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标题: 逛 书 店
关 键 词: 初中初一 650字
字 数: 650字作文
本文适合: 初中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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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初中初一650字的作文,题目为:《逛 书 店》,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中学生 作文网 天快要黑了,我和姐姐逛了一天书店赶紧往家走。 姐姐买了几本关于酒店管理的书,我买了几本喜爱的书。到了电梯口,恰好碰到表弟到我家做客,他笑着说:“姐姐,又去书店了,买了好书?”边说着就要抢我的书,我想躲让,却拗不过他,但我却觉得非常快活……
现在的人,平日里工作都很忙,又要忙学习,又要忙生活。我观察,大家忙,但只要一有,许多人就沿着大街,一家家商店地逛,不为特意买,摸一摸,看一看。当然,碰上称心如意的东西,顺便就买下了。我的妈妈就属于类人,经常买“没用”的东西。我家住在夫子庙,我和姐姐也爱出门,几乎每周一次。不过,是有目的的——去书店买书。
这不,这天下午,又去了。
我和姐姐乘坐地铁一眨眼功夫来到新街口先锋书店。书店里人头涌动,一进门,一股热气迎面扑来,热闹的场面,立刻包围了,使一下子冲动起来。我和姐姐分了手,径自走向柜台。虽说开架书,但书架旁伏满了人,拥挤,站在外面,别想看清书架上的书,要想看得清,就要往里挤。往日里“文明”的我也顾不上礼让了,得空子就钻。等挤到里面,嗬,真痛快极了,一排排的书清清楚楚地陈列在你面前,慢慢地看吧!
我全不顾来自后面的挤压,尽兴地挑选书籍。一会儿,我终于选到了几本好复习资料,如释重负。挤出人群,我,这里人都有,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可井然有序。我想,这大概是受了知识的熏陶,人变得文明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许多名人都给书作过绝妙的比喻。可是,给书店做比喻的,我还没听说过。试一试,让我来做个比喻吧:我觉得,每去一次书店,就像是一次旅行。若是爬山,那书便是山顶的旗;若是航船,那书便是迎风的帆;倘若是滑雪,那书便是脚下的冰刀
记得我一岁的时候,妈妈给了我书,手枪和桔子,我随手抓了桔子,一家人开怀大笑。“这孩子长大肯定吃喝不愁了”。但现在,妈妈再让我拿,我会选择书。我知道,书将载着我驶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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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一颗兴奋又高兴的心情走在图书馆的路上去看书。
我迫不及待地跑去图书馆,心情像踩了一朵幸福的云朵,憧憬着图书馆里花花绿绿的书。来到图书馆只见上面几个大字“新华书店”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银光闪闪的,里面人山人海,不过大家都沉默不语只是在默默地看书,好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摆在我眼前的是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那些各种各样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有《十万个为什么》、有《故事大王》﹑还有《同步作文》……
忽然,我眼前一亮其中一本最让我引人注目的书就是童话书了我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里面有一篇文章说的是狼和狐狸的故事。有一天,一只狼饿得快疯了,看见一只狐狸,狼一下猛扑过去,狐狸吓得惊慌失措,好一会儿才醒来。醒后狐狸说:“狼大哥,我长着皮包骨头怎么能填满您的肚子呢?我去带您吃一个好吃的东西。”原来狐狸口中说的好吃的东西是人,它们来到人经常出没的地方等,这时来了一个小朋友,狼问:“它是人吗?”狐狸回答说:“不,他是将来的人。”这时又来了一个老人,狼问:“他是人吗?”狐狸再次回管:“不,他是以前的人。”最后来了一个猎人,还没等狼问,狐狸就说:“人来了,快去吃吧!”狼听了狐狸的话,冲上去正准备吃人,就被他的弹弓打着了,狼赶忙跑回去,对狐狸说:“人太厉害了,我不吃了。”狐狸说:“看来狼也不过如此嘛。”狼为了给家人争光,只好再一次去找人,人这回不留情面给狼了,一下子就打伤了狼,狼去找狐狸问个明白,谁知狐狸说:“既然你已经有了我这个食物,你为何要更好吃的?”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贪心是没有好下场的!不一会该回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带给了我们童话的神奇魅力和知识的海洋。
4岁,是我第一次走进书店,那时书店并不宽敞,有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各种这样的书,看书的人就从书架上拿出自己喜欢的书来看。
那时我识字不多,看书对于我来只是玩玩而已,对书没什么兴趣,总是拉着爸爸去公园,爸爸只好无奈地带我去公园玩。
转眼,我十岁了,懂事了,慢慢知道看书的好处,我也常常去书店看书。当我再一次跨进书店时,书店的设施已完善了许多。窗明几净,还摆放着一排排座椅,给读者创造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许多人挤在一起在书店里认真看书,我也迫不及待地来到书架上找到了我最喜欢看的那本《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仔细地读,慢慢品味书中的乐趣。
读着读着,让我不禁想起上两个学期学的那篇课文《窃读记》,文中的小女孩生活的那个年代读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她偷偷摸摸地在书店看书,时刻担心老板发现她窃读。但她也有快乐的时候,那就是下雨天,她可以留在书店安心地读书,老板也不好意思赶她走。我们现在去书店,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可以随意从书架上拿出自己喜欢的书,找个位置坐下来读,只要不影响他人,爱怎么看就怎么看。
“诗书是良师益友”,如今,我已从书中尝到了乐趣。日后,我会更加喜爱看书了。
邂逅简爱
清晨,太阳羞涩地露出了半边脸,天空仿佛被染色了,不多的阳光却给天空抹上淡淡的红。小鸟迫不及待地在树上蹦蹦跳跳,不倦不厌地展开歌喉。树木经历了一夜的黑暗与宁静后,好不容易迎来了又一天的光明,贪婪地毫不犹豫地把身躯面向太阳。叶子在阳光的抚摸下呈现出那光亮的绿。小草则被晶莹的露珠压得透不过来,年纪轻轻便“驼背”了。
“咯嘞——咯嘞——”远处传来一阵有有规律的马蹄声。不久,在依稀的晨雾中便渐渐出现一辆马车的模样。我坐在颠簸的马车里,体验着这19世纪的马车与现代汽车的区别。
当我还体味着“马车风情”的时候,“吁——”的一声,马儿仰天长啸,马车也立刻停了下来,吓得我身体向前倾,又在像被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拉了回来一样,仰到后面。
几分钟后,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年轻女子一边撩着裙摆,一边优雅地上了车。我定睛一看,不禁有些惊讶。啊,是简·爱!
只见她的眼睛通红,眼里布满血丝,脸色苍白。她上了马车后,还留恋地回头看了一下那座美丽的城堡。当城堡的影子消失在她眼中时,她才慢慢转过头来。简·爱似乎在出神地想着一些东西,一只手紧紧地攥着那陈旧行李箱的手提。看着她疲倦的眼神,实在令人怜惜。她欠着身子,单手托着下巴,双目闭合养神,突然的那么一瞬间,晶莹的眼泪调皮地从她的脸颊滑下,形成一道美丽的弧线,响亮地滴在手背上。
按照书上讲的情节,现在应该发展到简·爱发现了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的事实后离开了他。我个人认为,像简·爱这样善良的女性,不应该更能理解别人吗?为什么她为了自己的理智而放弃了原本的幸福?而且她也知道罗切斯特不再爱他的前妻了,简·爱应该宽容和原谅他的。于是,我试图劝告她。
我轻轻地拍了她一下,她的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也许是我打扰了她的沉思了。我疑惑地问:“简·爱**,你为什么要离开他?他是你的最佳侣伴啊!”
简·爱有些愕然地看着我,因为她不知我是何人,为什么会认识她。我不理会这些,只求我的疑问能得到满意的回答。她一定知道“他”指的是谁,然后淡淡地是说:“我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是真的,我多么想用我的爱去抚平他以前所受的委屈和恐怖的回忆。但是,良心与道德准则无时无刻充斥着我,要求我要战胜这些复杂的情感。这种内心深处的理智驱使我要离开他!”
她似乎有些激动,等她的情绪稍微缓和后,我又对她说:“虽然理智要求你这样,但你一定能理解他的苦衷的。你不是说他有着一段委屈和恐怖的回忆吗?如果你走了,他会十分伤心的,这难道不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吗?”
简·爱憔悴的面容惹人心酸和怜爱,她又说:“我能理解他,但你一定不能想象,我一度沉浸在幸福中,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的事实无疑给了我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我在思想上挣扎了许久,我不能违背心中的意愿。否则,我带着虚伪的面具去接受这一切,装作不介意的话,我和罗切斯特先生都会十分辛苦。与其这样,不如我离开。”
我终于理解简·爱的想法了。是的,正如她所说的“良心与道德准则无时无刻充斥着我,要求我要战胜这些复杂的情感“,她是一个追求平等自由与幸福的新女性,即使罗切斯特先生深切的爱也不能束缚她。也许她认为暂时的分别可以使两人的头脑都恢复清醒。简·爱十分自尊自爱,尽管她知道罗切斯特先生与其妻子名存实亡,但理智始终战胜了情感。
简·爱始终不知道,在她离开后的不久,灾难就降临到罗切斯特先生身上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关于读书的故事,那我的故事是什么呢?现在就来听我慢慢讲诉吧。
,有一次,我正在值日。准备早早打扫完教室回家,当我正准备跨出教室门时。我一眼望见了徐慧敏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一本书。看着那本书的精美画面,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徐慧敏见了,似乎猜透了我的小心思似的。忽然站起来对着我,道:“哟,这不是今天值日生徐慧敏嘛。怎么了,竟然不扫地到我位子上来干嘛。”她紧紧的把书抱在胸边。我立刻变了嘴脸,笑眯眯地说:“徐儿,你在看什么呀?这么入神。”“这是我小姨从英国带回来的一本连环画。”“能不能借我看一看?”“算了吧,我自己都没看完,怎么能给你看呢?”她高傲地对我说道。我于是帮她说了几句好话,可她还不领情。然后,我又是帮她收拾书本,又是帮她抄作业,又是……终于,她把那本书答应借给我。我就像刚射出去的箭一样,飞到了我的座位上。我对这来之不易的书十分爱惜。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越读越带劲儿了,我读地如醉如痴、十分惬意。到了第二天,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还给了徐慧敏。从中我体会到书中的智慧与乐趣,使我浮想联翩。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认为书,它是百宝箱,是知识的园地。读书当然有很多好处,它不仅能带你周游世界,还能带你进入宇宙之间。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我要在读书中吸取营养,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了解历史,在读书中……
关于我的作文:我与书的故事500字
参考网址:我和书的故事我爱读书,书充实了我的生命,我觉得我读书的时候,简直就像一颗蒲公英种子,称着一把晶亮柔软的小伞,在天地之间在书的海洋中,游荡。小时候,我常常在月光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歌声婉转动听的黄莺鸟,爱穿新衣服的一国之君,机智聪明的小兔涛涛,让人心想事成的神灯……那么多五彩缤纷的故事,全都深深的印在我记忆的小河里,永远流淌,不能忘怀。现在,我长大了,爸爸妈妈不再给我讲故事,他们要照顾妹妹了。我也自己能够阅读了。我经常去书店买书,去亲戚朋友家借书,在我的书柜里,已经有近百本书籍了,我把它们是为掌上明珠,还在它们上面标上精美的书皮,一有空就跑到书房里阅读,这使我很快乐。当然,我也因为看书出了些问题,那天是暑假上辅导班的日子,我路过新华书店,想看看又进了什么新书,便大步走进去。没想到,酷爱读书的我又被《皮皮鲁和红桃老K》里的象鼻子牛吸引住了。“这是一只很可爱的象鼻子牛,别看他长得很奇怪,心眼却很好……”“叮当,叮当—”一阵上课铃声从远方传来,我赶紧收拾好东西飞也似的跑到辅导班,后果可想而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人人皆知的,这也是从实用主义方面来读书的好益处。人们都说读书苦读书苦,以古人曾用头悬梁锥刺股的苦读书。因此,当人们提起读书时常常强调了读书之苦,从而略过了读书的好处与乐趣,其实读书之乐,其味无穷,妙不可言。“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中无限广阔的海洋。”是啊,假若没有了书,人类的生活将会多么无趣呢?想成为现代社会的文明人,要认识世界,走向世界,改造世界,只能以书为友。作文库:http://wwwzuowenkunet
作文标题: 暑假的新华书店
关 键 词: 暑假 小学六年级 600字
字 数: 6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小学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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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小学六年级600字的作文,题目为:《暑假的新华书店》,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经过了4个月的努力,炎热而愉快的暑假在同学们的期待中来到了。一回家,同学们有的玩电脑游戏;有的悠闲的在家里看电视;有的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外出旅游;有的……今天,我来到新华书店,来看我最喜欢的漫画书,刚刚走进门,就看见一堆暑假推荐的书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有不少人围在那个地方捧起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呢!
我再往卖读书郎、步步高、复读机、学习机……的地方一看,那正有位小朋友拿着一只电笔在那学习呢,旁边也有一位阿姨正在认真的教他怎么使用学习机。我往看漫画书的地方一看,哇!
那里更是水泄不通,而且个个全都是比我高的人,我进去简直就是“鸡立鹤群”。不管什么了,我冲进看漫画书的地方,拿起一本漫画书就看起来。我看了一下手表,该回家了,我刚走出拥挤的人群,一看吧台,那里已经排起了长龙队伍,收银员更是忙不过来,我一看收银员,他满头大汗,这么多的人更是让他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暑假的新华书店真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描述出了暑假时期新华书店水泄不通的情形,展现了小作者暑假生活的一个侧影,让读者感受到了新华书店热闹的阅读氛围。小作者描写出了现象,但是没有对这种现象做任何评价,所以作文主题不够深刻,小作者可以从“市民热爱学习”这个角度来升华主题。“我再往卖读书郎、步步高、复读机、学习机……的地方一看”改为“我再往卖读书郎、步步高、复读机、学习机等学习用品的地方一看”。“旁边也有一位阿姨正在认真的教他怎么使用学习机”中“的”改为“地”。(学乐中国特聘教师:王运连老师)2009-7-12 18:50:00
走进书店,成千上万的书籍令我眼花乱,目不暇接。但是,探索书海已是我的爱好,不过,因为地点的关系,我已经很久没来了……
哇!这是什么地方?简直是火车站嘛!看,这里到处坐满了人,以“小毛孩子”居多。瞧,坐地上的,站着的,坐在放书的桌上的。
爱看书的我马上加入了看书的队伍中,我拿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刚走出这个书柜时,竟绊了一下,一瞧,地上横七竖八的脚竟然组成了一个“十八铜脚阵”。一看,竟有不少人“寸步难行”。但是,那些组成“铜脚阵”的人却不以为然,根本不顾旁人的感受,就这么把脚“拦”在人家前面,造成了大家的不便。
我抗议!这样看书一点儿也不文明,反而可能染上了一些病菌,又造成了大家的不便,真是让人痛恨啊!
大家,在书店这样的公共场所里,应保持大家的形象。难道在书店不能站着看书吗?不能不把脚伸出来吗?不能蹲着吗?起码也要让一点别人可以走的路啊。
再仔细瞧一瞧,大家手里都拿了三五本书,而且看完了也乱放。图书管理员要花费多少时间整理呀?找书的人也找不了,那他们会多着急呀!说不定他们还有重要的东西没记录呢。方便了你却害苦了别人,有人会说:“不用你管”,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做的呀!同学们,你们不觉得这种行为可耻吗?那么,请你们当起一名“书店天使”来维护书店的秩序吧!
我倡议大家应该站着看书,不要再组成那让人憎恨的“十八铜脚阵”了。而是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让大家行走,那证明了你的心灵美极了!
可是,这样的倡议能实现吗?我在心里想着。书店啊书店,你怎样才能拥有几条宽敞的书间小路啊?
一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可以去附近书店看书了。置身于书店,就仿佛遨游于书海。可在书店看书就像打游击战,因为店主总会撵我们这些常常光顾又极少买书的客人。因此,每到书店,我就不得不把自己隐藏起来,躲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窃读”。
今天,我又和往常一样,来到书店。一遛进店门,就悄悄地搬个凳儿来到书架前,抽出一本最爱的《儿童文学》,躲到角落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一翻到《农民工子弟转学校》,就被这篇文章的内容吸引住了,当我读到从乡下转学到城里口吃的吕献品困难地做完自我介绍,鞠躬时,脑袋碰到讲台上,教室里笑声不断,我也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以前从没学过英语的吕献品第一次参加考试就考英语,结果考了“老末”,而同学赵后来又拿着他的试卷到处展示,弄得吕献品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为了报复赵后来,他学狗叫,把赵后来吓得魂飞魄散,真是两个淘气包。其实吕献品挺有才艺的,全班只有他知道“牛只长下牙不长上牙”;他的口技表演《三犬争骨》还引起了省杂技团的关注,并且让初二(4)班成为了“试验班”。当我还沉浸在这份喜悦中时,文章却结束了,真是意犹未尽那。带着无限的回味,我又沉醉于《童心之美》中了……
品尝着如此美味的“大餐”,我不觉咂吧着嘴,抬起头,揉揉发胀的眼睛,扭扭发酸的脖子。“哎哟”我的腿怎么这么痒,低头一看,妈呀,五六只大蚊子,鼓着通红的肚子正叮在腿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向它们,结果死了两飞了三。抓着满腿的“大红包”,我不禁恨恨道:“该死的蚊子!”,可望着还未看完的书,我又一次兴味盎然,悄悄捧起了书……
蚊子不时从我面前飞过,却无法让我放下手中的书,让那嗡嗡的蚊声成为我读书的伴奏曲吧!
书,我的挚友。书店里的时光,总是让我回味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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