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两万里第三十章中,尼摩船长做了什么事情让教授感到非常吃惊?

海底两万里第三十章中,尼摩船长做了什么事情让教授感到非常吃惊?,第1张

书本简介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凡尔纳三部曲”(另两部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神秘岛》)的第二部。

此书主要讲述鹦鹉螺号潜艇的故事。1866年,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们与鱼叉手尼德·兰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他们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艇。

潜艇是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水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看到海中许多罕见的动植物和奇异景象。

途中还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艇到达挪威海岸时,三人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后在《神秘岛》中交代其为印度人),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他们依靠海洋中的各种动植物来生活。

潜艇船长对俘虏也很优待,但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尼摩船长从此之后不允许他们离开。阿龙纳斯一行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艇周游各大洋。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

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最后,鹦鹉螺号在北大西洋里遇到一艘驱逐舰的炮轰,潜艇上除了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

不久,他们在潜艇陷入大漩涡的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出了潜艇,被渔民救上岸。回国后,博物学家才将旅行中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编辑推荐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他所写的内容很夸张,动人又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奇的是,这本书中所写的故事,在我们现在的时代已是不足为奇,但在他那个时代里,还没有潜水艇呢!

这里我将以三个关键词来介绍这本书:

一、 有关“探险”

阿龙纳斯、康塞尔、尼德兰,机缘巧合,来到尼摩的潜艇上,随鹦鹉螺号展开海底航行。潜艇船身坚固,利用海洋中大量的氯化钠分解出来的钠发电。

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进入地中海、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也为作者的科学知识所信服。

阿龙纳斯一行人在旅途中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例如:

他们的船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搁浅了,遇到当地土著人的攻击,尼摩船长用他连接在金属梯子上的电挡住土著人进入鹦鹉螺号;

他们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

他们在南极被困在厚厚的冰下,船上极度缺氧,但船上所有人轮流用工具和开水把底部厚10米的冰层砸薄,用潜艇的重量压碎冰块,脱离困境;

鹦鹉螺号在大西洋被章鱼所困扰,他们拿斧头和章鱼展开肉搏战,一名船员不幸惨死;

在北大西洋,鹦鹉螺号遇到一艘英国驱逐舰(这艘驱逐舰的国籍在原文中并未说明,在《神秘岛》中才说明是英国)的炮轰,除那三位俘虏外所有船员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

“探险”之于作品中人物的情绪体验及精神意义是不同的。

“探险”之于阿龙纳斯而言,是他在饱览海洋里的各种动植物过程中的科学求知欲的冲动与收获。“探险”也在阿龙纳斯表述与介绍中有了更多的“科学”知识谱系的范畴价值。

“探险”之于康塞尔而言,它为这个人物“随先生尊便”的自我随和性格的发展以及“分类”特长的单纯而模糊的“科学”表现,提供了新鲜而富有挑战的空间场景与旅程。

“探险”之于尼德兰而言,则呈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吊诡”行为——一方面,“海洋世界”的神秘与广阔,激发了尼德的“捕鲸手”的职业本能,另一方面,“探险”之中的“拘禁”,则极大程度上与尼德崇尚自由的本性产生牴牾。这使得他自始至终都在“探险”之中寻觅“逃离”。

而“探险”之于尼摩船长而言,既是对“人类世界”的“逃离”与“拒绝”,也是通过搜集海底金银财宝,支援被压迫民族的正义斗争的现实选择。

二、 有关“孤独”

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其在“探险”与“囚禁”中都从自我精神结构中汲取性格“能量”,都有一定的寄托,似乎并未显得“孤独”。

而捕鲸大王尼德兰以其自我的身份、性格、爱好与“海底生活”的“复杂性”(集“探险”与“囚禁”于一体)有所冲突,他表现出的“孤独”更多地主要是对“陆地生活”“自由生活”的怀念与向往。

而尼摩船长的“孤独”有着更多元素的指涉与介入。

其一,他对于“人类世界”的失望与不满,使得他主动选择在“路上”的“孤独”。他自称与整个人类断绝了关系,在海底探寻自由。

其二,正如阿龙纳斯所言,尼摩船长首先是个人,他的心依然在为人类的苦难而悲痛和忧伤,他仍然对所有受奴役受迫害的种族和个人怀着仁慈的爱。他不是关在书斋之中和温室里经不起风吹雨打的科学家,而是一个在反抗殖民主义斗争的烈火中成长起来的民族志士。

他搜集海底金银财宝,支援被压迫民族的正义斗争。当祖国沦为殖民地后,他带领少数志同道合的人潜入海底,用反抗的行动和不满的言论,支持和唤醒被压迫民族反抗殖民统治的斗争。他的“孤独”是基于故土沦陷的祖国伤怀以及反殖民主义的民族立场。

其三,船长的“孤独”与“复仇”并行。船长的“孤独”是为了复仇,这种仇恨成为了鹦鹉螺号的“动力”。而让我们无奈的是,这样的“复仇”也最终使得尼摩船长走向真正意义的“孤独”。这种“旅者”的“孤独”,正是在以上的意义叠加以及元素介入的情况下,才有了被理解被感染的可能性。

三、有关“人性”

这在尼摩船长身上有委婉地体现。比如他的“海底”旅行的“初衷”与“目的”,呈现出“逃离”人性与回归人性的态势。再比如,有一次,在海上遇到一群长香鲸与一群抹香鲸。他阻拦兰德捕获“善良”的长香鲸,鼓励兰德对抹香鲸“格杀勿论”。

这里,两类的“鲸鱼”有着不同的描述与隐喻。而船长对待他们的不同态度,显然是基于他“人性”的召唤与规约。

读者推荐

1、简直是一本海洋博物学,每章的内容安排都是“我们的故事说到哎你们看好多鱼!”。十九世纪的科幻作品,现在来看里面的科学技术已经不怎么惊奇。文笔一般(作者自己也说),好看在于对宏大瑰丽的海洋世界的想象,有人类冒险探索的那种热情和激动。2、 该书正确阅读方式: 手边放个地球仪,开好维基百科查各种鱼。 3、仔细想来,这是我买的第一本科幻,当时买的是一本口袋书,那个时候还是小学,一点科幻的概念都没有。 这本书给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啊。

作者:

儒勒·凡尔纳(182828~1905324),19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

凡尔纳1828年生于法国南特,1848年赴巴黎学习法律。1863年因长篇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而一举成名,此后开始从事写作,其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代表作为凡尔纳三部曲和《气球上的五星期》《八十天环游地球》等。1905年3月24日,凡尔纳于亚眠逝世。

▍编辑:文老师

中外名著听书,中小学课外必读书目导读,国学经典详解,中小学必背古诗词详解,200则中华成语小故事(附详解)……

《黑猫警长》 丨《灰姑娘》 《小拇指》 丨《一个出卖心的人》 《睡美人》 丨《野天鹅》 《雨滴项链》 丨《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水孩子》 丨《邮递员的童话》

……

中小学必背诗词

《长歌行》丨《咏柳》丨《江南》

《回乡偶书》丨《风》丨《咏鹅》

《敕勒歌》丨《七步诗》丨《凉州词》

……

国学经典详解

《千字文》丨《中庸》丨《论语》

《三字经》丨《百家姓》丨《弟子规》

……

这是** 《西虹市首富》 中的一句经典台词。

在这个屌丝逆袭的故事里,主人公王多鱼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在一个月内花光十个亿,尽管他花天酒地胡作非为,钱却像潮水一般不断涌来。这让他伤透了脑筋,也因此引出一连串啼笑皆非的故事。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朝一日我等布衣也钻进王多鱼的美梦里,那么我们能否成功花掉自己手中的亿万存款?

我虽然是个穷人,可也曾经富过。

那时候,怎么花掉十亿对我来说连一个小意思都不算。毕竟钱这个东西,不缺的话就是一张纸,一个数字,或者更简单一点,就是一个小数点在无数个0脚下边来回的跑,跑到右边钱就会多一些,跑到左边就说明你又在改善生活。

总而言之,不缺的东西是不值得珍惜的,因为今天有明天有后天也会有。生活那么长,急是没有用的。所以嘛,钱要慢慢花。

大家都知道地主豪绅虽然有钱,却大多吝啬。因为他们的钱财是一点一滴积聚起来的,是从自己的牙缝里,从长工的工钱里,从买卖人的褡裢里,眼睛闪着假笑,心里拨着铁珠算盘一点点抠出来的。

也有人劝我,应当厉行节约,如此方能细水长流。我一听笑了,从小到大,我什么都缺,可钱这个玩意,真是没缺过。有人就说了,你不节约以后就要过回苦日子了。

苦日子?二十多年了,我就没穷过,谁知道苦日子是个什么东西。我对钱没有兴趣,对苦日子也没有概念。

好了,该说的话,都交代清楚了。是时候告诉你我是怎么一天花掉这“上万亿人民币”的了。

那是一个遥远的秋天,天空挤满了乌黑的云朵,穷人们还在为生活忙碌

不对,这样的日子不是一个,是无数个。白天天空阴暗,夜晚星辰匿迹。人们都有自己要做的事,都有自己要去的地方,除了我。

我感觉自己像被这个世界遗弃了,就像孩童被丢在了陌生人的腿边,在鞋子踩起的尘土里,使劲的揉着眼睛里的泪水大声哭嚎,却没有人听见。

我太有钱了,以至于时间滚过我的面前,毫无知觉。我一人独坐在半开的帘子里,常常守着偌大的房子却不知该干些什么。

时间已经过去一分钟,那些认识我的人看到这里已经在摩拳擦掌要拆穿我的谎言了,刺探到消息的小偷已经开始打听我家院墙的高度,家中猛犬的嗜好

或许我不该骗你,其实我没有钱,真可悲。我做了一场美梦,如今被迫醒来,心里别提多难过了。

可这也不算谎言,我有钱。

我的“钱”——是时间!

年轻的时候,无所事事,整日游荡在街头,感觉日子像蜿蜒的河流一般没有尽头。

后来,有了想去做的事,才发现时间总是不够用,常常还没察觉,太阳已经落到西山后边儿,还顺带拉上了夜色的大幕。

那时间又怎么和金钱搭上了关系呢?消磨时间怎么就变成了挥霍钱财?

《增广贤文》 里面有一句话,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

如果你没有听过,你最好买一张重返故乡的车票,去向你那曾经严厉如今白发苍苍的语文老师道个歉。

就说你连她二年级就传授于你的谚语都没有记住,连那浅显的道理也不能明白,你的教鞭白挨了,在教室的墙根白立了,就连小小的手掌被打的发红也成了活该,更别说那些告饶的眼泪。

那句话就是:

我的钱就是来自这句话,时间与金钱也是仰仗着这句名言才连接到了一起。

接下来,我们要进行一个简单的推理和运算,来证明我前文所言,并非信口开河,一派胡诌。

一寸是333厘米,一寸金折合一元人民币也绝对没有多算;

一天是24小时,一小时60分钟,一分钟呢,自然还是60秒;

如果你看懂了上面这个公式,你就会明白不光是我,包括你在内的每个人,在他活着的每一天,都会花掉这些钱,看看,岂止万亿,心疼不?

灌完鸡汤,做完数学题,是时候透露一下我的消费过程了。

那天和翠分享了一下我下班后的生活,没想到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了。只会一句又一句的重复:

“好忙,好忙好忙好忙啊!”

虽说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忙,可她的惊诧还是让我想起以前一些朋友的疑问。

毕业以后,大家都不容易。生活都是这个样子,玩够就该收心了,好好拎着自己的小背篓,在工地上勤勤恳恳的搬砖吧。

因此,当我的同学故旧们看到我频繁出入**院,用文章的链接和**评论霸屏朋友圈的时候,就会有点好奇。

想必你一定很闲吧?

钱多事少离家近?

没有闲事挂心头?

——噢,my  god!

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才让大家产生如此大的误会。说到这里,我已经鼻头发酸,老泪纵横,几度哽咽,不能码文。

于是,痛定思痛,写这篇文章记录我的一天,以消除朋友们对我的误解。

平常人总把日子过得很规律,他们的一生似乎都在追逐太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论如何,总是在与光明为伴,和黑夜同眠。

我的日子就随意多了,既能追随夸父的足迹,也能守望星辰的渺茫。不管旭日还是皓月都能见到我穿梭于大地的疲惫身影。

我的日子不能靠天色掰成两半,因为它是残缺的,是混沌的,是各种东西杂揉在一起的。因此,就拿下班作为我一天的开始吧。

1— 晚上

20:30  下班

我刚下班,还没有办理完交接,预计十分钟之后可以恢复自由。在此之前的24个小时,我只睡了4个小时,这次下班后,我有估摸2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一天正式开始:

下班后,我先是去食堂要了一碗饺子,等饭的时间打开飞行模式的手机,消息一条条的弹出,手机震动不止。大约半分钟之后,信息接收完毕。

无关风月群里的点评马上就要开始,但是在写作特训班,今天正好是我交作业的日子,文章一篇,千字以上。我写了四千多字,但还没有结尾,而21点就是交作业的时间,因此我只能几口吃完烫嘴的饺子,匆匆赶回宿舍。

21:00  写文

我回到宿舍,洗脸,换衣服需要十几分钟。因为作业未完成的缘故,衣服也没换就打开了电脑。

通过一番疾风暴雨般的胡敲乱打,正好将文章的草稿完成并发到群里。同时无关风月群的点评正式开始。

理论上,我每次不上班都会参加,但今天刚提交的草稿,仍有许多错别字,排版,配图方面的低级错误,在别人看到之前我要先润色一番。不然对不起我的几千名读者啊。

22:00  互动点评

当我终于可以喘口气,喝杯水的时候,才返回去看无关风月群的群消息,点评已经结束。我只能在大家都已互道晚安的群里迅速爬楼,找到当晚点评作者的文章,拜读之后再谈谈自己的看法。

因为刚下班的缘故,大脑不是很灵光,自己也感觉说不到地方上。三篇文章加撰写短评,需要二十来分钟,加上中间磨蹭的时间,半个小时就这样溜了。

22:30  **和挖坑

手头的事情处理完了,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于是计划看个**,刚倒好洗脚水,却发现今天流量的网速不行,一直显示缓存中。

只好作罢,随便翻翻手机,再读读自己的文章,发现一些坑需要填,记在一张小纸条上,明早再填。

23:30  听书

——是大学老师所写的小说 《同尘》 ,讲的是一个心怀绘画理想的青年如何在江湖闯荡,漂泊四方,最后失去自己梦想的故事。

这本书我数年前刚出版时读过,刷新了我对于本土文学土里土气的认识,词句讲究,文笔华丽又不乏古朴典雅之气。

但总觉得故事有些虚空,脱离现实的土壤,对于作者经历过的那些地方读者几乎一无所知,空间感薄弱。而且作者的眼光对于艺术圈的诠释过于浪漫化,尤其书中有几位人物刻画有些片面乃至失真。

这次重听,当一字一词从唇齿之间流出之后,却能在四下一片寂静的夜里潜入我心,其主人公跋涉之心力憔悴,世事纷扰之无奈都化作一声叹息,令人泪目。

最后,在主播深情的朗诵里,在一片清冷月光中,我满身疲惫爬上眼皮,夜随着安稳的呼吸沉沉的睡去了。

2—上午

7:30  晨起

年少时总是因为迟到而领的一顿好板子,长大却有意想多睡一会儿,只是为了让身体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

窗外的鸟啼叫了一整个清晨,最终被电波操纵的广播驱散,大喇叭里是年龄远长于我的老歌,大清早便似战前动员一般,斗志昂扬,震耳欲聋。

我醒来了,却还没起,食堂已经开门,天色浑然透亮。隔着米**的帘子,阳光的足迹清晰可见。

我睁着眼睛看向天花板,双手握在胸前抓着被子,什么也没有想。好久以后,我才把手伸向床边的桌子,沿着边缘向里摸索,找到手机之后,按了一下开机键,时间正好7:30。

8:30  开饭

我已经坐在食堂,正准备离去,食堂里人不多,大厅也显得异常空旷,服务生在收拾桌椅,电视机被人抬手关闭。我收拾碗筷,起身离去。

我发现写小说就是一个挖坑和填坑的过程,我给自己挖了好多坑,现在才发现不好填,因此吃完早饭我就坐在座前,根据自己昨晚的纸条,还有文友们的建议去一个个修改。

10:30 留言评论

盯着电脑时间过得真快,窗台上的那盆绿植在阳光下发着光,我敲下最后一个符号,基本的修改算是完成了。

在特训班那个群里每天还要点评十篇文章,并给出建议。这实际上是个苦差事,如果你选择认真点评的话。

因为挨个阅读点评下来,最少需要四十分钟,不但蛮费脑子的,还害怕伤害到别人的感情。不过好在思索研读之后,字里行间也有不少珍宝可供捡拾。

11:00  读书笔记

突然看见桌子上还摆着那本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和我的答案之书(读书笔记),就给我的英雄钢笔吸上墨水,打算看看书做做笔记。

读书笔记也是最近才有的习惯,以前都是看过便罢。优与劣还不好区分,目前只能说,用心看,你能看到的比之前更多。那些被你无意忽略的细节会在下一次偶然的翻阅中突然跳出来,抓住你的眼球。

11:30  迟到的午饭

午饭又开张了,可我还不是很饿。就决定先看书,等半个小时以后再去。人少一些也不用排队,两全其美。当然我没想到的是,等我去的时候,想吃的菜已经售罄。悔恨中

3—下午

13:30  《一代宗师》

吃饭归来,随意看了几眼手机,便打开昨晚刚开了个头的**,是王家卫的《一代宗师》,作为文艺青年的最爱,王的特点是大写意,多线叙事,色彩运用精致,台词简练,内涵深刻,藏着其对于人生的独特理解。

这部**我忘了是第几次打开,总之不是第一次,最近看**老看以前看过的片子,主要是时间珍贵,两个小时的时间并不短,看新片害怕遇到烂片,白白浪费时间,那真是太可惜了。

14:00  电话

老娘来了电话,暂停了画面,一聊就是两个小时,聊她身上的病,聊家常里短,聊何时能中五百万,以及该怎么花。

16:00  睡不着的觉

该到睡觉的时候了,我晚上还要去上班,所以看上去下午是我的,实际上它不是,它是属于工作的。

如果不睡,就会发困,如果发困,就会扣钱,如果扣钱,就会伤心。所以不能不睡,不敢不睡。

可惜,我没睡着,在手掌扶着脸颊侧卧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即将睡着,意识已经飘了起来,安静的浮在空中。

我正轻轻的漂浮着,窗外一声喇叭,把我拉扯了下来。我眼睛还没睁开,但是我醒了。而且自此翻来覆去,难以成眠。

17:35  叶问和宫二

起身上厕所回来,我坐在床边发呆。没时间睡了,还不如起来,既然起来不如把**看完。于是东北火车站的大雪天里宫二和马三打了起来,南方香港的街头,穿长衫的叶问正找着糊口的工作。

19:10  入寓

收拾入寓,刚洗漱完毕,上交手机。脱衣睡觉,还没躺稳,墙角的话筒再一次通上了电流。

其实那电流接通的声音就把我惊醒了,因此当他喊我名字的时候,我已经醒来,在黑夜中睁着眼睛,等待着这一切,等他喊我的名字,等自己翻身起床。

20:30  上班

我走在树木稀疏的小道上,一轮残月像一瓣橘子被贴在了天空,低矮的楼房在苍穹下延伸,星空之下浮着层层羽云。

我的一天结束了,正好24个小时,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干成。

要去银行取钱给只收现金且不找零的财务缴费,要出去骑车锻炼,要去影院看一场**,要收拾屋子,要采购水果,还有傍晚小部门的学习(一月三次,每次40分钟)都还没来得及去做。

我的上万亿就这样被挥洒,记忆随着时间流走,不知道给我留下了什么。

这世上穷人很多,富人很少,可在时间面前,所有生命一律平等。

当你没有金钱可以去潇洒的时候,反思一下自己手中这大把的时间,是不是被自己无情挥霍,这上万亿的财富,到底该放到那里才能让人生更有意义,才能让生活更加的不负所托

所以,对于没有金山银山可以依靠的普通人来讲,两手一摊,坐等着生命之泉被岁月蹉跎耗干,绝非明智之举;好好经营手里的万贯家财,才是人间正道。

正如那个从湘西走出来的沈从文说的那样:

《霍乱时期的爱情》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思,是拉美最有影响力的作家,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最著名的出品是《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思认为的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创作。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小说主人公阿里莎用一生的时间追寻她心目中的完美爱情,马尔克思写尽了爱情所有该有的样子。

阿里莎一生遇到过爱情的各种形态,青春期的爱情,有仪式感的爱情。一见钟情式的,日久生情,不伦之恋等等形式。这本书也因此被称为爱情的百科全书。

为什么马尔克思更偏爱这部小说呢?或许马尔克思个人也是带着强烈的爱写下了这个故事。马尔克思说这部小说的灵感来自他的父母。有一段时间,马尔克思每天都要和父亲聊父母当年的爱情故事。他不断跟父亲确认细节。

爱的复杂多变,人心的曲折幽微,往往就在这些真实的细节之中。所以在对人内心深度的探索上,《霍乱时期的爱情》甚至比《百年孤独》更胜一筹。

文学界流传着一种说法,叫做诺贝尔文文学奖的诅咒。是作家得了奖以后,就很难再写出更好的作品了。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却打破了这个诅咒。即使诺奖文印加身,马尔克思也依然维持了他的高水准。甚至还实现了超越。虽然《霍乱时期的爱情》远没有《百年孤独》复杂,但它依然是一部有些难读的书。

光是跟主人公产生情感纠葛的人物就有20多个。马尔克思讲故事的方法也很复杂。频繁地切换视角,把线索隐藏在故事的背后。梳理庞大的爱情主线。

我们跟着主人公的心理轨迹,一起见证经历这场世纪之恋。

斯腾博格有爱情三角论之说,他认为爱情有三个要素支撑。分别是:激情、亲密和承诺。

相应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也可以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激情之爱。

激情之爱指的是年轻时那么疯狂执着的爱。本书主人公阿里莎是出身卑微的私生子。他外表瘦弱苍白,内心敏感细腻。有一天,一位富商和他的女儿费尔明娜来到阿里莎所在的城市定居。阿里莎疯狂地迷恋上了这位美丽的少女。那个时候阿里莎心目中的爱情就是激情之爱。应该充满了激情,给爱人带来美好的感觉。但是他没有自信给心上人带来这种感觉。他擅长写作,于是他开始给费尔明娜写信,每一句都是诗和爱。这些激情澎湃的情书打动了少女费尔明娜的心。他们不断通信却没有亲密地相处过。可是这段恋情被费尔明娜的父亲发现了,父亲气得发狂,一定要拆散他们。其实费尔明娜的父亲并不讨厌阿里莎。

正相反,他在阿里莎身上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但是他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像当年自己的妻子一样,嫁给一个穷小子。费尔明娜的父亲用了一种很极端的方式拆散了这对恋人。他带费尔明娜去旅行,是苦行,在上古的悬崖峭壁上风餐露宿,同行的仆人甚至坠落而死,这趟苦让娇生惯养的费尔明娜吃尽了苦头,而这正是父亲想要的,他想用苦行让费尔明娜变得成熟,在父亲看来,现实的苦痛正是这种激情之爱的解药。但是父亲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场苦行反而加深了他们俩的感情,因为他为阿里莎创造了一种绝佳的制造浪漫的条件。阿里莎当时的工作是电报员,他利用工作之便,向费尔明娜经过的每一个落脚点发送电报,浪漫到极致。

在这次艰苦的远行中,阿里莎的信成了费尔明娜唯一的精神依靠,她对阿里莎的爱也越来越深。更让父亲想不到的是,这段因苦行不断升温的爱情居然因为一次见面瞬间崩塌。

苦行结束后,费尔明娜回到城里,意外撞见了阿里莎,她发现阿里莎全然不是他想象的模样,写下那些动人诗句的年轻人脸色发青,手足无措,像一个影子一样可怜。强烈的期望和可怜的幻想一瞬间都破灭了,费尔明娜受到巨大的打击,提出了分手,就在此时,一个堪称完美的男人出现在费尔明娜的生命中,他就是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位了不起的医生,他不仅富有、英俊、智慧、善良,医术高明,而且他是当时的英雄,在那个霍乱横行的时代,他成功地控制住了迅猛的疫情,他组织人们修理下手道,倡导人们改掉不卫生的生活习惯。整个城市的人都很尊重这位医生。

费尔明娜的父亲对医生非常满意,费尔明娜也接受了医生的求婚,阿里莎和费尔明娜的激情之爱到此结束。阿里莎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完全构筑在诗句和信件之上,虽然虚妄,但却强烈到他们可以为之疯狂,年少的爱情不是大都如此吗?或许很多人都认为,少年的爱不能对抗现实的残酷,但其实恰恰相反,少年时期的爱不怕外人的阻挠,怕的是幻想破灭,怕的是有一天,你突然意识到,一切不过是你自己的想像。

第二,亲密之爱。

亲密之爱侧重于日常的相处和理解。是举安齐眉和相濡以沫。

第二段恋情是亲密之爱,费尔明娜婚后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费尔明娜和医生之间没有爱情,医生选择费尔明娜,是因为费尔明娜的美丽配得上自己的社会地位,费尔明娜呢,经过幻想的破碎和苦旅的震荡,费尔明娜封闭了内心,她对爱情彻底失望了,他们的关系只是靠着一纸婚约维系。但爱是可以培养的,医生带费尔明娜同游欧洲,去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他们看上去那么般配,那么亲密无间,医生也渐渐喜欢上了直率、坚定的费尔明娜,费尔明娜虽有不满,但精神上也算过得充实。他们在这段婚姻中逐渐拥有了亲密和承诺,但是缺乏激情。缺什么就会寻找什么。完美男人乌尔比诺医生竟然出轨了,他在自己的一位病人身上找到了激情,这次出轨被费尔明娜发现了,医生果断地结束了这段激情之家。费尔明娜婚后有亲密之爱,但没有激情的爱。阿里莎虽然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但是他们的情感状态实际上是一样的,因为被费尔明娜抛弃,阿里莎不再追求爱情,他开始疯狂地和不同的女人发生关系。

情人的名字写满了25个笔记本,这些情人包括寡妇、有夫之妇,甚至年幼的少女。这些情人教给阿里莎如何和女人相处。他用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得到了爱情里的亲密。但是他始终不敢跟自己的情人许下任何承诺。

在他的情人里,很多女人爱他,可他的心只忠于费尔明娜。当他和费尔明娜夫妇都在看同一场**的时候,阿里莎在黑暗中幸福地感受着他呼出的芬芳空气,看到费尔明娜怀孕了,阿里莎只觉得她前所未有地圣洁和美丽。因为得奖的诗歌会为她的嘴唇吟诵,他便去参加诗歌大赛,因为费尔明娜的形象在餐厅的镜子中倒映了两个小时,阿里莎便不惜一切代价把那面昂贵的大镜子买了下来。激情之爱会给人带来伤痛,有人选择逃避,有人选择放弃。

在这段时间里,阿里莎和费尔明娜就像两条平行线,完全没有交集,但是这两条平行线又是同频的,他们都爱着对方,也都在学习亲密关系,费尔明娜一直活在矛盾之中,她爱着阿里莎却不敢承认这一点,为了维持把握自己命运的姿态,费尔明娜一直掩饰真实的感情,她不愿意思考太多,感受太多,她顺从了当下,做好一个妻子。与费尔明娜相反,阿里莎不是活在过去,就是活在未来,他靠着回忆费尔明娜的美好而继续活着。靠和不同女人频繁地发生肉体关系而保持性能力,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和费尔明娜做这些事。

大部分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第一,承诺之爱。

但是阿里莎和费尔明娜的爱情传奇从这里才刚刚开始,他们是怎么成就了一份成就之爱?并且追求了真正意义上的完美之爱。

结婚以后,费尔明娜过着最奢华的上流社会生活,阿里莎却依然一贫如洗,不过这种贫富差距却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阿里莎遇到了他生命中的贵人,阿里莎来到了父亲的海运公司,还帮助了一位姑娘,也在海运公司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姑娘爱上了阿里莎,暗中为阿里莎铲除了一切事业上的阻碍。最后帮助阿里莎成为了船运公司的董事长,五十多岁的阿里莎成为一位有头有脸的人,他频繁地上流社会中出现,和费尔明娜夫妇相遇,这时,阿里莎发现,费尔明娜的丈夫其实不是自己的敌人,恰恰相反,他们才是真正的同盟。因为他们都爱着费尔明娜,这个世界上,只有医生才能真正理解,爱着费尔明娜的痛苦。

阿里莎此时明白,只有等到医生死去,自己和费尔明娜才有机会再次开始。这个机会阿里莎等到了。医生在一次意外中摔断了脊椎,去世了。费尔明娜的婚姻结束了。原本两个人分开的两条故事线终于交会,小说的情绪也变得浓烈,在医生死去的当天晚上,阿里莎意识到,他和医生一样,都极有可能随时死去,出于对死亡的恐惧 ,阿里莎急切地向费尔明娜再次告白,对于这次苦等了五十年的告白,费尔明娜当然是愤怒地拒绝了他,费尔明娜躺在床上一边睡一边哭泣,不仅是想着死去的丈夫,还想着阿里莎,两位主人公都已经是老人了。

在费尔明娜寡居的这几年,阿里莎每周末都拜访费尔明娜的家,和她的儿子夫妇俩其乐融融地打桥牌,并且幻想他们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可是每当阿里莎提起五十年前的事情,费尔明娜就开始逃避,因为费尔明娜认为少年的那段感情,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她不把阿里莎当作当年那个像影子一样少年阿里莎,她在重新认识阿里莎,这个衰老的但是有血有肉的阿里莎,当费尔明娜忍受丧夫的痛苦时,阿里莎的信给了她安慰,当费尔明娜的父亲遭受污蔑时,是阿里莎登报的文章为他洗刷了名誉。

阿里莎永远在乎费尔明娜的感受。终于,在阿里莎因为摔伤而不能登门拜访费尔明娜的第三个星期,费尔明娜发现自己正在思念着阿里莎,但是他们已经七十岁了,似乎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了,费尔明娜的女儿指责他们的不检点,强烈反对他们的恋情,对此,费尔明娜难得地说出了心里话,半个世纪前,生活因缘际会,把两个相爱的少年分开,现在已经年迈的费尔明娜没有再遵从命运的安排,她果决地和女儿断绝了关系,儿女们再也不敢说什么了。就这样,费尔明娜终于向阿里莎迈出了一步,经过这一翻折腾,阿里莎邀请费尔明娜乘船散心,在船上他们一点点坦露心扉,日夜歌舞,把半个世纪以来没能说出口的话都说出来了。把没能做的事情都做了。

这个乘船散心的桥段其实来源于马尔克思读过的一段新闻,一对老人乘船来到四十年前的故地,重温愉悦,竟被船夫活活打死了,原因仅仅是因为船夫想抢走他们身上的14美元。更令人心碎的是,这两位老人其实是一对秘密情人,四十年来,他们一直一起秘密渡假,但各自都有幸福稳定的婚姻,儿孙满堂。

作者把这个新闻写进了小说,并且让阿里莎和费尔明娜读到了它,这个故事让费尔明娜伤心落泪,她在这个故事中看到了自己,于是在阿里莎真的邀请她乘船出行的时候,她毅然答应了。在这次旅行中,她们不像相见恨晚的情人,也不像一对老夫老妻,而是一对跨越了时间的爱人,在这里,他们明白了爱就是爱,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不是陪伴,不是同情。是一种生命和生命之间无法替代的交流,距离死亡越近,就越浓郁,他们想要快点去爱,因为时间不多了。他们又害怕去爱,因为自己太老了。不再美好了。因此,当阿里莎第一次想要亲费尔明娜的脸颊的时候,费尔明娜拒绝了,她说:“我闻起来都是老太婆的味道。”,当阿里莎终于吻过来的时候,她害怕地发现,他的身上真的有一股上了年纪的酸味。可是,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而且这味道还能再老上四岁呢。费尔明娜也一定闻到了。

阿里莎又不禁想起自己的少女情人阿美丽佳,还有她身上散发出的婴儿一样的味道。而阿美丽佳却要忍受自己身上老色鬼的味道。不幸的是,第二天,阿里莎就收到了阿美丽佳服药自杀的消息。他深深地知道,这个少女的死是因为他的离开,为了只和费尔明娜在一起,阿里莎让船长把船上所有的货物和乘客都转移了。在船上升了一面**的霍乱旗。表示船上爆发了霍乱。这样就不必停泊在任何港口了。在回到港口时,港口卫生局不让船停泊,这一对老人也都不愿意回到现实的岸上去,因为岸上那个没有爱的世界比死亡更恐怖。阿里莎决定不再返航,一路漂泊,浮在海上,只要费尔明娜,故事的最后,船长问到底要飘多久呢?“一生一世”,这就是阿里莎做出的承诺。他没有对曾经的五百多个情人说过随着这句承诺说出口,经历了激情、亲密和承诺之爱的这一对老人终于把完美爱情的三块拼图补齐了。最终,七十多岁的阿里莎终于收获了爱情,他真正学会了如何去爱。

承诺之爱的承诺是排他的,证明我这一生只想和你在一起。

爱情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以上三种爱结合在一起。就是完美之爱。

故事讲完了,马尔克思认为,爱是一种能力,有些人有,有些人无论如何也学不会,主人公阿里莎是一个为爱而活的人,他虽然富有爱的能量,却不懂如何控制它。 不懂如何成为一个好的爱人,如果说,爱是他穷其一生研究的课题,那么恐惧是他的老师,是恐惧教会他如何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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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和美女一起住院的日子

作者:我心固静

和美女一起住院的日子“听书版”

更新时间2008-8-20 13:22:39 字数:72

 本书已经由天方听书网出版“听书版”

  由雪虎播讲

全集免费听

更新时间2008-9-29 21:20:28 字数:47

新建的QQ群

更新时间2009-3-23 8:24:24 字数:83

 新建了个QQ群,希望支持我的朋友可以继续的支持我,我深表感谢。

  群号:4569753

  新作品正在修改中,不久就可以面世了……,保证比住院更精彩!!

新书《美女多作怪》开载,希望大家支持!

更新时间2009-7-27 14:46:28 字数:348

  欢迎加入我的QQ群4569753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缺少伤心的故事,或许,我们应该换一种方式,在轻松和快乐中体会相爱的过程……。

  故事的主人公高境,很想摆脱中国传统,离开父母独自生活,无奈家人一致反对,异想天开的他便策划了一个弥天大谎,找个女孩儿陪他一起来玩这个游戏。可他找的这个女孩却偏偏是个古灵精怪,整人手法千奇百怪的野蛮美女……。也许,正式因为他们的特殊关系,才可以轻松相处而没有一点的压力。来吧,让高境带你在轻松爆笑且浪漫的故事中,体会一段奇异的感情故事……。

  本作品延续了《和美女一起住院的日子》的爆笑纯爱风格,希望喜欢的朋友继续支持我。住……

应该是全本了

我与书的故事(精选10篇)

我与书的故事1

 说起读书,大家都有不同的见解。莎士比亚说:“书箱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很多人都喜欢书。我也喜欢书,因为书是我成长岁月里最亲密的伙伴。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听书”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三岁还在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发烧住院,在医院实太无聊,妈妈就买了一本厚厚的《101个童话》,每天读给我听,我在童话的世界里忘记了扎针的疼痛。出院后我便迷上了童话,缠着妈妈陆续买了好几本,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脑子里全是童话的世界,有时候兴致来了,还自己编写童话。

 等我慢慢长大,认识了许多字词,自己看书就更有趣了。《幼儿画报》、《一千零一夜》、《小故事中的大道理》……都成了我的好伙伴。那时候,我每天晚上睡前都要看一个故事,不看睡不着。有时候,爸爸妈妈看的书我也稀里糊涂、不求甚解地翻一翻。

 二年级时,几乎每节活动课,同桌都拿出来几本不同的“哭”猫日记。终于,我忍不住了,便向她借:“李诗嘉,你有那么多‘哭’猫日记,借我一本吧!”“好啊!你自己选吧!”于是,我挑了我看的第一本杨红樱作品《虎皮猫,你在哪里》。突然,李诗嘉大叫起来:“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日记?”“《哭猫日记》呀!”“哈哈哈哈……”同桌笑翻了,“是笑——猫日记!”哎!那个封面上的“笑”字写得还真像“哭”呀!

 三年级“六一”前夕,我偶然发现郭雯婕有一本关于当时我最喜欢的电脑游戏“洛克王国”的书,全名叫《洛克王国魔法侦探》,于是,我的六一节礼物就是一本《洛克王国》……

 现在,我的书桌上已经堆满了课外书,有《中华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再见野骆驼》……还有儿童文学综合版《月亮上找到你的笑》,这个系列一共有三本,书店里已经没有卖的了,妈妈费劲地从淘宝网上买到《坐在大树上听童话》,我高兴极了,遗憾的是缺的那一本哪儿都买不到了。

 在我家里,书是我最好的伙伴,随处陪伴我。书桌上、床头柜上、茶几上,电脑桌上,甚至是地板上,哪里都有书的“踪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通往未来的知识桥梁,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童年。

我与书的故事2

 大家好,我是五(4)班的xx,我很荣幸在班级初赛中获胜,代表班级来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与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书中,有些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卖火柴的女孩》,《丑小鸦》,它们那些顽强不屈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不读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也使我快乐,当我读到那美丽的大草原时,仿佛身临其境;当我读到一个穷困潦倒的人被好心的人救助,我不禁为他高兴读书使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朋友,漂亮聪明的夏林果,调皮捣蛋的马小跳,贪吃爱睡的唐飞,强壮结实的张达,多嘴多舌的毛超,口头禅是"帅呆了","酷毙了"的刘杨惠子,感情丰富的冉冬阳,等等……

 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啊,有谁离得开书,又有谁不读书呢 书也是我的最爱,哪怕是弄破,折掉那么一点点,我都会心疼,难怪妈妈经常会说:"你是我的心肝宝贝,书是你的心肝宝贝"

 其实,以前的我并不是那么爱看书,就是那么一张小小的照片,使我改变了对书的态度星期天,妈妈给我带来一本书《大山之子》,这是妈妈的老师送给妈妈的,书里有一位姑娘的照片,她叫祝琛琛,是妈妈老师的女儿目前,她是比尔·盖茨麾下的软件工程师,是从山区走向美国的绍兴姑娘妈妈告诉我:"琛琛姐姐小时候爱看文字多的书,学习非常刻苦"我听后,在心里默默地立下一个志愿:我以后一定要多看书从此以后,我每天睡前都要看半小时的书,周末常常去书店看书,还经常缠着爸爸买书不知不觉中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有几篇作文还在报上刊登呢

 法国著名作家伏尔泰说过,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次读这本好时,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不少书我也是读两遍,甚至多遍的,和书中的人物成为好朋友,每次读到他们时都倍感亲切

 读书伴着我成长,伴着你成长,伴着大家成长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爱书吧!

我与书的故事3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对我而言,书是神秘的宝库,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海洋,使无知的我变得多才;书也是忠实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我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热爱读书。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这个时刻成为了我每天最期待的时刻。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女儿,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狼王梦》、《昆虫记》、《森林报》……书本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入书海,久久不愿浮出水面。

 我热爱读书,经常一读就是一整天。有些时候眼睛会因为看书时间太久,很不舒服,但是我的内心却是十分开心、幸福的。我总记起林海音的国文老师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与书的故事4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自古以来,有许多诗句告诉我们要读书,读好书。于是,不知从几岁起,我与书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当他们看书时,我就会在沙发上爬来爬去,时不时凑过去,想看看上面到底写了什么,有时还一把抓过爸妈看的书,咿咿呀呀说个不停。

 渐渐的,我会认一些字了,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自己看。可是,我会认的字不多,所以经常去问妈妈。之后,妈妈也无法静下心来看书了,她干脆一把拿过我的书,一字一句的读给我听,我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也随着妈妈的读书声摇头晃脑。

 后来,我上小学了,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去书店看书、买书,有时候一个星期去好几次呢!一次,妈妈帮我在网上买了许多我喜欢看的书,当天晚上我兴奋得在床上滚来滚去,睡不着觉,心想:我的书什么时候才到?会不会要很久呢?第二天早上,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出门,妈妈见了,问:“宝贝,怎么了?眼圈那么黑,都快成大熊猫了。”于是我把昨天晚上我心里想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妈妈听了之后哈哈大笑:“看来我以后得多买点书给你看啊!”听了妈妈的话,我开心得一蹦三尺高。我慢慢长大了,藏书也越来越多,放满了整整两个书架,里面的每一本书我都看过,有的甚至还看了5、6遍呢!这时妈妈总说我是书呆子,可我明明看到她笑了,笑得很欣慰。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喜欢书,有一句话说的好: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书读好。书就像一只小船,带着我驶向知识的海洋。

我与书的故事5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我们就没有丰富的知识;如果没有书,人类就不会进步。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我读过《格林童话》、《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红楼梦》、《笑猫日记》等等,它们都带给了我不同的启示:《格林童话》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让我知道不论环境多么艰苦,也要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红楼梦》让我从黛玉身上懂得了不要怨人怨天,要活出自己的精彩;《笑猫日记》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勇往直前,不退缩,只要努力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成功!因为书的魅力,我经常沉浸其中,有一次我还因为书的原因发生了一个笑话呢!

 记得那是我读三年级的时候,一天清晨,我背着书包上学,妈妈要我把垃圾扔到楼下去。我下楼时一只手拿着书,一只手提着垃圾,正当我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时,爸爸把车开到我面前,哥哥把车门打开,我直接跳上车,坐着爸爸的车上学去了。快到学校的时候,哥哥惊呼起来:“妹妹,你提的是什么呀?”我一时回不过神来,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原来,妈妈给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大家哈哈大笑起来。我只好把这袋“宝贝”丢在学校旁边的垃圾桶里。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很好笑。

 我很喜欢读书,它使我受益多多。我的阅读与写作水平也突飞猛进,并获得了许多奖项,如:全国冰心大赛二等奖。有了这些鼓励,我更加喜欢读书了!我阅读,我快乐!

 书,是我毕生的至爱;书是我人生道路的一盏明灯,它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书犹如一泓清泉,滋润了我的心田;书好像一杯美酒,让我回味无穷。我爱书,更爱读书!

我与书的故事6

 书是知识的海洋,他带领我们去奇妙的书世界遨游新的知识;书是智慧的源泉,她能让我们把不开的忘掉;书能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你们说是不是?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为了看书还被妈妈打了呢。

 我记得当时,我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在厨房烧饭,醋没了,妈妈叫我去买,我脱口而出:“好,马上去,可我却依旧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却不知妈妈已悄然地站在我面前了。妈妈大吼着:“还不去买,你真是有了书就忘了妈,迟早会成为瞎子的。”说着还揪起我的耳朵。我急忙拿着桌上的钱,像一只飞快的小兔子似的跑了出去。

 快到小店口的时候,我忘记妈妈叫我买什么东西了,我就回忆着妈妈晚上会做什么吃的,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可乐鸡翅。可能会买可乐,到了小卖部,我得意的拿了瓶大可乐。像箭一样被人给射回家。到了家,我把可乐如垃圾一般扔到了厨房,便拿着我的书,兴致勃勃的啃了起来,正当我全神贯注的再一次起航书的世界时,我的耳边就响起了一声整耳欲聋的说话声———“你这个书呆子,耳朵没长啊,我让你买醋,你看看你买什么,你要再看,你的鼻子上会有两个放大镜哦”说罢,提着一瓶可乐向外走去。我像妈妈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我正呆呆的望着妈妈走去,半晌才反应过来。心想:妈妈真是的,不就是买错了吗,干嘛发那么大的火。还有我,该好好反思一下了。不然我随时都有可能变成近视眼。

 这就是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你是不是觉得很可笑呢。我想你一定也有过这样类似的故出来与大家分享吧!

我与书的故事7

 书,就像一个多姿多彩的乐园,我愿做一名游客,不断探寻书中的乐趣;书,就像一处百花齐放的花园,我愿做一只蜜蜂,不停吮吸书中的知识。我爱读书,爱这位随时愿与我倾心交谈的朋友。

 一天放学回到家,我立刻换上拖鞋,丢下书包,迫不及待地往书房里跑,一不小心脚趾踢到了饭桌,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疼,因为我的心思早就飞到书架上了。看着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我急切地寻找那本我最喜欢的《父与子》。咦,去哪儿呢?啊!原来在这里!我急忙翻到上次读到的那一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阅读着,一页、两页……我一边读,一边禁不住哈哈大笑。妈妈走过来,生气地说:“快去做作业!”说罢,用手拍拍我的书,做威胁状。我只好乖乖拿出作业。正当我慢悠悠地准备写作业时,只听妈妈说:“你快点写作业,我去做饭。”看到妈妈走出书房,系上围裙,我如释重负:这可是看书的好时机。我又轻轻抽出《父与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那一幅幅幽默风趣的画面让我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只敢小声地笑。不知过了多久,我深深地沉浸在书海中,无法自拔。当我做着美妙的白日梦时,突然一只手搅碎了我的美梦,我的思绪飞出了书本,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妈妈!看看墙上的时钟,时间已从六点走到了七点半。妈妈像只发怒的狮子似的问:“作业呢?”我看看作业本,上面只躺着少得可怜的几个字。“没……做……”我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两个字。“没做完作业,不许看书!”说罢,妈妈把我最心爱的《父与子》拿走了。失去了书,我就像失去了灵魂。我噘着嘴做作业,写了半个小时,终于写完了。我心爱的书终于回到了我的手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愿在这阶梯上不断攀登;书是人类无穷的宝藏,我愿在寻宝的路上不断前行!

我与书的故事8

 书,是一位启迪人类心智的良师;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书,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星班长》。想把它给买下来,但这本书的价格太高,我买不起,也不好意思向爸妈要钱。为了买书,我甚至都想去打工了,但又考虑到我的年龄……唉!

 过了几分钟,我想到了姑父的餐厅,很火……就想:在暑假里,我可以去姑父的餐厅里当服务员啊,这样不就能挣钱买书了吗?说是服务员,无非就是摆摆盘子,点点餐而已。

 暑假的第二天,我到了姑父的餐厅,门口的四个大字立即映入我的眼帘——文龙餐厅。进到里面,果然很火,都挤满了客人,我立刻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穿上围裙,戴上白手套。在吧台和客人间穿梭着。

 星期天,我在茫茫人海里穿梭着,本以为会很美好的,但美好的时间,总会过得很快,我端着一碗汤,脑袋里想着那本书里面的情节。明星班长左拉拉在美国决赛第一时,欧阳圆圆开心地鼓起了欢乐的曲子……一不留神,我把碗里的汤洒在了一位老奶奶的身上,顿时,几十双眼睛盯向了我。我心想:这次糗大了。我的脸上红彤彤的,过了十秋钟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抽出纸,帮老奶奶擦拭,并说:“老奶奶,对不起,对不起。”老奶奶从容地说:“没关系,下次注意吧。”我连忙回答:“谢谢,谢谢!”我急着得都快哭了。

 经过了我一个月的努力,买书的钱,终于攒够了,我激动地去书店,把书给买下。

 开学后,老师建立了一个图书角,召集大家捐书。回家后,我想了想,捐《明星班长》又舍不得,然后捐了一本发黄了《分类作文》。

 第二天,我看见大家都捐了自己的“宝”,比如张天捐了自己省吃简用了两个月才买了《西游记》,李明献上自己最宝贵的生日礼物《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三天,我喜欢的书《明星班长》出现在了图书角里。

我与书的故事9

 书就像一位不说话的知己,陪伴我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书已彻底融入我的生命,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我与书的故事也在其中不断上演。

 记得小时候,妈妈总是给我讲大文学家的故事,我一听这些,就昏昏欲睡。但越是这样,妈妈就讲的越起劲。起初,我每天都在妈妈的苦口婆心的教育下煎熬。于是,妈妈一让我读书,我就装作在写作业或不舒服。可我的这些小伎俩都败给了妈妈的“火眼金睛”。无奈,我只好拿起书本,一目十行,走马观花的装样子。自然书中的故事并未激起我内心的丝毫涟漪。如果不是那一次,我与书的关系将永不改变。

 那天,我写完作业后,伸了个大懒腰,觉得没什么可玩的,便开始缠着妈妈。“你呀,不好好看书,尽给我添乱。快去看书。”妈妈板着脸命令我。我只好懒洋洋地走进书房,取下爸爸常看的《西游记》随意的翻着。没想到,我与它缘分挺深,不知不觉我已深陷其中。我时而为身怀绝技的孙悟空点赞;时而为不畏困难的唐僧折服;时而为猪八戒的憨厚而偷笑;更为沙和尚的忠诚而感动。沉浸于书中的我忘了周围的一切,直到眼前昏暗,字迹模糊,我才抬头。但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白天我利用课余时间在亭子里静读,甚至经常忘记了吃饭;晚上宿舍熄灯后,我又开始挑灯夜战;就连走路时,我也在看书,有一次还不小心撞到了人。

 不论是诗歌、散文还是小说,都同样吸引了我。我在书的海洋遨游,叹惋宝黛的悲剧;感悟保尔生命的坚强;感慨祥子命运的多舛;体味李白的浪漫,杜甫的深沉,苏轼的豪放,清照的婉约。书成了我生活中时时相伴的知己,更是教给我无尽知识的良师。我时常感慨:有书相伴,真好!

 回忆着我的读书故事,悲喜交加,感触良多。但今生和书结下的不解之缘,让我终生不悔。而这无悔的追求,更坚定了我将“我与书的故事”继续演绎下去的决心。

我与书的故事10

 读书使人聪颖智慧,读书使人胸襟开阔,读书使人志存高远……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不看书,我的心里就感觉空落落的,这种失落的滋味别提有多难受了!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非人物传记莫属。我对故事中主人公的痴迷,远远超过我对美食的喜爱。

 有一天下午,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叫《火凤凰》的书。“凤凰”是古代神话传说中与“龙”媲美的神物,象征着“高贵”。“为什么要在‘凤凰’前加‘火’这个字?”“这本书到底是写动物还是写人的呢?”“主角是谁?”……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我陷入了沉思。

 我如饥似渴地读起了这本书。一边读,一边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疑问。那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将我深深吸引着,我从来没有对一本书如此爱不释手过。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奶奶喊我去吃饭。因为没有听见,奶奶凶巴巴地拎起我的耳朵,呵斥道:“你的耳朵是被挂到猪肉店里了吗?”我这才意识到该吃饭了。狼吞虎咽地吃完饭,我又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7点了,7点了。你怎么还不洗澡?”奶奶的催命符又到了。沉浸在书中的我,被奶奶惊吓到了,极不情愿地跑去洗澡。洗澡时我还想着书中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呢!心不在焉地洗完澡,我又迫不及待地跑去看书。可奶奶又催促我该睡觉了。我关了电灯,偷偷地打着手电筒窃读起来,这种感觉真是太刺激了!直到1点钟,我终于把整本书看完了,满足地进入了梦乡。

 我对书如醉如痴,书是我永远的挚友,它将令我终身受益!

《双宇》科幻悬疑神作:如果说鬼吹灯靠的是想象力,双宇系列简直就不是类人所写。不但内容高潮迭起悬念无限,它的科学系统自成一体,仿佛来自我们的上级文明。《双宇之尼雅之谜》《双宇之白夜流星》《双宇之无风之城》《双宇之灵魂脉冲》《双宇之魅影迷踪》《双宇之魔角之眼》《双宇之七世谜团》等。忽然死亡、尸体不腐、无血剥皮、铁头女人,奇怪的眼睛,外星盗墓、恐怖山洞、坟城探秘、远古追凶。所有这些诡异现象背后,竟隐藏了惊为天人的大秘密,宇宙的万物与虚无,打开双宇一目了然

《鬼吹灯》盗墓始祖经典:丰富饱满的想象力,在故事性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内容高潮迭起,悬念丛生,几位主角回国之后再次聚首,开始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冒险惊心故事。《鬼吹灯之圣泉寻踪》、《鬼吹灯之抚仙毒蛊》、《鬼吹灯之山海妖冢》。《鬼吹灯之镇库狂沙》等。中胡八一陪Shirley杨回得州老家扫墓,竟发现祖父鹧鸪哨之墓神秘被盗,墓中尸体也神秘消失。惊怒之余,二人一路追查后惊奇发现,此事件并不是一件单纯的盗墓窃尸案,它的背后竟然与一尊古代彩陶和精绝古城有关,而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胡八一也被牵扯进一个预谋已久的谜局,他们不得不重新上阵,再下龙穴……

《庶女有毒》女频口碑最好:相府庶女三**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是长姐李长乐,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打入冷宫,冷宫中,她咬碎牙齿,一口饮尽毒酒!对天发誓,若有来生,再不与人为善,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她受尽折磨。重活一世,为了复仇做了很多,最后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仙君重生》凡人修仙巨作:天界一代仙君,由于大限之日已到,他将自己的神魂嫁接到一枚戒指中,然后丢落下界,却不想这枚戒指被少年温清夜所捡到,造就了自己的重生;温情夜,强大世家族长的长子。却因为性格懦弱,资质不堪,被族内外人欺负,母亲也因为他,受尽了冷嘲热讽,他最终沦为家族的弃子,却因为一枚戒指,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傲然崛起、修仙法,制丹药,一路逆袭而上。到最后,诸天之上,日月星辰,也为他黯然失色

《斗罗大陆》少年必看经典: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名叫斗罗海洋。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海洋,当唐三武魂觉醒,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重塑唐门辉煌?斗罗大陆有声小说全集498集,全书分为16卷,分别是:第一卷 斗罗世界 、第二卷 斗魂大战 、第三卷 凶神战队 、第四卷 大地之王 第五卷 运筹帷幄 、第六卷 杀戮之王 、第七卷 啸天斗罗 、第八卷 唐门五堂 第九卷 魔鲸海域 、第十卷 海神之光 、第十一卷 武魂帝国 、第十二卷 天斗大军 第十三卷 海神降临 、第十四卷 最终决战 、第十五卷 大结局 、第十六卷 后记

关于我爱读书的作文

古人云:“书为师,多拜多得识!”鲁迅先生也曾说过:“读书,就是要把书当做朋友一样,去读懂这位‘朋友’内心最深处的世界。”从古至今人们都把书当成“精神食粮”。而我如今也可谓是“拜书为师,结书为友,读书为粮”了! 我读书很杂,只要是书我都会拿来翻翻,虽然读书广泛,但我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如名著,我最爱《水浒》、三国》;小说,我喜欢《福尔摩斯》;漫画,我爱看《名侦探柯南》;史书,我觉得《史记》最好;诗歌,我觉得《九日诗选》为佳。 我读书的时候,总是会被书中的内容吸引,浮想联翩。读《水浒》时,脑海里呈现出了梁山的雄伟险峻,水泊的烟波浩淼,水面上有无边无际的芦苇,山上有朱墙青瓦的大房子。我似乎目睹何涛,黄安率领官军在水泊中走投无路、狼狈逃窜的情景。读《三国》时,似乎看见常山赵子龙在当阳长板坡,勇不可挡,威震三军,三进三出,救阿斗,杀敌将。又见张冀德,好汉桥边一声吼,喝退曹军百万师。这种用文字描绘出来的气势,让我更爱读书。 每当我拿起一本书就忘记了时间在走。有一次,我去西北书城看书,妈妈让我回来时顺路买点面条,我一踏进书城就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一直到六点钟进了家门,妈妈见我两手空空,就知道我的老毛病又犯了,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可我就是百批不改,气得妈妈拿我没办法。谁叫我一心向书”呢。 好书是良师益友,是点燃知识火把的那盒火柴,是指引你走出“文盲”的启明星,是智慧源泉中的智慧之水。 我们要爱读书,读好书。

小学生作文我爱读书

假如书是海洋,那么我就是一条小鱼,自由得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假如书是天空,那么我就是一只小鸟,尽情得在书的天空中飞翔:假如书是森林,那么我就是一头小鹿,快乐得在书的森林中奔跑……我爱读书,它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爱读书,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谈起读书,我可是个不折不扣的读书迷,就说今年春天的那件事吧!

那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爸爸妈妈都出差了,让我中午自己泡些方便面。那天上午学校发报刊,中午,我一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越读越入迷,越读越精彩,时而捧腹大笑,时而忿忿不平……这样一、两个小时过去了,书看完了,我才发觉肚子饿了,我赶紧拿了包方便面泡了起来,胃子“大哥”一个劲儿地“训斥”嘴巴“小弟”,怪他太无情,让胃子挨饿。终于,方便面泡好了,我狼吞吐咽地吃了起来,刚吃完,又去泡我的小书吧了……

这样的事数也数不完,道也道不尽。当然,我这么爱看书,收益也不少,在家里,爸爸妈妈都说我是“小博士”,好多连他们不知道的东西我都知道呢!“太阳是靠什么燃烧的?每天大笑10分钟为什么对身体有益?**是怎么诞生的?……”这些都是我从书中看到的。每当我滔滔不绝地把所知道的讲给别人听,看着别人由不解的眼神变为吸取知识的高兴劲儿,我心里也无比自豪。

人们都说好习惯是从小养成的,自大我识字起,就与书相识了。我常躺在听着或读着小故事,有时手舞足蹈,有时眉头紧锁。有一次,我读了一个小故事,内容大体是说一个小男孩在长辈们的溺爱下成长,,不能被摔着,不能被碰着,这样,长大后成了无用之才,就像树林中的一棵乱枝纵横的树……读了这一文后,我主动帮爸爸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妈妈说我长大了,爸爸夸我懂事了……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从一个只会“啊啊”叫的小娃娃变成了戴红领巾的少先队员,当然我读的书也有变化,从四大名著中,我知道了桃园结义的三兄弟,多愁善感的林妹妹,好打抱不平的梁山好汉,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真经唐僧师徒……从《爱的教育》中,了解了一个个发生在意大利的感人小故事从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懂得了“假如上帝关闭了你的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另一扇窗”的深刻含义……当我遇到难题时,我就会找这位“好朋友”帮我解题;当我遇到伤心事时我就会找这位“好朋友”使我有一次乐观开朗:当我无事时,我就会找这位“好朋友”贪婪“吮吸”她甜美的“乳汁”。书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

书像知识的巨人,她心胸宽广、知识渊博;书又是我的朋友,她无私、热情、真诚、有求必应;书还像一位幽默风趣的老师,在我们开怀大笑的那一瞬间理解难以读懂的人生哲理。我爱读书---这个德才兼备的好朋友!

作文:我和书的故事: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

我和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今年11岁了,上五年级。别看我小小年纪,可是读过的书却数不胜数。如果你走进我的房间,便会发现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布满了我的写字台、书柜、床头…… 每天只要我一有空,就捧着书本去仔细地品味它,从浩瀚的书海中我尝到了不少快乐和甜头。毫不夸张地说,我喜爱读书已经达到“痴迷”的地步了。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后在书房里看书,妈妈喊我吃晚饭,我却因为沉浸在故事的情节中,没有听见!后来,妈妈只好把我“绑架”到餐桌旁,而我仍然抱着心爱的故事书,在餐桌上边吃边看。身为中学教师的妈妈不时地提醒我:“边吃饭边看书,等于‘吃’掉自己的记忆力!”我却冒着“吃掉记忆力”的危险,依然眼不离书,直到把正在看的这个故事看完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爸爸见了,摇了摇头,说我简直就是个“吃书虫”。我和妈妈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一天晚上,已经到了每天我该入睡的9点钟,我却毫无睡意。在床上滚来滚去,还是睡不着,怎么办呢?看书吧!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在我看得入迷时,妈妈突然推门进了我的房间,看我仍然在看书,就生气地说:“你怎么还不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我眨巴着大眼睛问妈妈:“现在才几点啊?”“都一点了!”妈妈稍显激动,“啊!都这么晚啦!但是妈妈,再给我看一会儿吧,我正好看到精彩处呢,再看一会儿我就睡,就一会儿……”我用祈求的眼神望着她。“不行!”妈妈严厉地说。看着妈妈不容反抗的态度,没办法,看来真得缴械投降了。唉…… 书,是知识的源泉;读书,是我快乐的源泉。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我读书,所以我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 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的作文400字

我爱读书

我很喜欢读书,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有看书。为什么呢?因为,妈妈告诉我:版“高尔基说过:书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从小时候就有看书了。

第一次是在我两岁半的时候,妈妈每天都会买一张报纸回来。我等爸爸妈妈看完以后,我就会拿来看报纸上的。只要一看到搞笑的,我就会放声大笑。不过,我一看完,就会把报纸当作玩具一样撕掉或者揉成一团,甚至还会放进嘴巴尝尝是什么味道的。

第二次是在我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已经会看书了。但是,我都是用眼去看书,而不是用心去看书。所以,我看了以后,第二天就已经被我忘到九霄云外了,一个字都想不起来。

第三次是在我九岁的时候。我已经完全知道怎么看书了。我一看悲惨的地方就流眼泪;看到高兴的地方我就异常兴奋;看到主人公很着急的地方我也会着急得不得了。

第四次是在十一岁,也就是现在。只要是我读过一遍的书我都可以把大致的内容讲出来了。正因为我爱看书,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不少。

我爱读书,我永远都会读书。书,会一直陪伴着我,让我永远都不会孤单!

我爱读书 作文500字 要写一个故事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

的确如此,在人的一生中,陪伴自己最多的是书籍。当自己不开心的时候,看书可以让自己的情绪慢慢变好。当开心了,也可以看书,甚至可以用文字把那一切一一记录下来。人生中,不论是多好的朋友,也会有背叛自己的一天,而书,却永远都不会背叛自己,会教会自己好多的道理,教会自己如何待人接物,教会自己如何去面对困难,勇闯难关。

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

读书读得多,可以让一个人看清一个世界,看清哪个是好人,看清哪个是坏人。读书会让一个人的思想变得不再古板,让一个人不再固执地面对一切事物。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书,是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没了书,人的思想就会永远都那么的固执。如果没了书,人们的做事方法就会永远都那么的古板,不会变通。如果没了书,那么现在野蛮霸道的人就会满街都是。所以,我们很庆幸有书,有书可以教会我们道理,有书可以让我们懂得生活的美,有书可以让我们知道世界的丰富多彩。

书可以清醒人的头脑,可以洗刷人类那污浊的心灵,可以洗涤那沾满污垢的灵魂。

书,犹如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海,蕴藏着无数的宝藏;书,犹如一片蔚蓝的天空,张开翅膀任我翱翔。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不断启迪我们,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书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们面对面地交流,鼓励着我们去发现生活的美。书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微笑地诉说着,教会我们如何去面对人情世故。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外国文学,教会了我不少道理,也让我明白了这世间除了甜,还有苦。在寻找快乐的过程中,看着那风筝在空中飞翔,自己却感觉不到一丁点快乐;看着那猫追着老鼠,难道人生就应该这样追追逐逐?难道一辈子就该那样的忙碌?不管走到哪里都好,却找不到一丝的快乐,当拿起书,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早已沉浸在那书的海洋里,早已翱翔在那蔚蓝的天空中。

其实读书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当读完书的那一刻,该问问自己,书中的内容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书中的句子让我们学到了什么?很多时候读完一本书,却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不知道自己学到了什么。不会读书的人就是那样,看书看到了结果后依旧不知道自己学到了什么;而会看书的人呢,却是享受着读书过程中学到的点点滴滴。

臧克家说: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望得越远;读书好似耕耘,汗水流得多,收获更丰满。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知识;读书,可以让我们的情操更高尚;读书,可以让我们不再执着去面对同一件事。用自己的双手,去攀爬书中的最高峰;用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地走出一条沾满知识雨点的路。

张开自己的双翅,在那书的天空,翱翔。

从不爱读书到爱读书的故事作文380

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酷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仅提高我的记忆力,还提高了我的阅读水平和写作能力。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读过许多的中外名著《七色花》引得我浮想联翩,《血泪仇》又叫我泪落如河……其中,使我启发最大、印象最深的书莫过于《昆虫记》。

说起我喜欢《昆虫记》这本书,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呢。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找《昆虫记》来读一读,并告诉我们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我听了,兴奋极了。回到家的时候,爸爸连忙拿出一本《昆虫记》,问我喜不喜欢。我连忙回答喜欢。待我打开书一看,我就变得沮丧极了,因为书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随手翻了一下,便扔下去玩了。等我无聊的时候,爸爸又拿着《昆虫记》走过来,对我说:“小林,这本书真的对你很有帮助,你看看吧。”爸爸的话真有说服力,我拿起书,随手看了几页,发现书里有许多的课外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我就被书里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了。就这样,我每天放学回家,总要捧着,《昆虫记》看得没完没了。每天我都在书里汲取那甜美的营养,书中的主人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使我养成坚持不懈的精神,以至于什么都忘了。啊!书的魔力多大呀!

我爱读书,正如莎士比亚说过:“我愿意一生与好书相伴。”书,你是我灵魂的全部。

我爱读书 作文400字 要写一个故事

我 爱 读 书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读书

在这个世界上,书像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我就爱这“满天的繁星”!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读书不如愿,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决心好好培养我读书。白天,爸爸妈妈一同出去务农,晚上回来后,不管有多疲劳,都会拿出旧书或旧报纸在灯下夜读。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所以,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网络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 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生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来,我已经在过马路了,可是,我却没看左右的车辆,所以,我差点被撞了。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我继续看书了。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读书真美丽

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

读书是美丽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物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融,悲喜与共。

读书是美丽的。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无羁无绊,闲适飘逸。读书不再是漂泊者饥渴时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盏灯,它是农夫收获后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悦,是一家人在斜阳 进晚餐的温馨。

读书是美丽的。古人司马迁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我们更认清自身的渺小与浅薄,从而让自己更发奋更努力。生活中可以缺少功名利禄,但不能没有书,我们可以错过豪华盛典,但不能失去读书的机会。

读书是美丽的。美丽不仅在于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让书答疑解难,美丽更在于灯光亲吻书页时的脉脉温情,风儿吹拂书页时的沙沙声响,人读书页时心无旁骛的安宁。

读书令整个世界一起美丽。生命也因读书而美丽。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徜徉于书的海洋中,让书香陪伴我们度过每一天!让我们从中外名著中懂得人生的意义,做人的道理;从童话寓言中学习做人的智慧;从唐诗宋词中领略祖国壮美的山河,博大精深的文学历史;从散文小说中感受生活的绚丽多彩……

最后,让我们再次响起读书口号:与经典同行,打好人生底色。与博览同行,开拓广阔视野。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

我爱读书

如果有人问我在我得了绝症的时候我想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读书!” 是的,我很爱读书。 我从小就爱看书。小的时候,我喜欢童话,喜欢童话里那浪漫的爱情;喜欢童话里那赋有正义感的玫瑰花精;喜欢童话里那美丽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欢童话里那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更喜欢童话的粉色梦幻…… 是的,我很爱书。 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 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网络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 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 “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动物园看动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动物园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 到了动物园,我觉得动物园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动物园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 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杂技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 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 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 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 我爱书。

我爱读书

弹琵琶、唱歌、跳舞、画画。。。。。。,人们在业余生活中,各有所好,各得其乐。而我的乐趣大部分是泡在书海里。 书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小的时候,爸爸讲过了《小猫钓鱼》的故事,讲的是小猫和妈妈一起去钓鱼,小猫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捉蝴蝶,结果什么也没得到。第二次,小猫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认认真真地钓鱼,最后钓上了一条大鱼。从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认真地去做,这样才能完成得很好。 我渐渐长大了,会看小人书了,那生动的内容吸引了我,《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等,我最喜欢《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一位皇后在生女儿前许了两个愿望,希望女儿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女儿生下来后不久,皇后就死了,于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看公主那么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里把公主杀掉,手下人不忍心杀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里不要回来,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并且住在小矮人家。新皇后有一面魔镜,她每次都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人,魔镜回答是白雪公主。皇后想了几次方法害死公主,都没成功,最后王子和公主结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嫉妒他人,别人犯了错我们不能嘲笑他,而是要鼓励他,做什么事都要和平共处。 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经阅读过《科学故事》、《童话故事》、《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有一位科学家叫爱迪生,他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有**,有留声机,有电灯里的灯丝等,他刻苦钻研,永不满足,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他在做实验的时候,硫酸烧毁了衣服,硫酸还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从这些文章中我体会到了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古人有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许多小事中,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我要学习他顽强进取的精神,勇于实践,时刻准备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奋斗,当一名科学家。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爱你!

爱读书的我作文400字

你们喜欢读来书吗自我可是个小书迷,你要知道,我可不是从小就喜欢读书的。那是从我二年级起,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不会写,就回家问哥哥,哥哥说:“你要想写好作文,就要先学会模仿,当然开始的时候可以提取别人作文中大部分的东西,让后再慢慢试着自己写。还有,多读课外书也是必要的。”从那时起,我便开始多读课外书,翻开书,书中的只是大大的吸引了我,使我感到我的选择是对的。

曾记得我在生活中的一个读书小故事。那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回我姥姥家,在路上,我的手里一直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得看着,一路上爸爸妈妈说说笑笑。过了好长时间,到家了。爸爸叫我帮忙向屋里搬东西,我心想:你们搬不就行了,干嘛还要叫我。想着,我也没有帮忙。他(她)们在屋里闲话家常,过了一会儿,我们就要走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就有了这么一个称号—小书迷。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你肯去学习,你就会获得很多的知识,你就会丰富你的大脑。这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的读书小故事。

  当雪花爱上梅花

  简体中文名: 当雪花爱上梅花

  导演: 牛朝阳

  主演: 钟超 / 倪虹洁 / 张拉拉

  上映年度: 2008

  集数: 20

  语言: 普通话/国语

  官方网站: http://enttomcom/tv/juji/xuehuameihuahtml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剧情简介 · · · · · ·

  英俊潇洒的音乐王子通过手机短信与一位神秘女孩狂热爱恋。他本以为对方就是他心仪的美女歌手,万万想不到,一直与他短信爱恋的女孩,竟然是洗衣做饭的家政小

  时工!

  短信误会让音乐王子与家政小保姆渐渐走上爱的旅途,唯美浪漫的彩铃情歌《当雪花爱上梅花》又让他们在情网里越陷越深。

  真挚、狂热、神秘的爱情冲破了身份差距、文化隔阂、朋友误解、车祸毁容等重重阻力,却不得不在蹊跷感染的爱滋病毒面前,变成催人泪下的伤感回忆。

  一年后,见证他们凄美爱情的那首《当雪花爱上梅花》登上了全国彩铃下载冠军宝座……

  梅花巾

  导演: 张良

  主演: 华峰 / 张怀志 / 罗雪英

  上映年度: 1980

  语言: 普通话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剧情简介 · · · · · ·

  苏州评弹艺人郭月庭与妻子美玉以及孪生女儿白梅和红梅过着清贫、和睦的生活。不料祸从天降,恶霸丘龙欲强占美玉,搏斗中将美玉所绣“梅花巾”撕破。郭月庭盛怒之下,挥刀劈伤丘龙,怀揣一角梅花巾逃往海外。美玉携女儿随丈夫的师兄夏月清逃奔上海,又因战乱同月清与红梅失散。后美玉精神失常跳崖身亡。白梅被善良的农村绣花女芬妈收养,学会了刺绣;红梅则随夏月清以卖艺为生。两姐妹辗转流离,又相继回到故乡。白梅在绣庄杜经理家当绣娘时,与杜家少爷、青年画家石磊相爱。不料她为石磊精心绘绣的《梅竹图》却被杜妻窃为己有,送到国际博览会上得了金奖。白梅说出真情,反遭杜家监禁。与此同时,红梅于卖唱时遭恶霸丘龙调戏,夏月清与丘龙搏斗而惨遭毒手,红梅夺枪将丘龙打死。警察在追捕红梅时,误将从杜家逃出的白梅抓获。红梅则被杜家爪牙抓回杜家。杜妻为隐瞒《梅竹图》真情,用药将红梅的嗓子毒哑,并将她送入监牢。不料,红梅竟与白梅同关一室。芬妈闻讯前来探监,道出白梅身世,姐妹二人恍然大悟,挥泪相认。不久,苏州解放,两姐妹重获新生。红梅哑病被治愈,将家中遭遇编成评弹演唱。恰逢流落海外四十余年的郭月庭归国寻亲,来书场听书。父女三人意外重逢,各自取出珍藏的梅花残巾拼合一起,分离的骨肉终得团聚。

  梅花

  简体中文名: 梅花

  导演: 刘家昌

  编剧: 邓育昆

  主演: 崔福生 / 岳阳 / 徐康泰

  上映年度: 民国六十五年

  语言: 国语

  官方网站: http://wwwdoubancom/lpic/s1957271jpg

  制片国家/地区: 台湾

  又名: Victory

  剧情简介 · · · · · ·

  第十三届金马奖最佳剧情片、最佳编剧(邓育昆)、最佳彩色摄影(林赞庭)、最佳音乐(刘家昌)、最佳录音(忻江盛)

  林聚光与妻子文英育有一个儿子——林继先。林聚光有一个弟弟——林聚勇,他不务正业,家人都没有对他赋予太大的希望。聚勇一直都喜欢小惠,可是,小惠喜欢的只是聚勇的哥哥。

  林聚光与妻子文英的一位日本朋友——池田,在中学已经认识了。林继先满月时,池田告知聚光日本要求他们一家和另外三家人都要动祖坟,以配合日本某发电厂的发展。但由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人们不会轻易动组坟。聚光的父亲及其他三家的父亲都心生不愤,去跟日军理论,可惜遭日军杀掉。

  而聚光亦要参军,所以妻子文英要代替丈夫去教书。在战场上,聚光认识到一位医护 — 明珠。另一方面,日军要征召文英任教的学校的学生,文英因而与池田交涉,却被众人认为她是汉奸。她不甘受辱,投河自尽。最终,众人都明白一切,可惜一切已经太迟了。而继先则由小惠代为照顾。

  另一边厢,聚光与聚勇的弟弟计划炸毁日本人的发电厂,事败身亡。而他曾邀请聚勇参加,聚勇拒绝,被众人认为他贪生怕死。他也因为与厂长的女儿结成朋友,众人更认为他是贪暮虚荣。在厂长的寿宴上,他因为这关系才可参加这次宴会,炸毁发电厂。聚勇因此下狱,此时,小惠才明白到聚勇的苦心。

  大战结束,中国取得胜利。聚光可以回家了,但他也带了明珠回来。因二人情根深种,已结为夫妻。但因为继先是由小惠养大的,因此对明珠没有好感,所以他没有叫一声妈妈。聚光夫妇既归,小惠功成身退,可以去别的地方教书了。而继先舍不得小惠,无奈最终都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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