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故事

黄昏的故事,第1张

 日子是一天一天数着过的,也有人是不知不觉的过的,是人都是这样,无外乎这俩种过日子的方法,动物也是也不例外,提醒或不如说日子最明显,所有人都注意到的就是那个黄昏的时刻,每个人都抬得起头,嘴里说得出,偶尔还会感叹几声。

 黄昏时刻是一段长句子的句号,无论句子中有哭有喜,这黄昏一到,所有的一切就从此结束,与渐渐的入了的夜毫无关系。夜有它的作用,是睡觉,是吃饭。

我走在黄昏里,踏在它的光芒上,又不了解它,眼中总是迷迷瞪瞪的。

 黄昏里可以遇到很多有意思的人,也有时候会做很傻的事,眼迷迷瞪瞪的人会做的更多,做的更傻,甚至其他人看到后都不愿意笑。

 在黄昏里喝一杯我们那里价值五元的卡布奇诺,三分钟就做的好,倒进塑料杯子,端在面前,用鼻子细闻,还是挺好闻。我知道这不是真的卡布奇诺,老牛也知道,尽管我们二个都没有喝过。

 塑料杯有自己的味道,卡布奇诺也有自己的味道,二者各不相让,入口;味道该怎么说,文明人的味道。二人各喝一口,相视一笑,好欣喜,那笑容是在新奇中得到了满足,没有在我们家乡唯一的一家西餐厅的老板面前认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那是唯一的西餐厅的老板,整个小城市,二十万的只有他一个,反正下了那个楼梯,谁还认识谁。

 卡布奇诺我喝的最快,牛第二,杯子低还残留着咖啡。

 我看看老牛,问他,“还要不要喝。”

 摇了摇头。

 “这是我第一次和卡布奇诺。”

 点了点头。

我过去结账,一个女子随着我走到柜台她从厨房走出来坐到了椅子上。

 我们俩人下楼走出去,抬头看着高太阳,我的心留在了那个西餐厅里,那个柜台边。

 我问了很多老牛问题,没什么理由,单纯的只是他的一个朋友在那个西餐厅当服务员。

 送老牛离开,我在那个西餐厅门口等了三个小时,那时候还是夏天,我目送了很多人,见了附近的很多店关门,直到二通电话把叫了回去。

 最后我隐约知道人家都是住在店后面的二层楼上,就是那天我等一晚上也无用,最后的结果只是会让警察叔叔送回到他们的地方。

 那天后我很少在黄昏时候出去,感觉到世界伤害了我,现在想来,我笑那时候的我自己,尽管那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相隔不到一年的时间。

 所谓的一见钟情好像在在也见不到后就淡了,我甚至连自己要等的那个人的面容都记不得。

 笑一笑,吐出浊气,把新的空气吸进肺腑,这样就有一个全新的体内填充物。

 黄昏做的太多的傻事。做这些傻事,就是因为黄昏。

 黄昏也不尽相同,不尽相同的黄昏里所做的事也不尽相同。

 春天的日子我最喜欢出去走走,见一个,二个熟悉的人,在天慢慢暗淡下时渡着回去,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少,因为我是个年轻人。

 年轻人与青年人又有所不同,年在前面的他们已经开始关注过年,;青年人,年还是要靠后一点的。

 我们在春天的黄昏里看着巷道里的青年的肆意妄为,他们拉着扯着,像未成年的狮子,为它们的长大而努力着。黄昏是他们的赞礼,是独属于他们的金色王国,是如以往的我;在黄昏等一个人到深夜,是一个人在静默的环境里抱怨着“什么,什么”对自己不公平。

 一个人可以一瞬间的成长到另一个阶段,而这个阶段会在黄昏的照耀下由由已经过这个阶段的人看在眼里,感慨着,微笑着。

 黄昏时的记忆好像格外的让人容易记着,小时候蹲在巷口看着走街串巷的小货郎,他们担着扁担上系着的银铃往往会把我引着穿过三五条深巷,我才能摆脱,欲罢不能的看着他的灵巧的身影渐渐消失。那时候好像黄昏就是那个,货郎、扁担、银铃声,我比所有人都在固定的时候,等银铃声等的准时,像是晚饭时没有听到就无心踏实下吃饭。

 在某一天的黄昏后那个声音没有响起来,在此后也没有看过那银铃声配合着灵巧的步伐走街串巷。

 那人去了哪?或者是他已经赚够了钱,开了一间杂货铺或许认为在我住的这一片地区赚不到什么钱,换了一片,又或者换了一个城市。

 我那时的黄昏失去了于我的意义,我看着巷子里四处打闹的比我小几岁的孩子们,耳朵听着要从远处传来的银铃声,直到人散光聚,缓缓踏回家门。

 春天的黄昏下的记忆。

 夏天的黄昏,不能真真正正称为黄昏,单称一个“昏”字最好;昏的亮,昏的慢,昏着甚至有点醉人,昏的热闹。一天的炽热在此时渐渐的被大地蕴藏着,一切最美妙的声音开始响了起来,我和大人们坐在一起听着混杂在他们谈话声中各种各样的鸣叫。

 不捉鸣虫的男孩子非常喜欢听虫子的鸣叫,一顿一响,一鸣一响;跟着声音上下摆动着手臂,幅度随着虫鸣的增大而增大。

 夏昏是无限延长的,一直到夜深人静时我也是作黄昏过的,如不是家人时长提醒,怕是延长到第二天,天亮才结束;喜欢夏天的黄昏,无忧无虑,窝在大人身边,听着属于自己的声音。

 夏天黄昏是所有习以为常的习惯。

 秋天的黄昏在深秋里最深沉,是一个正在思考步入晚年的中年人的深思熟虑,没有真正思考到答案就陷入了不可挣扎的黑暗里。庆幸的是我不是那个思考人生的中年人,我是一个年轻人,一个在深秋的黄昏中沉默着度日子的小伙子。

 这时候的我已经长大,不在跟着大人听谈话中夹杂着的鸣虫声,也不在黄昏时等着那货郎的银铃声,我已经是个大人,有自己的思想,开始想去实现自己的想法,尽管每天都撞的头昏脑胀。

 “你写的没有人看,为什么还要写?”

 “没什么,我写主要是我想写,想要有人看,想要别人离我远远的就认识我。”

 “哦,那你写。”

 深秋的黄昏下,是孤独到自问自答,没有朋友,还是一个劲的努力着在别人看来很简单就完成的事,每天在说自己笨蛋;给别人说,给自己说,黄昏下总留着自己孤独的身影和地上被拉的长长的影子。

 最不孤独的时候就是有风,有雨,这让所有人都行色匆匆,我好像在这时候更忙了,上楼,下楼,跑教室,跑食堂,所有人要跑的我都要跑,而且比他们还要忙。有风的黄昏我的影子稀稀疏疏,似有似无,有雨的黄昏我的影子便消失在了身体里,不复存在。

 深秋的黄昏下记忆少的可怜,应该是做得本来就少,记着的也少,忘记的更多,所以只剩下自己刚刚所经历过的那些不可爱的事,这些事沉淀在心里渐渐发酵着。

 多难受的黄昏也是在入夜后渐渐的平息,只是头藏在被子里一个人默默留着眼泪,不敢发出抽噎的声音。

 落叶重归于大地,破使自己也重归简单,在黄昏下,抬着头目送着一天的落幕所画下的句号。

 秋昏只是一个中年人的深思熟虑。

冬天的黄昏来的凌厉,除了必要大部分人都是在家或待在一个暂时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天气来的清澈时,在家里也可以感觉得到那清冷的光芒平铺着,就着热汤,那种舒心的感觉溢于言表。

 冬天的黄昏,哈着冷气,四处寻找着光,感受温暖是我最喜欢做的。有时间就穿的厚厚的,出门,走在平旷向阳的地方,看着匆匆来往的男女老少。

 冬天我的家四处搬换着地方,不过这都不重要,熟悉一个地方,熟悉一个地方的人真的很简单,只要表露出想要交朋友的心意,就会有人与你成为朋友,在一个地方住一个月就可以在脑子里拥有整片范围内的详细地图,渐渐的好像在这里住过很久一样。要熟悉新地方的黄昏可就难了,甚至温度也不一样,走在黄昏下不可避免的要想到以往黄昏渡步的自己。

 回到家,很冷,凑在玻璃边,渴望着这冬天的黄昏不要落下去,想要暖暖着。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没有根的人,不能茂着生长,当然现在也不能,只是与之以前相比我好像比以前更有意义的生活着或者说是活着。渐渐的熟悉了新地方,也对看的平淡了,不在靠着昏光得到温暖,只是一个人温暖着自己,并不暖和也并不冷。

 冬天的黄昏,也是一个人的黄昏,没有痛苦,没有快乐,只是被包裹着平平凡凡的走着,等着再次长大一岁后,先知后觉。

 最喜欢在黄昏下努力着的人,他们静静的的做着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们的事,不说话,在适合的时候喝一口水,如果有蒸腾的热气最好,直到自己满意后,躺在椅子上长舒一口气,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欣喜。

 黄昏下的光扑满自身周围感觉到可以穿越空间;可以回到过去,可以走向未来。我顺着长道一直往前走,周围的景物不停的变化着;绿,红,黄,白,停下,回过头,低下,回想着自己的未来;我的未来已经经历过,现在要回想,找到我现在该要走的路,这样也可以让我绕过在黑暗里立着得那面墙,不至于头顶着一直在原地踏步。

 黄昏离人永远是远远的,它们不会接近我们,但是会伸出一只温暖的双手触摸我们的头顶,抚慰了离家一天自己的孩子。城市是每一所房子都是紧凑在一起,最好看的就是有山怀抱的城市,走出城市的范围,笨手笨脚的爬一座小山,直到黄昏时到顶,俯视着被一座山一座山手拉手怀在怀里的城市,黄昏就是建造它们母亲的目光,我如果可以看到,一定会在华灯初上,穹顶满是繁星后来踉踉跄跄的往回走,直到昏尽了我也就到家了。

 无论是哪个季节的黄昏,都会有月亮出现,在那样的城市多住几天,多爬几次小山,看过城市后,看天,看黄昏中的月亮,这弯弯的小东西在黄昏中看了几代人,我的父辈,祖父辈,一直往前,我所有的秘密它都知道,城市里所有的秘密它也知道,在黄昏中是它最空闲的时间,此时我们就可以问问题,自己的,别人的。

 我住的地方有山,从来没有爬过,也没有想过要爬,城市里有很多房子,每一处都有可能成为我的家,我的家属于黄昏下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为什么?不去爬爬自己家的山。”

 答:不为什么,因为家里的黄昏,春夏秋冬,高兴,痛苦,都已经经历过,不想重复。

 黄昏在记忆里有保质期,新地方的黄昏又一时间难以接受,最好对待它的方法,不强求,不挽留;不强求一定走在黄昏下,不挽留最美的那一抹光,来去自由,走得开,也能停的下,沐浴在母亲的柔光下,拉着长影子,回家,离家。一个人走向新道,含泪,嘴里含着糖,手里握着一朵路边已经枯萎的苦菜花,走一步,凑在鼻子边闻了闻,最终这一路走来,有光,有香花,还有一些愿意和同行的人。

  此时此刻,一个人,一条路,看俩侧黄昏下的风景,看到小小的影子快乐的奔跑着在原野,远远的传来笑声,银铃声,和让我回家吃饭的声音,我知道这样的声音已经不可能再出现了,我已经知道什么时候该是我回家吃饭的时候,那声音越来越少,直到把一切我的作为都默认,回家的时候问要吃什么后,就默默的低着头生火,另一个则把他在家所拥有的权利让给了我,甚至开始留眼泪,这时候出门看黄昏,它没有变,我们都变了,到底好不好?

选择在今夜穿白底镶素花的旗袍,是为了有更多的想起。茶的味道有些冷涩,将我消融在某个美丽的片段里。

我喜欢夜晚的露水,含在嘴里,会让你淡淡的心痛。像有种牵挂,被风吹了会抽搐。有的时候,端坐着,往事会将你唤醒。而那茎瘦如灯花的莲,是我阅尽红尘后,唯一生存的支柱。我把心给了莲,是想它不要无缘由的张开,也不要无缘由的脱落。季节不会将你追赶,因为它早已习惯了人生际遇里的相逢与别离。

就这样一路走过,不去和脚下的泥土计较什么。当哪一天岁月需要浅短歇息时,只要你还会记得,有一个女子,总是在模糊的黑夜里,用文字唱歌。

想你的时候,总是在黄昏。有细雨,泛着灵气。

木质的门槛不知在何时长满了皱纹,原只是一些被时光堆积的青苔。几棵

歪斜的梧桐树一夜之间显得有些清瘦,那伶仃的叶,还能遮掩多少人的心事?很多时候,我也只是被某个季节遗落的一抹背影,拖着一颗带了梦的心,往返于每条有灵魂的石板路上。

世间有许多的角落都没有声音。它们的眼睛停止眺望,已记不清是在哪一段曾经里,开始习惯了平静。

我看着窗外那条向晚的古巷,有一个穿花衣扎羊角辫的小姑娘,撑着一把荷叶做的伞,在凹凸的石子路上行走。单薄的身影,仿佛多年前也有过。只是那个黄昏下的背影,早已湮没在岁月的流程中了。

直到有一天,我发觉自己老了。日子越过越窄,不再去深味浮世的悲哀。而喜欢坐在藤椅上看窗外的人群,看流散s的尘土与烟光的倒影。回首今生,又有多少人与你擦肩而过?

当岁华老去,美丽不再重现时,是谁,把所有的过错都归结于前世?当我不再是你唯一的心痛时,谁又会知晓,我如莲的今生,开出来的竟是纸一样的花朵。

[她遗失了那个黄昏]原文片段

她从纽约打来电话时,正是伦敦的凌晨。

电话里有呼呼的风声,他起身披着睡袍踱步到窗边。睡袍的带子没系,躺在床上的女人伸手想要拉住他:“谁呀?”

他转了个身,声音很温柔:“然声?”

她“哼哧哼哧”地喘着气,背景音嘈杂,周围似乎有不少人来来往往在搬重物,偶尔夹杂了一两声她的指挥:“路简,帮我个忙。”

他很耐心地问:“什么忙?”

“帮我的剧组登上帝国大厦。”

然声说完,只听见那头静了一两秒,路简的声音再度响起:“你在帝国大厦拍戏?”然声愁得眉头都快拧在了一起,可是仍然很镇静:“是,之前和他们已经谈好了。早上六点到八点,两个小时专给我们。谁知今天搬来器材才知道大厦方面出了问题。”

路简很简单地撂下两个字就挂了电话。

他说:“等着。”

然声得了他这两个字,如同得到了天大的保证,所有的焦躁一扫而净,安静从容地开始继续指挥调度。

冬季的纽约将近六点半才天亮,而在天亮之前,帝国大厦方面派人来下了拍戏的许可通知,剧组所有的人都欢呼不已。

路简浅眠,被人吵醒便再也睡不着。女伴见他眉心深锁,忍不住问:“是谁打来的电话?”谁敢在这个点打来电话吵醒路简这样的人物?

路简想了想,只说了两个字:“妻子。”

声是二十二岁嫁给他的,今年二十八岁,已嫁给他六年。他们的故事很平淡无奇。然声来伦敦那年还是个小姑娘,不比在伦敦长大的他,那时她的眼眸亮晶晶的,还

肯叫他一声“路简哥”。她学戏剧,天真浪漫,拉着他一起看伦敦的日出日落,喜欢放鸽子和听歌剧。路简陪她,不过是义务,就像他的追求一样,是出于家族间的

利益。

他们顺理成章地结婚,蜜月去的是日本,爬那座接近太平洋岸的富士山。只因她喜欢那首《富士山下》。一路全是她执意牵他,她在手机里放歌,是陈奕迅的《富士山下》。他靠在火车上睡觉时,她固执地把耳机塞到他耳朵里。

那低沉哀伤的调子,并没怎么打动他。

路简只觉得她幼稚,还像个小孩似的追星。而他喜欢的,一向是优雅、得体而有自知的女人。

站在富士山顶,她穿着登山服,爬得气喘吁吁脸红得像只苹果。她掰过他的脖子,强迫他和自己合照,手机里传出“咔”的一声,路简飞快的转过头去。

婚后的头一年,两人尚能相处自如,直到她发现他其实并不爱她。他和朋友聚会,带去赴宴的女人明艳动人,人人都知那是他的新欢。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推门进包厢时脸色惨白。因为坐在他腿上的女人,正是她新剧的女一号。

她和他哭过、闹过,甚至服过药。

  渐渐黄昏了,听说有轮回这一说法,假使真的像人们说的那样,那我和他的感情不只在此生,还牵扯到了前世,也许上辈子他是我的情人。

 按照人们说的我和他前世的关系,我开始想象。黄昏,我和他手牵手漫步在湖边,一起欣赏落日。轻风吹动我俩的衣带,我们不时吟出几句古诗词,真有种诗情画意的感觉。但这毕竟只是想象而已,恕小女子无能,我曾几度搜索我的记忆,并没有找出前世与他浪漫度日的一点证据。但有一点,我很庆幸,我和他的浪漫,在今世延续着。

 时间推移,黄昏。一只大手牵着一只小手,在河边慢行。两只大脚慢慢向前移动,两只小脚快速向前迈着。突然停住,那大手的主人低下头说了些什么,随后四目一同望着即将落山的太阳。太阳就这样,在两人的凝视下慢慢谢幕。大手的主人说,真美啊。小手的主人说,真美啊。那时的我根本不懂美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学他说话是最开心的一件事。

 时间还在推移,黄昏。下课铃终于响起,我和几百个小朋友一同冲出教学楼,视线在门口寻找他的身影。当我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便会看到他在向我挥舞着手臂。我用最快的速度奔到他身边,让他把我抱上自行车的后座,给他讲一天发生的事,或是唱歌给他听。那时一直很疑惑,为什么他总能在那么多小朋友里第一时间找到我。他说,是一种力量。他所说的这种力量,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

 时间再推移一些,黄昏。风很大,下着雪,路上结满了冰。我穿戴的很暖和,像个小企鹅,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他用宽厚的脊背为我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突然强烈的倾斜,我和他重重摔在地上。他急忙爬起来,顾不得扶起车子,直奔我这里来抱起我,问我哪里摔疼了。我摇头。他这才扶起车子,重新驮着我慢慢向家走。我看见他白色的手套上有血迹,而且因为没戴帽子,他的耳朵冻得通红。那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是心疼,只是悄悄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摘下来,希望能帮他承担一点寒冷。

 时间依旧推移,黄昏。我骑着车子,往家奔。正抱怨路太难走,转过一个路口,在夕阳下看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我加速奔向他,他也疾步向我走来。看见他的笑容,让我躁乱的心顿时平静下来。又换我坐上后座,他带着我向家走,看他的背影,再看看远处的那座“伟人”山,很像。

 时间接着推移,黄昏。他提着我的书包,拽着我的胳膊,怒气冲冲的向家走。就在这个黄昏,他生平第一次动手打我。原因是我没完成作业,还撒谎。夕阳下,我在哭,透过我模糊的双眼,我看见有亮晶晶的东西挂在他脸上。那晚,待他熟睡后,我悄悄来到她的房间门前,跪下。

 时间又在推移,黄昏。他躺在病床上,我放学去医院看他,给他买了礼物。这是我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他用颤抖的手打开包装盒,拿出那礼物看了许久,竟掩面而泣。十几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他的哭泣让我震惊,站在那里手足无措。那一晚,我失眠了。

 下一个片段,黄昏。我骑着车子,不是放学回家,而是去上晚自习。那是我第一次去上晚自习,他觉察到我的不情愿,便站在院子门口送我。他叮嘱我注意安全,放学早点回家。我只是点头,并没有看他,一路上流着眼泪冲到学校。对他如此依恋,我自己也觉不可思议,此刻,觉得“轮回说”好像不是没有道理。

 时间再次推移,黄昏。我和他手拉手走在街道上,好似想象中抑或是十几年前的那个黄昏。不同的是,脚边没有河水,我不用仰望他,更不用学他说话。我们就某一话题发表着各自的意见。突然,驻足,他望着落日说,好美啊。我也说,好美啊。然后两人相视而笑。原来那些往事不仅我记着,他也没忘记。

 最后一个片段,黄昏。情景好似十几年前,他骑着自行车,我坐在后座上。夕阳照在他的后背,不再那么挺拔,两鬓的白发也闪闪发光。能感觉到他在吃力的蹬着自行车,喘息声我也听得清清楚楚。望着他的背影,想起朱自清的《背影》,我将头靠在他的后背上。他问,累了我点点头。也许是头点的太用力,泪珠竟一滴接一滴的掉落下来。

 今天,黄昏。我坐在窗前写关于他的文字。以前总想为他写点什么,最终没有写成。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文字在真情面前总是显得太苍白无力。今天终于硬着头皮写下了一些,虽然不怎么尽如人意。

 抬头,望向天边落日。

 日落是一种优雅,一如婉转的作别,从容的放手,没有春风骀荡般的欢畅,却有一种镇定的自敛,身已转而韵未散。

1 相遇 这个词的古文 有那些

见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遇 (遇人不淑,不期而遇等)

会 (与燕王会境上)

还有一些特殊的意思,也可表示相遇。

值 (《游园不值》叶绍翁,应怜屐齿印苍苔……)

候得、适睹、谒、偶等。

还可有修饰的词,如适逢、巧遇、偶见等,但古文里也常就一字。

邂逅,有许多意思(古文),意外之事的意思,也可表示不期而遇。《诗经》“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2 描写邂逅情景的古诗

《诗经·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注释:

情人不期而遇的喜悦。

蔓(音万):茂盛。漙(音团):形容露水多。

清扬:目以清明为美,扬亦明也。婉:美好。

邂逅(音谢后):不期而遇。

瀼(音瓤):形容露水多。

臧(音脏):好,善。

《诗经 唐风 绸缪》

书名:诗经 作者:不详

绸缪束薪,①

三星在天。②

今夕何夕,

见此良人。③

子兮子兮,④

如此良人何!

绸缪束刍,⑤

三星在隅。⑥

今夕何夕,

见此邂逅。⑦

子兮子兮,

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⑧

三星在户。⑨

今夕何夕,

见此粲者。⑩

子兮子兮,

如此粲者何!

一把柴火扎得紧,

天上三星亮晶晶。

今夜究竟是哪夜?

见这好人真欢欣。

要问你啊要问你,

将这好人怎样亲?

一捆牧草扎得多,

东南三星正闪烁。

今夜究竟是哪夜?

遇这良辰真快活。

要问你啊要问你,

拿这良辰怎么过?

一束荆条紧紧捆,

天边三星照在门。

今夜究竟是哪夜?

见这美人真兴奋。

要问你啊要问你,

将这美人怎样疼?

注释贺婚者闹新房时唱的歌。

①绸缪(音仇谋):缠绕,捆束。犹缠绵也。 束薪:喻夫妇同心,情意缠绵。

②三星:即参星,主要由三颗星组成。

③良人:丈夫,指新郎。朱熹《诗集传》:“良,夫称也。”

④子兮:你呀。

⑤刍(音除):喂牲口的青草。

⑥隅:指东南角。

⑦邂逅(音谢后):即解媾,解,悦也。原意男女和合爱悦,这里指志趣相投的人。

⑧楚:荆条。

⑨户:门。

⑩粲(音灿):漂亮的人,指新娘。

3 邂逅这词何解

嘿嘿 就是 腹泻 之后 呗!!! 嘿嘿嘿嘿。

正解:

邂逅指不期而遇或者一旦、偶然,出自《诗经·国风》,也可以表示欢快的神态;

英文 encounter 读音 xiè hòu 出处 出自《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释义 主要是指偶然的、不期而遇的。 “邂逅”有二层意义,其探源如下: (1)不期而遇。王安石《诸葛武侯》诗:“邂逅得所从,幅巾起南阳,崎岖巴、汉间,屡以弱攻强。”。也指不期而会的人,《诗·唐风·绸缪》:“今夕何夕,见此邂逅。” (2)犹一旦、偶然。《后汉书·杜根传》:“邂逅发露,祸及知亲。”,《三国志·魏志·管宁传》裵松之注引《先贤行状》:“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之,盗者曰:‘我邂逅迷惑;从今以后,将为改过。”

4 关于邂逅的爱情古诗词

陆游《钗头凤》

红酥手,

黄籘酒,

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

欢情薄,

一怀愁绪,

几年离索。

错,错,错!

春如旧,

人空瘦,

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

莫,莫,莫!

唐婉《钗头凤》

世情薄,

人情恶,

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乾,

泪痕残,

欲笺心事,

独语斜栏。

难,难,难!

人成各,

今非昨,

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

夜阑珊,

怕人寻问,

咽泪装欢。

瞒,瞒,瞒!

这是陆游休了唐婉后 偶然在游园邂逅前妻 悲伤之感油然而生。两人各给对方写了一首诗,真的好经典。

5 古文翻译

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参考译文]

野地蔓草多又长,团团露珠落叶上。有个漂亮好姑娘,眉清目秀好模样。不期路上碰见她,合我心愿真舒畅。

[题解]

这首诗写的是大清早上,草露未干,田野间一对情人相遇,欢喜之情,发于歌唱。

[注释]

1、蔓草:蔓生的草。零:落。漙(团tuán):凝聚成水珠。

2、扬:明。“清”、“扬”都是形容目的美。婉:读为“睕(晚wǎn)”,目大貌。《毛传》:“眉目之间婉然美也。”3、邂逅(谢后xiì hòu):爱悦。亦作“不期而遇”解。遇:相逢或配合。适我愿:就是称心满意,也就是“邂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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