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邂逅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以邂逅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第1张

邂逅黄昏

我喜欢黄昏。

每当这时,就觉得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了,觉得世界不再那么躁动。

太阳不声不响的缓缓的往大山背后躲去,生怕响动太大而影响了这个世界的宁静,但她那浓重红色的长长的裙裾却因为太飘逸而妙曼的在西边的天际收拢。那慢慢消失的感觉给黄昏增加了神秘,似乎人们一天的疲惫随她而去,似乎人们心里无数的遐想随她而来。

我喜欢黄昏给我带来的感觉,喜欢在那种感觉里散步,尤其喜欢在春天的黄昏遛达,到田间小路遛达,追逐黄昏仅存的太阳的一摸余晖,就好像可以沿着那一抹余晖去旅游天堂;到树林遛达,余晖遗落在才冒嘴的嫩芽上,给树林捈出了深深浅浅的亮色,小鸟在斑驳的亮光中飞飞落落,说说唱唱,使得宁静的黄昏的树林平添了几许神秘。一次一次的黄昏遛达总能给我带来不同的感受,留下不同的印象,一人一事一物总可以那么鲜活的留在记忆深处,甚至终生不忘。我想问:我记忆中的你现在可好

这是一个挥之不去的记忆。

去年清明节的黄昏,我信步到了郊外的一座小山脚下,满山坡都是松柏树,新绿散发出浓郁的香气。我看看黄昏的西天,又看了看小山坡,眼前是那么的寂静,只有春风吹着松枝唰唰的响,于是我开始往高处而去。

在松枝的摇曳声中我隐隐感到了有一种什么声音时时夹在风声中。我停下来想分辨清楚。终于听出那是一首曲子。我开始好奇起来,寻声而去。我爬了一会山坡,看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为了不惊扰她,我蹑手蹑脚的绕到了她的后边,在不易被她发现处站住了。她站的对面树上挂着一件很大的风衣,面对风衣她一遍又一遍的用小提琴拉着《圣咏》。我心里暗想,连哀悼亲人的方式都好浪漫啊!我驻足远处不禁想,她为什么反复这支曲子?是已经天堂的人生前喜欢?是请求天父庇护亲人?是她在其中寄托哀思?遐想中不知道曲子什么时候停止了,却发现拉琴的她倒在了地上,倒在了冷风中。我急忙过去,扶起泪流满面的她,只觉得她疲惫的绵绵软,悲痛的沉重重。

她略有平静的时候摘下了风衣,叠好抱在背包中。我执意帮她拿了小提琴,陪她一起下山了。天已暗,下山的林间小道上已经是人迹稀少了。一路上我们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临别点头道别。

我不知道那男士风衣的主人是她什么人,父亲恋人或是好朋友都不必询问,就那份悲痛欲绝就足以见证那份情深深意切切了。我担心她会因经不起太大的打击而患病,更担心她会从此一蹶不振而颓丧。

这以后我黄昏遛达的时候不免偶尔想起她,想她今日可好。人总是这样,一旦有什么好奇心还没有得到满足,便会想方设法。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几次去那片山坡松柏林,希望再度邂逅她,但都没有如愿。我的好奇心是那么的执著,希望终会有一天在这片留下记忆的小山林再度听到了那首旋律。

转眼两年就过去了。一次我去一个画廊,看到了一幅油画《黄昏天国乐》。在树林里,一女子拉着小提琴,还有一象母亲的女士伴着琴声在歌唱。太阳的余辉抹在了她们的身上和她们面前的墓碑上。整个画面没有任何萎靡。我忽然觉得这场景好眼熟。蓦然间我想起来了,这不就是我曾经在松柏林遇到的那个场景!莫非作者是她!我下意识的往四下寻找。一细高个女子走过来问:“你看中了哪幅?”我眼前一亮--就是她!我在松柏林邂逅的她!她看我的眼神有些不解。我指着《黄昏天国乐》问:“这幅是谁画的?”“都是我画的。”我知道因为她当时太悲痛了,所有对我没有印象。此时我在她的表情里再也找不到悲伤,却看到她满怀信心,满脸快乐的状态。我曾经的担忧释然了。原来这是位坚强的女子。

我看了她全部的作品,每一幅画面都传递着积极的健康的思想,表达着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

我坚信她是珍爱生命珍惜生活的人。她以这样的生活态度给世人创造了美丽。她是美丽的人。

尽管生活并不尽如人意,尽管现实会给我们意想不到的打击,但如果选择积极的生活态度,生活就会变得美好,世界也会因为一张张笑脸的灿烂而充满阳光。

题目:

在感恩中邂逅(

墨香)

“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有谁看出我的脆弱。我来自何方,又情归何处,谁在下一刻呼唤我”。

  在《完美之声》光盘中,有一首歌叫《感恩的心》,每次听到它,唱起它,我都会在内心经受一次爱的洗礼和震撼,它让我一次次地拷问自己:我是谁我来自何方,去往何处也许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确是一种偶然,就像一颗尘土任意飘荡,风住尘息之后,才降落此时、此地、此家。没有人知道自己的归宿到底在哪里,人生并非命中注定,苍天有时也会捉弄人,人的生命是可贵的,又是脆弱的,但不是无所作为的。不管怎样,不管来自何方,又将要去向哪里,存在就是价值,感恩才知惜福。

  “天地虽宽,这条路却难走,我看遍这人间坎坷辛苦。”

  人生注定离不开奋斗,充满着艰辛,人生之路也会荆棘遍布。一帆风顺、平步青云只不过是美好的愿望罢了。人总是幻想着征服世界,但我们要知道,欲征服世界,先要征服自己。与其感叹人生苦短,不如在奋斗中延长生命。天地虽宽莫如心宽,心宽就会有梦想,有梦想就会有奇迹,因为有梦想的人心中常存感恩的心。

  “我还有多少爱,我还有多少泪,要苍天知道我不认输”。

  人类因为有了梦想而伟大,人生因为有了爱心而精彩。人生也会时刻伴随着泪水,有时喜极而泣,有时顿足捶胸,有泪未必非豪杰,但人生决不可认输失志。人生其实充满了探索,也充满了成功和失败。有人失败了,总会怨天尤人,抱怨上天的不公,其实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不放弃、不认输,终有所成。成功者决不放弃,放弃者决不成功,成功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我要成功。成功的人懂得珍惜,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会天长地久。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此时此刻,身为完美人,我无比自豪,因为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公司,感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给了我们生存的勇气和奋斗的力量。

  音乐又响起来了,我又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一次邂逅高一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次邂逅高一作文1

 秋天是什么样的?有人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是农民脸上灿烂的笑容。"有人说:"秋天是悲凉的季节,是满地落叶的惆怅。"而我认为,秋天是多样的季节,有喜悦,也有惆怅与悲凉。我的这个认识来源与我与秋天的一次邂逅。

 那年的秋天,外公去世了,我悲恸无比。怀者痛苦的心情,拖着沉重的脚步,我踏入了秋天。眼前的秋天在我的眼里显得特别昏暗,落叶飞舞,离开了生它养它的枝干,犹如一只飞蝶轻轻飘落,最终躺在了同样给予它生命的土地上。落叶归根,它的一生就如此匆匆消逝,我并不知道它对这个世界会有多少留恋,也许归根是它最满意的选择。顿时,晶莹的液体从我的眼角轻轻滑落……

 我又怀着对落叶的思念继续徜徉在秋色里。突然,我眼前一亮,看到了对面山上火红的一片。哦,我记得外公跟我说过,对面山上有一片枫叶林,每逢秋季,茂盛的枫叶会变得格外红,向秋天展示着它们的生机,这正是枫叶最鼎盛的时期。枫叶在这金秋时节会显得如此耀眼,不仅是因为它们的火红,还因为它们与其它树不一样,它们不是只可怜地凋落,它们还向世间展示着生命的独特,发出最耀眼的光芒。

 我继续前行,想与秋天更亲密地接触。这时,一位扛着农具的农民向我走来,满脸笑容。我问他为何如此开心,,他告诉我,他的庄稼今年有了好的收成。他这一说提醒了我,秋天也是金灿灿的季节,是个收获的季节。春天的耕耘在这个季节有了收获,庄稼上金灿灿的稻谷也向人们展示着它们与自然的顽强拼搏,展示蓬勃的生命。

 霎那间,我已全面地认识了秋天,秋天不仅有飘零的落叶,还有火红的枫叶,金灿灿的稻谷;秋天不仅有生命消逝的惆怅与凄凉,还有成熟生命的顽强与生气勃勃,它们将向世人与前辈展示它们的蓬勃生命,让世间因生命的奋进而精彩!

 人生不也是一样吗?"人有悲欢离和,月有阴晴圆缺。"人生难免有伤心与失意,让我们的心灵跨过这道障碍,就会收获另一份感动。

 我与秋天有过一次邂逅,这一次的邂逅,不仅让我全面地认识了秋天,还让我领悟了人生。邂逅,能让我们更好地成长。

一次邂逅高一作文2

 生物课上,一只蚱蜢直挺挺地躺在我面前,大眼中生命的光芒已经熄灭。而手中拿着各式刀具的我和其他同学一样,用雕塑般呆滞的目光看着它,丝毫未见对逝去生命的惋惜之情。

 刀切向蚱蜢的时刻,骤然间我仿佛被惊醒一般,脑中莫名地想起童年时与虫的一次次邂逅。

 春日,蚕食桑叶。养蚕是童年里的一大乐趣,也是我对责任的最初体验。蚕不会发声,但我总将蚕食桑叶时悦耳的沙沙声当做蚕演奏的小提琴曲,当做是娇弱的蚕对幼小的我的回报之声。有一天我的蚕被我失足踩死,当时心里如同灌注了苦水一般苦涩和沉重。即便是几个月的交情,也足以在心中留下深刻烙印。我在那时开始真正体味责任的伟大与沉重。

 夏日,蝉声喧噪。记忆里我总好不厌其烦地问着这曲奏鸣曲的演奏者,而母亲——她的耐心始终如一——总告诉我这是蝉的杰作。躁动的空气经蝉鸣的抚摸骤然平静下来,好似听到了缪斯女神奏响的华丽乐章。当时我在忍受练琴的痛苦,音符如子弹般打到心的湖面上,把湖弄得躁动不安。谛听这些作曲家的乐章,我重拾了对音乐的喜爱,练琴的痛苦没有降低我对音乐的执着。

 秋日,蟋蟀长鸣。好斗的蟋蟀曾是父辈的玩物,也是令农夫咬牙切齿的害虫。而我愿将它作为一位与蝉同样伟大的音乐家。但是蟋蟀带给我的不是音乐方面的启迪,而是对生命的尊重。那一天,当我在家前的花坛中抓到一只蟋蟀后,我将它关在一个小盒子里,扼杀了它的自由。它发出了悲伤的长鸣,向世界倾诉失去自由的苦楚。受了这声音的感动,我放了它,却收获了对生命的尊重。

 冬日,百虫俱寂。我的童年中有许多没有虫鸣的冬日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虫鸣也必将在我的生命中淡化,变成微不足道的碎影。但是,对童年的那份回忆,以及虫鸣带给我各式启迪,都不会幻灭成泡影。只是童年对虫鸣的无尽想象力已不复存在。

 思绪重新回到实验室,眼前的蚱蜢已无法发出属于它的虫鸣。

 童年已逝,虫鸣远去。

每一个陌生的转角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题记

  人生就是两条直线,有时平行,有时相交,也许交点的相汇就是瞬间的离别。有是我们想抓住所有,但却忘记我们只有两只手。无奈,不经意间许多美好的记忆和我们擦肩而过,随风而逝。然而,一次的擦肩而过就再也见不到了。

  若人生中如初见,又何须感伤离别?可人有悲欢离合。月亦有阴晴圆缺。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你还是离我而去了。时间却往往如精准锋利的刀片用最残忍的弧度在我曾以为坚不可摧的友谊上拉出一片鲜血淋漓。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究竟是你变得陌生了?还是我变得连自己也看不透了?

  时间真的能够改变我们吗?有人说,人与人相处时间一长必生时间的迸发症,猜忌、背叛、出卖。如果,如果我们将彼此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是不是不会因为这样的心思而受到伤害了?但那毕竟只是如果,因为我无法保证你会将我看的比自己重要。我始终都知道我说的是如果。

  不是每一个人在蓦然回首时都有机会看见灯火阑珊处等候的那个人,于是只能在回忆里寻她千百度。因为寻她,所以必修学会坚强。

  然而当泪水一次又一次的打湿了枕头烧断的梦,强忍着的痛到了慢慢陌生的青春,年轮映下了苍老的痕迹。因为总是天长地久的东西其实就在转身与刹那间便不在了身边。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原来,拥有友谊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蔷薇花总有刺。友谊的悲哀莫过于你把一个人当成你最好的朋友,但她并没有象你一样把你当成她最好的朋友。

  一个人太相信自己或是太相信依赖某个人,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都一股脑的寄托在他们身上,最后伤及你的人往往就是你认为最相信、看重、依赖、放不下、最在乎的人。有时候与其说无法放下,不如说不想放下。但是,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事,就在我们恋恋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黑夜,同样的我,仰着同样的角度,看着同样的星星,身边却早已没有了同样的你。

  也去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我们永远都不会遇见第二个你、我。所以,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罢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友谊真是一件奢侈品。

  在下一秒的转角,我又会遇见谁?

邂逅简爱

清晨,太阳羞涩地露出了半边脸,天空仿佛被染色了,不多的阳光却给天空抹上淡淡的红。小鸟迫不及待地在树上蹦蹦跳跳,不倦不厌地展开歌喉。树木经历了一夜的黑暗与宁静后,好不容易迎来了又一天的光明,贪婪地毫不犹豫地把身躯面向太阳。叶子在阳光的抚摸下呈现出那光亮的绿。小草则被晶莹的露珠压得透不过来,年纪轻轻便“驼背”了。

  “咯嘞——咯嘞——”远处传来一阵有有规律的马蹄声。不久,在依稀的晨雾中便渐渐出现一辆马车的模样。我坐在颠簸的马车里,体验着这19世纪的马车与现代汽车的区别。

  当我还体味着“马车风情”的时候,“吁——”的一声,马儿仰天长啸,马车也立刻停了下来,吓得我身体向前倾,又在像被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拉了回来一样,仰到后面。

  几分钟后,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年轻女子一边撩着裙摆,一边优雅地上了车。我定睛一看,不禁有些惊讶。啊,是简·爱!

  只见她的眼睛通红,眼里布满血丝,脸色苍白。她上了马车后,还留恋地回头看了一下那座美丽的城堡。当城堡的影子消失在她眼中时,她才慢慢转过头来。简·爱似乎在出神地想着一些东西,一只手紧紧地攥着那陈旧行李箱的手提。看着她疲倦的眼神,实在令人怜惜。她欠着身子,单手托着下巴,双目闭合养神,突然的那么一瞬间,晶莹的眼泪调皮地从她的脸颊滑下,形成一道美丽的弧线,响亮地滴在手背上。

  按照书上讲的情节,现在应该发展到简·爱发现了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的事实后离开了他。我个人认为,像简·爱这样善良的女性,不应该更能理解别人吗?为什么她为了自己的理智而放弃了原本的幸福?而且她也知道罗切斯特不再爱他的前妻了,简·爱应该宽容和原谅他的。于是,我试图劝告她。

  我轻轻地拍了她一下,她的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也许是我打扰了她的沉思了。我疑惑地问:“简·爱**,你为什么要离开他?他是你的最佳侣伴啊!”

  简·爱有些愕然地看着我,因为她不知我是何人,为什么会认识她。我不理会这些,只求我的疑问能得到满意的回答。她一定知道“他”指的是谁,然后淡淡地是说:“我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是真的,我多么想用我的爱去抚平他以前所受的委屈和恐怖的回忆。但是,良心与道德准则无时无刻充斥着我,要求我要战胜这些复杂的情感。这种内心深处的理智驱使我要离开他!”

  她似乎有些激动,等她的情绪稍微缓和后,我又对她说:“虽然理智要求你这样,但你一定能理解他的苦衷的。你不是说他有着一段委屈和恐怖的回忆吗?如果你走了,他会十分伤心的,这难道不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吗?”

  简·爱憔悴的面容惹人心酸和怜爱,她又说:“我能理解他,但你一定不能想象,我一度沉浸在幸福中,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的事实无疑给了我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我在思想上挣扎了许久,我不能违背心中的意愿。否则,我带着虚伪的面具去接受这一切,装作不介意的话,我和罗切斯特先生都会十分辛苦。与其这样,不如我离开。”

  我终于理解简·爱的想法了。是的,正如她所说的“良心与道德准则无时无刻充斥着我,要求我要战胜这些复杂的情感“,她是一个追求平等自由与幸福的新女性,即使罗切斯特先生深切的爱也不能束缚她。也许她认为暂时的分别可以使两人的头脑都恢复清醒。简·爱十分自尊自爱,尽管她知道罗切斯特先生与其妻子名存实亡,但理智始终战胜了情感。

  简·爱始终不知道,在她离开后的不久,灾难就降临到罗切斯特先生身上了……

一年前的那一次邂逅,我认识了它,它在我心中播洒了爱的种子。

“哎,终于把作业写完了!”一时兴奋的我大专地把这几天的不痛快都吼了出来。“该做途径呢?玩电脑游戏,不行,现在太累了,看电视又太无聊。“我正愁着干什么时,一个点子涌了上来。”对了,去散步,可以散散心。“我走到广场上,大妈们在跳广场舞,小孩在溜旱冰……好不热闹我在这气氛中,心中的许多烦恼已经悄悄地逃走,心情也好起来了。这时,我感觉背后有人在跟踪我,一回头没有人,然后一转身,就看见一个小家伙坐在我的面前,“这是谁家的狗啊?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在附近看了看,并没有找到小家伙的主人。它好像饿了,叽叽直叫,我买了点面包给它,它狼吞虎咽地吃个精光。然后,就围着我转,“小家伙,既然没有找到你主人,那就跟着我吧!”它好像听懂我说的话,对我叫了几声,好像是在答应我的话。

回了家,妈妈开始很不想让我养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只有答应。“对了,儿子你有没有给它取名字?”“哎呀!”我拍了一下脑袋说:“我忘了,就叫它Lucky吧![经十分幸运的遇见了我。“”嗯,儿子,快帮它洗一下澡,流浪狗身上的气味很不好受,而且有很多细菌。“”遵命!“我兴奋地抱起我的‘小狗’跑进洗手间。放满水后,它死活都不进去,我调了半天的水温,它才昂首挺胸地走进去。这还没完,给它洗的时候到处跑,好像有点害怕的样子,好不容易洗完了,它一溜烟又跑到床下打起了滚,不一会儿,身上又脏了,我又给它洗了一遍,终于好了。我对着妈妈诉苦,妈妈反说:“让你受点苦也好,你小时候还光着屁股到处跑,还跑别人家里去了。”“以前的事就别提了。”我反小狗抱到我的房间里,一起嬉戏

到了晚饭时间,爸爸回来了,我把如何捡到小狗的事和老爸说了一遍,老爸也同意我收养它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Lucky度过了快乐的一个月。一天,突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了门,一个陌生人站在我的面前,Lucky跑了过去,我明白了,他就是Lucky的主人,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把它还给别人。我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不得不这个现实。

一年前的邂逅。它种下的种子已经变成了大树,我也因为那件事而真正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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