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戏题其签曰锦囊佳句翻译

余戏题其签曰锦囊佳句翻译,第1张

1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5—9小题

5、C

6、A

7、B

8、B

9、(1)芸大窘/避去/上下哗笑之/余亦负气/挈老仆先归/自吃粥被嘲/再往/芸即避匿/余知其恐贻人笑也。

(2)母亲也喜欢她的温柔平和,就脱下金戒指缔结了婚约。

(3)我见他的鞋绣得很精巧,一问,原来是她自己做的,才知道她的聪慧不仅仅在写字吟诗上呀。

5、C(“女红”应指妇女所做的刺绣、纺织活计)。

6、A(A、两个“之”均为助词“的”;B表修饰/连词,并且;C代词“她的”/代词“它”,代“枣脯”;D副词、就/副,竟然)。

7、B(B句与例句都为定语后置句;A为陈述句,C为判断句,D为省略句。

8、B(“因堂姐出嫁而随母归宁”不对,沈复此前曾随母归宁,第一次见到芸;此为第二次)。

9、(1)每处1分,扣完为止。

(2)关键词:爱

(3)关键词:慧

文言文翻译:我自幼与金沙的于氏订亲,她八岁就死了,我于是娶了陈氏。她叫陈芸,宇淑珍,是我舅舅陈心余先生的女儿。她天性聪慧,牙牙学语时,教她《琵琶行》,就能背诵。她四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姓金,弟弟叫克昌,家里一贫如洗。芸长大后,会做针线活,一家三口全靠她做针线的收入过日子。克昌上学,送给老师的礼物从未缺少过。有一天,芸从书箱里翻出长诗《琵琶行》,一个字一个字挨着认,就开始学会了认字。在刺绣的空暇中,又渐渐学会了作诗,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句子。

我十三岁那年,随着母亲回姥姥家去,看芸的诗作,虽然感叹她的才思隽秀,心中又暗自担心她的福分不深,但心中十分爱她不能自释。就对母亲说:“如果为我挑媳妇,非芸姐我不娶”。母亲也爱她的柔和温顺,就脱下金戒指为我们订了亲。这是乾隆乙未年(1775)七月十六日的事情。

这年冬天,适逢芸的堂姐出嫁,我又随着母亲到她家去。芸和我同年而比我大十个月,我俩从小就姐弟相称,所以这时仍然叫她芸姐。

去时看到满屋的人都穿得很鲜艳,唯独芸姐一个人衣衫素淡,只有一双鞋是新的。我见她的鞋绣得很精巧,一问,原来是她自己做的。这才知道她的慧心不仅在写字吟诗上。

芸姐生得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眉弯目秀,神采飞扬。只有两个门牙微微露出,似非佳相。她有一种温柔缠绵的神情,令人为之销魂荡魄。

我看她的诗稿,有的只有一联,有的只有三四句,大多数是没有写成的。问其原因,芸笑着说:“这都是无师之作,但愿能得到知已而又堪称为老师的人来最后敲定”。我开玩笑地在她的诗稿上题了“锦囊佳句”四个字,不知此时已隐藏着芸姐寿命不长的征兆。

这天夜里我送客到城外,回来已是三更时分,我肚中饥饿想找点吃的,女仆们送来了枣脯,我嫌它太甜。芸姐暗地里牵了我的衣袖,我就随着她到她屋里,看到藏的有热粥和小菜,我欣然举筷,忽然听到芸姐的堂兄玉衡喊道:“淑妹快来!”芸姐急忙关了门说:“我已经累了,正准备睡觉”。玉衡从门外挤了进来,看到我正准备吃粥,就笑着斜着眼对芸说:“刚才我要吃粥,你说没了,原来藏在这里专门留给你的女婿吃啊!”芸姐大为窘迫,躲到一边去了,上上下下的人都笑话她。我也赌气地带了一个老仆先回去了。

自打吃粥一事被人嘲笑后,我再到芸家去,芸就躲开,我知道她是恐怕再被人笑话。)

2急求《浮生六记》种下面一段文章翻译

我小时候聘(订婚)了金沙的姓于的(女孩子)。八岁就死了(夭)。娶了陈姓女。她名叫芸,字淑珍。舅舅心余先生的女孩。生来就聪颖智慧。学话时,口教给她琵琶行。很快就能背诵。四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金氏,弟弟克昌。家里穷的只剩四壁。芸长大了,熟于女工(刺绣,缝纫)三口人都仰仗她的十个指头来供给。克昌跟随老师,给老师的修脯(给老师的费用)都没有缺少的。一天。在书箱中得到琵琶行,挨着字来认,才开始认字。刺绣的空暇,慢慢的开始知道吟咏作诗。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样的句子。我13岁,跟随妈妈探亲,两个小孩没有顾忌。就见到了她的作品。虽然感叹她的才思隽秀。暗自恐怕她的福分不够深厚。可是心里注意不能释怀放下。告诉母亲说。如给我选择妻子,不是淑姐不娶。母亲也爱她柔顺温和。当下取下金戒指以此订婚。这是乾隆乙末七月十六日。

当年冬天中间。赶上她的堂姐出嫁。我又跟随妈妈同去。芸和我同年生但大我十个月。从小就姐弟互相称呼。所以仍然叫她淑姐。当时之见满屋都是鲜亮的衣服,萎?独独的满身素衣淡色。仅仅穿新鞋而已。看见鞋的刺绣很精巧,问了知道是她自己做的。才知道她的聪慧之心不只是在笔墨上。她体型窄肩长颈,瘦可不见骨,眉清目秀,回头看看让人神情荡漾。只是两个门齿微微的露出,像不是面相很好。一种缠绵的状态,让人念头都打消。要看她的诗稿,有的仅一句,或者三四句,大都没有成一完整篇。问她缘故,笑着回答说。都是没有老师的作品,希望等得到知己能做老师的人帮助推敲推敲才能成完篇吧。我笑着写在她的签上说。锦囊里的好句子。不知道短寿的机缘就已经潜伏了。那夜送亲戚到城外,回来已经三更了。肚子饿找吃的。仆人送了枣粥来,我嫌太甜了,芸暗暗的拉我的衣袖,跟随她到她房间,看见藏着热粥和小菜。我很高兴的拿起筷子。突然听见芸的堂兄玉衡叫到。淑妹快来,芸关上门说。我累了,要睡觉了。玉衡用身子挤进门来,看见我将要吃粥,就笑着看着芸说:刚刚我要粥,你说没了,原来是藏着粥专门款待你的女婿呀?芸很不好意思的逃去气。上下都大笑她。我也很生气,带走老仆人先走了。自从吃粥被嘲笑,再去,芸当下就回避了,我知道是她怕让人笑话了。

3

词目:锦囊佳句

拼音:jǐnnáng jiājù

解释:指优美的文句。

用法:作宾语;指优美的文句

示例:

宋 陈瓘 《蓦山溪》词:“锦囊佳句,韵压池塘草。”

清 沉复 《浮生六记·闺房记乐》:“询其故,笑曰:‘无师之作,愿得知己堪师者敲成之耳。’余戏题其签曰‘锦囊佳句’,不知夭寿之机此已伏矣。”

明 杨慎 《升庵诗话·九字梅花诗》:“近观 卢赞元 《酴醿花》诗云:‘……风流何事不入锦囊句,清和天气直挽青阳回。’”

4有一个**的包宝上面写着家居两个字打一成语是什么

锦囊佳句

成语解释

锦囊:用锦做成的袋子,古人多用以藏诗稿。指优美的诗句。

出处唐·李商隐《李长吉小传》:“恒从小奚奴,骑巨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

例句余戏题其签曰:“~。”不知夭寿这机此已伏矣。 ◎清·沈复《浮生六记·闺房记乐》

语法偏正式;作宾语;指优美的文句

引证解释

指优美的文句。

语本 唐 李商隐 《李长吉小传》:“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及暮归,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见所书多,辄曰:‘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上灯与食, 长吉 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

宋 陈瓘 《蓦山溪》词:“锦囊佳句,韵压池塘草。”

清 沉复 《浮生六记·闺房记乐》:“询其故,笑曰:‘无师之作,愿得知己堪师者敲成之耳。’余戏题其签曰‘锦囊佳句’,不知夭寿之机此已伏矣。”

亦省作“ 锦囊句 ”。

明 杨慎 《升庵诗话·九字梅花诗》:“近观 卢赞元 《酴醿花》诗云:‘……风流何事不入锦囊句,清和天气直挽青阳回。’”

5《闺房记乐》的原文

/p/474301387pn=0&可以看此网址余生乾隆癸未冬卜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

东坡云:“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因思《关鸠》冠三百篇之首,被列夫妇于首卷,余以次递及焉。

所愧少年失学,稍识之无,不过记其实情实事而已,若必考订其文法,是责明于垢鉴矣。 余幼聘金沙于氏,八龄而天。

娶陈氏。陈名芸,字淑珍,舅氏心余先生女也,生而颖慧,学语时,口授《琵琶行》,即能成诵。

四龄失怙,母金氏,弟克昌,家徒壁立。芸既长,娴女红,三口仰其十指供给,克昌从师,修脯无缺。

一日,于书簏中得《琵琶行》,挨字而认,始识字。刺绣之暇,渐通吟咏,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

余年—十三,随母归宁,两小无嫌,得见所作,虽叹其才思隽秀,窃恐其福泽不深,然心注不能释,告母曰:“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母亦爱其柔和,即脱金约指缔姻焉。

此乾隆乙末七月十六日也。 是中冬,值其堂姊出阁,余又随母往。

芸与余同齿而长余十月,自幼姊弟相呼,故仍呼之曰淑姊。时但见满室鲜衣,萎独通体素淡,仅新其鞋而已。

见其绣制精巧,询为己作,始知其慧心不仅在笔墨也。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

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索观诗稿,有仅一联,或三四句,多未成篇者,询其故,笑曰:“无师之作,愿得知己堪师者敲成之耳。”

余戏题其签曰“锦囊佳句”。不知夭寿之机此已伏矣。

是夜送亲城外,返已漏三下,腹饥索饵,婢妪以枣脯进,余嫌其甜。芸暗牵余袖,随至其室,见藏有暖粥并小菜焉,余欣然举箸。

忽闻芸堂兄玉衡呼曰:“淑妹速来!”芸急闭门曰:“已疲乏,将卧矣。”玉衡挤身而入,见余将吃粥,乃笑睨芸曰:“顷我索粥,汝曰‘尽矣’,乃藏此专待汝婿耶?”芸大窘避去,上下哗笑之。

余亦负气,挈老仆先归。自吃粥被嘲,再往,芸即避匿,余知其恐贻人笑也。

翻译距离我家一里路左右,醋库巷里面有一座洞庭君祠堂,俗称水仙庙,里面有曲折的回廊,也有一些园林布置。每逢神仙的诞辰,各家分别定下回廊中的一间,密密地悬挂统一样式的玻璃灯,在廊子中间设立宝座,旁边摆设桌子条案,上面放着花瓶,插上鲜花陈列着来比较高下。

白天就是演戏,到了夜里则是高低错落地在瓶花之间插上蜡烛,叫做“花照”。灯光下百花争妍,宝鼎中暗香浮动,真好像龙宫正在开夜宴。

管事的有的奏乐唱歌,有的烹茶聊天,围观者象蚂蚁般簇拥着,回廊的滴水檐下面都立上栏杆划定范围。我被朋友们邀请去做插花布置,因而也就赶上了这样的盛事。

回家以后我向芸绘声绘色地描述一番,芸说:“可惜我不是男人,不能去呀。”我说:“戴上我的帽子,穿上我的衣服,也是变女为男的方法呀。”

于是就把她的头发编成辫子,把细细的眉毛画宽一些;戴上我的帽子,两边的鬓角稍微露出一点,还能够掩饰;穿上我的衣服,长出一寸多,就在腰间折起来缝上,外面再穿上马褂。芸说:“脚底下可怎么办呀?”我说:“街市上有卖蝴蝶鞋的,脚大脚小都可以穿,买来很容易,而且平时早晚也可以当作拖鞋用,不是很好吗?”芸非常欣喜。

到了晚饭后,装扮完了,芸仿效男人拱手作揖、大步行走,练习了好半天,忽然变卦了,说:“我不去了。要是让别人认出来多不方便呀,而且传到父母耳朵里也不成呀。”

我就鼓动她说:“庙里边那些管事儿的谁不了解我呀?即使被认出来也不过一笑了之。我母亲现在在九妹夫家里,我们悄悄地去悄悄地回,她怎么能知道呢?”芸对着镜子一照,止不住地大笑。

我硬拉着她,悄悄地去了。在庙里游遍了,也没有认出她是女子的,有人问这是谁,我就说是我的表弟,彼此拱拱手就完了。

最后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一个**一个幼女坐在宝座后面, 那是一个姓杨的管事人的家属。芸忽然快步走过去想问候她们,身子一歪,下意识地按了一下那个**的肩膀,旁边的丫头仆妇生气地站起来说:“你这个二流子什么东西,怎么这么没规矩?”我赶快试探着找词儿来遮掩,芸看见他们来势汹汹,就马上摘下帽子,抬起脚来让她们看,说:“我也是女人呀。”

众人都愕然了,气也消了,高兴地挽留我们吃茶点,还叫来一顶轿子把芸送回去了。 吴江的钱师竹病故了,我父亲捎信回来,让我去吊唁。

芸私下里对我说:“去吴江必定经过太湖,我想跟你一起去,开阔一下眼界。”我说:“我正在担心一个人去孤孤单单的呢,要能带你一起去,当然好了,可是没有什么借口呀。”

芸说:“我就说回娘家看母亲去。你先上船,我跟着就到。”

我说:“要是这样,那就等回来的路上在万年桥下停船,我跟你乘凉待月,来续一续沧浪亭的风雅。”这一天是六月十八日,早晨天气很凉爽,我带着一个仆人先到了胥江渡口,上船等着。

芸果然坐一乘小轿来了。解开缆绳出发,穿过虎啸桥,水上风帆,空中沙鸥,渐渐展现出来,湖水跟蓝天一个颜色。

芸说:“这就是所谓的太湖吧? 今天我见到了天地的广阔,这辈子没有白活呀!想想深闺里面的女人有多少终。

6卿独取李,何也

原句 卿独取李,何也? 译文 你却认为应该以李白为宗,(这是)为什么呢? 附录:闺房记乐 《闺房记乐》出自古文观止。

其诗文如下: 前言 闺房记乐,出自沈复《浮生六记》,介绍自己的出生,“余生乾隆癸未冬十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生平事迹,包括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等事迹。兼及家族轶事,“吾父稼夫公喜认义子,以故余异姓弟兄有二十六人”,“余堂伯父素存公早亡,无后,吾父以余嗣焉”,“离余家中里许,醋库巷有洞庭君祠,俗呼水仙庙”,偶遇“有女名憨园”,妙趣横生。

原文 余生乾隆癸未冬十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东坡云:“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1]之厚。

因思《关鸠》冠三百篇之首,被列夫妇于首卷,余以次递及焉。所愧少年失学,稍识之无,不过记其实情实事而已,若必考订其文法,是责明于垢鉴矣。

余幼聘金沙于氏,八龄而夭。娶陈氏。

陈名芸,字淑珍,舅氏心余先生女也,生而颖慧,学语时,口授《琵琶行》,即能成诵。四龄失怙,母金氏,弟克昌,家徒壁立。

芸既长,娴女红,三口仰其十指供给,克昌从师,修脯无缺。一日,于书簏中得《琵琶行》,挨字而认,始识字。

刺绣之暇,渐通吟咏,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余年—十三,随母归宁,两小无嫌,得见所作,虽叹其才思隽秀,窃恐其福泽不深,然心注不能释,告母曰:“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

母亦爱其柔和,即脱金约指缔姻焉。此乾隆乙末七月十六日也。

是中冬,值其堂姊出阁,余又随母往。芸与余同齿而长余十月,自幼姊弟相呼,故仍呼之曰淑姊。

时但见满室鲜衣,萎独通体素淡,仅新其鞋而已。见其绣制精巧,询为己作,始知其慧心不仅在笔墨也。

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

索观诗稿,有仅一联,或三四句,多未成篇者,询其故,笑曰:“无师之作,愿得知己堪师者敲成之耳。”余戏题其签曰“锦囊佳句”。

不知夭寿之机此已伏矣。是夜送亲城外,返已漏三下,腹饥索饵,婢妪以枣脯进,余嫌其甜。

芸暗牵余袖,随至其室,见藏有暖粥并小菜焉,余欣然举箸。忽闻芸堂兄玉衡呼曰:“淑妹速来!”芸急闭门曰:“已疲乏,将卧矣。”

玉衡挤身而入,见余将吃粥,乃笑睨芸曰:“顷我索粥,汝曰‘尽矣’,乃藏此专待汝婿耶?”芸大窘避去,上下哗笑之。余亦负气,挈老仆先归。

自吃粥被嘲,再往,芸即避匿,余知其恐贻人笑也。 至乾隆庚子正月二十二日花烛之夕,见瘦怯身材依然如昔,头巾既揭,相视嫣然。

合卺后,并肩夜膳,余暗于案下握其腕,暖尖滑腻,胸中不觉抨抨作跳。让之食,适逢斋期,已数年矣。

暗计吃斋之初,正余出痘之期,因笑调曰:“今我光鲜无恙,姊可从此开戒否?”芸笑之以目,点之以首。 廿四日为余姊于归,廿三国忌不能作乐,故廿二之夜即为余婉款嫁。

芸出堂陷宴,余在洞房与伴娘对酌,拇战辄北,大醉而卧,醒则芸正晓妆未竟也。是日亲朋络绎,上灯后始作乐。

廿四子正,余作新舅送嫁,丑末归来,业已灯残人静,悄然入室,伴妪盹于床下,芸卸妆尚未卧,高烧银烛,低垂粉颈,不知观何书而出神若此,因抚其肩曰:“姊连日辛苦,何犹孜孜不倦耶?”芸忙回首起立曰:“顷正欲卧,开橱得此书,不觉阅之忘倦。《西厢》之名闻之熟矣,今始得见,莫不傀才子之名,但未免形容尖薄耳。”

余笑曰:“唯其才子,笔墨方能尖薄。”伴妪在旁促卧,令其闭门先去。

遂与比肩调笑,恍同密友重逢。戏探其怀,亦怦怦作跳,因俯其耳曰:“姊何心舂乃尔耶?”芸回眸微笑。

便觉一缕情丝摇人魂魄,拥之入帐,不知东方之既白。 芸作新妇,初甚缄默,终日无怒容,与之言,微笑而已。

事上以敬,处下以和,井井然未尝稍失。每见朝暾上窗,即披衣急起,如有人呼促者然。

余笑曰:“今非吃粥比矣,何尚畏人嘲耶?”芸曰:“曩之藏粥待君,传为话柄,今非畏嘲,恐堂上道新娘懒惰耳。”余虽恋其卧而德其正,因亦随之早起。

自此耳鬓相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 而欢娱易过,转睫弥月。

时吾父稼夫公在会稽幕府,专役相迓,受业于武林赵省斋先生门下。先生循循善诱,余今日之尚能握管,先生力也。

归来完姻时,原订随侍到馆。闻信之徐,心甚怅然,恐芸之对人堕泪。

而芸反强颜劝勉,代整行装,是晚但觉神色稍异面已。临行,向余小语曰:“无人调护,自去经心!”及登舟解缆,正当桃李争研之候,而余则恍同林鸟失群,天地异色。

到馆后,吾父即渡江东去。 居三月,如十年之隔。

芸虽时有书来,必两问一答,中多勉励词,余皆浮套语,心殊怏怏。每当风生竹院,月上蕉窗,对景怀人,梦魂颠倒。

先生知其情,即致书吾父,出十题而遣余暂归。喜同戍人得赦,登舟后,反觉一刻如年。

及抵家,吾母处问安毕,入房,芸起相迎,握手未通片语,而两人魂魄恍恍然化烟成雾,觉耳中惺然一响,不知更有此身矣。 时当六月,内室炎蒸,幸居沧浪亭爱莲居西间壁,。

1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英国小说家,新闻记者。他在西方文学发展史上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其作品主要为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18世纪,长篇小说兴起,笛福作为西方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的创作开辟了以写实为风格,追求逼真效果的现代长篇小说发展的道路。他的小说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强。并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自14至15世纪新航路开辟以来,航海成为每各青年人都抱有的一种理想,其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孙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人物,因此他被视作英国小说的开创者

简介鲁宾孙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鲁宾逊的形象契合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精神。鲁宾逊渴望冒险,不甘平庸的生活,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代表人物。他沦落荒岛后,遇到了诸多似乎难以克服的困难,但他以坚强的毅力和百折不回的决心,逐一解决了居住、食物、工具等方面的问题,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十分乐观,充满了斗志,体现了自我奋斗的精神,他的创造性劳动及成果也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鲁宾逊是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的资产阶级英雄,也是充满征服欲和开疆拓土野心的殖民代表。他在岛上一站稳脚跟便在海边竖起了登岸标记,在后文叙述的他与星期五的关系中,鲁宾逊的殖民主义者形象更加明显。所以,《鲁宾逊漂流记》是资本主义奋斗精神的颂歌,也是企图使殖民主义合法化的叙事。这部作品语言平实,叙事精确。本章节选部分叙述了鲁宾逊凭借一己之力在荒岛上安家的经过,看似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但作者把鲁宾逊选址造屋的过程以精确具体的细节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十分可信,使我们觉得,如果我们处在鲁宾逊的位置似乎也会这样做,难怪后人把笛福称为"英国小说之父",把《鲁宾逊漂流记》看作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之作。鲁滨逊出身于英国的中产阶级家庭,虽然他父亲希望他在家乡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挣得一份家业,一辈子过安分守己的日子,但从幼年起,鲁滨逊就立下了遨游四海的雄心。1651年,他悄悄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冒险生涯。

他从伦敦买了一些廉价的物品,然后由海路直抵非洲,和当地土人交换金沙、象牙等贵重物品,盈取暴利。他看到有利可图,便再度前往非洲,却不幸遇上了海盗。他本人也成了强盗头子的奴隶。但他善于察颜观色,很快得到强盗的信任,放松了对他的看管。他乘机逃走,并带走了小黑奴佐立。在海上逃亡了10天后,他被一艘开往巴西的船救起。到了巴西后,他卖掉小黑奴,买了一个小庄园,开始了庄园主的生活。但他不甘于平庸,又一次出海冒险,去非洲贩卖黑人。这一次运气又不好,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沉没。除他死里逃生爬上了一个荒岛外,其他人均葬身鱼腹。小岛上荒无人烟,也没有野兽。他开始了长达28年的孤独生活。

他并未灰心丧气,首先作了一个木排,将沉船上所有有用的东西运回了小岛,其中有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枝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他用帆布支起了帐篷,为自己建立了营地。然后他开始勘察小岛的地形。他在山坡下选择了一个小山洞作为栖身之地。并用了几个月时间扩大其规模,并用简单的工具制作了桌、椅等家具。为了防备野兽,他在洞口设置机关,形成了一个“城堡”。安排就绪后,船上的食物和水也快用光了。他又开始寻找食物、水。

荒岛上有不少野山羊。他除捕食外还将它们饲养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船上装饲料的布袋中残余的粮食在雨季中竟长出了嫩绿的稻苗和麦苗。他收集了种子,以便第二年扩大种植。在海岛另一边,他还发现了成片的果林。他便在果林附近搭了一间茅屋,作为自己的“别墅”。海滩上物产同样丰富,有许多海龟和飞鸟。他捕捉它们,以改善营养。他又捉了只鹦鹉,起名为“波儿”。岛上还有几条小溪提供淡水,吃喝基本能够保障了。

鲁滨逊逐渐开始经营农业和畜牧业,并获得了很大成功。第一年他打下了两斗稻谷、两斗大麦。他把这些粮食,碾成面粉,还烧制了瓦罐作炊器,使自己吃上了面包。他同时在岛上围了很大的一圈木栅栏,将捕来的羊集中饲养。这样不仅有羊肉吃,还有羊奶喝。他用羊皮为自己缝制了帽子、外衣和雨伞。他靠自力更生,生活中的必需品已是应有尽有,生活到第六年,他造了一只独木船,又用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宽的运河,以便把船放在半英里外的小河里去。他驾着这只木船,像一个国王一样绕岛视察,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若干年后的一天终于出现了意外。一群野蛮人从另一个岛屿划船而来,侵入了他的领地。他们将一些俘虏吃掉,并载歌载舞。鲁滨逊心中充满了恐惧,担心自己会被发现并被吃掉。他寻找到一座十分隐蔽深幽的岩洞作为新的住所,并广设机关,保护自己。这样过了许久,他已在岛上安全渡过了23年。不久,岛上又来了一群食人肉的野蛮人。鲁滨逊决心保卫自己的领地。他拿起枪潜伏在附近。突然一个俘虏挣脱绳子向他这边跑来,后边追来几名野蛮人。鲁滨逊开枪打死了那些追赶的野蛮人,救了这个俘虏,那天恰好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变成了他的忠实仆人和朋友。

不到一年时间,星期五已经学会了英语,他告诉鲁滨逊,曾经有17个遇难的白人到过他住的那个岛上。鲁滨逊很想去救援他们,同他们一起回到文明社会。于是,他和星期五造了一只独木舟准备出发。恰在这时,另一群野蛮人带着很多俘虏来到岛上,其中有一名白人。他把那名白人救了出来,同时救出的还有星期五的父亲。在这场激烈的战斗中,他和星期五用火枪等武器共打死打伤21名土人。

岛上有了新居民。除星期五的父亲外,还有那位西班牙人。鲁滨逊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并派星期五的父亲和西班牙人回去联络,准备把其余西班牙人接到岛上。然后,他们可以共同造一条大船,开往巴西去。

星期五的父亲走后,岛上发生了另一件事。一条在附近海面经过的英国商船起了内哄。船上的暴徒劫持了船长和大副,驾了一只小艇,朝鲁滨逊的小岛开来。他们准备把船长和大副扔到荒岛上,然后把商船开走。鲁滨逊和星期五一同打死和打散了暴徒,营救了船长和大副,帮他们夺回了商船。这样他便没有再等星期五的父亲他们回来,决定乘英国商船回国。临行前,他把岛上的产业交给了两个被他俘虏的暴徒,因为他们犯了劫持商船的罪,回英国要被吊死的,他们已无法回去了。鲁滨逊告诉他们如何在岛上生活,并要他们和将要来到的西班牙人共同合作,把岛屿经营好。

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他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星期五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算起来他已飘泊了35个春秋了。他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在家。他又到巴西去看他的种植园,发现忠实的朋友一直在替他保管钱财。鲁滨逊已是一个拥有几千镑现款的富翁了。

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英国后成家立业,并有了3个可爱的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他伤心之余,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他又一次航海经商,他的侄子任船长。他们的船队向东印度群岛和中国行驶。路经鲁滨逊过去曾住的荒岛时,发现许多英国人和西班牙人已在这里安了家。岛上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鲁滨逊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他们在去巴西途中,一些野蛮人偷袭他的船只,杀死了星期五。鲁滨逊从巴西出发,绕道好望角,来到中国沿海。船上的水手在一个港口参与一次屠杀,鲁滨逊严厉斥责了他们。水手们便逼着他的侄子把他送上了中国海岸。鲁滨逊在中国加入了一支商队,绕道西伯利亚回到英国。由于他54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英国,他愉快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但热衷于冒险的性格使他又一次准备远行。这次旅行之后,他可能将永远不再回来。

《鲁滨逊漂流记》的魅力究竟何在呢表面看来它只是以其冒险生活情节吸引读者,但更深层的意义正如英国文学史家艾伦所认为的,该小说是一部包含每个人生活的寓言:“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都遭受到孤寂的折磨笛福象征性地描述了这种孤独:把鲁滨逊和上帝一起抛到了荒岛上因此《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是描述了一种普通人的经历感受的寓言故事因为我们都是鲁滨逊,像鲁滨逊那样孤独是人的命运”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鲁宾逊的形象契合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精神。鲁宾逊渴望冒险,不甘平庸的生活,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代表人物。他沦落荒岛后,遇到了诸多似乎难以克服的困难,但他以坚强的毅力和百折不回的决心,逐一解决了居住、食物、工具等方面的问题,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十分乐观,充满了斗志,体现了自我奋斗的精神,他的创造性劳动及成果也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鲁宾逊是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的资产阶级英雄,也是充满征服欲和开疆拓土野心的殖民代表。他在岛上一站稳脚跟便在海边竖起了登岸标记,在后文叙述的他与星期五的关系中,鲁宾逊的殖民主义者形象更加明显。所以,《鲁宾逊漂流记》是资本主义奋斗精神的颂歌,也是企图使殖民主义合法化的叙事。这部作品语言平实,叙事精确。本章节选部分叙述了鲁宾逊凭借一己之力在荒岛上安家的经过,看似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但作者把鲁宾逊选址造屋的过程以精确具体的细节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十分可信,使我们觉得,如果我们处在鲁宾逊的位置似乎也会这样做,难怪后人把笛福称为"英国小说之父",把《鲁宾逊漂流记》看作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之作。鲁滨逊出身于英国的中产阶级家庭,虽然他父亲希望他在家乡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挣得一份家业,一辈子过安分守己的日子,但从幼年起,鲁滨逊就立下了遨游四海的雄心。1651年,他悄悄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冒险生涯。

他从伦敦买了一些廉价的物品,然后由海路直抵非洲,和当地土人交换金沙、象牙等贵重物品,盈取暴利。他看到有利可图,便再度前往非洲,却不幸遇上了海盗。他本人也成了强盗头子的奴隶。但他善于察颜观色,很快得到强盗的信任,放松了对他的看管。他乘机逃走,并带走了小黑奴佐立。在海上逃亡了10天后,他被一艘开往巴西的船救起。到了巴西后,他卖掉小黑奴,买了一个小庄园,开始了庄园主的生活。但他不甘于平庸,又一次出海冒险,去非洲贩卖黑人。这一次运气又不好,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沉没。除他死里逃生爬上了一个荒岛外,其他人均葬身鱼腹。小岛上荒无人烟,也没有野兽。他开始了长达28年的孤独生活。

他并未灰心丧气,首先作了一个木排,将沉船上所有有用的东西运回了小岛,其中有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枝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他用帆布支起了帐篷,为自己建立了营地。然后他开始勘察小岛的地形。他在山坡下选择了一个小山洞作为栖身之地。并用了几个月时间扩大其规模,并用简单的工具制作了桌、椅等家具。为了防备野兽,他在洞口设置机关,形成了一个“城堡”。安排就绪后,船上的食物和水也快用光了。他又开始寻找食物、荒岛上有不少野山羊。他除捕食外还将它们饲养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船上装饲料的布袋中残余的粮食在雨季中竟长出了嫩绿的稻苗和麦苗。他收集了种子,以便第二年扩大种植。在海岛另一边,他还发现了成片的果林。他便在果林附近搭了一间茅屋,作为自己的“别墅”。海滩上物产同样丰富,有许多海龟和飞鸟。他捕捉它们,以改善营养。他又捉了只鹦鹉,起名为“波儿”。岛上还有几条小溪提供淡水,吃喝基本能够保障了。

鲁滨逊逐渐开始经营农业和畜牧业,并获得了很大成功。第一年他打下了两斗稻谷、两斗大麦。他把这些粮食,碾成面粉,还烧制了瓦罐作炊器,使自己吃上了面包。他同时在岛上围了很大的一圈木栅栏,将捕来的羊集中饲养。这样不仅有羊肉吃,还有羊奶喝。他用羊皮为自己缝制了帽子、外衣和雨伞。他靠自力更生,生活中的必需品已是应有尽有,生活到第六年,他造了一只独木船,又用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宽的运河,以便把船放在半英里外的小河里去。他驾着这只木船,像一个国王一样绕岛视察,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若干年后的一天终于出现了意外。一群野蛮人从另一个岛屿划船而来,侵入了他的领地。他们将一些俘虏吃掉,并载歌载舞。鲁滨逊心中充满了恐惧,担心自己会被发现并被吃掉。他寻找到一座十分隐蔽深幽的岩洞作为新的住所,并广设机关,保护自己。这样过了许久,他已在岛上安全渡过了23年。不久,岛上又来了一群食人肉的野蛮人。鲁滨逊决心保卫自己的领地。他拿起枪潜伏在附近。突然一个俘虏挣脱绳子向他这边跑来,后边追来几名野蛮人。鲁滨逊开枪打死了那些追赶的野蛮人,救了这个俘虏,那天恰好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变成了他的忠实仆人和朋友。不到一年时间,星期五已经学会了英语,他告诉鲁滨逊,曾经有17个遇难的白人到过他住的那个岛上。鲁滨逊很想去救援他们,同他们一起回到文明社会。于是,他和星期五造了一只独木舟准备出发。恰在这时,另一群野蛮人带着很多俘虏来到岛上,其中有一名白人。他把那名白人救了出来,同时救出的还有星期五的父亲。在这场激烈的战斗中,他和星期五用火枪等武器共打死打伤21名土人。

岛上有了新居民。除星期五的父亲外,还有那位西班牙人。鲁滨逊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并派星期五的父亲和西班牙人回去联络,准备把其余西班牙人接到岛上。然后,他们可以共同造一条大船,开往巴西去。

星期五的父亲走后,岛上发生了另一件事。一条在附近海面经过的英国商船起了内哄。船上的暴徒劫持了船长和大副,驾了一只小艇,朝鲁滨逊的小岛开来。他们准备把船长和大副扔到荒岛上,然后把商船开走。鲁滨逊和星期五一同打死和打散了暴徒,营救了船长和大副,帮他们夺回了商船。这样他便没有再等星期五的父亲他们回来,决定乘英国商船回国。临行前,他把岛上的产业交给了两个被他俘虏的暴徒,因为他们犯了劫持商船的罪,回英国要被吊死的,他们已无法回去了。鲁滨逊告诉他们如何在岛上生活,并要他们和将要来到的西班牙人共同合作,把岛屿经营好。

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他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星期五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算起来他已飘泊了35个春秋了。他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在家。他又到巴西去看他的种植园,发现忠实的朋友一直在替他保管钱财。鲁滨逊已是一个拥有几千镑现款的富翁了。

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英国后成家立业,并有了3个可爱的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他伤心之余,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他又一次航海经商,他的侄子任船长。他们的船队向东印度群岛和中国行驶。路经鲁滨逊过去曾住的荒岛时,发现许多英国人和西班牙人已在这里安了家。岛上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鲁滨逊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他们在去巴西途中,一些野蛮人偷袭他的船只,杀死了星期五。鲁滨逊从巴西出发,绕道好望角,来到中国沿海。船上的水手在一个港口参与一次屠杀,鲁滨逊严厉斥责了他们。水手们便逼着他的侄子把他送上了中国海岸。鲁滨逊在中国加入了一支商队,绕道西伯利亚回到英国。由于他54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英国,他愉快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但热衷于冒险的性格使他又一次准备远行。这次旅行之后,他可能将永远不再回来。

《鲁滨逊漂流记》的魅力究竟何在呢表面看来它只是以其冒险生活情节吸引读者,但更深层的意义正如英国文学史家艾伦所认为的,该小说是一部包含每个人生活的寓言:“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都遭受到孤寂的折磨笛福象征性地描述了这种孤独:把鲁滨逊和上帝一起抛到了荒岛上因此《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是描述了一种普通人的经历感受的寓言故事因为我们都是鲁滨逊,像鲁滨逊那样孤独是人的命运”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

你好,我觉得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尊重丈夫的前妻,不多过问他们曾经的生活和情感经历,认真经营当前的婚姻。

二、尽量做到财产分明,半路夫妻对经济比较敏感。彼此的收入和财产在婚前就做到清清楚楚,这样的组合相对麻烦少。

三、如果丈夫有带过来的孩子,尽量对孩子好,培养你们之间的感情。不要让丈夫、孩子或者外人觉得你对孩子不好,容易间隙夫妻感情。毕竟孩子和丈夫有血缘关系。

余秋雨先生作为文化名人,特别喜好到处题联,有人问起余秋雨的对联作的如何,汪斌我对余秋雨所作对联不屑一顾地答!”。

余秋雨的对联“烂”在何处?

余秋雨的对联例一:“千古江夏斯文在;梁子湖畔蟹正肥”

请看看余秋雨的这幅对联的相对的词性:

“千古”对“梁子”;“江夏”对“湖畔”;“斯文在”对“蟹正肥”。

“千古”如何对“梁子”?“江夏”如何对“湖畔”?“斯文在”如何对“蟹正肥”?

再请看看余秋雨的这幅对联的平仄:

“古”对“子”“仄”对“仄”;“夏”对“畔”“仄”对“仄”

“古”:上声〔七麌〕仄声;“子”:上声〔廿一马〕仄声;“夏”:上声〔四纸〕仄声;“畔”:去声〔十五翰〕仄声;

余秋雨的对联例二:“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

“水”对“道”也是“仄”对“仄”。

余秋雨先生作为文化名人,居然写出这么烂的对联,不可理解的是余秋雨先生将这种稀烂的对联恬不知耻地到处张扬,难怪有人说,这浮躁的年代造就了一个浮躁的余秋雨。

对联,雅称“楹联”,俗叫“对子”。

写对联应该协调平仄,按古代汉语的音调,分为平(阴平阳平为平声)仄(上去入为仄声),现普通话无入声,但应从古。

对联应平仄互对,上联末一字应为仄声,下联末一字应为平声。四、五、七字句,应按格律诗的平仄特点,即“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来要求。

例如“爆竹一声除旧;桃符万户更新”。

这联语中的“爆”、“一”、“除”、“桃”、“万”、“更”等一三五的字,无论用平用仄,都可以“不论”;但“竹”,“声”、“旧”、“符”、“户”、“新”等二四六的字,却必须讲求平仄。即在上联或下联本身逢双字的平仄,要相间安排。如例联中上联的“竹”、“声”、“旧”、三字的声调是“仄”、“平”、“仄”;下联的“符”、“户”、“新”三字的声调就是“平”、“仄”“平”了。

若写长联,在平仄和对仗上,在不以辞害意掌握较松的情况下也是有的,但是应该尽可能讲求平仄和对偶,讲求平仄和对偶是对联的精髓所在。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丽辞》和刘知几在《史通。叙事篇》所说的,要“句句相衔”,“字字相俪”,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

对联形成历史渊源,要追溯到古代诗文的“对句”。如我国最早的古籍之一《易经》,其《系辞》中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支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另一部古书《老子》中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诗经》中有“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在秦汉瓦刻中有“千秋万岁”,“长乐未央”;张衡的《南都赋》有“布绿叶之萋萋,敷华语之蓑蓑”;江淹《别赋》有“闺中日暖,陌上草熏”,“ 日出天而曜景,露下地而腾文”。我们所见到的这些种种,皆为对句,这在古代诗文中是屡见不鲜了。但这些对句,虽有对仗的特性,却有重字和平仄不协的现象,还不能称为对联。

到了唐代格律诗的兴起,将古赋中的对偶句,独立成为对仗,严格讲究了平仄之后,才为对联艺术形式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初的对联是由“桃符”演变而来,故有把春联叫作“桃符”的。如《燕京岁时记·春联》中说:“春联者,即桃符也”。那么,“桃符”又是什么呢?这就和古代的神话有关了。

他的一本著作使两人结缘

而那时候的余秋雨虽然已经是上海戏剧学院的院长,但在民间的名气却远逊于马兰。

有一次,艺术界的一位老专家送给马兰一本余秋雨的理论著作《艺术创造工程》,并叮嘱她:“艺术工作者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就是这本书让24岁的马兰认识了40岁的余秋雨。

读了这本书后,马兰就被作者的睿智和学识深深吸引和折服了。

马兰后来回忆:“我当时想,这本书的作者肯定是一位阅历丰富、满头白发,甚至可能带着点学究气的老先生。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想认识这位余秋雨老先生。”

不久,马兰去上海演出《遥指杏花村》,当时她冒昧地打电话邀请余秋雨去看,但是她自己却没有戏票,倒是余秋雨说,“我有啊,你要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几张。”

《遥指杏花村》的演出很成功,谢幕的时候,马兰四处张望,盼着余秋雨出现。这时,一个中年人健步登台嘹亮地招呼她:“嘿,马兰,我就是余秋雨!”

原来余秋雨对马兰也仰慕已久!就这样,两人第一次会面就播下了爱情的种子。

马兰被他的学问、智慧、人格魅力打动了,“我和余秋雨在一起的感觉非常奇妙,我和他就像在上辈子就结过婚一样,而今生要做的只是完成前世的那个约定。”

一天,余秋雨突然对马兰说:“我觉得,你做我的老婆挺好的。”

马兰马上回了一句:“我觉得呀,你做我的老公也不错。”

这就算是求婚,很快余秋雨和马兰结婚了。余秋雨比马兰整整大了16岁,“老夫少妻”式的结合曾经引来过许多人的流言蜚语,但他们却没觉得两个人有差距。

平日里,他们经常手拉手去菜市场买菜,共同看双方父母,请朋友吃饭;闲暇时,两人就在家中一起观看外国戏剧表演录像,或者互不干扰地阅读自己喜爱的书籍;节庆日,余秋雨常常喜欢拉妻子出门找个有情调的地方用餐,在那里,两人就像热恋中的情侣。

但出门也有麻烦,上海人认出马兰的特多,人家总爱问余秋雨:“这个人是不是马兰?”他就说,哦,有点像,很像。

有一天余秋雨和马兰去外面吃夜宵,一人一碗面条。面条就叫“马兰拉面”,光北京就开了几十家分店,很多人都以为与她有什么关系。

吃完,结账时,店主人开起了玩笑:“看你长得有点像马兰,便宜你五角。”

余秋雨接过话茬说:“是嗬,就因为有点像,她还乐滋滋地给马兰写信,可人家不回。”

店主人同情地叹了一口气:“人家是大人物啊!”

更为有趣的是,在家里,两个人还经常互称“余老师”、“马老师”似的吹捧,余秋雨对马兰说:“老婆,我喜欢你的戏”,马兰则说:“老公,我喜欢你的书。”

正像马兰所说:“其实在心理年龄上,我们俩是差不多的。秋雨有时候更像个孩子似的,比如走路的时候,他总是不好好地走,有时候会突然绕到我的面前,做个夸张的动作,吓我一大跳!我们俩在人生态度、生活方式上非常接近,相当默契。”

3、一回到家,她总是亲自下厨为丈夫做饭

希望能在爱人的怀里撒娇,渴望拥有一个坚实的男人肩膀能为自己遮风挡雨,这似乎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当自己的年龄比丈夫小很多的时候,女人更会时时摆出一副小公主的姿态,久而久之有了恃宠而骄的习惯,丈夫偶尔的“侍奉不周”便会成为冲突的导火索。

可实际上男人和女人对感情的需求是同等的,一味地索取或一味地付出都会导致感情天平的倾斜,而且婚姻要靠两个人共同经营。

作为安徽省黄梅戏剧院院长、安徽省文化系统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人,马兰不能如平常女人一样每天回家守在丈夫身边,但她每每回到家中,总是不辞辛劳地去菜市场买丈夫喜欢吃的螃蟹、咸鸡什么的,亲自下厨做饭吃,以补偿自己不能居家的日子。

最初家里没有请人打扫,马兰演出回来总觉得家里到处都是灰尘,就开始自己动手擦。

可余秋雨对她说:“所谓尘世就是充满灰尘的世界,要学会承受,别擦了。”

马兰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她说自己回来辛苦一次至少可以让丈夫享受一个星期。

更为难得的是,马兰还到公婆家包揽全部家务。这时,余秋雨总是拦她,马兰就急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这么个丈夫,你还不给我一个机会和环境尽尽妻子的义务!”

看到妻子忙前忙后,余秋雨感到十分心疼,每次出差,他从来不会把脏衣服带回来,都是在宾馆洗好,叠得整整齐齐带回来,但是回来他也会向马兰讨好:“看,老婆,我疼你吧。”

当然,夫妻之间总有磕磕碰碰的时候,但是两人吵架之后,一般是马兰做出让步,先求和,“因为家里是个不讲理的地方,对于一些小事情不能太较真。”

一开始余秋雨写作,马兰就在他身边绕来绕去,没想到有一天余秋雨急躁地对妻子说:“你能不能到隔壁去?”从那时起,马兰就学乖了,当余秋雨写东西时,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她绝不进书房。逢到想唱两嗓子的时候,就把自己锁进洗手间。

又一次,两人一起去买衣服,余秋雨看中了一件花短袖衬衫,可马兰觉得自己不适合穿而死活不肯买。这时,马兰发现别人已认出她,她拉上余秋雨就跑,可他偏站着不动,马兰一气掉头自己走了。

余秋雨还是执意买了那件衣服,虽然马兰心里不喜欢,可后来却“勉为其难”地穿了那件花短袖衬衫,人家都说漂亮,有点“雾里看花”。

http://wwwhithinknet/women/html/qinggan/2006071220303797_2htm

  4月17日 14:49 第二十八集以珊回避云志

  以珊怀疑感染爱滋病,担心不已,致电告知亦琛,亦琛安慰她,并劝她与云志商量。以珊难以向云志透露真相,并对他多番逃避,云志莫名其妙。亦琛挂心以珊,常陪伴她到医院检查,遂向苏怡推托外游之事,苏怡失望。希欣和浩聪热恋,亦风黯然,决定搬走,志宏和立豪知他是因希欣而走,二人对话被浩聪听到。浩聪带希欣回家见父母,世昌却不喜欢希欣,浩聪对父亲不满。

  云志荣升为机长,众人为他开庆祝派对,以珊挂心病情,无心替他庆祝,亦琛劝她应向云志坦白,以珊以不想扫兴为由而拒绝,实质她也不明白为何要对丈夫隐瞒。云志有感以珊有心事,细心向她查问,但以珊处处回避,云志失望。云志发现以珊服用药物,暗暗抄下药名向药剂师朋友查询,发现是抗爱滋病的药物,感震惊。

  亦琛陪以珊去医院看病理报告结果,证实以珊并未受感染,以珊如释重负,与亦琛相拥痛哭,二人拥抱状却被云志见到,云志一怒之下离去。以珊回家向云志坦承过去的日子因怕受爱滋病感染而逃避他,希望他能体谅,云志却反问她为何对他隐瞒,反跟亦琛坦白,是否对他余情未了?以珊无言以对。

  云志感烦恼,找咪咪诉苦,咪咪劝他一是要以珊选择,一是自动放弃,云志不知如何是好。此时,以珊心中所想的是亦琛多于云志,感困惑。

  第二十九集云志向以珊提出分手

  以珊和云志相对无言,彼此知道二人感情有变。亦风催逼亦琛放假陪苏怡去旅行,亦琛谓公事繁忙难抽空,苏怡失望。亦风发现亦琛原来暗中安排一切,欲令苏怡有惊喜,亦琛吩咐他勿告诉苏怡,但亦风却抢先将这喜讯转告苏怡。

  以珊为感情烦恼,向嘉露诉苦,嘉露劝她不应多心,应对云志专一,而亦琛已有女友苏怡,二人更准备外游,以珊黯然。卓芝为兄嫂不和苦恼,欲当二人的和事佬,却被云志斥责,深深不忿,向亦琛求助,亦琛此时才知好友出事。以珊约会亦琛,向他表明对他念念不忘,更后悔当日与云志结婚,亦琛听罢感愕然。苏怡找亦琛暗示旅游一事,亦琛被以珊的话困扰,竟向她说谎谓没打算放假,苏怡知他欺骗自己,感伤心。

  云志欲问清楚亦琛与以珊的感情轇轕,亦琛亦有此意,云志无意中见到亦琛为以珊所买的童话画册,便把要说的话收回。云志问以珊会如何选择二人,以珊竟答不知道,云志大失所望,刚好公司改派他飞长途,他决定离开一下,想清楚未来动向。

  亦琛当选杰出青年,云志拍恭贺片段,向他由衷祝福,愿把自己的一切让给他,因二人的友谊比甚么都重要。云志向以珊提出分手,以珊表示当日云志为她拾回手炼,证明二人有缘,云志表示手炼是亦琛为她找回的,与她有缘的是亦琛,叫她找亦琛。

  第三十集云志意外身亡

  云志飞往罗马,以珊特来向他送别,感依依不舍,云志反安慰她,轻松踏上征途。以珊望着他的背影,失声痛哭,被亦琛看到,亦琛加以照料,却被苏怡发现,苏怡伤心欲绝。亦风见苏怡面色有异,向她查问,苏怡无言以对。苏怡鼓起勇气向亦琛追问,亦琛却处处回避,苏怡死心。

  亦琛致电云志,劝他回港商量,但云志因电话无电并没听到亦琛的来电。云志在罗马街头思考婚姻和人生,见一少女遗下手炼,而另一青年拾回还给她,有所顿悟,决定回港跟以珊重新开始,并立即致电给她,可惜她并没听到留言。云志为想通与以珊的关系,兴奋得在街头慢跑,期间他见到一名小童差点被车撞倒,舍身上前相救……

  苏怡向善波和嘉露诉说感情事,嘉露劝她应体谅亦琛的感受,让他有伤痛的空间,苏怡明白但情感上难以接受亦琛对她的冷淡。

  亦琛当选杰出青年的颁奖礼上,众人透过录像向亦琛说了一番心底话,当大会播出云志的片段时,云志指亦琛除了工作态度值得表扬,连人格都值得人敬佩,更以认识此友为荣。

  第三十一集希欣遭性别歧视

  云志之死令众人伤心欲绝,以珊按其生前遗愿,把他的骨灰从飞机洒下。卓芝不愿留在伤心地,决定与父母回澳洲从新开始,以珊为散心陪伴他们离港,亦琛赞成。苏怡见亦琛痛苦难过,劝他放松,亦琛表明他难以分清自己如何面对她和以珊,但总会给她一个交待,苏怡担心他会提出分手,叫他想清楚才决定。

  亦风见浩聪和希欣热恋,感心烦,向金泽提出不再与希欣一组实习,希欣和浩聪知道后,分别向亦风表明不要因私情影响工作和友谊,三人互相体谅。希欣被乘客性别歧视,她感不快,但自我安慰要努力扫除乘客对女机师的偏见。浩聪劝希欣辞职做少奶奶,亦风却支持她努力工作,希欣感亦风比较了解她。

  唐璜和佳美聘请新秘书,佳美所选的竟是唐璜的前度女友Natalie,唐璜笑而不语。苏怡挂念亦琛,又不敢约会他,善波劝她从佳美身上入手,苏怡约佳美午膳,佳美找亦琛相陪,苏怡乐在心头。三人在公司外午膳,亦琛发现唐璜竟与Natalie约会,劝父亲小心,但唐璜并没理会,气坏亦琛。

  亦琛见冷落苏怡,约她晚膳,苏怡喜出望外,强忍身体不适,盛装出席,善波苦劝无效,叫她事事小心。约会时,亦琛对她郑重道歉,苏怡感不适,借故离去,亦琛奇怪,苏怡却在餐厅外不支晕倒。

  第三十二集苏怡旧病复发

  善波及时赶到,送苏怡至医院,医生证实她因病毒感染而晕倒,劝她要小心身体,以免触发旧患,善波劝她应把病情向亦琛坦白,苏怡拒绝。嘉露知苏怡病情不轻,向善波打听,善波答应苏怡保密,连嘉露也隐瞒。

  以珊从澳洲返港,约众人见面,她气色甚佳,并谓将复职,众替她高兴,但以珊想起餐厅曾是她与云志约会的地方,面色一沉,苏怡却察觉她仍有心事,对她加以照顾,并鼓励亦琛多花时间陪伴以珊。以珊重返工作岗位,被一客人多番非礼,以珊终忍不住与客人争执,幸得雁婷解围。浩聪找到当日云志飞行途中为以珊所订的鲜花收条交给以珊,以珊见云志无时无刻均思念自己,感动不已。

  以珊返港后被投诉,亦琛负责调查,劝她放松自己,以珊知亦琛关心自己,不由自主拖着他的手,二人感异样。以珊向嘉露诉心声,应否投向亦琛怀抱,但又怕伤害苏怡,嘉露劝她必须想清楚。

  苏怡证实心肌炎复发,令她心情大劣,时亦琛向她报喜,他的眼疾已好转,快将可以飞行,苏怡替他高兴,又为自己难过。名钢琴家祖倍自愿到机场表演钢琴,苏怡不明所以,祖倍表示只想享受表演的过程,苏怡听后,若有所悟。

  唐璜与Natalie的奸情被佳美发现,佳美怒不可遏,搬离寓所,亦琛和亦风也不值父亲所为,支持母亲。

  第三十三集亦琛和苏怡同游罗马

  佳美对唐璜死心,两子站在母亲的一边,指摘父亲。以珊对亦琛感情复杂,约会他谈清楚,亦琛正有此意,二人为免伤害苏怡,决定让过去的过去,一同展望未来。苏怡为亦琛庆祝眼睛好转,亦琛对她所做的感动,并向她保证会好好对她,苏怡芳心大喜。佳美决定回罗马,两子感不舍,但仍支持母亲的想法。亦琛劝唐璜到罗马接母亲回来,他却懒洋洋响应,亦琛气结。

  云志父母托以珊找寻云志的保险单,以珊在他的遗物中找回昔日的录像带,看着以前幸福的片段,以珊大为感触,不禁哭如雨下。亦琛为苏怡开心,放下严肃一面陪她去烧烤,时亦琛收到以珊的电话,感她情绪低落,遂改变计划,与苏怡到她的家相陪。三人一同看旧录像带,以珊和亦琛回忆前尘往事,百感交集。

  浩聪和希欣相恋,立豪和志宏加以取笑,亦风看在眼内感失落。浩聪工作表现出色,备受赞赏,令他坚持当机师的理想。苏怡见亦琛仍为云志之死闷闷不乐,欲与他外游度假散心,善波教路,叫她以找佳美为由,约亦琛到罗马一行。亦琛对此建议表赞同,苏怡开心,岂料亦琛只叫她独自前往,自己在港等她和佳美回来,苏怡大失所望。实质亦琛暗中安排与苏怡同行,欲给她意外惊喜,两人在罗马探望佳美后,顺道过了一个浪漫假期,可惜佳美拒绝回港。

  亦琛庆祝眼睛好转,亦琛对她所做的感动,并向她保证会好好对她,苏怡芳心大喜。佳美决定回罗马,两子感不舍,但仍支持母亲的想法。亦琛劝唐璜到罗马接母亲回来,他却懒洋洋响应,亦琛气结。

  第三十四集亦琛和苏怡同游罗马

  佳美对唐璜死心,两子站在母亲的一边,指摘父亲。以珊对亦琛感情复杂,约会他谈清楚,亦琛正有此意,二人为免伤害苏怡,决定让过去的过去,一同展望未来。苏怡为亦琛庆祝眼睛好转,亦琛对她所做的感动,并向她保证会好好对她,苏怡芳心大喜。佳美决定回罗马,两子感不舍,但仍支持母亲的想法。亦琛劝唐璜到罗马接母亲回来,他却懒洋洋响应,亦琛气结。

  云志父母托以珊找寻云志的保险单,以珊在他的遗物中找回昔日的录像带,看着以前幸福的片段,以珊大为感触,不禁哭如雨下。亦琛为苏怡开心,放下严肃一面陪她去烧烤,时亦琛收到以珊的电话,感她情绪低落,遂改变计划,与苏怡到她的家相陪。三人一同看旧录像带,以珊和亦琛回忆前尘往事,百感交集。

  浩聪和希欣相恋,立豪和志宏加以取笑,亦风看在眼内感失落。浩聪工作表现出色,备受赞赏,令他坚持当机师的理想。苏怡见亦琛仍为云志之死闷闷不乐,欲与他外游度假散心,善波教路,叫她以找佳美为由,约亦琛到罗马一行。亦琛对此建议表赞同,苏怡开心,岂料亦琛只叫她独自前往,自己在港等她和佳美回来,苏怡大失所望。实质亦琛暗中安排与苏怡同行,欲给她意外惊喜,两人在罗马探望佳美后,顺道过了一个浪漫假期,可惜佳美拒绝回港。

  第三十五集苏怡向亦琛提出分手

  苏怡在罗马买下一对情侣指环,欲送赠亦琛,但中途却晕倒街头。在模糊中苏怡幻觉自己会病发身亡,亦琛伤心欲绝,苏怡惊醒急忙往找亦琛,亦琛见她面色大变,向她问过究竟,她却秘而不宣。在回程机上,二人遇上一对情侣叮当和大雄,大雄欲向叮当求婚,苏怡送上之前所买的戒指,亦琛奇怪她何时买了戒指。

  苏怡病情恶化,她不欲亦琛担心,拒绝入院治疗。苏怡无意中找到亦琛给以珊所买的画册,私自拿回家看,以及后知道画册是属于以珊,问亦琛何解。亦琛将画册送给以珊,珊见状感与亦琛余情未了。苏怡向善波吐苦水,她认为亦琛和以珊才是有缘人,自己身患重病,决定退出。

  唐璜因病送院,亦琛和亦风探望才知他患上性无能,但他羞于向妻儿坦白,才故意让佳美离去,亦琛明白父亲的苦衷,暗中通知母亲回港照顾父亲。佳美回来向丈夫坦承爱意不改,愿陪他长相厮守,夫妇和好。

  亦琛获准重飞,与苏怡庆祝,苏怡却提出分手,亦琛不明所以。并将缘份公仔寄回以珊。嘉露告知以珊,亦琛与苏怡分手一事,以珊心情复杂。亦琛首航罗马,以珊同行,机上有乘客偷偷吸烟,导致机舱洗手间起火,亦琛以安全为由,决定折返。机上乘客大惊,空姐们无力安抚,亦琛也束手无策,以珊站出来表明绝对信任亦琛等机组人员,希望乘客能信赖他们,乘客终被以珊打动,飞机顺利降落。

  第三十五集亦琛和以珊忘记过往

  亦琛等返港后转机回罗马,二人再游旧地,在浪漫气氛下,互相拥吻,但拥吻时二人脑中所想的却是云志和苏怡,二人终于明白过去真的过去,自己已各有所爱,和对方只是友谊。

  亦琛找苏怡表白,发现她也在罗马,但她却避而不见,亦琛惟有找善波,善波告知苏怡病重,嘱亦琛好好照顾她,亦琛才明白何以她坚持分手。苏怡一再拒绝亦琛,不想他因同情而与她复合,更不想连累他,并请以珊代她照顾亦琛,以珊告诉她亦琛爱的是她,苏怡笑而不语。

  苏怡坐着亦琛的航班返港,亦琛挂念她的病情,请求以珊对她多加留意。飞扬航空举办少年机师计划,亦琛和亦风负责带小朋友参观机场,时遇上苏怡,苏怡把亦琛之前所送的巧克力送给小朋友,表示想把快乐带给其它人,亦琛黯然。

  浩聪在机场重遇旧友,旧友之父为白糖糕师父,眼见这传统食物逐渐失传感可惜,苏怡答应联络机场方面,让他们在机场售卖白糖糕。亦琛为推广白糖糕,请唐璜把白糖糕加入飞机餐内,并介绍师父给他,唐璜答应。浩聪带白糖糕回家请世昌吃,世昌终于接受浩聪当机师的志愿,还请他多带希欣见他,浩聪喜出望外。希欣生日,浩聪为她准备礼物,更亲自为她作曲,时浩聪收到父亲世昌病倒入院的消息。浩聪在此时才知父亲生意陷于困境,更因工作繁重令健康变差。

  第三十六集浩聪与希欣分手

  世昌被送入院,需接受手术,而浩聪认为自己应回家助父亲一把打理生意。浩聪舍不得希欣,找立豪帮忙,故意告诉希欣是为了输赌才追求她,希欣一听伤心欲绝,夺门而去。众人对浩聪欺骗感情大为不满,与他绝交。希欣搬回家,亦风陪同并安慰她,后悔当日让爱才令希欣受伤害。金泽向雁婷求婚,雁婷习惯单身生活,拒绝了他,时希欣回家,金泽对她加以照顾,雁婷感动,决定接受金泽。

  浩聪挂念希欣,众好友又离他而去,感寂寞。苏怡不信浩聪会性格突变,向他追问,但浩聪避开她。苏怡病情恶化,医生劝她入院治疗,被她拒绝,亦琛对她多加照顾,但她不想连累他而处处躲避。

  亦琛复职当机长,并被委托负责筹备云志的纪念专辑。亦琛问以珊索取云志旧照,以珊看回云志所送的公仔,不禁悲从中来,嘉露见她情绪不稳,劝她搬往她的家暂住,以珊答应。以珊终于听到云志死前的电话留言,云志谓他俩才是真正有缘份,并求她重新开始,以珊听到丈夫情深的话,后悔当日没珍惜他。此时以珊幻觉见到云志出现,云志劝她应放开过去,好好重新开始,但以珊却倚赖幻觉生活。苏怡和亦琛发觉以珊行为举止古怪,又反口拒绝搬到嘉露的家,特意探望以珊,但以珊却回避他们。亦琛特别留意以珊,看见她经常自言自语,亦琛感不妙,觉以珊精神有异。

  第三十七集善波和嘉露公开恋情

  亦琛探望以珊,劝她搬离旧址,以珊谓不想离开云志,并赶走亦琛。亦琛向医生询问,医生认为以珊思觉失调,要接受治疗。云志再度出现劝以珊走出悲伤,以珊求他不要离开她,她便甚么也答允。善波父母问他是否恋爱中,善波支吾以对,但嘉露却断然否定,并嘲笑跟善波不相配,善波伤心。善波见嘉露看不起他,决定分手和搬走,以珊劝嘉露应珍惜眼前人,嘉露觉悟恳求善波留下,并同意公开恋情,二人和好如初。

  善波和嘉露约众人出来,公开恋情,巧遇浩聪和立豪,众人对二人怀敌意,二人感无奈,立豪安慰浩聪。亦风见希欣闷闷不乐,向她示爱,希欣感动。苏怡覆诊时遇到浩聪,才知世昌因病入院,遂找立豪查问,立豪坦白一切。亦琛鼓励她向希欣道出真相,希欣和亦风知道浩聪的苦衷,感自己错怪了他。

  浩聪赴澳洲公干,乘坐亦风和希欣的航班,二人向浩聪道歉,三人和好。飞行途中,机长和副机长因食物中毒而未能控制飞机,希欣和亦风临危受命,幸二人合作无间,令飞机安全降落。浩聪赞赏二人表现,亦风和希欣自觉应把刚开始的感情终止。世昌病情好转,感谢浩聪为他所做的一切,认为他可继承公司。大雄和叮当出外渡蜜月,苏怡祝福他俩,后二人因小故吵架,叮当抢走大雄的证件及撕碎其机票,令他不能上机,不久便传出飞机被放炸弹的消息。

  第三十八集苏怡病情恶化

  苏怡怀疑大雄因未能上机而虚报有炸弹,召警员拘捕他,但大雄否认,并担心叮当安危,苏怡亦为机上的亦琛挂心。亦琛劝叮当下机,叮当认为是大雄逼她的技俩,拒绝下机,时大雄不顾一切冲上机救走叮当,并向她表明爱意,二人和解。事后证实是一场虚惊,苏怡开心得拥抱亦琛,并哭了出来。

  亦琛细心照顾苏怡,并抽空相伴,偶然一同看到流星,二人许愿希望可以一生一世幸福在一起。苏怡病情恶化,医生建议她入院接受治疗,苏怡本想拒绝,但经不起亦琛恳求,入院留医。亦琛把苏怡的病情告知家人,众人为她忧心。

  亦琛驾驶航班中,一名乘客余先生必须赶赴新加坡,预备动手术把肝脏移植给其五岁大病危的儿子,途中他接到儿子病情恶化的消息,情急下哭求机长直飞新加坡,不停中转站,好能赶及动手术。亦琛等机组人员因事件牵涉数百名乘客和技术问题,感为难,亦琛念及他的决定关乎一条人命,向公司请求义助余先生,更举行全机投票,征询乘客意见,结果大部份乘客均答应帮忙,余先生得偿所愿。余先生的儿子手术成功,全公司感兴奋,亦琛的表现备受赞赏。苏怡自觉时间无多,决定出院重返工作岗位,于是公司安排她拍宣传片,亦琛陪伴在则照顾。嘉露找亦琛,告诉他以珊行为神秘,请他多加留意。亦琛发现以珊常返回旧居,跟踪她。

  第三十九集以珊重新振作

  亦琛发现以珊精神有异,感担心,与苏怡商量,苏怡见以珊放弃生命感可惜,又自怜身世,感沮丧。苏怡四出散步,见到产房的新生婴儿,感生命的奇妙,重拾对生命的热诚,决定勇敢地活下去。苏怡约亦琛去露营,终于得偿所愿一同遇见彩虹,感无憾。苏怡为大雄和叮当筹备机场婚礼,亦琛劝她不要忙坏身体,但她表明想在有限时间内尽力完成想做的事,亦琛支持她。亦琛看到苏怡为机场所拍的宣传片,众同事赞赏她甜美笑容,便兴致勃勃把宣传片带给苏怡看。

  以珊终日幻想云志陪伴左右,令精神恍惚,云志劝她应放下过去的一切,能曾经拥有已经无憾,但以珊执迷不悟。以珊探望苏怡,言谈间透露厌世的想法,苏怡担心,告知亦琛,亦琛连忙找以珊。以珊在家中服药自杀,幸亦琛及时赶到救回其性命,亦琛痛心她不爱惜自己,令云志不能安息。

  以珊须留院接受心理辅导,苏怡探望她,劝以珊为了爱她的人应珍惜生命,以珊终醒悟。时云志出现,见她情况好转,终于放心与她告别,以珊虽失去爱情,但仍拥有亲情和友情,决定开始新生活。以珊重新振作,探望苏怡,为她打气,但苏怡的病情不断恶化,经常晕倒,医生指除非她能及时接受换心手术,否则活不长。亦琛知道后,感晴天霹雳,不能接受苏怡快离他而去,以珊在旁支持。

  第四十集苏怡喜获换心(大结局)

  医生找到合适的心脏,安排苏怡接受换心手术,手术相当成功,众高兴不已。亦琛感失而复得,更珍惜苏怡。后大雄探望苏怡,告知她叮当因交通意外去世,他把她的心脏捐出,遗爱人间,苏怡感自己心脏可能来自叮当,决定为叮当要好好生存。

  浩聪的家族生意有好转,与希欣等见面,众人久别重逢感高兴,亦风劝他应趁机和希欣重修旧好,但浩聪认为当日因亦风让爱,他才可以与希欣结为情侣,故亦风和希欣才是一对,二人均认为不应为爱情放弃友情。希欣亦为如何选择而烦恼,向雁婷求助,她也不置可否,希欣感气结,暗自苦恼。后亦风和浩聪约希欣出来,三人表明难以选择,决定以事业为重,暂放下爱情事,做回朋友。

  亦琛返回工作,担任教授新学员的工作。苏怡受细菌感染突然发高烧,亦琛跑往医院探望,心情忐忑,以珊安慰亦琛。经过多番生死变故,亦琛和以珊明白二人的爱情已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如亲人般的友谊,以珊决定回澳洲陪伴云志的父母,亦琛祝福她。

  飞扬招募新人,亦风等荣升前辈,得意洋洋,浩聪感羡慕,众人谓会等他归队。亦琛鼓励众人要加倍努力,成为一个杰出机师。苏怡为大雄叮当安排的婚礼获准,但二人却不能共谐连理,亦琛暗中把计划留为己用。苏怡出院,亦琛带苏怡回机场的跑道,向她求婚……

把伤痕当酒窝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视。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和尚

不知你是否已将这个词汇淡忘了。早些年往往有一些剃了光头,穿了袈裟,拿了钵盂的人,穿梭于各大居民区,逐户化缘。这些人刚开始神情若仙,谈吐不凡,而且往往以老衲自居,哪怕他只有30岁。一旦化缘不成,则缘飞缘灭,凶相毕露。一年夏天去过一个很有名气的寺庙,正当我被宏伟的千手观音像深深的震撼时,一个戴着墨镜的和尚打着手机风尘仆仆的从我面前拂过;还有一次去过一个没有名气的寺庙,院内的大墙上赫然是:普及一胎,抵制二胎,消灭三胎。 然而假的究竟不是真的,真和尚精通佛理,看破红尘,他们的很多思想行为影响着尘世中的我们。比如在不久前的高三动员大会上老师是这么讲的:哪位同学学习的时候能坐得住,能心无杂念,成绩就能搞上去。以前我不相信这东西,因为比如植物人就很能坐得住,且心无杂念,可惜成绩没搞上去脑力先搞下去了。现在看来要修成正果就需真像和尚一样避世高蹈,隐姓埋名。中国禅宗第五祖弘忍大师讲:大厦之材,本出幽谷。大意是建造大厦的木材,本来就出自幽深的山谷,不会在人聚之处长成。因为远离人群,不被刀斧砍削损伤,才能够一一长成大才。 许多年前那部《大话西游》莫名其妙的把和尚置于了婆婆妈妈的境地,从此唐僧成了啰嗦的代名词,且一蹶不振,永不超生。对此我的看法是,喜剧该有一个底线,就是别把无知当有趣。和尚招谁惹谁了?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去诋毁它,给它塑造一个与他恰恰相反的形象。南宗禅其实把念经鄙弃为无事忙,能不开口,则不开口,因为“口是祸门,言多必失,沉默是金,静心向禅”。相传,佛陀曾于灵山大会上拈一枝金婆罗花示众,大众皆茫然,唯有迦叶尊者破颜一笑。在这拈花微笑,心心交汇之间,迦叶尊者成为传灯一祖。可见多做多想,少说空话,才是成功的快捷方式。 和尚把对人宇宙的顿悟分成三个境界。第一境是“落叶满空山,何处寻形迹”。这是描写寻找真理的本体不得的情况。其二是“空山无人,水流花开”,是描写似已悟道而实未了悟的阶段。最高境界是“万古长空,一朝风月”。这是说在瞬间中得到了永恒,刹那间成终古,超越思虑执著后显示出的澄明境界。如果讲我们的高一高二分别处在第一第二境的话,那么高三就是该到第三境界的时候了。当然郁闷和茫然是有的,因为现世有许多的矛盾和不公。可惜的是,从原始人出现贫富分化后,人类社会不再公平。愤世嫉俗的人像一只反过来蜷缩的刺猬,用自己的刺折磨自己。因此学习和尚的看破红尘吧!即使不出家,旷达些也是好的。 **《食神》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大意是:世界上根本没有食神。只要用心烧饭,每个人都是食神!虽然逻辑上讲不通,但套用一下还是可以的,那就是,世界上根本没有和尚。只要用心做事用心领悟人生,每个人都是和尚。

磨刀

《书·费誓》云:“砺乃锋刃”,孔传云“磨砺锋刃”。由此可见刀是要经常磨的。儿时对刀颇感兴趣,一旦母亲要磨刀,便夺下去磨。无奈当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专门替人磨刀这个行当,一如希腊不知道中国有碗这种盛具伊拉克不知道中国有茶,白白耗费了力气。 现在的磨刀人往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扯着嗓门在生活小区里高吼:“磨刀磨剪子咯!”这是他生意的开始。这人倘若喊的底气不足,歇斯底里,会让人心烦意乱扔下个酒瓶砸他个头破血流也不是没有可能;喊的气若游丝仿佛大限将至也不行,因为人家会想让他磨个刀倒是小事,万一他累死了,还要负刑事责任。喊的时间亦有讲究,早晨六点,吵醒人家美梦,那么等着头破血流;中午一两点钟,等着头破血流;晚上十点以后,那恐怕要血肉横飞了。流血之后只能悻悻得出结论,城市人真的不好伺候。 我就曾经奉母亲的命令前去磨刀。那次听见一个人混沌的呼喊,母亲说是磨刀的来了,我听却像是收破烂的。可是母命难违。偏偏我家的刀很不争气,竟有4把要磨!我只能手提两刀并两肋插刀飞奔下楼。见到磨刀人,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此人骨瘦如柴!我急忙转身上楼欲取葬礼。可转念一想“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贫”(《史记·滑稽列传》)--这人,不可貌相。好比当今歌坛,人长的丑却能经久不衰,定是歌艺奇佳;不过还有一种不幸的可能就是太丑了,成了丑星。--于是上前磨刀。不料此人很不礼貌,夺刀就磨。我很忿然,心想你怎么自信我就是来找你磨刀的我去杀人不行吗。然而刀在他手里,就有绝对优势;我身单力薄,是以不敢多言,万一他一气之下手起刀落也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之后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细细看他,磨的还算有板有眼,坐在木凳上动作娴熟,想来也是“坐案高手”;不仅感叹自己能够不以貌取人,给了它表现机会。苏轼《贾谊论》云“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老子云“有才不难,能善用其才则难”。我把古人的难事都解决了,果然不易……正得意着,他磨好了第一把。我急忙夺过观看,发觉刀磨的有点不对劲。我的刀本来是长方形的,给他这么一磨,刀刃竟然成了一个半圆形,似一把镰刀!无奈好刀已成坏刀,只有生气,别无他法。这种“化方成圆”,从人类文化的意义上来理解确实很有特点。亨利《化圆为方》云“自然界的事物都是圆的,人为的事物则有楞有角”,这是西方观点:化圆为方;日本禅宗大师铃木大拙云“圆是圆,方是方,同时圆是方,方是圆”,这是东方人的观点:方即是圆。此磨刀人之思想不东不西,还把我的刀磨圆了,果然不是东西。 两个小时过去,四把镰刀出炉。我一摸,不但圆了,还钝了!可惜此时早无耐心,作罢。不料此君要价不菲,我竟没带够钱,便上楼去取。取到后下楼,这个磨刀人竟然不见,刀也不知所踪。江淹《谢临川游山》云“身名竟谁辨,图史终磨灭”。“图史”能磨灭,没想到我的刀也被磨没了,不禁感叹刀如人生,锋利的可以愚钝,刚正的可以圆滑;然而愚钝或是圆滑终归还是人,千万看守好自己的灵魂,若像我的刀,找不到了,只能任其磨灭。 回家。母亲问我,四把刀呢? 我假装没有听见,把脸转向窗外的云天。

模仿

记得九五年那会儿流行一种叫魔具的练字工具。据传媒报道发售第一天就卖了几万套,中国人爱凑热闹可见一般。好在中国人又有一个优点就是狂热后善于反思:立刻有专家学者指出这种魔具容易造成书写定势对字体尚未形成的儿童不利云云。其时我小学三年级,见到这种新奇东西当然要买,毫不理会专家言论。使用之后发觉效果不错。刚到初中时老师问我:“你字写得很不错!练了多久了?”然后扭过头去和同事追忆往事:唉,我儿子小时候非要买什么魔具,瞧,现在字写的跟鳖爬似的…… 我只能抱歉的说,我就是用魔具练字的。 魔具是字体上的模仿,尚且简单,但也说明善于模仿和不善于模仿带来的效果是大相径庭的。模仿不易。被誉为21世纪中国画界之魁的张大千,一生画作三万余幅,很大一部分是模仿古人的作品。这种模仿,又不是乏味的模拟,他能启发你,让你反复回味,有时他把仿制品上还盖上自己的印章。这在现在一些“脸皮薄”的人看来简直是“厚颜无耻”。东施效颦,为人耻笑。可是她想到要“效颦”,可见她对什么是美,有一种认知,知道自己长的丑,愿意去模仿,使自己美丽起来。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这种追求美好的态度,应该是值得推崇的。 单就文学而论。列许登保说模仿有正有负,“反其道以行也是一种模仿”。模仿,借鉴资料是汲取百家之长,创出独具风格的东西。余秋雨先生常常被人批评说他的散文里“第二手材料”太多,“缺少自己的东西”。对此余先生在《伪贵族心态》一文中说: 我写中国传统文化,所引材料岂止是“第二手”?东坡的词,李白的诗,第二万手也不止了。即便我去实地考察文物古迹,也是人家挖出来放在哪里的,还不是“第一手”。看来要第一手材料非得自己去考古了。 虽然幽默,但是其中的道理说得清楚。一个文人决不可能跨领域去考古,因此使用“第二手材料”在所难免。你说这是抄袭那也没办法了。古代的文人也善于模仿。杜甫《戏题画山水图歌》中有佳句“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淞办江水”。其后诗鬼李贺《罗浮山父与葛篇》云:“俗剪湘中一尺天,吴娥莫道吴刀涩”。杜子美云“夜足沾沙雨,春多逆水风”。其后白乐天云“巫山暮足沾花雨,陇水春多逆水风”。李贺,白居易明显的模仿了前人,但不失为妙语。唐人崔颢的《黄鹤楼》,有“以孤篇而压全唐”的美誉。李白到了黄鹤楼见了此诗,明知前作很难逾越,仍要摹一首。崔颢借“白云”,“烟波”,“晴川”,“鹦鹉州”怀古思乡;李白则以咏“烟花”,“孤帆”,“远影”尽遣送别之魂。由于他模仿前人格调,又别具匠心,这首诗丝毫不比《黄鹤楼》逊色。 笔者乃高二学生,平日校园里眼开眼闭多的是模仿之作,不想对这些多说什么。本来我们的生活就很单调,学习,学习。没有生活阅历,那么只能从书上看。且作文这种东西本不是天生就会的,需要从模仿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模仿者,而后再做被模仿者。人生也是如此,哪个人走路,说话,不是经过模仿就会的呢?人们所谓“好好学习”,这学习的主要工作就是模仿,这是基础。至于能不能在模仿的基础上创新,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所以从此不要畏惧模仿。 是的,模仿。

我真正记住、喜欢上余光中先生,是在高二。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高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余光中先生的大作,《听听那冷雨》。这篇文章我的印象有多深呢,至今想到写雨的句子,开口即是“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真美啊。叠字连绵,表态、动态、声响三番俱出,把"雨"字的质感写活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善用叠字,"诗化"散句,读起来有醉人的韵味,那巧构的谐音辞格又毅出一连串的遐想。那年买了先生的《逍遥游》散文集拜读,想作摘抄积累作文佳句,读完几页却发现无从下手,处处皆是佳句,处处有典故暗藏玄机,索性作为晨读作文素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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