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小混混为什么都是十几岁的女孩子或者二十出头的女孩子?

喜欢小混混为什么都是十几岁的女孩子或者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第1张

那当然是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还比较单纯,说白了就是傻白甜呗,对于一些本质的东西看不出来,容易被表象所迷惑,认为他们还有点帅,其实就算是年轻女孩大部分喜欢学习的,对于此类人群也是不太感冒的,可能本身家庭就不太好那种才容易被吸引

曹云金在电视剧《花开山乡》饰演的角色是姜文化,在剧中姜文化这个角色就是一个小痞子的人设,曹云金可以说把姜文化这个角色给演活了,所以曹云金在这部剧的演技才可以获得大家的认可,也有人说曹云金就是在本色出演,毕竟曹云金一直以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地痞的形象,不管怎么说,曹云金饰演的角色姜文化确实很成功,虽说只是一个小角色,但是曹云金出色的演技也获得了大家的认可。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追《花开山乡》这部作品,这部剧还未开播备受大家关注和支持,因为这部剧确实还是很有看点的,《花开山乡》这部剧播出后让人意外的是曹云金的演技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对于曹云金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之前曹云金可是德云社的弟子,也是郭德纲很看重的一位弟子,但是后来曹云金和郭德纲闹翻后就开始在网上对郭德纲开撕,但是没有想到曹云金不仅没有成功抹黑郭德纲,反而把自己的口碑给整没了,很长一段时间大伙都很抵制曹云金。

曹云金在《花开山乡》中饰演的角色是姜文化

没有想到如今曹云金转战影视圈,虽然说这次在电视剧《花开山乡》中只是饰演的小角色,但是曹云金也展现了自己的演技,曹云金在这部剧饰演的角色叫姜文化,是一个地痞的人设,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人。

曹云金饰演的是地痞的角色

有人说曹云金这次在《花开山乡》中的演技之所以出众就是因为本色出演,那位曹云金一直以来都是给人一种很地痞的感觉,而这次在剧中饰演的正好就是地痞的角色,所以曹云金才能塑造得如此成功。

痞子说不要我了

时间:2012-12-01 01:02来源:《时尚》 作者:zoe

一颗洒了花露水的石头,都想要千秋万代

曾经令我们抓狂心碎的事情

我时常回想,在22年里最快乐的时光是和小痞子一起度过的。什么是快乐?快乐就像是啤酒里的泡沫,满满地溢出来,挡都挡不住。可是后来我们分开了。我们分开得那么平静,平静地长大、变老,然后坦然面对曾经令我们抓狂心碎的事情。

我们分开那天是一年中最冷的一天,在学校旁的小酒馆里聊了很久,推开玻璃门走出来的时候,小痞子说:“抱一抱吧。”我说不出话,沉重的脑袋搁在小痞子的胸前,他身上淡淡的烟味和酒味,依然令我如此心醉。可是我就要失去他了。

我想,爱也是一样的。

没有香水就洒点儿花露水

小痞子是我在QQ上认识一年的网友,我决定去和他见光死。

那天车晚点了。小痞子在南京站等了两个小时,终于接到我了。白T恤,垮垮的仔裤,一顶鸭舌帽,好像1999年的谢霆锋。小痞子带我去他学校吃饭,他大我6岁,念的是大专,主修汽车维修。正值下课,学校的小餐馆涌进大批穿浅蓝色制服的学生。我对小痞子说:“你穿这身衣服肯定特别好看。”

小痞子撇了撇嘴,“这身衣服不值钱,都是维修工穿的。”

23岁的小痞子空有一副好相貌,抗拒那身浅蓝色制服一如抗拒当一个汽车维修工的命运。我想对小痞子说:“我不介意的,你做什么我都喜欢。”17岁,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年纪,盲目到即使他送我一把石头我也会像钻石般珍藏着,没有香水就洒点儿花露水,用绒布包着,可以好多年好多年,千秋万代。

小痞子知道我是偷跑出来后,坚决不允许我在南京过夜,我立刻示好地笑,“南京真好,我喜欢这里,不想走。”他得意地笑:“那就用功念书,考个南大给老子瞧瞧。”小痞子那句话我贴在桌角整整一个高三,特别提神醒脑,从此不贪玩了,上课专心了,连那巨难喝的三勒浆都一瓶瓶咕噜咕噜往肚子里倒。

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

和小痞子真正恋爱是在高三下半学期,他开始实习,拒绝了学校的分配,自己找了份销售工作,很忙很辛苦,依然看不到前方是不是有光明。

他没时间来看我,我们打很多很多电话。长途真的很贵,30元的充值卡一会就说完了。我知道小痞子把吃饭的钱都用来给我打电话,我心疼他,所以骗他说现在学校不允许高三学生带手机,以后我拿公用电话打给你。

第一个情人节,小痞子用纸盒装着快递来一株玫瑰花和一盒阿司匹林。“An aspirn every day,while she is away”是《玻璃之城》里最浪漫的情节,我对小痞子说过这是我最喜欢的**,我还最喜欢韵文说:“你要知道,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爱你。”

我说的话,小痞子都记得。

那段时光静得像默片

我的高考成绩不很理想,只上得了南京高校的“2+2国际班”,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我骗爸妈出去毕业旅行,去南京找小痞子。

白天,小痞子去上班的时候,我就在他租的小小的屋子里睡觉、上网。我试着给小痞子做便当,可惜差点把厨房烧掉,于是小痞子每天会给我做好一天的饭菜,放在冰箱里。

新学期开课了,校区在城南,小痞子住在城北,为了见他我常常逃课。小痞子教训我,“小鹿,你不应该这样,不应该因为我而把你自己的生活弄得乱糟糟的。”我嬉笑着,“小痞子,我一分钟都不想离开你。”他拿我没有办法。

我大二的时候,小痞子辞了工作,和他的朋友合伙在大学城开了个小餐馆。我忙里忙外招呼生意,俨然小老板娘的样子。

心相知的,要分离

小痞子赚了钱请我去环境很优雅的地方吃饭,晕乎乎地走出来的时候,小痞子帮我偷了一本我喜欢的杂志。那里面有一段话,晚上我枕在小痞子的怀里念给他听:春水流入秋水,夏泥化作冬泥。性相近的,在一起;心相知的,要分离。种瓜木的,会结果;种姻缘的,无尽期。天已经黑了,人还不能入睡呢。

我对小痞子说:“我们要好好珍惜彼此。”

离我出国的日子越来越近,我们都回避着这个话题,以为不提就可以当作不存在。小痞子很用功,每天都在研究菜谱,翻着花样推陈出新。我望着他忙碌的背影,觉得特别难过,总觉得我就要失去他了。

那天我在市中心逛街,接到同学电话赶回现场的时候,只见到满地狼藉,燃烧物吐着黑烟,粉末漫天飞扬。我坐在地上不停地哭、不停地哭。我想小痞子的事业全完了,他该怎么办呢?

去医院看小痞子,他因为吸入太多的烟尘而声音沙哑。我坐在床头帮他削苹果。他怔怔地看着窗外看了很久,转过脸对我说:“小鹿,你出国吧,我已经耽误你这么久。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比你大这么多,别人看了笑话。”

我又开始哭,断断续续地说:“小痞子,你不要我了吗?”

他目光温柔地看着我:“是的,我不要你了。”

人生好像被闷住了

后来,我去了伦敦,伦敦的天总是雾蒙蒙的,我常常觉得饿,论文来不及写,博物馆太多,一件白T恤一条风衣穿到烂。

我常常想起小痞子,会买香水百合养在水里,“An aspirn every daywhile she is away”小痞子也会给我写邮件,没有只言片语,只有整理得非常好的菜谱。他总是担心我会饿肚子。

日子久了,想小痞子的心也就淡了。只是我觉得我的人生好像被闷住了,我不很开心,也没有不开心;我既不快乐,也不痛苦。

然而有一天,我在学校旁的咖啡店里温书,见到墙上有一句中文留言:你要如何,原谅时光遗失的过程;要如何才能容忍它发生;要如何才能想而不问。

我终于痛痛快快地哭了出来。

因为那是小女生,而且还是爱慕虚荣的小女生,那些小痞子,小混混,比你这个帅气文静的男孩子有影响力有知名度呀,呵呵,和他们在一起她们才会被广泛的认识和羡慕,而且也可以耀武扬威些呀!不用去想这个,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呵呵!再大一些的时候,比如上大学了,你这样的男生就该吃香了,呵呵

我认为这类的男孩能给青春期的女孩带来很大的刺激和新鲜感,所以在这一点上能吸引很多女孩的喜欢,自己在上初中的时候就经历过这样的情况。

记得自己的班上就有这样的男孩子,他们本性并不坏,只不过不喜欢学校的气氛罢了,因此在每天上学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逃课出去上网,他们对于班级而言可能是不好的,但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来想不在班级里面打扰其他学生的学习,我认为也是一件好事,当时我们班有好几个女生对这样的孩子比较热衷,因为这些男孩子从外面回来以后,总会向他们讲述一些外面世界的事情。

当时我们班的女孩子哪知道外面的世界会有这么多新鲜的事情,所以对这类男孩子往往都比较热情。当时自己还在拼命地努力学习,其实自己内心里面也非常羡慕,但是自己知道自己如果这样做,那么自己的命运将会完全发生改变,甚至自己可能很难再走出父辈的一条道路。

自己在进入高中以后这种感觉变得更加明显了,因为在高中每个学生都要求自己独立学习,有一些自控能力比较差的学生,往往会变得非常叛逆,都会选择出去不在学校里面,而且这个时候也会有女生愿意陪伴他们,这些女生也放弃了自己的未来,选择和他们一起度过自己的青春。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学习,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考上了一所喜欢的大学。我们班的这些学习不好的孩子,由于自己学习不努力,只能被迫上一所大专学校或者是去上技校,根本没有任何可以选择的余地,在学校里待了1~2年之后就到社会上进行打拼,而且起点往往都比较低,有很多女孩子也步入了婚姻和家庭。

自己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并且组建家庭,当我回过头来看到这些人的人物和故事的时候,自己也暗自庆幸,因为自己当年也差一点走上这条路,但是这条路明显就是一条不归路,虽然整条道路非常轻松快乐,但是自己想要改变命运,去过自己向往的生活会变得非常困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期,每个人也有自己的选择,我们在面对这么多的选择时,也要明白自己心中的向往,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明白自己以后的人生规划。

1、女孩子喜欢小混混,大概就是喜欢混混身上的那股子匪气或者叫痞气。现在的男人已经很少有男人味了,多半是因为独生子女多,孩子从小金贵,男孩子都被当成女孩子养,结果很多男孩子从小就失去了鲜明的个性,性别意识或者叫角色意识不强,奶味过重。

2、很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吧一场刻骨铭心的的初恋被混混骗了去,也许在交往之初,女人就知道这样的恋情只是贪图一时的快感,但还是愿意全身心的突入,就算自己输得很惨选择了远离,但混混的行为模式还会在内心深处定格,因为混混的游手好闲可以有大把的时间来谈情说爱,混混的特点刚好能够满足女人喜欢浪漫的虚荣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angman/56875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4
下一篇2023-07-0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