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坐井观天故事新编 作文
坐井观天故事新编生活在一个住处闭塞的地方,不与外界接触,很容易造成坐井观天,赶不上时代的步伐。后文故事中的青蛙就是这样坐井观天。
从前,有一只青蛙,一直生长在一个废井里,在一个小块的礁石上,只有一些杂草陪伴着它,它看不到外面的一切,很渴望看到外面的世界,但是它只能仰首眺望井口上面的一角天空。有一天,一只从东海来的大鳖经过这里,把头探入废井往下望。青蛙看到它很高兴,就得意地说:"我比你要快乐,我独占一坑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人管我,看我多自由啊!”鳖听后,也想下去,可是左脚一迈,退不能退,进不能进,对青蛙说:“你这是什么破地方,我的家乡在东海,那里非常大,用一万里那么远与它来比,也不能形容它的广阔;用八百丈那么高来比,也不足以探明它的深度。住在大海里才真的是快活呢!”青蛙在井里听了鳖的话,不相信,认为说得是假的。过了几天,一直从南方飞回来的样子落在井边休息。青蛙看到它也很高兴,骄傲地对它说:“我比你要快乐,我独占一坑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人管我,看我多自由。”燕子听后,觉得它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说:“你还不知道天空有多么宽广吧!用十万里那么远与它来比,也不能形容它的无边无际;用一万丈那么高来比,也不足以探明它离地面上的高度。我每天都能在天空中自由地飞来飞去,那才是自由呢!”青蛙听完燕子的话后,还是不相信。过了一个月后,突然间发了一场十年难遇的大洪水。洪水冲到了井里,让青蛙浮上了水面,才发现鳖和燕子的话是对的,自己真的是太无知了,还向它们炫耀自己有多自由,原来自己才真是坐井观天啊!
『贰』 小学四年级作文题目灰姑娘故事新编300字
幸福是否仅仅抄是物质满足当然不是,幸福不是吃喝快乐的简单并凑,也不是个人私欲的肤浅满足财富拥有者有时并不快乐,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无法与快乐画上等号因此,单纯的物质满足不是真正的幸福
人们是否把幸福的天平倾向于精神的满足,孔夫子见“有朋自远方来”即“不亦乐乎”;五柳先生爱读书,“每有会意则欣然忘食”;醉翁饮酒而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于是钱钟书先生提出的”一切幸福的享受都属于精神“被世人视为真理,但仔细想,觉得精神上的满足也存在缺陷,有的时候甚至显得苍白无力
我常常看到给人带来幸福的音乐者在
『叁』 乌鸦与狐狸的故事新编的作文
乌鸦和狐狸故事新来编
话源说狐狸把乌鸦辛辛苦苦弄来的肉“偷”走了,乌鸦一直耿耿于怀,一直想报复一下,她冥思苦想了半天,终于想出来一个妙计。
说来也巧,当天她就碰见了狐狸,幸好她有备而来,嘴里叼了个酷似肉的红石头。狡猾的狐狸看见了,对着乌鸦说:“美丽的乌鸦**,您好!您真漂亮,穿着发亮的燕尾服,唱一首歌,能让人听得醉…。。”狐狸清了嗓子,说:“我深深抱歉上次的误会,请你原谅我吧,不过我想听听那首好听的歌,以后帮你宣传,开个演唱会…。。”乌鸦“哇------!”地叫了一声,“肉”掉到了狐狸的脚趾上,狐狸叫了一声,就晕倒了…。
狐狸醒来后,发现自己在医院里,乌鸦还在关切地问:“疼吗?”狐狸觉得对不起乌鸦,良心发现,它泪流满面地说:“乌鸦姐姐,我不该骗你的肉吃,对不起,我不该这样,我们做朋友把?”乌鸦也后悔自己肚量小,反算计了狐狸,差点要了它的命,于是很爽快地答应了狐狸的要求。
后来,乌鸦和狐狸还真成了真正的好朋友,相互的宽容往往能赢得友谊。
『肆』 故事新编的作文怎么写
1、孔明挥泪斩马谡(独幕剧)
时间:蜀后主建兴六年
地点:汉中孔明营帐中
剧中人物:蜀国丞相:孔明;蜀国参军:马谡;蜀国大将:赵云、王平、高翔、魏延;以及武士数十名。
布景:营帐正上方是孔明的桌椅,其上悬挂挂一横匾:“执法如山”。其下左右两侧各四套桌椅,桌上置有简陋酒器。营帐门口有四名配刀武士把守。
开幕时,孔明手执羽扇独坐,马谡自缚跪于帐前。
孔明:(脸色铁青)大胆马谡,你失守街亭,折兵数万,该当何罪?你狂妄自大,不听王平劝谏。你枉读兵书,脱离实际,违反军令,罪加一等,当以军法处置!来人啊……
马谡(跪着,头触地)末将罪该万死!
孔明(喘着粗气)来人啊!推出去!斩首!
(王平入帐,归拜)
王平:丞相息怒,以末将之见,马将军虽然失守街亭,但他忠诚卫过,国难当头挺身而出,马将军曾为蜀国立下汗马功劳,街亭既已失,不可追也,望丞相赦其死罪,让他戴罪立功吧。
孔明:死罪已定,不得更改!严正军律,以服众人。拿下!
(赵云入帐,跪拜)
赵云:丞相执法如山,严明军纪,军营上下佩服。恳请丞相网开一面,我敢以性命担保,马谡绝不会再犯类似错误。不以成败论英雄,念其前功,愿丞相三思呀!
孔明(苦笑)子龙居然也为其请命!退下!
赵云:论罪过,马谡有之,子龙、王平、魏延、高翔亦有之。
孔明:你等四人已经犬马之劳,功不可没。马谡自作聪明……
马谡(猛抬头,额头已出血)丞相英明,马谡罪不可赦,我已立军令状,斩我全家吧!
孔明(猛击桌子)马谡大胆,居然一错再错,街亭失守,你之过也,与妻子儿女无关,他们何罪之有?我怎能斩杀他们?
(蒋琬急切入见,跪拜)
蒋琬:我听说春秋时楚国大将成得臣,带兵同晋文公作战失败,楚成王逼他自杀;晋文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在此关键时期,斩杀智谋之士,难道不错吗?何况马谡与丞相感情弥笃。
孔明:孙武能制服天下,用法严明也,今四方纷争,兵戈方始,若不严明执法,怎能成就大业?马谡与我乃兄弟,但感情能与军律等同吗?感情能与军国大事相提并论吗?马谡之妻子儿女,我会善待他们的。
马谡(泪流满面)丞相英明,丞相之恩,我将来世相报。
孔明:我也有罪呀!不可饶恕之罪啊!我将请求陛下治罪于我,降官三级,以服众人……
(大哭不已)推出斩首!
(众人痛哭流涕)
幕下:(伴随《三国演义》主题曲: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故事评说:这是一篇很有创意的故事,作者充分发挥想象,把小说《孔明
挥泪斩马谡》的内容放大改写,写出了新意。塑造了一位执法如山、军纪
严明的忠臣形象。在军律、国家大事与个人感情之间,它以国家利益为重,
这是他英明的抉择。戏剧冲突集中,人物刻画细腻,再现了当年蜀国忠臣
们的光辉形象。结尾更是让人体会到了一种悲壮的美。
如果把它适当改写一下,突出孔明的心理矛盾和斗争,就是一篇优秀
的高考应试作文:《心灵的选择》;如果像上面所写,突出孔明不因感情亲
疏来处理马谡,就是一篇优秀的高考应试作文:《感情的亲疏和认知事物
的关系》。有吸引力的的故事,就有感人的文章。让我们从三国假借开始
吧!
『伍』 有关作文故事新编
//zuowen80cn/dyzw/listaspclassid=81 里面有很多
『陆』 求《故事新编》作文
木兰,木兰
(一)
狼烟烽火,是弥漫在天际的阴霾;边陲鼓角,是响彻在耳畔的讯息。战争,早已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我跨着青葱战马,久久地遥望着远方的苍凉,任凭猎猎的风吹动着身后的衣袂飞扬。身后,静静地站着一排战士,局促不安地等待着命令——一群新征入伍的士兵。
良久,我缓缓地转过身看这高矮参差,长幼不一的一队,不禁眉头深蹙。这样的孤弱残兵,如何与那铁甲精装的雄师抗衡?征战已久,民生凋敝,可汗无奈,连这样的人,也只得派来。
我将叹息与不安收住,面上是滴水不漏的威严。慢慢地,我的目光在他们身上一一扫过。他们一律低着头,正襟而立,然后,电石光火之间遇上了他清澈的眸子,平视我的目光。
那是怎样的眉目,俊巧精致,掩不住的风采,让人不解这样的灵致缘何长在一个男子的面庞上。他的发丝飞舞,拂过清秀白皙的脸颊,以及,羸弱的身躯。虽是初识,我却实实地心疼他了,原来他该是一个儒雅文弱的书生啊,却被生生地逼上了无情的战场。我静视着他轻盈的目光,几许羞怯,几许敬慕,更多的是淡定与坚毅。
莫名的,我感觉心情霎时明澈了,心上是卸下重负的释然。他的目光,竟然让我满怀了信念和希望。
“你叫什么?”我点着他问,目光悠远。
他微微一怔,似乎不明白为什么我独独问他。“木。”他答,轻丽的声音,有些颤颤的婉转。
我轻轻地笑了,翻身下马,走近他,拍了拍他瘦弱的肩膀。刹那间,一抹绯红竟飞满他的脸颊。还是个孩子吧。
我扭过头,命令掷地有声:“从今天起,你们要跟着本将军好好操练,来日方可上战场,杀敌报国!”
应声如雷。
这便是初识,在苍天碧草间。荒凉肃杀的阴森,仍是掩不过丝丝柔情。
(二)训练
我站在他面前,目光犀利威严。他满脸通红,手持弓箭站着,落寞羞愧的表情,汗珠顺着脸颊滚落。
烈日无情的一天,新兵们仍在方队里练习拉弓瞄箭,唯有他,实在无力将弓拉满,显得那么不协调。那是极轻的一张弓,我皱眉,穿过人群,走到他面前,大声呵斥:“木,怎么回事?”“将军,我实在……”他低下头去,无助地盯着大地。在心里我早已同情他了——他应该是受怜爱的人啊。但是,刀枪无情,上战场,绝不是儿戏,所以我明白自己绝对不能对他心软。我硬下心来:“抬起头来!我最看不惯扭捏作态的人!三天之内你若拉不开弓,休怪本将军无情!”声如洪钟,全场的目光齐齐聚过来,我迅速转身了,给他一个无情的背影,但是,转身瞬间,我还是看到他盈盈的泪光。
他——真的不适合军营,我心里的怜惜不可遏止的弥漫。其实我明白,这个年轻人,是训练场上最刻苦认真的。练习枪法剑术,他一笔一画,极尽到位,至百遍千遍。看他鼻尖上细细密密的汗珠,我曾是倾心的敬佩叹服。但身体素质的限制,他的表现只能让我把赞许埋在心里。
夜,寂静了,我却难以入眠。副将今日的话又浮上心头:“将军,那个叫木的士兵,让他回家吧。那样的人,还是不要白白送命好了。”我不可否认,我也有心放他回家去,但心里,总有一段割舍不了的情怀,特别是他,清纯不屈的表情。
思绪纷扰,我趁着夜色出了帐,柔和的月光,洒了满满一地,银辉如水,渲染着夜的清凉静谧。我信步走着,忽而听到娇喘微微,循声而望,空旷处,有一个黑影绰约。三尺远的地方,我停住了,是木,背对着我,对月开弓,寒衣早被露水打湿。
顿时被他的执着打动,我轻轻叫他,声音里不再是白日的威严:“木,夜深了,回去睡吧。”他又是一怔,转身垂首。看着身前哪个瑟瑟的身影,我想到了故去的弟弟,也是如他一般的乖巧。“木,今天——为难你了,别放在心上。”我的话里不禁涌起许多歉意,“斥责你,其实我也心疼,因为——你像我的弟弟。”说着,我拉起他的手,一片冰凉。他却急急地抽回了,像一个女子的娇羞。
我长久的无语,只是静立着,仿佛没有了战争的羁绊。
“你——”我犹豫片刻,“想回家吗?”
“什么?”他抬头,诧异的声音,“回家?”
“对,刀枪无情,你还年轻,回家吧。”
“不,将军!我是来打战的,做逃兵,会让父母丢脸,会让祖宗蒙羞!我要和同伴们一起战斗!”他答得果断激昂,柔柔中却有斩钉截铁的风范。
可是——我低头看了他手中拿的那弯弓,仍然踌躇着,我实在不舍得这样的生命也一同断送在战争中。“将军,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如果我三天后再拉不开这弓,原听将军处置。”他恳求道。我终于心软了,不忍让他失望,留下他吧。
三天后,他竟果真拉开了弓,我朝他点头,那一刻,他一定读懂了我眼中的赞许。其他人的掌声似乎要将他淹没,惟有我懂,他夜夜苦练流下的汗水,洒下的血泪。
四个月后,我的士兵们已训练有素,而战争的号角,也已然吹响。
(三)战争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
刀剑交接,战马飞奔,战场充斥着血腥的肃杀。士兵们,在号角中勇敢地冲向敌人,挥刀如雨,快意恩仇。那样壮观悲烈的场面,平常的人,只要一次便刻骨铭心。回头,我看到木苍白的脸,拿刀的手微微颤抖,轻咬着唇,神色紧张。我驱马走近:“不冲锋陷阵,怎么能叫士兵?”他听了,仿佛沉下一口气,与其他人一起冲进垓下。
一场战斗过去,双方均死伤惨重。望着横尸遍野的战场,老的,幼的,都将永世成为这里的孤魂野鬼,我神色凝重而悲哀。木背对着我跪在一具尸体旁,身影抖动,似在啜泣。我走到他身边,他收住泪指着躺在地上的死者:“是他不顾一切的救了我,而他自己,却……”他顿了顿,眼神里凝起勇气,“将军,我一定要为他报仇,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我伏下身,轻拍木的肩膀:“下一次,让你打头阵。”
下一次战斗,猝不及防的打响,这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一战,双方都杀红了眼,血染在我白色的战袍上,白色的战马上,鲜艳得如一朵朵盛开的花。
探子来报,敌方头目自肆力大无比,武功高强,连铠甲都不屑一穿,毫无防范。“敌人虽勇猛,却是一帮乌合之众,只是聚在一起的散沙,”我暗自思忖,“如果群龙无首,必定没有强大的战斗力。”与军师商榷后,我决定派人混入敌方军营,将敌方头目一箭射死。
“将军,我去。”木挺身而出,仿佛没有丝毫犹豫,虽仍是一身柔弱,他的眼里已腾起仇恨和杀气。战争,将他练成了一副铮铮铁骨。恩怨分明的他,也许早已立下了杀敌报仇的誓言。
我没有立即决定,心下挣扎了许久。论箭法,禀性聪异、刻苦训练的他早已不在我之下,况且他身形小巧,不容易引起敌人的怀疑。更重要的是,我在激愤十答应过让他打头阵。然而,他毕竟还是气力不足,没有经验。再说,我有私心,不放心让他去冒险,毕竟。这几个月,他的许多品质,是让我深深叹服的,让我有心去保护他。
“将军,我是一个士兵,我不怕流血!”木再次表了决心,表情上有了更多分的坚毅。我只得轻轻地点头,抚摸着他坐下的马,心理有着无限的担心。递给他弓箭,他低头接过,手微微颤了。“要小心。”我在他耳边叮嘱,再想说些什么,却只能看他绝尘而去,飘荡的青丝成为我眼里最美的风景。
我焦急不安地等待着,想着敌人狰狞的面孔,心里是一悸。木,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大约三盏茶的工夫,他回来了。伏在马背上,衣襟上殷殷落红,头发散乱着,似一支箭冲到我面前,然后,颓然栽下马去。我急忙跳下战马,将他扶起,见他面带苍白,气息微喘,发丝散乱,无力躺在我臂弯间。失却了往日矜持小心的掩饰,俨然是一个闺中女子的模样。天旋地转间,我突然明白了……
悠悠记得相识的一幕幕,惴惴的眼波,羞红的脸颊,以及其他。
木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到我,一阵慌乱。我用眼神止住了他的不安,一如往常地问他:“木,你好些了吗?”
“恩。”他定定神,答,“将军,我混进军营,在那个头目背后射了三箭,他倒下了,但是我不确定他有没有死。我逃出来的时候被发现了,所以我拼命冲了出来。”
“我知道。”我趁人不注意,撕下衣边一角,将他的头发挽起,“你射死了他,我们打败了他们,我们——赢了。”
他顿时有了抑制不住的兴奋:“真的?”然后又低头去:“将军,我……”试图解释着什么又无从说起。
我点点头。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女扮男装,进入军营而且建立了奇功。一个娇弱的女儿,如何能有这样的勇气。
军医来了:“将军,我来个木包扎伤口吧。”“不用了,不用了,不劳您老了,我自己包扎就好了。”木连声推却。“木,别耍孩子脾气,快把袖子挽起来。”军医坚持。
我看着木焦急的模样,笑了,“军医你先去给别人包扎吧。”军医听了,答应着退下。我回过头看木,意味深长的一瞥,然后将纱布递给他,出了帐篷。
木,一个女子,一个从军的女子,可柔可刚,眼波流转,我竟砰然心动了。或许,上天注定了我与他相识,一段完美的邂逅,竟是在军营里。
(四)战后
又是风清月高的一夜,因为打了胜战,大家摆酒庆功后,安心的休息了。全营是难得的宁谧,只有我,仿佛有心事一般,在月光下漫步深思。木的影子,在我心里晃动,出水芙蓉的清秀。
远远又望见一个倚树望月的影子,是木。衣的边缘泛着柔和的白光,将她的身段衬得如瑶池仙子的婀娜。我走过去,在背后深深的凝眸,想着她以往看我的眼神,应该是有些异样的,然而我却未能察觉。
她仿佛有干支似的,转过身来,没有开口,只是静立在我面前。
“你——叫什么?”我幽幽地问,一如初遇的好奇。
“木。”他答。
我不语,知识望着她,眸子深邃。
她摆弄着衣襟,犹豫地改口。“木兰,花木兰。”
“可知女子不得入军营的禁令?”
她低头嗫嚅:“知道。”
我板起脸,佯怒:“为何欺骗本将军,还不从实说。”
她慌慌地跪下了,低头分辩:“将军,木兰替父从军,情非得已,不是有意欺瞒,请将军见谅。”
听着她诚惶诚恐的解释,我背过身忍不住笑了,这个傻丫头,我对她只有怜惜和倾慕,哪里舍得责怪她啊。但我还是继续背着她,装着冷冷地问:“替父从军?”
木兰只得低声诉说了她的往事:她年迈而有腿疾的父亲,年幼不更事的弟弟,街道军帖时母亲的忧虑,以及她离家时的心酸。她开始哽咽啜泣,如一只受了委屈的小猫。毕竟,她是女子,这几个月她孤单地隐藏着自己,娇弱的身子承载着重担,没有旁人分担。她像一只惊弓之鸟,淡定从容的表情下隐藏着多少恐惧,细腻如丝的心里掩埋了多少压抑。我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心疼她,那么渴望不再让她受伤。
我转过身,看着脚边她惹人怜爱的模样,伏下身来用手扳起她低着的头,看着她如梨花带雨般的脸庞,忍不住抬手为她拭去泪滴:“那天让你回家为什么不愿走?”声音已不再是将军的冷竣。
“因为,木兰想证明女孩儿并不比男子差,也可以做巾帼英雄。木兰想让父母为女儿骄傲。”
我扶起她,温柔如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几年的征战,金戈铁马的倥偬,早以为自己是铁汉心肠。眼前的这个女子却一次次把我打动。在这夜里,我仿佛看见自己与她相依而坐,清点了寂静的星光。
公子多情,箴言千年不便,我仿佛听到了在百折迂回的亭廊深处,悠悠地传来木兰的叹息,和着唧唧的机杼之声,丝丝缕缕绕梁而出。
哦,木兰。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而木兰,却不辞而别,留下了“花开有期”的叮嘱。
花开有期,花开有期,原来我早已沉醉在了袭人的花香里缱绻。只是战争的气息,让我一度失却了欣赏风花雪月的眼睛,而她纯纯的样子,像一朵盛开在我心中的水莲,消融了冰封的寒冷。
持一株木兰花,我骑马去找她,打听了许多地方,终于停在了她家门前。我伸出手,叩门。
门开了,掩映在门中的是一个眉眼弯弯,笑靥如花的女子。
“木兰。”我唤她,含情脉脉。她是一副家常打扮,布襟衩裙,低低的发髻,细细的珠串,笼烟眉,含情眼,粉雕玉砌,顾盼神飞。
“将军。”她极吃惊,脱口叫道。
“我叫李靖。”我微笑着轻轻纠正,将那株木兰递在她手里。从初遇的惊鸿一瞥,到今天的深情对视,仿佛只是一瞬,却是永恒。
“李靖。”木兰低头,第一次叫我,脸上是答答的神色。
我轻轻将她拦在肩头,感觉得到,一个笑容娇柔地,完整地绽放在她脸上。
木兰,木兰。
『柒』 故事新编作文范文
//doc120/
『捌』 作文。 故事新编 怎么写啊
就是将以前的故事,再按自己的想法,重写一遍,相当于改编一样而已
(望采纳)
『玖』 以故事新编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故事新编:农夫和蛇
一群人在田野上来来往往地走动,他们在寻找一条蛇。
突然,其中的一人喊了起来“找到了,找到了!”
大家匆匆地围了过来,附近的老百姓也三三两两地走来了。
这是一条黑颜色的小蛇,已经冻僵多时了!
“马上抢救,否则已经来不及了”,一个年龄很大、穿着隔离服的人说。
“可是,我们的设备没带了。”
“看来只有用人工取暖了”一个同样穿着隔离服的老夫人说,然后就要解开衣服。
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人们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这是一条从实验室偷偷跑出的蛇,巨毒,目前国内仅仅有一条。如果就这样让它死去,将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现在需要立即救活它!
“是不是应该向上级请示一下?”一位干部模样的人说。
“哈哈,谁给蛇取暖我出钱。”一个手戴金手链的男人说。
人们纷纷议论起来。
“这可是毒蛇呀,一旦温暖过来就会咬人的!”一位穿着隔离服的中年人告诫大家。
这时候,从人群中走出一个个子不高、身材很瘦的老者,腰间扎了一根白麻绳,走到了蛇的跟前,毫不犹豫地解开了上衣,把蛇放在了胸前。
“娃他爹你疯了那可是巨毒蛇呀!”一个老女人哭喊着扑向老者。
“不,我没疯!忘记我们儿子是谁给救活的了吗?如果没有他们科研人员及时给研究出药物,恐怕我们的儿子早就死八个来回了……”老者的声音越来越小了。这时候从他的衣服里露出一个蛇头来。
一个穿着隔离服的人连忙将蛇装入了一个很厚的袋子中。大家纷纷帮助穿着隔离服的人们抢救这位老者。
过了一会儿,老者终于说出了最后的几个字:“我也是为科学献身的!”
教室里的时光会飞 丁圣心
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在身上暖和至极,舒适至极,淡淡的一股困倦袭上心头,弥久不散。兀自翻阅起冗长的课本,除去老师那略微聒噪的声音,教室里分外安静,三两同学伏在桌上小憩,更多的是神游太虚。
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应该是极惬意的么? 舒适的风将我引出了教室门外,一瞬间阳光灼眼,视线里一片明亮。男生们已经成堆成群地涌出教室,找了块阳光充足的地方就驻足聊起天来,话题从游戏到NBA跳跃不停,人人津津乐道,只差没有手舞足蹈起来。而女生们多数更愿意呆在教室里,略驼着背,伏在课桌上奋笔疾书,细瘦的肩胛骨浅显易见,额上微微有汗滴顺着脸颊流进衣领里,转瞬不见了。天花板上的电风扇“吱啦吱啦”,顽强地抵抗着岁月的痕迹,愈是挣扎,愈是晃动得厉害,引得坐在电风扇下边的人惶惶不可终日。 大家都说,教室是学习的场所,操场是玩闹嬉戏的区域,而学校则是承载了我们所有青春与梦想的地方。深吸口气,有三月里青草的味道,红墙白瓦的味道,天空白云的味道,以及校服上浅浅的漂白粉的味道……这些所有一切的一切,无一不在提醒着我,这里是我的学校,我的班级,我生命中不可磨灭地和无法取代的记忆。
大抵是中午,所有人都在教室里做作业,聊天或是互相抽背单词,俨然形成了两种风气。一派人主要以学习为主,聚在一起讨论题目的有之,互相抽背古诗、单词的有之,教别人做题的有之。而另一派则以男生为领导,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侃大山,听者津津有味,也不在乎现在聊天是有多么的不合时宜,更是不嫌大热天的挤在一起。结果引来了老师的极为不满。
“你们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在干什么,肯定不是在讨论学习!”声音里夹杂着一股硝烟。 “我们在取暖!” 老师顿时哑然失笑,想要发火的想法却也消失得没有一点儿痕迹。这个回答令人啼笑皆非。 笑过之后稍稍出了神,想到不知不觉自己在这里已经呆了足足有四年之久,喜悦、忧伤、迷茫、无助、委屈、兴奋、激动……仿佛一辈子的事都浓缩在这里体验过了,不禁有些仲怔。常有人说,班集体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果不其然。
倏忽间有人拉着我的手,目光凝聚才发现是死党站在面前,一副“快快收魂”的表情瞪着我。 “怎么了?” “还问怎么了?班里人都走光了,忘记了么,运动会啊。”理所当然地摆着一张“完全败给你了”的脸,“我们要给大家加油啊,咱班最团结了!” ——我所身处的集体,是一个充满欢笑、常常会有拌嘴却感情依旧很好的集体。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地方。我为有它而骄傲,或者,它为有我们而骄傲。 “喂——”远处的朋友们,阳光下缩成了掠影,她们微笑着,她们挥手,仿佛是一场盛大的道别,“别愣在那里,你来不来,不来我们可走了……” 嬉戏声,打闹声。 像是个温暖而美好的童话。
作文二:··我们初中生的故事
那一刻,我们毕业了。 他们在那里呀,他们还在开吗?我们就这样,在木棉花开的季节走出初中的大门。 ------题记
我们的摩天轮已经停下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换取的是高中的更广阔的学习天地,却为何留念格子里的春天? 啊,再在校园里走走吧 木棉花总在新生来的时候与老生毕生的时候开放,满目的艳红,灼灼其华,仿佛我们用汗水心血祭奠的青春,一去不复反,树下刻着谁和谁的名字,承诺着“友谊长春”的誓言,却还不明白一辈子的约定是多么奢侈。曾经手拉手的畅谈心事,却可能终究抵不过拉着行李在校门口你往右走,我望左。
操场静下来了,往日与同学们的纳喊声,加油声收藏在那里了呢?被秘密定格的雨水顺着叶子的脉络滴下,有多少件心事还来不及分享?有多少公式还来不及默写?有多少面孔还来不及铭记?随着“卡擦”一声,毕业照上呆呆的笑脸为一切画上了并不完美的句号。
此刻,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粘稠的丝网缠铙着心扉。教室讲台上的座位表是否成为解锁的密码?在老师眼皮底下的恶作剧偷走了我们多少的窃喜与害怕?厚厚的书墙,埋葬了我们多少的操场梦想?把你的背景剪成窗花贴在心上,朋友这样还会把你忘记吗?当记忆被岁月一点点漂白,一点点磨平,是否再也叫不出你的名字? 骂了三年的饭菜如此成了习惯的美味,为了吃上鸡抓,还能不能容许我们插队呢?精彩的电视节目总在最高潮的时候被关掉,随着一阵虚声,人群逐渐散开,一圈一圈地消失。饭堂的叔叔阿姨还是那么粗鲁地对待下一届学生吗?为什么我现在脑中记住他们的却还是某一天多给了一碗紫菜汤时的温柔呢?
过去了,结束了,该散场了吧 风筝总会飞远,但它的线头留在了地上;炊烟总会飞远,但它的源头留在了屋里;我们总会飞远的;但脚印留在了母校的剧场
不该悲伤,因为我们在成长
那一刻,我们真的毕业了
一 角色转换之间
如果年轻人与老人之间就某个问题观点产生分歧,且不论真理站在哪一方,老人总会用不屑的语气说:你懂什么!我吃过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然而在科技、文化、思想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吃过的盐”“走过的桥”这类“经验论”真的还能占上风吗?谁又能保证年轻一代创造的新文化不比传统文化丰富?文化反哺不是凶恶的暗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年长一代也不必惊慌抗拒,正如韩愈所说“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因此在不同的“道”之间,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往往会发生角色转换。
很大一部份时间里,年长一辈是施教者,他们作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向后辈讲述经久不衰的故事,描述所见所闻以及体会感悟。那么独特的习俗或是家族精神,构建起年轻一代文化根基,使之吸取传统文化土壤中丰厚的营养。年轻人这才得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
当年轻一代吸收了足够的养分破土而出时,往往又会发现世界与长辈的描述不尽相同。年轻人凭借旺盛的生命力勇敢迎接大千世界缤纷多彩的文化的冲击。传统的和现代的、民族的和世界的、阳光的和晦涩的各种文化,年轻人总能以极快的速度接受、分析、消化。由于这些额外的养料,年轻一代或许能成长地更快,有一天,超过了年长一辈。
观察社会进程我们会发现,因为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年轻一辈的平均身高一般会超过前辈。同样的,因为思想观念的开放,年轻一辈的学习能力也强于前辈。于是,年轻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反哺能力。
年轻人能从受教者转换成施教者还有一个原因:他们在创造文化,新文化中蕴含了鲜明的时代活力,这正是年长一辈所缺乏的。
文化反哺与鸟类反哺一样是自然社会的正常现象。角色转换期间也可能发生一些冲突。面对冲突,我想年轻人即使变成了施教者也要给予长辈充分的尊重,一如雏鸟长大后仍要听取老鸟的经验;同时即使长辈不再是施教者,也不必认为地位受到了动摇,学无止境,见贤思齐,才能终身增长文化内涵。
只有不断地角色转换,才能使文化永葆新鲜,成为社会进步的不竭之源。
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致墨子的一封信
北京一考生
尊敬的墨子:
这是两千年后的一个学生写给你的信。我不知缘何想要写信给你,只知道我因你而懂得了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记得小时候,我无意间从书架的最底层摸到一本古朴的线装书,这便是我与你的第一次“邂逅”。但这第一次似乎并不大美妙,因为从你那黝黑的脸上我看不到一点情感,只有“守不竟,即赴死”的严苛与冷酷。
那时我觉得,你一定不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一定不是个会仰望星空的人。
但终究,我没有放下这本书,而是日益被它吸引。“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散发着一股奇特的稻香。于是每每书页翻动,我便仿佛回到那个人人“交相亏贼”的纷繁乱世。
苍茫中,我看到了那塞外骑着青牛缓缓西去的老者,望天吟咏“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望见那杏坛上侃侃而谈的翩翩君子,仰天大呼“天何言哉?天何言哉”;我看到了临淄稷下学宫中百家争鸣的一派繁荣,也见到了楚河上鼓盆而歌的隐士,正陶醉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终于,我一眼望到了你。你并未选择归隐,也不愿去与诸子整日无谓地论战。你只是奔波在华夏大地上,以行者的姿态现于人间,奔走疾呼,救百姓于水火,解万民之忧苦。“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你是如此脚踏实地,你的脚步是如此坚实、不屈。
我终于明白,你并非不会仰望星空,你的繁星是“天下大同”。只是比起那些只知仰望星空,只能制造苍白无力的口号的其余诸子,你宁愿脚踏实地地践行自己的理想,让“兼爱”——你的这片星空划出更绚烂的光芒。所以,你总在不停地奔忙。你曾不远千里游说楚王,并“九拒鲁班攻城之机变”,拯救宋国一方百姓;你又四处奔波,“非攻”“非乐”“非命”“非儒”,为的就是切实地为这乱世提出真正的“济世良方”。你仰望星空,又总是不忘脚踏实地。因而你的脚步从不停息,你的足迹遍布神州大地。而在这浮夸虚假仍存于世的两千年后,你的脚步也越发显得坚实、有力。
原来,你的双眼永远仰望着星空;原来,你的双脚从未离开过大地!
黑衣黑发、黑眼黑面,眼望星空,脚踏大地,奔走于大地上的你,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划破天际,穿透重霄,为这九州五岳点燃永不熄灭的火焰!
人类需要仰望星空,因为没有星空的照耀,我们的路不会有前方。但是,在仰望星空的时候,也不能忘了脚踏实地,为他人为社会切实地做点什么。毕竟,星空的美丽永远不属于大地,只有我们脚踏实地,才可以用自己的每一个脚印折射出星空的绚丽。
墨子,感谢你,让我明白了这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也感谢你让我的生命拥有了最恒久的动力。
标卷作文一(一类文上)
内容20分表达20分
发展20分总分60分
注:这是一篇较为传统的“旧文化作文”,但同时也是一篇“新文化作文”:从谭蘅君老师关于文化作文的概念来判断,一它具有雅语的特征,是经过雅语训练,并能优美表达的作文。二是不管它运用什么材料,古代也罢,当代也罢,材料只是一种载体或手段,关键是文章里有没有文化精神与文化情怀。从以上两个方面,我们确认:这也是一篇新“文化作文”。
初春的清晨,风微微扬起轻纱的薄帘,纷扬的雨丝宛若曲终回环,轻轻着落。几声清脆的鸟儿鸣叫声将宁静打破,爷爷笑着睡去,很安详。
手指依然轻拂琴弦,直至生命的终章,脑海中久久凝固的画面,爷爷重拾年青时尘封的梦,终于可以笑着离去。
战火纷争的年代,拥有爱好是奢侈的。年幼的爷爷偷偷将曾祖父的琵琶藏了起来,躲过了土匪的洗劫。家道中落,几亩薄田却得倾注一家五口的心血,包括爷爷,那时他十二岁。
年少的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他想重新组建一个南音乐团,继承曾祖父的遗志。村中只有“不务正业”的陈三爷精通南音,可是他被称作疯子。家里人禁止他们来往。每天清晨,爷爷早在鸡鸣前便偷偷到陈三爷家里学琴,梦想的种子渐渐在心中萌芽、生长。
那些年,全国大炼钢铁,为了补贴家用,爷爷在半山腰僻(辟)了一处窑,砍伐山里的(木)材来炼铁。
夏旱将大地蒸发得疲惫不堪,烈日中,爷爷昏昏欲睡,失手打翻了炉子,铁水四溅,火势迅速漫延。(得以)获救已是万幸,只是爷爷从此戴上了一颗假眼睛,人也重(从)此消沉。半边的蓝天对这个二十岁的少年来说太过于沉重,“嘈嘈急雨、切切(窃窃)私语”的琵琶渐渐被岁月的年轮裹上一层层死寂,犹如爷爷往后的大半人生,在灰色调和为生计的辛劳中消逝。
沙越漏越急,人至暮年,心却慢了下来。搁浅的回忆如潮水汹涌而来,打在被生存麻弊(痹)了梦想的礁岸,引起内心深重的共鸣。梦的脚步慢慢追上被生存奴役、驱赶的爷爷。
爷爷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辛劳,再也不用朝九晚五为生计奔波。他只需在古色古香的南方古居中轻轻踱步,看庭前花开花落,观山前云卷云舒,不知不觉在夏日午后沉沉睡去,醒来到溪边听溪流轻轻吟唱。
然而,悠闲的生活却是空洞的。暑假,我回去看他,搬出了装饰精美,却落满尘埃的琵琶,轻轻拨弄。我不曾发觉晶莹的泪光在他布满皱纹的双眸中静静诉说尘封的梦。
世界上有太多事不能准时到站,有太多梦想被生活延误,我们焦急等待却沓无音信。最终在岁月的年轮中,梦想被尘封。
可是,一阵清风又将人们吹醒了,也许只要一瞬,记忆便被席卷而来,像久别重逢的好友与你娓娓道来。
爷爷在走前与琴声度过了美好的冬季,温暖的冬季。
只消一阵风,一句话,尘封的梦便会汹涌而至,重新拾起,为时未晚。莫再错过前世五百次回眸换回今生这一次擦肩而过。
点评:
这是一篇主题含蓄、耐读的叙事散文。在议论文占据几乎全部江山的考场作文中显得卓尔不群。文章以爷爷发现了南音的那被人忽略的价值,却因为历史方面的原因一直无法尽兴演奏的故事,初看不甚切题,细看原来巧妙暗扣,切中肯綮,令人拍案。文章叙事写法娴熟,富有文学色彩。不论是开篇的景物描写,中间夹杂的议论、抒情到结尾的画龙点睛,彰显出该考生的文字功底,令人常读有味,其中蕴含的主旨又是那么的令人深思。格林童话被忽略的价值终被人发现,令人欣慰,南音的价值被爷爷的发现,令人动容,但“爷爷”的价值呢?知音何在?悲剧性的结尾更增添了文章的震撼力。
蒙娜丽莎只是一幅画,温婉的表情后面却是沉淀了千年的美丽;伊丽莎白身居皇室深宫,却将人性的光辉幻化成无上的美丽。惊艳天下的,不仅仅是丽人的浅笑微吟;力透纸背的,也不仅仅是俊美少年的无敌青春。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一张张形态各异的脸庞,构筑成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班集体,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
无数的点,延续成修长的线条;无数的线条,扩展成宽广的平面。生活是绚烂多彩的,因为生活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就是这些平凡的生命,构筑成我们千姿百态的人性与人生。
玉的无瑕,树的生机。玉树,这个曾经远离我们平常生活的地名,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走进了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内心世界。在我的内心世界里面,玉树,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司机阿福联系在一起。阿福并不英俊潇洒,也没有一掷千金的豪情和经济能力,他只是为生活奔忙的万千大众中间的一个。可是就在玉树地震发生后,他义无反顾加入到救援的队伍中去。他用自己粗糙的大手,挽救了老人和孩子的生命,自己的人生却永远地定格在年轻的微笑着的照片上。在最宝贵的生命历程里面,他心系父母的安危,怀揣着对妻儿的想念,却带着对祖国对藏族儿女的大爱,用生命谱写出最美好的赞歌。
纳兰若容,一个绝顶聪明的奇特女子。她是满族人,却精通汉族语言和汉族文化。在满人入关只有半年的日子里,她就以她的智慧征服了汉族的挑刺男人,成为沟通满汉文化的大使。“自古之兵非好战”。纳兰若容斡旋在汉人与满人之间,用一个女人的包容,换来了国家的和平与繁荣。
也许你没有过人的智慧,也没有惊艳的美貌,也没有显赫的背景,或者特别的机遇……但是你也可以给自己平凡的生活里面,增添新的色彩。也许你的一个宽容的微笑,可以化解一场激烈的冲突,也许你一个小小的退让,就可以让孩子的小脸绽放笑容。请给世界多一点付出,让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幸福快乐。
双人从,三人众。这个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世界,而是大家的世界。你不是一个孤单的人,因为你的身后有大家的身影,你也不是一个寂寞的点,因为很多的点聚在一起,就是长长的线,宽广的面。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用爱将无数的点建设成线,连缀成面。
●得分:56
●点评:这篇文章小作者起笔不凡,从蒙娜丽莎、伊丽莎白的惊艳写到芸芸众生的平凡,无论是丽人还是凡人,他们都是一个点,正是这些点构筑了丰富多彩的人生。然后以司机阿福和纳兰若容的例子,生动地诠释了无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点,只要心中有爱,就可以将点连成长长的线、宽广的面,最后汇聚成爱的海洋。
●素材拓展为凸显主旨,小作者在素材的选择上颇具匠心,穿越古今,跨越时空,既有伊丽莎白、纳兰若容这样秀丽出众的“点”,也有司机阿福这样平凡普通的“点”,颇具代表性。然稍嫌不足的是素材还不够丰富,若再辅之以特蕾莎修女的事例和汶川地震、世博会奥运会众多普通志愿者参与的素材,行文将会更加充实。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邂逅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邂逅的作文1潮湿、阴冷的黄梅天来临了,久未登门的雨天,也再一次与我们邂逅。
清晨,我在那“滴滴答答”的雨声中朦胧地睁开双眼。“下雨了吗?”我喃喃自语道。穿好衣装,来到窗前。雨中的城市别有一番韵味,一座座高大挺拔的楼宇大厦在茫茫的雾气中若隐若现,好似几座神秘的仙人宫殿。雨水淅淅沥沥,在宽阔的马路上留下了星罗棋布的小水洼。路上的行人纷纷撑着各式各样的雨伞,犹如雨中盛开的朵朵鲜花。
一串串晶莹剔透的小雨滴从空中流泻下来,或落在地上,溅出美丽的水珠;或打在伞顶,发出清脆的乐声……小雨滴就像一个个小小飞行员,紧挨着从云中跳落。离开了云妈妈,它们落进湖里,和鱼儿嬉戏;它们洒向田野,给庄稼送去甜甜的甘露;它们飘进了我的心里,拂去我心中的烦躁……可爱的小雨滴只愿人间更加美好。
我迫不及待地跑下楼,撑起伞走出门外。凉爽的风儿迎面吹来,还夹着几星冷飕飕的雨点儿。我伫立在雨的天地里,细细地听着雨的声音。它有如一支经典的歌曲,雨点清脆明亮,叶子沙沙作响,风儿在它们的伴奏下演唱着这支时而缓、时而急的歌儿。我又慢慢地品,品出了雨的味道,它好似一杯茶,清爽而又朴素,洗刷空气中的污秽。
雨渐渐地停了,空气驱走了肮脏的雾霾,空气中散发着泥土的芳菲。孩子们欢快地跑出门外,与伙伴们调皮地踩起了水洼,溅得一身泥水。路人们纷纷收起了雨伞,脸上露出了阳光般温暖的笑容。
雨,你去了,却留给人们清新的空气;
雨,你去了,却留给城市清新的外表……
雨,期待你与我们下一次的邂逅。
邂逅的作文2今日的科学实验上,大家开展了一次有趣的实验。老师使我们从家中产生两种物品:小苏打、白醋。这二种看起来毫不相干的物件放到一起,会产生什么?大家一个个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因此,大家准备好实验站地,老师说倒进白醋后要赶紧把杯子口盖上,这使我们更糊涂了:老师胡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啊!
下面,大家先将少量小苏打放进杯里,再倒进白醋,赶紧盖上外盖。哇!但见成千上万许许多多的汽泡立刻涌出来!还伴随“嗤嗤”的响声,真是如同一座喷涌的小火山!太奇妙了!原先小苏打和白醋放一起会产生那样奇妙的事!
但是,更奇妙的事在后面呢!它向大家解开了为何要盖上外盖的缘故。但见老师取出了一张纸巾,用火机引燃,再伸进大家的杯子里,没遇到水就灭掉了!班里人都大叫起来。第二节学时,大家干了一个更难的试验,把里边的汽体“倒”到点燃的焟烛上,遗憾大家没做取得成功,但老师做成功了,玻璃瓶里的汽体竟然可以把火苗“吹灭”!
原先,在小苏打和白醋混和中,发生了化学变化,形成了一种新的汽体——二氧化碳,它不兼容点燃,因此 将它倒到火苗上或是将点燃的化学物质放进会灭掉。
那麼,剩余的沉淀还是小苏打吗?剩余的液体还是白醋吗?有同学们持赞同建议,也是有同学们持抵制建议,我闻了闻,闻到了一种呛鼻的味儿,既不像小苏打,又不像白醋。
老师使我们把书翻出信息库中查看答案。啊!找到。原先剩余的是一种全名是“乙酸钠”的新化学物质。
这节课上,我获得了许多新专业知识,但要我印像最刻骨铭心的还是那将要喷涌的“小火山”!我将始终记牢这浪漫的邂逅!
邂逅的作文3诗词,就像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一朵奇葩。都说“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唐诗宋词可谓是一不朽杰作。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犹如一叶扁舟,优雅、惬意地驶着,将古典诗词文化代代相传……
今天,在皎洁的月光下,小树林正在举办一场妙趣横生的诗词大会,以致敬古典诗词。
“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一段段优美的诗从我们口中“流淌”出来。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举起手,轮番背诗。那朗朗上口的诗句、优雅的词藻,表达了诗人激昂的愤慨、深深的忧愁、淡淡的眷念。
我们挺直身子,流利地背诵那古典诗词。我的眼前浮现出那穿着长袍,盘着头发,捧着竹简,摇头晃脑背诗的书生们……
时隔千百年,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自己对诗词的热爱,让古典诗词在飞速流逝的时间中得以存留。
紧接着第二轮是“抢答补诗”的比拼,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都一副跃跃欲试、蓄势待发的模样。
两组选手激烈角逐,紧紧咬着比分,局势一度十分胶着。我沉浸在诗词浩瀚的海洋中,无法自拔。我望着同学们对答如流的自信的模样,揣度着他们肚子中的“墨”有多少,十分崇敬。
在赛点时,我们组虽以一点点的差距输给了对手,但仍虽败犹荣。这证明我们对诗词的储备还不够,应继续不锲地在诗词的海洋中探索学习。
这次与诗词的邂逅,让我更加热爱这古典文学的结晶——诗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不管时间多漫长,我对诗词的热爱,永不会变,我学习诗词的这份热情,也永不会变。
邂逅的作文4在别人只是模糊记着的事情,然而在心灵脆弱者,已经反复而深深地镂刻在回忆的心板上了。 ——冰心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天空灰得像哭过,云变的不自由,淡淡的空气诱出一种情绪。黄昏咬破日的唇,将那抹血迹留于天际,漫漫散去。两片天空,不同心情……前者代表心情,后者代表实景。
泛着落日的余晖,在自己的影子的引导下,独自慢步低头走进那片陌生而又熟悉的树林,那心灵休憩之地。
傍晚的树林里空气显得格外清晰,没吸一口都让人精神气爽,备加舒心,将那颗白日里饱受学习压力束缚的心渐渐释放,让那颗白日里愤世疾俗的心悄悄平息。
在树林里漫步,鸟语花香回在无形中被感受,回归自然的思想也会在无意中被领悟。脚下的落叶枯枝,比起石头水泥,走起来让人倍感舒心;耳中的风声鸟鸣,荸荠车笛支语,听起来让人倍感宁静;身边的花草树木,比起高楼大厦,邂逅时让人更觉生机;还有那头顶的融融月,比起那艳艳阳更觉清爽。
不知不觉,黑夜侵袭了黄昏,宁静统治了大地,不容许半点嘈杂。即便这样,我仍选择漫步与树林而非城市街道。迫于无奈,又只好走回家。漫无目的,淡黄的灯光尽情洒在身上,些许车鸣无情搅乱我的心。霓虹灯,KTV厅,夜市,花园小区,这些“自然”的东西无形中压着我那趋于成熟的心,让我觉得这世界是多么的可怕,竞争力是这么的强,生怕哪天被那无形的东西给吃了,连白骨也不剩,化为灰烬。
还是喜欢在树林中一直走下去,忘却缠绵悱恻,名利世俗,而与大自然化为一体。因为这里没有压抑,压力,万物映入眼中皆完美,无半点缺陷。
落叶归根,我会选择“树林”,因为它让我舒心,而非城市的压抑。
邂逅的作文5琴棋书画诗酒花,柴米油盐酱醋茶,好时光都在生活里。
题记
《苏菲的世界》里面有这么一句话“你太习惯这个世界了,才会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到惊奇。”你总说生活平淡,却未留意过生活的美。
晨起,微风习习,落叶满地,垂柳婆娑,虫鸟叽叽。手持竹篮,踏着阳光,我漫步在街上。
走进市场,卖菜的老奶奶嘴角带笑,一手递过菜给行人,一手接过钱,老爷爷坐在身旁,手里拿着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老奶奶扇着。天气渐渐炎热,行人匆匆,却不妨碍这对老夫妇在平凡的世界里过 出自己美好的小世界,给闹市增添了一丝淳朴的诗意。
落日融金,夕阳给万物镀上一层金黄。一女子身着白色长裙,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她长发飘飘,翩翩起舞,长裙在微风的吹拂下飘扬着,夕阳在她的脸上打出温柔的剪影。她的笑容是那么甜美、纯净,令人不由得驻足观望。
夜凉如水,漫步在林间小道。公园的泉水泠泠细响,星星月亮在那一池泉水里忽闪忽现。月亮散发出淡淡的光辉,波光潋滟,微波荡漾,圆圆的荷叶上露珠倾斜,荷花在水中盛放。
月光下,一群退休老人在跳着广场舞。随着音乐的响起,老人的肢体跟着音乐动了起来,舞姿一点也不输年轻人。他们 精神饱满,慢慢地挪动步伐,每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且有力度。在优美的歌声中,领队带着大家一会儿扭扭腰,一会儿踢踢腿,一会儿耸耸肩老人们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严肃又有趣。
我曾看过这样一句话:“把一起的每天过成诗,路过的每一处风景都赏心悦目,路上遗留的笑声爽朗过八月的晴天。”
邂逅的作文6当你遇到一道让你犹豫的题,那都是一个可爱又调皮的姑娘,她们时常和我们演上一幕幕“爱而不见”的无伤大雅的小戏。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我们明亮的双眼来诠释所有的一见钟情。
在每一次考试中,总有那么一些题,是那样的朴实、清纯,是见底的清潭,是素面朝天的姑娘。她们毫不刻意粉饰。简单而不失格调。
通常,还有一类,和我们不可避免的相遇,我们却不一定能一睹真容。她们,是卷子上的贵族,地位高贵、声名显赫。她们,是养在深闺中的佳秀。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冷静睿智的头脑来算计我们不可避免的邂逅,我们希望这邂逅无比清明,轻松愉悦;然后,我们将用我们沾满汗水的双手,就像勇士露出的满身带着他们荣誉的伤疤一样,我们推开一道道的门,揭开一层层的纱。再然后,我们将得以见其真容,那一刻我们震惊于她绝美的容颜,我们喜悦,装做毫不在乎的样儿,嘴角微微上扬!
而显然,在这一纸的姑娘里,也不乏飞扬跋扈、刁钻任性的。对于这些,我们当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去成就一场苦尽甘来。
相信每一道试题都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就想我们相信每一个姑娘都是上天的独美佳作一样。
我的考试,我与你的一场不可避免的邂逅,让我们演绎一场华丽的舞,伴着这千花的绽放,我们留一曲旷世地舞,堪比“高山流水”,我用青春点燃这舞的基调!
邂逅的作文7去年寒假,我们全家去巴厘岛度假,其中一个景点是圣猴公园。听说那里有六百多只猴子,全都散养在圣猴公园里。我对猴子非常感兴趣,便想一探究竟。
到了圣猴公园,只见公园里树木郁郁葱葱,猴子们时不时的在树上窜来窜去。我们沿着石级一步一步往上走。有时你会发现一些小猴子正在出其不意地偷走工作人员在卖的香蕉,有时你又会看见一只小猴子跳到了一名外国游客的肩上,赖着不肯下来,吓得游客哇哇大叫。如果你抬头的话也许会看到一只母猴子正在安抚小猴子睡觉呢!我们一家人一边走一边笑,都说这群泼猴真是太有灵性了!
我们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里休息。妈妈给我一包海苔。我打开海苔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只胖猴慢慢地向我靠近,它两眼滴溜盯着我手中的海苔一动不动。我心想,这猴子该不会是想吃海苔了吧?我立刻警惕起来。果然不出我所料,这猴子围着我绕圈,难道这泼猴要硬抢吗?一想到这儿,我就两腿发抖,直冒冷汗,我们就这样大眼睛瞪小眼睛僵持着。突然,那泼猴向我发起进攻,闪电般地扑过来,我吓了一跳,赶快把海苔扔掉,并躲在爸爸的后面。
那泼猴捡起海苔,学着人的样子,撕开包装袋,先闻了闻,便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一眨眼就全都吃光了,之后还舔了舔手指,惹得我们哄堂大笑。你瞧,圣猴公园的猴子惹不起吧!
邂逅的作文8那是一个宁静的夜晚,天空像被黑油漆涂抹了一般,一片幽暗。劳累一天的农民早已归家休息,万籁俱寂。这时,带上一双雪亮的眼睛和灵敏的双耳,邂逅一片森林,是一种无可言状的美妙。
初入森林,等候你的是神秘而深邃的诱惑。夜静更阑,唯有脚下踩着一株株嫩草偶尔发出的“嚓嚓”声。就在你毫不防备的时候,一颗豆大的露珠顺着茂盛的树叶一蹦一跳地滚落下来,触及鼻尖,冰冰的、凉凉的,心儿瞬间酥化了。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隐约的“沙沙”声。柔和的月光洒在地上,投出了路旁小树苗的影子,那一光一影奏出了清幽的旋律。
再往里走,直到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地方,你竖起耳朵,耐心地等待,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悄然拉开序幕。瞧,蟋蟀跑出来觅食了,闭上眼,仄耳细听,“戚戚蛐蛐……”仿佛一支轻盈优雅的小提琴曲,细腻委婉,动人心弦。风娃娃也来凑热闹了,她拂过树梢,树叶奏起了鼓点般有节奏的声响,和着琴声在夜空舞动。你不由得仰目朝天,任思绪翻飞。紧接着,一群萤火虫打着明灯出来了,眼前顿时霓光闪烁。森林深处的野兽不时“嗷嗷”高歌,与小昆虫们的低鸣遥相呼应。此刻的你,仿若置身于声光交织的舞台,深深地沉醉。
黎明时分,太阳捂着羞红的脸蛋悄悄地爬了上来。轻轻地吸一口森林散发的'天然芳香,把昨夜邂逅的这份美好放在心底,收藏至永远。
邂逅的作文9我的外公,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是还拥有一颗孩子心,最近不知怎么搞的,外公竟然与风筝来了一场邂逅。
外公可是买了许多装备,从最初的塑料风筝轮盘,到现在的铁风筝轮盘,从当时的普通风筝,到现在的软体风筝,从当时放风筝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行云如水……外公能与风筝相遇,也是一种缘分吧!
每次外公有什么烦恼,只要一放风筝,烦恼就会忘得一干二净,仿佛风筝带走了他所有的不快。风筝,就像他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外公可以向他倾吐心声。
记得有一次,外公要带我出去放风筝,但是他自己比我还要高兴。仿佛外公的世界因风筝而更加美好。我们来到小广场,只见,外公娴熟地拿起手套,戴上帽子,装好风筝,这一系列的动作,既精准又迅速。
过了一会儿,起风了,外公让我拿好风筝轮,自己满场地跑。只见他顺着风跑越跑越快,风越来越大,外公一松手,风筝就飞了起来。风筝越飞越高,我看着外公,他双手拿着风筝轮,娴熟地操控着。看见起风了,外公就松线,看见停风了,就紧线。1000米长的线都被外公用完了,正在外公得意之际,突然,风筝开始向下坠落,外公开始紧线但是已经晚了,风筝,已经掉到了小树林里。我和外公急忙奔进小树林里寻找,最后,在一棵小树枝上找到了它。
虽然外公很累,但是,他依然不感到疲劳。我想外公与风筝相遇,不仅是一场完美的邂逅,更是一份难得的缘分。
邂逅的作文10喧嚣与混乱就像落在玉盘上的银珠和细雨,就像宝石般的银针点缀着千山万壑,镶嵌着绿色与野性的土地,带来生机与活力,等待着春夏秋冬的相遇。春雨的邂逅
春雨是一幅生动的素描。它覆盖了冬天的寒冷,使花草探出头来,享受着春雨的滋润。它给大地洗礼,给万物带来生机,让春风大胆地梳理柳树。夜雨把人们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滋润花朵,勾勒出雨的寂静和雨的宁静。像一个不知名的老师,它教我们知识,给我们最好的一切。夏雨的相遇
夏雨总是那么的轰轰烈烈,那么的洒脱,从不优柔寡断,就像一个男人,那种阳刚之气,那种坚强的精神,古往今来,让多少人叹服,我不敢说夏雨是多么的有趣,但是他的慷慨就像是英勇的辛弃疾,完成了谭嗣同为国捐躯的英雄任务。
秋雨的邂逅
伴随着令人耳目一新的雨声,秋天的雨来了,这太迷人了。他带走了夏天的炎热。在秋雨中,枫叶落下,果实成熟,昆虫哭泣。它带来了一丝凉意和幸福的开始。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雨中思考。秋雨的凄凉不仅仅是我们在儿童和成人之间的过渡时期的心情。它是如此的伤感和脆弱。我们心中有许多对世俗世界的不理解。我们都很怀旧。又隐隐约约带着一点伤感,我们喜欢秋雨,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迷茫的时候要对自己真实,晚上独自停止哭泣的时候,我们不喜欢秋雨从天而降的悲伤,不应该像秋雨那样脆弱带着淡淡的痛苦,不应该像雨那样勇敢坚强雨中的一切似乎都蒙上了一层纱,透明如清水,那么朦胧,那么迷茫,那么模糊。虽然这是一个浪漫的意境,但它充满了悲伤,不是吗
花儿在落下,雨还在下。我认为是我们成长的时候了。
邂逅的作文11一个漫长的冬季,我在家中无所事事,回到校园,一切如常,仿佛什么也没变。还未等太阳露面,同学们就背着沉重的书包拖着步子走进校园。枯树仍然瘦弱,冷风依旧刺骨。在留着深浅脚印的小路上,在细微的灯光下,人影憧憧。我尽力抵抗住瞌睡的侵袭,眼皮下垂地经过花坛。曾经洒满笑声的草地也没了人影。仔细聆听,春天的声音还未临近。
但是我感受到了,拂面而来的风从冰层的深处苏醒了,一点点染上温柔潮湿的新绿。映照在身上的晨光也从薄凉变得温暖,这温度的变化,似乎昭示着春日的飘然而至。
又一个周二,课程繁多,作业堆积成山。我心中颇多怨言。迅速刷完数学作业,决定去操场走走,释放压力。在我平时毫不留意的操场和花坛,我竟邂逅了一份美丽。
一树白花,一树绿叶。绿叶博人眼球,但并非翡翠那样冰冷温润的绿,也并非湖水深处那样深沉的绿,而是春风染上了生机蓬勃的绿色,是万物复苏时从土地下冒出的草尖的绿色。另一边的白花,虽不如绿叶那般夺目,但也看着舒适。不如雪那般冷冽,也不如白纸空无一物的白。是纯洁的白,是新生的白,蕴含了未来的无限精彩,饱含春天的万千生命。这样的邂逅,仿若电光,眼前一亮,一刹惊醒了昏沉的我,让我感受到了春天悄然爆发的力量。
然而,同学们仅离美景一步之遥,却不愿驻足片刻欣赏,这是何等悲哀!
春天的步履里,倒映着校园特有的风景;步履里,铭刻着校园一点一滴的美;步履里,到处都蕴藏着勃勃生机。毕竟,那些日子都是由我亲身经历过的,从晨曦至夕阳,从春天至冬季,是我忘不了的过程,伴我终身。
邂逅的作文12人们常说要多看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是个调皮的孩子,坐不住,也就静不下心读书,但一次偶然的邂逅,我开启了不一样的课余生活。那天,我和妈妈来到了洛阳。一下车我就被眼前的长龙给吸引了,心想:“这是干什么呢?热闹得很。”这激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想一探究竟。我和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挤进了密密麻麻的人。这才弄明白——原来是这家书店店庆正搞活动呢!“这么热闹,肯定少不了我呀!”我自言自语道。说着拉着妈妈的手也加入了长龙的队伍。
我和妈妈手拉着手走进了欣悦书店。一进去,有一股淡淡的清香猛扑过来,每个角落都有不同的人在安静的看书,有散发着稚嫩脸庞的孩子,有白发苍苍带着花里胡哨花眼镜的老奶奶,有跷着二郎腿的叔叔,还有窃窃私语在交流着的阿姨们。他们像游进大海里的小鱼,像踏入草地的小羊,徜徉在属于自己的书海中。
我迫不及待地来到二楼来到童话区,随意拿起一本书,静静的翻看着。特别是《笑猫日记》,我每次来都没有新版的,但旧版的扔使我迷恋。有时感动的流泪满面,有时被气的暴跳如雷,有时高兴的手舞足蹈……在这里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而充实,它总能让我惬意的徜徉在童话的城堡里,让我回味无穷。
夕阳西下,我一步三回头的离开欣悦书店,妈妈总是调侃我说:“你干脆人回去,把魂儿留下得了!”别说,最近我总是在做同样的一个梦:“童话王国里的一员,身上充满了魔法力量,我把书店给搬到了家里面,每天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得意极了!
邂逅的作文13到了,快到了——还未踏进院门,几缕墨香,便已禁不住风的诱惑,急急忙忙钻入了将醒未醒的鼻尖。
乍眼一看,路旁的栀子花已依稀在伸着懒腰。虽还是初春,可那鲜活的绿色却分明让人觉得自己是身处盛夏之中。朦朦胧胧中,那清新的花香便已萦绕在鼻头。
可风一大,这几许生机却悄悄飘向了远方,留下的,还是刚才那几缕不大好闻却使人心旷神怡的墨香。“呦,你来了,快坐下。”一进门,便与书法老师撞了个正着,她热情而恳切的话语也就因此回荡在我的耳边。
不一会儿,用于书写的桌子上便已被梳理得井井有条。那桌面光滑得十足像一面透彻的镜子,叫人不忍心下手。
墨一放,笔一摆,那浓得使人鼻头发痒的墨香,便大方而又自私地占据了整个庭院。拿起笔,蘸了几蘸,此时那熟悉而又带着几分陌生的感觉不知怎么地,又重新在心头里荡漾。
横,竖,撇,捺——双手一挥,几个方正的大字,便出现在守望的双眼前,似在说话,却又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一个,两个,三个……那字迹,像阅兵式排起的长龙,又如跑操时整齐划一的队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还没读破那万卷书,可笔上功夫,我却也认真而又仔细的体验了一番。
每一个字,都像个顽皮的小孩,不玩个满身昏臭绝不回家。可在这儿,那墨香俨然就成了孩子归来时的浑身恶臭,带着自由而奔放气息。
我定定地拿着笔,抬起头来,看老师忙碌而疲惫的身影,心中不免有些感触。书法依旧平凡,依旧普通,依旧需要奔波,依旧需要满身灰尘,但是,她那如墨香般的品德之香却永记我心中。
那缕墨香,至今还在我的鼻尖上,停了又停,很久,很久……
邂逅的作文14“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每当唱起这首歌时,我的心里不禁流出了一股暖流,一件往事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星期六,我独自去兴趣班上课。由于兴趣班离我的家较远,所以要乘坐brt才能到达。行走在宽敞的马路上,周围一切事物就像朵朵花儿开放一样美丽:小鸟对我唱歌,小树对我跳舞,小草对我点头……真是“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不知不觉中,我蹦蹦跳跳地来到了brt车站,准备进站,只听见检票的阿姨说:“这位小朋友,你还没用付钱哦!”我顺意把手伸进口袋里,准备拿钱。咦?钱呢?我左翻右找,也没找到。噢!我突然间想起来,出门太急,忙说了句:“是因为只想着上课了,忘了带钱了。”我像只沮丧的小鸟,原来兴高采烈的心情一下子被冲得烟消云散了,刚才的心情顿时坠落到了冰点。
我又像只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正在这时,忽然听见一阵和蔼慈祥的声音:“孩子,别急,我来付吧!”我顺着声音望去,是一位四十多岁美丽的维吾尔族阿姨,她帮投了钱,并对我友善地笑了笑,说:“快走吧,不然,要迟到了”。
我终于忍不住了,“金豆子”像断了线的珠子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并激动地对维吾尔族阿姨说“谢谢,谢谢……”心里满满地充盈着无限的感激。维吾尔族阿姨冲我笑了笑,转身便离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位阿姨的背影消逝而去,却又显得那么高大,美丽……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多么朴实的一句话,我经常听大人们说起,可是,今天,我又一次在心底默默地吟诵,此时,我内心感受是如此不同,涌起的是一股暖流,或许,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应该去做些什么……
邂逅的作文15雪精灵终于在人们的期盼中悄然而至了。
早晨,天空微明,过了许久才大亮,好像一个睡眼朦胧的孩子一般。
走出家门,感觉并不很冷。抬头望天,白云团团拥抱在一起,这儿一片,那儿一簇,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摇篮,使得雪精灵酣然入睡。
不知什么时候,第一朵雪花安静地坠落了,然后其他雪花也接二连三地轻盈地跳跃至地面上、屋顶上、树枝上,还有我的身上。我伸出双手去感受每一朵雪花的温度。当雪花触碰到肌肤的那一刻,它就慢慢地消融了,所化成的晶莹的雪水浸入皮肤底层,感觉微凉,但更多的是清透、温润之感。我陶醉在雪花所营造的浪漫的氛围之中,就像是身处于一个童话之中,那么缥缈,那样虚幻,那般动人。渐渐地,雪愈下愈大,又给人一种豪放、雄壮之感,我张开双臂,仰起头,让雪花义无反顾地扑打在我的全身。它们不畏惧,不迟疑,奋力地向我冲击,雪儿们凭借坚忍不拔的品质征服了我的心,也给我以前所未有的心灵的洗礼、精神的震撼!傍晚时,雪住了,太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看吧,雪后的整个世界都是圣洁无瑕的!微黄的阳光斜射在这娇美的积雪上,把它们映成了**、红色、紫色。同时,雪也折射出银光,与阳光两相辉映,闪亮无比。小路上,一片寂静,风儿吹落积雪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天空中,不见鸟儿的踪迹,真是一派“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景象。
雪精灵与大地的美丽邂逅,怎能不令人陶醉!
《勇往直前恋上你》是一部轻喜剧职场戏,以幽默、正能量的方式展示都市职场的残酷,在欢笑里戳中观众的痛点。剧中的爱情戏码甜甜蜜蜜、温馨感人,通过观剧我最大的体会是旗鼓相当的爱情是最好的爱情,相爱的双方可以不必处处小心翼翼,心里有话都可以大胆的说出来,遇到困难双方互相扶持,这样的爱情才会长长久久,幸福美满。
《勇往直前恋上你》中的爱情甜蜜且三观正,姜轶男和陈欣悦(李沐宸)是一对欢喜冤家,缘起于一场颇雷人的“英雄救美反被美人救”的乌龙事件,姜轶男对陈欣悦一见钟情,可是陈欣悦却刚刚被徐昊宇抛弃,难忘旧情,终日郁郁寡欢,经常独自喝闷酒、以泪洗面,姜轶男看心眼里,痛在心里,时时处处维护她,用一颗真诚、温暖的心融化着陈欣悦内心的坚冰。
两个人在共同奋斗中感情升温,终于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饰演陈欣悦的李沐宸虽说只是一个新人,却有着扎实的演技,为了表现陈欣悦喜欢上姜轶男之后心理波动,她一人分饰四角,将女主心中的四种性格演绎的相当到位,分分钟眼神入戏,飙起戏来让我们大饱眼福。
一共35集,相比那些动辄50甚至60、70集的大戏,这部剧相对而言是短小精悍的。而事实上,剧集的节奏也非常明快。比如在已经播出的10集中,姜轶男已经从一个学渣、废柴、沙雕,在经过几个回合的打击与较量中,正渐渐成为职场的王炸。当然,随着剧集的进一步深入,姜轶男还将遭遇更多的职场阴谋、爱途波折,相信在不断努力的情况下,凭借着日渐强大的实力,他会成为越来越强悍的职场王炸的。
教室里的时光会飞 丁圣心
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在身上暖和至极,舒适至极,淡淡的一股困倦袭上心头,弥久不散。兀自翻阅起冗长的课本,除去老师那略微聒噪的声音,教室里分外安静,三两同学伏在桌上小憩,更多的是神游太虚。 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应该是极惬意的么? 舒适的风将我引出了教室门外,一瞬间阳光灼眼,视线里一片明亮。男生们已经成堆成群地涌出教室,找了块阳光充足的地方就驻足聊起天来,话题从游戏到NBA跳跃不停,人人津津乐道,只差没有手舞足蹈起来。而女生们多数更愿意呆在教室里,略驼着背,伏在课桌上奋笔疾书,细瘦的肩胛骨浅显易见,额上微微有汗滴顺着脸颊流进衣领里,转瞬不见了。天花板上的电风扇“吱啦吱啦”,顽强地抵抗着岁月的痕迹,愈是挣扎,愈是晃动得厉害,引得坐在电风扇下边的人惶惶不可终日。 大家都说,教室是学习的场所,操场是玩闹嬉戏的区域,而学校则是承载了我们所有青春与梦想的地方。深吸口气,有三月里青草的味道,红墙白瓦的味道,天空白云的味道,以及校服上浅浅的漂白粉的味道……这些所有一切的一切,无一不在提醒着我,这里是我的学校,我的班级,我生命中不可磨灭地和无法取代的记忆。 大抵是中午,所有人都在教室里做作业,聊天或是互相抽背单词,俨然形成了两种风气。一派人主要以学习为主,聚在一起讨论题目的有之,互相抽背古诗、单词的有之,教别人做题的有之。而另一派则以男生为领导,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侃大山,听者津津有味,也不在乎现在聊天是有多么的不合时宜,更是不嫌大热天的挤在一起。结果引来了老师的极为不满。 “你们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在干什么,肯定不是在讨论学习!”声音里夹杂着一股硝烟。 “我们在取暖!” 老师顿时哑然失笑,想要发火的想法却也消失得没有一点儿痕迹。这个回答令人啼笑皆非。 笑过之后稍稍出了神,想到不知不觉自己在这里已经呆了足足有四年之久,喜悦、忧伤、迷茫、无助、委屈、兴奋、激动……仿佛一辈子的事都浓缩在这里体验过了,不禁有些仲怔。常有人说,班集体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果不其然。 倏忽间有人拉着我的手,目光凝聚才发现是死党站在面前,一副“快快收魂”的表情瞪着我。 “怎么了?” “还问怎么了?班里人都走光了,忘记了么,运动会啊。”理所当然地摆着一张“完全败给你了”的脸,“我们要给大家加油啊,咱班最团结了!” ——我所身处的集体,是一个充满欢笑、常常会有拌嘴却感情依旧很好的集体。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地方。我为有它而骄傲,或者,它为有我们而骄傲。 “喂——”远处的朋友们,阳光下缩成了掠影,她们微笑着,她们挥手,仿佛是一场盛大的道别,“别愣在那里,你来不来,不来我们可走了……” 嬉戏声,打闹声。 像是个温暖而美好的童话。
——致墨子的一封信
北京一考生
尊敬的墨子:
这是两千年后的一个学生写给你的信。我不知缘何想要写信给你,只知道我因你而懂得了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记得小时候,我无意间从书架的最底层摸到一本古朴的线装书,这便是我与你的第一次“邂逅”。但这第一次似乎并不大美妙,因为从你那黝黑的脸上我看不到一点情感,只有“守不竟,即赴死”的严苛与冷酷。
那时我觉得,你一定不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一定不是个会仰望星空的人。
但终究,我没有放下这本书,而是日益被它吸引。“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散发着一股奇特的稻香。于是每每书页翻动,我便仿佛回到那个人人“交相亏贼”的纷繁乱世。
苍茫中,我看到了那塞外骑着青牛缓缓西去的老者,望天吟咏“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望见那杏坛上侃侃而谈的翩翩君子,仰天大呼“天何言哉?天何言哉”;我看到了临淄稷下学宫中百家争鸣的一派繁荣,也见到了楚河上鼓盆而歌的隐士,正陶醉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终于,我一眼望到了你。你并未选择归隐,也不愿去与诸子整日无谓地论战。你只是奔波在华夏大地上,以行者的姿态现于人间,奔走疾呼,救百姓于水火,解万民之忧苦。“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你是如此脚踏实地,你的脚步是如此坚实、不屈。
我终于明白,你并非不会仰望星空,你的繁星是“天下大同”。只是比起那些只知仰望星空,只能制造苍白无力的口号的其余诸子,你宁愿脚踏实地地践行自己的理想,让“兼爱”——你的这片星空划出更绚烂的光芒。所以,你总在不停地奔忙。你曾不远千里游说楚王,并“九拒鲁班攻城之机变”,拯救宋国一方百姓;你又四处奔波,“非攻”“非乐”“非命”“非儒”,为的就是切实地为这乱世提出真正的“济世良方”。你仰望星空,又总是不忘脚踏实地。因而你的脚步从不停息,你的足迹遍布神州大地。而在这浮夸虚假仍存于世的两千年后,你的脚步也越发显得坚实、有力。
原来,你的双眼永远仰望着星空;原来,你的双脚从未离开过大地!
黑衣黑发、黑眼黑面,眼望星空,脚踏大地,奔走于大地上的你,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划破天际,穿透重霄,为这九州五岳点燃永不熄灭的火焰!
人类需要仰望星空,因为没有星空的照耀,我们的路不会有前方。但是,在仰望星空的时候,也不能忘了脚踏实地,为他人为社会切实地做点什么。毕竟,星空的美丽永远不属于大地,只有我们脚踏实地,才可以用自己的每一个脚印折射出星空的绚丽。
墨子,感谢你,让我明白了这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也感谢你让我的生命拥有了最恒久的动力。
香盈心扉的花季
踩着雨季走来,花儿正开
---题记
"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山城重庆便是如此秋季则愈显得带雨含愁瑟瑟秋风中,虽没有戴望舒那江南郁郁的小路,却系着席慕容烟柳淡淡的乡愁看天空雀鸟的低飞,划下点点滴滴,丝丝缕缕的沉思,蓦然回首,我已踩着15岁的尾巴了,雨季,拉开了她的雨帘-----
度着步,似史铁生在地坛里徘徊,撷数片枯黄的叶子,萎缩,干枯,记载着只有那片天空下的我才能读懂的诗句,然后变成细细小小的雨针,刺入那颗流血的心我开始懂得记忆是一个小小的牢笼,而印象则是笼外的天空。我是不小心踩到了它鲜绿的脚掌了。
徜徉是一处闲愁,三友路的青石小径,寂寞地守着那一墙枯萎,留下老妇额上的沧桑。生命的弧度弯出自己的脚步。叶尖在私语中颤动,霎时传过些许感动。一条楞青的精神植入心土,我想用一种呆板的笑容来好好对付。
看到叶上滚着雨后的泪珠,闪着眼,是那么踌躇,一丝凝眉的触动。我很普通,不过如果有阳光照到我身上,我也会发光,七彩的光。你是否也被前途与现实迷住?迷途在重庆这雾都?看不清天空,让那块灰色的布蒙住?晶莹的稚嫩,你是否听得懂?我傻傻地伸出手,牵牵你,告诉自己心要跟着感觉走,永远不回头。
图书馆的灯向来很亮,我依着桃李湖静静地张望。如果说夏季的荷花是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唯美,那么屹立于瑟瑟秋雨中的枯荷就是一种“我心永恒”的倾诉,枯枝不哭,衰叶不愁,用一支铿锵的笔杆把湖面划成棱角分明的语言。风入袖,人依旧,柳色稀稀,一叶怎知秋?
风是秋天里最不害羞的小伙子,挥舞着自己有力的双臂,能看到他突突的腹肌,吹柔了柳条,吹皱了湖面,吹平了我小小的心。裹来了一路芬芳,顺着雨点一指,哦?桂花开了。
是那种小小的淡**的花瓣,淡到会被秋的冷气冰凝,会被染成肃杀的墨绿。然而,她就那样立着,伸着并不长却很光滑细美的脖子,明净得如同雨中的一抹阳光,溢出轻轻淡淡的芳香。
来生我要做一棵树。恩,一棵开花的树。为了让你在我最美的时候遇见我,我将在这里静静等待.他就是那棵等我的树,落掉最后一片叶子来等待.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折磨,立着就不能倒下.南开的树,很多,像剑,也像戟,森森连成一片,而他的天空很广,独自立着,笔直到让人瞻仰,在他的眼中,世界或许很小吧.为了他,我决计不再逃避,如果不能后退,我就选择面对,坚强地面队,决不逃离.
夜,轻轻喊了一声,星星就亮了,盈盈如烛的光,咬破了夜里的寂寞.夜上浓装,华光溢彩,而这里,只有一片微光,一路芳香.
我已不再是那个戴上红花就笑,拿着奖状就跳的小女生了.就连咖啡的苦也不能抚慰我内心的创伤,开始懂得van gagh的一点点,那鲜艳的颜色背后又是怎样的颓废与控诉呢?想要一阵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从明天起~
孤独地时候就牵起音乐,让自己死去,让音乐醒着,回忆也是为了忘却.我只是与过去打了一个照面,然后郑重地道一声再见,再见.”我是深爱着南开的”i promise.只是我还不懂怎么去爱,只是仰望,仰望,直到消失在回家的路上~
若是英雄,又怎能不懂寂寞?若是红颜,又怎能没有寂寞?
幻想与现实:砖(肖楚舟)
矗立在街道上的房屋是用砖砌成的。人类的世界是由幻想砌成的。
我们看似行走在切实可感的硬邦邦的现实之中,实则是浸泡在无数被实现的幻想里。
人类是从什么时候区别于其他物种独立出来的呢?哲学家大概会说是从猿类会使用工具开始,考古学家大概会从千万年前的头盖骨上测算出一个年代来,我却要在这里下一个独断的结论,是从人的大脑里冒出第一个幻想的气泡开始。
人类创造的物质世界是由幻想衍生出来的。
吴承恩在《西游记》里给猴哥安上一种必杀技,筋斗云。这里面包含着千百年来被困在四平八稳的土地上的人类对于翱翔这种动作的幻想。四百年后,这种幻想由怀特兄弟变为现实。
凡尔纳在纸上搭造与当时现实脱线的自己的王国,那里有能把人送上月球的大炮,还有在海底潜行的鹦鹉螺号。在我们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前,这些幻想统统实现,月球上有了人类的脚印,海底下乱窜着各国的潜艇。
一百年前的清末小说家幻想上海成为万国博览会的会场。现在这幻想成真的场景,正轰轰烈烈地在黄浦江两岸上演。
人首先对现实之外的事物产生幻想,再在漫长的时间里将幻想添上智慧,揉进理性,放进实践里去烈火烘烤,拿出来,才成了搭建现实的砖。于是才有了我们这个巨擘森立的现实世界。如若没有最初仰望天空时对飞行的幻想,人类至今仍是匍匐在土地上的物种;如若没有凡尔纳对外太空和海底的胡思乱想,人类今天兴许是坐等能源枯竭的无助种群;如若没有对上海举办万国博览会的的幻想,中国人永远不会有机会看着日日刷新的世博游园人数傻傻自豪。
人类创造的精神世界亦是由幻想衍生出来的。
因为有对于山水日月的幻想,仓颉才在纸上画出象形的汉字。
因为有对于苍生安宁的幻想,老子才把一个小国寡民描绘得那样迷人。
因为有对于自由爱情的幻想,奥斯汀才把一个达西和伊莉莎白写成英国乡村里的风景。
因为有对于和平世界的幻想,托尔金才把一个中土世界写得雄浑苍凉。
幻想就是这样浸泡着我们。人类的大脑因为有幻想,才有渴望,才有改变世界的伟力。人类的现实,就是以幻想为砖的一场浩大的建筑工事。精神幻想指引方向,保证这世界不在不知不觉中坍塌;物质幻想垒就高度,使得人类往未来的更高深处走去。
人就是塑砖的工匠,有了幻想,才能筑就雄奇的现实世界。而幻想干涸的人类,只不过是躺在泥泞中的蠢物罢了。
站在幻想之峰了望(徐继胜)
人类自从直立行走以后,面向大地的眼睛可以充满幻想地向上看,向远处看。
在地球上,各种飞禽走兽从我们身边经过,人类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我们不能飞,像鹰那么潇洒于蓝天,不能像马跑得那么快,打洞的技术还不如老鼠,唱的歌也不如百灵鸟那么动听。
人类不是深深地埋头自卑,而是昂头幻想。我们做出像翅膀一样的东西,披在身上,从高处往下跳,好些可爱的人跌下深渊,但飞机还是载着人类的幻想飞向蓝天。
人类因不足而幻想,因幻想而进步。
于是我站在幻想之峰了望,了望中华民族的未来。
我幻想,中国人从等级之阶上走向平等之途。
从周公的礼制开始,中国人有意识地学会分三六九等。什么都有等级,连衣服的颜色和质料。官大的穿的是鲜艳的颜色,被贬在九江做司马的白居易只能穿着青衫,老百姓穿着布衣。文学界,以诗歌为老大,散文次之,小说、戏剧只能等而下之。文人写了小说、戏剧,都不好署真名,羞羞答答地写上笔名。我国小说、戏剧的晚熟,与文学的等级观点有关。封建时代,官为牧,民为牛马;官为父母,民为小草。社会成员依次分士农工商。妻大妾小,男尊女卑。方位上,右为大,左为小。梁山英雄,落魄山寨,也要排排座次。
和谐社会必须是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平等之上,社会分工有异,但每一个炎黄子孙必须站在同一海拔的地方,没有高下尊卑之分。
我幻想,中华民族热爱真理超过一切。
当真理与权力不合时,我们选择真理;当真理与利益不合时,我们选择真理。我们热爱真理,真理才会爱我们。
巴金先生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说真话。季羡林先生说: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真话不全说”似乎有点世故,但“假话全不说”却是底线。当真话不好说,我们宁可有尊严地沉默,也不要厚颜无耻地大说假话。
当官员把单位的实情说出来,凝聚力会更大;当科研工作者因真实少发点论文,含金量会更高;当企业家因真实损失点利润,公司会开得更久。
我幻想,中华民族领世界之风骚。
我们有五千年的定力,中国的战马不曾去黑海边吃异国的青草。中国人将孝道营造出世上最温馨的家,白发飘飘之下是儿孙的欢笑。中国人不论走多远,心里想的永远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飞了五千年的凤凰有些老,有些迟钝,但在改革开放的烈火中可以重生。
我幻想,古老东方飞出叫声清脆的小凤凰,把全世界的目光引向远方。
寂寞的季节
“风吹落最后一片叶,我的心也飘着雪,爱只能往记忆里堆叠——oh,给下个季节。”
--题记
我独自走在暖风的季节,拒绝和过去告别。轻轻告诉自己,寂寞的人不需要流浪,我只是在受伤后偶尔流浪。沙坪是个没有悲哀的地方,然而就像朱自清所说那样,“快乐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难道“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就像她说的那样?我怕我走错,很怕,很怕~~向来坚强,没了爸爸妈妈,原来我也会迷失方向。
夜,不让语言再重复。被灯光照过的思想,闪着诱惑的光,原来一直在胡思乱想。哼,不想再理自己。
喜欢夜里的晚风,把自己吹得呼啦呼啦响,可以把心情挂在路边,抑或踢在脚下,任自己慢慢践踏,然后走开,偷偷看她哭泣的傻~~~
到底是女生,离开了家就想爸爸妈妈。才发现自己并没有长大,而且再也不想了。才知道伴随我们成长的是情感,不是人。闲来,握着笔,看着文字才踩着风的尾巴,从笔端滑落,摔到心上,碰撞出金属的声响。文字本没有感情,可是不同的人却总是强加上自己的感情,然后从文字中看到自己的模样,总把自己感动得汕然泪下。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啊。月,钩走儿时的童谣。陪着文字感伤,似欣赏一种寂寞孤独的绝美像夏空的透明淳朴,秋雨的绵延细长,爱也变成一种寂寞的语言,高高挂在天上,挽住月光,留下晚风幽咽在屋上。
夜晚的大脑可以客观地回答自己的问题。白天可以大胆地挥霍开去,任由物质的侵占,夜间就小心地交给精神来统领。青灯黄卷,幽茗飘香,“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都叫做家乡”就这样活着,就这样死去~~
任凭记忆腐蚀,那些清新翠绿,早已掩埋在时间的刻度里。站在杯口遥望,慢慢把时间过滤后的生活都溶解在生命里,许久以后,从浅浅的杯底析出,一两滴晶莹——我想那就是内心最美的东西,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像困在雾里,焦躁地想从茫然现实中逃”runrunrunaway真的不想再怀疑自己,再冷的寂寞也会有融化的时候,你信不信?看着自己离去,寻找自由也要给别人自由,就给我自由,请自己犯罪!
希望不需要诠释,信仰不需呻吟,往事不用裹在怀里.原来一切痛苦都来自奢望,一切恰似命中注定。蜕去呻吟,或许我就是自己的阳光,灼灼地闪着耀眼的光,照着前方。
一切尽在不言中
曾有一天,一个朋友把正在做白日梦的我拉回了现实生活中,很严肃的问:“你开心吗?”我不假思索的答到:“我很开心!”“你快乐吗?”我毫不犹豫的应到:“我很快乐!”“那你幸福吗?”“我很幸。。。福。。。”咽下最后一个字眼我的心不禁颤动了一下:我幸福吗?我从来没有这样问过自己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幸福!
在别人眼中,我是一个语言常在嘴边跳动笑容常在连上绽放的活泼开朗的人,可又有谁能了解真正的我呢?所以我就自我进行认识:
逆水行舟的幸福
我不是一个能够安下心来认真学习的人老师对我好,我都知道。从进入高中(8)班是这两个月以来自己的成绩一退再退,我不知道再用什么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我不知道如何再来面对父母期盼的眼神,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不辜负亲人对我的厚望。两个月来使自己尽可能的开心快乐成了生命的主题。自己一再的堕落下去,以致于成绩一跌再跌。我没有勇气面对他们,认为自己已被世界遗弃。其实不然:父母没有指责,而是鼓励;老师没有批评,而是指导;哥哥没有叹息,而是相信……我开始在迷途中找出路,相信我不会被打倒,因为有那么多双眼睛在肯定着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可以那么幸福的,不可以让这种幸福被破坏。
润物无声的幸福
爷爷奶奶是生于封建社会时期的,由于当时封建气息的感染,使他们受的‘重男轻女’的这一思想的侵入,亲戚中也数男孩较多,较懂事。自然而然,调皮的我常被爷爷奶奶训斥,什么作为女孩子要矜持,不要大大咧咧的……可是,父母就不同了,作为家里的最小成员,他们对我呵护有加,生怕我受一点委屈,遭一点伤害。难道我还不够满足,不够幸福吗?不,我很幸福,应该让这种幸福延续下去!
隐形关爱的幸福
由于我的性格外向,话较多。虽不善辞令但也不乏语言,所以交的朋友多。知心的朋友也不少当我快乐时,他们帮我一起分享,当我难过时和我一起分担让我的脸上时常挂满笑容,让我的字典里没有痛苦等字。难道这些还不够吗?不,我已经知足了,我真的很幸福……
其实,幸福就在你身边,主要看你是否有发现,是否挖掘。我们应把握今天,把握幸福,把握自己的命运。
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
陶潜挥手告别官场,曾经的名与利不过只是一纸荒诞,飘然撒下两袖清风。回归故里,遂了毕生心愿。那不过是绵延大山中的一点,乘舟绕过山路十八弯他早已急不可待。一顶茅屋,一盏书灯,一轮明月串联起他的人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抵的上官场的朝歌夜弦,农民汗水间的笑容胜过一张张阿谀奉承的脸。陶潜,乐夫天命复奚疑!潇洒地转身,留下一个传奇的永恒。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惨遭贬谪,群臣的背影湮没了范仲淹的离去。无数次幻想的巴陵,终还是未去。那波涛汹涌的浪头,席卷着愁思出现在他的梦里,岳阳楼的精致,早已让他心驰神往。呵!仿佛看见了,那洞庭湖上的千帆,载着他的理想驶向无忧无虑的彼岸。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微斯人,吾谁与归?”范仲淹含笑吞下泪水。
漂泊处,谁相慰?
人曾说纳兰性德人生并无坎坷。父亲是朝廷要员,而当他知道家中的富丽堂皇都是倚叠如山的民脂民膏,他沉默了,用自己年幼的心和家族抵抗。无助,彷徨,漆黑的夜里与谁为伴呢?一醉解千愁,英年早逝,留给世人太多惋惜与悲痛。
他们笑了,得与失在弹指间灰飞烟灭;他们哭了,有谁能理解放弃中的寂寞哀愁?于是他们用人生书写了不朽的答案——放弃,就是拥有了世界。
010年河南高考满分作文:擦亮眼睛,听贤人意见
一日,吴王夫差遇见唐玄宗李隆基,说起臣子进谏之事,二人长吁短叹,感慨颇深。
夫差:李老弟啊,我是糊涂人啊。子胥对我一片忠心,竟被我当成狼心狗肺,倘若当初听了他的话,斩了西施这个祸水,灭掉越国,也不会害人害己,便宜了勾践那小子!唉,子胥,朕不听你的话,无颜面对你及吴国民众啊!
李隆基:夫差大哥不要难过,比起你我更愧对我家祖宗和大唐子民。当政前期,我还能唤醒自己的耳朵,虚心听取姚崇他们的话,开创了“开元盛世”的繁华景象,可是后来,我迷恋于杨贵妃,整天听他的逢迎话,再也听不进一句意见啦,可那也只是变着法哄我开心罢了。好好的大唐江山,竟被我因这帮小人的“意见”搞得摇摇欲坠。啊!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坚持自己的看法——
夫差:你我同样治国失误,但错因不同:我是因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你在于不辨是非听信谗言。
李隆基:可不是吗?但怎样才能做到既善听别人的意见又不信谗言呢?
夫差:我看咱们不如打开历史明君的电脑笔记本吧,看他们有何高见。
唐太宗:“亲贤臣,远小人”此诸葛孔明之教导后主也,拭亮你的眼睛,明辨你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虚心接受贤士进谏,哈——(笑着离去)
李隆基:我家祖宗太深奥了,我有些听不明白,让我们看看国外的明智者。
但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波兰谚语:常问路的人不会迷失方向。
塞纳克:相信一切与怀疑一切人,其错误是一样的。
……
夫差:各种看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我看出共同点了。那就是如唐太宗说的,先辨别出好坏,在基础上要认真吸取别人有益的意见,当然最重要的要明辨是非。喂,你懂了吗?李老弟?
李隆基:懂了!我得马上给现代的人们说说去,让他们吸取历史教训!
士运论
余读《左传》、《汉书》、《三国志》,寻寻觅觅以求运道,成功诸法,然每见古之名士不得其主未尝不废书而叹焉。至如三国之李萧远作《运命论》曰:“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余未尝不涕泗横流,扼腕叹息曰:“古今之士、之贤、之圣岂受制于三者乎?至如仲尼受困陈蔡,李广难封,哀哉。”后余饱览古今贤士之文,远近名圣之迹,乃释怀,有三叹作焉:一曰士运在此不在彼,再曰士运在勤不在求,三曰士运在我不在他。谓予弗信,请见陈词如下:
昔者仲尼学富五车、胸藏礼乐,遍施仁义欲以正道援天下于溺,学于郯子、师襄、老聃之徒欲以广其闻,周游天下欲以布其道。其志壮哉,其行壮哉,其言壮哉。然其时运不济,命运多舛,遍历七十国而不一遇其主,岂不叹哉!然其尊庠序之教,而有颜回出;修古之圣典,而有六艺作。其志彰矣,不然以我百代后一孤陋书生,岂得闻其名而后深赞哉。孟子曰:“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人有不弃于壮志之道而后必有不知有处得之。此余所谓:“士运在此不在彼。”
战国之时,齐有孟尝田文,赵有平原赵胜,楚有春申黄歇,魏有信陵无忌。当是时,有志之士投之则中,未有不得意之人。余以为弗是也,孟尝之徒独养鸡鸣狗盗之徒,未有匡扶国家之才贤。是故苏秦散尽资才而不说听其言,后起六国而权倾天下。曩时其所孜孜求之而不得,当时尽有矣;曩时其所躞蹀之公卿门,当时尽开矣。富埒人主,权衡国君,谁得而当之?是矣王勃曰:“老当益壮,宁移白道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此非余所谓“士运在勤不在求”乎?
伯牙遇子期乃畅其意,相如因得意逐名汉武,商鞅得景监方说秦王。士运在人手乎?奈何以我之力,以我之学,以我之滔滔雄辩需假人之手?余思淳于髡闻之必仰天大笑,疑缨索绝。俞伯牙有绕梁之音,司马相如蕴绝世之才,公孙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变法。韩退之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窃以为余为千里马亦先已于伯乐矣。“士运在我不在他”昭矣。
《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言天下皆慕圣德。《运命论》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又曰:“通之斯为川焉,塞之斯为渊焉,升之于云则雨施,沉之于地则土润,体清以洗物,不乱于浊;受浊以济物,不伤于清。”又曰:“是以圣人处穷达如一也。”是也夫。余訚訚于此,欲作沛然之辞以广余意,终日孜孜不倦于古今典籍,所为何事?所拥何志?张载《日知录》志曰(《近思录》记张载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除了悦人的外表 还要有 优雅的品格 深邃的内涵 和 高贵的气质
写一篇以个性与另类为题目的作文,另类世人皆不齿另类,或曰心性不熟,或曰秉性不群,或曰不通世务……吾不以为然。
另类者,或有缺失,然岂可一概而论?我曰: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多有另类之功。
可有论据耶?亿万年前,万物游于海底,鱼石螈独出心裁,双鳍支地,来到陆地。
自此,路上才有万千生灵繁衍生息。
彼时,相较其它鱼类,鱼石螈岂非另类?中世纪之哥白尼,以日心说异于世人,虽受当时诟病,却得万代推崇。
其非另类?放眼中华上下五千年,另类层出不穷。
秦孝公数典骂祖,方得商鞅大才变法强国;秦公以一国之君,痛陈历代先君弊政,震古烁今,岂非另类?赵王胡服骑射,始使弱赵变强。
中原泱泱大国,不抱残守缺,顺时顺势,移风易俗,于当时岂非异类?媚娘窃国,大唐开创千古盛世;牧鸡鸣晨,女子窃国,华夏五千年,仅此一例,岂非另类?戊戌变法,民智方得解放。
削皇权、立民主、求议政,始废五千年之封建统治,其时其人,岂非异类?……所谓另类,异于常人、异于常法、异于常俗也。
商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一礼而亡。
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今人但观另类之惊世骇俗,不见另类之宏伟功业,可悲可叹可惜。
倘一国之民,无标新立异之意、推陈出新之心、凌然常人之志,终日庸庸碌碌,以顺事流俗为己任,以讥讽另类为快事,国之衰败,可见矣。
2写作提示 1“个性”,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的比较固定的特性,也可以指事物的特性,即矛盾的特殊性。
但是,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的、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2“个性”在现实中有许多表现。
在做同一件事中,比别人高超,可以说他有“个性”(在这里“个性”可以说与“出类拔萃”近义)。
人人都遵守纪律,“他”却有意违反纪律,这也称有“个性”(这里的“个性”与“弱点”几乎近义)。
说话直言快语是“个性”;做事风风火火,也是“个性”。
因此,简单地说,“个性”就是与众不同的个人特点。
3对待个性,应该运用辩证的观点,既要倡导张扬个性、尊重和培养个性,又要对放纵个性者加以劝导,对有些个性还须劝其改一改。
4没有个性的花——单调;没有个性的树——普通; 没有个性的风景——无趣;没有个性的人生——无味良好的个性需要发展,不健康的个性需要正确引导。
5个性的错误理解: 为了模仿流行歌星,穿着千奇百怪的服装,留着五颜六色的头发,这叫“个性”? 正值叛逆期的少年和父母斗嘴,与老师抬杠,打架斗殴,旷课泡吧,这叫“个性”? 穿着奇装异服,打扮得五颜六色,言行流里流气,特立独行,以自我为中心。
这叫“个性”? 在大庭广众之下,喷云吐雾,朝着女友的面颊“吧嗒”一下,这叫“个性”? 见到蚊子从抽屉飞出来,尖锐地哀号,这叫“个性”? 所以,个性不是简单模仿,不是另类,也不是简单的与众不同,更不是青春期叛逆行为。
有些年轻人一向以另类自居,好像另类是一种个性!其实个性与另类是完全两档子事,个性是常态的点缀,是常态中的亮点,是值得推崇的;但另类却不是这样,另类与常态格格不入,这种反常态的所谓个性其实是一种病态。
打个比方,大家都认为爱国是值得尊敬的,但爱国也有伪爱国的,搞爱国秀的,你反对“爱国秀”就是个性,因为你品到了别人没有品到的东西。
但是如果因此就以“卖国无门”的名义骂所有“爱国者”都是虚伪的,那就纯是为了“导(捣)弹”,这便是另类,这种另类引来的将不是众人的敬佩,而将是“板砖”、“炸弹”。
论坛又出了个高人,“卖国无门”是也,先是一篇《小兵张嘎算不算恐怖分子?》打破了论坛的宁静,接着又叫嚣着《扒下“爱国粪青”的三角裤》。
再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他赢得了与前一阵子跳出来的,现在已经没了消息的“政治老师李”一样的待遇。
其实他的水平比政治老师李还要渣!政治老师李充其量戏谑了农民,但他却在调侃爱国。
俗话说“戏强不戏弱,戏富不戏贫”,如果说政治老师李只是开玩笑找错了对象,但这个“卖国无门”却是在拿着无知当个性。
能将小兵张嘎想像成恐怖分子,能将所有的爱国都视为虚伪的,看来他真的是“卖国无门”了!! 记得他在回复留言中这样写到:“……给你回复,算是看得起你……”如此的大气,我想也只有吃了伟哥儿的人才能说出如此有“底气”的话,但伟哥儿药力总有消退的一天。
如果说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大家误读了他的意思,但是总是写一些容易让人误读的文章,本身就说明作者的水平出了问题,还有什么可狂傲的呢?个性可以常久,但另类的日子是长不了的,想当初,芙蓉一出万人空巷,而现在呢?脱了都没人看;而木子美沦落到需要四处找专访来推广她所谓的工作室,但结果依然是人气太差一个个被取消;还有宋祖德,需要爆出一个比一个猛的“料儿”来维系自己“名人”的地位,既使这样,大家还是懒得去骂他了,这便是另类的下场。
因为“审丑”比“审美”更容易让人疲劳…… 世界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说话做事要照顾到大多数人的感受,别拿另类当个性。
否则板砖飞来时别叫屈,没人理时别寂寞……
高考有关阅读经典的作文题目如何取近年来高考结束后不久,网上的各地“零分作文”就开始流传,至于这些形色各异的文章是否真的是高考零分作文,我们不得而知,甚至有足够的理由去质疑,然而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这样做,大多数人仍然是用一种“审丑”的眼光去去对它们津津乐道,零分作文就像娱乐新闻,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传统意义上而言,“满分作文”才应该被大量阅读、传诵,因为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所在、是高考作文的风向标、是学生的学习榜样。
然而现实之中,除了一本本装订精致的《高考满分作文汇编》之类的作文参考书,以及课堂上老师所剖析的一些例子之外,满分作文的唯一价值就是帮助了它之前的主人——某位高考考生——得到了更高的分数。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零分作文转变了其角色:由之前告诫学生的的“反面教材”变成了抨击教育制度的“历史罪证”,从人人嘲讽的“垃圾”变成了人人传阅的“经典”。
把零分作文完全归于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之流,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选项。
事实上许多真的或者假的高考零分作文中,不乏许多优秀的文章,甚至还有第一遍被阅卷老师判为零分随后又改为满分之作,或幽默诙谐,或针砭时弊,或形式诡异,或想象奇特,这些作品为什么被判为零分,一部分是由于主题离题,另一部分就是所谓的“思想不端正”。
由于零分作文与满分作文如此暧昧不清的关系,注定了零分作文“考场失意,言场得意”的风景。
观众的好奇心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满分作文与零分作文同是极端,在我们宣扬了很久的“真、善、美”过后,大众的眼光开始出现了“审美疲劳”,于是猎奇就成了必然的趋势。
首先考虑的当然是另一种极端——零分作文。
为什么一篇作文会被判为零分作为?是因为道出了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因为荒诞滑稽的语言?犹如我们永远无法满足的窥视心理一样,零分作文的诱惑力远远大于满分作文单一的模式。
既然是零分作文,那么思想上肯定与当下的主流有些偏差,于是这就引来了第二群“粉丝”——批判者。
批判者应该分为两类:正面批判者与反面批判者。
正面批判者当然就是直接批判诸如此类作文,以及完成它们的考生,其言论主要集中于荒废学业与不学无术上,与阅卷老师的“审美光”基本一致。
反面批判者则是以此为例,要么批判当下教育制度的弊病,要么就是学生思维的单一,这种批判对零分作为是一种肯定的态度,可谓忧患意识很浓。
零分作文还有一类最为广泛的读者——同龄学生。
对于中学生与大学生而言,高考只不过与自己相隔一两年的事情,而其印象之深刻可谓刻骨铭心。
传看零分作文,既是了解同龄人的一个渠道,也是扩大自己视野的一种方式。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同样一种教育模式下走出的人,思想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在一个独立思考的年龄里,我们的价值观无时无刻不受到周围同龄人的影响,以他们为参照去发现自己,“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尤以同龄人为镜明显。
满分作文进入“审美疲劳”的状态之后,零分作文的“大行其道”也只是关于教育风波的一个小插曲。
零分作文的“功过是非”当如武则天的那句“自有后人评说”,而那些作者的得失也只是历史的一个玩笑,“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作者:姜子健
读材料写作文一位年迈的北美切罗基人心之狼—善与恶的抉择一场鏖战,两只狼,撕咬,悲鸣,殷红的鲜血浸染了一片洁白的雪地宛如一滴丹红的墨水在宣纸上慢慢地化开两只狼就住在你的心灵深处,它们是一对双生子,名字叫做善与恶,而你是它们的主人。
驯养善狼,便选择了美、纯真与善良;放纵恶狼,便选择了丑、污垢与罪恶。
我们常常被迫做出抉择,或左或右,站在分岔口的我们,或焦虑或无奈,但无论选择哪条,请带上善狼,无愧于心地踏上未来的征程。
驯养善狼,必拘小节。
举手投足之间,一个笑脸,便可能使司机们耐心等候,化解一起因焦躁而引发的追尾。
然而人们常施大善,却因小恶毁了自己积累的仁德。
当我们积极为西南旱区捐水的同时,却又忘了拧紧水龙头,漏水的水管无人问津,每天在浴房中享受清新的泡沫浴小善虽小,正如涓涓细流,清澈甘甜,沁人心脾;小恶虽小,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如链式反应,一个小小的中子却升腾起一朵巨大的蘑菇云。
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知为何,善狼总比恶狼瘦小羸弱。
即使善狼当道,也常常在世间四处碰壁,而暂时压制住的恶狼,也在一旁虎视眈眈,随时准备东山再起、重登王座。
徐渭,他选择了与善狼共舞,但污浊的人世却令他发狂。
若用一种果蔬代表他,我会选择苦瓜,表面的疙瘩像极了他坎坷不平的一生,苦涩的命运催人泪下,而苦涩之后便有一股清新爽朗之气残留在口中迟迟不退,正同他高洁的品性。
因此,我宁做青藤门下的走狗,选择与善狼共舞,就算粉骨碎身,也要留清白在人间。
然而,当代的社会,善与恶的边界愈发模糊。
不仅如此,人们已沉浸在喧嚣纷扰的尘世中不断追逐,一切的一切都幻化为人们迈向“成功”的渠道俨然成为一种新潮流。
兵不厌诈、无毒不丈夫竟成为了他们不择手段的借口。
再者,人肉搜索难道真的就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一些网络红人的流行,不正是炒作者利用人们病态的审丑观?倘若世界的善恶美丑也变得模糊不清,生活在这一片混沌之下的人们又将何去何从?当善恶模糊之后,原本晶莹剔透的灵魂变得污浊不堪,就像天狗吞月,我们的内心被恶狼逐渐吞噬。
因此,人们一起建造一艘诺亚方舟,当恶的洪水袭来之时,带上善狼,一起开创一个新纪元。
方舟上的乘客有爱、希望、宽容与真理,人们的内心的混浊得以洗清,灵魂得到救赎。
善狼与恶狼依然对峙着,永无止战之时善与恶,美与丑,光明与黑暗,你的选择又是何者?
《审丑》:人们是怎样论定何为丑陋,何为美民族魂——鲁迅卞一杰合上《呐喊》,合不上的,是我们的“彷徨”。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苟活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正的猛士,将更愤然而前行!”“没有什么病痛比精神麻木更为可怕的了,一个人无论体格如何强壮假如没有灵魂,就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
”鲁迅是一个真猛士,直面人生,正视鲜血,七十多年了,他依然在奋然前行。
这么多年过去了,鲁迅依然没有过时,教材里面处处有鲁迅,到处都有人在不厌其烦地歌颂着鲁迅。
鲁迅如果真的过时了,我倒觉得这也未必是一件坏事,那表明:鲁迅提出的问题全部被解决了,“看客”在中国也不见踪影了,书本上再也找不到“吃人”这两个字了。
如果教材只停留在背鲁迅文章上面,歌颂也仅仅停留在赞颂这个层面上的话,倒不如就象鲁迅的遗言里说的那样去做:“把我忘掉,然后过自己的日子吧”。
倘不,那真是傻瓜。
把鲁迅和他的作品供奉着只知朝拜,就象存着巨额的财产却不知道如何去使用一样。
鲁迅是我们的财富,而且到目前为止,象他这样的财富只有一个!有多少人孜孜不倦地研究着《孔一己》中“大约的确”是否矛盾的问题,有多少学生苦苦背诵着《雪》里面的美文佳句,然而,令我痛心的是,每每街上一有打架争执,那些研究鲁迅的学者、熟读鲁迅的学生,往往都伸长了自己的“鸭脖子”,像被一只手被后面提着一样,拼命往前挤,争当“看客”。
鲁迅的文章没有金庸的小说那样有起飞跌荡的情节,也没有朱自清华美的文字,自主去读得人越来越少且不说它,就算有的人背着他的文章,“理解”了他的意思,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他的文章呢?懂得他的忧国忧民呢?鲁迅的文字是平淡的,然而“淡中知真味,常里识英奇”,他平淡的文字读完才感到回味无穷,静下来细想,良久才发现一种莫名的同感,良久才体会他深刻的含义。
现在的社会中,还有“祥林嫂”么?重要的其实不是有无祥林嫂,而是祥林嫂周围的人还存在吗?还有人拿着她的悲剧来给自己寻开心吗?的确,虽然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这样的问题或许还存在着,所以我们仍然需要鲁迅,需要呼唤鲁迅精神。
记得读罢他的《啊q正传》,顿时觉得啊q似曾相识,细细一想,又惶恐起来,发现或多或少,我们身上都有啊q的影子。
读完《狂人日记》,惊的自己一身冷汗,现在还有“人吃人”的事发生吗?想起当下的“三鹿奶粉事件”真正令我们愤怒和担忧。
如果当我们读到《故乡》的时候,心中涌起的不再是因为老友的改变而难过,而是对文章真实性的怀疑,那时,或许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可信了吧。
“夜正长,路也正长。
”鲁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夜却总是会过去的。
鲁迅没有走完,但他明白:路迟早会走完。
我也相信,即使我看不到路的尽头,我的后代一定会看到。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当人们能不仅仅是“读”鲁迅、“看”鲁迅、“背”鲁迅,当我们时时能够想起鲁迅笔下的人物并深刻反醒自己的时候,当我们能把鲁迅真正当作“民族魂”的时候,那便是路走完的时候。
我希望,我能走上这条路。
鲁迅先生说地上本无路人走多了便成了路,成路后走的人更多了鲁迅却没有告诉我们有路后的地上会怎样,这是他始料未及百算一漏的现实告诉我们地上有了路人走多了便成沟了! 鲁迅在他的《故乡》里说: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的说法不一定是对的,起码算不上全对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地上的路是怎么一回事,我们都知道他在从文之前是学医的,后来他为什么不走救死扶伤的“白大夫”之路了呢?也许你会说是因为他在日本**院看了一场有中国人入演的记实片,的确,我起初也是这么深信不移的但事实告诉我这只是一个小片段,就像鲁迅看到的**片段一样这只是鲁迅转意从文的一个小插曲,插曲的存在有它存在的价值它的价值在于它使鲁迅看到中国的土地上还没有一条让麻木冷血的“龙的传人”走的思想之路这微不足道的小插曲让真热慕于医科的鲁迅知道广漠的赤县虽有繁星般众多的炎黄子孙却走不出一条能御敌富强的民族之路堂堂华夏大地缺的不是走路的人,而是缺能走出路的人所谓能走出路的人指那一些人呢?鲁迅就是能在没路的地上走出路的人在那个人且相食外忧内乱的时代何曾少过欲救中国于水火之中的热血爱国者,鲁迅是最具代表性的爱国“愤青”稍接触过鲁迅文学的都知道鲁迅在热血青年时代去了小日本仙台学医学的而且是骨骼学那时的鲁迅天真地认为医道能救死扶伤就中国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个时代的爱国“愤青”都很天真总以为学医就能就中国人民救广漠的赤县所以从医之路成了那个时代爱国者的明智抉择鲁迅也随了波逐了流到了日本研究人的206块骨头忒天真无邪的但中国的土地上没能让他们走出一条活路当鲁迅不经意地看到日本崽屠中国人的记实**时他犯懵了那一可的他才涣然冰释醍醐灌顶,人走多的地方不一定就有路,没有针砭的路是不可能在中国广漠而荒芜的土地上走出来的学医的中国“愤青”多如麻,但医者是不能在
题目:品味书香 爱我中华 书香一缕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
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
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
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
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
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
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
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
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
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
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
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
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
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
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
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
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
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
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
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
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
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
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
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
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
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
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
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
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
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
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
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
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沐浴书香 两三片绿叶漂浮于微黄的水中,清香怡人,融入于口鼻之间,这是绿茶的香气。
奔腾的气泡跳跃于棕色的水中,甘甜大方,恰入于唇舌之间,这是可乐的味道。
书的墨香呢?清清淡淡,却能令人心神明亮,眼明心净。
书的味道呢?人生百味均有之,美妙无比。
在我“呀呀”学语时,我就已经与书邂逅了,最先读的是一本童话书,故事里的公主王子总是我最先遐想的对象,曲折的故事情节,美好的故事结局,都令我心醉不已。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一部诗集,这部诗集让我与唐宋八大家进行对话,体会“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迈,品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情,想象“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乡念……每一次品读都像与李白“对饮成三人”,与李清照划舟小饮,那淡淡的离愁是李清照心中解不开的结……与诗人同喜同悲,在诗境中,我总能找到自我,进行一次完美的诠释。
我想,在我的生命中,要是失去了书,也就失
转载请注明出处 » 《审丑》:人们是怎样论定何为丑陋,何为美
《你叫卫紫衣》
推荐者说这是一篇清茶级穿越小说 -- 饮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易上瘾。其实我十分赞同她的话!这也是一篇我最近看到的不错的穿越文和我以前推荐的都不相上下 这段时间看了太多的垃圾穿越,实在想吐此文文笔清新,初见令人眼前一亮不过不是聪明女主智斗男主文,但男主女主都是人间绝色,剧情虽然有点小白(PS:只是一点点),可是情节架构上的安排却十分合理,没有垃圾穿越文的那些矫情的不通的情节,其实溪舞最讨厌的情节就是穿越文中女主见第一面就爱上男主,然后在那里犹豫要不要表白,然后看到男主心有所属就翻天覆地要死要活的这种女人,最没骨气了《你叫卫紫衣》真的很不错,希望大家看一下!
---------每个人都有一个小时候, 不同的是她有两个小时候
第一个小时候, 她希望自己就是秦宝宝, 在梦里面寻找那个卫紫衣。
第二个小时候, 她把自己取名叫宝宝, 遇上的那人就叫卫紫衣。
卫紫衣, 卫紫衣……
一个名字, 让她穿梭前生今世。
一个名字, 已够一生一世。
一切的故事, 都因这个名字。
《不如不遇倾城色》
这篇好像不是穿越文,不过很好看。有点玄幻色彩。女主有点笨笨的,很可爱,有点不谙世事的感觉,三个男主也各有特色。妖尊霸道,帝下冷漠,天殇多情。文很搞笑。喜欢这一类的朋友一定要看看了!女主的名字溪舞不是很喜欢。叫乙蜜。。她老妈叫甲纯。我雷啊~怎么看怎么俗。结局十分雷人,可能喜欢三个男主中某个的人要失望了!我看的也是,差点被气哭了!
---------当今妖界,狐狸精纵横。
甲纯偏不信她家花妖就胜不过那狐狸精,立志将女儿乙蜜训练成天真无邪的无知少女,盖世花妖,一雪十万年前的耻辱。
只是她不知道无知比愚蠢更可怕。
但是扮猪吃老虎这个大道理大家要警惕。
还有就是不要被假象给迷惑了。
此文:小白,天雷,很小白,很天雷,十分小白,十分天雷。慎入!
[祭司的情人]。BY司徒妖妖。
此文只是推荐给大家在书荒(或者看垃圾穿越文找不到精华文)的时候看。这篇文章一般般。简单的说就是不是很耐看,一遍绝对腻!只是没看过的时候觉得还不错。书荒的人去看吧!
-------暗七,一个被全球知名盗者组织收养的孤女,在一次重要任务中遭到埋伏,身受重伤的她莫名穿越到君朝,并且还附在一个九岁小鬼的身上。而这个叫莫离的小女孩身世扑朔迷离,“亲生”父母竟然对她敬畏疏离,当今天子却对她青眼相加,君朝上下更是对她的存在讳莫如深。这样一个神秘的小女孩,被破格封为凤仪郡主后,一个巨大的秘密才刚刚揭开冰山一角。皇帝的宠爱,皇子的争权,还有那个陪伴她长大、重生的人,纠结的情丝就像缠绕在她手腕上与生俱来的神秘缠丝。五取一的战争,爱与痛的纠缠至死方休。是抛弃万人之上的高位还是选择与心爱之人远走天涯,是眷恋这个冥冥中召唤她的古代世界,还是渴望回到那万丈红尘中忘不掉的盗者身畔?两个世界都发出深情的呼唤——不要离开,莫离,该何去何从?
《宠溺无边》
我无数次的觉得的这个名字起的实在 很毁这篇文章很多人都说一看这个名字就不想看,所以导致点击率很低 其实文章写得很不错,是真的不错,请大家自动忽略这个名字直接看文章 我很喜欢那两个双生子男主雪云歌(大哥):紫眸,黑衣,绝世妖娆 雪逐月(弟弟):绿眸,白衣,清冷如莲 各有特色! 两人无边宠溺一个妹妹,雪无双,小名一一多的我就不说了,亲们自己看吧 我很不喜欢的一点是'雅'这个角色,应该算男二吧 总觉得他塑造的很勉强,要说七皇子是反派角色来增加剧情的我也就认了,但这个'雅'是干嘛的 时不时出来一下,看得我很烦 还有就是此文结局很牵强,很牵强很牵强,可能就是为了让大家满意才出的NP结局,我很不喜欢!
《穿到妖精时代:落入美男窟》
这篇还行,就是看着有点心幽幽的其实不是很看的懂不过还是喜欢,所以才推上来女主千夏,前世就是妖精世界的神之子,此世作为人类穿越,被妖精'凤凰'推上公主之位,可是后来才发现被卷入无边的阴谋与背叛之中 这篇每一个男主都很有特色,可怜楚楚,狡黠如狐的千夏。
活波可爱,眼泪摩挲的紫玉。
贵气十足,深情款款的白濯。
风度翩翩,故装柔弱的凤凰。
妖娆倾国,霸道别扭的绯色。
优雅高贵,温柔如水的蓝肆。
清冷如莲,淡漠如水的青鸾。
每一个男主我都很喜欢,每一个都让我心疼,一些被千夏的前世折磨伤心,一些又为今生的千夏犹豫不决千夏千夏每一个绝世美男都想守护的千夏,是个倾国妖姬! 不仅是男妖精, 就连女妖精也动心了 此文NP结局(已完结),很好,不会伤到任何一个美男!
《飞花之春》
还可以女主外貌很赞,绝世美女(后面才越来越美的)情节还好,起码没有强拉硬扯乱搞一通的剧情在 只是我说这女主也好运得有点过分了吧 练的武功,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出去还不是照样让人家欺负 小样还是太自信,还有她素未谋面的师父也忒自信了! 此文NP我很不爽的就是女主是那种吃过才负责的人后来跟了她的有两个是因为她被下了春药硬要强上别人刚好别人又对她倾心才顺理成章的收了还有一个是因为她色心大起诱惑别人才成了的 我真是 这女人 其实很喜欢青竹,那么淡雅如兰的一个人,神仙般的存在永远的包容女主,就算听到她一收再收也只是淡淡的一句:你喜欢就好(虽然青竹才是她的第一个) 好感动!~ 只是女主跟青竹的相遇也太说女主对青竹一见倾心我也就认了但青竹对女主也是一见倾心那就太说不过去了吧好歹那时女主还没那么绝世啊~ 还有慕容流白我本来以为他是男主的,结果后来发现他是男次次次次次请大家不要对他抱有太大希望,需知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前面文笔流畅,很精致!但后面,尤其是结局部分开始很粗糙了很多重要情节都是略略略地过去了,只有一个结果出来让我很不爽! 呃 我抱怨多了一点 其实这篇文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差,我不会推荐差的东西浪费亲们的时间的 喜欢,就顶吧!
《少年丞相》BY小晚
这个不是小佚的《少年丞相世外客》,不过说起来还可以看着看着就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至于剧情嘛说实话没太懂精神恍惚的我连看没看完都记不清了(PS:好象没看完)呃我就大言不惭的在这里写推荐了我汗颜我比较无语的是女主其实早就穿越过去了,然后被所爱的人下了离魂引而失忆了,自然就以为自己刚穿的其实她是比较无法无天的,碰上了个公主和她一起癫公主为了引诱心爱的人来抢亲,就跟女主假结婚我汗 男主我没一个喜欢的 有点奇怪啊~
--------凌初瑜因身染恶疾,在小爷爷的阴谋下穿回古代继续逍遥。女扮男装的她少年得志,三元及第,高中状元,钦点驸马,封侯拜相,一举成名天下知,而天下人却不知原来这位荣华覆了一身的状元爷竟然是纱帽罩了婵娟……而推动她走向这一切的竟是那个传说中抱病孱弱却才倾天下的颖华公主……
《因缘妙美人》
PS:我现在正看着呢!因为觉得明天肯定没时间了才从小说里抽点出来写推荐体谅我的苦心啊~! 再呐喊一遍:今天最后一更拉! 那就 呜永别了!
还行的书(现在已经开始斟酌用词了一般,可以,还行,不错,好看,经典厄)此书市面上有买了两本261 五八折有力的MM希望去买书吧 天天对着屏幕不还好 像我,屁股都坐僵了! 我还没有看完整本书,只看完第二卷还真有点欲罢不能喜欢天音,又喜欢蓝田玉说不定后面还会让我有更倾心的人出现呢!看到天音和情洛重逢的那段就觉得情洛有点花,让我有点难过 去看吧,亲们! 附,作者云:女主非一生只爱一人的情痴,请慎重考虑再入!此文YY中带有现实,现实中极度YY!非常适合作为女性向游戏剧本。结局有NP的可能,并有奇幻色彩!如果看了第一卷你就对步天音死心踏地的话,就不用再看第二卷了,请自行在脑中补全步天音的完美结局吧。
-----------她是不幸的,因为拥有不容于世的倾世容颜,天不与寿,更勿论繁衍,被称为“乱世之妖”,不断遭到歧视、驱逐甚至追杀。
她也是幸运的,拥有绝世美貌的她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优秀男子。然而,现代世界父母的婚姻悲剧令她对爱情产生了深深的恐瞑和不信任。因此,面对爱的追逐,她落荒而逃。当心伤终被治愈,残破的身体却宣告生命的终结即将到来。
为救所爱的人,她把躯壳卖给了妖王。而后,又被天狩门的卜者告知,要想扭转生命终结的命运,必须辅助帝星统一四国;要想有生育能力,必须为帝星诞下后嗣。如何选择,花弄影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
《三世劫结》
请直接忽略开头,开头很小白,但后面很好看。一定要忍住,开头小白得差点让我无法容忍,捡个哥哥回来当弟弟也就算了,还偏偏叫人家强生。靠,强生惹你了?!每次看到“强生,上次教你的内功心法练得怎么样了?”都会有种看着婴儿擦屁屁的感觉。好,忽略。后面作者似乎进入角色了,文笔也娴熟多了。渐渐体现出了女主的狡黠聪慧,足智多谋。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文,除了开头。比较喜欢清扬,英俊无匹,柔情无双。有幸得他垂爱,此生不换。 结尾小白,把女主写的跟替补似的,什么原身是神女但有劫,所以让女主穿越来帮她度劫,度完之后一脚踢回现代。我无语。结果结尾是女主在现代又遇到了三个男主。小白吧?~ 所以读文忽略开头结尾就好了。
-------这是怎样一名男子啊!我的心一下子莫名慌乱起来,想移开眼睛,偏又不受控制的被一双深邃的凤目吸进不可自拔的漩涡之中……
他与记忆中不太一样了!他的眼神虽然透亮,但散出隐隐的嗜血杀气,让我觉得有点陌生;
他小麦色的面庞年轻飞扬,但带着与之不符的成熟深沉……
他阴冷的目光注视着我,极美的脸上覆着霜冻的严寒,“这是你欠我的,我一定会拿回来……”
一段恩怨纠葛的往事,三个迥异复杂的男子,我将如何抉择,何去何从?
《兰陵相思赋》
难得一见的好文,清丽脱俗的文笔。但又非清水文。是我喜欢的味道。只不过可惜不是穿越文。与《狐戏红尘》一样是小狐狸下山历练情劫的故事。第一部《东风舞》、第二部《西风乱》、第三部《南风烈》、第四部《北风殇》,文章诗词歌赋样样俱全,可以边看边学,顺便提高文学素养。男主萧统貌似是编撰《文选》的昭明太子,就是编‘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的那个,不知亲们有印象与否?人物设置的很合我心意,女主绝色烂漫,男主丰神俊朗。只是情节稍稍有些甬长,有些地方明明可以删去却又依旧保留,有些拖泥带水。不过纵观全局,此文不失为一篇好文!因为男主总是洞悉一切,所以女主为他做的所有事他都明白,没有隐瞒,没有争吵,文章里总萦绕着一种淡淡的温馨。可以说一点也不虐。甚至连贱人女二都没有(沈忆霜不算!) 完美结局,紫儿和萧郎一起踏上修仙之路,永生永世终相伴。
------她是一只修行千年的小狐仙;他是人间地位尊贵的王子。
一只不食人间烟火的千年狐妖坠入了红尘,也坠入了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心间。
当天真烂漫、情窦初开的狐族少女,邂逅深情如斯、品性高洁的昭明太子,一段人狐之恋便由此而生。那一首写尽纯真、情意绵绵的《兰陵相思赋》,书尽无限甜蜜相依、悱恻缠绵!然而,他们的感情,注定要在乱世中遭遇磨难。当世间重重危机,如惊涛骇浪一般向他们席卷而来时,诗酒琴歌的浪漫,能否掩盖宫廷争斗的黑暗?坚定执着的爱意,能否化解战火硝烟的凶险?情深似海的温柔,能否逾越人妖殊途的鸿沟?
千年孤寂,只为等待你出现的那一刻雪,飘落山顶,舞姿因你而妖娆桃花缤纷的季节,任相思静静蔓延真爱似水蝶恋双飞尘世间。
《姚果儿的穿越记事》
此文一般般。但剧情上还可以,比一些女主醒来就见到第一眼的男子然后就爱上牵肠挂肚开始纠结几十万字的小说好多了,至少恶心不死~ 书荒了的亲们不妨一看解乏。很多人把此文加精强推,但我认为这篇文还没好到如此地步。开场和过程都设置的可以,就是结局有应付的痕迹。看的人都应该觉得作者没有用心在写结局。再有不妥的是男主,男主和女主的戏写的平平淡淡,男配和女主的戏倒是有声有色。呵,这个作者,倒真没见过这样写的。看到中间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男二(我以为他是男主),结果文章都快结尾了无良作者才说男主另有其人,可惜笔墨用的太少,道歉云云(我觉得也是。。)。所以看到结局就特别无语 亲们看的时候小心咯~
------莫依落是谁
红色是她的代表色,鞭子是她的武器
莫依落和红色都是个忌讳!
姚果儿是谁
用某人的话来说
潇洒中带有点玩世不恭,娇俏中带点刁蛮,温柔中带点小小的霸道,善良中又带有点腹黑
一个矛盾而又随性的人
当姚果儿穿越到了人人闻之色变的大**莫依落身上
当姚果儿遇到看不起莫依落的南宫逸
当姚果儿又遇到了拒绝过莫依落婚事的北堂景昊
当姚果儿又与神秘而爱笑的颜楚扯上关系
这一场穿越记事便由此展开了
《开运桃花陀罗尼》
很久没看过这么爆笑的文了。跟《穿越与反穿越》一样爆笑~ 看到-----“乒里乓郎”一阵声响,我从兵器堆里拖出一柄残旧的大刀,刀柄上刻着“倚天剑”我连忙拾起一柄剑仔细查看,果然,剑刃上印刻着“双截棍”我在地上扒来扒去也没找到双截棍,倒是翻出一根通体碧绿晶莹的打狗棍,可是棍身上刻的却是“金箍棒”最后,我终于满意地在一根24k黄金打造的“定海神棒”身上找到了“屠龙宝刀”四个字 的时候,我无可遏止的喷了。然后。。。。 后来我又陆续发现了什么卡卡西带面罩的忍者衣,犬夜叉的铁碎牙,樱桃小丸子的假发,天马流星拳拳谱,宣纸版死亡笔记本,绣着“11”的绸缎背心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已经肯定这些都是宋秋梧所为 我就彻底的无语掉了。。 不要怀疑作者‘2’的功底。实在是。。额啊! 故事很好玩,帅哥好多,只是一个两个都有点莫名其妙~ 女主穿越到身藏宝藏的杜家**身上,不过后来做了蓄发尼姑。不要嫌弃穿越成尼姑,正是因为这样女主的言辞才让人气到跳脚。唯一的缺点:因为全文都以搞笑的风格写的,所以每当写到KISS的戏份也都是恶搞的比喻句,不太好玩~ 不过抛开一切说,此文甚是经典~
------别人吟诗,鄙人念经
别人跳舞,鄙人敲钟
别人云,公子,奴家如何
鄙人曰,施主,善哉善哉
谁来砌个墙借我扶一下先~~~
《黑暗王者之妖临天下》
不要误会。不是网游文。此文人气爆棚。看了下,的确很不错。 女主前生是情报局的,一次任务中意外死亡,穿越到架空朝代。依着自己前生的记忆与能力在这一世成为一个强悍到变态的首领。想起文中一句话:此子若是男儿,则战神现世,若为女子,则妖临天下。女强,不喜莫入。溪舞本身不太喜欢女强文,额我承认是看了御影随心之后有点阴影,但是这篇文我却生不出一点厌恶的情绪。就像作者说的:文章虽然写的不好,但绝不小白,女主不会发嗲,不会撒娇,更不会见一个爱一个,女主绝对强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太谦虚了!!) 注意注意:此文最不好的地方是它未完结!俨然有小坑变大坑的趋势!!最可恶的是作者写到最玄乎的地方就断更了!!一年多没更了。穿越文我看多了,经典的穿越文我看多了,经典的没完结的穿越文我看多了,经典的没完结的写了40万字连男主是谁都不知道的穿越文我也看了不少,但是经典的没完结的写了40万字连男主是谁都不知道的穿越文还有这么多人热烈追捧矢志不渝的我就没看过几篇了 很多看过的人都说恨死推荐给自己的人了,这么好看又没完结,不是存心折磨人嘛?! 呃,我貌似就是在做这样的人了。不要恨我~
------一个职业的杀人机器,在一次任务中因意外被枪杀,以一个婴儿的身份重生,被养父掳劫,当男子养大,一身武功诡异难测,医术出神入化,进入江湖掀起腥风血雨,她乃混元星相,亦正亦邪,正可福厚苍生,麒麟之才,邪则祸乱于世,妖临天下。六国战乱止于此女,自此,黑暗王者盛出江湖
《媚乱天下》by西小舟。(不要搜成 倾城叹:媚乱天下 )
又被我挖掘到一篇好文!情节不小白,但是有点拖沓。前面有一小部分都是无关紧要内容,应该是线索伏笔之类的东西,暂且放过。在人物设置方面个人认为不太合理,前面死命写梅子邀,后面又赶着写顾西南,基本上可以认为在一方风花雪夜的时候另一方绝不会不识时务的来打扰。作者的文笔也很好,幽默的文字下不安和阴谋若隐若现。只是前半部分太安静,后半部分又太阴谋。已完结。但是途中因为打击盗版也是像《七色之绿狂红虐》一样发错误章节。我看了下起码有10章,在中下部分零散分布。结果我看到时候有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所以看着看着就觉得顾西南前前后后也差别太大了吧。不过总的来说,这篇文难得一见的吸引了我看下去的兴趣。完美结局,亲们放心看吧。
------“我是顾西南,我是女人。”唾沫四射,声嘶力竭,我大呼我大喊,我泪奔,我泣不成声,我撞墙,括弧,豆腐墙。
你说,你说,你说,我容易么?容易么?
可顾西南这个鸟人他闪着一双黑眸对我邪笑,媚光四射,活力十足:小柳,我是你的男人。
脑袋进水死机,重启提示中毒太深,请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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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遇到美男,会怎么样?有女遇到众多美男,又会怎么样?有女遇到跟自己重名的美男,又会怎么样?
我是顾华宫的柳妃,是被送出的弃妃,是媚妖的卧底,是瓮山的寨主夫人,是魔剪门……媚乱江湖,风生水起,蝴蝶展翅,翩然若飞。。
《俊男坊》by末果
这个厉害了!我看了两天半终于看完了!不看完我都没心思给大家写推荐。太震撼了太经典了。当年看
《绾青丝》、《寻找前世之旅》、和《七色之绿狂红虐》的感觉又回来了!估计是这段时期一直接触平庸甚至还要低的作品,看的我都没心情了。1分钟前刚看完我就火烧火燎心急如焚青筋爆在额头上都要过来写推荐!经典啊经典!看到经典真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为了保持这本书的神秘感,我决定什么也不透露,看与不看在你自己,但我告诉你,不看一定后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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