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第九届新概念作文的里几篇文章。

求第九届新概念作文的里几篇文章。,第1张

第九届:初赛

梦入江南烟水路

六月的雨是透彻的寂寞,尤其在江南。因为雨里还可以约略感觉到五月舒迟的阳光,于是对阳光的思念纠缠住对梅雨的恼恨,沉淀出一层层忧伤。

独自回家,坐在车厢里,看雨点轻叩车窗,留下一行又一行沉寂的记忆。明明知道某一天所有痕迹都会被阳光抹去,却依然如此不遗余力。

然后,就看到那张熟悉万分的面孔。是的,熟悉万分,但又是那么陌生。歪歪地戴着帽子,肤色黝黑,眼角是带着倦意的冷漠,一脸沧桑和疲惫。那双曾经总是带着顽皮的笑意的眼睛,不知为什么,竟是这样深不见底。

怎么都没想到会在雨天的公车上邂逅。刹那间慌了神,彼此对视着,却不知道该说什么。隔了许久,或许只是一会儿,才讷讷地叫了声:“小远……”

哥哥”那两个字,却始终没叫出口。怎么也叫不出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叫不出来呢?以前不都叫惯的么?

可是因为羞涩?矜持?是因为早已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傻丫头,觉得大几岁的男孩儿已经不够叫哥哥?

小远哥哥愣了一下,然后淡淡地说:“喔,是你……”

喔,是你。那么熟悉的一句话。用的却是那么陌生的语气。并且沙哑。

他在我前面的一个座位上坐了下来。他吝啬得只肯给我背影。

我跌进往事的河里。

确切地说,小远不是我的亲哥哥,是堂哥。他曾经就住在我家隔壁,我和小远哥哥便走得很近,常在一块儿玩耍。七岁那一年,我同他在家门口三跪九叩,拜了把子——现在回想,实在是很可笑,堂兄妹怎么还用拜把子呢?

小时候,我对哥哥崇拜得五体投地,觉得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他说什么,我都相信,并且不折不扣地照做。何以有这种信任,现在想想似乎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在那时,我对哥哥的依赖超过妈妈却是事实。我在饭桌上问妈妈问题,她只会说:“闭上你的嘴,快吃饭!”即使用我4岁的智商来看,也觉得妈妈的话有问题,闭上嘴怎么吃饭呢?哥哥就不会有这种蠢话,无论什么问题,他都会耐心解答。上幼儿园后,上学时,妈妈让我走马路右边,放学回家,老师也要我们靠右走,那么左边的路谁走呢?这个复杂的问题,妈妈解释了好久,我还是一头雾水,她最后只好敷衍说:“我很忙,别烦我。”哥哥就从不敷衍我,并且他比妈妈聪明,一下子就给我解释清楚了。

妈妈很讨厌我尿床,每次尿床她都要打我。我告诉哥哥,哥哥说:“下次尿床,你就对妈妈说‘屁股出汗汗了’,她一高兴,说不定就不生气了。”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屁股出汗妈妈就不生气,但我还是试了试。真的很灵!我一说,妈妈居然把我抱起来说“好可爱”。从那以后,我对哥哥的崇拜便与日俱增。说起来,那都是很小时候的事了,奇怪的是自己还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哥哥吧?

故事伊始的时候,会有种不用承诺也能一直走下去的幸福错觉。

年纪稍长,爸爸开始教我识字,并且天天考我,要认错了,就要罚抄写。哥哥那时已经上小学了。他教我怎么认字。上面两片瓦,下面顶根柱子,就是“个”;一个嘴巴里有两颗牙齿,就是“四”;嘴巴下面生胡子呢,就是“只”……这方法实在太棒啦。还在幼儿园,我就能认好多字了。

后来爸爸更苛刻了,居然要我背英语单词。我刚学了拼音,怎么都想不通拼音怎么能这么拼。虽然爸爸只要我记读音,我还是不会。于是便又去问哥哥。哥哥的小学已经开设了英语兴趣课。他教我bus 就是爸死,yes就是爷死, nice就是奶死。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爸爸爷爷和奶奶,但没办法,要背单词嘛。然后我问哥哥,fish该怎么记呢?哥哥想了一下,说;“fish就是鱼嘛。你想,吃鱼要吐刺,是不是很费事?对了,就是‘费事’!”我一听,乐了,哥哥实在是太聪明了!第二天我记不起鱼的单词了,便问哥哥,哥哥想了想,说:“吃鱼要吐刺,是不是很麻烦?对了,就是——ma-fan!”

哥哥还教我念杜牧的《清明》。念了十来遍,我就是记不住那句“路上行人欲断魂”。哥哥把整首诗给我翻译了一遍,可是这个“欲断魂”该怎么解释,他自己心里也没底,只好说:“就是那些路上行走的人,‘魂’将要‘断’了。”我便不依不挠地问:“‘魂’是什么呢?”哥哥语塞:“……你管那么多干嘛?‘魂’就是,就是衣带一样的东西——但又不是衣带……唉,说了你也不明白……”

哥哥,现在我明白了。断魂就是,一直想见你,见到了你,才发现,忘了要见你的理由。

突然发现用“雪泥鸿爪”来形容记忆是多么形象。冬天的时候告诉自己:既然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直到某一天,春天真的来了,太阳出来了,转身的刹那,发现雪化了,无可挽回地化了。连同雪地上所有的足迹。

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我就去哥哥家,轻轻敲敲他的房门问;“哥哥你在吗?”总会有个熟悉的声音说:“喔,是你!”然后听到哥哥的脚步越来越近,门于是倏地打开,露出哥哥的鬼脸。

有一次我去哥哥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只见他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一把螺丝刀,面前放着他家的电视机,地上还堆着乱七八糟的零件。我吓了一跳:“哥哥,你居然把电视机拆了!你不怕爸爸骂吗?”

哥哥头也不抬地说:“怕什么!我拆得出来,当然也装得回去。你不是问电视机里怎么会有小人儿吗?我拆出来看看。放心吧,等他们回来的时候,我早就装好了!”

我听得佩服不已:“哥哥好厉害呀!我也想拆,好不好?”

哥哥说:“小姑娘家懂什么?你会用这玩意儿吗?”他晃晃手上的螺丝刀。我只好摇头。哥哥说:“你连这都不会用!坐一边去。等我装好了再陪你玩儿。”

隔了好一会儿,哥哥终于把电视机装好了。我问:“要是少了零件,电视会不会坏呀?”

哥哥瞪了我一眼,指指地上他没能装进去的零件说:“笨蛋,又没少零件!你看还多了这么多零件,怎么可能坏呢?”

可是那天晚上,我听到邻居家传来哥哥他爸的声音:“等我修理好电视机我就来修理你!”……

还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不小心摔坏了盐罐,盐洒了一地。想到妈妈回来肯定又要发火,真是吓坏了。急中生智,请哥哥来。哥哥找了个干净的脸盆来,把盐捧进脸盆,用水冲洗。我急了:“哥哥,盐会化的!”哥哥说:“废话!我知道!可是这么脏兮兮的盐总不能吃吧?洗快一点就好了。好,可以了,你去拿个新罐子来。”

虽然哥哥很快把盐倒进了罐子,但盐还是少了很多。我急得要哭了。哥哥安慰我说:“不打紧,没事。”他说着找了个勺子,从糖罐里舀了几勺糖倒进盐罐。

“哥哥……糖又太少了!”

哥哥想了想,倒了一些味精到糖罐里:“反正都是白的,粗看发现不了。”

“可是……味精又太少了!”

哥哥于是又从盐罐里舀了一些盐(和糖的混合物)倒进味精袋里……

我哭的时候,哥哥曾经送给我一枚蚌壳。他说:“你看,里面藏着一条彩虹呢,多漂亮啊!”我看着,觉得果然很漂亮,便破啼为笑了。

七年后我读在林徽因的一句诗:

蚌壳里有所有的颜色,整一条虹藏在里面。

那么熟悉的话,却让泪像桨水般掉落下来。

哥哥我把你给我的蚌壳弄丢了,怎么都找不着。我该怎么办呀?

在小小的脑袋里还只装着“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我的江南是首诗,是我的一首诗——是哥哥和我一起写的诗。一切都安谧如同某个遥远的童话,温存、清灵,不带哪怕一点淡淡的忧伤。即使不再拥有,我仍可以抚触到曾经的玫瑰色的晨雾和暧昧的柔阳。低头是久远年代的青石板,闭眼仿佛还能听到当年锤錾时的清脆辽阔的回响;抬眼是细细一线藏蓝通澈的天空,那一绺墨色的檐角不经意间便作了这一线天的花边。一拂袖便是烟柳水湄,一举首便是流金薄暮。

温情款款的巷陌,轻柔一如梦境的水波。墙上斑驳的岁月的痕迹,石灰剥落后现出的黄泥。我还记得褪了红漆的、有着斑斑孔洞的楹柱,以及曾经墨迹淋漓、如今业已惨淡了的门联,那红纸上依稀的点点淡金,就像从前人朦胧的眼睛。

有无数次,哥哥牵着我的手穿过这条小街;后来,他骑单车带着我。我们循着街走,一直走,离开弄堂街道,走过长满芦苇、漂满浮萍的池塘,走过鸡犬相闻的篱舍和方才插上秧的水田,走过苜蓿花地。也许下着雨,那浅浅的粉紫的小花,便在潆潆细雨中摇曳起舞,开得那样令人心疼。走过小河,也许雨点正在水浪间采花。水面落花浮荡,一如飘摇的年华的逝鸿片羽。也许还会有带着乡音的歌声,悠远绵长,像是来自某个梦里。

江南人留客不说话

只有小雨悄悄地下

黄昏雨似暮

清晨静如纱

心在雨中醉

情在静中发

多情小雨最难舍

留下吧留下吧

除了那条小河,谁也没能留下。

而那条小河,早已不再有什么落花抑或歌声。它已面目全非。它已经死了。

一如我的江南。

窗外的雨细若游丝,回忆的纤维与之牵惹在一起,交织成一道天然的帷幔。风起时,帷幔翩然而动;风落时,便又悄然挂下。一起一落之间,是彼时沉默的童话。

哥哥说童话里的故事都是真的。是因为我们走进了谎言织就的成人世界,开始习惯于用怀疑的目光看待一切,所以才会以为童话是哄小孩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小孩。我不知道现在他怎样想。可我已不再单纯,我相信——不,我知道童话就是哄小孩的。

哥哥是伙伴中唯一会陪我跳牛皮筋的男孩。

我们跳皮筋,有许多歌谣。如今我所记得的,已所剩无几。当年的玩伴或者也与我一样。下一辈的孩子们,不知是否还在传唱。

董存瑞,十八岁,

参加革命游击队。

炸碉堡,牺牲了,

革命的任务完成了!

一朵红花红又红,

刘胡兰姐姐是英雄。

过去是个穷孩子,

现在是个女英雄。

生得伟大,

死得光荣!

鬼子的兵,吊儿郎当,

破鞋子破袜子破军装。

骑上马,到战场,

一到战场就投降!

我记得的,便只这三首。当流金溢彩的城市被流行时代颠覆的时候,也许只有那个小村庄还会如此坚执地守着遥远年代的童谣,从一代孩子口中传给下一代,传给云浪留痕的天空,传给草花烂漫的大地,传给阳光下跃金的水波。也许有一天,当最后一个记着歌谣的孩子离开的时候,山还会记着,水也会记着,只是它们从不轻易开口。风儿会不出声地传唱。

哥哥曾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一辈子和我一起卖卖电脑。我听了很纳闷:“为什么是卖电脑呢?”

哥哥说:“笨蛋,你没听过那首歌吗?‘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卖卖电脑……’”

“……笨!那是‘慢慢变老’!”

很多年后,哥哥实现了他的半个愿望。之所以说半个,是因为他虽然和电脑打上了交道,身边却不再有他那个傻傻的小妹妹。或许,他后来之所以会选择与电脑有关的行业,就是为了当初对我的这句承诺。因为还不懂什么叫一辈子,所以容易用一辈子来发誓。那时我们都太年轻。

然后,笑声失落在阳光里,阳光失落在蓝天里,蓝天失落在回忆里,回忆失落在梦里。

童年,那段繁华喧天的流金岁月,便如此跫音渐远。

我想跟哥哥说话。所以我知道哥哥一定也想跟我说话。只是我们谁都不曾启齿。车厢静静的。我和哥哥,像两只纸船,更安静地浮在清而深的沉默的水上。

喧哗的只有雨。

后来我考上重点中学。哥哥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就找了份工作,搬了家。一个月八百,包吃住。我们再没什么机会见面了。他有了个女友。可后来,因为工作时长期受辐射,哥哥开始脱发,女友离开了他。他辞职,然后,用奶奶的话说,“变坏了”,让我少接近他。

我没问哥哥怎么变坏了。因为我相信这么好的哥哥是不会“变坏”的。过节回奶奶家,看到哥哥,却发现彼此是那么陌生。后来哥哥一见我就避开。常常是我一到奶奶家,他便推说有事匆匆离开。再后来,逢年过节也见不着他了。

我从往事的河里浮上来,浑身都被洇湿了。

尤其是睫毛。湿得几乎睁不开。

此刻,我离他那么近。却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开了口又怎样呢?我受不了哥哥冰冷的口气和眼神。我知道这是个很拙劣的比喻,却觉得又是那么贴切——我和哥哥,就像《故乡》里的我和闰土。尽管我们还很年轻。忽然有些明白,鲁迅面对闰土的心情。不是因为沧桑而感绝望,是因为绝望而感沧桑。

桑田已老。我已不是昔日的我,而他也不是昔时的他。在我们一起慢慢变大的时候,就会有种什么都没有变的错觉。直到有一天,告别时的那声再见提醒,我们才蓦地发现自己一直在欺骗自己。小时候还不曾明白,所以会以为自己突然长大。其实这世上什么事都是慢慢积累成的,没有什么是突然的,没有什么突然。

我们责怪时间欺骗了我们,其实是我们自己欺骗了自己。

车停了。

我不喜欢眼泪。

可眼泪却是那么喜欢我。

哥哥下车的那一刻,雨忽地住了。哥哥转身招呼我,远远地冲我笑。我坐上了他的单车。雨季忽然结束。我搂住哥哥的腰,偷偷看他的侧脸。静沉的阳光泄过他的眉梢。我忽然相信童话。我忽然找回蚌壳里藏着的彩虹。我忽然怀念童年时代的歌谣。单车飞驰,风在耳边忧伤地唱和。脚下的大地,正漫漫地绿向天涯。

……

车重又启动了。

只有雨,还在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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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21:40山之上国之殇|五级

1999年在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中,作为高一学生以《杯中窥人》获一等奖。

韩寒《杯中窥人》

我这辈子说的最让人无从反对的话就是被子不用叠——本来就是要叠开来睡的——然而这是第一个被人反驳掉的。懂么,这是规矩。我们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规矩…………

杯中窥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的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谈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疾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以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的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惜后来不见唯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傲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拜的人,他就照照镜子,但中国又能出几十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乘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散文

杨晓梦

荏苒声源

听。

那是现实与臆念相互缠绕时的决裂。

那是血液逆流撞击心脏时的破碎。

那是从褊狭光线中铺天盖地而来的巨大潮汐淹没世界时的万劫不复。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

如果。那只是一场喧哗蔓延的浮光聚会。

如果。那只是一场记忆拼凑的残缺盛宴。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

如果。用尘埃堆砌而成的昏暗高塔。在一瞬间轰然倒塌,所有曾经闪耀甚至光亮到熠熠生辉的印记被漫天谎言撕扯成支离破碎。

文鸟暴走狂沙,梦想放逐天际。

如果。小时候花几小时在沙滩边堆起的扭曲长城被同龄孩子用脚践踏成一座废墟。掩藏在干净脸旁下的暗黑仇恨剧烈膨胀。

时间停止流转,誓言悖逆而行。

如果,如果我们穿越稠密的交集停驻于世界尽头。那么,生命会演变成什么剧情。是荒凉的宇宙洪荒,还是灼热的耀斑扩张。

如果。我是说如果。

晦涩变为生活的背景。幻想变为凹凸的土地遭人践踏。

如果。我是说如果。

没有世界。没有呼吸。没有心跳。甚至没有生命。

如果没有如果。

[听不到的声音。]

喂。我这样说话你们听得到吗。

嗯。

我只是想说。可不可以让我也变得勇敢。

可不可以让我也和他们一样可以肆无惮忌的笑。

可不可以让我每天睁开眼睛的时候都可以看见温暖眼光。

可不可以让我不再那么爱哭。可不可以让时间停止。可不可以让他们都不要离开。可不可以让天空始终那么湛蓝。可不可以……

可不可以让我也飞翔一次,哪怕生命会因此停止步伐。

[匍匐的暗流。]

你要一直往前走,哪怕万物毁灭生命干涸也不停止脚步。

寒流在头顶上空形成一个巨大网线。“轰”的一声笔直下落,然后笼罩大地。

这几天都生活在白色大雾中,从早到晚甚至寂静的凌晨,雾都以一种悬浮的姿态将整个城市淹没。早晨去学校。到达座位的时候刘海已经全部贴在了额头上。早自习一般都被当成“补充睡眠”的好时光,用左手撑着脑袋,将头转向和老师相反的方位。这样的模样是不愿被人看见的。因为它可以被译成“你就这样糟蹋父母的钱?你就这样辜负他们对你的苦心?”

也许会有微小的惭愧。但这种惭愧之心产生的前提是我可以不用再家庭状况一栏里留在卑劣的扎心空白。

[那些隐藏。]

有时候真的很想对自己讨厌的人恶语回报。

讨厌的人=只会在背后议论别人。

讨厌的人=破坏一个完整的家庭,硬生生挤进一个不属于她的位置。

讨厌的人=自己。

照镜子的时候会用手猛烈拍打镜面。或者操起水池边的水杯泼向镜中的自己。透明的细小水珠被迫停止前进,受到阻力集体向后运动。

然后利落的撞击身体。

在听到那些自己讨厌的人说“诶,我好想你”“诶如果你在我面前就马上拥抱你”等诸如此类的虚假言语后,原本想冷言答复的我还是重蹈覆辙的步入和他们同一路线的轨道。

嗯。我也很想你。

嗯。我也会紧紧拥抱你。

短暂的窒息,来不及恶心就突兀的挂掉电话。自言自语。你真他妈令人作呕。

[时光消磨。]

用时间排列而成的巨大幻影将哀艳氤氲。

尽头。在哪里。

渐渐习惯大堆信封中不再有自己的名字。渐渐习惯荷包里的手机不再频繁震动。渐渐习惯四周安谧的如同与世界隔离一样。渐渐习惯身边改变的一切。

那些我曾经视如生命般宠爱的一切。

其实先前那些所谓的“一百年不变”“直到永远”只是众多傻子一齐排演的荒诞剧而已。还有那些所谓的“会一直记得你”“会一直想念你”也是被人当作垃圾丢掉的废品一样。

就是这样的。规律保质期过后。所有都会沉浮不见。不管你曾经是怎样的将它怀揣在心中,不管你曾经是怎样的害怕失去它。

我们都穿着鲜艳的小丑服装,带着滑稽的大鼻子。在偌大的舞台上来回蹦跳。希望自己的表演能取悦别人获得一丝回报。哪怕只是一个微笑那么渺小。但就是这样渺小到尘埃般不起眼的索求却始终被人遗忘。最后,终于停下疲惫的身体,抬头望向观众席。

空场。

[生路。死路。]

现在的生活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至多也只能用词来代替。

比如扎心。比如卑劣。比如逐渐消亡。

全班一起看**。是钟欣桐的《第十九层空间》。标志性的惊悚片名。不出所料,开头便让全班尖叫。

是一部很明显的意念剧,没有过多的恐怖场面,反倒是思维间的转换更都。大概是这样一个意思。只有将心中的恐怖消除了才能幸福生活。落俗的剧情,但其中的几句台词却也值得回味。

当春雨问文雅为什么不停止玩地狱游戏时,文雅说,因为在那里面,每一步都是自己的选择,没有人来强迫你。

还有一句,其实每个人都在走一条自以为是生路的死路。

[END。]

其实所有事物都在完成一个自我破碎的过程。

这是我在上课的时候用笔写的文字。

撕了差不多十几张纸才写出完整的第一段。

很纠结。

你要想象。坐在第一组第一排第一个的我。

是怎样耷拉着脑袋在纸上勾勒已经逝去消失的瞬间。

很想念你们。

希望你们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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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15:58869737070|二级

韩寒《杯中窥人》

我这辈子说的最让人无从反对的话就是被子不用叠——本来就是要叠开来睡的——然而这是第一个被人反驳掉的。懂么,这是规矩。我们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规矩…………

杯中窥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的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谈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疾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以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的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惜后来不见唯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傲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拜的人,他就照照镜子,但中国又能出几十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乘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1 请用现代汉语将《诗经女曰鸡鸣》改写成现代故事

新婚洞房内,清晨,小两口还在被窝里。

女的说:“公鸡已鸣唱,

男的说:“天还没有亮。”

女的说:”不信推窗看天上,明星灿烂在闪光。”

男的说:“宿巢鸟雀将翱翔,射鸭射雁去芦荡。”

女的说:“野鸭大雁射下来,为你烹调做好菜。佳肴做成共饮酒,白头偕老永相爱。女弹琴来男鼓瑟,和谐美满在一块。”

男的说“知你对我真关怀呀,送你杂佩答你爱呀。知你对我体贴细呀,送你杂佩表谢意呀。知你爱我是真情呀,送你杂佩表同心呀。”

2 诗经:朱熹为什么最爱“女曰鸡鸣”

《诗·郑风·女曰鸡鸣》:写了一对贤夫妇。

“女曰鸡鸣,男曰昧旦。”“你听,公鸡打鸣了。”

女人从睡梦中惊醒,伸手理了一下散乱的头发,眼神还是有些迷蒙,声音已是很灵清的了。转过身朝内一看,男人双目炯炯,竟然醒来多时了。

“天就要亮了!”他侧过身揉住了女人的肩膀。“子兴视夜,明星有烂。”

温柔的笑意从嘴角抿过,女人赶紧起身,退步从架上取过衣服,一件件穿上。“公子,你起来快看,启明星划过天际,灿若桃花,红日即将喷薄而出。”

铜镜里迭出,男子轻袍缓带,立于身后,两袖微风,声色朗朗:“取我的弓箭来!”“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公子今天素衣葛屦,可配赤黄骍马。”

男子修整一新,犹如白鹭振振欲飞,女人莞尔一笑,掀帘,吩咐仆从,检视车马,一一齐备。男子跃马挥弓,低头朝着地上的女人大声说:“游凫、云雁,你喜欢哪一个?哈哈……”车身隆隆,呼啸而去。

没有比自由自在驰骋在马上的男人更性感的了。女人垂手侍立,含笑久久。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稍事休息,准备晚宴吧”女人领着仆妇们,走入后院内间。

厨妇们各尽各职,女人洗手更衣。把盏间,她仿佛看到了水洼里嬉戏的鸭子瞬间湿漉漉地被拎出来,一滴滴水变成一滴滴油。

云中的大雁倏然坠落下来,带着烘烤的炽热安详地卧在盘子里,悠然畅想天上人间的无限美好……。“这些都是郑国最有名的美味呢。”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车声隆隆,满载而归。

男子一觉小憩,醒来肉香扑鼻。“什么肉,这么香?”男子趿拉着鞋来至堂中,酒宴已备,万舞待奏。

女子笑而不答:“公子一向镇定,怎么如此急食,可见连吃也不会。”“哎,先取酒来,食色当前,先要痛饮,然后大嚼,还有什么虚礼不成?”女子放下酒杯,将身出席,走到一尊炮豚跟前,款款而谈:“公子七岁习射,女子自幼学撰。

所谓,羊宜黍,雁宜麦。比如这味八珍之三,炮豚,功夫足以载满一车书。

公子先喝一杯,听我慢慢说。”男子喜,饮一杯。

女子再言:“炮,是最有讲究的。先精选一只健壮的小猪,赶杀后淘净内脏,再取数颗饱满圆硕的红枣塞进腹内,用风劲处的芦苇编成密密的软帘子,裹实了。

外面再涂一层白白的泥巴,然后放在炉内烤。等到泥巴烤透,剥掉,然后,洗手去芦席,再洗手,把皮肉表面上的一层薄膜搓掉。

这是前二步。”男子愈加有兴致,斟酒,敬与女子。

“第三步是将稻米粉和水拌成的稀粥,敷在小猪的身上。放入小鼎中没入滚油,待全身金黄脆亮。

第四步,便是捞出小金猪,放入豚缶中,一起置于大鼎内,煮沸,温火,三天三夜。”“好大的功夫。

怪不得肉酥柔烂如此。”男子再斟再饮。

“最后是这调味的醋和肉酱,均非一朝一夕,一年一月能成。比如这秘制肉酱,传至荆内已有百年。

公子才有如此好口福。此百年之福,岂能不细嚼。”

“关关雎鸠,在河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男子油然吟诵。“山无棱,江水为竭,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女子悠然相和。

夫妇对饮,歌舞渐起。“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周代礼记有言:“射者,男子之事。中馈,女子之职。”

男子马上春秋,女子庭内身手。两两相敬时候,就是这样:闲庭又寂静,花枝又低亚,良夜又迢迢。

琴瑟在御,岁月静好,莫不欢喜。 所谓和乐而不*,而无宴昵之私,便是。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月光如水,落红成阵,卷起东风帘幕。

男子伫立庭院,若有所思。女子取过一件斗篷,披在男子身上。

男子长叹一声:“郑伯克段于鄢,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精权谋,善外交。小霸中原,无可撼动。

只恐后事失算,世子相争,兵戎相见。宗族德才兼备者,将风流云散去。”

女子温杯换盏,淡淡而言:“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

篆烟微,花香细,左右佩玉叮当。女子解下玉佩,双手奉与男子:“珍珠、琼剧、璜瑀,乃至金燧、玉锥、箴管,这些身上所携所佩之物,公子皆可以拿去,或送贤者,或结同心,凡君子至亲好友,皆可以此表达公子的爱慕和敬仰之心。

君子,修文德以来之。这宝物,若只是女子的衣饰之玩,不能显示珍贵,不如赠与君子,以德相配,物我两欢。”

女子细细言,男子深深拜。朱熹读到这首诗,曰:此诗人述贤夫妇相警戒之词。

简而言之,朱熹认为的女子之贤,大概需要要这么几点:1、鸡鸣即起,以警其夫。2、中馈为职,和其滋味。

3、饮酒相乐,琴瑟在御。4、送佩赠玉,报答君子。

5、结其欢心,无爱服饰。至于夫妇之贤,朱熹最欣赏的一点便是:其相与警戒,不留于宴昵之私,和乐而不*。

诗经,郑卫之音,历来被称为*声。朱熹的《诗集传》在解读郑风时,可以看到很多判词都是 、 、*奔之词。

唯独这一首,从头至尾都是赞扬和肯定的。

3 求《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的原文、翻译,出版社,作者,版次

原 文

女曰:“鸡鸣”,

士曰:“昧旦。①

子兴视夜,②

明星有烂。”③

“将翱将翔,④

弋凫与雁。”⑤

“弋言加之,⑥

与子宜之。⑦

宜言饮酒,

与子偕老。”

琴瑟在御,⑧

莫不静好。⑨

“知子之来之,⑩

杂佩以赠之。⑾

知子之顺之,⑿

杂佩以问之。⒀

知子之好之,⒁

杂佩以报之。”

译 文

女说:“公鸡已鸣唱。”

男说:“天还没有亮。

不信推窗看天上,

明星灿烂在闪光。”

“宿巢鸟雀将翱翔,

射鸭射雁去芦荡。”

“野鸭大雁射下来,

为你烹调做好菜。

佳肴做成共饮酒,

白头偕老永相爱。”

女弹琴来男鼓瑟,

和谐美满在一块。

“知你对我真关怀呀,

送你杂佩答你爱呀。

知你对我体贴细呀,

送你杂佩表谢意呀。

知你爱我是真情呀,

送你杂佩表同心呀。”

4 静女写成作文形式的文章,急

一首打油诗 城中静女我青睐,温柔贤淑又可爱相约城中角楼台,忙忙我赶来,你却藏起急我坏让我搔首又挠腮忽然一阵清香来,我就知道你还在彤管红红心依赖,白苇韧韧我心在你不可爱谁可爱,幸福时刻不我待 我出生在一个叫邶的国家。

这里曾经是一个美好的地方。连绵的青山,秀美的树林,奔流的小溪,还有勤劳而质朴的人们。

可是现在,在敌人的侵略之下,这个美好的国家已经支离破碎了。山脉已不再温暖,它承受不了尸体的重担;溪流已不再欢快,它负载不了鲜血的沉重。

看着邶的人们一批批倒下,我感到心痛和愤怒。 我是邶军的首领,我带领着士兵们抗击敌人,保卫邶国。

可是,每天仍有那么多无辜的人死在敌人的刀刃之下……我,我该怎么办? 今晚又是雨夜。雨夜总会勾起埋藏地最深的回忆。

“那是初夏的一天,我骑着我最心爱的白马来到溪边。湛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与清澈的溪水相映成趣。

花都开了,草都绿了。花的香味伴着青草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初夏的风是温暖的,亲切的,抚摸着天地间万物,也抚摸着我的脸颊。正当我陶醉在这一片闲适中时,耳边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我回头,霎时惊呆了。一个美丽的女子,一袭素白的长裙,宛若天仙。

她微笑着看我,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她,连那一班美景也抛到脑后。我们对望着。

这是我们的初识,从此,我的生命里多了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 回忆总是让人感慨。

拿出她送我的萧管,本想吹一首快乐的曲子,可是一到嘴边,流淌出的却是离别的哀伤曲调。 “邶的美好被打破了。

作为邶军的首领,我必须战斗去了。她约我在城之角楼见面。

我去了,却迟迟不见她那姣好的身影。我焦急地徘徊着。

终于,她从一段倒塌了的城墙后面走了出来,脸上带着泪痕。我知道,她舍不得我。

她递给我一支萧管和一只竹管,竹管里有一株茅草芽。她说她也有一株,作为信物,她还说她会一直等,直到我回来。

我答应会保护邶,保护她,然后,转身离开。我不敢回头看她,我知道她一定在流泪。

我怕看见她的泪水,我也怕她看见我的泪水。” 回忆至此,我哽咽了,曲子也戛然而止。

我不知道那会是我们的永别,否则,我一定会多看她一会儿,不,是陪在她身边。 “三个月后,邶的许多村镇都被攻破了。

我们随着敌人的踪迹回到了我生长的地方,也是我和她认识的地方。然而,这还是我们的故乡吗?房屋倒塌了,还有烧焦的痕迹;地上都是尸体和鲜血,村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

她呢?我发疯似的在村里寻找。我多么希望找不到她,起码说明她还活着。

可是…… 她还是穿着那一袭白衣,静静地躺在一片废墟之中,好像只是睡着了一般。只是,她嘴边那抹淡淡的血痕告诉我,她的确死了。

她手里还握着那株茅草芽。我很想哭,可是却没有眼泪,只有椎心的痛。

我把她安葬了,和我的茅草芽一起,而把她的茅草芽留在了身边。“ 现在又是三个月过去了,可是邶的状况越来越差。

我们都没有失去斗志,我们都执著地要为所爱的人报仇。只是,我们应该怎么战斗? 外面响起了战鼓声,敌人的夜袭吗?我拿上兵器,跃上白马,带着我的士兵,向敌人冲去。

为了保护,为了报仇,这是最后一搏! [评析] 《诗经》里这一篇仅用短短几句对话,便把情人相戏的情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除了以女性口吻来写的以外,以男性口吻来写的诗也很能体现女性在恋爱中开爱的情趣。

如《邶风·静女》这首诗便以男子的口吻写幽期密约的乐趣。 我们今天该如何阅读和欣赏这篇作品呢?关于《诗经》该如何读,闻一多曾经提出两个原则:一是带读者走进《诗经》时代,二是把《诗经》带到读者的时代。

前一个原则是提醒大家注意《诗经》作品的民俗文化背景;后一个原则是要求大家介入作品,把《诗经》作品当成是自己参与或者目睹的事件。或许有些读者认为《诗经》离我们的时代过于久远,理解起来太难。

其实不然。我们觉得《诗经》难,往往是因为存在文字上的障碍。

但只要突破这一障碍,理解《诗经》便不难了。非但不难,反而要比唐宋的文人诗歌还要好懂。

因为《诗经》作品更接近于生活的原生态,读懂之后,我们往往要惊讶于《诗经》作品何以如此接近我们自己的生活。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是介入作品。

实际上,《邶风·静女》是顶好介入的一篇作品,它的故事再简单不过,我们很可以把它当作“郭靖黄蓉初相识”的一幕场景。郭靖、黄蓉是大家顶熟悉的人物,郭靖憨厚实诚,黄蓉机灵刁钻,本篇的男女主人公恰是这样的性格。

所以,大家很可以把作品的主人公置换成郭靖和黄蓉。这样来理解,会容易和有趣许多。

这篇无非是写“郭靖”(我)和“黄蓉”(“静女”)相约在城墙根儿见面以及见面的情形。叙述是从“郭靖”的角度。

他们应该是第一次约会。约会之前,他们曾经邂逅,彼此有美好的印象。

想那黄蓉是何等聪明之人,自然对人生有个很好的判断,郭靖那样憨厚老实,将来断不会欺负、背叛自己,而郭靖的笨拙也未尝不在某一方面激起黄蓉内心潜藏的母爱关怀。这两个人真可以说是天作之合。

黄蓉是心知肚明,早已做好终生相托的打算,郭靖未必有这样的智商,可是爱美之心人。

5 国风·郑风·女曰鸡鸣的作品鉴赏

第一个镜头:鸡鸣晨催。起先,妻子的晨催,并不令丈夫十分惬意。公鸡初鸣,勤勉的妻子便起床准备开始一天的劳作,并告诉丈夫“鸡已打鸣”。“女曰鸡鸣”,妻子催得委婉,委婉的言辞含蕴不少爱怜之意;“士曰昧旦”,丈夫回得直白,直决的回答显露出明显的不快之意。他似乎确实很想睡,怕妻子连声再催,便辩解地补充说道:“不信你推窗看看天上,满天明星还闪着亮光。”妻子是执拗的,她想到丈夫是家庭生活的支柱,便提高嗓音提醒丈夫担负的生活职责:“宿巢的鸟雀将要满天飞翔了,整理好你的弓箭该去芦苇荡了。”口气是坚决的,话语却仍是柔顺的。钱钟书说:“‘子兴视夜’二句皆士答女之言;女谓鸡已叫旦,士谓尚未曙,命女观明星在天便知”(《管锥编》第一册)。此说符合生活实情;而士女的往覆对答,也使第一个镜头更富情趣。就女催起而士贪睡这一情境而言,《齐风·鸡鸣》与此仿佛,但人物的语气和行动与此不同。《鸡鸣》中女子的口气疾急决然,连声催促,警夫早起,莫误公事;男的却一再推脱搪塞,淹恋枕衾而纹丝不动。此篇女子的催声中饱含温柔缱绻之情,男的听到再催后作出了令妻子满意的积极反应。首章与次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对男子的举动作了暗场处理,这样就自然地进入下面的情节。

第二个镜头:女子祈愿。妻子对丈夫的反应是满意的,而当他整好装束,迎着晨光出门打猎时,她反而对自己的性急产生了愧疚,便半是致歉半是慰解,面对丈夫发出了一连串的祈愿:一愿丈夫打猎箭箭能射中野鸭大雁;二愿日常生活天天能有美酒好菜;三愿妻主内来夫主外,家庭和睦,白首永相爱。丈夫能有如此勤勉贤惠、体贴温情的妻子,不能不充满幸福感和满足感。因此,下面紧接着出现一个 热烈的赠佩表爱的场面,就在情理之中而不得不然的了。其实,诗人唱到这个琴瑟和谐的场面也为之激动,他情不自禁地在旁边感叹道:“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恰似女的弹琴,男的鼓瑟,夫妇和美谐调,生活多么美好。诗歌具有跳跃性,此篇的章节和诗句间的跳跃性更大。因而也给接受者留下了更为广宽的想像再创造的空间。关于这两句,张尔歧《蒿庵闲话》说:“此诗人凝想点缀之词,若作女子口中语,觉少味,盖诗人一面叙述,一面点缀,大类后世弦索曲子。”此解颇具创意,诗境也更饶情致,实为明通之言。

第三个镜头:男子赠佩。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丈夫这一赠佩表爱的热烈举动,既出于诗人的艺术想像,也是诗歌情境的逻辑必然。深深感到妻子对自己的“来之”、“顺之”与“好之”,便解下杂佩“赠之”、“问之”与“报之”。一唱之不足而三叹之,易词申意而长言之。在急管繁弦之中洋溢着恩酣爱畅之情。至此,这幕情意融融的生活小剧也达到了艺术的 。末章六句构成三组叠句,每组叠句易词而申意,把这位猎手对妻子粗犷热烈的感情表现得淋漓酣畅。

王质《诗总闻》说:“大率此诗妇人为主辞,故‘子兴视夜’以下皆妇人之词。”此说影响直至清代,故清人论“对答体”诗,大多追溯至《孔雀东南飞》而不及《诗经》。其实,《女曰鸡鸣》是首极富情趣的对话体诗,对话由短而长,节奏由慢而快,情感由平静而热烈,人物个性也由隐约而鲜明。

此篇的诗旨,至此也可以不辨自明了。《毛诗序》谓“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过于穿凿。朱熹《诗集传》以为“此诗人述贤夫妇相警戒之词”,则似有顾头不顾尾之嫌。闻一多《风诗类钞》曰:“《女曰鸡鸣》,乐新婚也。”也有难概全篇之感。统观全篇,实是赞美青年夫妇和睦的生活、诚笃的感情和美好的人生心愿的诗作。

文 | 鸣凤乔

大学时,我喜欢一舍一男生,这是一场无疾而终的邂逅。我以为谁都不知道这事,其实不然,我的举动室友们了如指掌,可他们不说,我就像掩耳盗铃的那个人,滑稽可笑。

唉!有我这样的吗?年少时候喜欢过一个人,却在中年时忘记他的名字。

我真的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只是感觉好像姓李。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比较有型,戴一眼镜,说话温柔,爱笑,脸上有几颗青春痘。

我们这所学校在全国也是比较有名气的,所以能考上这所学校的人,自身就有光环。

他是这所学校的正规军。一舍和二舍的男生都是通过高考,严格考上来的。三舍是正规考上的女生宿舍。四舍是研究生宿舍。五舍是自费女生宿舍。我就在五舍。

他比我高一届,是老乡的同学,老乡又把他介绍给我。

因为是自费生,所以我很自卑。我不知其他同学是什么感受,总之我为自己是一个自费生而自责——为什么高中时不够努力,不然怎么会读自费呢!

刚上大学的时候,曾打过退堂鼓,想再回到高中复习,考一个真正的大学。但总是优柔寡断没有魄力,一拖再拖,这学就继续上了下去。

但是,我却处处感到我们五舍自费生的与众不同。我们吃饭多在便捷餐厅,花现金。而其他大学生们都有指定的餐厅,好像有补助似的,因为他们的餐费很便宜。我们去洗澡,每次一元,他们只需要2毛,手里还有一个红本本。还有教室,我们和正规军上课的教室也是有区别的。当然老师也有区别,我们的老师多是快退休,或者是已经退休返聘回来的。

总之,太多的不一样,让我自卑。我特别喜欢上晚自习,和其他大学生一样混在大阶梯教室里。别人根本看不出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跟他人不一样。

我们自费来的孩子大多家境好,不爱学习,所以很少有人去上晚自习。而我却爱上晚自习,真有些特立独行。

晚自习下课后,我感觉更加孤独,我感觉回宿舍的小路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是我的路,剩余的宽敞的大部分,是那些天之骄子的。

我变得沉默,不爱讲话。认识李同学之后,心里倍感温暖。我去过一次一舍,去找他取他在图书馆替我借的“心理学”方面的书。他来过五舍一次,来取那些我看完的心理学的书。

钱钟书说过:恋爱往往是从借书开始的。

我那时不合群,除了每天背诵那些拗口的俄文句子,就是研究徐志摩的诗歌。

——我爱你美丽的姑娘。

——今天的天气好好啊!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我不知道风从哪里来。

……

徐志摩的诗歌赋予我对爱情的美好想象,而眼前离我最近的李同学,是我对爱情现实的载体。

我开始在餐厅里捕捉他的身影,感觉那背影太熟悉了,不用看脸,背影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

于是我就模仿徐志摩写了一首小诗《背影》

你的背影拉长在路灯下

挡住了路口

却好像横在我的心头

我的徘徊了许久的等候

惊亮了满天的星斗

你的背影融进我的眼里

泛起了涟漪

象一棵树映在爱的湖心

我的春天播下的种子

长成一片风景

后来他给我介绍了一个舞伴,每周末去学校俱乐部跳交谊舞。但我只去了一次,就委婉拒绝了那个舞伴。如果舞伴是他,可能我也会爱上跳舞。

我的大学生活很快结束了,这个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故事也很快被我雪藏。我毕业,工作,结婚,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生活中。

想起这一切,好像是前尘往事,那么遥远,那么不真实。

再后来,我变得健忘,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如果不是室友提起,我真的忘记了,或许过几年连姓什么都不记得了。

 

  《手札情缘》是是美国作家尼古拉斯·斯帕克斯写的一部纯白的爱情小说。也曾被好莱坞翻拍成**《恋恋笔记本》。

    一本洒满昏黄的笔记本上,被一位老先生一遍一遍的讲述。老太太总是静静的听着,好奇的追问结果。在一家疗养院,这样不变的场景每天都会上演。笔记本上,秀美的字迹,记载着发生在那个夏天的爱情。艾丽是富有人家的千金,她随家人来到新伯尔尼避暑。在这里她邂逅了诺亚。诺亚没有钱,却活的很快乐。艾丽在他那学会了自由,得到了欢笑,两人很快热恋起来。然而在艾丽父母的阻挠下,相爱的两个人,就被分开在夏天结束的那一刻。随着诺亚的365封信被艾丽的母亲偷偷藏起,艾丽在7年后终于放弃了等待,打算律师洛结婚。就在她要步入教堂的前一天,突然在报纸上看到了诺亚曾许诺给自己建造的白色房子。一切记忆,全部苏醒……

    这是一本用两个多小时读完却值得回味一生的故事。 简单看上述故事情节,可能会觉得老套,但当你细细品读这本书时,却处处都充满着感动,令人向往,令人回味!作者用笔很细腻,把诺亚和艾丽在一起的那种时光描述的轻松美好而又自然,尤其是那顿螃蟹大餐和第二日诺亚带艾丽乘小船去喂天鹅,尤其的暴风雨来临的时候,艾丽的豪爽,仰头大笑着,似乎很享受暴雨淋浴的感觉,诺亚拼命的划船,企图能够赢过暴风雨的来临,但当看到艾丽笑的那样灿烂的时候,也不急于躲避这场“灾难”,某一时刻,这暴风雨竟有种浪漫的象征……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都恰到好处,仿佛已把自己置身于那种环境……

  爱情本身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茫茫人海中,你会遇到很多的人,可能够走进你心里的往往只有那一个……, 就像钱钟书对杨绛说的那样“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我结婚没想过别人”;就像《手札情缘》中诺亚和艾丽一样,在十七八的年纪,彼此将初夜给了对方,即便是时隔十四年,他们已在不是年少时的自己,可在相处了两天之后,他们还是会爱上全新的彼此,或许是没有忘记,或许是一直爱着,或许是冥冥之中……

  爱情需要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也许是一个意会的眼神,也许是一种精神的契合……总之,是让彼此在爱情中进步,是让彼此感到舒适。 就像杨绛曾给钱钟书写过一封只有一个字的信“怂?”,而钱钟书也只回了一个字“您!”。这便是两位学者的心心相通,杨绛意为“心上有几人?”而钱钟书答“心上只有你!”。就像《手札情缘》中的诺亚和艾丽,少年的艾丽梦想当一名画家,她曾送给了诺亚一幅画得到诺亚的高度赞赏,那是一副抽象画,他却能将艾丽所表达的意境说的头头是道,并对艾丽说她将来一定是一位伟大的画家,还把那副画收藏至再次重逢;而当艾丽画了一副抽象画拿给她的未婚夫洛看时,洛却在仔细研究后无奈的问了句“这画是什么意思?”,艾丽顺便就失去了解释这幅画的情趣。后来艾丽就没再拿起过画笔,当诺亚与艾丽再次重逢时,诺亚很惊讶她放弃了画画,并说了发自肺腑的话去鼓励她不要放弃梦想,这让艾丽感到欣慰,感到前所未有的感动,后来艾丽也真正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画家

    我所感动的爱情不是年少时的激情,而是当褪去了年轻的容颜后,你依旧爱慕Ta那斑白的头发,并且不论疾病或健康都不离不弃…… 全书触动我泪点的地方就是当艾丽得了阿尔兹海默症,失去了全部的记忆,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诺亚是谁,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总之,忘记了一切。并且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恐惧,充满了戒备,感到无比的孤独。即便是这样,诺亚也依旧对她爱的深沉,他愿意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重新与她交流,每天不倦的反复为她讲他们年轻时的故事,这使艾丽的病情比其他患者恶化的慢,甚至有过两次短暂的清醒,这是医生都无法解释的现象, 那我想,这也许就是爱与陪伴的力量吧!

时光安好岁月静好的意思是生活平安宁静为好,现世安稳。透露出作者宁静、恬淡的生活态度。不愿置身于利欲之中,一种和谐的认知态度。

岁月静好出自胡兰成的名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是他对张爱玲的承诺。张爱玲与胡兰成相识时,胡是有妻室的,并且因政治原因曾在南京入狱。按说这样一个有“污点”的男人总会让女人踌躇一二,可是张爱玲却对这一切都不以为意。只觉得爱是自己的,其余的都是别人的,既是别人的便无需考虑。

扩展资料:

胡兰成(1906年2月28日-1981年7月25日),中国现代作家,原名胡积蕊,小名蕊生,浙江嵊县人,张爱玲的第一任丈夫。胡兰成年轻时曾在燕京大学旁听课程,擅长写作,后追随汪精卫,抗日战争时期出任汪伪政权宣传部副部长,因其为汪精卫执笔而被列为著名汉奸。

1940年发表卖国社论《战难,和亦不易》,在中国抗战最艰难的时期鼓吹“和虽不易但也要和”,为汪精卫的卖国行径洗白。1945年日军战败投降,胡兰成借道香港逃亡日本,晚年旅居台湾开课教书,其文学才能曾影响部分台湾文人,1976年因其汉奸背景被迫离开台湾。

1981年7月25日因心脏衰竭死于日本东京。代表作有《今生今世》、《山河岁月》、《禅是一枝花》、《中国文学史话》、《今日何日兮》等。

1944年胡兰成与张爱玲结婚。胡兰成给张爱玲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婚姻承诺,有效期只有四年,最后她称这个男人为“无赖人”。  1947年胡兰成与张爱玲离婚。

灵魂伴侣是前世的夫妻

 灵魂伴侣是前世的夫妻,对于我们的感情生活其实离不开缘分,而缘分的说法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是有很多的相关内容的,相遇相知也是一种缘分,以下看看灵魂伴侣是前世的夫妻。

灵魂伴侣是前世的夫妻1

 灵魂伴侣的相认,在刹那间完成。突如其来的熟悉亲密感,马上让人有了远非意识所知的深切认识。这种亲切的熟悉感,通常只有碰到家庭中熟悉亲近的成员才会产生,也许甚至比这还要深切。全凭直觉,就晓得该说什么话,双方会有什么反应。这种安全感与信任感,绝对不是仅仅相处一两天、一个礼拜或一个月之久就能营造成功的。唤醒这种熟悉感的,也许就是与对方的手掌或嘴唇刹那间的接触。

 伊丽莎白和佩德罗来自不同的国家,文化背景也不相同,从未曾谋面,为何有这样的熟悉感?她们在前世中有着怎样的关联?让我们看一下。

  伊丽莎白的前世

 前世1:小男孩,十二三岁,溺水而死。

 前世2:印第安人,住在佛罗里达。在那一世里,她一生平顺心满意足。到了老年,她才死去,全村的人都来为她送葬。

 前世3:印度女孩,十六岁去世,一生际遇极为坎坷。(这一世学到的功课:爱情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

 前世4:耶路撒冷村子里的女孩,名叫米丽亚姆。父亲被罗马士兵杀死。这导致她自暴自弃,年纪轻轻就死了。

 前世5:爱尔兰女性,遭遇家庭暴力,丈夫竟然是今生交往过的银行家乔治。前世里乔治跟别人打架被人杀死,让她有机会认识了好男人约翰,度过了幸福的余生。

 前世6:十四岁的埃及女孩,祭司的助手,受训准备将来当一个治疗者。和哥哥一起训练,很爱他的哥哥。

 前世7:中国西部草原的女性,族人遭到大屠杀,只有她和少数几个妇女被俘,并被霸占。那一世她的婆婆今生是她母亲。

  佩德罗的前世

 前世1:蒙古男,父母是部族首领,全都被杀。

 前世2:英国士兵,被西班牙部队杀死。(学到的功课:暴力是一种极端的无知)

 前世3:德国红极一时的妓女,名叫玛格达。有个年轻人,做事热情,跟他一谈几个小时,深爱对方,但今生还没找到他。自己为了权势抛弃了他,结果晚年凄凉。

 前世4:僧侣(和尚),仰慕的方丈就是今生的哥哥。出家的话,别人就会娶走他的心上人,无法忍受,打死也不干。后来感染肺结核去世。

 前世5:被士兵拖来拖去拖死了,他的女儿来到了他的身旁,不断地呜咽。情形跟伊丽莎白叫米丽亚姆的那世完全一致。

 前世6:西班牙水手,名叫弗朗西斯科,在异国他乡死于疾病。深爱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那一世的儿子是今生的哥哥。

 前世7:祭司。在这一世里知识渊博,思想极为睿智。教士发明了祭祀制度来取悦神明,但神明怎么会跟人们一样心胸狭窄愚蠢无知呢?他会禁止用动物或人进行祭祀。

 前世8:乡下医生,叫托马斯,40岁左右,在19世纪末期的俄亥俄州。自杀了,因为生活艰难,生不起小孩,妻子离开。

  两人有几个前世确实很明显的交集,很亲密的'关系。

  两人前世的交集

  1、蒙古时代(夫妻关系)

 中国的西边,在那些古老辽阔的草原上,伊丽莎白的族人遭到大屠杀,只有她和少数几个妇女被俘。同样在那些草原上,佩德罗将它们指认为蒙古,他曾经赶回去寻找他的家人及亲戚,结果发现他的族人全被杀光了。

 在那混乱的时刻,他记起了满目疮夷的场面以及自己痛不欲生的心情,他以为他那年轻的妻子(伊丽莎白)已遭杀害。其实她并没被杀死,她被捉到了别的部落,度过了往后的一生,再也没有回到她那蒙古丈夫(佩德罗)结实温暖的怀抱里。在这一世里,两人是夫妻关系,而且年轻时代就是青梅竹马的情侣。

  2、古罗马时代(父女关系)

 远古时代的巴勒斯坦的一个悲伤感人的前世里,伊丽莎白是一个陶工的女儿,她的父亲被罗马的士兵们拖在马后“意外”地弄死了。士兵们也不大在乎他究竟如何。他那遍体鳞伤的身体,那血流满面的头颅,躺在女儿有如摇篮的怀抱里,死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她曾记得在那个前世里自己父亲的名字,他的名字就叫“伊礼”。

 佩德罗的描述和伊丽莎白回忆的内容吻合得天衣无缝。身体形状的叙述,事情发生的经过以及名字完全相同。一个是父亲(佩德罗),另一个是女儿(伊丽莎白)。在这一世里,两人是父女关系。

 在年代悠远的历史里,他们还曾有过哪些共同生活共同分享爱的甜美的时刻?其他几个前世里,两人也可能存在交集。

  3、爱尔兰时代(情人关系?)

 前世里虐待自己的丈夫跟别人打架被人杀死,让伊丽莎白有机会认识了好男人约翰,度过了幸福的余生。临终时,“他就坐在床沿握住我的手,他非常关怀我,又很担忧,他晓得他就将失去我,想起我们曾经共度那么美好的时光,实在不甘心。”

 她停下来,回忆约翰在她床边温馨的情景,她与约翰两人共同享有的那种不可思议的深爱、欢愉和亲密的程度,伊丽莎白只有与自己热爱的母亲在一起的时候,才曾感受过。除了母亲,今生中另一个有如此深爱程度的就是佩德罗,所以这位约翰很可能就是佩德罗。

  4、印度时代(爱情伴侣?)

 伊丽莎白是印度女孩的那一世,“有一位年轻的生意人,通常都和他的父亲以及其他的商旅结伴而来。我们情投意合,彼此相爱。他是个彬彬有礼非常风趣的人,我们常常谈得开怀大笑。我非常希望他能够继续留下来,那么我们就能永远厮守在一起。”可惜天不从人愿。她在十六岁那一年就死掉了。

 她一生凄凉的际遇和痛苦的折磨,使得她的身体早已犹如风中残烛,随即死于肺炎。当她过世的时候,家人陪伴在侧。不过这一世,她学到了一课。“爱情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她轻轻地说道,“爱情在冰天雪地里,在最崎岖坎坷的状况下,也能生生不息开花结果。它到处滋长,永远存在。爱情是四季常开永不凋谢的花朵。” 这位年轻的生意人会不会是佩德罗呢?极有可能。

  5、埃及时代(兄妹关系?)

 伊丽莎白在埃及那一世,回溯了很多。她跟哥哥一起接受训练,相依为命。

 “你有什么家人跟你一同受训吗?”

 “有,我哥哥。我们两人非常亲近,他比我大两岁,他同样也是被挑选来受训准备将来成为一个治疗者与教士,我们住在一起。因为我们父母住的地方离这儿有段距离,所以有哥哥在身旁真好……我现在看到他了。”

 “我哥哥和我现在都当顾问了,”她在那一个前世里往后前进了几年之后,说道。“能够跟哥哥在一起真好……” 她没有结婚,所以她和哥哥几乎就是一个家庭,两人相依为命。后来被流放在荒岛,直到死亡,虽然她的肉身死了,可是她对她哥哥的爱还会继续存在。这一世中,她的哥哥也可能是佩德罗。

 他们在这几个前世中,交集的共同之处,就是深沉的爱,以至于他们在今生里虽互不相识,但灵魂伴侣跋涉千山万水经历了将近两千年,又共同来到了世上。他们一路前来,相距咫尺天涯,相隔也差点儿失之交臂,无法珠联璧合。直到最后灵魂相认,喜结连理。

 除了这几世,佩德罗做德国妓女玛格达那一世,所深爱的年轻人,可能是伊丽莎白;佩德罗做僧侣的那一世的心上人,也可能是伊丽莎白;佩德罗做西班牙水手那一世,深爱的妻子,也可能是伊丽莎白……

 也许他们曾经在过去的几个前世,或全部的前世里都曾共同生活过,不过因为在今生里他们两人都还没见过面(前世回溯时),所以也没办法在那些前世里认出对方。在这一世里没有面孔、没有姓名,没有重大事件可以当路标指导方向,可以将他们以往的生命轮回连接起来。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和某个人特别有缘。通常都是两个或三个甚至四个人。他们出现在不同时代。他们远游时间之重洋,跨越辽阔的空间来和你重逢。他们从另一边来,从天而来。虽然他们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但是你的心灵认识他们。

 我们的灵魂伴侣不一定只有一个。我们的不完美似乎要结合许多的灵魂伴侣——分享我们的喜悦、成长、亲爱,并扩而充之——才能变得完美。原来的灵魂伴侣可能只是一个小团体,但是当我们经历了好几世,体验更多深层经验之后,会结合更多灵魂,团体会越来越大。所以,我们每一世的灵魂伴侣,不只一个。我们爱人的能力能以某种方式让我们的灵魂更完美,其他如莫逆之交、父母、子女等等,也能让我们的灵魂更趋完美。

 灵魂与灵魂之间的关系,就好像一棵有一千个叶片的大树。那些与你长在同一个嫩枝上的叶片,与你最熟悉亲近,你们可共同分享经验——你们彼此之间的灵魂经验。在你们的嫩枝上也许有四、五个叶片。你跟旁边那个枝芽上的叶片也非常亲近,他们与你都长在同一个树枝上,他们与你也相当亲近,只不过比不上与你同在一个嫩枝上的叶片那么亲近而已。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沿着嫩枝、枝芽、树枝、树干,一直往外延伸的话,你跟其他的叶片或灵魂,都有亲戚关系,只是目前亲疏略有差别而已。你们都是这个树干或是这棵树的一部分,你们可以共同分享经验,你们彼此认识。不过,在同一个嫩枝上的树叶彼此最为亲近。

 在这个美丽的森林里,还有很多其他的树木。在地面下每一棵树的生根系统都盘根错节连在一起。因此,即使有个叶片长在森林里另一头的树枝上,它看起来跟你大不同,彼此距离也相当遥远,不过,你跟那个叶片还是有所关连。你跟所有的叶片都有所关连,当然,你跟同一棵树上的叶片连接得最密切。跟同一个树枝的叶片又更亲密了,而与在同一个嫩芽上的叶片则几乎不分彼此,连成一体了。

 你可能会碰到其他的灵魂,他们在前世里虽然跟你长在同一棵树上,可是距离并不是很近。他们可能与你有各种不同的关系,他们与你的交互作用可能极其短暂。即使彼此只有三十分钟的邂逅,对你,或是对他甚至彼此双方都学到了一个宝贵的教训,这是很稀松平常的事。这种相聚持续的时间各有不同——五分钟、一小时、一天、一个月、十年或更长久的时间——灵魂就是这样发生关连的。

 彼此的关系不是以时间来计算,重要的是课业的学习。当你遇到来电的那一位时,无论相聚时间多么短,无论你们会不会在一起,无论最终结局怎么样,都要记住,你们前世曾经是一家人。

灵魂伴侣是前世的夫妻2

  灵魂伴侣,可遇不可求

 有些人终身都在追求着灵魂伴侣,可是灵魂伴侣可遇不可求,最终与其擦身而过,成为了一辈子的遗憾。徐志摩说: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什么是灵魂伴侣,也称为精神伴侣,就是灵魂高度契合,心灵沟通,排斥肉欲,也称为柏拉图式的爱情。灵魂伴侣有几个特点:

  一、一见如故

 钱钟书和杨绛也许上辈子就是夫妻,他们一见钟情莘携手终身。两人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初次偶遇,杨绛被钱钟书眉宇间的“蔚然而深秀”而吸引,钱钟书则被杨绛的“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脱俗吸引。两个人一见如故,侃侃而谈。他们是幸福的,既是夫妻也是灵魂伴侣。

 见到对方的第一面时,你确信几世的轮回只为对方而来,见到对方的第一面时,你确信几世的轮回只为对方而来,从来不是看到对方的能力、才气、多钱、地位、成就,不是因为看到对方的美貌、贤良、温柔,而是因为在对方眼里,你是那么独特、与众不同。

  二、无话不谈

 《欢乐颂》中的安迪与老谭他们无话不谈,表面上是朋友,实则是灵魂伴侣的关系。老谭是喜欢着安迪的,只是老谭内心不够强悍,转而变成蓝颜知己。他们无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互相帮助,遇到事情,都会第一时间跟对方倾诉,对方也会出谋划策,想尽办法解决问题。安迪怕自己有天会走她妈妈的老路,所以提高做好了规划,把所有的财产交给老谭。这样信任有时连真正的夫妻都无法做到,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不是夫妻,胜似夫妻。

 灵魂伴侣,就像是老谭与安迪一样,不是为了结婚而恋爱,不是为了孤独而寻找依靠,不是为了结伴而嫁人,不是为了无力单独面对生活的艰难而找个对象,他们真正体验到灵魂伴侣真正的内涵。他们一起进入生命的真相,疼惜对方的独特,欣赏对方的叛逆,包括对方所有的艰难。

  三、懂得

 林黛玉与贾宝玉当了一辈子的灵魂伴侣,却没有成为夫妻。他们上世缘未尽,今生相遇只是为了续前世的缘。他们都懂得彼此的心,有着灵魂的高度默契。世人皆劝宝玉要读四经五书、考取功名,只有林黛玉懂他,从不逼他读那些混帐书。

 林黛玉与贾宝玉一起哭过、笑过,他们之间的感情剪不断理还乱,哪怕全世界都无法理解他/她,对方也从不批评指责你,她/他只会更加爱你,无条件地与你共同承担和面对,还会努力帮助你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遇到灵魂伴侣,除了缘分,还需要一些运气,灵魂伴侣属于感情的最高境界,此情只因天上有。假如你遇上了,哪怕只是一个瞬间,那一定是你上辈子拯救了宇宙。假如没能遇上,那用收找到彼此相爱的另一半,经营好自己的婚姻,也能遇上幸福。

灵魂伴侣是前世的夫妻3

  一、哪些的爱人才叫灵魂伴侣

 演艺圈的情感总令人觉得不安稳,但是一对明星夫妻却演译了什么叫灵魂伴侣。她们就是说吴京和谢楠,她们在另一方最穷困潦倒的那时候,依然相爱相守、无偿地兼容,只由于深深地明白另一方愿意哪些。

 灵魂伴侣可遇,也可求。每个人期待守候自身踏过一生的另一半是自身的灵魂伴侣,它就如同匹配的锁匙和锁。曾感觉自身是天生孤单的,而一旦被一把锁匙开启了自身的心锁,此后觉得在这一世界上走动多了一份温暖的借助。那麼真实的灵魂伴侣,常有什么特点呢?

 1、相互间有相近双胞胎宝宝的一见如故;

 2、两人在一起的那时候,自身觉得到安稳与被维护;

 3、想要为另一方努力大量的勤奋,另外有长久走下来的信心。

 假如人们遇到了哪个一拍即合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好运,还记得要好好地爱惜;但临时没有碰到都没有必需气馁,由于针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一 Ta 更有将会就在你旁边。必须相互在磨合期初中会相互支持与了解,真心实意表述对另一方的高度重视,及其找寻相互的快乐。

 不管那人是我现在的恋人,还是处于“盆友与恋人边沿的特别的人”,真实的灵魂伴侣,两个人中间并不是没有争执的,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步调一致,只是真实明白在爱以后的相互成才。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表现了这群由那个腐败的社会造就的知识分子腐朽、空虚、虚伪的灵魂,描写了他们因为缺乏进步的社会理想而导致的精神上的彷徨、苦闷和困窘。小说淋漓尽致地揭露了造成这类人物悲惨命运的污秽社会环境,从而宣告了一个时代的即将结束。此部小说一问世,钱种书便以光芒四射、才情横溢的笔墨震惊了读者,震惊了像他一样正在从事小说创作的同行。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时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诃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处没什么用,但是像针灸似的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得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事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子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形象巧妙的譬喻的成功运用,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讽刺效果。有人统计,《围城》中精妙的譬喻多达数百条,这些巧妙的譬喻,夹带着机智俏皮的讽刺,在行文中来得是那样自然妥帖,仿佛不期而至。如:方鸿渐的父亲不赞成他与苏文纨的婚事时说的一句话:“人家不但留学,而且是博士呢。所以我怕鸿渐吃不消她。”好像苏**是砖石一样的硬东西,非鸵鸟或者火鸡的胃消化不掉的。比喻幽默,回味悠长。

  再如:方鸿渐与鲍**在回国途中上岸到西菜馆吃的一顿饭中“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两人吃得倒了胃口,谈话也不投机。把西菜馆的饭菜质量用诙谐的比喻描绘得淋漓尽致。究其原因,来源于钱钟书作为文学家丰富的想象力和渊博的学识。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副副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菱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象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暗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及,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饶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会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弛向更广阔思维空间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

  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库府报效几万磅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精神。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

  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子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父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边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写出了鲍**的行为放荡,惹得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有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著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索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术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 。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之卒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买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化,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出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种才过就到汪家。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处处随口凑趣。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有谈得来得人,待在这儿真闷。”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然要辛楣坐,辛楣不肯。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沾在椅子里”,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绘状心理,逼真如画。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买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了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真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相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战的心理战。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忌之情。结果让方鸿渐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战,各不相让: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 慎明的嘲弄讥讽;更有趣的是 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睛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他拾起眼睛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 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对 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语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 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围城》所表现出来的进步的思想倾向和高超的艺术技巧,不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同时奠定了钱钟书在中国现代小说作家群中不可忽视的地位。正如钱夫人—杨绛女士所说,钱钟书的“稚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1993年10月8日,在新西兰北部一个只有两千人的小岛上,大陆“朦胧诗”诗人顾城,杀妻后自缢于一棵大树之下。其妻谢烨,则倒卧在岛上的一条小径,头部被丈夫用斧头砍伤致死。而他们,曾是让世人羡慕的郎才女貌一见钟情的神仙眷侣。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写下这名句年少即成名的诗人顾城,没有找到光明,而是让身边人和自己,陷入了永恒的黑暗。

到底是怎样的开始,把这对昔日曾深爱对方的恋人引向了这样的结局?

顾城与谢烨的爱情源于火车上一场美丽的一见钟情式邂逅。

1979年夏天,顾城在一辆从上海开往北京的火车上遇见了自己的女神,从此开始了他们这场绝世之恋。

那天,21岁的谢烨登上了这俩火车,紧挨着她的是一个带着高帽子的清瘦青年,他就是顾城,一个在当时凭两首短诗而红极一时的“童话诗人”。

顾城在车上画画,画了一个又一个人,画完了身边所有的人,唯独没有画谢烨。后来他告诉谢烨,因为女神的光芒亮瞎了他的眼。

当时没有手机,没有微信。顾城把自己的地址写在一张小纸条上,临下车的时候急急忙忙塞给了女神。

追求谢烨的时候,顾城在谢烨家门口的箱子里躺下,赖着不走。这种名人追求的杀伤力,几乎没有哪个姑娘可以抵挡。

天才诗人和文艺女青年就这样恋爱了。他们开始写信互诉衷肠,共同写下了厚度等于两部长篇小说的文字。

1983年,他们结婚了。 他俩如同连体婴,固然是因为如胶似漆,也是因为当顾城离开了谢烨,会处处碰壁,就像一个巨婴。

顾城生活能力欠佳,也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曾形容自己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偏执的人,喜欢绝对。”熟悉的人形容他:天真、内向、偏执、才华横溢而自私。

而所有认识和见过谢烨的人都说,她美丽,聪明,善良,行事落落大方,跟顾城正好是两个极端。

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起,谢烨就无微不至地照顾着顾城。

1986年,婚后的第3年,顾城不仅写下许多超凡脱俗的名诗名句,还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他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哲学家,开始赢得国际声誉。

在一个诗会上,22岁的北大女生英儿,第一次见到了顾城和谢烨。单纯的谢烨彻夜跟她讲述,她和顾城这份爱情的完美。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英儿深受感染。“为什么不是我”这个机灵漂亮的女孩子,发现自己爱上了顾城。

1987年,顾城和谢烨要去德国开会了,就在临走的前一天晚上,他们俩和英儿见了一面。

英儿和顾城面对面地坐着说话,谢烨在一边翻看着杂志。接下来发生了匪夷所思的事情,英儿跟顾城表白了。

就在谢烨的眼皮底下,他们俩说了几个小时的话,谈到了《聊斋志异》和那些凄美的故事,顾城心动了。

在顾城的眼中,一个男人,一生当中可能遇到两个非常完美的女性,而她们又如姐妹一般相爱,便是此生的终极理想。

对这份三角恋,谢烨选择了包容,也许她认为,如果爱顾城,就应该包容他的一切,无怨无悔。

和顾城表白后,英儿留在国内,他们开始通信,一写就是三年。

1988年,顾城和谢烨前往新西兰激流岛,定居在这个如世外桃源般的小岛上。

谢烨尽自己所能的照顾着顾城的饮食起居,既是妻子,又是保姆,既是知己,又是助理。荒谬的是,顾城连妻子对儿子的爱都嫉妒,表示不想要儿子来分享她的爱,为了迁就顾城,谢烨同意把儿子送到岛上一个土著酋长家里寄养。

为了让顾城开心,谢烨也同意顾城的请求,让英儿与他们共同生活。于是英儿于1990年到了激流岛,开始了“三人行”的生活。关于这其中缘由,在采访中,谢烨说她不想顾城伤心。

“英儿对他那么好,我很同情他们之间的感情,成全他们未尝不可。从道理上概念上来说,此事不通。但直接从人性角度来看,就通了有人说我很傻,甚至怀疑我是否根本不爱顾城,其实我是太爱他,才为他们做了很多牺牲。哎,谁也说不清爱是什么东西。”

1992年,顾城和谢烨受邀,前往德国讲学。

英儿在岛上认识了一个50多岁的英国移民。顾城谢烨离开后,他向她求婚。抓住这个机会,英儿结婚,溜去了悉尼。当顾城发现英儿走了以后,几近疯狂。他写了一本书《英儿》描述对英儿的感情和强烈的思念,这让谢烨感到深深的悲伤与绝望。

后来,一个拯救她的人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大鱼,谢烨开始跟他交往。是因为爱,还是报复,或者是孤单无助?我们无从知晓。

顾城发现以后,极为激动,曾经对谢烨动手,掐她的脖子,还惊动了警方。

1993年7月,两人重新回到了激流岛,他俩开始讨论离婚。谢烨的态度很犹豫,顾城情绪也非常波动,他无法面对这个即将会失去谢烨的现实。

1993年10月8日,姐姐顾乡在顾城的房子里写作。突然,外出的顾城回来了,像往常一样,先洗手,然后他说,“出了点儿毛病。我现在去死,你别拦我。”他的脸色变得死灰,对姐姐说,“我把谢烨给打了。”说完他就冲出去,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而谢烨躺在草地上,头上流血,被送到医院几小时后,不治身亡。

顾城诗中曾写道:“你不愿意种花,你说,你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这仿佛是对他们爱情的一句预言,他们的相逢,成了一场错误的邂逅,和悲剧的开始。

他们的爱情悲剧缘于双方个性的悬殊,以及爱的不平等。顾城的爱过于自私和依赖,而谢烨则爱得太卑微,卑微得失去了自我,甚至让自己低到了尘埃里。而这,都不是爱情的长久之道。

无独有偶,同样一见钟情的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惊心动魄的爱情,结局也教人唏嘘。在还未离婚之前,陆小曼便与徐志摩陷入了热恋,徐志摩为了她更是疯狂到不惜抛妻弃子与违抗父命,最终在多方斡旋之下,两人于1926年结婚。

用郁达夫的话说:“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还顾得了伦教钢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

婚后,徐志摩的父母一直不承认这个“伤风败德”的媳妇,陆小曼便用加倍任性,来证明自己在丈夫心中的地位。陆小曼不愿随行前往有“情敌”林微因的北平,用夜夜笙歌来麻痹自己,且故意和别的男子暧昧,看在徐志摩眼里,却都是痛惜的宽容。徐志摩爱得如痴如魔,为了陆小曼,他辗转不停的辛苦授课,甚至做房屋中介赚取几个大洋,来应付陆小曼奢靡的生活。

最终,爱的不平衡让他们的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恋走上了绝路。性格差异以及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不同,夫妻俩吵闹的次数逐渐增多。在一次争吵后,徐志摩悄然离家,乘飞机飞往北平,不料中途飞机失事,一代才子就此猝然殒落,他们的爱情也最终没能逃过悲剧的命运。

其实,爱情最好的模样,应该是若爱他,就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他,并且给他自由。应该是代表着相互的理解和体贴,双方的付出与回报,彼此的尊重与扶持。也应该是如泰戈尔所说的“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就如同《致橡树》里所歌颂的一样: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

钱钟书与杨绛先生的爱情便是如此,一生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彼此成就。杨绛生孩子住院时,钱钟书常常苦着脸来汇报“我做坏事了”。他有时候打翻了墨水瓶,有时候砸了台灯,有时候不小心拔下了门轴上的门球,杨绛也会宽慰他说:“不要紧,我会修。”

杨绛爱丈夫,胜过自己,她也了解钱锺书的价值,愿意为他研究著述志业的成功、充分发挥他的潜力和创造力而牺牲自己。她的爱不是盲目的,是理解,是支持,也是一种无私,而钱钟书对她的爱同样如此。于爱情而言,对彼此的理解愈深,感情也就愈好。他们对彼此的理解与支持,让双方在人生的道路上均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才是真正伟大而美好的爱情。

爱不一定要如同夏花般绚烂,也可以如秋叶之静美,不一定要一见钟情般轰轰烈烈,也可以如日久生情般细水长流。

爱不是毫无底线的包容,也不是不顾一切的付出,爱是奉献,是自由,是理解,是呵护,是彼此的依靠,更是相互的交融。

美好的爱情,就像加工一份艺术品,要用一辈子来雕琢,也值得我们终生去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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