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counter with 和encounter的区别
1、encounter:vt 及物动词,语义:
遭遇(敌人); 遇到(困难, 危险等);邂逅(某人)。
Don't be afraid to encounter risks
不要害怕遭遇危险。
Otherwise, we will encounter grave difficulties
否则便将遇到极大的困难。
I encountered an old friend at Rome
我在罗马邂逅了一个老朋友。
encounter作及物动词主要用法:用作动词的基本意思是“遇到,遭遇”,通常指遭遇困难或麻烦等;encounter 后面直接跟宾语,人和物均可;encounter sb/sth。
2、encounter with:encounter这里作不及物动词vi 用,所以后面不能直接跟宾语,需要加介词才能接宾语。语义:碰撞(与 冲突)。
These tools address issues that you may encounter with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mail flow, performance, and disaster recovery
这些工具可用于解决您可能遇到的配置管理、邮件流、性能和灾难恢复方面的问题。
One rainy night the policeman had a chance to encounter with a gang of smugglers
在一个雨夜,那个警察正巧碰上了一伙走私犯。
encounter作不及物动词主要用法:指未曾想到会遇见但却遇见了,即“偶然碰到”。
3、区别
encounter作及物动词指遭遇困难或麻烦等,但并不是完全出乎意料;
He encountered a boar, wild dogs, and wolves in the woods
在森林中他遇到过野猪,野狗和狼。可能以前或者意料会遇到
encounter作不及物动词主要用法有出乎意料或第一次的概念,这是和encounter理解使用最大的不同;
He encountered with the guard dog and completely unnerved him
他遇上了警卫犬,把他吓坏了。出乎意料
if your encounter with a stranger,focus on the first seven seconds What did you feel and think How did you "read" this person
想想你与一个陌生人的偶遇,把注意力集中在最初的七秒钟。你当时有何感想,你是如何“解读”他的呢第一次的概念
所以,这二句语义可能完全不一样:
We encounter so many problems in our work
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如此多的问题。
We encounter with so many problems in our work
我们在工作中从来没有遇到如此多的问题。
(一)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的关系
最早提出“和谐”一词的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他认为“整个天是一个和谐”;而“和谐社会” 这一用语则是由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首次提出的,他主张在未来的和谐社会中,通过由富人捐资组织的“试验性”股份公司制协作社,把对抗性的资本主义社会改造成和谐社会。
而最早给法治界定内容的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把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假设为达到‘善生活’的唯一可行的手段”,并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当我们将法治不仅作为一种信仰、意识、观念,而且成为一种思想方式、行为方式,甚至是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时,法治的“软件系统”——信任和尊崇就建立起来了,这也是法治精神的内涵。
可见,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所希望的理想社会,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和谐社会”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实现的社会,不是法律虚无主义横行的社会,不是人格尊严和基本自由的个体消失的社会,它与法治精神有密切的关系:法治精神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内在要求、努力方向和目标,是和谐社会特征的有力保障,并服务于和谐社会的主要方面。“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构建法治社会”——这种一体化的联系根源于他们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
(二)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的价值追求
1、公正
社会和谐的根本、法治精神的精髓都在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即公正。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原则。柏拉图在《共和国》一书中指出,正义存在于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间的和谐关系之中。毕达哥拉斯也认为,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就是最大的恶。尽管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但历代法学家仍保持着探索的狂热;尽管法学家对正义有不同的表述和标准,但他们总是将正义观念与作为规范大厦组成部分的规则、原则和标准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联系起来。就笔者而言,本人赞同约翰·罗尔斯的正义标准:(1)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享有的类似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2)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将被安排得使人们能够合理地期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使它们所依系的地位与职务向所有的人都开放。所以,公正是和谐社会、法治精神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弘扬法治精神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是任何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
2、秩序
秩序与和谐有着紧密的关联——秩序往往意味着起码的和谐,而法律构建的初始动因起源于人们对秩序(安全)的强烈欲求。佛洛伊德指出,人类神经系统在节省能量与减少精神紧张方面的需求,解释了人对于有序生活方式的先见取向。马斯洛也指出,我们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年者一般都倾向于安全、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和组织的世界,这种世界是他所能依赖的,而且在他所倾向的这种世界里,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西方中世纪神学主义奥古斯丁承认:“无论天国还是地上之国,也无论社会还是个人,一个共同的目标是追求和平与秩序,以便获得社会和个人的心灵安宁,法律正是维护和平与秩序的必要工具”。因此,秩序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是法律产生的直接价值追求,就如同英国宪法学家韦德所认为的“法治理论的出发点就是秩序优于无政府主义”。
3、自由
无论从社会的变革历史,还是从科技发展的进程,无不能看到人类追求解放和自由的需要。我们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必然包含着自由的价值目标,否则社会不可能有序,也就不会有和谐局面的产生,因为“要求自由的欲望乃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一种欲望”。同时,整个法律和正义的哲学是以自由观念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约翰·洛克宣称,“法律的目的并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所以,一个追求和谐与法治的社会必然要充分彰显公民的自由权利,限制政府的强权干预,保证人的能力不为压制性的桎梏束缚,从而建立一种有益于尽量多的人的高度文明。
4、效率
和谐社会和法治精神对效率的需求根本上出于经济的考虑。按照社会学的思维路径,人们对某种价值追求的偏向总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在“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效率决定社会内部的稳定,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长久和平共处,有限政府应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提高效率减少外部不经济效应,获得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利用。法治从来都存在着对效率的向往:法治将社会主体之间重复博弈的行为固定,给人以稳定的预期,理性的经济人基于这种预期进行选择,就当然地节约社会成本、提高效率;法治要求及时的正义,尤其体现在司法上要及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尽快确定财产归属并尽快使其进入流通领域。
总之,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的基本价值内涵相同:直接宣扬公平正义,确立核心价值定位;要求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确立对秩序的基本价值追求;强调民主法治,满足与生俱来的对自由的向往;要求充满活力,更大程度上则是对效率的追求,以保证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三)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的价值平衡需求
社会科学从来都没有停止思考“善社会”的问题,所以,绝大部分社会学家和法理学者关注社会控制所应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应然的社会和实然的社会辩论从来未停止过。正义、公平、自由、效率、秩序(安全)、公共利益甚至服从自然或上帝的意志——所有这些和其他一些价值被不同时代的不同思想家宣称为社会的最高价值。
实际上,在我们一直追求“善社会”的过程就是肯定公正所具有的基础性价值。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时代都面临着有一些社会控制的重大问题,而这些问题则需要最有才智的人运用智慧加以解决;思想家们试图激励他们同时代的人去关注他们各自时代所存在的某些尖锐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社会制度不平等极为凸显并引发威胁社会基础的强烈不满的时代,有洞见的思想家所提出的价值目标会着重强调较多的平等;在遭到混乱和无政府主义危及的社会制度,必会期望秩序(安全);在一个政治上专制主义的时代,人们则可能倾向于在政治控制所确定的限制范围内或在无视这种限制的情形下强调社会价值中反专制主义因素——自由。
因此,在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的基本价值平衡过程中,我们需要确立公平正义作为贯穿始终的价值目标;而对于秩序、自由、效率的价值平衡问题无法给予一个“一刀切”的等次排列,如前所述,必须针对具体时代、具体职能部门及具体事件来确定他们的次序。那么,司法部门作为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法治精神的关键体现,公正处于当然的核心地位,依法有效保障公民自由的第二位价值追求当然对效率提出了要求。而当我们的司法体制能够依法公正高效地保障公民自由时,秩序就水到渠成了。
二、我国司法体制的弊端
我国司法体制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其司法体系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系统构成。在此所探讨涉及的司法及司法体制,主要指我国专司审判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以法院为中心的司法体制。
1、司法权设置的地方化
我国宪法规定,地方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这样一种宪政安排,决定了地方司法系统隶属于地方的客观属性。虽然我国宪法又同时规定司法权的国家专有性和专属性,但地方司法系统的人、财、物大权、生存和发展都掌握在地方手中,法院对行政机关实际上存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等依附关系。利益张力的存在使审判权非常可能成为地方政府博弈的对象,设在地方的国家审判机关成为地方的审判机关。在每个地方都有其特殊利益的情况下,占主导性的行政机关必然要求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机构为维护地方利益而竭尽全力,这就为司法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活动的功利化提供温床。
司法权作为一种运用法律这一机制来配置资源的专属权力,其地方化设置会阻碍资源在全社会的自由流通、影响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利用,不利于统一有序市场的形成;会干预平常主体交易的自由,甚至为政府侵害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提供司法保护;会影响法制的统一实施,破坏司法权存在的最高价值——公正。而司法主动的功利化是对司法中立的严重挑战,因为“假如司法者采取主动的行为,试图积极的发现和解决社会中出现的或潜在的纠纷,必将自己卷入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之中,难以保持公正的面目”。
2、法院管理的行政化
法律文化作为全世界共有的文明成果,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规律,从国际通行的做法来看,为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不同法系的国家在架构以审判权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时,共同遵循将司法权的行使与司法行政事物相分离的原则,从体制上保证司法权在行使过程中处于一种超脱、公允和中立的地位,有效避免行政权或其他权力对司法权的干扰。但我国的法院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行政化管理模式。
第一、从法院与其他行政机关关系上看,法院的人、财、物是由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模式进行管理的。法院的管理人员和法官是依照统一的《公务员法》进行录用、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和职级;法院的资金由地方行政机关拨付;法院的物资装备必须由地方政府支持。这种与行政人员采取相同的管理模式无异于鼓励司法者采取主动的行为——或介入纠纷之中,或与政府保持密切的关系,以追求“政绩”、获得晋升,确保“饭碗”甚至得到更丰厚的利益回报——不中立的法院和法官如何公正?
第二、从法院内部管理体制上看,法官职务的行政化、非程序的内部请示和批复制度、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决议职能、案件指标管理制度都严重违背审判权的“亲历性”规律。这种缺乏亲历性的审判必然会提高错判率,造成案件不断地请示、发回重审,严重影响“高效司法”的实现,浪费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限制财产流转速度。而对于涉及到人身自由、生命权利的刑事案件,错判对司法公正的打击无疑是摧毁性的。即使他们最终被昭雪,但“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内外一致的行政化管理使法院不能独立行使司法权,使法官不能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对案件形成内心确信断案,这就增加了干预司法的机会,而这种干预必然导致各种利益的较量——增加社会成本,降低办案效率,阻碍公正的实现。
3、法官职业的大众化
我国法官队伍的成分非常复杂,不仅有专家学者型的精英法官,还有姚晓红式的“三盲法官”。若干年前的法官选拔制度,无论什么人,只要有一定关系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调进法院,并名正言顺地当法官。这种先天不足并没有通过后天的培训机制得到很大改观,司法权的地方化和行政化又将法官的精力和注意力引向功利化的东西上。无法想象,一个根本不懂法律这架精密仪器的人,怎么会知道法治精神是何物,怎么会生产出大众迫切需求的公正、秩序、自由和效率?
这些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内容格格不入,与法治精神及和谐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南辕北辙。因此,重构我国司法体制势在必行。
三、重构我国司法体制
面对背离法治精神的不和谐现象和行为,重构我国司法体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选择;同时,我们在构建司法体制的过程中,必须贯彻法治精神,符合其与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本文仅就司法体制中主要的具体制度构建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司法独立,改变法院行政化管理模式。
司法独立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法院独立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是法官独立审判,不受其他法官的干涉。法官独立居于核心和根本地位,对审判独立或司法独立起着决定性和支撑性的作用。
1、通过立法确立两级产生体制,即全国人大产生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及其法官,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省级人大产生中级和基层法院及其法官,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同时规定中级以下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必要时中央可采取转移支付的财政政策,避免各省法院和法官经费和待遇不均。
2、将其他机关、组织监督司法的程序明确化、法定化。首先,中国***的领导是司法必须坚持的,但党的领导有一个科学领导的问题。实际上我们的法官坚持体现党的意志、人民利益的法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过程。其次,虽然司法体制改革后,省级以下的人大将不产生法院和法官,但地方人大仍有监督的权力。该监督权不是个案监督,而是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请求产生该法官的人大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弹劾权。
3、取消案件的审批签发制度,确立主审法官或合议庭负责制。院长不需要为自己不办理的案件负责。当责任具体明晰到个人时,迫使审理案件的法官不得不尽全力甚至利用他人的智慧谨慎细致地处理案件。
4、将审判委员会的决议职能转变为法律咨询职能。不仅可以避免审判委员会间接判案,避免权责不明、无法找到真正责任人,而且可以调动法官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
5、取消请示和批复制度,确保二审终审和上诉制度的存在意义。司法裁判依据的是法律的规定以及法官的知识、经验和良知,没有理由认为同样是法官,下级法院的法官就不如上级法院的法官。
6、单立《法官保障法》,对法官的人身、工资福利待遇、权利救济等方面作明确的规定。司法无权威的极端表现是法官被殴打、法庭被冲击,此类现象务必杜绝。
(二)法官职业精英化
构建精英化的法官职业是一个庞大繁杂的体系,除了制度设计避免精英法官庸俗化、功利化外,更重要的是司法主体的法律意识、现代社会的执法与司法意识、操守和品质等全面素质的提升,这又涉及到充分的物质、精神和人才准备。
1、建立完备的法律教育体系和丰富的法律教学内容。“教授法律知识的院校,除了对学生进行实体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础训练以外,还必须教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我们的法律教育必须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将法律作为自己坚定的信仰,并坚持担任法治有益的传播者。同时健全法官职业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例如,每名法官必须每年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并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培训的内容不应仅限于成文的法律制度、法学理论,还应包括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论理学甚至现代的一些尖端技术的介绍。因为“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的独立领域”
2、提高法官的待遇。在法官独立审判后,对承受压力的能力、法官素质、教育和再教育的要求必然会提升一定高度,这样,从事法官职业意味着首先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和支出更多的费用,依据成本和产出的关系,提高法官待遇是必然的选择,也是吸引更多法律精英从事法官职业的必要物质保障。至于法官待遇的水平可以根据国家发展状况,高于一般公务员的5—6倍。
3、精简分流现有的法官,严格法官职业准入,规范法官选任程序,统一法官选任标准。针对法官队伍大众化的现实,按照“学历+经验”的标准,将一部分不符合任职标准的法官分流出去,按照合理的规模配置法官。然后通过考核,安排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司法辅助人员或司法行政人员。在法官职业准入方面,要进一步提高门槛——在法律精英竞相进入法官职业时——是必然的。
4、确定准入和退出法官职业的年龄标准要科学。就像其他的法律不能为每个人量身定制,我们确定法官准入和退出的年龄标准也只能根据一般情况。这个标准同时应考虑到法官职业对经验——“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特殊要求。因此法官职业的准入年龄应为28-30岁,退出年龄一般应在70岁。
综上,笔者就重构司法体制的具体制度提出以上看法,仅仅是司法体制大厦中某个房间甚至窗户的建构,而要将我国的司法体制重构成一座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正、秩序、自由、效率的理想城堡,不仅需要法律人不懈的努力,还需要具有改革的勇气和决心,克服制度的溯及力量与惰性力量,为那些可能成为变革的无辜牺牲者带来最低程度的损害。
作者:admin
出处:中国法院网
“赵州茶香明心性,庭前柏树悟真空”,这是位于河北赵县的柏林禅寺最为著名的一副对联。柏林禅寺位于河北省赵县县城(古称赵州)东南角,与赵州桥遥遥相望,始建于汉献帝建安年间(196-220年),全寺占地80亩。古称观音院,南宋为永安院,金代名柏林禅院,自元代起即称柏林禅寺。现任住持为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明海大和尚。1988年5月12日,柏林禅寺作为宗教场所开放。1992年8月28日,普光明殿落成并举行开光典礼。2001年6月25日,柏林禅寺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近日,央视知名导演郑燕兴,就在这座千年古刹,“邂逅”了国内知名禅学文化传播者倪保川先生,国茶产业互联网总部创始人、首席合伙人冯小平居士。
说起倪保川先生,那可是一个故事满满的人物,首先,倪保川先生是央视名导郑燕兴口中的“川哥”,他们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其次,倪保川先生和央视名导郑燕兴有一个共同的愿力,就是传承发扬中国的禅学文化,让其生生不息,血脉绵延!
再者,倪保川先生还是一位资深茶人,倪保川先生的吉林省倪好茶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董事长倪保川从遥远的东南沿海福建泉州来到北国春城~一直致力于引导广大茶叶爱好者识茶,认茶,合理的科学饮茶,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来喝茶!做老百姓喝得起的好茶为宗旨,以一个茶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去做一个默默的茶文化的宣传者。
倪保川先生爱好书法,喜欢禅学,他把对禅学的领悟融入到自己做茶叶的事业中,这一点是郑燕兴导演非常欣赏的。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而倪保川先生一门深入,颇有心得,倪保川的做事态度,正如他书法作品“做一事成一事”一样,专一、专注,这是倪保川先生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当然,为人豪爽,对朋友肝胆相照,自然是不言而喻。
2017年4月12日上午,农历三月十六,准提菩萨诞辰之日。央视名导郑燕兴、柏公茶童,国茶产业互联网总部创始人、首席合伙人冯小平居士,国内知名禅学文化传播者、中国资深茶人 倪保川先生,中国茶文化传播者倪春安先生、中国资深媒体人王立强先生一行5人,相约“邂逅”柏林禅寺。
央视知名导演郑燕兴与冯小平居士、倪保川先生、倪春安先生,王立强先生先是参观了柏林禅寺,在参观柏林禅寺的过程中,郑燕兴导演与倪保川先生详细沟通了禅学文化的传承发扬怎样与茶文化的传播弘扬想结合的大体思路。
倪保川先生说:禅学茶学本就是一家,禅茶一味,只不过当世之人,思维意识地强行分开而已,早在唐宋时期,禅学鼎盛之时,茶学是融入其中的,今天的柏林禅寺历史上有一位禅门大师,叫赵州禅师,他老人家引人参禅悟道,就是喝茶的方式!赵州禅茶天下品,千年一味共此杯。讲得就是赵州的禅茶一味哦!
柏公茶童,国茶产业互联网总部创始人、首席合伙人冯小平居士对于倪保川的见解很是赞同,由于冯小平居士与倪保川先生神交已久,两人相谈甚欢,在国茶的传承与发展,国茶产业链的生态体系构建方面,两人达成一定共识,对于国茶的这面旗帜,倪保川先生说:非冯小平兄莫属,复兴国茶,传承发展的重任也非小平兄来担当不可,因小平兄的雄才伟略莫用质疑。这也是倪保川先生为何不远千里,从长春来到柏林禅寺与冯小平居士、郑燕兴导演相约“邂逅“的禅意。
随后,郑燕兴导演与冯小平居士、倪保川先生、倪春安先生、王立强先生,一行参观了与柏林禅寺遥遥相望的”赵州桥”。赵州桥又称安济桥,坐落在河北省赵县的洨河上,横跨在37米多宽的河面上,因桥体全部用石料建成,当地称做“大石桥”。建于隋朝年间公元595年-605年,由著名匠师李春设计建造,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是当今世界上现存第二早(还有一座小商桥)、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单孔敞肩石拱桥。
赵州桥凝聚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与结晶,开创了中国桥梁建造的崭新局面。约1397年(也有些资料为大约700年)后,欧洲才建成类似的石拱桥。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荣获石家庄十大城市名片之一。它是中国第一座石拱桥,在漫长的岁月中,虽然经过无数次洪水冲击、风吹雨打、冰雪风霜的侵蚀和8次地震的考验,却安然无恙,巍然挺立在清水河上。
在赵州桥清水畔,央视名导郑燕兴与国茶产业互联网总部冯小平居士、中国禅学文化传播者倪保川先生达成意向,2018年,他们将扬帆起航,柏公茶童,国茶产业互联网总部,将携手倪保川先生、与CCTV央视特别摄制组,共同开启影响世界37亿茶人的《柏公茶童 国茶总部“三个一”大型茶人万里寻根纪录片公益行动》!
最后,央视知名导演郑燕兴说:这次与禅学文化传播者倪保川先生、国茶产业互联网总部冯小平居士“邂逅“千年古刹柏林禅寺,除了不同领域汲取了养分外,最深的感触便是对 “赵州茶香明心性,庭前柏树悟真空”,这副著名对联的参究,郑燕兴导演说,我们当下之人,根本没有基础来谈”明心性”、“悟真空”,因为很多人,连“心 ” 在何处? “ 性”为哪般?都不知晓。没有蹒跚学步,莫谈百米冲刺!
在这千年古桥下,缓缓清水旁,我们先试试: “赵 州桥下洗尘垢,清水河畔生妙有 ” 再谈禅论道吧!
(人物链接)央视知名导演 郑燕兴
郑燕兴,笔名郑博觉,央视知名导演,祖籍河北省邢台市。2003年入职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任导演;与师姐鲁豫并肩战斗一年有余,2004年入职中央电视台。 2005年制作的《此情我待》获第七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电视类一等奖。 2008年制作的汶川特别节目《铿锵玫瑰》(专访失去十一位亲人的女民警蒋敏)获公安部最佳影片奖。2011年制作三集《宝藏人间》之《皇陵大案》。同年深入邙山深处采访制作《拆弹部队》(上下)在《讲述》播出。同年策划制作中宣部特别节目“讲述·文明中国”《盗·非道》《兄弟·裂变》《旷野·盟约》。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参与制作大型纪录片《西路军》。同年《军营又响驼铃声》特别节目之《退伍老兵的神秘礼物》。郑燕兴导演在央视制作播出的纪录片达上百部,成为央视导演队伍中的佼佼者。2014年郑燕兴导演调任社会与法频道任主编,审稿,审节目并参与台里大型节目策划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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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她知道自己已经踹了一只脚进入那致命的旅程
更是一个没有回程路的行程。她知道自己的下场会很凄厉
或许就和她爸爸一样
壮烈牺牲在他们聂家银氏的组织里
她敛起眸子
呼吸依旧困逼
脸色已经灰白如失去血气
或许下一刻
自己就会死在他的摄虐之下
这一刻
脑子里却浮现四年前
和他的不虞之遇
或许是一场孽缘
或许根本就不应该遇见他这一如魔鬼般可怕的男人。可此刻
她有的不是后悔
反而是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感觉
难道自己
~*~*~*~*~*~*~*~*~*~*~*~*~*~
一场刻骨铭心的血虐之恋正开始
(四年以前)
有本事就不要赖在这里!
每每午夜梦回
都在梦里涌现这恍如无情锐箭的冷语直刺她心扉。
这一晚也不例外
她被这多年的噩梦缠绕着。
一双美眸猛然在黑夜中睁开
额头冒了一丝冷汗。她伸手拭去额头的汗水。
低下双眸
只见自己处在一张薄得可怜的床褥上
抬眸一看
周围没有奢侈的摆设品
只有一张他人施舍的旧橱柜
装着的也是……
历择良原本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但是因为意外失去了双腿,情绪变得抑郁。
偶然的机会中结识了元气少女苏解意,两人迅速介入爱河,并且开始了一段甜蜜又美好的时光。之后产生了误会,最后消除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直接导致女主家破人亡。
让她最难过的地方在于,让她家破人亡的这个人很有可能是自己的男朋友。
为了能够调查出当年事情的真相,打假装事宜,重新回到了自己昔日恋人的身边。
这是一场非常浪漫而又危险的邂逅,经过女主的步步为营,男主的事业陷入危机。
可是在相处的过程中,当年的真相却逐渐拉开了帷幕,原来女主一直以来都错怪了男主。
意识到自己错误的女主,果断的开始了追夫的道路,最后两个人非常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不仅如此,他们的事业也发展得特别的顺利,成为了彼此生命中和事业上不可或缺的人。
韩国经典连续剧:
浪漫满屋、爱在哈佛、阁楼男女、可爱的女人、my
girl、豪杰春香、对不起,我爱你、爱上女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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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s》
《恋期90天》
《恋人》《雪之女王》
《宫》《吴达子的春天》《梦幻的情侣》《你来自哪颗星》《豪杰春香》《我的女孩》
《美味关系》
1、《喜剧之王》张柏芝
大家知道在周星驰的一部**《喜剧之王》中,看到了张柏芝的回头的镜头成就了张柏芝的一生,不得不说这一部**中,我们大家看到了作为演员的自我修养,而且其中的一个回头让这部**成为了一部经典之作,所以说这一部**给大家触动是非常大的,可以说这一部**中的一个回头,让大家看到了周星驰的一生,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回头让我们大家看到了张柏芝的演艺生涯,所以说这一部**成就了张柏芝。
2、《倚天屠龙记》张敏
**《倚天屠龙记》,在华语武侠**中可以排名前三,只是当时并不被认可,甚至有人说是烂片。但后来逐渐被认可,香港媒体曾把它和《新龙门客栈》《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视为华语武侠**的丰碑之作。这部**,李连杰饰演的张无忌、邱淑贞饰演的小昭、张敏饰演的赵敏都可以称之为经典。
**最后,张敏骑在马上,回头看张无忌,双眸清澈,然后再转身含笑,那一瞬间谁不怦然心动。
3、《无间道》梁朝伟
梁朝伟饰演的警方卧底陈永仁完全颠覆了香港**中以往的卧底形象。这部**的众多情节也新颖,才引来了好莱坞的翻拍。
在影片中,梁朝伟那回头一笑的瞬间让人经久难忘。你就感觉这就是梁朝伟才能做出的动作,也只有梁朝伟才能有如此潇洒的神韵。一转身一回头一眨眼,就是一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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