顾的爱情!为了爱情,不惜杀死对方;为了爱情,不惜被对方杀死。《武林外史》与《大旗英雄传》、《绝代双骄》、《浣花洗剑录》堪称古龙中期“四大名著”
经典人物:沈浪,王怜花,金无望,朱七七,白飞飞,熊猫儿
7《绝代双骄》
点评:小说以双胞胎兄弟小鱼儿和花无缺为故事主线,讲述了一段爱恨情仇。但他们的心地都很善良,都不忍杀死对方。在最后的决斗中,小鱼儿使用妙计,使移花宫主说出了当年的秘密,两兄弟终于相认,移花宫主花了二十年实行的这条毒计完全失败。
经典人物:小鱼儿,花无缺,燕南天,江枫,铁心兰,苏樱
8《萧十一郎》
点评:古龙先生创作巅峰期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是先有剧本后有小说的一部武林奇书。台湾武侠小说评论家叶洪生甚至将《萧十一郎》抬高到古龙作品第一的位置,萧十一郎像孤狼一般的性格不为世人所理解,只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经典人物:萧十一郎,风四娘,沈璧君,杨开泰,逍遥侯
9《欢乐英雄》
点评:是古龙个人最喜欢的一部作品。书中描写着重友谊、人性,描写武林大侠以外平凡不起眼的故事,是一本很吸引人的武侠喜剧。散发浓浓友情的武侠.是一个感动人心的故事。因为作品抒写主要的是一种情调,一种感觉,一种心情,而不仅是一个首尾完整的传奇故事。
经典人物:王动,郭大路,燕七
10《三少爷的剑》
点评:古龙的晚期作品中最成功的几部之一,以剑神谢晓峰的内心挣扎为主线索,记叙一场凄厉的江湖故事。神剑山庄的三少爷剑神谢晓峰,厌倦江湖,抛弃生来就有的地位和财富和在武林中的名望,假装去世后化名阿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为生计忙碌,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不得不重现江湖。
经典人物:谢晓峰,燕十三
话题二 金庸VS古龙
少不看金庸老不看古龙
金庸:是武侠文化的集大成者,把武侠文化推向一个巅峰!他运用他丰富的才学,把中国“儒释道医”文化融入武侠世界中,通过历史的脉络讲诉一个“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正统武侠世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14部武侠巨作,脍炙人口,绝唱江湖!金庸笔下的江湖,生存法则是道德、责任和命运
古龙:是侠坛的鬼才,他把武侠上升到一种诗意的美学!他的小说没有历史的朝代,而是一个诗意的江湖世界!故事情节充满着西方侦探推理的手法,古龙的男主角永远是浪子,杀手;女人都是敢爱敢恨的风尘女子!古龙笔下的生存法则:勇气、侠义、爱与宽容。
后记:武侠是一个成人童话,是一个诗与远方的世界!红尘之中,必有性情之人,酒肉穿肠过,泪水心中藏,悲欢离合总是情,一杯浊酒,一声轻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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