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一个帅哥很帅,最后被围观的人压死,着是什么典故。用一个成语来概括。

古时一个帅哥很帅,最后被围观的人压死,着是什么典故。用一个成语来概括。,第1张

楼主说的是 杀卫玠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中国古代帅哥排行榜”:

帅哥的定义很模糊, 帅哥的范围很广大, 帅哥的成分很复杂,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空有美貌不成帅哥, 五官之外还要求身材, 这样才具备了基本的参赛资格 更重要的是举止和气质, 所谓站如松, 坐如钟, 行如风 试想, 如果皮尔斯布鲁斯南站着时三七步, 坐着时摇膝盖用脚打拍子, 走路东张西望目光闪烁, 吃饭嘴巴闭不上, 你还说他帅吗 至于气质就更难啦, 腹有诗书气自华, 又不能死读书读成书呆子, 又不能一张口就让人笑话绣花枕头银样蜡枪头, 分寸真要掌握好呢 总之, 帅哥一半靠天生, 一半靠培养, 只怕比美女还要难得。

韩寿

晋武帝时的司空贾充有个府掾叫作韩寿, 晋书上说他"美姿貌, 善容止", 各位看官, 一个男人的美貌能够写进正史, 想必不是一般的帅吧 他既做了司空掾, 文采也是有的, 甚至谈吐风流, 身手矫健 贾充的小女儿贾午经常从窗格子里偷看父亲和属吏聚会, 见到韩寿风神俊美, 高谈阔论, 不禁心中爱慕, 于是托使女暗通音信, 让韩寿晚上逾墙而入与她相会 韩寿高大俊美, 贾充娇小美丽, 真的是一对玉人 后来贾充觉察到女儿最近心情很好容貌更美, 不免怀疑, 假托有贼让工人们检查围墙, 结果大家都说除了狐狸的痕迹没有什么异常呀, 呵呵, 这下没人可以说韩寿不矫健了吧 要放到现在估计就是国家级跳高运动员了 贾午喜欢韩寿, 就偷了父亲的奇香送他, 问题是这香是西域进贡的, 武帝只赐了贾充和陈骞, 这下露馅了, 韩寿终于被捉到 我猜想是因为韩寿太帅, 让贾午一哭二闹三上吊地威胁父亲, 后来居然就有情人终成眷属啦, 可见美貌的力量 韩寿一生平安富贵, 最后寿终正寝 后来因为赵王伦废贾后南风, 贾南风的妹妹贾午和韩寿的儿子贾谧却都难逃一死, 可怜可叹

潘岳

字潘安仁, 东晋荥阳人, 世称潘安, 晋书中说他"美姿仪, 辞藻绝丽, 尤善哀诔之文" 那么, 潘安到底有多帅呢 他年轻时常常挎着弹弓去打猎, 走在洛阳大街上每每引起女士们围观 她们手牵手围住潘安的车, 不停地向车中扔水果表达倾慕之意 说到这里我想起当年看F4开演唱会, 人山人海中只听声声尖叫, 无数的荧光棒流星雨一般飞向体育馆中央的舞台,小妹没有钱买到很好的位置, 只能在高倍望远镜中看那四个的长发小伙背对我蹦蹦跳跳, 每次他一转过身我手中的荧光棒就嗖的掷了出去, 聊表我的一点心意 看来古今的追星族只有手中的武器不同, 而我们心中那份纯真和热情是千年不变的永恒 美中不足的是潘安三十二岁就长白头发了, 当然这个也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是全黑叫做帅, 如果是全白叫做酷, 最怕黑白花的, 还不如剃一秃瓢儿呢 潘安写得一手好文章, 尤其是赋好听得不得了, 那个悠哉游哉就出自他的秋兴赋 不过论起他的为人就很复杂 潘安担任两任县令的时候都勤政爱民, 而且写过支持发展酒店业的上疏, 很有眼光 另一方面他又是贾谧二十四友之首, 浮躁功利, 一心想靠贾家这棵大树, 可是树倒猢狲散, 贾南风失势以后被孙秀构陷, 和石崇一起被杀了头 其实, 我们哪个人不矛盾不复杂呢 唉, 真是帅哥薄命

嵇康

嵇康,字叔夜,魏晋时学者、文学家、音乐家。

按《晋书》记载,嵇康“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按《世说新语 容止》他“ 风姿特秀。 见者叹曰: 萧萧肃肃, 爽朗清举。 或云: 肃肃如松下风, 高而徐引。” 可见他身材高大, 相貌堂堂。一付男子汉气派。在晋时,一些男人多有涂脂抹粉地化装,而嵇康和他们不同,其英俊是出自然。

嵇康极其聪明,“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长好《老》《庄》。”为竹林七贤之一,其散文《与山巨源绝交书》,诗歌《幽愤诗》大文学史上有相当地位的。

嵇康有很高的音乐修养。他写过《声无哀乐论》,多有创见,是古代音乐美学理论重要著作。他精于演奏,因他被害,《广陵散》失传是很有名的故事。

表面上嵇康“弹琴咏诗,自足于怀。”“恬静寡欲,含垢匿瑕,宽简有大量。”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实质上,其本性是极为刚烈。嵇康曾经贫穷,和向秀(竹林七贤之一)在大树下打铁。司马昭的心腹钟会来看他,“(嵇)康不为之礼,而锻不辍。良久会去,康谓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会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蔑视权贵之高贵心态,跃然纸上。

嵇康在行刑前,看了看太阳,估计行刑前还有时间,他“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这种气概,这种在知自己必死时的镇定,千年之后,仍令人敬佩不已。

嵇康之俊美有一旁证。他死了多年后,他的儿子嵇绍始到首都洛阳,有人对王戎说:“昨于稠人中始见嵇绍,昂昂然如野鹤之在鸡群。”王戎回答:“君复未见其父耳。”由此可推想嵇康之风度仪态。

周瑜

《三国志》中说“(周)瑜长壮有姿貌。”可见他和嵇康类似,都是属于高大健美这种类型的。《三国志》中极少有赞人像貌的,如赵云等都没有提及。说周瑜“有姿容”,必是相当英俊。

在赤壁之战中,功劳主要应归于周瑜,三国演义硬把诸葛亮写成赤壁胜利的灵魂,是没有根据的。由赤壁之战中所表现出周瑜的才干,即使在三国演义中也无法全部掩盖。这场战争扼制了曹操统一 的势头,可以说,周瑜是造就三分天下的关键人物之一。他对刘备集团的看法,也有很高的预见性。有关他的高智商,不庸赘述。

周瑜勇敢、有忘我精神。他领兵进攻江陵,右胸不幸中了流箭,伤很重。江陵守将曹仁听说周瑜卧床不起,领兵来攻,周瑜不顾伤痛,“案行 军营,激扬吏士”,曹仁就退走了。

周瑜的音乐修养很高,他“精意于音乐。虽三爵之后,其有阙误。瑜必知之,知之必顾,故时人谣曰:‘曲有误,周郎顾。’”

三国演义中写他心胸狭窄,完全是虚构,只是为了神化诸葛亮。实际上他恢宏大度,极受人们喜爱。他被任命为都督,位在年长功高的程普之上,程普不满,“数陵侮瑜。瑜折节容下,终不与校。普后自敬服,而亲重之,乃告人曰:‘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醇醪,不觉自醉’”(引自《江表传》)能让别人和他接触时就象饮好酒一样,特别是曾对他有过意见的人,这得有多好的风度和多高的魅力啊!

周瑜二十四岁成为领兵的将军。一个英俊的美男,率领 千军万马,英勇而有智谋,其风度魅力让人们不由得呼之为周郎。这是一幅多美的画卷啊!

赵云

常山赵子龙,蜀汉名将,身高一米九二,仪表雄伟,威名赫赫,是一个高大威猛型的帅哥。赵云起于当阳救主,全盛于沔阳拒敌,终于箕谷失利,这是他一生中最为出彩的三次战役。当阳,赵云怀抱幼主,护着甘夫人杀出曹军的重围,感动得刘备差一点摔死那个可怜的孩子,小妹怀疑刘禅后来不那么聪明就是童年的心理创伤所致。沔阳,赵云多次冲锋陷阵救了黄忠张著还使了空城计吓跑曹操,刘备称赞他“子龙一身都是胆也”。箕谷,诸葛亮初出祁山在此故布疑兵,可惜兵败,幸得赵云断后,免了好大损失。综合这三次战役,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点,就是赵云善於以少胜多,当得起勇猛二字。但是,为什么在蜀汉五虎将中他资历不浅可是排名最后呢?窃以为,赵云是猛将可是胜在武功败在权谋。他从当阳回来后被封为牙门将军,什么是牙门将军?就是中央警卫团团长,看出来了吧?力气活儿,跟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还有点距离,不过赵云是帅哥,这个他们比不了。

独孤信

侧帽风前花满路, 冶叶倡条情绪。

五胡乱华时的第一帅哥独孤信生在北方尚武的匈奴贵族家庭, 英俊潇洒,打扮入时, 而且精于骑射,年轻时就是一古惑仔。有一天,独孤信到城外打猎,回家时晚风烈烈吹歪了他的帽子,牵黄擎苍,鲜衣怒马,就一个字儿,帅。第二天一看,满城的男子都歪戴着帽子了。独孤信生在乱世,以武功出身,几易其主,最后还是跟了发小儿宇文泰,成为北周八大柱国之一。这人表现欲忒强,两军对阵喜欢单枪匹马和对方杀个你死我活,经常被领导批评他的个人英雄主义。当然他也确实是极为彪悍,战功赫赫。独孤信蛮讲义气的,为了追随宇文泰连父母妻儿都不要了,最惨的是死在宇文护的手上。小妹最佩服的不是他的文治武功,而是他生了六子七女,居然出了三个皇后。长女嫁给北周明帝,是为明敬皇后;四女嫁给唐高祖李渊的父亲,被追封为元贞皇后;七女嫁给隋文帝杨坚,就是著名的文献皇后独孤迦罗。

张易之、张昌宗

盛唐盛世,所拥有的是东西四万里最绚丽的春花,上下五千年最明媚的秋月,且不论文化政治经济军事的空前繁华强势,就是最美丽的男子也空前地由女性的审美观所决定。作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女权主义者,武则天的选择决定了帅哥排行榜上不能不为张易之、张昌宗兄弟留下一席之地。二张出身名门,相貌俊美,兄弟互相提携做了则天皇帝的面首。他们敷粉簪花,锦衣绣服,代表了一种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可能都不会得到大多数男性赞同的审美趋势。二张权势熏天,授予的官职数不胜数,甚至可以代武则天批阅奏章,就连太子的儿子和女儿议论了他们的骄横也会被赐死。当然这是他们以美色作为代价从皇帝手里换来的,遍翻正史野史,考察张氏兄弟的所作所为,似乎都是用很鄙视很不屑的口气批评。倒不是说他们是善男信女,可是巨奸大盗多得不得了,为什么偏偏口诛笔伐这两个小坏蛋呢?我看还是因为历史是男人写的,如果是女人写的一定先赞美一下二张有多养眼。武则天去帝号以后张易之、张昌宗被杀于迎仙院,枭首于天津桥。潘安、嵇康也是在这座天津桥被杀的,有心凭吊帅哥的到了洛阳不妨去看一看。

子都

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小妹小时候看伐子都,第一次知道那个面如敷粉,唇若涂朱的武生就是春秋有名的帅哥郑子都。当然了,京剧里面的丑生也是唇红齿白的。郑国公孙阏姓姬字子都,没人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子,可是没人不知道他很帅,不仅孟子这么说,诗经郑风里面也提及他:“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好比说红楼梦里写宝钗怎么美熙凤怎么美探春怎么美,就是没写黛玉怎么美,可是黛玉感觉上更让人心荡神驰。所以啦,对於子都来说,就一个字儿,帅。子都不仅美,还有一个毛病,心眼儿小。郑伯伐许之前祭天,又提供一辆车做奖品让大家秀一下勇气武力,大夫颍考叔抢了就跑,子都追也追不上,气得直跳脚。后来颖考叔真的不愧为郑国第一勇士,擎着郑伯的大旗就攻上了许城城墙,睥睨群雄,何等风光。子都想起争车之恨,越看越不顺眼,在城下抽出一枝箭照着他后心就射了上去,於是呜乎哀哉。再后来大夫暇叔盈继承颍考叔的遗志,捡起掉下城的大旗又冲了上去,还是下了许国。不过,陨落的英雄总是更让人怀念,说到这儿就不免埋怨子都毁了帅哥的完美形像。东周列国志里面说颍考叔死后显灵仇杀了子都,各位看官就当个八卦,听听而已吧。

慕容冲

慕容冲,前燕皇帝慕容俊的儿子,西燕开国皇帝,容貌俊美,骁勇善战。慕容冲十二岁的时候前秦符坚灭了前燕,迁关东十万户于关中。而慕容冲以王子之尊竟被符坚软禁宫中做了龙阳君,虽然后来王猛劝说符坚放了他出任平阳太守,但是心理的创伤已经不能愈合,想必就是这样的经历改变了性格。老实说符坚不是很嗜血的人,还满优待俘虏的,所以也给了慕容冲坐大的机会。慕容冲从平阳起兵后直入关中,双方战况激烈,一年后终於兵临长安城下。冲哥亲率先锋营士兵登城,符坚也披挂甲胄在城头督战,身中数箭血流不止,只好弃城而逃,留守的太子哪里是那阿修罗的对手,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慕容冲对着这繁华锦绣的长安竟然纵容士兵抢掠烧杀,就可怜城中无辜的百姓,乱世间命如草芥。人说金庸笔下的慕容复风流倜傥,小妹却觉得他比起冲哥来不免懦弱虚伪,当然也没有那么狠毒冷酷。西燕的鲜卑人都想回到故乡,想起回去后必然要臣事慕容垂,慕容冲再不愿被命运作弄,坚持不归,终於被部属杀掉。慕容冲,无论相貌还是性格都飘浮着莱因哈特和杨威利的影子,更有鲜卑的光荣,皇室的骄傲,却敌不过命运的无常,就如扶桑的樱花绚烂凄美,转眼间落红无数。

卫玠

卫玠,“年五岁,风神秀异”,“总角乘羊车入市,见者皆以为玉人,观之者倾都。”,都是讲未成年时。在成年后,他出行,“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玠被看杀。”竟然会被人“看杀”,真是柔弱的可怜。大约那时的时尚就是这样,以柔弱为美,即使男人也是这样。许多男人都搽胭脂抹粉的打扮自己。

重庆欢乐谷帅哥是阮遇,因是重庆欢乐谷鬼屋高颜值npc走红,重庆将近5万女粉围观。有网友评论,被这样的鬼魂吓一次也值了。

阮遇是重庆人,他是一个视频原创博主,不过近些年来有向网红发展的意愿,阮遇之所以会出名,就是因为他长相优异,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美男子,和很多明星更是有着一定程度的相似。

重庆欢乐谷主要景点

丛林飞龙

重庆欢乐谷木质过山车——丛林飞龙依山而建,它全长超过1公里,运行时速近100公里,重庆欢乐谷木质过山车采用了美国南方松木,通过科学的受力测算进行拼接,还根据重庆的气候特点,采用了防腐、防蛀处理,以保证其安全性。

重庆之眼

重庆之眼于2017年落成,约40层楼高,运行一圈近30分钟,共计48个轿厢,每个轿厢内设置了空调,可供288名游客同时乘坐,它是西南地区最高的摩天轮。

飞翼过山车

2017年2月15日,重庆欢乐谷飞翼过山车顺利完成轨道合拢作业;同年5月3日,完成首次试车。飞翼过山车共有红绿两列车,均以翼龙为型打造,每列车配备有8排车厢,每排有4座,可容纳32人同时乘坐。

欢乐时光区

欢乐时光区位于重庆欢乐谷内南部,下设有11个匹配项目,分别为狂野枪手、DISKO、情侣飞车、4D影院、翻滚音乐船、欢乐对对碰、尖峰时刻、灵异马戏团、重庆之眼、空中竞速、能量风暴。

以上内容参考 -重庆欢乐谷

被告人白建忠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6)渝四中法刑初字第18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男,生于1945年5月31日,土家族,小学文化,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柱县)人,退休干部,住(略)。系被害人向红艳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祥珍,女,生于1946年3月23日,土家族,重庆市石柱县人,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向红艳之母。

委托代理人陶于宝,重庆市石柱县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白建忠,又名白剑忠,曾用名陈建平,生于1968年1月29日,汉族,中专文化,重庆市忠县人,农民,家住(略)。捕前暂住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二巷出租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石柱县看守所。

辩护人刘明,重庆经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白剑伟,系白建忠之兄。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渝检四分院刑诉(2006)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建忠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06年4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谭祥珍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龚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建忠及其辩护人刘明、白剑伟,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谭祥珍及其委托代理人陶于宝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指控,1986年,被告人白建忠与被害人向红艳建立恋爱关系,同年白建忠考入原石柱师范学校。1989年3月,白建忠因旷课等原因中断学业。其后,白建忠因向红艳决意与其断绝恋爱关系而产生报复杀人之恶念。1989年8月9日晚,白建忠将向红艳哄骗至石柱县西沱镇新建村5组、西沱中学对面“爱情堡”的山坡上,对其实施奸*,并以扼颈的方法将其杀害,又用球鞋带子勒紧向的脖子并打上死结。嗣后,白建忠潜逃多年,于2005年8月被抓获归案。法医尸体检验表明,被害人向红艳系暴力扼颈致窒息死亡。

为证明前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举示了证人证言、尸体检验结论、刑事科学技述鉴定,现场勘查笔录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认为,被告人白建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谭祥珍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白建忠赔偿死亡赔偿金184420元、安葬费7530元,共计191950元。

被告人白建忠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杀死向红艳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解其在杀人之前没有使用暴力对被害人向红艳实施奸*,系双方自愿发生的性行为,请求从轻处罚。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无异议,愿意赔偿,但现在无支付能力。

白建忠的辩护人提出,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建忠的犯罪事实有部分不实,即案发当天不是白建忠哄骗向红艳到“爱情堡”;指控白建忠对向红艳实施奸*的事实不实;认定是白建忠用手扼死被害人的证据不足。2、本案的发生是因为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恋爱关系受到干涉,被告人犯罪后有自杀行为,其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请求从轻处罚。3、经尸检被害人向红艳是被扼颈而死,而白建忠是用鞋带勒的向红艳颈部,那么向红艳有可能是继白建忠之后被另外的人扼颈致死,白建忠的行为应属故意杀人未遂。

经审理查明,1986年,被告人白建忠与被害人向红艳均在石柱县西沱中学读初中,其间,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1986年9月,白建忠考入石柱师范学校,被害人向红艳因未考上学而参加工作。1989年3月,被告人白建忠因旷课等原因中断学业。其后,因向红艳不同意与白建忠继续保持恋爱关系,白建忠遂产生报复杀人之恶念。1989年8月9日晚,被告人白建忠与向红艳到石柱县西沱中学对面的“爱情堡”(小地名)山坡上后,被告人白建忠与向红艳发生性关系后,采用扼颈的方法致向红艳死亡,随后又用其所穿的球鞋带子勒紧向红艳的颈部并打上死结后逃离现场。经法医尸体检验,被害人向红艳系暴力扼颈致窒息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白建忠潜逃至贵州省兴义市躲藏多年,于2005年8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记载,1989年8月10日8时,石柱县西沱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称:1989年8月9日12时许,西沱临江水泥厂青年女工向红艳在下班回家途中,被罪犯劫持到西沱中学对面的山坡上杀害。《破案报告表》记载,经侦查,重庆市忠县磨子乡白河村二组白建忠系犯罪嫌疑人,并报批捕。

2、证人向成忠(被害人之父)证实,他的女儿向红艳于1986年在西沱镇中读初中,平常星期天带一个男生来他家吃饭,他才知道是向红艳的同学叫白建忠。1987年上半年时,他女儿和白建忠都要毕业了,向红艳就给他讲,在与白建忠谈恋爱,并告诉他说,白建忠家里困难,要求他们支持白建忠考学。当时他答应把学考了再说。1987年白建忠考入了石柱师范学校,他女儿向红艳没有考上,1988年他就把向红艳安排到水泥厂上班去了。白建忠到师范学校读书时,他还给了白建忠100元钱和100斤粮票,但他们还是不同意向红艳与白建忠的恋爱关系,当时向红艳也讲与白建忠的性格合不来,不想和白建忠谈恋爱了。后来向红艳又给他说白建忠在师范校被开除了,白建忠也没有来找过他们大人。

3、证人谭祥珍(被害人之母)证实,白建忠初中毕业考中专那年,她女儿向红艳给她说,“白建忠喜欢我,要和我谈恋爱。”她当时对向红艳说,你要慎重考虑。过一段时间,她女儿又提起与白建忠谈恋爱的问题,向红艳说与白建忠的性格不合,考起学后还有这么多年,很难说,早分手比迟分手好。她也同意,还劝向红艳等白建忠考起后好说好散。

另证实,1989年8月10日早上,她在房屋右侧街面公路上发现一个黑色皮包,她拿回家去看,里面有几张纸,记得是白建忠写的,其中有一句话,即“要我们两口子泪水流其长江”。然后就听说石二中对面山坡上死了一个姑娘,她去看后才知道是她的女儿向红艳。

4、证人马俞平(白建忠师范同学)证实,他知道白建忠耍得有个女朋友,叫向红艳,在西沱水泥厂上班。白建忠在读师范校时还找过他,让他在外面给向红艳租一间房,后来听白建忠说,向红艳已在水泥厂办事处租了房屋。后来又听说向红艳又另外找了一个男朋友,白建忠和向红艳的关系就断了。白建忠第二个学期因旷课等原因就被学校开除了。

5、证人谭红昌(谭世文之父)证实,他知道谭世文原来和西沱派出所指导员向成忠的女儿向红艳谈过恋爱。1986年至1987年期间的一年,谭世文认识向成忠后才和向红艳耍朋友的,耍了一年多时间,谭世文和向红艳到他家耍过几次。

6、证人谭梅祥(向红艳之姨娘)证实,向红艳在读初中的时候与白建忠谈过恋爱。他记得有一次向红艳和白建忠到过白建忠的老家忠县去,后来向红艳的母亲来找她,让她一起到忠县去找过向红艳。

7、提取白建忠与向红艳在校读书时的照片一张,印证被告人白建忠与被害人向红艳在学校时有过恋爱关系。

8、1989年3月28日石柱县师范学校因白建忠在校读书期间的各科成绩不及格,另外又旷课20天,同时因白建忠在校与女朋友向某某出走,向某某现在的男朋友多次到学校控告白建忠,故请求原黔江地区教委令白建忠退学的请示。

9、证人谭琼(石柱县临江水泥厂化验员)证实,1989年8月8日上午8时许,她和彭永芳上班后,在控制室门口坐起耍,有个男青年拿个黑色小公文包来问她们说:向红艳来没有。她和彭永芳答没有来,那个男的就走了。次日下午上班后,那个男青年又来问向红艳来没有,她和彭芳答说没有来。那男的就到控制室侧边黄桷树下坐起耍。四五分钟后,她们单位物检室的人来上班后,那个男青年就和那些人到地下室去了。下午2时许,那个男青年就在她们控制室房子周围转,3点半的时候,向红艳来接班,她就给向红艳说:黄桷树下那个男的在找你,已经两天了。说后向红艳就去找那个男青年去了。

出示白建忠与向红艳的合影照片给其辨认,谭琼指认其所称的男青年系照片上的男性。

10、证人彭永芳(水泥厂化验员)证实,1989年8月8日上午8时许,她和谭琼上白班,大约在9时,有一个男青年来找过向红艳。8月9日上午9时许,那个男的又来问她们向红艳来没有,她和彭永芳答说没有来。下午4时许,向红艳来接班,她们对向红艳说:有个男的在找你,向红艳说是哪个,她们说认不倒,那个人戴个眼镜,说完后她们就下班了。

出示白建忠与向红艳的合影照片给其辨认,彭永芳指认其所称的男青年系照片上的男性。

11、证人江玉清(水泥厂化验员)证实,1989年8月9日下午3时许,她和向红艳一起上的班,走到化验室交班时,谭琼和彭永芳给向红艳讲,昨天和今天都有人来找你。向红艳问是哪一个,谭琼说不认识,向红艳就开始工作,谭琼她们就走了。突然,谭琼在化验室斜坡上面喊向红艳讲:向红艳,找你那人就在黄桷树下。向红艳听到喊后就到黄桷树下去了,大约7点过才回化验室来,上了一个小时的班后又出去了,一直到天黑才回化验室。上晚班到晚上11点半,她就和向红艳一起往厂里宿舍方向走,走到本厂宿舍边她就与向红艳分手了,向红艳一人朝家里走了。

12、证人王美琼(水泥厂化验员)证实,1989年8月9日下午,向红艳有个同学来找向。晚上她上班至11点15分就去洗澡了,向红艳与江玉清是11点30分走的。

13、证人周亚林证实,1989年8月10日上午7时许在西沱中学旁边公路外边“江老头”家后面的岩边处发现一具女尸。

14、证人谭仁其证实,1989年8月10日上午7时许,西沱镇太平村兴民组的一个抬煤的青年人给他说,发现一具女尸。他到现场去看果然发现死了一个人,听到有人说是派出所向成忠的女儿。

15、现场勘查笔录证实,现场位于西沱镇建材村五组靠西沱中学的山堡上。从西沱中学校门口沿西沱——王场乡公路向南16米,距公路95米处的山堡东侧草坪上,有踏痕,在踏痕靠公路一侧有一“上海”笔记本的塑料空壳,沿笔记本向北12米处有一页书信,书信折叠,并有一小三角石头压在上面。从西沱中学校门口有一上山堡的小路,小路沿山堡走向直到河边。在踏痕处向西69米处的小路西侧,有一长10米、宽25米的红苕、高梁地,在小路与地的沟边有一女尸,女尸呈仰状,头北脚南,女尸颈部有一白色鞋带系着,尸休西侧有089×071米的踏痕,有缺残不全的塑料底鞋印,小路与地沟的坎高为113米,在坎上的草有向下压伏的痕迹。现场提取书信一页,上海笔记本塑料空壳一个。

现场图、现场照片、尸体照片,经当庭出示让被告人白建忠辨认,白建忠确认现场位置、死者尸体系其杀人现场和死者向红艳。

16、指认现场笔录证实,2005年8月24日上午,公安侦查人员带被告人白建忠到西沱镇指认其当年杀死向红艳的具休现场。

17、尸体检验结论证实,死者向红艳,头面部:头颅无外伤,颜面青紫肿胀,散在有针尖头大小的皮下出血点,角膜充血混浊,瞳孔等大等圆,耳鼻无异物。颈部:喉节下环绕颈部绳子一根,绕两圈,系白色运动鞋带子,为死结,在正前方偏右索沟05厘米宽,前深后浅,喉节上横型表皮伤38×04厘米,紧靠偏右有2厘米长表皮伤,左右两侧颈部散在的皮下出血点。会阴部:阴阜有少量血迹,处女膜3、5、7点破裂,外阴充血,阴道内孔有白色分泌物。四肢:左手腕关节背侧02×01厘米表皮伤。

分析意见:死者尸表、尸解证实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特征,颈部索沟无明显的生活反应,系死后索沟,致死手段为扼死。死者外阴有血痂及处女膜破裂情况,内裤附有血迹,为性行为导致。结论为,向红艳系他人采用暴力扼死。

18、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证实,取死者内裤检材少许,作吸收法,结果为“A”型。精斑物预试验,取检材用酸性磷酸酶试验,缓冲液浸泡15分钟,加显色剂,立即出现阳性。确证试验:取检材,生物盐水浸泡半小时,去渣、离心,沉淀物涂片,镜下观察有不全的精虫、头、体。精斑血型物测定:取检材用标准血清浸泡半小时,作吸收法,结果为“A”型。结论:送来检材经检验,死者向红艳为“A”型,阴道有精斑物质存在,含“A”型物质。

2005年8月19日公安机关提取白建忠的鲜血做玻片法,测得白建忠血型为“O”型。

检验说明:向红艳阴道擦试物及内裤检材均为混合精斑,及阴道液混合,所以,向红艳为“A”型,白建忠为“O”型,结果出现“A”型反映,不显现“O”型。故在检材中检出有精斑,为“A”型表现形式。

19、提取笔录证实,1989年8月10日,在向成忠家提取8月10日早上谭祥珍在其家门口附近拾得的黑色提包一个,内装有:英语作业本格式纸14张,其中有5张写有标题为《爱情与死亡》字迹,单横行写有《苦思》字迹纸一张。

现场勘查时提取留名为“白建忠笔”字样的书信一封,其内容为:“为什么要与向红艳同归于尽,不是想得到她,而是她玩弄了一个人的情感,而是对向成忠狂荡的行为的报复。置人于死地的应有报复,欺一个弱者到了一定限度就会复仇”。

20、辨认笔录证实,公安机关将在现场附近提取的黑色小提包编为3号,混在其他不同的6个包内让被告人白建忠进行辨认,白建忠辨认出其中的3号小提包系其作案后丢在向成忠家附近的皮包。

21、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实,送检材料一、“署名为白建忠的信纸一张”;检材二、“在向红艳家门口来历不明的小黑包内提取的英语本二页”;与白建忠的字迹样本部份进行比对。要求检验检材一、检材二是否为白建忠所写。经检验认定,送检的检材一、二均系白建忠所写。

22、证人马世华(忠县公安局忠州第一派出所民警)自书证实,1989年7、8月时,他在忠县石宝派出所工作时,石宝镇和平村几个民兵送一个男青年到派出所。经询问该嫌疑人称:系石柱县一中学生,由于读书成绩差,自感愧对父母,欲跳江自尽,在西沱码头跳水后又不想死了,故顺江而下横渡到了对岸,走到一农户柴草堆被抓住。第三天上午他们所指导员给此人找了衣服后而放回。

23、贵州省兴义市公安局抓获经过证实,2005年8月13日15时许,我队接到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查称:网上在逃犯白建忠(又名陈建平)流窜到我辖区,请求协助抓捕,我队经工作于2005年8月14日凌晨1时许,将暂住在兴义市向阳路二巷一租房处的白建忠抓获。

24、被告人白建忠(2005年8月14日在兴义市公安局被抓时)供述,1989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在石柱县西沱中学门口和他的女朋友向红艳发生纠纷后,他用手将向红艳掐死的。

白建忠(2005年8月16日在贵州省兴义市接受石柱县公安机关讯问)供述,1989年7、8月份的一天,他从忠县磨子乡步行到西沱,大约在下午5点左右,他就在西沱水泥厂化验室旁边的一棵黄桷树石坝处坐起玩,看化验室上班的情况。后来向红艳到黄桷树处找到他,他们两人一起走到西沱中学校门口前面一个山坡上。他记得当时那坡上地里种的红苕,他们在地边坐起,他就将他打工的情况给向讲了,向给他讲,她现在的男朋友同她家有经济往来,她家修房子,她那个高镇的男朋友借钱给她家,她的父母仍然不同意他与向的婚姻,仍然要向同高镇那个人耍。他见他与向的婚姻不可能变成现实,就萌发了杀死向红艳,自己自杀同归于尽的想法。他就去亲近向红艳,并同向红艳在红苕地里发生了性关系,起来后,他就解开他的球鞋带子,从向红艳背后,用鞋带将向红艳勒死,鞋带在向红艳颈部交叉,他把向勒死后就从山坡下来到西沱镇长江边,脱光衣服跳进长江自杀,结果由于他会游泳,没有被淹死,漂到了对面石宝镇,后被带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后,他将他读书及谈朋友受挫折自杀的经过讲了,但没有讲杀死向红艳的事,派出所的一个同志给了他衣服,并把他送走了。

白建忠2005年8月29日供述,那天他等向红艳等到大约6点左右,他就同向红艳一路从水泥厂化验室向西沱中学走去,他们到西沱中学对面山堡的时候大约是晚上8点。他和向红艳是一路走一边摆谈,约走了两个小时才到山堡上的。他随身带一个黑色小皮包,里面有一张纸条,纸条内容是他写的。意思是,“对向红艳父亲向成忠狂荡行为的报复和向红艳出尔反尔的行为,作为一个弱者在临死的时候也要挣扎一翻”。纸条是他从家里到水泥厂去时写的,他作案后就从西沱中学往街上走,走到约700、800米左右的地方,听说是向成忠的家,他就把他的包丢在那里。

辩护人当庭举示了石柱县师范学校关于对被告人白建忠因旷课请求处理的请示;白建忠的休学申请;证人曾庆林、罗洪元、刘兴才、谭森泽、白家义、白家兴、白珍涛、杨柏林、白银华、白淑珍的证言证实,被告人白建忠与向红艳的恋爱关系以及其恋爱被向红艳父母干涉的事实。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谭祥珍出示其身份证明以及被害人向红艳系非农业人口的户口证明。

本院认为,被告人白建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建忠杀死向红艳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被告人白建忠及辩护人提出白建忠在杀人之前没有使用暴力对被害人实施奸*,双方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以及辩护人提出案发当晚不是白建忠哄骗向红艳到案发现场的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白建忠在案发当晚曾与被害人向红艳发生过性关系,有尸体检验结论、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以及被告人的供述佐证,至于被告人白建忠是否采用暴力对被害人实施奸*并不影响本案的定性。关于案发当晚向红艳是否被白建忠哄骗到现场或是其自愿到的案发现场,亦对认定本案事实和定性无影响。

关于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是白建忠用手扼死被害人向红艳的证据不足的理由,经查,从向红艳的尸体检验结论和尸体照片证实,死者向红艳的颈部有多处掐痕,其死亡原因是被他人扼颈而窒息死亡。该尸检结论是案发当年制作的,被告人白建忠在案发当晚已外逃,不可能知道尸检结论所确认的死者系被扼死的真正死亡原因。且被告人白建忠被抓获的当天在贵州省兴义市公安局接受当地民警讯问时,就供述其是用手将向红艳掐死的,然后才翻供称是用鞋带子勒死的,其供述与尸体检验结论相吻合,据此,足以认定向红艳是被白建忠扼颈致死的,然后在确认向红艳死后才将其鞋带勒在向红艳的颈部。关于辩护人提出向红艳有可能是在白建忠没有勒死的情况下,其他人采用的扼颈方法致死向红艳的理由与本案查证的事实不符,故提出白建忠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的发生是因为被告人白建忠与被害人向红艳的恋爱关系受到干涉而产生的杀人犯意,且白建忠犯罪后有自杀行为,其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处罚的理由,经查,被告人白建忠与向红艳的恋爱关系产生于双方读初中时期,当白建忠考上师范校后,向红艳亦参加了工作,此后,向红艳在工作期间已与他人另谈恋爱,被告人白建忠见其与向红艳的恋爱关系已无法保持,故产生报复杀人之动机,其主观恶性较深,请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白建忠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的意见与本案事实相符,但被告人白建忠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其请求对白建忠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谭祥珍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184420元、安葬费7530元,共计191950元,均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人白建忠对该民事赔偿请求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认定。

综上,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白建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白建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成忠、谭祥珍请求赔偿的安葬费7530元、死亡赔偿金184420元,共计19195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冉江华

代理审判员 冉玲珑

代理审判员 杨晓蓉

二ΟΟ六年七月五日

书 记 员 张文周

合川钱塘,死了4个1个还在医院,直接是灭口,但是死的哪家人也是孩死。把杀人犯老婆睡了。去死者家理论,说杀人犯无中生有,死者人品也不好,镇上的人都知道。死者和杀人犯以前都有矛盾,死者是个混混。中间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但是死者肯定是把杀人犯逼上绝路了,不然不会杀他全家

重庆失踪十日中学生尸体在学校景观池发现,个人觉得这种事情的话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因为什么呢,学校里边都是有监控的,如果真的是他杀的话肯定会被发现的啊,不可能会这么奇怪的出现在学校景观池里。尤其是像景观池这种地方肯定是有监控的啊。所以由此可以基本断定不是他杀,而是自杀;至于自杀的原因的话有好多种。

一、校园暴力还是存在的,要引起我们和大人们的关注。这是不可以避免的现象,就是在一个校园集体大环境下,我们肯定是碰到这样的事情,还有的人小的时候经历了校园暴力,比如我就见过在校园里被暴力的学生。就在我初中的时候吧,当时这个风气还是比较严重,我当时是比较乖的,所以还不太清楚这种事情,中午下课之后校门口的商店门口聚集了好多的人,然后前一秒还在笑,下一秒就开始了,这个孩子被打的特别的惨,看了会之后就悄悄的离开了,离开之后心里不是个滋味。

二、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度不够,导致了孩子思想上出现了问题。不管是找事情的人还是说被找事情的人都是这个样子,主要的核心问题是出在了家庭教育上面,所以我们现在就是要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孩子的心理问题,而不是让孩子一直学习,为了考试而活着。给孩子建立一个正确的三观是特别重要的,尤其是大人的引导更为重要。综上所述,重庆失踪十日中学生尸体在学校景观池发现,这可能是心理上收到了刺激,然后做了傻事,更别人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我们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还有帮助孩子建立一个正确的三观。

汉武帝把自己的美貌藏在金屋藏娇的故事,大家早已耳熟能详。西晋皇后贾南风,把汉人藏在金宅里,采取大胆措施,在大街上抓帅哥过良宵,堪称古代罕见。

傻逼皇帝司马忠说“何不吃肉末”的皇后贾南风,被后人称为史上最丑的皇后。她15岁嫁给司马忠,成了蠢夫配丑妻的典范。贾南风长得丑,嫉妒心强,有心计。初为太子妃时,相对收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善于察言观色的贾南风利用了皇太子的无知,日益暴露了她的丑恶本质。

贾南风与司马忠结婚后,接连生了三个女孩。为了防止其他嫔妃生下男婴,她一直密切关注嫔妃的生理变化。只是有点小麻烦。她要隐藏她的谋杀,她要杀死对方。有一次,她发现一个妃子怀孕了,就把她引诱到一个偏僻的假山湖边。然后趁她不备,用方画戟戳她的肚子,导致妃子瞬间死在湖中。

贾南风当上皇后后,利用司马忠对国家大事的无知,招募了大量亲信,通过假诏书、假诏书等手段,杀死了一大批阻碍其专制权力的礼仪将领。很快,她就将手转过来,将太后变成了平民,独揽大权。

晋代皇帝司马忠虽然愚昧,但也不是完全愚蠢,基本的是非他也能分辨。对贾南风的傲慢不满,他很无奈,只好去请更多的宫女和嫔妃来发泄心中的苦闷。处于虎狼之年的贾南风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心想:是不是因为允许你胡作非为,就不允许我有外遇?于是,不甘寂寞的她也在关注那些浪漫的男青年。

我开始和受命太医的城固暧昧。过了一段时间,我厌倦了,就下令找人杀了程谷。他们派人到街上寻找年轻英俊的男子,看到了就带他们入宫共度良宵。然而,她害怕传播它,或者她可能喜新厌旧。总之,晚上陪她的人,第二天因为看不到太阳,基本都被打死了。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贾南风在宫中的*乱终于被揭露于世,她欲将23岁的太子司马懿逼死的阴谋引起了大臣和皇室成员的不满。不久,赵王司马懿的儿子司马伦伪造圣旨,以谋杀太子的罪名废了贾南风,把她贬到庶人,囚禁在金庸城。不久,她用金屑酒毒死了贾南风,结束了她罪恶的一生。她死时只有四十五岁。

根据坠亡幼童母亲陈美霖提供的起诉书指控称,张波婚内与叶诚尘恋爱,后与陈美霖离婚。因叶诚尘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2020年2月左右,张波离婚当月,两人便共谋杀害雪雪和洋洋,多次讨论后,决定采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死雪雪和洋洋。此后,叶诚尘曾多次催促张波作案,2020年10月,张波曾伺机作案未成,同年11月2日下午,张波将雪雪和洋洋从15楼家中扔到楼下,致两孩子死亡。

2020年11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将张波、叶诚尘抓获归案;11月11日,两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经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两人由南岸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诚尘、张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霖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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