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区别,就是相当于中文”相逢“和”相遇“,其意思均为彼此遇见、会见或碰见。两个词义详解:
(1)交汇(二つの川・沢の合流する所。支流が本流に合流する所)。
(2)碰见;邂逅(出あうこと。初めて颜を合わせること)。
(3)幽会(男女がしめし合わせて会うこと。密会)。
例句:
出会い邂逅パーティーでの出会いをきっかけにして、彼女と付き合い始めた/以聚会中的邂逅,开始了和她的交往。
出逢い森の阴にて君に出逢い、忘れぬ姿に心乱れ。巍より。/邓林之阴初见昆仑君,惊鸿一瞥,乱我心曲。巍笔。
扩展资料:
其使用差异如下:
1、「あう」在很多场面都会用到。一般写做「会う」;当对象不是人或偶然性强的时候写做「遇う」「遭う」;男女约定时写做「逢う」。
2、「であう」与「あう」基本相同,但比「あう」偶然性更强。另外,当遇到事故等不令人喜欢的事态时,「あう」有受到伤害的意思,「であう」有正好在现场的意思,「でくわす」也是一样。
3、「めぐりあう」是经过很长时间之后与一直想见的人或一直追求的事物相碰面的意思,比「であう」的使用范围小。
4、「でくわす」限定用于偶然性强的事物,惊讶的心情比「であう」更强烈。「出っくわす」这种说法也有。
5、「ゆきあう」是在去某地的途中与人或物偶然碰面,和「でくわす」相比起来惊讶程度小,有种路过的感觉。「いきあう」这种说法也有。
第二章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听着卡拉.托马斯和奥蒂斯。雷丁的音乐,一面跑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下午在体育馆的游泳池里游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时分去海滨游泳。然后在位于哈纳雷小镇入口处的“海豚餐厅”喝啤酒,吃鱼,是一种叫“挖路”(walu)的白肉鱼,请店家用炭火烤熟了,洒上酱油。配菜则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儿,配以大盆的色拉。进入八月以来,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
稍早于此,我在千驮谷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类似爵士俱乐部的店。大学一毕业(因为打工太忙,有几个学分还没拿到手,该说仍然在学),立刻在国分寺车站的南口开了一家店,经营了三年左右,由于大楼改建,遂迁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钢琴,店里勉强可以容纳五重奏乐队演奏。白天供应咖啡,晚间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应俱全,周末还安排现场演奏。这种店当时比较少见,客人顺利地增多,经营还算不错。
周围很多人似乎预测,这种业余爱好般的买卖注定不会成功,不谙世故的我不会有经营才干,然而这预测落了空。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倘若比作马匹,我恐怕不是专事比赛的赛马,而更接近于从事杂役的驽马。我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出身的孩子,对做生意可谓知之甚少,不过太太却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种类似悟性的东西帮了大忙。任凭我多么优秀,仅靠一介驽马,也注定一事无成。
工作很是艰苦。清晨就开始干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尽。也曾遭遇种种严峻的局面,也曾抱头苦思却痛无良策,也曾多少次饱尝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渐渐地收支趋向平衡,还雇上了帮工。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好容易能喘口气儿了。当时从能借钱的地方借足了钱,偿还债务一事大致有了头绪,我终于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虑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将脸探出水面,几乎无暇分心旁骛。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台阶,来到一个稍稍开阔些的场所,心里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经安抵此地,今后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对付过去。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环视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就该采取的下一步进行思考。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
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神宫球场距离我居住的公寓仅仅一步之遥,而我当时是个热情的“养乐多燕子队”支持者。天空中一丝儿云也无,风儿暖洋洋的,是个无可挑剔的阳春佳日。那时候的神宫球场外场上还没有设置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长着一片绿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饮着啤酒,不时仰面眺望天空,一边观看比赛。一如平日,观众不多。养乐多燕子队在主场迎战本赛季开幕战的对手——广岛鲤鱼队。记得养乐多燕子队的投手是安田。他是个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极难对付的变化球。安田第一局轻轻松松叫广岛的进攻线吃了个零蛋。接着,在第一局的后半场,第一击球手、刚从美国来的年轻的外场手迪布希尔顿,打出了一个左线安打。球棒准确地击中了速球,清脆的声音响彻球场。希尔顿迅速跑过一垒,轻而易举地到达二垒。而我下决心道“对啦,写篇小说试试”,便是在这个瞬间。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回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球棒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受了它。
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好,动手写啦!这时候才发现,我连一支正儿八经的钢笔都没有,于是去了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买回一沓稿纸,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钢笔。一笔小小的投资。
那是春天的事儿。到了秋天,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写完了。觉得心情甚是舒畅,但还不知道如何处理为佳,于是顺势投稿应征文学杂志的新人奖去了。甚至连复印件都没有拷贝一份,由此可知,我当时一定觉得如果落选,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无所谓。这,就是后来那部以《且听风吟》为名出版的作品。而当时我关切的,说是作品能否得见天日,毋宁说能否写完。
那年秋天,常败之将养乐多燕子队居然获得联赛冠军,进入总决赛,并且击败了阪急勇者队,勇夺全国总冠军。我紧张难捺,几度前去举行总决赛的后乐园球场观战——养乐多燕子队不曾预料真会夺冠,竟然将主场神宫球场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六大学棒球联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记忆犹新。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真是个美丽的秋季。天空澄澈高远,绘画馆前夹道成排的银杏树,比历年更显鲜艳明丽,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对我来说,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
翌年初春,《群像》编辑部打来电话,告诉我“你的作品入围最后一轮评选”,当时我已然将应征新人奖一事忘到了爪哇国,因为每天的生活委实太忙碌。猛然一听这话,竟一时无法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如坠五里雾中:“啥”总而言之,那部作品获得了新人奖,夏天还推出了单行本。对那本书的评价也算马马虎虎。我年届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毫无预料地,就成了一名新进小说家。我自然惊愕不已,周围的人恐怕更诧异。
自那之后,我一面经营着店铺,一面写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长的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子球》,其间还穿插着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甚至还翻译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获得了芥川奖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说成夺奖热门,然而最终均未得奖。但老实说,我觉得无甚大碍。得了奖,必然又是采访又是约稿,没完没了,应接不暇,只怕影响店铺的生意——我对这一点更为担心。
经营店铺——记账,检查进货,调整员工的日程;自己也钻进吧台后面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荐深更半夜店铺打烊之后,再回到家里,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写稿子,一直写到昏昏欲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三年。我觉得自己活过了相当于普通人两倍的人生。当然,每个日子在肉体上都辛苦难熬。而一面写小说一面经营服务业,形形色色的麻烦也前来凑热闹。服务业是一种无法挑选来客的行当。不管来的顾客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欢迎光临!”出于这个缘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体验了难以想象的事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积极地吸收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大体上说,我是本着向前看的态度,享受着新的人生和由此带来的新鲜刺激。
然而,渴望写出一部气势恢弘、内容坚实的小说,这种心 情却越来越强烈。最初的两部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基本是为了享受写作的愉悦而为,至于质量,我自己也觉得留有太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利用工作间隙,摊开稿纸,断断续续地抽空写上半小时一小时;支撑着疲惫的躯体,仿佛跟时间竞赛似的奋笔疾书,精力也无法集中。采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写作,即便能写出新颖有趣的东西,也写不出内容深刻、意味幽远的小说。既然将当小说家的机会给了我(并非人人皆会碰上这等好运气),我便想尽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满意的小说,一本就行——萌生这样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肯定能写出气派更大的作品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店铺暂且关门歇业,花上一段时间专心致志写小说。在那个时候,我开店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小说家的收入,不过,只好狠下决心忍痛割爱了。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所以,我不顾周遭的反对,将店铺的权利悉数出让,尽管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决定打出“小说家”的旗号生活下去。“姑且给我两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儿开家小店不就行了么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再来。”我对妻说。她答道:“好。”这个时候,还有好些欠债尚未还清,不过,总会有办法吧。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尽力而为吧。
我专心致志地执笔写作长篇小说。这一年的秋天,为了采集小说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约一个星期。这样,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我已孤注一掷,因此使出了浑身解数。我甚至觉得连自己身上所无的解数也来了个总动员。这是一部远比((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篇幅长得多、轮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强得多的作品。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体内沉睡着未经挖掘的矿脉,也坚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后我也能当好小说家。”于是乎,终于未发生“再在哪儿开个小店”之类的事。虽然如今我还常常萌生这样的念头,很想重操旧业,在哪儿开上一家小小的、舒适的店。
我记得,《寻羊冒险记》未能获得当时追求所谓“主流文学”的《群像》编辑部青睐,而是饱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说形态,在当时似乎相当异端,不知现在如何。读者们却热情地欢迎这部作品,这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我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这部作品乃是实质上的出发点。如若一边经营店铺,一边继续写作类似《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那样诉求于感觉的文字,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
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烟,手指熏成了**,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
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一个对手。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一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那一带当时还是野草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恰好我家近处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说擅自地)使用。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
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非特别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面的话题跟跑步无关,允许我扯上几句题外话。在学习上,我的心态也相去不远。从小学到大学,除了极少的例外,学校强制学习的东西,我大体都提不起兴趣。我也告诫自己“这是非学不可的东西”,该学的也大都学了,才好歹考进了大学。然而我几乎不曾觉得学习有趣。成绩虽不致羞于拿出手,但是因成绩优秀而受到表扬,或者某门功课考了第一之类的荣耀,却是从未有过。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
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开店时代,上床就寝时已然是黎明时分,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十二点打烊,然后整理、清扫、算账记账,为了缓解兴奋还得聊聊天,喝点儿酒。如此一来二往,马上就到了凌晨三点,将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厨房餐桌前独自写着稿子,东方的天空渐渐白将起来。于是乎,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早已高高悬在中天。
闭店歇业,开始了小说家生涯,我们——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彻底改变生活形态。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不再从事服务业了,今后我们只见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则尽量不见。我们以为,这样一种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内无伤大雅。此话好像重复再三了:我本非善于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
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我人生的某一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然而这样的生活不能永远持续。学校这东西,是一个进入里边,学习些什么,然后再走出去的地方。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不过照这种模式生活,所谓的夜生活几乎不复存在,与别人的交际往来无疑也受影响。还有人动怒光火。因为别人约我去哪儿玩呀,去做什么事呀,这一类邀请均一一遭到拒绝。
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与和周遭的人们交往相比,我宁愿优先确立能专心致志创作小说的、稳定和谐的生活。我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并非同某些特定的人物构筑的,而是与或多或少的读者构筑的。稳定我的生活基盘,创造出能集中精力执笔写作的环境,催生出高品质的作品——哪怕只是一点点,这些才会为更多的读者欢迎。而这,不才是我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责任和义务,不才是第一优先事项么这种想法今日依然未有改变。读者的脸庞无法直接看到,与他们构筑的人际关系似是观念性的。然而我一仍旧贯,将这种肉眼看不见的“观念性”的关系,规定为最有意义的东西,从而度过自己的人生。“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四方讨巧。”说白了,就是此意。
在开店时代,也是依据同样的方针行事。许许多多的客人到店里来。假如十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说:“这家店很好,很中我意。下次我还要来。”就已足够。十个客人当中只要有一个回头客,这店就能够维持下去。哪怕有九个人觉得不中意,也没太大关系。这么去思考,便轻松得多了。然而,须让那“一个人”确确实实地、百分之百地中意。经营者必须拥有明确的姿态和哲学,作为自己的尊坶高高地举起,坚忍不拔地顶住狂风暴雨,坚持下去。这是我从开店的亲身体验中学到的。
《寻羊冒险记》之后,我便以这样一种心态写作小说。读者也随着作品的陆续发表而不断增多。最令我欣慰的,是我的作品有了很多热心的读者,亦即说那“十分之一”的回头客扎扎实实在增加。他们(多为年轻读者)耐心地等待着我的下一部作品,一旦作品问世便捧卷阅读。这种体系渐渐得以形成。而这,对我来说是理想的——至少是令我非常舒畅的——情况。不必成为顶级跑者。能按心里想的样子写想写的东西,还能过着与众人一般的生活,我便没有任何不满。然而后来,《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地销路甚好,这种“心情舒畅”的标准被追有所变更,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话题了。
开始跑步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跑不了太长的距离。二十分钟,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左右,我记得,就跑这么一点点,便气喘吁吁地几乎窒息,心脏狂跳不已,两腿颤颤巍巍。因为很长时间不曾做过像样的运动,本也无奈。跑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也觉得有些难为情,就和为那个偶尔加在姓名后面的、带括号的“小说家”头衔难为情一样。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 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循环。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步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一块秒表,还买了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读了。如此这般,人渐渐演变成了跑步者。
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而不能跑的时候。并未好好地做准备运动,却从不曾出过一次身体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
我根本不是个优秀的跑者,却无疑是个健壮的跑者。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资质之一。
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头一次参加了叫作越野赛的比赛。虽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离,却也佩带着号码,跻身于拥挤的人群当中,“预备,跑”地跑了一趟,之后深有感触:“我还挺能跑。”五月里,在山中湖参加了十五公里赛跑。六月,想试试看自己究竟能跑多远,便独自绕着皇宫一圈一圈地跑,结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并不觉得苦楚,腿脚也不痛。这样,全程马拉松我也能跑了。而刻骨铭心地明白了全程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过三十五公里之后,是后来的事儿了。
看看这一时期自己的照片,身体远远没有变成跑步者的体型。练习量积累得不够,必要的肌肉还没有练出来,手臂和腿一看便知十分瘦弱,大腿很细。与我现在的体型相比,简直不是一个人——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让人不免感叹:就凭这架势,居然还能跑全程马拉松!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令内心欣喜:即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地得以揭明。
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食物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不喜欢。
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
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阅读此文的读者,也许有人抱有这样的苦恼:“啊呀呀,一不小心体重马上就增加……”应当动用积极正面的思考,将此视为上天赐予的好运:容易看清红灯,就够幸运了。不过,这么去思考问题也不容易。这样的观点或许也适用于小说家的职业。天生才华横溢的小说家,哪怕什么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么,都能自由自在写出小说来。就仿佛泉水从泉眼中汩汩涌出一般,文章自然喷涌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无须付出什么努力。这种人偶尔也有。遗憾的是,我并非这种类型。此言非自夸:任凭我如何在周遭苦苦寻觅,也不见泉眼的踪影。如果不手执钢凿孜孜不倦地凿开磐石,钻出深深的孔穴,就无法抵及创作的水源。为了写小说,非得奴役肉体、耗费时间和劳力不可。打算写一部新作品,就必得重新一一凿出深深的孔穴来。然而,长年累月地坚持这种生活,久而久之,就技术或体力而言,我都能相当高效地找寻到新的水源,在坚固的磐石上凿穴钻孔;感觉一个水源变得匮乏时,也能果决而迅疾地移到下一个去。而习惯仅仅依赖一处自然水源的人,冷不丁地这么做,只怕轻易做不来。
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论。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以为亦可希求某种“公正”。许得费时耗力;甚或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一起来跑步吧”之类的话,我极力不说出。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成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非经人劝说、受人招聘而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而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为的。
话虽如此,也许真有人读了这篇文章,陡然来了兴趣:“好啊,我也跑它一跑试试。”当真练起跑步来。“呵呵,这不挺好玩儿吗”这当然是不错的结果。果真发生了这等事,作为本书的作者,我也非常高兴。然而每个人都有对路与不对路之事。既有人适合马拉松,也有人适合高尔夫,还有人适合赌博。看见学校上体育课时,让全体学生都练长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怜啊。”那些丝毫不想跑步的人,抑或体质不适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红皂白让他们统统去跑长跑,这是何等无意义的拷问。我很想发出忠告:趁着还没有出现问题,赶快取消让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跑长跑的做法。当然,我这样的人出面说这种话,肯定无人理会。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日记 的内容,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因此,可以叙事,可以写人,可以状物,可以写景,亦可以记述活动,其种类之多样,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二年级踢 足球 的日记怎么写,方便大家学习。
二年级踢足球的日记怎么写1
一个星期前,班主任老师告诉我们下周将有一场足球赛,运动员们是我们自己。霎时间,每个人都欢呼到变形。
我也很想参加足球赛,因为我看到电视里的足球比赛场面,运动们个个热情满满,灵活娴熟,我很想奔跑在绿茵场上。
比赛当天,虽然我是候补队员,我依旧忙前忙后,跃跃欲试。哎呀,场上一个运动员擦伤了,我的机会来了。
我迅速来到足球场上,队长说我在后卫,我有点激动又紧张,真害怕对方班级的运动员们奋不顾身地冲过来。我摆好架势快速地走到后卫的地点,天气很热,我身上的汗一直流着,可是我不敢擦汗,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足球,就怕一个不小心,它飞过我撞进我们班的球门。
前方比赛太激烈了,球忽左忽右,前前后后,双方球员谁也不让谁,虽然我们不是专业的足球运动员,但是此时足球带给我们的快乐是真实的。“二班必赢,二班加油……”啦啦队的叫声传到了场上,我们战斗的信心满满。
“截球!”一个呼喊,球已经到我的正前方,我赶紧飞起一脚,把球远远地踢走。刚要窃喜,球又来到我身边,对方队员气势汹汹地奔向我。我赶紧追着球,努力把它踢开。没想到球离我的球门越来越近,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生怕背对方进球了。
“看准了踢,躲开他们踢……”班级同学的提醒此起彼伏,我一边看着对方球员一边带着球,猛一个转身,我成功了,球踢开了。看着足球来到了前方,我长舒一口气。
当然,最终的比赛我们班没有得到第一名,但是比赛过程中的欢乐久久不散。大家吃着冰淇淋,开心地样子觉得自己就是第一名呢!
纪念,我的第一次足球比赛!
二年级踢足球的日记怎么写2
小时候,我就经常听爸爸说什么世界杯、欧洲杯等与足球有关的话题。那时的我对足球一窍不通,不感丁点儿兴趣。但是,本学期开学初我与足球的初次邂逅,让我和足球的关系变得微妙了起来,本次中小学生足球赛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足球。
本学期开学初,我们学校在赖斌老师的带领下组建了一支校园足球队伍,身为队员的我甚是珍惜每一次训练的美好时光。在紧张有序的高强度训练下,我们迎来了全县青少年期待已久的中小学生“仙凤三宝”杯校园足球运动会。
4月20日那天下午,随着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只见我方队员柴烯文、张从鑫经过不停的带球和传球后,彭思雨接球一脚射门,竟被对方的守门员稳稳抱住。我方队员王羽欣不甘心,从对方脚下抢到了球,这时全场沸腾起来了!接着,我和队友们默契的配合,再一次射门,球竟然打在了门框上。在我们垂头丧气的时候,一个非常坏的消息随风而来,对方趁我方不注意,竟一脚射门,球进了。这时我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为了胜利,我们做了一个迫不得已的举措:跟他们拼了!经过一阵持久战后,我们队的体力明显不敌对方。随着比赛的进行,我们队在不断奋力抵抗。比赛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对方又抓住了射门机会,最终我们队守门员胡建飞没能防住,球又进了。就这样,我们队0:2输了这场比赛。尽管我们输了这场比赛,但比赛的每一精彩瞬间都深深留在我的脑海里。
在学校里,我非常认真地练习足球,想要回家跟爸爸一决高下,因为我的爸爸是一个踢球的高手,在他面前,我总是轻易地就失了球。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总有一天能跟爸爸一起踢球的!
二年级踢足球的日记怎么写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拿手好戏,有的擅长 游泳 ,入水就像鱼儿;有的精通绘画,下笔气象万千;有的善于书法,写得矫若游龙。而我的拿手好戏是踢足球。
二年级时我第一次接触了足球,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它,从此我丰富而精彩的足球生涯便拉开了序幕……
四年级时我加入校队,足球更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每天坚持训练,一有空余时间就会跑到球场练球,不管严冬还是酷暑,下雨还是晴天……现在一提到跟足球有关的事,同学们就会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我,大家还给我取了一个叫“进球机器”的霸气外号。
记得那一次校园足球联赛我们班与六班展开冠军争夺赛,比赛一度十分激烈,我们迟迟无法突破敌方的铁桶阵,比分一直持平。随着时间的移逝,场上队员们的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比赛逐渐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而此时我们还需要一个进球才能获得那一枚宝贵的金牌。现在机会来了!球到了我的脚下,作为主力队员,处理好这个球是我的责任。
如此激动人心的时刻,全场的加油声,呐喊声霎时间戛然而止,几百束目光聚焦在了我的身上。我带球来到了前场,环顾球场四周寻找最佳突破口,可对方严防死守找不出破绽。正在我暗自叫苦之时,我的火眼金睛瞄到了一个最佳突破口,于是我立即持球长驱直入,先使用一个假动作虚晃一枪过掉了第一名防守队员,再灵巧挑球从两个防守队员的缝隙中穿过,最后依靠速度过掉了最后一名后卫,面对门将用蝎子摆尾一个杂耍般的方式进球。当球滚进对方球门时,观众们的欢呼声顿时响了起来。我们也不负众望最终获得比赛的胜利。
从此我在学校里风生水起,一战成名。足球也成为了我的拿手好戏,大家也都称呼我为“足球达人”。
二年级踢足球的日记怎么写4
那天是星期天,爸爸提过一个袋子,里面圆圆的,我以为是地球仪呢。爸爸拿出一个圆圆的球说:这是足球,用来踢的,你想学吗我点点头。爸爸带着球,我们来到了一片草坪上。树上的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唱着歌,阳光明媚。
爸爸把球放在地上,我看他放好足球后,一个箭步冲上去踢了一脚,可是球偏偏跟我作对,我踢向右,足球滚向左,还让我摔了一大跤。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叫说:好痛啊,我不学了!爸爸鼓励我说:坚持就是胜利,加油!我慢慢地站起来。
爸爸站在我的面前解说着踢足球的要领:踢足球要用脚尖和脚内侧踢,还要注意平稳,可是,当球快了,就要用脚按住它我听后,就按照爸爸的 方法 ,我用脚内侧踢了一下球,球滚得远远的,我跑上去把球按住了。可是,我一个不留神,脚一滑,球向后一滚,我又一次倒在了地上。不过,我又一下子站了起来,我看见爸爸盯着我,我跑过去,爸爸说:儿子,我知道你很用心,可是我要说一下,你可能有按住,但是一定要平稳,不能急于求成!我听得很认真,一直记在心里,我想爸爸的每次讲解,价值都如同珍宝啊!
我带着球继续练习,这一次有了 经验 ,没有一脚踢远远的,而是一脚一脚踢,爸爸说:按住!我立刻用我的一只脚底轻轻地按住了球的最高处。平稳加油!我在心里暗自鼓励自己。三、二、一成功了!爸爸说,我一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
我成功的学会了踢足球,虽然是一件小事儿,但是我懂得了坚强,这也是一件大事啊。这件事一直在我脑海里闪闪发亮!
二年级踢足球的日记怎么写5
我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参加足球队,几个月后,我就入选了足球校队,我们每天风雨无阻的勤奋练球,不管酷暑或严冬,依然任劳任怨。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因此,我们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要打进全国赛冠军,成为大名鼎鼎的“足球王”。
自从我们立下这个目标后,就很努力的练球,除了早上的早自修以外,还有周三和周五晚上,以及周休假日都不停的练习,还有一次从早上练到晚上,直到汗流浃背、筋疲力尽才回家。教练的嗓门很大,也很严格,每次只要我们没有听懂指令,胡乱踢球射门,就会被教练罚青蛙跳30下或跑操场三圈,因此大家都会绷紧神经,努力达到教练的要求,教练虽然很严格,但当我们表现好时,教练也会奖励我们,为了筹措比赛的经费,我们还会做东西义卖来筹措经费,当然最期待的还是每学期的期末聚餐会了,当天大家只需尽情狂欢,一扫平日练习的辛劳。
有一次我们跟一听就忍不住腿软、直冒冷汗的超级强队——侨爱小学比赛。因为碰到这么强劲的对手,所以队友就开始乱传球、乱射门和急着抢攻,所以一分都拿不到,“哔!哔!”上半场结束的哨音响起时,对手遥摇领先我们八分,大家垂头丧气的走下场休息,教练说:“失败为成功之母,不要放弃,继续努力,一定会成功的。”于是,大家又振作起精神准备上场大显身手。下半场,我们不甘示弱,努力不懈的踢球,连一分一秒都不松懈。终于,结束的哨声响起,我们以十比八反败为胜。此时大家喜极而泣,含着泪水、开心的带着奖杯回家。
这次的比赛,让我知道若要赢得胜利,要靠大家众志成城的精神。我喜欢踢足球,踢足球不但可以健身,还可以让我学习到团队合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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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美的邂逅
骤冷的清晨,刺骨的风在窗前肆虐,纷扬的雪花摇晃着往复在窗前不肯离去,频频回首,似乎在斟酌我的甜蜜与痛苦。就在此时,有谁能分得清这雪花是上升、还是坠落?人生不是也有太多的时候分不清上升与坠落吗?就像落叶,看似飞翔,实则坠落。
人生的遭遇谁也说不清,人生的邂逅更是难猜。有人说邂逅是美丽的,可是这美丽能持续几许?当美丽过后,会不会只剩下叹息?若不然,为什么纳兰会说人生若是初相见?也有人说,邂逅是一种缘分,就如阎王叫你三更死,决不留你到五更一样宿命,可谁知到如果缘分不在,会不会无限凄凉塞满胸?与其如此,何如当初?
我想,如果回到当初,你会选择不认识我,这样也许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是甜蜜的痛苦还是痛苦的甜蜜谁也分不清。我说过我是一团火,但我还有坚韧的冰甲,破冰之旅的艰难常使人望而却步。可是谁知到当一切情怀的萌动,如春的气息悄无声息充盈生命的时候,我也会毫无理由的将那喜悦洒满心房。一个人孤单久了,就会产生无穷无尽的幻想,幻想着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投射着的妙曼的吸引力,即使唇边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可能充满着触目惊心的魅力,瞬间在眼前无限放大,弥漫整个世界,似乎到处都是快乐!
从此,孤闭了多年的心开始有了几分牵挂。远离电脑的时候,有了归心似箭的感觉。自斟自饮酒酣耳热的时候,有了要努力保持着一份清醒的欲望。少年轻狂的发作越来越少,内敛沉静越来越多。闭目沉思的时候,心神开始有些飘。一份不敢置信的杂念,一份深入骨髓的幻想,就像溪流终要汇聚大河,淡淡的、慢慢的、温柔的流淌在心里。到底是什么,说不清楚!有多少隔屏细语的日子,温醇如酒,不知道在彼此的眼中看到的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也许会有策马纵横在草原的惬意,也许会有月下青丝绕指柔的缠绵,也许会有相伴听风看雨的灵犀,也许会有坐山观海的温馨浪漫。如果真的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掌心,会不会有种温如玉的感觉呢?当耳边还回响着那一声温语,浅笑的容颜清晰的如花绽放,只是不知道能持续多久,也许一个转身,便是尘缘一梦。
其实邂逅只是一场晚宴罢了。当彼此心里开始有了模糊的记忆,就会开始到处寻觅,一切的擦肩与错过,都是为了这场晚宴作准备。蓦然回首中,千千万万次眼神的纠缠,湿润过惬意过,所有心间泛起的甜蜜,都是为了两个半圆的邂逅。菩萨说,前身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来共枕眠已经流传恒远。而我要说今生依恋的便是你的前身,每一个缘分都是前身后世间的找寻。你在寻找你今生的影子,我在找寻前世掩埋我的人,不管是冥冥中注定也好,还是心有灵犀也好,还是我们本来前世的前世一体也好,当我们邂逅的时候,我们只是找到了彼此,终究还是有距离,终究不能还原成一体。于是痛苦也好,分离也好,都是理所应当。在此邂逅的巅峰拥抱过之后,在欢笑变成眼泪的时候,这场晚宴也就结束了。
无论如何人生因为邂逅会增加美丽,因为邂逅而倍觉灿烂,犹如生之灿烂的夏花、死之静美的秋叶。多少平淡无奇的景色只是有了相互的不离不弃,才竟成鲜花怒放的仙境。有你的日子花也羞涩,草也依恋,就连平静无波的湖水也泛着幽幽的情愫,凝重巍峨的山峦因为有了水的缠绕增添了几分温柔。可这美丽终究要死去,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即使毁灭,也要在最灿烂的瞬间,我生来注定就是一束烟花。在最灿烂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凄艳还是一种幸福?在繁星重重的时候划过,是一种残忍还是一种勇气?谁能说得清?西湖的白蛇,千年修炼,无边岁月中在人间找到一份真爱,这份坚贞,着实可叹,用一生沉寂湖底的代价去换来一次短暂的划过,碧海青天夜夜心,思无止,却难生,在我看来又是那么的可怜!还好,美好的情感还是在雷峰塔倒下那一刻定格,让人们永远都有怀念的永恒。
其实邂逅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没有人会喜欢这无穷无尽没完没了的寂寞,白蛇传的结局我还是打心底喜欢的,虽然来去匆匆,但总会有人想念,也许是这种短暂更符合人的本性,就像一朵烟花永恒于夜空便没人觉得它再凄艳一样。如是说,也不是说美好的情感不会长存,只不过世间的美好情感虽然永远不会离开人间,但却会不经意的离开你我,就像一朵烟花划过之后,便回到永恒的寂寞等待中,等待下一次凄艳。所以,还是让情感寂寞下去吧!在静静的一隅,静静的守望,静静地等待一次擦亮的火花,静静的看着烟花再次腾空,静静的看着划过夜空的凄艳!
菩萨笑口常开,其实不代表他没有痛苦,菩萨大慈大悲,更不代表他能忘记痛苦。菩萨心中也有情感的思念,否则他不会说有前因。菩萨讲来世,所以他的爱不必执着,我们所以不忘、所以痛苦、所以深沉、所以执着是因为我们不相信来世。所以我们哭,所以菩萨笑。
如果想笑,那就邂逅于来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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